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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开发建设流程及典型法律问题

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开发建设流程及典型法律问题

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开发建设流程及典型法律问题前言:生物质能是可再生能源的一种,与风能、水能和太阳能等同属于这一类别。

生物质能对于能源清洁化发展以及推动我国能源结构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生物质能发电的主要原材料为城乡各类有机废弃物,除了具备能源价值之外,在促进地区环境治理、保障民生、扶贫等方面还具有独有的社会意义。

随着2020年以来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的补贴资金安排和补贴方案逐步落地,以及国家层面对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农林生物质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式开启强监管模式,要求对于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此类项目可核减或暂停拨付国家补贴资金。

因此,投资人在考虑如何通过商业模式创新以降低项目成本、维持经济效益之外,还需重视项目的依法合规经营,树立规则意识,避免项目因环境等违法违规问题被主管部门要求整改或停产,影响投资收益。

本文将对生物质能项目(特别是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流程和近期行业政策进行介绍,并对此类项目涉及的典型法律问题进行简要评析。

一、生物质能项目开发建设模式概述:生物质能发电主要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等类型。

其基本开发建设模式与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模式大致类似。

不同之处在于,相较于风能和太阳能等自然资源来说,生物质能发电的燃料需要单独向供应商进行采购,并需要考虑存放和加工成本。

因此,项目上游端的原材料供应和储存与加工环节需投资人重点关注。

二、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开发建设流程: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开发建设流程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建设、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阶段。

在项目前期准备阶段,投资人需确定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规模、地理位置、燃料来源、技术路线、投资规模、资金筹措等。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需对项目进行技术经济评价,确定项目的可行性。

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需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制定环境保护措施。

在项目建设阶段,需进行工程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工作。

【法规】电力项目审批程序

【法规】电力项目审批程序

《电力项目审批程序》2007-09-11I、项目审批程序的规定1、不论何种形式的集资项目,均应符合所在电网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别纳入国家或地方建设计划,按基建程序办事;有关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凡与水电部合资建设的项目,由电力部门按水电部规定的职责编报和审批。

凡地方或部门投资在水电部所属电厂内扩建的项目,由地方或部门与水电部商定后,共同上报项目建设书和设计任务书。

凡全部由地方、部门和企业集资建设的项目由主管地方和主管部门编制,并经有关电管局,省局同意后,上报国家计委,并抄送水电部。

2、为了鼓励集资办电,国家计委已明确,地方集资部分不挤占地方投资计划指标,由国家计委另行安排指标。

(水利电力部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中有关集资办电部分的试行办法》的通知(86)水电计字第73号1986年4月17日)一、发电配套送出工程,凡接入电网的,其设计任务书的上报和审批,不论何种投资渠道(包括国家投资、华能投资、地方投资、部门投资、企业投资及新力公司投资等)均按以下程序:1、发电配套送出工程的设计任务书,在发电配套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电管局、省局组织审查后,均由电管局、省局负责编制报能源部。

发电配套送出工程设计任务书的上报,原则上应与发电工程同步,建设周期较长的大型发电工程或涉及电网结构有重大改变的配套送出工程设计任务书,不能同步上报时,应在发电工程开工前上报,个别确有困难的,经部同意后可在工程开工后报出。

2、电管局、省局上报的发电配套送出工程设计任务书,要分别抄报,抄送发电项目的和投资单位(包括项目所在地方主管部门),并请各投资单位对送出工程的内容、投资额及投资分摊、贷款方式等要及时提出书面意见报部。

3、部根据各电管局、省局上报的任务书和各投资单位的意见进行审批。

按国家现行规定,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配套送出工程由部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计委审批,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由能源部审批。

火电项目核准申请程序

火电项目核准申请程序

火电项目核准申请程序火电项目建设阶段划分火电建设项目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项目核准阶段(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建设阶段、竣工移交阶段。

一、项目核准阶段项目核准阶段旨在根据集团公司电力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电网公司沟通,使项目进入国家和地方电力发展规划。

取得电源项目的控股开发权;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签署项目开发协议。

初步可行性阶段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是在项目意向确定之后,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论证,并依此形成项目建议书,通过审查进行“立项”决策的初步论证估计阶段。

其主要内容是:(1) 收集原始材料,进行现场踏勘。

(2) 论证建厂的必要性。

(3) 推荐两个及以上的厂址进入可研。

(4) 初步落实建厂外部条件,取得必要的意向性文件。

(5) 提出规划容量建议。

(6) 根据工程轮廓进度及厂址条件,通过造价分析,提出投资匡算。

在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重点研究总体规划设想,落实接入系统、取排水、灰场、燃料及运输、环境影响及保护等初步可行性,并作为各方案技术和经济比较的基础。

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与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类似,需要对意向项目的技术、经济、环境及社会影响等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完成不同厂址的全面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意见。

在可研阶段落实建厂外部条件,优化规划方案,完成环境保护、土地预审、水资源、水土保持、接入系统等专题报告,取得有效的支持性文件。

进行现场勘测和环境影响评价。

确定主要设计方案和三大主机的技术方案论证,完成投资估算。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可研报告及其审批意见确定工程项目建设具体方案和投资规模。

其主要工作内容是完成主机及设计单位确定、调查收资、拟订主要设计原则、提出勘测任务书并进行现场勘测、确定设计方案并进行专业方案比选、提出推荐方案、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和初步设计概算并进行审批。

电厂项目报建基本操作程序

电厂项目报建基本操作程序

电厂项目报建基本操作程序第一篇:电厂项目报建基本操作程序电厂项目报建基本操作程序电厂建设基本程序是电厂建设客观规律的科学总结,只有按程序办事,只有上一道程序完成了,审核批准了才能进入下一道程序。

否则会犯大的错误和失误,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一、电力建设基本程序1、可行性研究报告2、电厂工程选址3、初步设计4、施工设计5、施工6、调试7、试生产二、可行性研究1、新建电厂与地区负荷增长相适应2、有充足的资源3、进行经济论证,要有盈利空间4、对环境生态的破坏要有充分论证三、工程选址1、尽可能位于电网负荷中心2、尽可能离资源最近3、不能建在地震断裂带上4、气候条件5、地质、地形条件6、不能过多占用良田7、不能扰民四、初步设计1、最终容量和分期容量的确定2、单机容量选择和机组参数的选择3、选择适当的热力系统、电力系统、冷却系统、除灰系统、制水系统、污水处理、烟尘净化(除尘、脱硫、脱销)、热力控制系统、电力控制系统。

4、员工人数5、建议性施工组织设计原则方案五、施工设计1、以采购合同中的技术协议和商务协议为基础2、供货厂商与设计院交换资料3、工程勘探4、出图顺序5、供图时间六、施工施工六要素:1、图纸资料2、设备材料3、施工机具4、施工场所5、劳动力6、施工方案和措施七、调试和试生产施工步骤一、图纸会审二、选择施工队伍三、工程建设报备四、开展七通一平第二篇:项目报建程序一、申请办理项目立项1、受理单位:市计划改革委员会2、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3、提交资料:①、申请报告(项目名称、地点、施工总面积、总投资等),项目建设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②、规划局→国土局→建委开发科签署意见。

二、办理用地手续A、拆迁证:1、受理单位:市建委拆迁办2、办理时间:7个工作日3、提交资料:①、用地申请报告;→②、用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书(复印件);→③、3张规划定点图;→④、测绘手稿1:1000地形图(报市政府)。

火电前期需取得的批文批复、前期流程可修改全文

火电前期需取得的批文批复、前期流程可修改全文

我认为前期问题就是如何与政府官员打交道的问题,关系搞妥了,事情也成了,光让牛儿干活不吃草不行,让牛儿光吃草,不干活更不行,因此如何能让牛二吃草还干活是门艺术,各位:现在跑火电项目不太容易了!电厂建设的前期,主要是有哪些手续(或者批文、批复)需要走?其相关顺序、过程是什么啊?究竟经过哪些手续才能开始基建。

这些似乎也搜不到,有谁了解?谢谢。

1、是拿路条阶段还是核准阶段2、一般流程是先规划选址-----进行初可研-------提项目建议书--------(批准后)进行可研--------省发改委上报国家发改委申请--------国家发改委核准--------开工3、楼上所说的,那环评是放在哪个步骤呢?你说的就是我问的。

谢谢,继续补充~~可研文本出来后,就可以出环评了!环评工作与可研工作相互交叉,环评要可研提高数据,例如烟筒的高度和直径,可研相关的环保部分也要从环评中摘录4、主要分初步可研阶段、可研阶段后国家发改委发同意前期的大路条后到6个国家部委取得支持性文件后回到发改委核准。

5、是科研还是初可啊?6、环评放在初步可研,但和可研是独立的7、你可以这样:先到省级政府的政务大厅去咨询,他们会给你一个所需材料的清单,然后就是你运作的事情了,方法一:按程序办事,我想没有人搞电厂会这样搞的,非拖死不可,方法二:拖关系,把政府主要领导打点好了,让其成立本项目绿色通道,组成本项目工作组,专门为你项目服务,办事就快很多,但是这个前提是你肯投入,肯塞钱。

技术上的事情在前期都是小事情,关键是运作学习了前期工作竟然有这么多工作,考验建设单位的公关能力啊8、环评必须的,在报审发改委之前9、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需业主提供的资料(其它类型电厂可参照执行)----------------------------------------------------------一、文件(协议)1、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发电(集团)公司电力发展规划。

火电项目核准申请程序文件

火电项目核准申请程序文件

火电项目核准申请程序火电项目建设阶段划分火电建设项目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项目核准阶段(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建设阶段、竣工移交阶段。

一、项目核准阶段项目核准阶段旨在根据集团公司电力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电网公司沟通,使项目进入国家和地方电力发展规划。

取得电源项目的控股开发权;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签署项目开发协议。

初步可行性阶段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是在项目意向确定之后,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论证,并依此形成项目建议书,通过审查进行“立项”决策的初步论证估计阶段。

其主要内容是:(1) 收集原始材料,进行现场踏勘。

(2) 论证建厂的必要性。

(3) 推荐两个及以上的厂址进入可研。

(4) 初步落实建厂外部条件,取得必要的意向性文件。

(5) 提出规划容量建议。

(6) 根据工程轮廓进度及厂址条件,通过造价分析,提出投资匡算。

在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重点研究总体规划设想,落实接入系统、取排水、灰场、燃料及运输、环境影响及保护等初步可行性,并作为各方案技术和经济比较的基础。

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与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类似,需要对意向项目的技术、经济、环境及社会影响等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完成不同厂址的全面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意见。

在可研阶段落实建厂外部条件,优化规划方案,完成环境保护、土地预审、水资源、水土保持、接入系统等专题报告,取得有效的支持性文件。

进行现场勘测和环境影响评价。

确定主要设计方案和三大主机的技术方案论证,完成投资估算。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可研报告及其审批意见确定工程项目建设具体方案和投资规模。

其主要工作内容是完成主机及设计单位确定、调查收资、拟订主要设计原则、提出勘测任务书并进行现场勘测、确定设计方案并进行专业方案比选、提出推荐方案、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和初步设计概算并进行审批。

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办理的有关手续

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办理的有关手续
1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放。
14
质量监督
委托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质量监督。
15
施工许可证
批准立项部门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16
并网协议、购电合同
省电网经营管理部门签订。
17
机组整套启动
3000KW以上(含3000KW)机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3000KW以下机组由市、县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参与。
18
并网发电
必须经机组整套启动部门批准,电网经营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并网。
19
专项验收
消防、环保、劳动与工业卫生、城建档案部门组织。
20
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参加,委托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监督。
21
竣工验收备案
批准立项部门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快关阀、热网在线监测、烟尘在线监测、施工图审查
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办理的有关手续
序号
名称
备注
1
城市供热规划
省会城市和规划供热面积在1000万平方米以上(含1000万平方米)的城市供热规划由省建设厅审批;规划供热面积在1000万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供热规划由市建设规划部门组织审查,省建设厅、省计委、省经贸委参与,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2
项目建议书
5
接入系统
按规定进行审批。
6
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立项部门审批(计委或经贸委)。
7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当地规划部门核发。
8
土地使用许可证
国土部门核发。
9
环评报告
环保部门分级审批。

电厂项目核准前期有关手续

电厂项目核准前期有关手续

电厂手续基本流程一、电厂核准前设计方面1、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本阶段需委托设计院完成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对选择的3—4个厂址进行比选,需取得市级同意项目的支持性文件(国土、水利、规划、环保、接入)。

由电力规划总院或中国国际咨询公司进行审查。

审查后出具会议纪要.2、可行性研究阶段本阶段需委托设计院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对选择的2—3个厂址进行比选,确定一个厂址,对电力系统、工程设想、燃料供应、人力配置等进行较详细的分析,并作出投资估算。

由审查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外的另外一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

审查后出具会议纪要,在纪要中将项目未取得的支持性文件、设计构思等方面提出要求,待所有文件完备后予以收口。

二、需取得支持性文件方面1、路条阶段本阶段是指取得国家能源局出具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阶段。

纯凝机组取得国家能源局路条要具备省发改委与投资方上报国家能源局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关停手册。

热电联产机组除以上之外,还要具备省住建厅同意项目供热所在地供热规划的批复、省发改委同意项目供热所在地热电联产规划的批复。

2、核准阶段本阶段是指取得国家能源局同意项目予以开工的文件阶段。

在项目取得路条后,即进入核准阶段。

需主要取得以下文件:省发改委与投资方上报国家能源局申请项目核准的请示、国家能源局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路条).1还需取得审查单位的收口审查意见、2国家环保部对环境影响批复意见、3水利部对水土保持批复意见、4国家电网公司对接入系统批复意见、5国土资源部土地预审意见、6铁道部对铁路专用线准入的行政许可证、7各流域水利管理部门对取水的行政许可书、8审查单位对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以上均需取得路条后,各部委才受理办理有关手续,并需首先取得省级相关厅、局文件)还需取得其他文件:9国土资源厅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备案文件、10国土资源厅对压覆矿产调查报告批复文件、11省地震局对地震安评的批复、12卫生部对职业病评价的批复文件、13国家安全局对项目安评的批复、14所在地军级部队管理部门对是否占用军事设施的批复、15市中水管理部门对项目使用中水的批复、16市发改委对热网可研的批复、17投资协议书(如项目有其他投资方)、18供煤协议、19热电联产项目需签订供汽协议。

电厂项目核准前期有关手续

电厂项目核准前期有关手续

电厂手续基本流程一、电厂核准前设计方面1、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本阶段需委托设计院完成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对选择的3—4个厂址进行比选,需取得市级同意项目的支持性文件(国土、水利、规划、环保、接入)。

由电力规划总院或中国国际咨询公司进行审查。

审查后出具会议纪要。

2、可行性研究阶段本阶段需委托设计院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对选择的2—3个厂址进行比选,确定一个厂址,对电力系统、工程设想、燃料供应、人力配置等进行较详细的分析,并作出投资估算。

由审查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外的另外一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

审查后出具会议纪要,在纪要中将项目未取得的支持性文件、设计构思等方面提出要求,待所有文件完备后予以收口。

二、需取得支持性文件方面1、路条阶段本阶段是指取得国家能源局出具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阶段。

纯凝机组取得国家能源局路条要具备省发改委与投资方上报国家能源局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关停手册。

热电联产机组除以上之外,还要具备省住建厅同意项目供热所在地供热规划的批复、省发改委同意项目供热所在地热电联产规划的批复。

2、核准阶段本阶段是指取得国家能源局同意项目予以开工的文件阶段。

在项目取得路条后,即进入核准阶段。

需主要取得以下文件:省发改委与投资方上报国家能源局申请项目核准的请示、国家能源局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路条)。

1还需取得审查单位的收口审查意见、2国家环保部对环境影响批复意见、3水利部对水土保持批复意见、4国家电网公司对接入系统批复意见、5国土资源部土地预审意见、6铁道部对铁路专用线准入的行政许可证、7各流域水利管理部门对取水的行政许可书、8审查单位对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以上均需取得路条后,各部委才受理办理有关手续,并需首先取得省级相关厅、局文件)还需取得其他文件:9国土资源厅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备案文件、10国土资源厅对压覆矿产调查报告批复文件、11省地震局对地震安评的批复、12卫生部对职业病评价的批复文件、13国家安全局对项目安评的批复、14所在地军级部队管理部门对是否占用军事设施的批复、 15市中水管理部门对项目使用中水的批复、16市发改委对热网可研的批复、17投资协议书(如项目有其他投资方)、18供煤协议、19热电联产项目需签订供汽协议。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2000)1268号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2000)1268号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计基础〔2000〕12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经贸委、建委(建设厅)、环保局、电力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为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热电联产事业的健康发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关于“国家鼓励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提高热电机组的利用率”的规定,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联合对原《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若干规定》(计交能〔1998〕220号)进行了修定和补充,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年八月二十二日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热电联产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

热电厂的建设是城市治理大气污染和提高能源利用率的重要措施,是集中供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公益性基础设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热电联产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推动热电联产事业的发展,特作如下规定:第一条各地区在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细则和相关地方法规时,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发展和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措施。

第二条各地区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应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认真贯彻执行“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并举,把能源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城市供热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建城〔1995〕126号),认真编制和审查城市供热规划。

依据本地区《城市供热规划》、《环境治理规划》和《电力规划》编制本地区的《热电联产规划》。

在进行热电联产项目规划时,应积极发展城市热水供应和集中制冷,扩大夏季制冷负荷,提高全年运行效率。

第三条热电联产规划必须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热定电和适度规模”的原则进行,以供热为主要任务,并符合改善环境、节约能源和提高供热质量的要求。

核能发电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主要流程

核能发电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主要流程

核能发电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主要流程本文档旨在介绍核能发电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的主要流程。

以下是核能发电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的一般步骤:1.项目准备阶段- 确定核能发电项目的可行性,包括资源调查与评估。

- 确定项目地点,并进行环境评估。

- 开展初步设计,包括核电站的总体规划和选址。

- 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2.能源审批阶段- 向能源主管部门申请核能发电项目立项。

- 根据国家能源政策和相关法规,提交项目建设规划。

- 完善项目设计,包括核电站的详细设计和技术方案。

- 完成安全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3.土地使用审批阶段- 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核能发电项目用地。

- 提交土地使用规划,包括用地位置、面积和土地开发方案。

- 与当地政府协商土地征收和补偿事宜,并达成协议。

- 完成土地使用手续,获得土地使用证。

4.投资审批阶段- 编制项目建设投资方案和财务报告。

- 向发改委或投资审批机构申请项目投资批准。

- 根据法律法规,提交资金来源证明和资金保障措施。

- 完成投资审批手续,获得项目投资批准文件。

5.政府批复阶段- 向发改委或能源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

- 根据国家能源政策和规划,进行项目审查和评估。

- 完善项目建设方案和环境保护方案。

- 获得政府批复文件,获得项目建设许可。

6.其他手续办理- 开展公告程序和公众参与,听取公众意见和反馈。

- 向相关部门申请建设用地、水资源等相关手续。

- 提交安全保障和应急预案,获得相关部门的认可。

- 完成其他必要的手续申请和审批。

请注意,以上流程仅为一般性的核能发电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要求而有所变化。

在实际办理手续时,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操作。

*请注意:本文档中的内容为一般性提供,不涉及具体法律条文,如果需要了解核能发电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的详细法律要求,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

*。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1.17•【文号】发改能源[2007]141号•【施行日期】2007.01.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1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建设厅(建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国电集团、华电集团、中电投集团、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神华集团、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华润集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规范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对促进我国能源的合理和有效利用、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经济效益、推进技术进步、减少环境污染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制定了《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二○○七年一月十七日附件: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热电联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新(扩)建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第三条发展改革部门(经委、经贸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规划、项目申报与核准,以及相关监管工作。

第二章规划第四条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应按照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依据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模、工业发展状况和资源等外部条件,结合现有电厂改造、关停小机组和小锅炉等情况编制。

电厂项目核准程序

电厂项目核准程序

电厂项目核准程序(总4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电厂项目核准程序1 电力项目审批制与核准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国发〔2O04〕20号),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核准制国家对不需要国家财政性资金支持,但列人政府核准目录的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

政府主要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审核,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人、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

核准的内容主要是投资项目必须满足的外部条件,同时对核准的时限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有明确规定。

备案制对不需要国家投资,企业能够自行平衡建设资金和落实建设条件,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允许和鼓励类的一般竞争性产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登记制管理办法。

备案制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对备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在备案制中,政府部门主要对备案的内容进行合规性审查,程序更加简便,内容也更简略。

在上述决定的附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以年本)》中,列出了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其中对各类电力项目的政府核准权限主要为:火电站、燃煤热电站、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风电站、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站和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及以上水电站都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按国家和各部委原来的相关规定及多年电力建设实践经验,一般电力项目基建审批已经形成一定的程序。

在审批制程序上,一般要经过“项自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

对一个典型火电项目,投人100万元左右资金即可完成上报项自建议书,立项后再进一步投人资金,开展进一步前期、设计等工作,企业风险较低。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计基础[2000]1268号)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计基础[2000]1268号)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计基础〔2000〕12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经贸委、建委(建设厅)、环保局、电力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为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热电联产事业的健康发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关于“国家鼓励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提高热电机组的利用率”的规定,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联合对原《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若干规定》(计交能〔1998〕220号)进行了修定和补充,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年八月二十二日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热电联产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

热电厂的建设是城市治理大气污染和提高能源利用率的重要措施,是集中供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公益性基础设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热电联产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推动热电联产事业的发展,特作如下规定:第一条各地区在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细则和相关地方法规时,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发展和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措施。

第二条各地区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应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认真贯彻执行“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并举,把能源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城市供热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建城〔1995〕126号),认真编制和审查城市供热规划。

依据本地区《城市供热规划》、《环境治理规划》和《电力规划》编制本地区的《热电联产规划》。

在进行热电联产项目规划时,应积极发展城市热水供应和集中制冷,扩大夏季制冷负荷,提高全年运行效率。

第三条热电联产规划必须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热定电和适度规模”的原则进行,以供热为主要任务,并符合改善环境、节约能源和提高供热质量的要求。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以急计基础[2000]1268号文联合发出通知,印发了《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热电联产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应。

热电厂的建设是城市治理大气污染和提高能源利用率的重要措施,是集中供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公益性基础设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热电联产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推动热电联产事业的发展,特作出如下规定:第一条各地区在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节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细则和相关地方法规时,应当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发展和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措施。

第二条各地区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应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认真贯彻执行“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并举,把能源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城市供热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建城[1995]126号),认真编制和审查城市供热规划。

依据本地区《城市供热规划》、《环境治理规划》和《电力规划》编制本地区的《热电联产规划》。

在进行热电联产项目规划时,应积极发展城市热水供应和集中制冷,扩大夏季制冷负荷,提高全年运行效率。

第三条热电联合规划必须按照“统一规划、分布实施、以热定电和适度规模”的原则进行,以供热为主要任务,并符合改善环境、节约能源和提高供热质量的要求。

第四条各级计委负责热电联产的规划和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各级经贸委负责热电联产的生产管理、热电联产技术改造规划的制定和项目的审批,各级建设部门是——城市供热行业管理部门,各级环保部门要依照相关的环保法规对热电联产进行监督。

第五条根据国家能源和环保政策,各地区应根据能源供应条件和优化能源结构的要求,从改善环境质量、节约能源和提高供热质量出发,优化热电联产的燃料供应方案。

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管理流程(熊)

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管理流程(熊)

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管理流程(熊)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管理流程热电联产建设项目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核准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司令图设计)、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建设阶段、竣工移交阶段。

一、初步可行性阶段——获得XXX批准的路条初步可行性阶段是在项目意向确定之后,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论证,并依此形成项目建议书,通过审查进行“立项”决策的初步论证估计阶段。

其主要内容是:1)收集原始材料,进行现场踏勘。

有必要时对可能造成厂址颠覆性因素进行专题论证,或进行少量的勘测和试验工作,以初步落实建厂的外部条件2)论证建厂的必要性。

3)推荐两个及以上的厂址进入可研。

4)初步落实建厂外部条件,取得必要的意向性文件。

5)提出规划容量建议。

6)根据工程表面进度及厂址前提,通过造价阐发,提出投资匡算。

7)向XXX提出展开项目前期工作的申请,并获取批复。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一、总的要求可行性研究是在初步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各项建厂条件,其深度应符合DL/T 5375-2008《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二、主要工作本阶段应进行工程测量和水文景象、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工作以及必要的试验;对公路、铁路运输及公用线、旱路运输码头和航道以及公用供水水库等需同步进行可行性研究或评价;对在山区建设的电厂,还应着重研究边坡不乱与不良地质及地质灾害征象、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等题目。

本阶段研究是在掌握比较充分的技术经济资料基础上,提出电厂接入体系方案、原则性工艺体系和布置方案,并对各厂址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和多方案比较,提出推荐厂址和建设范围,对主机技术前提、主要辅机选型、新装备、新工艺、新技术和建厂方案提出原则性意见,提进项目的投资估算及经济效益评价。

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确定投资方及投资比例、贷款银行、贷款前提和贷款额。

可研报告编写完以后,经公司组织内审,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拿出评审意见,由可研报告编制单位修改后出正式的收口报告。

新建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程序-副本

新建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程序-副本

新建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程序-副本新建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程序一、项目建设单位向地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设申请报告地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接项目建设单位申请报告后将依据城市发展规划对项目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后下达同意项目单位看中前期工作的批复。

接此批复后项目建设单位可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上报地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二、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接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将开展项目预审工作,重点将围绕是否符合国家能源规划、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等进行审查。

经审查同意后,下达同意项目建设单位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项目建设单位接此批复后马上开展项目支持性文件工作。

主要内容如下:1.项目可行性报告(国际发改委核准项目时,可研编制机构须具备有甲级工程咨询资质);2.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规划批复文件;3.国家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用地批复文件;4.国家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环评批复文件;5.国家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6.取用水流域管理机构出具的水批复文件,利用城市中水需水利厅用水批复文件;7.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无压覆矿床文件;8.甲级咨询机构可研评估报告;9.电网公司同意接入系统文件;10.民航主管部门意见;11.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无压覆文物的意见;12.省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地震灾害评价意见;13.军事设施主管部门对项目是否影响军事设施使用和安全意见;14.融资银行省行贷款承诺;15.热电厂需城市供热规划、热电联产规划及批复文件,城市供热管网批复文件;16.燃料供给、运输及灰渣综合利用方案或协议等;17.有关部门对项目当地燃料来源的论证和批复文件;1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如安全、卫生等;以上支持性文件如需国家级部门批准的必须先经过省级级相关部门预审后上报国家及主管部门审批。

火电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与项目设计管理

火电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与项目设计管理

火电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与项目设计管理目录1 设计阶段划分与项目审批程序2 初步可行性研究3 可行性研究4 电力发展规划5 项目核准6 项目前期管理7 项目设计管理8 项目开工条件1 设计阶段划分与项目审批程序1.1 项目设计阶段划分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1.2 项目审批程序列入电力发展规划项目所在省电力发展规划和国家电力发展规划政府核准所有电力项目均由国家核准初步设计批复由项目业主批复,内容包括技术方案和投资开工报告批复由项目业主批复1.3 设计程序和项目审批程序的关系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委托电力设计院在某地区开展初步可行性研究,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需经所在地区电网公司或经过咨询机构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列入电力发展规划向所在省发改委申请列入所在省电力发展规划。

由省发改委和发电集团上报国家发改委列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设计院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咨询机构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申请项目核准委托设计院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

由集团公司向国家发改委提出项目核准申请。

国家发改委出具核准意见。

开展初步设计委托电力设计院开展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委托咨询机构审查,出具审查意见;集团公司批复初步设计。

开展施工图设计开工建设具备开工条件,批准开工。

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2 初步可行性研究2.1 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是以调查、收资、整理、分析为主,必要时也可进行一些勘测和试验工作,初步落实建厂外部条件。

开展初步可行性研究的目的是:为项目进入所在省电力发展规划和国家电力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为项目进一步进行可行性研究提供依据。

因此,新建、超过批准的规划容量扩建的电厂均应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

2.2 主要任务根据电力系统的发展规划与要求,在几个地区或指定地区分别调查各地可能建厂的厂址;着重研究电力规划的要求、燃料资源与供应、交通运输、水源、储灰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以及厂址场地的地形地貌、地震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水文气象和可能影响建厂的其他因素;结合电力系统规划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论证,择优推荐出建厂地区的顺序、可能建厂的厂址及建设规模,提出开展可行性研究的厂址(一般要求2个及以上)。

火电项目核准申请程序文件

火电项目核准申请程序文件

火电项目核准申请程序火电项目建设阶段划分火电建设项目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项目核准阶段(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建设阶段、竣工移交阶段。

一、项目核准阶段项目核准阶段旨在根据集团公司电力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电网公司沟通,使项目进入国家和地方电力发展规划。

取得电源项目的控股开发权;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签署项目开发协议。

初步可行性阶段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是在项目意向确定之后,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论证,并依此形成项目建议书,通过审查进行“立项”决策的初步论证估计阶段。

其主要内容是:(1) 收集原始材料,进行现场踏勘。

(2) 论证建厂的必要性。

(3) 推荐两个及以上的厂址进入可研。

(4) 初步落实建厂外部条件,取得必要的意向性文件。

(5) 提出规划容量建议。

(6) 根据工程轮廓进度及厂址条件,通过造价分析,提出投资匡算。

在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重点研究总体规划设想,落实接入系统、取排水、灰场、燃料及运输、环境影响及保护等初步可行性,并作为各方案技术和经济比较的基础。

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与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类似,需要对意向项目的技术、经济、环境及社会影响等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完成不同厂址的全面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意见。

在可研阶段落实建厂外部条件,优化规划方案,完成环境保护、土地预审、水资源、水土保持、接入系统等专题报告,取得有效的支持性文件。

进行现场勘测和环境影响评价。

确定主要设计方案和三大主机的技术方案论证,完成投资估算。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可研报告及其审批意见确定工程项目建设具体方案和投资规模。

其主要工作内容是完成主机及设计单位确定、调查收资、拟订主要设计原则、提出勘测任务书并进行现场勘测、确定设计方案并进行专业方案比选、提出推荐方案、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和初步设计概算并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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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程序
一、项目建设单位向地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设申请报告
地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接项目建设单位申请报告后将依据城市发展规划对项目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后下达同意项目单位看中前期工作的批复。

接此批复后项目建设单位可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上报地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二、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接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将开展项目预审工作,重点将围绕是否符合国家能源规划、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等进行审查。

经审查同意后,下达同意项目建设单位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项目建设单位接此批复后马上开展项目支持性文件工作。

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可行性报告(国际发改委核准项目时,可研编制机构须具备有甲级工程咨询资质);
2.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规划批复文件;
3.国家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用地批复文件;
4.国家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环评批复文件;
5.国家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
6.取用水流域管理机构出具的水批复文件,利用城市中水需水利厅用水批复文件;
7.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无压覆矿床文件;
8.甲级咨询机构可研评估报告;
9.电网公司同意接入系统文件;
10.民航主管部门意见;
11.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无压覆文物的意见;
12.省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地震灾害评价意见;
13.军事设施主管部门对项目是否影响军事设施使用和安全意见;
14.融资银行省行贷款承诺;
15.热电厂需城市供热规划、热电联产规划及批复文件,城市供热管网批复文件;
16.燃料供给、运输及灰渣综合利用方案或协议等;
17.有关部门对项目当地燃料来源的论证和批复文件;
1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如安全、卫生等;
以上支持性文件如需国家级部门批准的必须先经过省级级相关部门预审后上报国家及主管部门审批。

三、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受理程序
项目申请单位按要求准备好齐全材料后,可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完成项目申请报告,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行文上报申请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进行核准。

国务院投资主管门板在受理核准申请后,将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实行专家评议制度进行评审。

对同意核准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将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核准文件,同时抄送相关部门和省级项目核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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