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与人事)离职管理制度
人事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人事部员工离职管理,规范离职办理程序,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人事部全体员工。
三、离职类型1. 辞职: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
2. 解雇: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或其他原因被公司解雇。
四、离职程序1. 辞职(1)员工辞职需提前30天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2)部门主管审批后,将辞职申请报人事部备案。
(3)人事部根据辞职申请,办理离职手续,包括:①核算离职员工工资及福利待遇;②办理离职手续,包括档案转移、社保公积金封存等;③与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收集员工对公司及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2. 解雇(1)公司根据员工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或其他原因,决定解雇员工。
(2)解雇决定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书面通知被解雇员工。
(3)人事部根据解雇决定,办理离职手续,包括:①核算离职员工工资及福利待遇;②办理离职手续,包括档案转移、社保公积金封存等;③与被解雇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收集员工对公司及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五、离职手续办理1. 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前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工作连续性。
2. 人事部负责办理离职员工的档案转移、社保公积金封存等手续。
3. 离职员工需退还公司发放的办公用品、工作证件等物品。
4. 离职员工离职后,公司保留其个人档案至少三年。
六、离职面谈1. 人事部负责组织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收集员工对公司及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2. 离职面谈内容包括:(1)离职原因分析;(2)员工对公司及部门的意见和建议;(3)员工对公司及同事的评价;(4)员工个人职业规划。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决定。
人事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人事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离职管理,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的离职管理行为。
第三条离职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原则,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人事部是公司员工离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离职手续的办理和管理。
第二章离职申请第五条员工在提出离职申请前应当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条申请离职的员工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离职。
第七条公司对于员工的离职申请,应当依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答复。
第八条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上级领导应当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和意愿。
第三章离职审批第九条人事部对员工的离职申请进行审批。
第十条人事部应当对员工离职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审批决定。
第十一条人事部在对员工离职申请进行审批时,应当向其他相关部门征询意见。
第十二条人事部应当及时将离职审批结果通知员工和其他相关部门。
第四章离职手续第十三条离职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和内容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四条离职员工应当在离职前向人事部提交书面离职申请,等待人事部审核。
第十五条离职员工应当在离职前向财务部办理相关的薪酬结算和社保公积金转移手续。
第十六条离职员工应当在离职前向其他相关部门交接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离职通知第十七条离职员工应当在离职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离职通知。
第十八条离职员工离职通知中应当注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时间。
第十九条离职员工应当在离职通知后向公司提交离职证明。
第六章离职福利第二十条离职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享受相应的离职福利。
第二十一条离职员工离职后应当及时领取相关的离职补偿金和离职证明。
第七章离职管理记录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对员工的离职管理进行记录。
第二十三条人事部应当做好员工离职管理的档案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做好员工离职的信息保密工作。
第八章离职效果评估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对员工的离职进行效果评估。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优化离职流程,增强组织对员工离职的控制和管理能力,保障员工离职的顺利进行,同时促进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的依据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有关离职管理的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离职的情况,包括自愿离职、辞退、合同终止等各种情形。
三、离职流程1. 申请离职员工如需离职,应向直属上级提出书面离职申请,说明离职原因、离职时间以及办理离职手续的事项。
离职申请应提前30天提交,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 离职面谈离职申请获得批准后,上级将安排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上级将说明离职后的各项事宜,如工资结算、福利权益等。
3. 交接工作员工离职前,应将自己手中的工作及相关资料交接给接任人或者上级安排的其他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知识传递,确保工作的顺利转交。
4. 各项手续办理员工离职时,应按照公司要求办理各项离职手续,包括交还公司财产、办理离职手续等。
同时,员工还应配合公司对离职人员的资料归档和相关报表的填写工作。
5. 离职确认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员工应向人事部门提交离职确认书,并经过与人事部门的核对确认,方可算作正式离职。
四、离职补偿与福利1. 应得工资结算员工离职前,应将工资结算清楚,并在离职当日领取最后一期工资。
工资结算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进行,不得擅自扣除或违法减少员工的工资。
2. 福利权益员工在离职后,仍然享有一部分福利权益,具体包括社保、住房公积金、年假等。
离职员工应向公司人事部门咨询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3. 离职补偿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离职原因,公司可能会给予离职补偿。
离职补偿的金额和标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员工应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离职后的限制1. 离职保密员工在离职后应继续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商务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与公司无关的人士。
离职退出以及人事存档管理制度
离职退出以及人事存档管理制度1. 离职流程1.1 离职申请1.员工在决议离职之前,应提前向其直接上级提交书面离职申请。
离职申请应包含离职原因、估计离职日期及离职手续办理意向。
2.直接上级在收到离职申请后,应及时与员工进行个别沟通,并对其离职决议表示理解和敬重。
1.2 离职手续办理1.员工离职前,需完成以下必需的离职手续办理事项:–将工作交接给接任者或相关团队成员,并确保交接事宜得到妥当处理。
–清理个人工作区域,归还公司资产,包含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移动电话、文件、证件等。
–填写离职交接表,认真列明个人工作内容、项目进展、待办事项等信息,供接任者或相关团队成员参考。
–办理离职手续,如解除劳动合同、社保注销等,依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
1.3 离职面谈1.公司将布置离职面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2.离职面谈旨在了解员工离职的真实原因,并对现有员工福利、工作环境、职业发展等方面进行反馈和改进。
3.离职面谈内容应保密,仅供公司内部使用,不得向外部泄露。
1.4 离职交接评估1.离职员工的直接上级和接任者或相关团队成员需对离职交接情况进行评估。
2.评估重要内容包含交接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等方面。
3.评估结果将作为员工离职交接的一项紧要参考,并可纳入绩效考核指标。
2. 人事存档管理2.1 人事档案管理范围和责任1.公司将建立完整的员工人事档案,包含但不限于基本信息、入职料子、培训记录、绩效评估、奖惩记录等。
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员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保密,并向员工供应必需的档案查询和复印服务。
3.直接上级负责主管的员工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上报及时、数据真实可靠。
2.2 人事档案存档和销毁1.员工离职后,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将其人事档案归档,并保密相关信息。
2.归档的员工人事档案应妥当保管,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丢失、损坏或泄露。
3.员工人事档案的存档期限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规定执行。
4.存档期满后,人力资源部门将对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审查,符合销毁条件的,应予以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方案5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方案5篇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主要内容3.1职责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离职审批离职手续办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离职审批,工作交接,并配合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
3.2定义3.2.1合同离职:指员工与公司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而离职。
3.2.2员工辞职:指合同期未满,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
3.2.3自动离职:指员工因个人原因离开企业3天以上,包括不辞而别或申请辞职但未获公司同意而离职。
3.2.4 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的(需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5)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况。
3.2.5 公司辞退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况。
3.3 工作程序3.3.1 合同离职3.3.1.1行政人事部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将《劳动合同续订/终止意向书》送达员工本人,员工须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表达自己的意见反馈至行政人事部,否则视为员工自愿终止劳动合同。
3.3.1.2终止劳动合同的,行政人事部向员工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和项目完成交接工作等事项后方可依法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篇11.制定目的规范本公司员工离职作业流程,确保离职交接工作顺畅进行。
2.适用范围公司三职等(含)以下员工的离职作业。
3.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管理部门。
4.内容4.1离职类型及申请要求4.1.1辞职:自动请辞离职(1) 三职等(含)以上须提前一个月申请(2) 一、二职等须提前10天申请4.1.2辞退:解雇离职因故被解雇者,公司应事先通知员工,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提出申请。
4.2离职程序4.2.1员工辞职,由本人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按《员工离职申请单》上所列事项具体填妥后,亲自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2若属辞退情形,则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离职缘由”栏内“公司因素”的“其它”项中注明缘由,其余交由员工本人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3离职流程:离职申请→直接主管、上级主管签批→本部门手续办理→人力资源部手续办理→财务部手续办理→(副)总经理签核→离厂4.3离职移交离职人员提出《员工离职申请单》,经直属主管核准后,即可办理离职移交。
4.3.1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收人接收;若无适当的接收人,应暂由该职务的直属主管进行接收。
4.3.2移交人与接收人在办理职务移交时,均应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托付他人代理。
4.3.3各项移交,由各部门经办人员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签核即可,必要时需填写《工作移交清单》。
4.3.4离职人员原职务上的、代管的或正办理中的工作、文件资料(公司规章、公文、报表、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
4.3.5对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离职人员需向接替人或有关部门交代清晰。
4.3.6离职人员原领用的器材、工具、文具(消耗性除外)、印章等,应交还有关部门。
4.3.7移交手续未完备前,应保留移交人当月薪资,待其移交完成后,再行支付。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文(4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确保离职程序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离职管理,包括辞职、解聘、合同到期、退休等形式的离职。
第三条公司建立离职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离职管理制度、审查离职申请、解决离职问题等工作。
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在正常合同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提前解决离职手续。
第五条公司员工离职必须经过公司审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离职。
第六条离职员工应当认真履行离职手续,如有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条离职员工必须保守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技术、业务和客户信息。
第八条离职员工享有应有的离职待遇,包括工资结算、离职证明、劳动关系转移等。
第二章离职申请第九条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时,应书面向公司提出申请,说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
第十条公司在收到离职申请后,将组织离职管理委员会审核,并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离职申请需要公司批准,未经公司批准不得离职。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拒绝离职申请。
第十二条如离职申请被批准,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离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离职程序第十三条公司发出离职批准后,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离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四条离职员工应当清算工作任务,交接相关资料,并如实记录在职期间的工作经验。
第十五条离职员工应当清算工资待遇,包括向员工结算工资、假期补偿、奖金等。
第十六条离职员工应当办理离职证明等相关手续,并交还公司财务、设备等物品。
第十七条离职员工应当提交离职报告,对在职期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建议。
第十八条离职员工应当完成与公司之间的清账工作,包括清偿借款、返还物品等。
第十九条离职员工应当遵守公司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
第四章特殊情况的离职第二十条如员工因病、伤、婚丧、生育等特殊原因需要离职,应向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接到员工特殊离职申请后,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离职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离职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公司离职人员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离职种类公司员工离职情况分为以下几种:1.自离:员工自己申请辞职;2.辞退:公司因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或其他原因解除聘用关系;3.合同到期: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第三条离职申请员工想要离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领导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并说明离职原因。
第四条离职程序1.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上级领导及时安排与员工面对面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并做好员工离职工作交接计划;2.部门负责人与HR部门协商确定离职时间和离职待遇;3.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并交接工作。
第五条辞退程序1.公司对员工进行辞退前,须经过相关程序:公司领导决定→HR部门协商→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应如实讲述违反公司规定原因,并可以进行申诉;3.公司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给予员工相应经济补偿。
第六条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公司与员工应当就续签合同及相关事宜进行沟通,若员工不愿意续约,按照法定程序,和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保密及禁止竞业1.员工在离职后应当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向他人泄漏;2.员工在离职后应当履行竞业禁止义务,不得在离职后一定期间内从事与原公司相竞争的行业。
第八条离职人员的权益保障1.离职员工享有法定权益,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支付离职补贴和经济补偿;2.公司应当协助员工办理社保、公积金转移手续,并提供离职证明。
第九条附则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HR部门;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制度经公司XX部门审慎研究,公示3天无异议后正式实施。
离职管理制度(精选17篇)
离职管理制度(精选17篇)离职管理制度第1篇第一条目的为维护公司合法行使用工权,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离职种类一、试用期内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试用期内离职):指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个人因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满离职):指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终止。
三、劳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内离职,包括辞职、辞退、擅自离职)。
(一)、辞职:指员工方由于自身原因等合法因素,向公司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辞退:因下列原因,由公司提出与员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其中: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因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非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④因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需裁减人员的;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一月内累计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二天(含)以上。
离职管理制度附则内容
离职管理制度附则内容第一条离职申请程序1、员工在离职前需书面提交离职申请,离职申请需提前至少30天。
2、员工需要在离职前完成离职手续,并提交离职材料(包括离职申请、离职报告等)。
3、部门负责人需要审核员工的离职申请,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离职申请。
第二条离职程序1、人力资源部门会对员工的离职申请进行审核,并进行离职审批。
2、人力资源部门会协调相关部门对员工进行离职培训,并安排离职手续。
3、离职手续包括清理工作桌面、归还公司财产、办理社保、医保等相关手续。
第三条离职补偿1、员工在离职后,可以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离职补偿。
2、离职补偿一般包括法定离职补偿金、年终奖、剩余年假等。
3、员工在离职后若有违约行为,公司有权不支付离职补偿。
第四条离职后福利1、公司会如实对员工进行离职交接,并保护员工离职后的福利权益。
2、员工在离职后可以继续享受公司员工福利,但需根据公司相关政策执行。
3、员工在离职后若有相关需求,可以咨询人力资源部门寻求帮助。
第五条离职登记1、公司会对员工进行离职登记,包括归还公司财产、注销相关账号等工作。
2、公司会在员工离职后对其进行离职调查,确保离职流程的完整和规范。
3、离职员工需配合公司的离职登记工作,确保各方的权益。
第六条离职管理制度的解释权1、公司HR部门拥有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可依据公司具体情况对其进行调整。
2、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对员工的离职进行管理。
以上为公司离职管理制度附则内容,员工需在离职前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离职过程的规范和顺利进行。
感谢各位员工的配合与理解。
离职管理制度
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目的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离职手续正式员工需提前30日(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填写《离职审批表》,说明离司原因,经上级领导签字同意后,交人事行政管理部存档。
第三章交接手续员工《离职审批表》获批准,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生效后,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安排员工进行工作移交,安排员工在认可的时间里持《离职移交清单》按单上要求逐项办理,各部门承办人员对交接事项签字确认,待完成交接单中的规定的全部事项后,员工方可离职。
第四章解除(终止)合同上述手续结清后,人事行政管理部出具《关于与XXX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由本人亲自签字确认,一式两份,一份由公司存档,一份交员工本人保存。
第五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在规定时间(一般为次月)进行社保停交及住房公积金的封存处理。
第六章档案管理离司员工的资料按要求存档,人事行政管理部可依员工要求如实出具离司证明或任职证明。
第七章其他第一条连续旷工2日及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员工旷工时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发现员工旷工后的1个工作日内上报人事行政管理部,以便进行必要的人事操作,否则部门负责人负失察责任。
自动离职没有进行必要工作移交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离职人员经济或其它责任的权利。
第二条违纪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者,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后,结算其正常工资,若有违法行为,按司法程序处理。
第三条离职员工办理移交时承办人(无交接人时由部门负责人承担)必须认真清点,准确无误后,在《离职移交清单》签名确认。
员工正式离司后如发现移交的工作、财物有问题,承办人及其上级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销售人员离职时,必须将个人经手的账目及客户等交给交接人,并由部门经理监交、签字,不得将任何商务资料带出公司。
如以后出现问题,部门经理和直接责任人共同承担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一条本制度为公司基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4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企业竞争日益激烈,员工流动性增加成为一种常态。
员工离职对企业的稳定运营和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建立和完善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对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离职申请流程、离职面谈、离职手续办理、离职调查和知识转移等方面进行探讨,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二、离职申请流程1. 员工提交离职申请员工离职的首要环节是提交离职申请。
员工应在前置提前通知期内,书面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离职申请,说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并亲自与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
2. 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应在接到员工离职申请后,及时与员工进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并审核离职申请。
部门负责人有权同意或拒绝员工的离职申请,并将审核意见书面反馈给人力资源部门。
3. 人力资源部门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在接到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后,对员工的离职申请进行审核。
人力资源部门除了确认离职申请的合法性外,还需综合考虑部门人员配备和工作进度等因素,决定是否同意员工离职。
4. 最终决策最终离职决策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进行,人事部门在综合考虑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和企业实际情况后,决定是否同意员工离职,如果同意,则发出离职通知。
三、离职面谈1. 部门负责人面谈部门负责人应在员工申请离职后,及时与其进行面谈,了解员工的真实离职动机,探讨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尽量挽留优秀员工。
2. 人力资源部门面谈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在员工面谈结束后,应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在离职面谈中,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应详细了解员工的离职原因,并记录相关信息,以供后续分析和改进。
四、离职手续办理1. 资产归还员工在离职前,应向所在部门归还公司提供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备、工具、证件等。
人力资源部门应提前告知员工需要归还的资产清单,并在员工完成手续办理后进行核对。
2. 债权债务处理员工离职后,如存在借贷关系或未清偿债务,公司要求员工在离职前履行还款义务,并出具书面证明。
员工离职与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与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员工离职的流程和人事档案的管理,确保员工离职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员工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离职及人事档案的管理。
1.2 原则本制度所规定的员工离职与人事档案管理原则如下:1.公平公正:对员工离职进行公平、公正的处理,敬重员工的权益;2.保密性:对员工离职信息、个人隐私和人事档案进行严格保密,确保安全;3.完整性:确保员工离职手续完备、人事档案完整,便于后续管理和查询;4.记录性:准确记录员工离职相关信息,建立健全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二、离职流程2.1 提交离职申请1.员工在离职前需书面向所属部门经理提出离职申请;2.离职申请应包含离职日期、离职原因等必需信息;3.所属部门经理收到离职申请后,应及时将离职申请报告给人力资源部门。
2.2 办理离职手续1.人力资源部门收到离职申请后,组织员工填写离职手续表,确认离职事项;2.员工应如实供应离职所需的相关料子,并按要求交回公司资产;3.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与资产交接的记录和确认。
2.3 离职面谈及离职通知1.人力资源部门布置离职面谈,对员工进行离职沟通及相关事宜解答;2.公司应向员工发出书面离职通知,明确离职日期、停止合同事由等信息;3.离职通知应由员工与人力资源部门共同签署。
2.4 清理人事档案1.人力资源部门在员工离职后责任范围内,负责清理该员工的人事档案;2.清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员工个人信息、薪资福利、绩效考核、培训记录等;3.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离职员工的档案进行归档并妥当保管。
三、人事档案管理3.1 人事档案归档与保管1.全部员工的电子人事档案和纸质人事档案需妥当管理,档案应原封不动地保存;2.电子人事档案应进行数据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存储;3.纸质人事档案应存放在指定的档案室中,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2 人事档案的查询与使用1.人事档案的查询应由授权人员进行,查询人员需供应合理的理由和事先获得上级批准;2.人事档案的使用应合法合规,严禁泄露、窜改或滥用员工个人信息;3.使用人事档案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从公司的保密制度。
人力资源部门员工离职与人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人力资源部门员工离职与人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一、引言在企业组织管理中,人力资源部门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薪酬以及离职管理等工作。
本文旨在探讨人力资源部门员工离职的相关工作及人事档案的管理规章制度,以确保离职流程的顺利进行,保障企业利益和员工权益。
二、员工离职流程1. 提交离职申请员工如需离职,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离职申请,并注明离职原因、离职日期、未休年假等信息。
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受理并记录。
2. 离职面谈人力资源部门应安排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的原因、意见和建议,为改进离职率提供参考。
3. 离职审批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政策,对离职申请进行审批,确认离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离职审批结果将及时通知离职员工和相关部门。
4. 工作交接离职员工应与接替者进行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并将未完成的工作任务转交给接替者。
5. 离职手续办理人力资源部门应协助离职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包括办理离职手续表、索取离职证明、结算薪资以及处理工资卡、社保等事宜。
同时,人力资源部门需注销离职员工的系统账号和权限。
三、人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1. 档案归档离职员工的人事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归档,包括入职材料、培训记录、绩效评估、晋升记录等。
归档后的人事档案应妥善保管,并设定访问权限,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2. 保密性处理人事档案包含员工的个人信息和敏感数据,人力资源部门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除非获得员工明确授权,他人无权查阅和使用档案。
3. 档案维护和更新人事档案的维护和更新是人力资源部门的责任,包括及时归档离职员工的相关材料、更新员工的个人信息以及记录员工的重要事项变更。
4. 档案保管期限人事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进行规定。
一般情况下,离职员工的档案应至少保留一定年限,保证员工离职后信息的可追溯性。
5. 档案销毁员工的离职档案保管期限届满后,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进行档案销毁工作。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一、目的: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三、离职管理1、辞职1.1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
1.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1.3辞职员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1.4审批通过后,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到离职日期当日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1.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员工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存档、结算薪资。
1.6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视岗位的重要性应提前3-7天提出申请。
1.7审批权限:岗位审批人一线岗位(装卸工、生产线员工、厨师、清洁工等)基层管理岗位(文职岗位、仓管、质检、秘书、助理、出纳、统计、班组长等)中层管理岗位(各部门主管、会计)高层管理岗位(副总经理、总经理)部门主管√√××副总×√√×行政人事部√√√√总经理××√√董事会×××√2、辞退、除名2.1有以下情况的予以辞退: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2)经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经过多次培训不能胜任工作,又不服从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工作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能胜任工作的;3)损害单位利闪,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坏影响的;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各社会秩序的;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成刑事处分的;6)受到刑事处罚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员工由其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辞退通知单》呈准后,作辞退处理。
人事管理制度员工离职规定
人事管理制度员工离职规定一、员工离职申请1.1 员工在提出离职之前应提前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申请书应明确离职原因、离职日期及离职意向,同时应与直接主管进行沟通。
1.2 公司将在收到员工离职申请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离职原因及离职日期进行审核,并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员工答复。
1.3 如员工所申请离职日期不符合公司规定,需与公司协商调整离职日期。
二、离职协商2.1 公司将与即将离职员工进行离职协商,就员工的工作交接、薪酬结算、员工福利、知识产权等事项进行协商,并制定具体的离职方案。
2.2 双方应在离职协商中统一意见并签订离职协议书。
员工在签订离职协议书时应根据公司规定进行交接,并确保公司及客户利益不受影响。
2.3 离职协商需在员工离职前完成,确认员工已完成交接手续、处理好工作相关事项,并明确离职日期。
三、离职手续处理3.1 离职手续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归还公司物品、整理个人工作资料、清点个人物品、账务结算及签订离职证明等。
3.2 员工完成离职手续后,公司将在离职半月内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员工未结清的工资、津贴、奖金等余额。
3.3 离职人员应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领取离职所需的证明文件,包括:离职证明、工资单、工资清册(原件)、社会保险缴存证明、个人所得税信息表等。
四、离职后福利处理4.1 离职人员应当按照离职协议保密、不违约、不侵犯公司利益。
如员工因违约行为造成公司损失,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2 就职期不满一年的员工,离职不享有公司年终奖金及股权激励,但可以享有相应法定福利。
4.3 就职期满一年的员工,在离职前如未尽职完整工作年限的,不享有公司年终奖金及股权激励。
4.4 离职后,员工将不再享有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医保、社保、商业保险。
五、离职后再就业与调查5.1 离职员工须在终止劳动合同后前往人事部门进行员工离职调查,以便及时了解员工的工作情况、用人单位、工资待遇、福利等情况。
5.2 离职员工须在离职后2年内向公司报告其就业情况,包括就职单位、职位、工资待遇等。
离职管理制度或细则
离职管理制度或细则一、目的及依据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流程,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离职管理,不适用于公司合同工及临时工。
三、离职原因分类员工离职可以分为自愿离职和非自愿离职两种情况。
1. 自愿离职:员工根据自己的意愿主动提出辞职,公司接受其离职申请。
2. 非自愿离职:公司因员工辞职未经批准、经济形势变化等原因导致员工离职。
四、离职手续1. 自愿离职员工需提前向公司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并注明离职日期。
2. 公司接受员工的辞职申请后,需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交接工作、清理台账、领取工资等。
五、离职补偿1. 员工因公司原因造成非自愿离职的,公司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离职补偿金。
2. 员工自愿离职不享有离职补偿金。
六、员工离职档案管理1. 公司需将离职员工的档案妥善保存,包括离职申请、离职日期、工资清单等相关文件。
2. 离职员工档案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七、员工离职交接1. 离职员工在离职前需将手中的工作交接给接替者,并做好交接记录。
2. 离职员工需将公司资产如手机、钥匙等归还给公司。
八、员工离职调查1. 公司在员工离职后,可进行离职调查,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和离职感受,以改进公司管理制度。
2. 离职员工在离职调查时需如实反馈情况,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
九、法律责任公司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离职管理制度制定符合法律规定,如有违反法律的行为,公司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以上为公司离职管理制度草案,如有变动,请以最新版本为准。
管理者离职交接制度范本
管理者离职交接制度范本一、目的为确保公司管理者在离职时,其职责和工作能够明确地转移,以便接任者能够顺利地开展工作和公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经理及以上的管理者。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各部门经理及以上的管理者。
三、离职管理1. 提前通知管理者如因个人原因需离职,应至少提前30天向公司总经理提交书面离职申请。
特殊情况下,总经理可要求员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通知。
2. 工作交接(1)离职者在离职前应主动与接任者或代理管理者进行工作交接,确保工作连续性和完整性。
(2)离职者应向接任者或代理管理者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料、文件、项目进度报告等,以便接任者能够迅速熟悉工作。
(3)离职者应将与自己职责相关的各项工作向代理管理者或接任者交代清楚,确保公司运营不受影响。
3. 离职手续(1)离职者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归还公司财产、结算薪资、办理社保和公积金等相关手续。
(2)离职者应与合作单位、客户等进行沟通,确保相关业务能够顺利移交或继续开展。
(3)离职者应在离职前完成手头的工作,并将未完成的工作向代理管理者或接任者说明。
四、交接流程1. 离职者向总经理提交离职申请,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审批离职申请。
2. 总经理安排离职者与接任者或代理管理者进行工作交接。
3. 离职者按照本制度要求完成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
4. 总经理对离职者进行离任审计,评估其在公司的业绩和贡献。
5. 离职者离开公司,公司为其出具离职证明。
五、监督与执行1.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确保离职交接工作顺利进行。
2. 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离职交接工作,确保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
3. 违反本制度的相关人员,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通过制定管理者离职交接制度,公司可以确保在管理者离职时,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降低因离职带来的影响,维护公司的稳定和发展。
离职管理制度与流程
离职管理制度与流程一、离职管理制度1.1 制度目的离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员工离职流程,保障员工及组织权益,确保离职程序合法合规,同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增进员工对组织的认同感和忠诚度,减少管理风险。
1.2 适用范围离职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正式员工离开组织的情况,包括主动离职、被动解聘、劳动合同到期、提前解除合同等各种形式。
1.3 离职申请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时,应书面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表,详细说明离职原因及离职时间,如需协商离职事宜,可提前与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
1.4 离职审批直接上级应及时审批员工的离职申请,经过审批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备案,人力资源部门应在员工正式离职前办理相关手续和事项。
1.5 离职协商在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可与直接上级及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离职协商,就离职事宜、经济补偿、离职手续等进行沟通和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1.6 离职手续员工正式离职前,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交接工作、归还公司物品、办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等程序,确保离职程序的规范和顺利进行。
1.7 离职通知员工正式离职后,公司应向员工发放离职通知书,包括离职原因、离职时间、结算事项等内容,同时解释公司对员工的最后一次工资及福利支付安排。
1.8 离职调查公司应定期对员工离职进行调查和分析,了解员工流失原因和离职趋势,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策略,减少员工流失风险。
1.9 离职管理文件公司应建立离职管理文件,包括离职申请表、离职审批表、离职通知书、离职调查报告等,存档备查,为组织的离职管理提供依据和参考。
1.10 离职政策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离职政策,包括离职补偿、离职手续、离职调查等方面的规定,确保离职管理的公正和合法。
二、离职管理流程2.1 离职申请流程员工向直接上级提出离职申请,上级审批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2.2 离职协商流程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可与直接上级及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离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后办理相关手续。
员工离职制度管理范文(实用17篇)
员工离职制度管理范文第1篇1目的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关键词辞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离职审批权限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提出意见,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复核,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在2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会签人对手续办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不具有决定权,但具有否决权。
5离职申请试用期内;员工提前7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合同期内;员工提前30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擅自离职由部门负责人在发现后当日,至财务部、行政部查清该员工是否存在拖欠财务等遗留问题,向人力资源部门书面递交员工离职情况报告,由人力资源部按开除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员工应提前30天将《离职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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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管理制度1目的1.1明确离职种类,办理离职程序及有关事项审批权限。
1.2加强离职管理,确保人力资源不必要的流失。
1.3加强工作交接管理,减少工作交接不到位造成的损失。
1.4了解离职人员对公司管理的建议,改进管理工作。
2范围本制度适合于公司全体员工。
3离职种类3.1劳动合同终止:即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或符合法定终止条件的自然终止。
3.2劳动合同解除:3.2.1辞职:合同期内,员工因故向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
3.2.2辞退:合同期内,由公司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
3.2.3自动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未经申请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公司或工作岗位(旷工)连续三天以上、或月累计达五天以上、或年累计达十天以上的,或本人申请自动放弃岗位工作及薪资所得而离开公司的。
4权责4.1部门权责4.1.1总经理或常务副总:总监、部门经理、副经理、助理、主管及中高级技术人员离职申请的审批。
4.1.2人力资源部:提出离职处理意见,离职面谈,离职手续办理,薪资核算及其资料的整理。
4.1.3业务部门:人员离职的申请、审核,离职面谈,离职人员工作移交、手续办理及其监督核实。
4.2审批权限4.2.1生产部车间各小组成员离职的,由小组组长初审,车间主任复核,部门经理批准。
4.2.2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包括生产部各车间组长)离职的,由部门主管初审,部门经理复审,分管总监(副总)批准。
4.2.3部门主管级及中高级技术人员申请离职,由部门经理初审,分管总监(副总)复审,常务副总(总经理)批准。
4.2.4部门(副)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申请离职,由常务副总初审,总经理核准。
4.2.5辞退员工或员工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的离职,由各部门经理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常务副总(总经理)批准。
4.2.6员工离职审批中,如岗位暂缺的,则延伸至上一级岗位予以批准。
5离职管理工作流程(详见附录1:培训管理工作流程表)6管理规定6.1合同终止6.1.1终止条件a)劳动合同期满,员工本人与公司经协商一致,不再续聘的;b)员工本人或公司存在违法等规定或行为,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而终止的;c)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d)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e)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f)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1.2合同属自然终止的,人力资源部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发放《劳动合同续签征询表》做意见调查,凡员工意愿终止合同的,要求员工本人在离职前一个月内填写《离职申请单》;属其他条件终止的,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办理终止手续。
6.1.3合同终止手续办理同其他离职的手续办理。
6.2辞职6.2.1员工在试用期间提出辞职的,应提前三天提交《离职申请单》,经相关审批权限人员审核批准,办理手续后方可离岗。
6.2.2已转正员工辞职的需提前三十天提交《离职申请单》提出申请,经直接上级和间接上级签署意见后生效,合同或协议另有约定申请日期的从其约定。
6.3辞退6.3.1公司单方面可随时辞退的条件:a)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或无法达到岗位工作要求的;b)在合同期内出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或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等违规违纪的(《员工奖惩条例》中第十六条规定或其他制度规定);c)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本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d)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e)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f)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6.3.2公司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辞退的条件:a)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外安排的工作;b)经过绩效考评,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c)公司所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协商变更无果的;d)因业务发展或发生变化,公司需裁员的;e)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6.3.3辞退程序a)用人部门如因上述原因需辞退员工的,必须先口头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告之辞退员工的原因及证明材料。
b)人力资源部对部门提交的材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国家法律与公司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核。
如不符合规定的,则建议不辞退员工;如符合规定的,则由部门经理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单》,经人力资源部、工会、总监(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最终由常务副总(总经理)审批。
c)人力资源部将最终审批结果反馈给员工所在部门,并告之工会。
如批准辞退的,由人力资源部发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至员工所在部门,部门负责人通知并安排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
6.3.4辞退员工关系的处理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工会与员工所在部门协同做好。
6.3.5若员工行为有对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公司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6.4自动离职6.4.1员工旷工天数达到自动离职期限的,员工所在部门(科室)直接上级应以《内部联系单》的方式,立即、主动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对自动离职者统一通知行政总务科、IT科、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终止其公司范围内的职务(工作)行为。
a)行政总务科取消其食宿安排,其遗留物品视为弃置,IT取消其相关账号,财务清算其相关数据和账款。
b)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由人力资源部及员工所在部门协商处理。
c)内部联系单正文参考如下:***员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未上班,特申请为自动离职处理。
6.4.2员工自动离职日期从其离岗(旷工)连续三天、或月累计达五天、或年累计达十天,或本人申请自动放弃岗位工作及薪资所得而离开公司之日为准,若办理离厂手续的,以办理手续之日为准。
6.4.3员工自动离职或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同时,公司保留诉诸法律之权利。
6.4.4员工自动离职,均视为自动放弃薪资。
6.4.5凡发现员工出现频繁旷工,达到自动离职规定期限的,其直接上级未主动及时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的,则对直接责任人按《员工奖惩制度》第十四条第九款(监督不力)处理。
6.4.6人力资源部确认员工自离属实,但未办理离职手续的,出具《自动离职通告》,并在公司宣传栏内张贴一周,以公示告知。
6.4.7凡员工自离的,自离职之日起,原则上半年内不得再入职,若业务部门强行要求入职的,对直接责任人按5.4.5处理。
6.5离职面谈6.5.1无论员工辞职或被辞退,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应与员工进行一一面谈,了解员工对于离职的真实想法、离职客观原因与对主管和同事的评价。
6.5.2人力资源部对部分岗位人员进行面谈,听取员工对公司、对工作岗位的意见和建议;对于被辞退员工,应适当的加以引导,对员工关心的问题进行政策解答和咨询,并提供相应的帮助。
6.5.3离职面谈内容应记录,以利于今后管理工作的改善。
6.6工作、产量交接6.6.1员工提出辞职申请经相关审批权限人员批准,或公司下达《解除/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后,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尽快安排人员与其进行工作交接(生产计件员工交接产量),并将交接内容填在《工作移交清单》(或《产量移交清单》)上,并通知财务部门提前汇总、监督相关数据、账目款项的移交。
6.6.2员工直属上级作为监交人,应对员工工作交接过程做跟踪与检查,员工离职时,充分、完整的确认工作交接内容后再予以签字,间接上级起监督作用。
如员工工作交接不到位,对工作造成影响或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直属上级和间接上级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6.3工作交接内容:a)工作职责、内容及流程(岗位职责说明书);b)未完成(正在处理或待处理)的工作事项;c)工作文件资料的电子档及实物(内部、外部);d)部门内、部门间的工作关系介绍与联系人的通讯方式;e)外部工作联系的内容,所联系的客户、单位或个人的通讯方式;f)业务往来(应收、应付)的款项、账务的交接与说明;g)本部门可移交给新员工的办公用品或物品的交接(如无法移交到接收人的,应退还至行政总务科);h)其他由上级安排的交接事项。
6.6.4《工作移交清单》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一式三份,一份交移交人,一份交接收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作为离职手续办理的依据,离职手续完毕后随个人档案保存。
6.6.5生产计件员工离职,由组长进行产量交接,并确认签字,车间主任审核。
6.6.6《产量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个人保存,一份交生产统计核算工资。
生产统计收到《产量移交清单》后,需在《离职手续单》上签字确认。
6.7离职手续6.7.1《离职申请单》原始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如有员工离职的需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生产车间由车间主任统一保管)。
6.7.2员工直接上级收到员工的《离职申请单》时,应第一时间安排与其进行充分沟通,予以挽留,挽留无果时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馈,以确保离职员工的工作交接顺利进行,最终审核人应第一时间将《离职申请单》提交到人力资源部。
离职申请生效日期以最终审核批准日期作为离职之日起计算。
6.7.3离职员工在工作完全移交、填具《工作移交清单》后,于离职当日按《离职手续单》上要求到相关部门会签,办理离职手续。
会签内容参照如下:a)辅料仓库:生产计件员工归还生产工具;b)生产办:由负责核算薪资的生产统计确定收到由车间主任签字的《产量移交清单》;c)食堂:收回就餐卡,结算餐费;d)宿舍:宿舍长负责确认员工搬离宿舍;e)保安:确认其行李物品搬至保安室;f)党工团:党工团关系的迁移办理;g)IT部:协助行政总务科做电脑、网络资源的清点,注销各项账号与网络资源;h)行政总务科:员工归还所借之物品或图书,清点交接之办公资产、物品和办公钥匙等;并确认员工食堂餐费结算、搬离宿舍、工作服扣款等事宜;i)财务部:业务款项、数据、帐目等交接的清点与确认,核查员工个人借款等;j)人力资源科:收回工作牌、考勤卡,予以核算考勤、薪资及相应的扣款、奖惩等。
6.7.4各会签部门应规范操作员工离职流程,实行“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即会签责任人对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全权负责,会签部门经理对操作流程起监督之责。
如员工离厂时遗漏手续或未办理相关事项,对工作造成影响或对公司造成损失的,会签责任人及部门经理均承担相应的责任。
6.7.5员工离职应由其直接上级(或指定专人)跟踪其手续办理情况,凡发现离职人员没有在规定的审批离职之日内交接清楚工作(或产量),或最终未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的,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6.7.6离职员工必须在结算薪资前归还公司所借之物品、文件资料,如有遗失按公司有关规章处理;如需赔偿,各会签部门责任人应将赔偿价格登记在《离职手续单》上,以便人力资源部核算薪资时予以扣除。
6.7.7人力资源部核实会签是否完整,如未完整,有权要求会签部门重新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