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费率改革(历程内容角度)概要
中国保监会关于万能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5〕19号
中国保监会关于万能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中国保监会关于万能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5〕19号各人身保险公司: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保险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人身保险费率形成机制,推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和保险监管的创新,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人身保险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会决定实施万能保险费率政策改革。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附之《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5年2月16日起实施。
二、自《规定》实施之日起,《关于印发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精算规定的通知》(保监寿险〔2007〕335号)之《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废止。
三、自《规定》实施之日起,万能型人身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
四、自《规定》实施之日起,万能型人身保险的评估利率上限为年复利3.5%。
五、自《规定》实施之日起,保险公司开发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不高于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评估利率上限的,应按照《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1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
保险公司开发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高于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评估利率上限的,应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
六、自《规定》实施之日起,各公司应按照《规定》开发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新开发的产品应按照《规定》要求设立万能单独账户、公布结算利率和提取准备金。
七、本《规定》实施之日前,各公司已审批或备案的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应于2015年7月1日前完成业务衔接工作:(一)与《规定》不符的应停止使用,或按照《规定》修改后重新报送审批或备案;(二)对于有效保单,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万能单独账户管理、公布结算利率和提取准备金。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现状、问题及对策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现状、问题及对策论文论文名称: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现状、问题及对策年级专业:学生姓名:学号:评阅教师:提交时间:(学期) 2010—2011—1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现状、问题及对策摘要中国保险业起源比较早,但是却发展缓慢历尽坎坷,经历了多年的波折后,于1980年开始全面恢复,并且出现了难得的高速发展的势头,使众多国内外的保险业者感到惊喜。
在新世纪开始之际,随着中国各项事业,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以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一历史时间的完成,我们有理由相信,保险业在中国将有一个更好的起点。
然而问题总是与发展并存。
面对中国这块巨大的保险市场,中国保险业体现本土化优势的同时,也在来势汹汹的外资保险竞争对手面前不可避免地暴露出诸多缺陷和弊端。
本文着重以进入21世纪中国保险业面临的环境为背景,总结其自身及外部环境多方原因,对中国保险业如何应对新时期的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中国保险业;发展;问题;对策一发展历程(一)、民族保险业发端鸦片战争后,以后曾国藩和李鸿章等为首的洋务派以“自强”为名,兴办近代军事工业。
从70年代起又以“求富”为名创办民用工业。
洋务运动时期一系列工业的兴办,揭开了中国近代工业的序幕,同时也为民族保险业的产生和发展开辟了市场。
1865年5月,中国第一家华商企业---上海华商义和公司保险行成立。
但其规模较小,并未开展船舶保险业务,只经营船货保险。
真正成为中国民族保险业里程碑的是以李鸿章为首的洋务派创办的保险招商局及其后的仁济和保险公司。
保险招商局毕竟财力有限,只能承保船值一万两和货值三万两的货船,而当时每艘船的价值都在十余万两,所以余额部分还须向外商保险公司投保,但外商保险公司只限保六成。
剩余部分仍需由保险招商局自己承担,所以风险责任依然很大。
为此,1876年7月,唐廷枢、徐润等人开始筹资设立仁和保险公司。
此后的几年内,“仁和”与“济和”的业务不断扩展,并分别在新加坡、菲律宾、旧金山等处设立分支机构,为当地华侨办理保险业务。
分红险费率改革政策解读
形成了行业较为统一的分红险盈余计算方
法,建立了红利分配约束机制,强化了账
户独立性要求。
改 革 内 容(5/5)
五、提高分红保险的透明度
要求保险公司强化分红保险信息披
露,增强红利演示水平的合理性, 同时加强外部审计。
目 录
改革背景 改革内容
改革意义 产品导向
改 革 意 义(1/4)
一、利于服务民生建设和经济发展
产 品 导 向(2/3)
二、产品价格回落,但市场审慎竞争,更多关注负债成本
预计分红险产品价格平均会下降20%左右
,但险企不会激进打价格战,对于提高利
率依然持谨慎态度,并关注负债成本。
产 品 导 向(3/3)
三、业务快速增长,市场竞争加剧,需有效防范风险
2014年普通型人身险保费增速较改革前翻了近 三番。改革实施后,分红险保费将会有突破性 增长。风险点在于,届时不乏一些保险公司可 能受到2014年强劲投资表现的鼓舞,在销售过 程中对其保证利率给予过度承诺。 应关注新老产品的平稳过渡,有效防范风险。
四、使监管能力更为成熟
保险公司自主经营、自主定价,监管部门重点 管控风险,市场与监管的关系更为顺畅。既防 范风险,又提升市场活力。监管机构通过偿付 能力、评估利率等的系统化管控,能够较好的 把握公司的经营风险,同时把市场化定价能力 交给公司,让公司在产品定价时更为灵活。
目 录
改革背景 改革内容
改革意义 产品导向
改 革 内 容(2/5)
二、提高风险保障责任要求
分红保险死亡保险金额提高至已交保费的
120%,最低保障要求与万能险持平。
改 革 内 容(3/5)
三、提高最低现金价值水平
Hale Waihona Puke 改革后分红保险产品首年最低现金价值较
改革开放30年的人身保险产品变迁
改革开放30年人身保险产品变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人身保险产品发展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单一到综合、从保障到投资,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日益增多的、具备不同保障层次及满足各种投资理财需求的保险产品。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身保险产品发展历史,我们可以把它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982年—1992年):人身保险产品恢复发展,产品以简易人身保险和统筹养老金保险为主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决定把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中国保险业迎来了新曙光。
197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分行行长在京召开会议,做出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重大决策。
4月,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分行长会议纪要》,明确提出“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
11 月19日,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停办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开始复业。
1982年3月召开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决定,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办一年期的职工团体人身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对于简易人身保险、集体企业职工和个体户的养老年金保险,上半年先在上海试办,下半年各地区再视本地所具条件定点试办。
同时,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开办了 "上海市合作社职工医疗保险",经1982年的试点后于1983 年1月正式实施。
这是恢复保险业务后我国大陆第一个健康保险业务。
1982年,全国有上海、四川、陕西、吉林、湖北、广东等省市先后试办了简易人身保险、团体人身意外险和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
试办当年,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为159万元,仅占国内保险业务保费总收入的0.2%。
1984年11月,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加快发展我国保险事业的报告》,要求集体所有制职工养老保险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营使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的退休养老金工作社会化。
1985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首次推出了学生平安保险。
1986年,不少省市政府先后发布有关集体职工养老保险的暂行规定或办法。
人身保险发展历程
人身保险发展历程人身保险是指通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或指定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形式。
它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古代的保护伞制度,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国家的发展,人身保险逐渐演变成为一个完整的保险体系。
在人身保险的发展过程中,一些重要的里程碑事件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重要事件的简要介绍:1. 古代保护伞制度:在古代,人们为了保护自己免受意外伤害的侵害,经常使用保护伞制度。
这种制度通过集体互助的方式,为每个参与者提供保障。
虽然与现代人身保险有一定的区别,但可以看出对于风险保障的需求由来已久。
2. 早期商业保险发展:人身保险的早期商业发展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欧洲。
伦敦的“劳埃德”咖啡馆成为了早期保险交易的中心,人们通过投资航海冒险来分摊风险。
这种模式奠定了商业保险的基础。
3. 19世纪初的承保模式革新:19世纪初,英国开始实行近代人身保险的承保模式革新,推出了最早的人寿保险产品。
这种保险以一定的期限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并且允许投保人在保险期满时领取保险金额。
4. 全球人寿保险市场的崛起: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20世纪初人寿保险开始迅速发展。
人寿保险成为投资和资产传承的一种重要方式,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
5. 保险业监管的建立:在人身保险发展初期,保险市场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等问题。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各国相继建立了保险业监管机构,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准则。
6. 科技的应用: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人身保险行业的服务模式也在不断创新。
互联网的普及使得在线保险成为可能,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在线渠道销售保险产品,并利用大数据分析降低风险。
7. 保险市场国际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保险市场也国际化趋势明显。
保险公司跨国经营,参与国际再保险市场,提供全球化的保险服务。
总的来说,人身保险的发展历程是一个与经济、科技和法律等多个因素密切相关的过程。
随着社会和国家的不断发展,人身保险行业也将继续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我国寿险费率政策的发展历史及主要内容
我国寿险费率政策的发展历史及主要内容我国寿险费率政策的发展历史及主要内容寿险是人们在未来发生意外时获得经济保障的重要方式之一。
在中国,寿险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人们经济保障的重要方式之一。
在寿险行业中,保费就是最基本的经济来源,而保费的计算则是寿险费率政策的核心所在。
我国寿险费率政策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50年代。
当时,我国的寿险行业还很不发达,很多人并不了解寿险的相关知识。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保险公司开始施行统一保费政策,即对相同风险投保者的保费实行统一标准。
70年代初期,我国的寿险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为了适应行业的发展需要,我国开始实行差别化保费政策,即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职业等因素,对不同的风险投保者实行不同的保费标准。
80年代初期,我国开始实行风险调整费率政策,即对不同风险投保者的保费实行个别化定价。
这一政策进一步促进了寿险行业的发展,使得保险公司可以更加准确地评估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为被保险人提供更加定制化的保险产品。
到了90年代,我国的寿险行业已经相当成熟,保险公司开始实行分红政策,即将寿险保费的一部分作为累计分红,回报给已经购买寿险产品的消费者。
与此同时,保险公司还提出了多样化的保险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元化的经济保障。
目前,我国的寿险费率政策已经比较完善。
主要内容包括:根据风险评估对不同风险投保人实行个别化定价、对于一些高风险投保者实行特别保费、实行约定利率下的保险产品利益分配、针对长寿险提供不同的费率选择等。
综上所述,我国寿险费率政策经过了几十年的演化,从统一保费政策到风险调整费率政策,再到如今的多样化费率政策,一步步促进了寿险行业的发展,使得保险公司可以更加准确地评估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为被保险人提供更加定制化的保险产品。
2015年保险业十大事件盘点
2015年保险业十大事件盘点2015年是保险行业的改革大年,也是保险行业政策频出的一年。
以下是店铺整理了2015年保险业十大事件盘点,希望你喜欢。
2015年保险业十大事件盘点盘点2015年保险业事件1:险资密集举牌亟待监督引导今年以来,保险公司在二级市场上频频举牌十分抢眼。
仅下半年,就有26家公司发布公告宣布被险资举牌,耗资一度超600亿元。
参与举牌的险资包括安邦保险、前海人寿、阳光人寿、富德生命人寿、国华人寿、上海人寿、君康人寿、百年人寿等。
而万科与宝能系的股权大战则将险资举牌推向了舆论顶点。
在此影响下,相关举牌概念受到市场资金热捧,屡有强势表现,并激发了年底股市的一波热情。
近期监管层已注意到了险资的频繁举动,并制定了针对举牌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披露准则。
点评.保险公司集中持有上市公司股权,一方面是由于公司经营理念的进步与探索,一方面也与新常态下整体经济环境、政策导向密切相关。
在保险投资政策不断放宽、鼓励险资积极服务实体经济、无风险利率下行预期的大背景下,保险资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升投资的风险偏好、扩大权益和其他投资占比,已经成为明显的趋势。
当前险资大举持股上市企业的做法,能否达到符合政策导向的成效,是作为财务调节手段、实现投机资本运作,还是作为长效资金、促进金融及国民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则需要相关的公司明确投资的目的和加强综合经营的水平,亟须监管部门及时的监督与引导。
盘点2015年保险业事件2:商业车险费改试点启动并扩围今年6月1日,酝酿已久的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终于在黑龙江、山东等6地启动试点,这意味着未来保险公司将在车险市场拥有更大的自主定价权。
10月30日,保监会决定在广东、天津等12个地区启动商业车险改革第二批试点工作,即从201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点评.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的目的是使风险和费率相匹配,把商业车险的产品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把产品的选择权交给广大消费者和车主,可谓是惠民之举。
再谈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20页
保单假设的每年 收益率。通俗地
说就是保险公司
预定利率与保险价格:预定利率越高,消费者投保该产品时所缴纳提的供保给费消则费越者少的。 回报率。
普通型人身险占比低 影响有限
此次改革主要针对传统险,例如定期寿险、终身寿险、重大疾病险等,至于 分红险、万能险最低利率依然不能高于2.5% 。
普通人身险不足10%
普通型
寿险费率 市场化改革
万能型
分红型
目录
1 人身险费率改革发展历程 2 普通型人身险费率改革(已实施) 3 万能型人身险费率改革(已实施) 4 分红型人身险费率改革(征求意见)
3
人身险费率改革发展历程
1995年前
• 寿险公司自行定价。
95-99年
• 《保险法》出台,价格管理起步。
1999年
• 央行大幅降息,保监会紧急将定价利率上限调整为2.5并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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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国务院批复的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放开了普通型人身保险的预定利 率,将定价权交给市场,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
这是一项基础性改革,将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新产品费率调整,间接影响保险资 金在投资端的策略。
普通型人身险告别2.5%时代
1999年,保监会颁布精算规定,我国人寿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不能超过2.5%。 之后,由于预定利率过低,投资收益不佳,人身险产品相对而言吸引力降低。 根据保监会的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试点的征求意见稿,人身险预定利率市 场化改革将实行“四步走”的步骤进行。其中第一阶段即为开展普通型人身保 险和项目挂钩保险产品的费率政策改革试点。 2013年,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方案获国务院同意。基本思路:普通型人身保 险产品费率形成机制实行政企分开,前端的产品预订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 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由监管部门根据我国长期国债到期 收益率曲线等因素进行调整。
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的影响
推 风 险 保 障 业务 发 展 和 人 身保 险产 品结 构 调 整 等 影 响 。 关键词 : 保险业 ; 费率 调 整 : 金 融 创 新
中图分类号 : F 8 3 0 . 5
一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 1 6 7 4 — 0 0 1 7 — 2 0 1 3 ( 1 0 ) 一 0 0 2 2 — 0 3
风险保障业务 。预计将释放寿险行业资本 占用约 2 0 0 亿元 , 释放的资本可支持发展新业务 4 0 0 0 亿元。三是 在控制费用总水平 、 消费者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 , 由保险公司 自主确定佣金水平 , 优化费用支付结构 , 促
进风 险保 障业务 发展 。四是进一 步规 范总精 算师 的任 职和履 职 , 明确总精 算师 责任 , 发挥精算 专业 力量 在费 率改 革 中 的积极 作用 。五 是加 强人 身保 险条 款和保 险 费率 的管 理 , 将偿 付 能力 状况 作为保 险 条款 和保 险费
( 一) 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基本思路 、 内容与政策措施 。 本次费率政策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开前端 、 管
住后 端 , 即前端 的产 品预定 利率 由保 险公 司根据 市 场供 求 关 系 自主确定 ; 后 端 的准 备金 评估 利 率 由监 管 部 门根 据 “ 一 篮 子 资产 ” 的收 益率 和长期 国债 到期 收 益率 等 因素综 合 确定 , 通 过后 端 影 响 和调 控前 端 合 理 定
收 稿 日期 : 2 o 1 3 —8
作者简介 : 郭金龙 , 男, 现供职 于中国社会科学 院。
2 2
《 西部 金融》 2 0 1 3年第 1 O期
来。 传统型寿险产品的增长速度远远低于万能险、 投连险等投资型保险产品的增长速度。对于一个还处于成 长中的保险市场来说 , 这种情况并不正常。传统型保险增长过慢 , 意味着广大人 民的保 障需求并没有得到满 足。 再次 , 预定利率的高低也对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具有重大影响。 保险公司的利润 ( 亏损 ) 来 自利差益( 损) 、 死差益( 损) 和费差益就产生了利差益( 即保险公司获 得了投资方面的盈余 ) , 如果保险公司的实际投资收益低于预定利率 , 就产生了利差损 ( 即保险公司在投资方
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宣导
客户问答
客户2(已购买我司分红型产品): 有文件说8月5日后,保险利率市场化了,对我现有保单的利益(分红)会有影响吗?
业务员:
• 您真关心国家政策改革,这次费率政策改革的一项内容,就是放开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 也就是说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就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分红型人身保险的预定利率、万 能型人身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不变。普通型人身保险,是指在签订保单时保险费和保单利益 就已经确定的人身保险。分红型人身保险的分红,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决定的。
客户问答
客户6: 分红保险的预定利率会不会随之调整?
业务员:
• 此次新政明确规定,传统险的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经营情况自行决定,分红险的预 定利率不变。分红险与传统险不同,除了固定收益外,保险公司每年将不低于公司可分 配盈余70%的红利分配给客户,所以不管未来分红险的预定利率是否会调整,分红保险 的这种特性都可以保证客户最大程度的分享到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从我司近几年的分 红情况来看,分红险的客户总收益整体在4%左右,均超过了3.5%的利率水平。
——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宣导
2013年8月1日,保监新政 出台:保监会启动传统寿险 费率改革,8月5日起告别 2.5%上限时代!
新政简介
此次新政不是简单的预定利率放开,是人身保险、 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对人身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深 远意义。
客户问答
客户4: 是不是所有产品都会降价?
业务员:
• 此次新政明确规定,传统险的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经营情况自行决定,分红险的预 定利率、万能险的最低保证利率不变。
中国保险发展历程及趋势分析
中国保险发展历程及趋势分析中国1980年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以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保险业飞速发展:1980年以来,中国保险业务以年均34%的速度增长,2001年全年保费总收入达2112.28亿元,保险深度为2.2%,保险密度为168.98元;有中外保险公司53家,中国保险业总资产为4591.07亿元,较1992年增长了8倍;保险中介机构170家。
此外还有19个国家和地区的112家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的14个城市设立了200余个代表处。
其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3个阶段:1980~1985年的恢复阶段。
中国在1980年和1982年先后恢复国内财产险业务和人身险业务。
这一阶段保险市场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垄断,产寿统一经营,险种单一,且保费收入中财产险份额大大高于人身险;1986~1991年的平稳发展阶段。
以198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生产保险公司成立为标志,区别于前一阶段的突出特征是出现了包括新疆兵保、太平洋、平安等在内的4家保险公司,中国保险市场由中国人保独家垄断的格局在形式上被打破;1992年至今的快速发展阶段。
以1992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首家外资保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成立为标志。
这是迄今为止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最为重要的阶段,明显区别于前两个阶段的特点,集中表现在: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多元化的市场格局初步形成;保险业实现产寿分业经营,保费收入结构发生变化,人身险份额超过财产险;保险险种迅速增加,保险服务改善;保险监管的组织体系和法规体系逐步建立,中国保险市场初步形成了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多家保险公司竞争的寡头垄断的市场竞争新格局。
-一、中国保险市场的现状1.保费收入规模迅速扩大,持续增长,但产寿险增长不同。
数据来源:中国保监会(1)保费收入持续高速增长,并且已经进入稳步增长时期。
自1980年至1999年,保费收入从4.6亿元增加到1393.2亿元,年平均增长35. 1%,远远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9.7%的增长速度;2000年保费收入为1595.9亿元,增长率为14.5%,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8%。
人身保险发展历程
人身保险发展历程人身保险是一种以人的生命、健康、身体为标的的保险形式,是保障个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增强社会保障功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简要介绍人身保险的发展历程。
人身保险的发展可以追溯到古代。
早在古代,人们就开始了一些基本的保障方式,如在农业社会中,人们会保障农作物的种植和收割,以保障生活的稳定;而在军事方面,君主会设立军功爵位以保障将士的生活安全。
这些虽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人身保险,但也体现了人们对生命安全的重视。
到了19世纪,人身保险逐渐出现了现代的形态。
最早的人身保险公司可以追溯到英国。
坦纳、窦汉克斯于1706年成立了英国第一家人身保险公司,投保是槽子症风险的船员,以保障航海安全。
此后,欧洲各国相继建立了人身保险公司,开始为人们提供保险服务。
20世纪初,人身保险开始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
在美国,纽约州成立第一家人身保险公司,发展迅速,人身保险从此正式引入美国市场。
此后,人身保险在各个国家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市场体系。
随着技术和社会的进步,人身保险的种类也逐渐丰富。
除了传统的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外,还有意外险、重疾险、养老保险等,涵盖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同时,保险公司也不断推出新的保险产品,满足不同群体和需求的保险需求。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发展,人身保险也越来越重要。
人们意识到保险对于个人和社会的意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买人身保险,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同时,保险公司也通过创新的方式来满足客户的需求,提供更全面的保险服务。
近年来,人身保险在中国的发展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中国的人身保险市场经历了快速的增长,保费收入也大幅度增加。
人们对于保险的认识也逐渐增强,保险已成为人们重要的投资和保障工具。
总的来说,人身保险的发展经历了长时间的历史积累和技术进步。
从古代保障方式到现代保险公司的出现,人身保险不断演化和完善。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需求的变化,人身保险的种类也越来越多样化,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和帮助。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7.31•【文号】保监寿险〔2015〕136号•【施行日期】2015.07.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寿险〔2015〕136号各人身保险公司:为深入推进人身保险产品费率政策改革,做好费率政策改革产品管理工作,促进人身保险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费率政策改革审批产品是指根据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相关规定,需要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的普通型、分红型和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
二、保险公司开发费率政策改革审批产品的,应按照《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1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公司最近两个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处于充足II类。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充足II类时,应立即停止销售费率政策改革审批产品。
(二)公司最近3年未受到监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
(三)公司没有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部门调查,或者正处于风险处置、整顿或接管期间。
(四)产品预定利率和最低保证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可持续性原则审慎确定,应不超过公司过去5年平均投资收益率。
对于开业时间不满5年的公司,其开业之前的投资收益率采用保险行业投资收益率。
同时,公司应该说明产品拟配置资产组合的预期投资收益能够支持产品最低保证成本及相关费用等支出;对于分红保险产品,公司还应考虑未来红利分配的影响。
本通知所指的投资收益率为财务收益率(财务收益率=(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收益-资产减值损失)/资金运用平均余额*100%[1]),公司过去5年各年度的投资收益率应经过外部审计或监管部门认可。
(五)产品在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时应提供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书面决议。
中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历程
中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历程中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的清朝末年。
当时,随着外国保险公司的进入,保险行业开始在中国兴起。
然而,由于历史和文化的原因,中国的保险业发展相对较慢,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才开始蓬勃发展。
改革开放后,中国保险行业逐渐迈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
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PICC)在北京成立,标志着中国保险业的新起点。
PICC的成立使中国有了第一家国有保险公司,并为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990年代,中国保险业逐步实行市场化改革。
国有保险公司开始面临来自国内和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
此时,中国市场上涌现出了一批新兴、具有竞争力的保险公司,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等。
这些保险公司的出现为中国保险业带来了创新与活力。
21世纪初,中国保险行业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民收入的提高,保险需求不断增加。
中国政府也积极推动保险行业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促进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2006年,中国保险市场迎来了外资保险公司的新一轮进入。
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为中国保险业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和竞争压力。
中国保监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也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和监管措施,加强对保险市场的监管和管理。
此后的几年里,中国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的势头。
中国保险公司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保险市场的结构也不断优化。
同时,保险产品的种类和功能也日益丰富,从传统的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到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各种险种应有尽有。
近年来,中国保险业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方面,随着中国中产阶级的崛起和人民收入的增加,保险需求不断扩大。
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保险行业也面临着数字化、智能化的变革。
总的来说,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可以看作是一段从起步、探索到快速成长的过程。
中国保险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如产品创新、风险管理、低保费率等。
尽管如此,中国保险业的前景依然广阔,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需求的不断增加,中国保险业有望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并且在全球保险市场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13-03-12:《人身险费率改革悄征意见 费率管制或逐步放开》
人身险费率改革悄征意见费率管制或逐步放开2013年03月12日 02:19 上海证券报微博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左右开弓。
继车险改革方案浮出水面后,上海证券报昨日又从权威渠道获悉,论证近六年的人身险(寿险、健康险、养老险)费率改革的脚步亦将临近。
保监会近日就此进行了小范围征求意见。
从本报知悉的改革草案来看,人身险费率改革将重点从放开产品定价利率着手,分四阶段逐步推进。
第一阶段,开展普通型人身保险和项目挂钩保险产品的费率政策改革试点;第二阶段,配合税收递延养老保险等项目开展区域性试点;第三阶段,适时开展公司层面试点;最后,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实现费率管制的全面放开。
费率管制的放开意味着人身险公司在定价权上将拥有自主权和灵活性。
虽然短期来看,可能难以避免引发一定程度但可控的价格战,导致人身险公司保单成本上升、保单利润率下降;但从长期来看,将有助于提高产品吸引力,促进传统险的长期销售,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市场格局。
⊙记者黄蕾○编辑枫林论证近六年,搁置近两年的人身险定价利率市场化改革似有启动迹象。
知情人士透露,近日保监会就“关于征求对《关于开展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试点的意见》等四个文件意见的函”进行了小范围征求意见。
改革“四步走”自1999年至今,人身险产品的定价利率一直实施监管管制(预定利率不得超过年复利2.5%)。
预定利率是指,保险公司在产品定价时承诺给客户的投资收益率。
而保险公司实际投资收益率高于预定利率的部分(还要扣除部分附加费用),就是保险公司最主要的利润来源,即业内俗称的“利差”。
但事实上,预定利率管制所形成的高利差并不能长期维持。
来自基金、银行、信托等产品的竞争,使得人身险产品尤其是普通型人身险(是指签发保单时保险费和保单利益确定的人身保险,俗称“传统险”)产品由于利率低而失去了吸引力,在一些年份中的收益率甚至不及银行定存。
从一定程度上直接导致了传统险“叫好不叫座”。
但从这次改革草案来看,监管部门对于定价利率改革的决心已显。
人身保险发展史
人身保险发展史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健康或意外伤害为保险对象,对被保险人因寿命、健康或意外伤害而对第三者负有的经济赔偿责任或其他经济利益损失的保险。
人身保险是保险行业中的一个重要领域,通过对个体的身体和生命风险进行保护,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人身保险的发展历史。
一、古代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在古代的发展可以追溯到早期的互助组织。
古代社会中,人们在面对自然灾害、战争、疾病等风险时,常常组成互助团体来互相帮助。
中国古代有“合众”、“合保”等互助组织,成员为了共同应对生活中的风险,向集体缴纳一定的费用,然后在成员遭遇困难时共同提供救助。
二、现代人身保险的起源现代人身保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英国。
1696年,英国商人瓦德利成立了第一家人身保险公司——“瓦德利人寿保险公司”。
这家公司为提供的保险产品是寿险,也是世界上第一家商业化的寿险公司。
瓦德利人寿保险公司的出现标志着人身保险开始走向商业化,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人身保险业的发展。
三、19世纪到20世纪初19世纪到20世纪初,人身保险业在欧美国家迅速发展。
1850年,美国出现了第一家人身保险公司——纽约人寿保险公司(New York Life Insurance Company)。
这标志着人身保险在美国开始了大规模的商业化发展,随后不断涌现出大量的人身保险公司。
欧洲的英国、法国、德国等国家也相继出现了一批重要的人身保险公司,为人身保险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现代社会的发展20世纪中后期以及21世纪初,人身保险业蓬勃发展,成为保险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风险保障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科技的进步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为人身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互联网、移动应用等渠道,更加方便快捷地推销和管理保险产品。
五、中国人身保险业的发展中国的人身保险业始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中国经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人身保险业也迅速发展。
人身保险产品练习题 (7)
第七章1.万能保险的特点是():①运作机制透明;②可灵活交纳保费;③可随时调整保险保障水平;④单独账户运作;⑤将保障和投资功能融于一体。
A.③④⑤ B.①②③④ C.①②③⑤ D.①②③④⑤(答案:C.①②③⑤;P195)2.万能保险与分红保险的区别在于():①核算方式不同;②管理的透明度不同;③操作的灵活度不同;④风险与收益特征不同。
A.①② B.①②③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答案:D.①②③④;P198)3.关于万能型年金保险的描述,错误的是()。
A.万能型年金保险的死亡风险保额必须大于零B.按给付方式,年金给付包含一次性、按年或按月给付等方式C.在年金领取之前,被保险人通常可以变更领取方式D.年金开始给付后,被保险人的万能账户通常将立即被取消(答案:A.万能型年金保险的死亡风险保额必须大于零;P202)4.根据我国相关法规,保险公司必须在每年4月1日之前向保监会报送万能保险财务报告,包括():①账户资金平衡表;②账户资金损益表;③账户资金收益分配表;④万能保险利润表;⑤再保险安排表。
A.①②③④B.①③④⑤C.②③④⑤D.①②③⑤(答案:A.①②③④;P215)5. 对于万能保险而言,()的部分进入万能账户中进行投资累积。
A.保险费B.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C.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风险保险费 D.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风险保险费以及账户管理费(答案:B.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P195)6.下列关于万能保险结算利率描述中,错误的是()。
A.结算利率是保险公司根据万能账户的实际投资情况,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后确定的利率B.结算利率具有一定的平滑性,可以避免结算利率的过分波动给客户造成不合理预期C.结算利率就是万能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D.结算利率具有一定的波动性(答案C.结算利率就是万能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P203)7.对于个人万能型终身寿险,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满18周岁,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20%。
人身保险费率改革(历程 内容角度)
自从普通型人身险和万能险分别于2013年8月和2015年2月实施费率改革工作后, 两大险种得到了飞速发展,呈现产品供给丰富、产品价格回落和业务快速增长的效果。 5、2015年9月28日中国保监会《关于推进分红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 通知》: 1、分红型人身保险的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分红型人身 保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为定价利率和3.0%的较小者。2、险公司应按照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于开发的分红型人身保 险产品预定利率不高于3.5%的,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预定利率高于3.5%的,报送中 国保监会审批。3、保险公司用于分红保险利益演示的低、中、高档的利差水平分别 不得高于0、4.5%减去产品预定利率、6%减去产品预定利率。保险公司应当在分红保 险产品说明书中用醒目字体标明保单的红利水平是不保证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 零。
政策影响:寿险行业脱困的一剂强心剂
1.将极大地释放寿险业发展空间。由于适当降低长期人身保险 业务中风险保额相关的最低资本要求,鼓励和支持发展风险保障业 务。预计将释放寿险行业资本占用约200亿元,释放的资本可支持 发展新业务4000亿元,占到2012年人身险保费收入1.02万亿元的 40%。再加上预定利率上调对寿险需求的刺激作用,将对寿险业发 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2.预定利率上调激励保险公司加强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提升整 个保险行业竞争力。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保险公司自主决定后, 将会有一定幅度的上调,而目前保险行业的投资收益不是很高, 2008年至2012年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分别为1.9%、6.4%、4.8%、 3.5%、3.4%;2013年上半年的险资投资年化收益率为4.9%,即使预 定利率上调至3.5%,对于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也应有更高的要求。 有助于改革保险机构经营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整个保险 行业竞争力。在预定利率上限2.5%的价格保护下,保险公司创新产 品的积极性较差,导致寿险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费率改革将激励 保险公司加强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向市场提供质优价廉的保险产品。
高职《人身保险》课程项目化改革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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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5年2月13日中国保监会《关于万能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 知》:
2、2013年3月,保监会在寿险公司内部下发《关于开展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试 点的意见》及具体实施办法等文件。根据文件,人身险费率改革分为四个阶段:第 一阶段,开展普通型人身保险和与特定资产项目挂钩的专项保险产品(销售区域限 于经济发达地区的大型城市)的费率政策改革试点;第二阶段,配合税收递延养老 保险等项目开展区域性试点;第三阶段,综合评估市场反应和风险情况适时开展公 司层面试点;最后,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实现费率管制的全 面放开。
1、万能型人身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2、万能 型人身保险的评估利率上限为年复利3.5%;3、保险公司开发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 证利率不高于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评估利率上限的,应按照《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 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1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保 险公司开发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高于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评估利率上限的,应
至此,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正式迈出最后一步。
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主要内容:
本次费率政策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开前端、管住后端,即前端的产品预 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由 监管部门根据“一篮子资产”的收益率和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因素综合 确定,通过后端影响和调控前端合理定价,通过费率市场化改革倒逼保险 公司进行经营体制机制改革,撬动监管的改革创新。
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
自从普通型人身险和万能险分别于2013年8月和2015年2月实施费率改革工作后, 两大险种得到了飞速发展,呈现产品供给丰富、产品价格回落和业务快速增长的效果。
5、2015年9月28日中国保监会《关于推进分红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 通知》:
1、分红型人身保险的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分红型人身 保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为定价利率和3.0%的较小者。2、险公司应按照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于开发的分红型人身保 险产品预定利率不高于3.5%的,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预定利率高于3.5%的,报送中 国保监会审批。3、保险公司用于分红保险利益演示的低、中、高档的利差水平分别 不得高于0、4.5%减去产品预定利率、6%减去产品预定利率。保险公司应当在分红保 险产品说明书中用醒目字体标明保单的红利水平是不保证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 零。
与之相适应的五项配套政策:
【调整】一是对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养老业务实施差别化的准备金 评估利率,允许养老年金等业务的准备金评估利率最高上浮15%, 支持发展养老保险业务。
【调整】二是适当降低长期人身保险业务中风险保额相关的最低 资本要求,鼓励和支持发展风险保障业务。预计将释放寿险行业资 本占用约200亿元,释放的资本可支持发展新业务4000亿元。
具体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放开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将定价权交给公司和市场。普通 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不再执行2.5%的 上限限制。
二是明确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标准,强化准备金和偿付能力监管 约束,防范经营风险。新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责任准备金评 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3.5%的小者
人身保险费率改革历程:
2013年以来,保监会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基本思路,稳步推进人身 保险费。
1、2010年7月,保监会就曾发布《关于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
意见稿)》,决定放开传统人身保险预定利率,但由于部分保险公司强烈反对未能 施行。
人身保险费率改革历程: 国内寿险行业产品定价历史阶段
why2.5%:为高利率保单给中国寿险业造成的巨大“利差损”止血(上个世纪90年 代,通胀率高企,很多公司的寿险预定利率达到了6%以上,最高的能做到10%。到后 来开始紧缩,保险公司一看要大亏,赶紧叫业务员劝客户退保,于是“以退保保费为 业绩目标,退保成功给业务员佣金”的奇异现象出现了)
寿险预定利率:是指保险精算师在设计产品时为保单设定的每 年收益率。通俗地说,就是保险公司提供给投保人的回报率。 预定利率是寿险产品在计算保险费及责任准备金时所采用的利 率。它的高低和保险产品的价格直接相关。
寿险保单常说的三差益,死差益、利差益、费差益。差是指费 率设计时使用的假设与保单维护中实际的数据之间的差异;益 是指由于这些差异导致的收益。同时存在差损的概念。在其他 两个假设即死亡率假设和费用率假设不变的情况下,单独考虑 利息率对准备金的影响,则利息率高那么相同的未来支出的折 现值就少,因此评估利率越高算出的责任准备金越低。
人身保险费率改革
人身保险费率改革
一、概念阐述 二、人身保险费率改革历程 三、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内容 四、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影响 五、政策担忧
概念阐述:
人身保险:短期产品、理财型产品(万能险,分红险)、储蓄 型产品及保障型产品(普通型人身保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 养老年金)
思路:全面推进人身保险业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首先启动 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费率改革。
【调整】三是在控制费用总水平、消费者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 由保险公司自主确定佣金水平,优化费用支付结构,促进风险保障 业务发展。
【规范】四是进一步规范总精算师的任职和履职,明确总精算师 责任,发挥精算专业力量在费率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管理】五是加强人身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管理,将偿付能力 状况作为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备案的重要依据,并根据预定 利率是否高于规定的评估利率上限,分别采取审批、备案方式进行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