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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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考成考(专升本)民法试卷与参考答案

成人高考成考(专升本)民法试卷与参考答案

成人高考成考民法(专升本)复习试卷(答案在后面)一、选择题(本大题有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合同行为B、侵权行为C、无因管理行为D、事实行为2、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种合同属于有名合同?A、赠与合同B、运输合同C、承揽合同D、以上都是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项权利不属于物权?A、所有权B、用益物权C、担保物权D、债权4、甲购买了一批香芋,约定3日内交货,但因下雨导致运输延误,货物直到第4天才送达。

在这种情况下,乙(供应商)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A、需要承担违约责任B、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C、部分承担违约责任D、无法判断5、在债权关系中,以下哪项义务属于债权人的义务?A. 债务人支付金钱B. 债务人交付物品C. 债权人支付价款D. 债权人接受履行6、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无效合同?A. 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B.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C. 因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D. 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未经批准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哪种行为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情形?A、欺诈B、胁迫C、重大误解D、无权代理8、在以下哪些情况下,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A、合同到期B、一方当事人丧失履行能力C、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D、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9、民法的基本原则中,体现了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是()。

A、平等原则B、自愿原则C、公序良俗原则D、诚信原则 10、根据我国《民法典》,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类,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营利法人的是()。

A、有限责任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C、社会团体D、个人独资企业1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权利能力始于()A.出生B.死亡C.成年D.离婚12、某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一批货物,货款总额为100万元。

成考专升本《民法》备考知识点

成考专升本《民法》备考知识点

成考专升本《民法》备考知识点第一章绪论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指调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关系总和。

二、民法的性质1.民法是私法;2.民法是任意法;3.民法是人法;4.民法是民事财产法。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民事立法、民事司法、进行民事活动的带有根本性和普遍性的指导意义的基本行为准则。

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的始终。

具体来说,民法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1)民事主体资格平等。

2)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地位平等。

3)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等价有偿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6.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四、民法的渊源五、我国民法的历史和现状六、现代民法的发展1)概述2)民法形式的发展3)民法内容的发展1.传统民法的基本内容有所动摇。

2.家庭婚姻关系的法律调整得到改善。

3.人格权的范围呈日益扩展之势。

4.知识产权愈来愈来受到保护。

5.产品责任已发展为独立的侵权责任。

6.强制性民法规范日渐增多。

7.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由过错责任向无过错责任转变。

8.私法与公法的界限已经开始淡化。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并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要素包括公民、法人和国家;客体要素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内容要素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二、民事权利的概念分类、行使、保护及其和民事义务的关系1.民事权利的概念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它具体包括:1)权利主体依法直接享有某种利益或者实施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2)权利主体可以请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保证其享有或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3)在权利受到侵犯时,有权请求有关机关予以保护。

成人高考成考民法(专升本)试题及答案指导(2025年)

成人高考成考民法(专升本)试题及答案指导(2025年)

2025年成人高考成考民法(专升本)模拟试题(答案在后面)一、选择题(本大题有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1、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 合同B. 侵权行为C. 约定D. 法律行为2、甲、乙、丙三人共同购买一块土地,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土地使用权。

甲死亡后,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A. 甲的继承人对土地使用权享有优先购买权B. 乙、丙对甲的遗产享有优先购买权C. 乙、丙有权按照甲的出资比例继承甲的土地使用权D. 乙、丙有权要求分割土地使用权3、依照我国法律,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程序是()。

A. 办理收养登记B. 订立收养协议C. 办理收养公证D. 订立收养协议并办理收养公证4、下列选项中,属于实践性合同的是()。

A. 买卖合同B. 保管合同C. 租赁合同D. 委托合同5、甲与乙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出售一辆二手车。

后因车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乙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购车款。

以下哪项说法是正确的?A. 如果甲不知情车辆存在问题,则乙无权要求解除合同。

B. 无论甲是否知情,只要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乙均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C. 只有在甲故意隐瞒车辆质量问题时,乙才能要求解除合同。

D. 若车辆的质量问题不影响使用,乙不能要求解除合同。

6、下列关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B. 配偶丧失了继承权后,其继承份额由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按比例分配。

C.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D. 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7、【题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哪项行为属于可撤销合同的行为?A. 欺诈B. 意思表示不真实C. 违约D. 不可抗力8、【题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物权法所调整的物权?A. 所有权B. 用益物权C. 担保物权D. 知识产权9、下列组织中,有权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是()。

成人高考成考民法(专升本)试卷与参考答案(2025年)

成人高考成考民法(专升本)试卷与参考答案(2025年)

2025年成人高考成考民法(专升本)复习试卷(答案在后面)一、选择题(本大题有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A、出生至死亡时止B、仅在成年后C、仅在有行为能力时D、仅在结婚后2、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约定一年后归还。

如果甲到期未能还款,乙有权要求甲履行债务的时间限制是多少?A、1年B、2年C、3年D、5年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哪种情况下合同无效?A. 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B. 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C.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D. 当事人重大误解4、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物权B. 债权C. 知识产权D. 财产所有权5、《民法典》中关于“无因管理”的规定起始于哪一条?A、第九百六十五条B、第九百七十条C、第九百七十一条D、第九百五十八条6、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多长时间内予以追认?A、一个月内B、两个月内C、三个月内D、四个月内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哪项行为属于对合同的正确履行?A.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订立了合法的抵押合同B. 出卖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C. 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租金D. 赔偿权利人向损坏人请求赔偿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哪项属于无因管理行为?A. 甲非法闯入乙的住宅,搬走乙的财物,并在事后赔偿乙B. 丙为了帮助邻居丁修理屋顶,借用了丁的工具C. 董某为了保护邻居王某的财产而与他人发生争吵D. 张某在公共场所遇到老人摔倒,立即将其扶起并送往医院9、【题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下列哪种形式是有效的?A. 书面形式B. 口头形式C. 录音形式D. 形象表示形式 10、【题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A. 主体B. 权利C. 义务D. 法律事实11、甲、乙之间的债务已达成和解协议,但在执行协议过程中乙出现违约行为,则()。

成人高考成考民法(专升本)试题及解答参考(2024年)

成人高考成考民法(专升本)试题及解答参考(2024年)

2024年成人高考成考民法(专升本)模拟试题(答案在后面)一、选择题(本大题有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项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签订合同B、赠与财产C、立遗嘱D、投票选举2、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一年后偿还。

乙因急需资金,要求甲提前偿还。

甲同意并立即偿还了借款。

下列哪项关于借款合同提前偿还的法律效果表述正确?A、甲乙双方需重新签订借款合同B、甲无需支付利息C、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提前偿还的利息D、甲应按照原定利息支付至还款日的利息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项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C、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D、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有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4、下列哪项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合同?A、买卖合同B、租赁合同C、承揽合同D、赠与合同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哪项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 民事诉讼B. 民事仲裁C. 民事调解D. 合同签订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货物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后因货物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

下列关于甲公司维权方式的正确说法是:A. 甲公司只能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B. 甲公司可以同时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C. 甲公司只能向乙公司主张侵权责任D. 甲公司无权要求赔偿7、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说法正确的是:A. 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法律行为B. 意思表示不真实,但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法律行为C. 意思表示真实,但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D. 意思表示不真实,且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法律行为8、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将一套房屋出租给乙,租赁期限为三年。

2024年成考法学民法必背考知识点汇总

2024年成考法学民法必背考知识点汇总

一、民法的基本概念和民事权利的保护1.民法的概念和内涵-民法是调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平等主体地位以及平等主体地位所衍生的人身权、财产权和人身财产权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的内涵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和人身财产权的法律地位、权利的依法取得和保护、侵权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2.民事法律关系的成立和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的成立需要具备主体、客体和法律因素三个要件。

-民事法律关系的保护包括民事权利的依法行使和侵权责任的承担。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和效力1.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条件-民事行为的设立需要具备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和合法目的三个要件。

2.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包括生效、失效和解除三个方面。

-单方行为自始生效,多方行为经达成协议即成立,依法设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效力具有相对性、合同性和可撤销性的特点。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通过撤销、无效、解除等方式终止其效力。

三、民事权利的保护-人身权的保护是保护人的生存权、生活权和保健权的一种方式。

-人身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的人身权。

2.财产权的保护-财产权的保护是保护人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一种方式。

-财产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权。

3.人身财产权的保护-人身财产权的保护是保护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一种方式。

-人身财产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权。

四、民事主体的权利1.自然人的权利-自然人享有人身权和财产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家庭权利、继承权等。

2.法人的权利-法人享有财产权和人身权,包括法定权益和特定权益。

五、民事主体的义务1.自然人的义务-自然人的义务主要包括履行合同义务、承担侵权责任、履行赡养抚养义务、遵守婚姻家庭义务等。

-法人的义务主要包括履行合同义务、承担侵权责任、履行社会责任等。

六、合同的设立和效力1.合同的设立要件-合同的设立需要具备意思表示、真实意思、合法目的、合法形式(根据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等要件。

成人高考复习:2023专升本《民法》考试知识点

成人高考复习:2023专升本《民法》考试知识点

成人高考复习:2023专升本《民法》考试知识点01一.民法的概念(一)民法的概念及其理论分类1.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法的理论分类(1)广义的民法与狭义的民法广义的民法是指所有的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

包括:名为民法的法律规范,如《民法通则》,存在于其他法律文件中的民事法律规范,如《土地管理法》中有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规定,名称不叫民法但性质上属于民法的法律如《公司法》、《票据法》、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司法解释、地方性民事法规、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等。

狭义的民法指名为民法的法律规范。

(2)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和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指所有调整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不仅包括成文的民法典、其他成文的民事法律法规,也包括判例法和习惯法。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成文的、以民法典命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

(3)民法典与《民法通则》民法典是按照一定的体例,系统地把民法的各项制度编纂在一起的立法文件。

传统民法典,如《德国民法典》,一般包括总则、物权法、债权法、亲属法及继承法五编内容。

《民法通则》是在我国制定民法典的条件尚不成熟的条件下,关于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行为规则的法律规范。

《民法通则》把总则和分则贯通加以规定,只包括民法典的一般原则性内容。

(4)民法和商法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在大陆法系国家,有“民商合一”和“民商分立”两种立法模式。

在“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中,民法和商法合为一体,在民法典之外不存在独立的商法典,商法规范是民法的特别法。

在“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下,民法典之外另有商法典,商法典有不同于民法典的特点。

我国基本上采取了“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没有专门的独立的商法典,但有如:公司法、票据法、证券法、破产法、保险法、海商法等单行商事法。

(5)公法和私法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来的。

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复习讲义

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复习讲义

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复习讲义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复习讲义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民事主体,《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法人是社会组织这是法人与自然人最主要的区别。

社会组织是为实现一定的宗旨,按照一定的条件建立起来的团体。

法人可以是多个人集合组成的团体,如公司,也可以是一定数量的财产集合组成的团体,如基金会。

自然人是民事主体,法人也是民事主体。

(2)法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法人是社会组织,但并非任何社会组织都能取得法人资格,只有具备法人成立条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法人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民事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法人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这是法人区别于非法人组织的根本所在。

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法人的财产独立于其出资者的财产。

法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以自己独立的财产承担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具有独立的组织和独立的财产的必然结果。

独立责任,是法人制度的突出优点,也是法人的重要特征。

成考民法物权考点(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则用益物权的一般取得原因(如转让、继承等),自然也适用于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取的`初次取得有如下两种方式:1.划拨土地划拨,是土地使用人只需按照一定程序提出申请,经主管机关批准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不必向土地所有人交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2)类型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

2、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期限的限制。

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学笔记(一)

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学笔记(一)

第⼀篇:民法总论 第⼀章:民法概述 第⼀节:民法的含义 ⼀、,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然⼈、法⼈、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实质意义的民法:指作为部门法的民法。

有⼴义和狭义之分,⼴义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才财产关系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也就是私法的全部,狭义指在民商分⽴的国家商法以外的私法。

2、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指以⼀定体例编篡的并以民法命名的成⽂法典。

⼆、民法的历史沿⾰:分为古代民法、近代民法和现代民法三个阶段。

1、古代民法的典型代表是罗马法。

2、近代民法是在继受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的,形成了⼤陆法和英美法两⼤法系。

⼤陆法系推⾏法典化,⼜称民法法系,英美法以判例为法律的主要渊源,⼜称判例法系。

近代法以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为代表。

3、资本主义现代民法始于1897年公布、1900年⽣效的《德国民法典》。

1922年列宁亲⾃主持制定的《苏俄民法典》始第⼀部社会主义性质的民法典。

我国近代民法始于清末,1907年清政府开始制定的《⼤清民律草案》,1911年完成。

我国历第⼀部民法典是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民法典,该法典随着1949年中国成⽴在⼤陆已经废除,仅在台湾有效。

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是我国民事⽴法进⼊的⼀个新阶段。

第⼆节:民法的调整对象 是调整平等主体公民之间、法⼈之间、公民与法⼈之间的财产关系和⼈⾝关系。

⼀、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 指⼈们在社会财富的⽣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调整财产关系主要有以下特点: 1、主体的地位事平等的。

2、⼀般是当事⼈⾃愿发⽣的。

3、受价值规律⽀配。

⼆、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是⼈们在社会⽣活中形成的具有⼈⾝属性,与主体的⼈⾝不可分离的,不是以经济利益⽽是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关系有以下特点: 1、主体的地位平等。

2、与民事权利的享受和⾏使有关。

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备考知识点

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备考知识点

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备考知识点《民法》是法学专业的重要基础课程,也是成人高考专升本考试的重要科目之一、下面是关于《民法》备考知识点的详细介绍。

一、民事权利、民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其关系1.民事权利:指主体在民事关系中享有主动权利和请求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人格权等。

2.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凭借自己的意愿对客观事物进行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动。

3.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依法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行为。

二、民事权利的内容和保护1.财产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权利人对自己的财产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用益物权:权利人对他人的财产物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以债务人的具体财产作为担保的一种权利。

2.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3.人格权:是指个人在法律上享有的以自身名誉、自尊、尊严为核心的人权。

4.民事权利的保护:民事权利的保护主要有法律制度保护和诉讼保护两个方面。

三、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与无效1.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民事行为在符合法定形式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产生权利和义务。

2.民事行为的无效:民事行为未按照法定形式或法律规定进行,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

-无效行为的分级:绝对无效行为、相对无效行为和撤销行为。

-无效与可撤销的区别:无效是指违反法律规定,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可撤销是指民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但一方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利。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效力1.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包括客体要件、能力要件、意思表示要件、法定形式要件等。

2.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具有相应的效力,可以产生权利和义务。

五、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行为限制1.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在民事关系中自行作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

成人高考成考民法(专升本)试卷及答案指导

成人高考成考民法(专升本)试卷及答案指导

成人高考成考民法(专升本)复习试卷(答案在后面)一、选择题(本大题有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项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 合同的订立B. 赠与C. 贷款D. 违法行为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100万元。

以下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成立要件?A. 双方意思表示一致B. 合同内容明确C. 合同标的合法D. 合同履行期限超过20年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一种情形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A. 行为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 行为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C.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D.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4、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两年。

在租赁期间内,甲方将房屋出售给了丙,并完成了过户手续。

关于租赁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租赁合同因房屋所有权转移而自动终止B. 丙作为新的房主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C.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丙作为新房主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D. 乙必须与丙重新签订租赁合同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哪项行为不属于侵权责任?A、甲故意毁坏乙的财物B、丙在公共场所施工未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C、丁在紧急情况下救助他人导致他人财产损失D、戊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给他人造成了合理的损害6、下列哪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A、甲与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B、丙继承其父亲的遗产C、丁放弃继承权D、戊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他人7、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关于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合同解除权应当在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B. 合同解除权可以随时行使,不受时间限制C. 合同解除权应当在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五年内行使D. 合同解除权应当在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三年内行使8、甲将其房屋出租给乙,租期届满后,乙继续使用该房屋,甲未表示反对。

成考专升本法律复习资料

成考专升本法律复习资料

成考专升本法律复习资料
简介:本文档为成考专升本考试法律复资料,旨在帮助考生系统地复法律相关知识,提高考试成绩。

一、法律基础知识
1. 法律的定义和特点
2. 法律体系和法律法规的层级结构
3. 法律主体和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
4. 法律责任和法律权利的概念及其种类
二、民法基础知识
1. 民法的概念和作用
2.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和法律规定
3. 合同法基本原则和法律要素
4. 民事侵权法规定和赔偿责任
三、刑法基础知识
1. 刑法的定义和分类
2. 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刑罚种类
3. 刑法犯罪构成要件和责任形式
4. 刑事责任能力和刑罚限制规定
四、行政法基础知识
1. 行政法的概念和特点
2.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违法行为的追究
3. 行政诉讼程序和行政复议制度
4. 行政法规和行政许可的法律规定
五、宪法基础知识
1. 宪法的定义和作用
2. 宪法的基本原则和权利保障
3. 宪法修正和宪政制度
4. 宪法组织机构和权力分工
六、法律案例分析
1. 根据实际法律案例,分析案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和解决方法
2. 研究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加强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以上为成考专升本法律复习资料的基本内容,希望能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的成绩!。

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学 成考核心考点笔记 成考 成考重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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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目录第一部分总论第一章民法概述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第三章自然人第四章法人第五章民事法律行为第六章代理第七章时效和期间第二部分物权第一章物权概述第二章所有权第三章他物权第三部分债权第一章债的概述第二章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第三章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第四章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第五章合同法的一般原理第六章合同法分论第四部分人身权第一章人身权概述第二章人身权的种类第五部分知识产权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二章著作权第三章专利权第四章商标权第六部分继承权第一章继承制度概述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三章遗嘱继承第四章遗产的处理第七部分民事责任第一章民事责任概述第二章侵权民事责任第三章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独立的法律部门。

民法是国家重要的基本法律之一。

1.广义民法与狭义民法广义民法:所有关于民事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其中包括商法;狭义民法:专指除商法之外的民法典。

2.实质意义上的民法与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实质意义上的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民法典、各项民事法律、法规等。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系统编撰的民事立法,即按照一定体例编撰、以法典方式命名的民法典。

3.民法典与《民法通则》民法典:系统地把民法的各项制度编撰在一起的立法文件。

传统民法典的典型形式包括:总则、物权法、债权法、亲属法、继承法,如:《德国民法典》。

《民法通则》:我国制定民法典条件尚不成熟条件下民事立法的特殊形式,包括民法典的一般原则性内容。

4.民法与商法民商合一的国家:民法范围涉及国家权力不直接介入的整个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领域,其含义与私法相同。

民商分立的国家:商法与民法并列。

商法:规定商人和商业组织的地位及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规范。

5.公法与私法公法:以政治、公共秩序、国家利益为内容,以权力为中心,以命令和服从为特点的法律;私法:以民事主体的利益为内容,以权利为核心,以平等自愿为特点的法律。

成考专升本《民法》备考知识点

成考专升本《民法》备考知识点

成考专升本《民法》备考知识点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是指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关系及其对等关系的法律。

在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中,民法是一门重要的考试科目,考生需要掌握一定的知识点,以下是民法备考知识点的详细介绍。

一、物权1.物权的概念与特征:物权是指个人对物的直接支配和支配利益的权利,具有绝对性、直接性和终止性等特征。

2.不动产物权和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是指对房地产等不动的物体所享有的物权,而动产物权是指对可动的物体所享有的物权。

3.物权的取得、变更和灭失:物权的取得包括合法得到、侵占、物权登记等;物权的变更包括转让、赠与、继承等;物权的灭失包括放弃、丧失、终止等。

4.物权的保护:包括对不正当占有行为的追回、侵权责任的追究、留置权的设立等。

二、合同法1.合同的定义和要素: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的定义要素、协议能力要素、合法要素等。

2.合同成立和履行:合同的成立条件包括合意、买卖标的、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时间、履行方式等;合同的履行方式包括买卖、租赁、承包、委托等。

3.合同的无效和解除:合同的无效包括合法无效和违法无效,解除合同的条件包括违约、变更情况、无法履行等。

4.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买卖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交付、支付货款、质量保证、违约责任等。

三、侵权责任法1.侵权责任的基本原则:侵权责任的基本原则包括民事主体的平等、有过错就要赔偿、损害赔偿的补偿原则等。

2.侵权责任的主体和客体:侵权责任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原告、被告、第三人等;侵权责任的客体包括生命健康权、人格权、财产权等。

3.侵权责任的种类:侵权责任包括侵权责任和不当得利责任;侵权责任的各种原则包括直接责任、连带责任、无过错责任等。

4.侵权责任的计算和限制:侵权责任的计算方法包括实际损失的赔偿、损失的预测、惩罚性赔偿等;侵权责任的限制包括免责、减轻责任、责任穿透等。

专升本考试民法知识点总结

专升本考试民法知识点总结

专升本考试民法知识点总结一、法律基本概念1.1 法律的含义法律是国家制定并实施的、规范公民行为的强制性准则,是社会秩序和正常生活的保障。

1.2 法律的特征法律的特征包括:强制性、普遍性、条文性、适用性等。

1.3 法律的种类法律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

1.4 法律的效力法律的效力包括直接效力和间接效力。

1.5 法律的作用法律的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规范公民行为。

二、我国民法总则2.1 民法的内容民法的内容包括人格权、财产权、合同、侵权责任等。

2.2 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自由、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等。

2.3 民法的适用我国民法适用的范围包括国家公务、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等。

2.4 民法的基本制度我国民法的基本制度包括物权、债权、婚姻家庭等。

2.5 民法的发展我国民法的发展包括经济发展、社会变革等。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3.1 平等自由原则平等自由原则是指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同等的自由权利。

3.2 保护财产权原则保护财产权原则是指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3.3 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公民在经济活动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3.4 公平合理原则公平合理原则是指公民在争议解决中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3.5 保护弱势群体原则保护弱势群体原则是指国家保护儿童、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权利。

四、物权4.1 物权的概念物权是指公民对物体享有的直接支配权利。

4.2 物权的内容物权的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担保等。

4.3 物权的保护物权的保护包括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相关机构的保护。

4.4 物权的限制物权的限制包括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等。

4.5 物权的归属物权的归属包括公有物、私有物、集体物等。

五、债权5.1 债权的概念债权是指民事主体以货币、实物或者劳务为债务履行对象的关系。

5.2 债权的种类债权的种类包括金钱债权、实物债权、劳务债权等。

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常考知识点汇总

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常考知识点汇总

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常考知识点汇总一、民法总则1.法律主体: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和有限行为能力人的特点和权利保护。

2.个体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与管理。

3.法律行为:民事主体的行为能力,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无效,要素与效力。

4.权利与义务:权利能力的取得与丧失,公民的人格权、财产权、家庭权,法人的产权和营业权。

二、物权法1.不动产权:不动产的定义与权属,不动产登记与独立产权。

2.动产权:占有与物权的建立,拾得物的归属及拥有者的权利义务,共有物各权利人的权利义务。

3.动产担保物权:抵押权的设立与变更、权利的侵害。

三、合同法1.合同订立:合同要素与条件,合同的订立方式与附生条件。

2.合同效力:合同的生效与解除,合同的效力及其类型。

3.合同权利义务:合同履行的内容与方式,合同的修改与转让,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四、继承法1.继承概述:继承人的资格与顺序,遗赠的形式与效力。

2.遗嘱继承:遗嘱的形式与效力,遗嘱的撤销与更改。

3.法定继承:以公民的父母、子女、配偶为基本继承人的继承。

五、公司法1.公司的设立与组织:公司的设立要件与程序,公司章程。

2.股东权利义务: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议的召集与决策。

3.公司的重要事项:公司增资与减资,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六、侵权法1.侵权行为:侵权行为的主体与客体,侵权行为的构成与责任。

2.侵权责任:主体责任与客体责任,侵权责任的种类。

3.侵权救济:损害赔偿的计算与追偿,救济的时效与方式。

最后,提醒您在考试中要注意条理清晰,严格按照题目要求回答,注重答题方法和语言表达的准确性。

希望您能够顺利通过成人高考专升本考试,取得优异的成绩!。

成考专升本民法所有权复习讲义

成考专升本民法所有权复习讲义

成考专升本民法所有权复习讲义成考专升本民法所有权复习讲义添附包括三种形式:①混合:属于不同所有人的动产相互混杂或交融而难于分离或识别,且在某些情况下形成了新的物。

例如:葡萄原汁与水、糖混合勾兑成葡萄酒。

②附合:不同所有人的物密切结合在一起,形成难以分割的物。

其特点是原所有人的物仍然能够识别,但分割在经济上不合算。

例如:砖与水泥附和成房屋,建筑于土地上,是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轮胎、底盘、车身、发动机等附合成汽车,是动产与动产的附合。

③加工:在他人动产上进行劳作从而使其成为新的价值更高的动产的活动。

例如:将他人的木料雕刻成为工艺品。

2、继受取得: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与意志为依据,通过某种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方式。

继受取得的主要方式为:(1)财产转让:通过买卖、赠与、互易等民事法律行为,由一方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另外一方所有,新的所有人取得物的所有权;原所有人的所有权消灭;(2)继承或受遗赠: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根据遗嘱或法定继承方式,由继承人继承或接受遗赠;(3)其他合法取得:例如,国家通过赎买、征收、征购、征用等方式取得国家所有权。

3、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1)继受取得——因法律行为而取得;(2)原始取得——如,强制执行时对不动产的拍卖(二)不动产所有权的丧失(1)取得人依法取得了不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人即丧失了所有权;(2)所有人因抛弃所有权而导致所有权的丧失。

五、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1、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1)先占(2)拾得遗失物(3)发现埋藏物(4)善意取得(5)添附(6)天然孳息的取得2、动产所有权的丧失(1)处分行为——事实处分和法律处分(2)强制行为——强制征收、没收六、所有权的请求权所有权具有排除他人对其所有的物非法干涉的权能。

这项权能称为所有权的消极权能。

所有权受到侵害时,所有权人有权对加害人主张物上请求权,即具有下述请求权:1、所有物返还;2、排除妨碍;3、防止危险。

成人高考成考民法(专升本)试卷及答案指导

成人高考成考民法(专升本)试卷及答案指导

成人高考成考民法(专升本)复习试卷及答案指导一、选择题(本大题有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哪项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 未成年人签订的劳动合同B. 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签订的买卖合同C.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D.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赠与合同答案: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因此C选项正确。

A选项中,未成年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有效民事法律行为;B选项中,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D选项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赠与合同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2、甲乙双方签订一份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将一处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为两年。

以下哪项属于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A. 租赁期限B. 租金支付方式C. 房屋的维修责任D. 以上都是答案:D解析: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房屋的维修责任等。

根据题目描述,D选项包含了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因此D选项正确。

A选项、B选项和C 选项均为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但不是全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A. 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 意思表示真实C. 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D. 必须通过书面形式进行答案:D解析: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包括:1.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意思表示真实;3. 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选项D中提到的“必须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并非所有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某些法律行为可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达成。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订立,以下哪项表述是正确的?A. 合同必须经过公证才能生效B. 合同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即生效C. 合同必须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D. 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答案: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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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学复习资料
1、平等主体间财产关系。

具体表现为:
(1)参加财产关系的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2)发生财产关系须遵循自愿原则。

(3)财产关系大都是等价有偿的。

、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

人身关系具有如下特点:
(1)人身关系主体牌平等地位。

(2)人身关系是以特定的精神利益为内容。

(3)人身关系与特定主体不可分离。

(4)人身关系在一定情况下与物质利益相联系。

(一)平等原则。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平等原则包括下列含义: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不同的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其民事法律地位平等。

、民事主体的权利应获得平等的保护。

(二)自愿原则。

《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具体表现为:
1、法律保护当事人的起初意愿。

、当事人民事活动的意志自由。

、当事人意志自由是相对的。

(三)等价有偿原则。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原则。

等价有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取得一方财产或劳务时,应
按价值向对方支付相应的代价,以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

1、当事人在民事权利义务分配上相互对应,一方享有权利,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即取得利益须付出代价。

、在权利义务的价值会计师上大致相当,不得在经济上显失公平,但当事人有特殊约定的除外,如赠与。

、当事人共同人事某一民事活动时,各方均应取得相应的利益,如合伙人共享合伙利益。

、一方违法行为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应按财产价值予以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等价有偿仅适用于民法上的财产关系,不适用体现精神利益的人身关系。

(四)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以公平的观念实施民事活动,司法机关应根据公平的观念处理民事纠纷。

(五)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

所谓法律要作广义的理解:第一、法律包括民法,也包括与该项民事活动有关的民事单行条例、法规等。

第二、法律没有规定时,应遵守国家政策。

(一)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包括民法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民法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二)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
除外。

即凡在中国领土、领海、领空内进行的民事活动,不管主体是中国公民、法人,还是外国公民、法人,均适用中国民法。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主要指:第一、涉外案件另有法律规定的;第二、地方国家机关发布的地方性民事法规,仅在发布机关所管辖的地区生效,对其他地区不适用;第三、单行法另有规定的情况。

(三)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包括公民、法人两种情况。

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另有规定,如外国使领馆人员享有民事豁免权时,不受所在国民法约束。

法人分为中国法人和外国法人。

中国法人和外国法人在中国境内的民事活动原则上应适用中国民法,但如果法律另有规定,或根据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不适用所在地法律的,应按特殊规定办理。

(一)民法与行政法的区别:1、当事人主体地位不同。

行政关系的主体一方为国家机关,另一方为行政管理相对人,国家机关依职权发出命令或决定,支配相对人的行为,相对人则仅有服从的义务,双方当事人处于管理与被管理的不平等地位。

而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处于平等的地位。

2、法律关系中体现的意志不同。

行政法律关系取决于行政机关单方意志,这种意志内容实质是国家意志,因而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具有法定性,行政机关的管理权利不允许放
弃,否则即为失职、渎职。

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因而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具有任意性,民事权利可以放弃。

3、调整原则不同。

强制性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民法以自愿原则为核心。

(二)民法与劳动法的区别:社会主义的劳动关系中,劳动力不是商品,工资不是劳动力价值的体现,劳动关系不适用等价交换的民法原则,即适用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

但劳动法对劳动关系无特殊规定的,劳动合同适用民法规则。

(三)民法与商法的区别:民法是商事活动的基本法,商法是补充民法的单行法,是民法的特别法,由于商事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品交换行为和一系列的相关行为,商事活动本质属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商法规则是民法在具体经济关系中的具体化,其依赖于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

所以,民法是商法的基本法。

但是商事交易毕竟有其特殊性,因而在民法规范未做具体规定时,应以商法补充,商事规则要优先于民法适用。

三、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即由民法确认、保护的民事关系称为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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