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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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实施方案

(2016-2017年)

为加快高效配电变压器开发和推广应用,促进配电变压器产业结构升级,推进节能减排,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5〕269号)和《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实施<江苏省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5〕76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以提升能效为目标,围绕配电变压器开发、生产、使用等环节,坚持政策引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落后高耗能配电变压器淘汰和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应用,逐步提升高效配电变压器在网运行比例,促进节能降耗和配电变压器产业转型升级。

二、主要目标

到2017年底,初步完成工业企业高耗能配电变压器的升级改造,全市高效配电变压器(GB20052-2013中规定的2级能效及以上的配电变压器)在网运行比例达到15%;扩大高效配电变压器应用比例,当年新增量中高效配电变压器占比达到70%以上,预计,两年累计推广高效配电变压器500万千伏安。

三、主要任务

(一)扩大高效配电变压器应用比例。落实配电变压器能效领跑者制度及相关激励措施,加大高效配电变压器推广力度。严格落实省政府苏政发[2013]147号、市政府苏府办[2015]13号文件有关要求,严格能评把控,新建高耗能项目配电变压器必须达到1级能效标准,其他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配电变压器应选用2级能效以上高效配电变压器。对购买使用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认证的2级能效以上高效配电变压器的工业企业,可申请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补贴,补贴标准按省苏经信节能[2015]769号文件执行。

(二)推动配电变压器生产转型。加强源头管理,禁止企业生产、销售达不到能效限定值要求的高耗能配电变压器。变压器生产企业加大高效配电变压器研发及产业化力度,积极开展全寿命周期管理评价,逐步实现绿色制造。加强市场监督,落实国家配电变压器能效标识备案管理,鼓励开展节能产品认证,确保新增高效配电变压器产品全部达到能效标准要求,引导现有变压器制造企业逐步转型生产高效配电变压器。

(三)加快高耗能配电变压器淘汰。

1、2016年3月底前,开展调查摸底。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推动电网公司和工业企业开展在用配电变压器普查,对列入淘汰范围的高效能配电变压器,制订淘汰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级质监

部门要负责对配电变压器生产企业进行普查,掌握主要产品能效标准及标识执行情况。

2、2016年4月底前,逐级分解目标任务。根据摸底情况,对照省、市确定的淘汰、改造和推广要求,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和重点企业都应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综合利用行政手段和市场机制,推动高耗能配电变压器逐步退出使用。

3、2016年底前,完成阶段性推广、淘汰任务。全市确保完成高效配电变压器推广任务200万千伏安,完成年度和进度高耗能配电变压器淘汰计划任务。2017年底前,工业企业基本完成S9(1997年前投运)及以下型号高耗能配电变压器淘汰任务,年度淘汰计划如下表所示。同时,鼓励企业主动淘汰运行时间不到20年,但运行经济性差的S9系列及以上、S13以下的配电变压器。

4、支持有条件的市、区建立规模化、规范化的回收基地。鼓励变压器生产企业积极探索采用再制造方式,最大限度利用淘汰变压器废旧材料,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和再利用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经信委、发展改革委、质监局、财政局共同负责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的组织实施,依据各自的职责做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工作。市经信委全面负责工业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工作,将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节能目标考核。各市、区节能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发展改革委、质监局、财政局等部门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工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将淘汰低效配电变压器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企业,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市供电公司配合做好用能企业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工作,在企业办理用电新装、增容、更换变压器业务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把关。

(二)加大政策支持。鼓励配电变压器生产企业积极参与能效“领跑者”申报。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推动高效配电变压器推广应用,各地应从政府节能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对采用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目录内的一级、二级能效变压器或达到《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额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2013)能效等级规定的二级及以上的配电变压器来替换淘汰高耗能落后配电变压器的工业企业,在落实省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可根据企业提

供的相关淘汰证明资料,再给予适当补助。其中:市区(不含吴江区)工业企业于2015-2016年购买的,按每千伏安20元标准给予补助;2017年购买的,按每千伏安16元标准给予补助。具体操作办法按当年度苏州市市级节能专项扶持项目申报指南通知要求办理,其它地区可以参照执行。

(三)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鼓励高效配电变压器生产企业成立节能服务公司或与专业节能服务公司合作,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动高效配电变压器推广应用。鼓励专业电力、节能服务公司、制造企业、检测认证机构加强合作,加快高效配电变压器推广,支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经信委组织市节能监察中心对重点用能企业在用配变变压器作为节能监察的重点,对违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高耗能配电变压器的企业,要明确整改时限,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上报省经信委,实施淘汰类差别电价惩罚性措施。市发改委、经信委应严格能评把控,新、改、扩建高耗能项目配电变压器必须达到1级能效标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对配电变压器生产企业执行能效标准和标识情况进行监督核查,对生产达不到能效限定值或与标识不一致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通报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并向全社会公开曝光,各级财政和信贷资金不得支持该企业。

(五)强化宣传服务。依托相关机构,面向重点用电企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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