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 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团总支学生会是学校团委直属的学生自治组织,是泛博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重要平台,是推动学校团委工作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泛博学生,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学生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服务学生群体,增进学生福利,维护学生权益。
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平等、公正、公开、科学、务实。
第四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任务是:1. 组织和开展各类学生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2. 反映和解决学生的合理诉求,维护学生的权益和利益;3. 加强与学校、学院、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资源;4. 组织和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5. 积极参预学校团委的各项工作,配合学校团委的决策和部署。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副主席、部门负责人等组织机构。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宣传部长、组织部长、外联部长等组成,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学生会的决策、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常务副主席由学生会主席担任,协助主席团处理各项事务,代行主席职责。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提名,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后任命,负责学生会各个部门的工作。
第九条学生会成员由全体学生自愿报名,并经过面试和考核后确定。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但在任期内表现突出者可继续任职。
第三章选举制度第十一条团总支学生会主席由全体学生自行推荐产生,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第十二条学生会主席的选举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2.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 具备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和学生事务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的选举程序如下:1. 学生会主席候选人的推荐:全体学生自愿报名,推荐自己或者其他适合的候选人;2. 候选人的宣传和答辩:候选人向全体学生宣传自己的竞选纲领和承诺,并回答学生的提问;3. 选举投票:全体学生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出一位主席。
学生会组织章程
学生会组织章程是一个学生会的基本规章制度,用于规定学生会的组织原则、职责范围、工作程序等内容。
以下是一个学生会组织章程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学生会组织的管理,促进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全校学生组成的群众组织,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维护学生权益,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包括: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担当学校各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参与学校的各项建设。
第四条学生会接受学校党委的领导,接受学校团委的指导,接受全校同学的监督。
第五条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讨论,表达意见和建议;(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参与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四)对学生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五)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学生会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二)积极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三)认真完成学生会委托的各项任务;(四)维护学生会的团结和统一;(五)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学生会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由学生会主席团制定。
第十一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传达学校各部门的工作要求,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向学校党委、团委汇报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会干部应当以身作则,忠于职守,公正廉洁,勤奋工作,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三条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团委会、学生会章程
(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揭阳岐山中学团委会、学生会是揭阳岐山中学学生地自治组织,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为原则开展工作,接受揭阳岐山中学党总支地领导.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二条本会地基本任务是:(一)全面贯彻党地教育方针,为成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团结和引导全院同学成为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要求地合格人才;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倡导良好地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地团结协作,协助学校建设良好地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三)热情为全校同学服务,组织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和素质培养地丰富多彩地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协助学校解决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地实际问题;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四)沟通学校党政领导与广大同学地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地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地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地正当权益和要求.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五)发展与兄弟学校地友好关系,加强与其他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地联系,使同学扩大视野;第三条本会地一切活动以遵守国家地宪法、法律和法规为最高准则,并在法律地允许范围内开展.第四条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第二章组织原则第五条本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地组织原则.团员学生代表大会是团委会、学生会地最高权力机关.团员学生代表任期四年.(团员学生代表会闭幕期间团委会、学生会地委员会代团员学生代表会权力,委员会有权聘请学生参加团委会、学生会工作.团员学生代表会有权罢免不称职地委员.)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三章成员地权利与义务第六条在校全体学生均为本会地成员,必须遵守本章程地规定,可以行使本章程赋予地权利,必须履行本章程规定地义务.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七条成员地基本权利:(一)讨论和决定本会地重大事务,享有参加本会组织地各种活动地权利;(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三)在本会内享有平等地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四)学生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八条成员地基本义务:(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学院及本会地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地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地各种活动,执行本会地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地工作,维护本会地荣誉.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四)各级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第四章团委会、学生会地组织结构与职责第九条团员学生会地委员会是团委会、学生会地常设机构,主持团委会、学生会地日常工作,委员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委员会设主席团,下设组织部﹑宣传部﹑纪检部、学习部﹑劳动部﹑文体部、电脑部七个部门,平时各部门按《揭阳岐山中学团委会、学生会值班制度》要求轮流值班.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十条团委会、学生会各部门职责、主席团(设团委会副书记、学生主席及副主席各一人、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一人)()管理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是一切事业活动地主体,团委会、学生会就担负着调配安排人力资源地重要任务,其主要职能如下: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①招聘及选拔:副书记、正副主席负责团委会、学生会地招干及提干方案设计、实施工作,发现人才,利用人才,为团委会、学生会注入新鲜而强有力地血液,选拔团委会、学生会地后备军及协助委员会选拔管理层干部.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②培训:在副书记、正副主席地委托下,秘书长、副秘书长负责对新干事进行培训,让其了解熟悉团委会、学生会地工作,迅速进入角色.也是对干事自身修养地加强.同时,根据学生会工作特点,定时展开培训工作,提升干部各方面素质素质,提高学生会地工作质量.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③考核与评优:负责对学生会人事档案地调配与管理.并对干部各个部门各时期地活动进行追踪考察,在年终对学生会地各个成员和部门进行总评.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团委会、学生会工作地顺利开展,人力资源地充分利用都离不开主席团地有效工作.()其他职能:①负责团委会、学生会地规章制度地制定、宣传和实施.②负责对团委会、学生会地相关文档资料进行管理.③负责团委会、学生会地会议记录,向各个部门传达常委会下发地通知、任务及向团委会学生会记报各部门地意见或建议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④负责做好本校和其他兄弟学校之间地联络工作⑤协调各部门之间地活动安排、组织部(设正副部长各一人,干事若干名)()组织部坚持团组织正确导向,创立优秀团委会、学生会组织文化,全心全意为广大团员和学生服务.()组织部组织、指导、监督基层团支部地团章和相关团员知识学习,推优入团,通过论坛、讲座地形式宣传团地有关知识、团地基础建设方面地情况等.负责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毕业生离校组织关系转出地工作.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发展新团员,收缴团费,指导和监督各团支部认真开展各种形式地团章学习地活动. ()协调各班团支部之间地关系.根据团员实际需要,开展形式多样地活动.、宣传部(设正副部长各一人,干事若干名)()秉着“人文宣传,宣传人文”地宗旨,全面宣传报道我校团委会、学生会地各项活动,做到宣传报道地时效性和创意性.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负责各项活动前地大宣传海报地制作和粘贴以及各项活动前地宣传单地制作和派发. ()负责定时地有目地地组织学生投稿《三江青年》以及《教育周刊》,内容能反映学校团员学生良好地精神风貌.()做好学校黑板报地设计和出版工作.、纪检部(设正副部长各一人,干事若干名)()负责通知人员参加团委会、学生会会议.()负责会议地点名和内部考勤统计.()负责活动地秩序维持.、学习部(设正副部长各一人,干事若干名)()负责协助学校学风建设,以活跃校园学习氛围为主旨,开展丰富多彩地活动.()负责协助配合学校开展地相关学习活动和加强校园内地学习交流.()做好各项活动中地会场布置及登分计分工作.、劳动部(设正副部长各一人,干事若干名)()负责各类与同学们生活息息相关地事情和活动,及时反映学生在生活中地困难.()负责协助学校政教处和卫生室地卫生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保证学校环境地舒适;()负责团委会、学生会组织地大型活动后勤保障工作.、文体部(设正副部长各一人,干事若干名)()搭建文体活动平台,为同学创造了更多展示文体才华地机会.()负责组织有关地文体比赛.、电脑部()负责团委会学生会活动地电子宣传海报以及其它电子场景地设计工作.()负责学校学生会网站建设,维护更新,以及相关网络工作.()给广大同学提供一个了解和参与学生工作地电子平台.以网络为宣传媒介,宣扬学校地教风和学风建设,宣传学校地良好形象.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第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揭阳岐山中学团委会、学生会主席团.第十三条本章程在试行过程中欢迎广大同学监督批评,提出意见.。
分团委学生会章程
基本任务: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持群众路线,坚决拥护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 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 发展观”为基本行动指南。力求解放思想,做到实 事求是,团结我院广大青年学生开拓创新,与时俱 进。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不移的贯彻党在社会 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方阵、政策,努力造就 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青 年,争取为我们党输送新鲜血液。
Page 17
责任制度 (一)分团委学生会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 主要负责人问责制。 (二)分团委学生会的工作以项目的形式进行分工,每 一活动由分团委或主席团一个成员与各部门部长担任 总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且有权要求各部门进行配 合。 (三)分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对各自的工作任务认真负 责,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在各项工作中,主席团 成员、各部部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明确分工, 并做好相应记录,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 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主席团成员和各部 部长。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思想教育、学术 研讨、文体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努力营造健康 向上、活跃繁荣的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德、智、体、 美、劳全面发展。 发扬团组织的优良传统和共青团员的先锋作用, 富于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把音乐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建设成为教育广大青年团员的核心平台。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Page 21
存档制度 1. 分团委学生会的各种资料均由办公室进行统一收管、 整理、保存并对相关资料进行电子存档,以便随时 查阅或为下一届分团委学生会成员提供参考及借鉴。 2. (二)办公室干部负责及时收录和更新重要的文件, 将电子档和纸质档分门别类,统一存放。 3. (三)档案柜中存放的各部门相关材料,由办公室 干部在每次例会前进行整理、审查,并在例会中汇 报档案存放的情况。
曲阜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
曲阜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曲阜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曲阜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简称曲阜师范大学学生会。
第二条组织性质本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全校学生的群众性组织,由校团委具体指导开展工作。
第三条基本任务(一)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培养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二)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三)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立文明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四)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及时反馈并协助学校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五)沟通学校党政与学生的联系,经过各种正当渠道,向学校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对涉及学生权益的学校事务进行民主管理,切实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四条本会承认《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和山东省学生联合会并为团体会员。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凡承认本会章程,在本校有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一)经过符合本会章程所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四)会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力。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第八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及本组织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
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XXX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一、XXX是在院党委领导和团委老师指导下成立的学生自治组织。
二、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三、工作宗旨1)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2)积极协助本院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做到上下沟通。
3)活跃校园文化,倡导良好的院风、学风。
四、工作思路1)密切联系院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2)在做好本院工作的同时,积极的开展院院之间、院校之间、学院与社会之间的合作。
3)有重心、有方针、有步骤的开展工作,整个学生会上下一盘棋。
(4)积极搞好制度建设,以优秀的制度为基础进行各项管理工作,做到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5)狠抓落实,狠抓务实,克服浮躁的工作作风。
6)群策群力,增强民主建设。
7)注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
8)走精品战略,注重推出品牌活动,注意宣传。
五、全体团委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第二章学生会成员日常行为规范为了规范学生会成员的工作行为,保证学生会的工作达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目标,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一、基本准则:1、学生会成员应当在研究上刻苦努力,工作上认真负责,并且妥善处理研究和工作之间的关系。
2、学生会成员在事情中应当本着为同学服务、为老师分忧的精神,依法办事、积极主动、团结协作、大胆创新、公正廉洁、严格执“法”。
3、学生会成员不得因为事情或者借故事情而耽搁正常教学工夫;如果因事情确有必要耽搁,必须向指点员提出书面请假。
5、上级学生干部安排布置事情时,必须保证下级学生干部不因为完成事情任务而耽搁其正常研究工夫。
6、学生会成员应当按时、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研究任务,不得因为事情或者借故事情而拖延、弄虚作假。
7、学生会成员应当密切联系同学,团结同学、为同学服务,不得脱离同学,不得有高人一等的心态,不得有官僚作风。
团委学生组织规章制度
团委学生组织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组织管理,促进学生组织发展,规范学生组织行为,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团委学生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社团联合会等。
第三条学生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维护学校声誉,服务全体师生,促进学校团结和谐发展。
第四条学生组织应当遵循独立自主、民主平等、团结协作、勤勉奉献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发挥模范作用。
第五条学校团委对各级学生组织进行监督和指导,对学生组织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条学生组织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热爱集体、奉献社会。
第七条学生组织应当依法合规注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八条学生组织应当充分发扬团结互助、实事求是、勇于创新、培养自信的优良传统。
第九条学生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划分,建立决策机制,完善管理流程。
第十条学生组织应当加强对成员的思想教育和组织培训,提升成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
第十一条学生组织应当积极协调学校资源,扩大社会影响,为学校建设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十二条学生组织应当定期开展活动总结,及时反馈问题,完善改进措施,提高工作质量。
第十三条学生组织在开展各项活动时,应当遵守公序良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十四条学生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执行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不得擅自修改和变通。
第十五条学生组织对不遵守规章制度的成员,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处罚处理,严格执行纪律。
第十六条学生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制度,对成员的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和奖惩,激励发展。
第十七条学生组织应当加强与其他学校团委组织的交流合作,促进共同进步,推动学校发展。
第十八条若学生组织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发现相关规定有不合理之处,应当及时向学校团委提出修改建议。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具有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各级学生组织应当严格遵守执行。
中学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与章程
中学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与章程赵店中学中学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与章程(一、总则1、为进一步加强团委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团委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责任,高效合理地安排学习和工作,进而提高干部素质,为此拟定团委学生会工作制度。
2、团委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干部应自觉遵守此制度,并约束自己的行为。
4、滨河中学共青团委员会是全校学生自己的群众性组织,是党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服从上级团委、党委的领导;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它在学校党政下,接受团委管理,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同时联系全校学生独立开展自己的工作。
二、宗旨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教育方针。
2、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3、积极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4、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
5、加强学校与同学的联系工作。
6、加强与外校学生的交流活动。
7、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改革和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学生干部和学生的素质。
8、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并帮助同学们不断地适应新形势新特点,改进其知识和能力结构。
三、成员、会员权利1、全校在校学生都是本会会员。
2、有权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公开性活动。
3、有权要求团委学生会如实向有关上级传达个人意见要求以及建议。
4、有权在遇到困难和受到侵犯或不公正对待时请求团委学生会给予帮助和保护。
5、有权对团委学生会干部或干事不当的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以及行为规范进行监督并通过正确的渠道进行反映或建议。
6、所有成员享有平等权利。
四、会员义务1、努力培养自己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
3、刻苦学习,完成学习任务。
4、尊敬师长,同学之间互相帮助。
5、讲究卫生,努力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积极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的各项活动。
6、组织同学开展勤工俭学,校园公益劳动等乍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机电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章程
机电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章程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分团委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学生干部行为,提高学生工作队伍的整体工作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分团委学生会干部应自觉遵守本章程,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努力工作,保证工作质量。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服务同学,锻炼自我。
第二条精神:责任、团结、坚持、勤奋、创新、高效。
第三条目标:创一流分团委学生会,造优秀学生工作团队,。
第四条任务:机电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是在校团委的领导下,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健康向上的优秀学生群众组织。
它代表并服务于全院学生,以倡导良好的校风、院风、学风为已任,本着“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继承学校、学院的优良传统,开拓创新,积极主动的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是联系学院与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是贯彻“三育人”方针的学生骨干队伍。
第二章规章制度第五条组织机构和职责1.分团委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2.分团委学生会实行委员会集中领导制,主席团为分团委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重大问题由委员会委员投票表决。
(委员包括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各班班长和团支书)3.各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提名,经主席团讨论并向院办申请后决定,各部门干事由该部部长或副部长提名,报主席团常委会审批后方可公布。
4.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实行分工负责,各部门实行委员会制度,(委员包括部长、副部长、干事和各班与部门工作相应的班委成员)各部须切实履行自身的职责,并有义务支持和协助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5.主席团职责(1)密切联系学生,代表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加强学生与学院和学生会各机构的联系;(2)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抓好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交流;(3)定期召开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分团委、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报告,督促各项工作计划的实施;对学生会工作作方向性决策;(4)对学生会干部进行考察和监督,并不定期进行通报;(5)讨论和处理分团委学生会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分团委、学生会的重要工作;(6)协调学校学院有关部门解决学生中存在的问题;(7)讨论并建议学生会机构组织和人员安排;(8)根据组织部的提名向学院提供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名单;根据工作需要向学院建议增设或撤消分团委、学生会的相关部门。
学生会章程内容
兰州交通大学在新学期伊始,为确保 2022 年度下半学年兰州交通大学经济管 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积极发挥经济管理学院团委 学生会的作用, 办公室在创新的基础上制定 2022 年度制度试行条例。
旨在在安老师和主席团领导下, 通过各部长促进经济管理学院各项议程活动的顺利开展以及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确保学生会工作高效有 序进行。
现将各项制度发布如下, 希翼团委、 学生会各部门积极履行。
经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实行两周一次的例会制度, 普通由主席 团及团委学生会各部长、副部长参加。
会议制度细则如下: 1 、 会议时间普通安排在单周周一, 特殊或者紧急事情另行通知;2 、 会议均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无权发放通知(团委及各部门内部会议自行通知);3 、 办公室在每次例会之前进行考勤,记录未参加会议人员名单。
考勤结果进入部室及个人综合测评。
4 、 各部长若有紧急事情或者身体不适等原因需在会议开始之前向办公室递交书面请假条并附有分管主席的签字,无书面 请假条或者分管主席签字均属无效,按缺勤处理。
5 、 部长需准备会议笔记一本,记录每次会议内容,由办公室定期统一采集审阅。
6 、 会议结束后需轮流打扫会议室,保持会议室的清洁。
二、经 济 管理学院兰州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实行部室轮流值班制度, 值班制度细则如下:1 、 值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下午 2:30 至 5:30。
2 、 值班时须注意仪表,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室。
3 、 值班实行签到制,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值班表的顺序按时值班,不得无故换班、迟到、早退,否则以缺席处理。
有事离岗不得超过 10 分钟, 否则以早退处理。
值班人员签到时 应注明来去时间,以便检查。
4 、 值班人员待人有礼貌,有外来人员办理工作,应主动热情提供服务。
5 、 值班人员应积极主动完成本职工作。
如有问题,及时向主席团反映。
6 、 值班人员必须保护好办公室所有物品, 不得私自外借东西,包括办公室用品、办公场地、办公室钥匙等。
高校学生会章程文本7篇
高校学生会章程文本7篇一、总则学生社团组织是由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在学校内部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
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样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
二、社团组织(一) 各社团必须在学校领导下,在学生处、校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 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由学生处核准确定。
(三) 社团在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同学的兴趣爱好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
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的同学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四) 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有一位以上校级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对社团活动予以指导,并对重要活动予以把关。
(五) 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做错了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
(六) 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有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七) 各社团由社团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团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
会长、副会长、理事均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八) 社团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下去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学习成绩良好:班主任家长支持其参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内末受过任何处分。
三、社团组织的管理(一) 社团的管理部门和组织建设1 学生处是全校所有社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的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更名,合开,注销,备案,协调,支持,指导社团开展活动:帮助社团解决困难,提供条件:社团考核评比等。
2 每个社团必须安排固定的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1) 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七实加强对社团工作和活动的指导:(2) 指导单位应是学校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
团委学生会章程-大纲
电子与电气工程系团委学生会章程大纲
一、总则
电子与电气工程系团委学生会的定义、性质、宗旨、任务等
二、团委学生会的学生干部
1、学生干部具备条件和基本任务,全体学生干部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2、团委学生会各级学生干部的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
团委:工作职责和权限(团委副书记)
主席团:工作职责和权限(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主席团干事)
部长:工作职责和权限
副部长(含常务副部长):工作职责和权限
干事:工作职责和权限
三、组织机构和职能
1、组织机构和制度,工作的基本原则(民主集中制)
2、电子系团委学生会常务委员会的定义、性质、工作职责和权限(参考院学生会章程)
3、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责和权限
四、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制度
1、考核奖惩制度
2、会议制度
3、财务制度(包括外联部的赞助财务公开办法)
4、纪检制度
5、办公室值班制度(已有)
6、举办活动的工作管理流程
7、电子系团委学生会临时活动小组制度(已有)
五、附则
1、系训,会训,系旗,会徽、誓词
2、电子与电气工程系团委学生会工作书写规范
3、电子系团委学生会章程的修订规定和程序
4、本章程由闽南理工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系团委学生会负责解释。
学生会章程
学校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学生联合会(以下简称:校学生会)是在××××学校团委领导下的全校学生群众自治组织,是党、团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培养学生社会工作能力的重要场所。
第二条基本任务:(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组织开展有益于同学们成长成才的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多种活动,建设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二)倡导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校风、学风,协助学校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三)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沟通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正常民主渠道,倾听和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学生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和要求;(四)领导各系学生会开展工作,对系学生会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五)协助学生处、校团委对学生干部进行的考核、学生干部的管理及学生评优的审核工作;(六)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各兄弟院校学生会的关系,互相学习、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团结,共同进步;(七)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广州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八)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会员第三条凡具有××××学校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一)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四)会员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五)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有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
第五条会员的义务:(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二)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三)有遵守本会章程,服从本会各级组织领导的义务;(四)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中学学生会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政教处,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组织。
凡本校学生承认校学生会章程,经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均可加入。
第二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准则。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1、遵循和贯彻学校的.办学方针。
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地发展。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维护校纪校规。
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
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4、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学生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民主管理。
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第一条学生会干部由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超过二学年。
第二条学生会组织机构。
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秘书长一人,各部设部长一人,委员若干。
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纪检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技术部。
第三条学生会分工1、主席:负责全面工作。
主持学生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班班委会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秘书长:协助学生会健全干部班子,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指导学生会制定工作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
4、学习部:负责与各班学习委员共同研究、学习经验介绍、学习展览及知识竞赛等。
5、宣传部:负责与各班团支部做好宣传工作,主抓广播、报栏、橱窗、黑板报。
6、纪检部: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及违纪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7、生活部:负责组织、协调学生伙食方面工作,组织校内外公益劳动,召开生活委员会议。
8、体育部: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9、文艺部: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汇演。
10、技术部:协助解决学校大型活动中的电脑操作等技术问题。
团委学生会换届章程
***学院团委学生会及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干部调整实施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学生工作的发展,同时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促使成绩优秀、能力突出、同学拥护的学生干部脱颖而出,建设一支开拓进取、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学生干部队伍,经学院党委、行政同意,决定在我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中试行竞争上岗。
为此,特制定《***学院学生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1.公开选拔、平等竞争的原则。
2.同学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竞争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个人申请、同学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
5.双向选择、好中选优的原则。
二、竞争条件与资格(一)竞争的基本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务实肯干,乐于奉献,在学习、管理等工作中勤奋努力,表现突出。
2.具备与职位相适应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特长,能独当一面地开展工作。
3.正确行使同学赋予的权力,自觉接受党、团组织和同学的批评和监督。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在同学拥护的基础上,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5.学习成绩优秀。
6.未受过任何校院级行政处分。
7.我院非毕业班同学。
(二)资格认证1.团委副书记(学生)、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竞争资格(1)竞争团委副书记(学生)、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及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原则上应当具备在学院行政班级担任班委或有团委学生会的工作经历。
(2)竞争团委副书记(学生)职务、学生会主席,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部长、副部长学生干部竞争资格(1)竞争部长、副部长职务,原则上必须是团委、学生会干事或者行政班干部。
(2)竞争团的职务,应当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三、程序和方法为便于学生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开展,在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中采取先主席团干部后部长、副部长干部的顺序进行。
学生干部的竞争上岗,采取宣传动员、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的方法进行考核,双向选择,择优聘任。
学生会工作章程
学生会工作章程第一章总纲一、院学生会组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的基础上,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根本宗旨,遵循“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为学生成长成材服务”的指导思想,利用课余时间,创造性的开展理论教育、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实践服务、文化艺术、体育休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群众性,不断提高我院学生综合素质,为同学们的全面成材服务。
二、院学生会坚持“在沟通中了解,在了解中沟通相融,在规范管理中发展”的工作宗旨,秉承“诚信明礼、严谨求实、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的优良工作作风,以监督、管理、服务、协调为工作理念,协助校团委全方位指导我院学生工作和学生活动。
三、院学生会积极充分发挥我校共青团工作“一体两翼”的核心基础作用,确保学生会的价值最终在广大学生成员中实现,并积极推进我院学生会工作朝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学生会活动特色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四、院学生会是一个以提高大学生自身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它通过开展高品位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学生成员的综合素质,促使其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高素质人才。
第二章院学生会的功能和职责湘潭大学能源工程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院学生工作科领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是湘潭大学学生会的下级组织;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和领导集体。
院学工科受院党委委托对其进行管理和各种指导。
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是:(一)在院党委的领导和学工科的指导下,带领和组织广大同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学校改革进程,促进同学德、智、体的全面发展;(二)协助团委组织全院学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导广大学生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三)做好院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做还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工作,帮助学院领导进行工作,协助学院有关部门搞好管理、积极开展活动,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四)搞好与校学生会的联系,加强我院和校本部的沟通和交流;(五)加强横向联系,广泛的了解其他院校的各种信息,学习先进经验,取长补短。
学院学生会工作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学生会的组织建设,明确学生会的工作职责,规范学生会的工作程序,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指导下,全体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院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学院学生会的宗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院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规章制度,保持与同学的联系,接受同学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院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各部门部长、副部长若干名。
第六条学院学生会设以下部门:1.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主持学生会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2. 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的处理,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学生会文件的起草和发布。
3. 组织部:负责学生会组织建设,团员发展、教育和管理,以及学生会活动的组织策划。
4.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宣传工作的策划、实施和推广,包括校园媒体、网络平台等。
5. 文体部:负责组织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
6. 社团部:负责学院社团的管理和指导,协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
7. 生活部:负责同学们的生活服务,维护同学们的生活权益,解决同学们的生活困难。
8. 外联部:负责学生会与其他学院、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联系与合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主席职责:1. 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负责学生会会议的召开。
2. 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学生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 向学院党委和院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
4. 代表学生会参加学院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活动。
第八条部门职责:1. 各部门按照学生会章程和主席团的安排,负责各自领域的工作。
2. 各部门要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情况,接受主席团的指导和监督。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在校团委具体指导和帮助下的全校学生群众组织。
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第二条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直接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接受来自其他各方面的建议和帮助。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和基本任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领和引导广大同学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促进广大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服务,为全校同学的成才成长服务,培养和造就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
本会的基本任务是:(一)倡导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积极开展和组织全校同学开展学习、科研、文体、社会实践、勤工俭学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们的全面发展,繁荣校园文化。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倾听和反映同学的建议、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三)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
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组织同学开展勤工俭学、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努力为全校同学服务。
(五)发展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合作和交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六)认真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本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一)各级学生会组织应定期向同级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委员会工作。
(二)学生会的下级组织应如实向上级反映情况,及时与汇报工作。
(三) 学生会的各级组织都要执行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学生委员会的决议,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集体领导、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会员第四条凡华中师范大学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自动化系团委学生会章程2004年3月目录总则 (4)系团委学生会成员 (5)权利、执行机构 (5)基层组织 (6)选拔和增补制度考核制度会议制度值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团费缴纳制度团员注册制度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度附则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我院团学制度及工作实际情况修改制定。
第二条:系团委学生会的性质: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自动化系团委学生会,是中国共产党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领导和共青团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指导下的代表广大同学利益的组织。
第三条:系团委学生会的宗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沟通院领导及各部门与学生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以全面发展。
第四条:系团委学生会的基本任务:1.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系学生,以学习为中心。
2.沟通院党委、院各级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3.协助学院各级党委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4.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学院中心工作,协助学院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5.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服务。
6.加强同兄弟学校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广阔视野之目的。
系团委学生会成员第一条:凡取得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正式学籍、承认本章程且不在留校察看处分期内的本专科学生,均为本系团委学生会成员。
第二条:成员的基本权利:1.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系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3.享有参加系团委学生会各种活动的权利;4.成员在系团委学生会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院团委学生会帮助和保护:成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院团委学生会帮助解决;院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第三条:成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院团委学生会章程;2.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院团委学生会的权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3.坚持院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系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系团委学生会的决议,努力完成系团委学生会委托的工作,权力、执行机构第一条系团委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及本中心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二条全院共青团代表大会是我团委工作的最高一级机构。
代表大会两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报请院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
全院共青团代表大会应当有五分之四以上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全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决制。
第三条全系双代会代表按比例由各班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在学代会召开期间,双代会代表享有如下权利:(一)审议和批准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系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报告;(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三)审议并通过或修改本会章程;(四)投票通过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系院团委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名单;(五)讨论、决定应当由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自动化系双代会决议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五条双代会代表亦应履行如下义务:(一)倾听成员呼声,反映成员意见;(二)按时出席双代会;(三)认真履行职责;(四)行使应由本会最高权利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本章程的修正需经双代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表决其他问题时,以全体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六条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自动化系学生会常务委员会是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利机构。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自动化系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由系学生会主席团、院学生会秘书长(由系学生会专职指导老师聘请院团委干部任学生会秘书长,代表团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其组成须报请院党委批准,经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条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自动化系双代会常务委员行使下列职权:(一)在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自动化系双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二)召集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自动化系双代会和代表大会;(三)审议和批准本会执行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四)负责考核鉴定本会执行委员会成员和各级学生干部每学期的工作情况,决定表彰优秀系学生会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决定,罢免本会执行委员会个别考核不称职委员,决定任免或聘任本会日常工作机构成员。
基层组织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本单位,由全班大会直接举行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
受院党委、团委和系团委的三重领导。
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所在班级全班大会决定。
会议制度(一)会议基本要素1、周期:(1)常规性例会:各部门一周召开一次部门例会,会议时间、地点却定并上报系团委办公室一般不作更改,如有特殊情况更改例会时间,各部长需及时通知每一位与会人员。
(2)突发紧急性会议:任务一经下达,当日即召开。
2、主题:(1)常规性例会:总结工作,解决遗留问题,讨论下阶段趋向,为下一周期工作列详细时间表和人员表。
期间,部长负责向各干事部门运作、工作进展情况,将下一阶段各项事务分配给干事;各干事及时向部长汇报近期工作情况,积极提供各种意见。
(2)突发紧急性会议:当即说明情况,定下时间限制,编辑临时小组,投入工作。
(二)会议签到:要求各部门干事提前五分钟到达会场,由各部长指定人员在会议召开两分钟前点名。
(三)会议进行1、与会应严肃,不得大声喧哗及谈论与会议无关的内容。
2、不得翻阅与会议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或文件等。
3、不得擅自带入与会议无关的人员进入会场。
4、无紧急情况,不得擅自离席。
5、遇特殊情况时,可全体成员一同调换会议场地,或者暂时中断会议,另立时间场所以继续会议未完成部分(常规性例会和紧急性会议时,此权限归调研部部长所有;项目性会议和委托性会议时,此权限归项目责任人所有)。
(四)会议记录常规性例会和紧急性会议由专职人员记录(一般由档案管理员负责)。
(五)迟到与缺席1、常规性例会时,无论要求请假、晚到还是早退,事先以书面形式向调研部部长做出请示,予以批准后方可自己行动;项目性会议和委托性会议时,事先以书面形式向项目责任人做出请示,予以批准后方可自己行动;紧急性会议时,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以请假批准,批准全归调研部部长所有。
2、不得在会后请假。
3、不得口头请假。
4、不得无故缺席。
三次无故迟到或早退记一次缺席。
值班制度1、值班地点系团委办公室,学生会办公室2、人员安排由各部门部长安排本部门的干事完成值班任务。
值班人员名单上交办公室。
3、值班时间(1)每周日至周四为工作日。
(2)工作日中18:30——20:30为到岗值勤时间。
(3)若有需要,部长可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在工作日的12:30——13:30进行值勤。
4、值班任务(1)接听热线电话,认真记录来电反映的内容。
(2)对物品外借进行登记。
(3)维护办公室的环境。
5、值班要求(1)按时到岗,不无故离岗,不迟到不早退。
(2)到岗与值班结束时,皆要签名登记、并记录下确切时间。
(3)进入办公室值勤时,需佩带工作证件。
(4)不得擅自带非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室。
(5)值班时间内,要保持工作形象,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其它值班人员的工作。
(6)值班结束后,要保证门、窗、灯、扇和调研部办公桌的橱门抽屉都被关闭,方可离开办公室。
财务管理制度1、为加强我院团系统的内部财务管理,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本着节约有效使用经费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对象为院团委及下属各部门、各社团、院学生会、分团委、系学生会等。
3、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团委实行资金统一监管调拨的基本财务制度。
团委各系统全部资金(包括学院拨款、团费、活动收入、赞助金等),由院团委统一管理。
所有支出款项由院团委统一调拨。
4、经费使用执行预算、批准、申请、使用、核实、签字、报销的程序。
1)预算和批准:各项活动经费及各部门日常费用均须事先或月初上报预算,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纳入使用计划,即:团委各部门、各社团、分团委由院团委常委会批准,系学生会由院学生会主席团批准,院团委、院学生会由上级党组织批准。
2)申请和使用。
在经费使用前使用单位需填写《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经费使用申请单》,经团委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力求节约,超支原则上不补,特殊情况须团委常委会批准。
3)核实、签字和报销活动结束或期末报帐时,所有支出均须取得统一正式发票方可报帐,收据及白条一概不予处理(具体情况由办公室专人解决) ,发票应写清明细,报帐时发票背面注明用途和经手人,日常工作中不报销车费、工作餐费。
所有发票由团委办公室主任核实签字后方可进行报销手续。
报销手续按照托普集团报销制度执行。
5、团委实行定期公开帐务制度。
节约的部门给予奖励,超支部门酌情扣减下一期经费。
6、团委系统部门取得资金收入结算后,必须三天内向主席团汇报并将现金上交秘书处入帐。
活动收入必须全数上交,不得作任何形式的扣除。
7、举办大型活动应先作预算并报请上级领导批准。
举办活动如需提前垫付大额现金(500元以上),应写书面报告提交团委书记,审批通过后方可从团委办公室支取现金。
活动结束后应立即上交金额发票。
如不安时上交金额发票的则不能申请下一笔活动金费。
8、财务登记制度。
团委办公室设立专门帐本,专门登记各项支出、收入及办公用品领用情况。
系团委档案工作须知档案整理的全过程包括交档、收档、整理、立卷、归档、入橱六部分。
为有效规范院团委各类文件资料的管理,便于查询借阅及其他相关工作的顺利展开,特制定本工作须知。
本须知从归档范围、移交原则、使用规则三个方面说明档案工作。
1.团委档案归档范围总则:凡能够反映团委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说明:团委档案现分第二课堂(KT)、校园文化(WH)、组织建设(ZZ)、团委办公室(BG)、学生会(XS)五类,根据具体情况,各大类下又细分有许多小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