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的收集与保全》PPT课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律师: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 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 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 向当事人收集证据:
― 查阅、摘抄、复制控方掌握的诉讼材料: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 诉之日起,可以whqi查sha阅n@1、63.c摘om 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 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
whqishan@163.com
民事证据规定第15条:(依职权)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 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 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 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民事证据规定第16.17条(依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1998.)
第三条:下列证据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 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和该证据线索的;
2、应当由人民法院勘验或者委托鉴定的; 3、当事人双方提出的影响查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材料 相互矛盾,经过庭审质证无法认定其效力的; 4、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自行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
行政证据规定第22条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 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 (一)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认定的; (二)涉及whqi依sha职n@16权3.c追om 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 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律师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 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 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不被监听。
律师法第三十四条 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 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 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 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第九章
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Evidence law
Contents
一. 取证主体 二. 非法证据排除 三. 证据保全
whqishan@163.com
一、取证主体
(一)公安机关、检察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43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 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 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 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 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 他们协助调查。
第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 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whqishan@163.com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
➢ 在行政诉讼中收集证据的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34条:
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 证据。
另外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基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也需要收集必要的证据。
whqishan@163.com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取证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 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 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 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 当出示人民检察 院或者公安机w关hqi的shan证@16明3.co文m 件。
名称、住所地 收集证据,不 的申请不予
等基本情况、 得迟于举证期 准许的,应
所要调查收集 限届满前七日。 当向当事人
的证据的内容、 (证据规定第 或其诉讼代
需 要 由 人 民 法whqish1an9@1条63.)com
理人送达通
院调查收集证
知书。
据的原因及其
当事人及其 诉讼代理人 可以在收到 通知书的次 日起三日内 向受理申请 的人民法院 书面申请复 议一次。人 民法院应当
人民法院取证程序:
人民法院收集调查证据,应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材料 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或盖章。(《民事诉讼 法适用意见》第70条)
依职权的程序: 民诉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 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 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
(二)法院
➢ 在刑事诉讼中收集证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 题的解释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调 查、核实证据,认为必要时,可以通知检察人员、辩护人到 场。 人民法院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 提供人署名,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向个人收集、调取 的书面证据材源自文库,必须由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适用意见第7w7h条qishan@16依3.c照om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由有关单位 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文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并加盖单位印章。
依申请的程序
提交书面申请
提交时间
处理结果
复议
申请书应当载 当事人及其诉 人民法院对
明被调查人的 讼代理人申请 当事人及其
姓名或者单位 人民法院调查 诉讼代理人
whqishan@163.com
➢ 在民事诉讼中收集证据的规定
民诉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2007)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 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 收最集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 题的意见(1992):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调查 收集的证据包括: ⑴ 当事人及wh其qish诉an@讼163.代com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 ⑵ 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 ⑶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有矛盾、无法认定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