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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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工程建设制度汇编

中学工程建设制度汇编

中学工程建设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保障建设项目质量和安全,提高学校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选址、设计合理、施工规范的原则,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三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便民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进行管理。

第四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包括工程立项、设计、施工、验收、投运等各个环节,各个环节都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

第五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应注重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和节能,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应注重成本控制和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分配和利用资源,保障建设项目的经济合理性和效益最大化。

第七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应注重团队合作和沟通协调,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第八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应注重科学评估和资料归档,建设项目结束后应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并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为今后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参考。

第二章工程建设立项管理第九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应制定项目建议书,明确项目的背景、需求、目标、预算、时间等基本信息,经过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立项。

第十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需报请学校领导批准,由校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应包括项目建议书、专家评审意见、审批文件等,所有文件应进行归档保存,备查。

第十二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化设计、经济合理性、可行性、社会效益最大化等原则,保证项目的全面可行性。

第十三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应明确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任务分工等信息,确保项目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程建设设计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应遵循规划统一、设计合理、工程规范、材料节约、构造合理等原则,确保设计质量。

区高级中学基建管理制度(四篇)

区高级中学基建管理制度(四篇)

区高级中学基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建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统一高级中学的基建工作,维护学校校园环境的良好秩序,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正常学习和工作环境。

第二条高级中学基建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任何违反该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条学校基建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基建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基建规划,明确基建目标和时间节点。

第五条学校基建工作应符合当地建设规划,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违法建设。

第六条学校基建工作应注重环保、节能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推动绿色校园建设。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基建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理。

第八条学校基建工作应公开、公正、公平,秉持科学、民主决策原则。

第九条学校基建工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进基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基建规划第十条学校每年应制定基建规划,明确本年度的基建目标和任务。

第十一条基建规划应综合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校园环境改善要求和财力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基建项目。

第十二条基建规划应包括建设项目的种类、数量、面积、预算等内容。

第十三条基建规划应经学校基建管理委员会审议并报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学校基建规划应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但需及时报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批准后进行。

第三章建设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基建项目的建设要按照相关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确保质量合格。

第十六条学校基建项目的造价控制应合理,严禁超预算或盲目扩张。

第十七条学校基建项目的设计应科学合理,符合教学和管理需要。

第十八条学校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应透明、公正,遵守法律法规。

第十九条学校基建项目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和质量。

第二十条学校应加强对基建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控制。

第二十一条学校基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应报相关部门备案并组织相关人员参与。

第四章维护管理第二十二条学校基建管理委员会应负责校园环境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4篇)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4篇)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建设项目管理,提高建设项目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资金管理等环节。

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项目立项与规划1. 学校建设项目必须经过立项审批程序,项目立项必须明确项目的目标、内容、时间节点、资金来源等,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和报批。

2. 学校建设项目规划必须充分考虑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明确项目的功能、规模、造价等,并编制详细的项目规划书。

3. 项目规划书必须包括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项目预算、工期计划、施工组织方式等内容,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三、项目设计与审核1. 学校建设项目的设计书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

2. 项目设计书必须包含项目的基础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必须详细、准确,符合学校的实际需求。

3. 项目设计书必须经过学校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设计是否符合学校的规划和要求,设计是否合理、可行。

四、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1. 学校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招投标,确保公平竞争,选择合适的承包商。

2. 招投标过程必须公开透明,招标公告必须发布在指定的媒体上,招标文件必须明确项目需求、招标条件、评标标准等内容。

3. 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五、项目施工与监督1. 学校建设项目施工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持证上岗。

2. 学校必须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监督,监督工作必须跟踪施工进度、质量等,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3. 学校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六、项目验收与移交1. 学校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设计要求的实现情况、设备性能等,验收结果必须书面备案。

中学基建、维修项目内部控制制度

中学基建、维修项目内部控制制度

XXXX中学基建、维修项目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所有基建、维修项目必须遵循满足使用功能、节约建设经费、兼顾美观、确保经费的原则和先预算审核,后组织施工的程序。

工程完工后,应当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和验收,按照规定办理财产物资移交手续和有关权属证书,做好资产登记入库等工作。

第二条学校零星工程是指未列入基本建设管理范围的1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修缮、装饰、园林绿化等工程项目。

第二章学校零星工程建设操作要求第三条项目审批零星工程项目实施应在批准的年度部门预算内,由学校填写《校舍装修修缮工程项目实施申请书》,并与工程概算和实施方案一并报教育局核算中心审核、计财处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四条项目招投标1. 20万元(含)-100万元的零星工程项目实施部门集中采购,具体由市教育局建装中心组织(学校配合)实施招投标工作,市教育局及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派员监督。

2. 8万元(含)-20万元的零星工程实行教育局内部采购,由市教育局建装中心组织学校进行校内招标工作,确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3. 8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项目由学校自行采购,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后勤副校长、学校服务处副主任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招投标小组,负责相关招投标工作。

具体可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第五条项目实施1.中标单位确定后,学校应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部门集中采购、教育局内部采购的建筑施工合同,必须经市教育局建装中心鉴证后组织实施。

2.学校通过自行采购确定中标单位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造价、决算优惠方式、工期、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等条款。

3.5万元及以上零星工程,学校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同步与中标单位签订廉政合同,并报教育局纪工委、监察室备案。

4.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并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涉及的质监、安监等手续后方可施工。

初中学校工程建设制度

初中学校工程建设制度

初中学校工程建设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初中学校工程建设的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本制度制定。

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1、工程项目招标所有初中学校的工程项目需经过招标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

任何违规操作都将严肃处理。

2、工程项目审批学校工程项目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包括规划局、建设局等,确保项目符合法规要求。

3、人员管理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需具备相关岗位要求和资格,不得擅自调换工作人员。

4、资金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合理规划资金,确保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到位使用。

5、工程质量管理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质量合格。

6、安全管理工程建设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安全。

7、验收管理工程项目建成后,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工程建设过程管控1、项目进度管控针对工程项目的进度,学校应建立项目进度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

2、变更管理如有工程项目变更需求,必须经过相关审批程序,不得擅自改变工程项目内容。

3、工地管理对工程建设工地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工地秩序井然,安全生产。

4、材料采购管理工程项目所需材料必须按照法规要求采购,并有相关凭证。

5、施工监督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建立监督制度,确保施工质量。

四、工程建设成果验收1、验收要求工程建设完成后,需按照验收程序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安全、质量要求。

2、报告编制验收完成后,学校需编制验收报告,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3、问题整改如有不合格问题,需及时整改,并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五、工程建设后期管理1、工程维护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问题解决如有工程设施问题,需及时解决,并做好相关记录。

3、安全监测对工程设施进行安全监测,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处理。

六、管理责任责任学校领导对工程建设项目负有最终责任,必须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

中小学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中小学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中小学基本建设管理,提高建设质量和效益,保障学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中小学基本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中小学的基本建设管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拆除等工程。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1.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中小学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审批中小学基本建设项目,监督指导中小学基本建设管理工作。

2. 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基本建设项目,确保建设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

3. 建设单位负责中小学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 监理单位负责对中小学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 设计单位负责中小学基本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确保设计质量。

6. 施工单位负责中小学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四、基本建设程序1. 项目立项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基本建设项目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2. 勘察设计建设单位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3. 施工招标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施工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4. 施工监理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 施工验收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建设资金管理1. 学校基本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控制建设成本。

3. 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 对建设资金使用不当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建设质量与安全1. 建设单位应当选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2.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学校新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新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新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学校新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项目安全和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新建工程项目管理,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等工程项目。

三、项目立项1. 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应当根据学校规划和发展需要,在校务会议上提出申请,并经主管部门审批。

2. 项目立项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理由、建设规模、项目概况、预算金额、进度安排等。

3. 项目建议书应当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由相应的部门负责审核,必要时可以邀请外部专家参与评审。

4. 审批通过后,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四、设计阶段1. 项目负责人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择根据学校规划和发展需要选定设计单位,并签订设计合同。

2. 设计单位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设计出符合学校需求的工程设计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3. 设计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计方案交底,并参与设计的讨论和修订。

五、施工阶段1. 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实力,负责实施项目的施工任务。

2.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3. 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验收。

4. 施工过程中如有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或者质量问题,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六、竣工验收1. 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任务后,应当进行竣工验收,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并邀请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2. 竣工验收应当包括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环保要求等方面的检查,并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 验收合格后,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办理竣工手续,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交底和资料归档。

七、保障措施1. 学校应当建立工程项目管理台账,记录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竣工等过程,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

2. 学校应当制定相应的工程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工程项目管理的主体责任和工作流程。

学校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在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推动工程进展,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师生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各类校园工程项目。

第三条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资源配置,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安全、高效、有序进行。

第四条本制度由学校设立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执行。

第五条学校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应当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相衔接,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六条本制度由学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工程项目立项第七条学校在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立项,明确项目建设目标、内容、投资额、工程范围等。

第八条工程项目立项必须符合国家规划和政策要求,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获得合法性认证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第三章施工单位选择第九条学校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中选择,签订施工合同并定期进行评估。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规范,严格执行施工质量标准,确保工程安全顺利推进。

第四章工程建设监管第十一条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监督检查部门,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工程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相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工程质量保障第十三条学校在建工程项目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严格执行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对不合格工程及时暂停施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六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在建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稳定。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发生意外时能及时有效处理。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电子版(3篇)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电子版(3篇)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电子版一、为适应教育事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我学校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提高学校建设规划和建设水平,确保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科学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学校建设的特点制定。

三、校园总体规划审批,教育局根据上报校园总体规划进行专家或集体会审,分管领导和局长签字,校建办盖公章,作为学校校园建设永久性发展规划。

资金不足的项目学校要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

四、校园总体规划图修改。

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图由于某种原因需要修改,都必须上报教育局再审批才能修改,学校无权修改校园总体规划图。

五、校园建设无论是新建、改扩建、加固改造和校园绿化等建设工程,都要使用施工图纸,学校维修要有做法说明,无施工图纸和做法说明,不允许开工建设。

六、各学校校舍建设施工图纸都要送专业图审机构审核,未经审核的施工图纸不允许使用。

七、严格实行工程预审和终审制。

不论是新建、改扩建、绿化、维修、校园文化等建设工程开工前要进行预审(工程预算审计),校建办监督按预审价签订施工合同,竣工后要进行终审(竣工决算审计),大型工程校建办要实行全过程管理。

需要进行工程预审和终审的项目学校,必须准备好完整的工程预审和终审资料,上报教育局校建办,校建办进行初审后,再统一协调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教育主要领导要签字认可,校建办要加盖公章,未经以上程序审计的结果无效,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八、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

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勘察设计等合同是工程结算、工程安全、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是确定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不论工程大小都要签订合同,合同的内容必须完整,格式必须规范,计价必须合理。

教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要统一格式(由校建办提供),统一计价口径,统一材料价格。

中学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中学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中学零星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中学零星工程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定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学进行的零星工程管理,主要包括室内修缮、景观绿化、设备更新等工程项目。

三、工程管理组织1、中学零星工程由学校设立专门的工程管理小组来进行管理,小组成员包括校长、工程主管、工程监理等人员。

2、工程管理小组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立项、实施、验收等各项工作。

3、校长是工程项目的最终责任人,负责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工程管理程序1、立项阶段(1)中学需提出工程项目申请书,明确工程项目的名称、预算、工期等基本情况。

(2)工程管理小组对申请书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立项。

(3)如确定立项,工程管理小组成立项目组,明确项目负责人、组员等。

2、实施阶段(1)项目组成员根据工程项目要求,确定具体实施计划,包括工作分解、进度安排等。

(2)项目组成员对工程进度、质量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3)工程主管负责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确保施工质量。

(4)工程监理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验收阶段(1)工程项目完成后,项目组成员进行内部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

(2)校长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最终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交付使用。

五、工程管理责任1、校长:负责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最终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2、工程主管:负责策划和组织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3、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工程施工单位:按照项目计划,确保工程项目按要求完成。

六、工程管理资金1、工程管理小组负责编制工程项目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工程项目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工程项目结余资金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上缴学校统一管理。

七、工程管理监督1、校长对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和督导,对工程进度、质量等进行检查。

2、工程监理应当根据工程项目进度和质量要求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学校工程建设规章制度内容

学校工程建设规章制度内容

学校工程建设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学校工程建设质量,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学校内部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护等项目。

第三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环保、节能、节水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四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和经验,且须经学校审批后方可参与项目。

第五条学校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相关流程和程序规定,经过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方可落实实施。

第二章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第七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应当提供详细的立项依据、建设需求及项目背景等资料,并由责任单位汇总后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第八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单位应当保证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九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需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承建方承接,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使用,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当进行整改后再次验收。

第十二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安全隐患、故障等问题,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进行维修处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建设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四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遵守施工环境的安全规定。

第十五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作人员应当参加安全培训,了解施工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第一。

第十六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停工,报告相关部门并展开事故调查,查明原因后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中学基本建设工作制度模版(3篇)

中学基本建设工作制度模版(3篇)

中学基本建设工作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学基本建设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学基本建设工作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透明公开、依法实施”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中学基本建设工作包括校园规划、建筑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资金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校园规划第四条校园规划是中学基本建设的前期环节,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划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第五条中学校园规划包括校舍布局、景观设计、交通组织等方面,必须充分考虑教学功能、安全、环保等要素。

第六条校园规划应符合中学的教育教学理念和发展规划,必须经过专业设计单位的编制,并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建筑设计第七条建筑设计是中学基本建设的核心环节,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建筑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第八条中学建筑设计要充分考虑教学、实验、运动、文化等各项功能需求,注重空间布局和环境美观。

第九条建筑设计应符合中学的教育教学理念和发展规划,必须经过专业设计单位的编制,并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中学建筑设计应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必须符合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

第四章工程施工第十一条工程施工是中学基本建设过程中的核心环节,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工程法规的要求进行。

第十二条中学工程施工应符合建筑设计和相关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第十三条工程施工应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必须经过专业施工单位的施工,并按计划进行监督和检验。

第十四条工程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和环保的要求,保证工人的身体和生活安全。

第五章设备采购第十五条设备采购是中学基本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采购法规的要求进行。

第十六条中学设备采购必须经过招标程序,选择符合质量和价格要求的供应商。

第十七条设备采购应根据建筑设计和实际需求进行,必须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和耐用。

第十八条设备采购中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要求履行,及时完成交付和安装,并进行验收和保养。

第六章资金管理第十九条资金管理是中学基本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财政法规的要求进行。

中学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中学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中学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师生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中学的各项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校园建设、设备安装、改造和维护等工程项目。

三、工程管理人员1. 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工程技术及管理经验,具备相关的资格证书。

2. 工程项目管理团队应包括项目经理、工程监理、施工队长等人员,其资质和经验需符合项目要求。

3. 工程项目管理团队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四、工程立项1. 学校工程建设项目需经学校领导审批才能立项,立项前应提前做好项目论证和可行性分析。

2. 工程项目立项需明确项目范围、工程量、施工周期等基本信息。

3. 工程项目立项需制定项目管理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及工作流程。

五、施工管理1. 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进行勘察和规划,确保施工前准备充分。

2.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达标。

3. 施工队应按照相关法规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不得因材料质量、工艺问题等导致安全隐患。

4.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召开施工例会,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确保施工进度。

5. 施工结束后应组织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无安全隐患。

六、监理管理1. 学校工程项目应聘专业监理机构进行监理,监理机构需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

2. 监理机构应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 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工程进度及质量情况。

4. 监理机构应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达到规定标准。

七、质量安全1. 学校工程项目的质量与安全责任由项目负责人及工程监理共同承担。

2. 工程项目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防止事故发生。

4. 工程项目需定期进行质量安全检查,保障师生的安全与利益。

五、验收与验收1. 工程项目结束后,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中小学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中小学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中小学基建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中小学基建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基建工程管理质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小学基建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程管理机构1. 学校基建管理委员会:设立学校基建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教务主任、后勤主任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委员。

负责对学校基建工程进行统筹管理和决策。

2. 基建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基建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基建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

3. 工程师队伍:学校应建立专业的工程师队伍,负责对基建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基建工程管理1. 规划编制:学校基建管理委员会应组织编制学校基建规划,明确基建工程的需求和目标,确定基建项目的优先级和先后顺序。

2. 设计审查:基建管理部门应委托专业设计院进行设计编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安全要求。

3. 施工监督:基建管理部门应委托专业监理机构进行施工监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

4. 质量验收:基建管理部门应组织质量验收工作,对完成的基建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可以投入使用。

5. 安全管理:基建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加强现场安全监督,确保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6. 竣工验收:基建管理部门应组织竣工验收工作,确认基建工程全部完成,符合规划和设计要求,方可办理竣工手续。

四、经费管理1. 经费落实: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保障基建工程所需经费,做好预算编制和经费落实工作。

2. 资金监管:基建管理部门应建立专门的资金监管制度,严格控制基建工程经费的使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3. 经费审计:基建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经费审计工作,对基建工程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五、责任追究1. 依法责任: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中小学项目管理制度

中小学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项目质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育教学、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项目。

第三条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化:项目管理流程清晰,制度健全,操作规范。

2. 科学化:项目设计科学合理,实施过程严谨有序。

3. 严谨化:项目管理责任明确,监督检查到位。

4. 效益化:项目投入产出比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项目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项目管理日常工作。

第六条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责:1. 负责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和总结等工作;2. 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3. 负责项目档案的管理;4. 负责项目绩效评价;5. 负责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6. 负责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七条各部门、各年级组、各教研组应积极配合项目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履行以下职责:1. 积极参与项目申报、论证、实施和验收;2. 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沟通和保障;3. 负责项目信息的收集和上报;4. 负责项目绩效评价的参与和反馈。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审批第八条项目申报应遵循以下程序:1. 各部门、各年级组、各教研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项目申报建议;2. 项目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项目管理办公室;3. 项目管理办公室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4. 学校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对审核后的项目进行审批。

第九条项目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项目设计科学合理,具有可行性;3. 项目实施团队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经验;4. 项目资金来源明确,使用合理。

第十条项目审批流程:1. 项目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报书》;2. 项目管理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核;3. 学校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审批;4. 审批通过的项目,由项目管理办公室下发项目批复。

中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中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中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中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文中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篇1一、项目立项审批。

项目建设单位须在7个工作日内编写项目建议书(代可研)、可研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招投标实施方案,并报市县发改部门审批。

二、项目前期准备。

建设单位须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地质勘察和工程设计,完成施工图技术、消防和防雷专项审查,办理好工程报建手续。

三、工程招投标。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工程招投标代理工作。

在指定的网站、报刊上同时发布工程招标公告,审查报名企业资格,在县监察局、建设局的监督下,确定参与竞标企业,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的发标、开标、公示、施工合同签订、工程监理公司确定及质量监督申报工作。

四、工程施工。

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各项建设领域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五、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帐封闭运行,由县级财政部门将项目资金直接拨付给施工企业。

严禁挤占、挪用、套取、截留建设资金等违规行为发生。

六、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全部完工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自验—初验—专项验收(消防、防雷和室内空气检测)—竣工验收—项目验收的程序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七、工程决算与审计。

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邀请有资质的审计部门或单位进行工程决算与审计。

做好相关资料的移交、封存、固定资产入账工作,并由施工企业将工程交付建设单位投入使用。

中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篇2为进一步规范教育工程基建程序,保证工程质量,落实好建设项目管理实施中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提高投资效益,健全廉政监督制度,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基本建设监督工作的通知》(闽教发〔2014〕29号)文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此管理办法,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中小学建设工程组织领导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学校校长作为项目法人要加强工程项目的领导。

项目学校要指定责任心强的教师为项目组成员,负责学校工程的全程管理,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管理机制。

中小学学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学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提高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确保工程进度,保障工程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市中小学学校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包括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

第三条工程项目建设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全施工、经济合理、环保节能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市教育局设立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标等工作;(二)组织编制工程项目建设方案、设计文件;(三)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标、合同签订、施工、监理等工作;(四)监督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等;(五)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六)负责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资料整理等工作。

第三章工程项目立项及审批第六条工程项目立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经学校申请,教育局审核,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七条工程项目立项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及地方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要求;(二)符合学校实际需求和发展规划;(三)具备必要的技术、经济、管理条件;(四)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规范。

第八条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程序:(一)学校提出项目建议书,经教育局审核;(二)教育局将项目建议书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三)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下达立项批复。

第四章工程项目设计及施工第九条工程项目设计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第十条工程项目施工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中小学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中小学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中小学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和合理利用教育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机构1. 学校工程建设委员会:负责对校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监督和管理工作。

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校长担任主任。

2. 工程建设部:负责具体执行工程建设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策划、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和验收工作。

部门负责人由校领导任命。

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1. 项目立项: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经过学校工程建设委员会审批后方可立项。

项目立项申请书应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预算金额、工期计划等内容。

2. 设计招标:项目立项后,由工程建设部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并依法进行设计单位的选聘和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

3. 施工招标:设计方案通过后,工程建设部组织进行工程施工承包商的招标工作,并对投标单位进行评审。

4. 施工管理:项目施工阶段需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计划进行管理,并由专人监督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5. 完工验收:项目竣工后,由工程建设部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1. 质量目标: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目标为保证安全、环保、节能、美观、实用和经济合理。

2. 质量责任:工程建设部对工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需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 质量检测:项目施工过程中,需对关键工序和材料进行质量检测,并按需采取检测记录和复检程序。

4. 质量评估:工程竣工后,需进行质量评估,全面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对存在问题需及时整改。

五、工程安全管理1. 安全目标: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目标为确保工程过程中无人员伤亡、无财产损失和无环境污染。

2. 安全责任:工程建设部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

3. 安全监督: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岗位,负责监督工程现场施工安全,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中小学工程管理制度

中小学工程管理制度

中小学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中小学工程管理工作,加强工程管理,促进中小学建设工作的提质增效,提高校园环境质量,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小学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管理组织架构1. 学校工程管理委员会:校长作为学校工程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全面统筹和领导学校的工程管理工作。

学校工程管理委员会成员由校工程建设负责人、校园安全负责人、后勤保障负责人等组成。

2. 工程管理部门设置:学校设立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规划设计、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等相关工作。

工程管理部门设立工程办公室,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执行。

3. 工程管理人员:学校应聘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的工程管理人员,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三、工程管理内容1. 工程项目规划:学校工程管理委员会和工程管理部门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长期和短期工程规划,包括校园环境改善、设施改造、安全设施建设等内容。

2. 工程项目招投标:学校工程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工程项目的招标和投标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3. 工程施工管理:学校工程管理部门应按照施工规范和要求,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 工程质量检验:学校工程管理部门应聘专业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5. 工程安全管理:学校应建立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6. 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学校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

7. 工程保养维护:学校工程建设负责人应制定工程保养维护计划,对工程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四、工程管理制度执行1. 学校工程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审查和总结上一年度工程管理工作,制定下一年度工程管理计划。

2. 工程管理部门应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汇报工程进展情况,讨论解决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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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学校利用专项资金、历年结余资金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进行改善设施功能等的改建、改造和维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管理原则:
(一)科学决策原则。

建设规划、建设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应严格执行学校的“三重一大”制度。

(二)程序规范原则。

建立完善的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规划论证、后设计施工。

(三)合理设计原则。

根据建设项目的功能需求和建设标准要求,加强设计管理,做到合理设计。

(四)计划管理原则。

已确定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组织实施,做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

(五)权责一致原则。

建立多层级的责任人,相关责任人承担与其决策、执行、监督行为对应一致的责任。

(六)运行公开原则。

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应当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

(七)质量第一原则。

所有参与管理的部门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总务处应监管参建单位负责,确保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分管校领导对相关工作负领导责任,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审计监督、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第五条校务会是学校建设项目重大事项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决策机构。

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对涉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使用功能和建设标准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六条学校大修等重大项目学校设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作为建设项目“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协调机构。

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和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在教育局基建中心的协助下开展决策前期工作,包括审核项目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等;开展决策后组织、推进工作,包括督促建立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工作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学校总务处主要职责为:负责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承担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职责,同时负责安全、环保等的监管。

操作流程如下:
1.历年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前期准备;
2.编制委托设计和工程预算;
3.协调基建中心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4.执行合同会签制度,加强合同管理;
5.办理工程验收手续、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和归档;
6.协助资产管理员完成房屋交付使用;
7.财务人员对资金使用的管控、核算与支付管理。

第八条学校党支部负责处理信访投诉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其他部门按职能和需要参与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第九条建立建设项目使用部门、组室全过程参加的工作机制。

使用部门、组室应委派专人参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实施管理,具有知情权和建议权。

第三章立项与计划管理
第十条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严格按教育局规定的额度等级报送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按基建中心要求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建设项目应按照教育局主管部门规定流程上报项目申请、初步设计及概算。

建设项目可行性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或请基建中心相关人员认证安全建设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

第十二条总务处负责编制基建年度计划,经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总务处负责按时报教育局审核确定。

教育局审定的基建年度计划应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在校务会议上通报。

第十三条总务处应加强投资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基建年度投资计划。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达到教育局规定额度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报建程序,接受地方政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前期手续,做到合法施工、规范施工。

第十五条招投标的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工程监理制,依法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教育局基建中心和学校总务处应督促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文件及合同实施监理。

第十六条学校应严格按批准文件控制项目投资,严禁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用途。

第十七条总务处等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工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问题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

同时,建设项目应当明确建设项目安全责任人,明确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现场和校园安全。

第十八条总务处等管理部门应加强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加强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室负责校内归档资料的接收和保管。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建成后,教育局基建中心和总务处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交付学校使用的交接。

第二十一条在建设项目完成工程决算后,资产员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等事项。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财务室应遵照教育局结算中心的有关要求,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负责年度预算的执行控制、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与核算工作。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的工程支出应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支付。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完成后,基建中心与总务处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经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中介机构审价。

第六章公开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畅通教职工知情和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参与管理和监督的部门,应建立起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的长效机制,督促参与学校建设项目实施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及部门规
定,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计规定。

建设项目未经审计,不得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

对违反学校招投标规定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的;收受他人好处和贪污贿赂的;截留、挤占、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违反规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等的有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造成损害的,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于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经济损失的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社会参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取消其在我校承接工程的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出现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经报校务会议同意成立调查小组。

调查小组负责调查工程质量问题,可视性质与情节轻重,提出解决方案以及追究参建单位、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相应责任的书面建议报告,报请校务会决定,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对责任者追究相应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基建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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