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战争起源的几个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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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辩证法讨论会论文
198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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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战争起源几个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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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锡准
战争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历史现象,像其他任何事物一样,有着产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

研究战争的起源,对于理解战争的本质、现代战争的根源以及将来战争的消灭都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因此战争起源问题成为军事理论和军事历史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

在我国,50年代初期对战争起源曾进行过讨论,由于种种原因,后来把“战争起源于私有财产和阶级”当成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出现于各种书刊,不同的观点得不到正式发表。

后来不知在什么时候,由什么人提出“战争是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随着阶级的发展而发展,并将随着阶级的消灭而消灭”(1),于是这被当成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式”。

战争是不是起源于私有财产和阶级,这个“公式’到底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
我认为有进一步讨论和澄清的必要。

为讨论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做点简短的战争起源讨论的历史回顾。

一、历史回顾
战争起源是战争理论的一个重大问题,所以许多军事家、军事理论家、历史学家都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

战争起源与战争本质又是紧密联系着的,许多人虽然不是研究战争起源问题,但他们在谈到战争本质时往往又涉及到战争起源问题,这一点需要我们加以注意。

历史上有“心理战争论”者,认为战争是人类的本能和欲望,这就是说自有人类就有战争,并且将随着人类的生存永远存在下去。

“宗教战争论”则把战争说成是神对人类的鞭挞和报复。

“战争种族论”则认为战争起源于种族差别。

“战争自然主义论”则说战争是一种永恒的现象。

“理想主义战争论”认为战争是国际关系被破坏造成的,只要建立一个良好的国际关系,就可以废除战争。

这些观点都没有揭示战争的本质,也没有解决战争的起源问题,而是把战争的某些因素片面夸大了,用个别代替了一般。

资产阶级军事理论家克劳塞维茨并没有从战争起源的角度去研究战争,但他说“战争是扩大了的搏斗”,“战争无非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暴力)的继续”。

就当时他写《战争论》的背景而言,他还不知道历史上存在过原始社会,他给战争下的定义指的是阶级社会,他所理解的政治主要是指国家间的外交关系。

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原始社会在阶级产生之前是有战争的,并且分析了氏族部落间古老的战争是如何发展成为阶级战争的。

列宁没有专门论述过战争起源的问题,但他在谈到第一次世界大战这种帝国主义战争时,说私有制与战争是不矛盾的,并且说私有制永远会产生战争。

不少人在讨论战争起源的文章中据此认为列宁是战争私有制起源论。

这是把列宁在特
定情况下讲帝国主义战争根源的话当成对战争起源的论断。

苏联军事理论界公开的观点多年来一直是战争阶级起源论。

〔苏〕1982年出版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和军事理论与实践的方法论》还是这样认为:“在有阶级以前的原始公社制度下没有战争这一社会现象,因为不存在发生战争的根源和原因。

氏族之间,公社之间和部落之间的武装冲突就其实质来说不是严格科学意义上的战争。

”(2)
我国关于战争起源的讨论基本上是在建国后50年代初期开始的,一种观点基本上是阶级起源论,其根据除苏联的出版物以外,多引用毛泽东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中的一段话:“战争——从私有财产和阶级以来就开始了的,用以解决阶级和阶级、民族和民族、国家和国家、政治集团和政治集团之间、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矛盾的一种最高的斗争形式。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战争产生在私有财产和阶级之前,根据是恩格斯《家庭、私有财产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的材料以及中国原始社会里阶级产生前战争的史实,前面提到由于种种原因,后来公开的观点多是阶级起源论,但是实际上不同的观点仍然存在。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军事理论界在解放思想的条件下,关于战争起源问题又展开了讨论,特别是编写大百科全书军事卷战争条的需要,促使这一讨论加快了,发表了不少讨论文章。

这一讨论不仅是战争起源问题,同时涉及到战争的定义、战争的本质等。

宋时轮同志为《中国大百科全书》军事卷写的“军事科学”条,其中关于战争起源的观点可以看作是对前些年讨论进展的新概括。

他说:“人类的战争活动,起源于原始氏族社会”。

“原始社会晚期部落或部落联盟之间的暴力冲突,可以看作是战争的初始形态。

”(3)到此为止,战争起源问题是否解决了呢?还没有。

近两年来出版的书籍和报刊文章,以及在讲课中,不少人仍然坚持战争起源于私有财产和阶级的观点,因此,我认为对战争起源仍有继续深入讨论的必要。

二、战争到底起源于何时?
原始社会在阶级出现之前就已经产生了战争,大约发生在母系氏族社会的发展繁荣期。

我们知道,人类社会早期(即旧石器中期以前)处于原始群阶段,大约距今四、五百万年前,那时是群内婚,后来由群内婚演变为群外婚,出现了氏族的萌芽。

氏族外婚制是一个严格的规律,这标志着人类自身生产的巨大进步。

约在旧石器的晚期,人类体质形态发展为新人阶段,进入了氏族社会。

那时是一个氏族的女子与另一个氏族的男子都成为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只知有母不知有父,这种以母系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就是母系氏族社会。

氏族是比较稳固的组织。

每个氏族开始有了自己的名称,这通常是以某种图腾为名字的;有了氏族语言;产生了氏族宗教(即图腾信仰);每个氏族都有比较稳定的居住、采集和狩猎区域;有共同的墓地;每个氏族都有了自己的最高权力机关,即氏族会议,氏族会议选出氏族酋长负责处理氏族日常事务,在氏族内部发生的矛盾,一般由酋长来处理,重大事情则由氏族会议来决定。

一个氏族与另一个氏族有时为争夺较好的水草地等较为优越的生存条往往发生矛盾,如果协商不能解决问题那就由战争来解决,这是当时战争的一个重要原因。

有时一个氏族的成员杀害了另一个氏族的成员,被杀害者的氏族一定要报仇,杀害者的氏族交出凶手则罢,如果不交出,被杀害者的氏族就会为血族复仇与杀害者的氏族发
生战争。

这是当时发生战争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那时的战争,没有专门的军队,参加作战的人都是自愿参加,参加作战是到一定年龄的氏族成员的一项义务。

恩格斯说,在美洲发现的尚处在野蛮时代低级阶段的易洛魁人,在那里每一个人都可以组织一个战斗队,到他愿意去的地方去远征。

他可以举行一次舞蹈来宣布自己的意图并募集志愿者。

胞族还是一个军事单位,“在作战时各成一队,各穿自己的制服,有自己的旗帜和自己的首领。

”(4)那时作战也没有专门的武器,平时用以进行生产的工具战时便成了武器。

大约用于狩猎的弓箭是当时最优良的武器。

恩格斯在谈到弓箭的作用时说;“弓箭对于蒙昧时代,正如铁剑对于野蛮时代和火药对于文明时代一样,乃是决定性的武器。

”(5)
由于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促进了男女分工,导致了母系氏族社会的解体,进入了父系氏族社会。

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出现了游牧部落,这些最早出现的部落大概可能就是最先出现的父系部落。

在我国,传说中的尧舜禅让大约是母系氏族首领的民主选举制,到了禹传子就开始了父系氏族制度。

我国史书记载的传说中的古代战争,有许多是氏族社会中尚未出现私有财产和阶级的战争。

如炎帝集团的共工氏与蚩尤族的战争;以蚩尤为首的黎苗族集团与炎帝榆罔的空桑之战;夏族集团首领黄帝与蚩尤部落的涿鹿之战;黄帝与炎帝榆罔的坂泉之战。

《孙子兵法》所说黄帝胜四帝可以认为是以黄帝为首的夏族集团对周围部落的统一战争,其中黄帝伐赤帝,战于反山之原,可能就是黄帝与炎帝的坂泉之战。

这些战争虽然是传说,历史记载文字很少,许多情节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确实发生了战争,并且是在私有财产和阶级出现之前,则是毫无疑义的。

除中国外,在世界上考古工作者和原始社会的研究者也提供了在私有制和阶级产生之前就发生过战争的事实。

例一,在西班牙曾发现两幅石器时代的壁画。

它们描画了原始社会中战争的情况。

一幅是在西班牙东部,描绘在卡斯台龙(castcllon)岩壁上的作战图,该图描绘了两个集团用弓箭进行厮杀的情景。

另一幅是在西班牙勒文特悬岩上的作战图。

在该图里,画着一群手持弓箭呈进攻态势的战士,另一群也是手持弓箭但处于防守态势。

例二,荷马史诗《伊利亚特》,这部记叙军事题材的文学作品,在神话外衣下,对原始社会后期发生的特洛耶战争作了比较充分的反映。

史诗描写了希腊半岛各部落联合远征特洛耶的情景,它们用十分简陋的武器,简单的战术,经过十年战争,终于攻下了特洛耶城。

例三,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多篇著作中分析了人类还处于氏族社会时期发生的战争。

恩格斯在《起源》一书中说美洲发现的易洛魁部落,尚处于野蛮时代的低级阶段,那时没有阶级但确实存在着战争。

从以上所举史实和初步分析,可以认为战争起源于母系氏族社会的发展繁荣期,那时还没有私有财产和阶级的出现。

战争的原因是氏族部落或部落联盟之间为各自的利益发生矛盾用和平方式得不到解决而采取的对抗斗争形式,其本质是氏族部落政治的继续。

三、氏族、部落间的“武装冲突”不是战争吗?
坚持战争起源于私有财产和阶级的同志,也不能否认恩格斯所说的在阶级产生之前氏族部落间的战争,但有一些人说那不能叫“战争”。

为什么呢?他们所说的理由概括起来有这样几点:第一,那时没有私有财产,尚未分成阶级;第二,那时没有专门进行战争的军队;第三,那时没有进行斗争的专门武器;第四,这种冲突不仅不能破坏氏族制度,而且起着团结巩固氏族成员的作用;第五,这种
冲突的结果不具有统治、奴役失败部落的性质;第六,那时的冲突没有政治奴役和经济掠夺的目的。

等等。

(6)
什么是武装冲突?如果连军队和武器都没有,那连“武装冲突”也不能叫,只能说是“暴力冲突”,当然这只是枝节问题,我们且不去管它。

即使叫“武装冲突”,它和战争的区别,在今天我们可以界说,但在古代这种区别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从战争起源说,叫它“武装冲突”,它也应该是战争的初始形态,与后来发展了的完备的形态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能强调两者的区别就否认它们的联系。

说那时的“战争”就是战争,这也是从战争本质上说的,并非说与后来发展了的阶级社会的战争是一样的,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至于说那时的战争“不是严格科学意义的战争”,“不是本来意义的战争”,这当然是把阶级产生后的战争视为“严格科学意义”、“本来意义”的战争。

然而讨论战争起源问题,这个前提的设置则是不合理的。

这里必须指出的是,战争的起源与战争的发展,或者说战争的初始形态与发展了的形态是既有联系,但又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把发展了的形态作为起点,作为战争的定义,再把不合定义的战争排除定义之外,不承认其为战争,而叫它“武装冲突”,这种论证方法也是不合理的。

现在我们来看看那六条理由。

第一条,隐含的话是先说战争是由私有财产和阶级产生的,再证明那时没有私有财产和阶级,因此这条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第二、三条,认为战争一定要有专门的武器和军队才称得上是战争。

战争,当然要有武器和军队,但是军队并不必须是常备军,有了战事就从事作战,没有战事就从事劳动,这在阶级社会中也是常有的现象,何况人类社会初始的战争?原始社会有了战争,临时组织起来去作战的人群当然还不算后来我们称之为军队的“军队”,但它不具有军队的性质或萌芽吗?这种性质就是组织起来进行暴力斗争的人群,有指挥者和被指挥者。

后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战争的频繁,才有了少量的专门进行战争的军队。

军队有了严格的纪律和分工。

至于武器,在人类历史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把生产工具作为武器的,把武器的生产作为一个单独的部门建立起来这是很晚的事情。

在现代,武装冲突也使用现代化的武器,而在落后的民族,用打猎的弓箭和鸟枪同样也可以进行战争。

因此,把有没有专门的武器作为是不是战争的标准也是不能成立的。

第四条,说原始社会的武装冲突不能破坏氏族制度反而起着巩固氏族成员的作用,这也是缺乏根据的。

马克思在《科瓦列夫斯基〈公社土地占有制,其解体的原因、进程和结果〉》一书摘要中写道:“当时由于和邻近氏族的战争而使氏族的组织情况遭到了破坏,某些氏族公社绝迹了,它们的份地一部分被人夺取,一部分重新转变为未开垦的土地。

”“暴力的变革屡屡发生,在外来氏族的打击下,或因与邻族发生敌对冲突,有整批的部落绝迹了。

”(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8页)这是氏族组织由于战争破坏的一种情况。

另外,当生产力有了一定的发展,个人劳动产品除自己消费以外还略有剩余的时候,战争中抓来的俘虏就不再被吃掉或杀掉,而被当做奴隶,这恰恰又成为阶级社会产生的一个原因。

这是原始部落战争破坏氏族制度的另一种情况。

第五、六条,从冲突的结果和目的看,说没有政治奴役的目的和经济掠夺的目的,这是用现代的眼光来要求原始战争的目的。

那时的战争,一个原因是为争夺优越的生存条件(如水草、土地、森林等),另一个原因是为血族复仇。

如果两个部落或部落联盟之间发生了利益上的矛盾,双方的头领能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就不会发生战争,否则就用战争方式去解决,这说明其经济、政治目的是很明确的。

奴役的事情尚未发生,但用强制力量使对方服从己方的意志是存在的。

从以上分析来看,我认为原始部落之间的“战争”也是战争,说它是“武
装冲突”而不叫战争是不能成立的。

即使叫“冲突”,那么这种冲突也是战争的初始形态。

四、原始社会氏族部落间的战争是私有财产引起的吗?
有的同志也承认原始社会氏族部落间存在着战争,但奇怪的是他们认为那时的战争也是私有财产引起的。

例如《马列主义军事理论研究》一书的作者也承认人类社会的蒙昧时代的高级阶段和野蛮时代的低级阶段,氏族部落间存在着战争,那么这种战争是否由私有财产引起的呢?作者作了肯定的回答。

他说:“就对外氏族外部落而言,人们似乎把氏族部落居住的地方和狩猎的地区视为本集团所有,当做本氏族本部落的私有财产。

在氏族、部落内部帐篷、弓箭和一些简陋的家具,以及衣物首饰等,已经归个人所有,属于私有财产了。

土地虽然属部落所有,但一部分耕地的所有权利承认是个人或某一团体所有,并成为继承的对象。

在这些经济变化中,私有财产是阶级矛盾的根源和破坏古老公社的杠杆,它的出现成了孕育战争的内在因素。

”(7)
我认为这种对私有财产的说法令人难以理解。

首先,人们把本氏族本部落居住的地方和狩猎的地区视为本集团所有,这些“地方”和“地区”就能算本氏族本部落的私有财产吗?如果把这些“地方”和“地区”做为私有财产,那么原始公社的公有制是指什么呢?难道只是氏族、部落狩猎达不到的地方才是公有财产?原始公社的公有制,就是指氏族、部落公有,它们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共同分享劳动成果。

如果把氏族、部落的共同占有说成是私有财产,那原始社会就没有什么公有制了。

我们知道,在未出现家庭以前的氏族社会里,氏族对于其成员来说就是一切,在氏族以外,他们不知道别的什么东西。

结婚是氏族的,所有主也是氏族。

氏族的一切财产都是氏族成员所共有,这叫作氏族公共财产。

由于人口增加,为了保证能够从自然界中获得生存的必需品(如野果、鱼和兽等)来维持生存,各氏族间不得不开始划分土地和水域。

猎地的划分是土地分配的第一种形式。

后来出现了畜牧业、农业;于是牧地、农地也实行分配。

但这些划分的土地都是公有财产,土地被个人占有的观念是很晚以后才出现的。

各氏族部落的公有地,是他们生活的源泉,在这些公有地内只允许本氏族、本部落的成员从事采积、渔猎、畜牧或耕种,一切生产活动离不开集体,所以一切收获都是共同享用,外人进入这些公有地就是侵犯了他们的权利,就会被驱逐,如果不听警告,侵入者被抓到就要受到伤害,甚至被杀死。

因此,侵犯占有地便成为氏族或部落间发生纷争或战争的主要原因。

我们决不能把侵犯、保卫这些公有地而发生的纷争或战争说成是侵犯私有财产和保卫私有财产而引起的。

其实那时氏族或部落成员尚不存在私有观念。

例如,处于氏族社会阶段晚期的非洲布须曼(bushmen)人得到礼物时,总把它分给本氏族的一切成员。

如捕到一条野牛,就分成许多块送给其余的人,自己只留一小部分。

达尔文曾看到火地岛的土人将人家送给他的一床被子撕成若干小块分给每一个伙伴。

在海边若遇到一条搁浅的鲸鱼,即使他饿得要死也决不动手,而是跑回去报告本氏族的成员,然后大一起赶来,由年长的人将鲸鱼平均分配给每一个氏族成员。

其次,氏族部落内部帐篷、弓箭和简陋的家具、衣物首饰归个人所有,这在母系氏族社会发展的那个阶段上也不能认为是属于私有财产。

个人财产的物质形式的最初起源,只限于氏族成员的贴身之物,即附着于个人并且嵌入个人肉体或皮肤之内而不能分离的那些东西。

例如,穿在鼻子上、耳朵上、咀唇上的装饰品,系在脖子上的宝石或兽皮以及悬挂在个人身上的装饰品。

这些东西和生活是分不开的,有的一生离不开身体,死后也连同一起埋葬或烧毁给死者的灵魂享用。

这种个人使用的财产是个人财产的最初形式,不仅原始社会存在,即使将来我们为之奋斗的共产主义社会也还需要存在,它不能叫做私有财产。

弓箭是劳动工具,也是武器,对于原始社会的人们来说,也具有同个人使用的财产一样的性质,它与地主占有土地财产,资本家占有资本财产根本不同,它不能成为剥削他人的手段。

如爱斯基摩人,每人只能占有两只独木船,若是造了三只,那另外一只就应当归氏族支配。

必须指出的是,在我们所论及的原始社会的母系氏族社会阶段,劳动工具,武器,还有生活用具,以及还未定居之前的住宅(即帐篷)属于动产,这些是属于公有的,即使归个人长期使用也不属于私有财产。

私有财产的出现与出现交换是分不开的。

当生产出来的生活资料仅能维持集体生存而极少剩余的时候是不可能产生交换的。

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使得从事不同生产的氏族或部落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出现了剩余产品并日益增多,从而导致了交换的必要。

开始,氏族部落间的交换是以氏族部落的酋长、首领为代表进行的,交换的东西都是共有的动产。

当出现了家庭公社后,部分动产为家庭所有,家庭间的交换也有了可能。

家庭间的交换是以家族长为代表来进行的,最初交换的东西也是家庭公有的。

随着剩余产品的增多,交换的频繁,氏族长、部落长、家族长逐渐利用自己的权力把公有财产当成私有财产进行支配,这时才有了私有财产的想法,于是积累动产并把它变成私产的欲望日益强烈。

当然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积累动产的途径除劳动生产外,战争又是一条重要的途径。

各氏族、各部落间最初的战争只是为了达到夺取或保护生存地的目的,自从积累了更多的动产,生产的成品除了自己生存还有剩余的时候,战争的目的就带有掠夺财富的目的了,这时战俘就不被杀掉或吃掉,而变作奴隶。

开始,战利品和奴隶作为公有动产,公有奴隶在公有土地上耕种,产品归部落共同消费,随后把战利品或奴隶平均分配给各个家庭,成为家庭私产,久而久之,军事首领便利用自己的权力占有更多的战利品,私有奴隶也出现了。

可以说是战争促进了私有财产的积累和奴隶制阶级社会的出现,而不是先有了私有财产和阶级才产生了战争。

土地的私有则比动产的私有较晚,它的私有发端于动产的私有。

开始,帐篷作为动产,所以宅地也被当作动产,定居后,开始各家族的房屋是不相连的中间用空地隔开,这些空地为公有,后来也同房屋一起被宣布为私有财产。

这时土地仍为公有,各家庭只是在分得自己的份地上耕种。

这种份地开始二、三年分配一次,后来七、八年以至几十年分配一次,最后长期使用不再归公社,渐渐变成了私有。

(8)
上述可以看出,私有财产的出现有其本身的发展过程,是有规律的。

私有财产最初是从动产开始的。

归个人享用的装饰品,归个人使用的工具、武器、用具等,开始并不是私有财产,而是个人用品或个人财产,只是在由于分工产生交换之后,才有了私有的动产。

耕地和山林川泽的私有则是阶级产生以后才发生的。

五、战争是否随着阶级的消灭而消灭?
多年来人们对战争的消灭有这么一种观点:战争既然是私有制和阶级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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