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三编专利权法律制度参照模板
知识产权协议模板(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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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协议模板编号:(_____)第____号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产品所涉及的依法获得商标专利、宣传品、证照等全部知识产权的保护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_____”系列产品时,以_____公司或经营(销)部的名义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登记注册上述名称,并经营甲方产品。
第二条:乙方确认甲方拥有“_____‘产品及”_____“字号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仅在授权时间及范围内使用。
第三条: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权期内充分维护甲方的形象、信誉,并作好产品技术保密工作,不能将产品技术披露给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四条:本授予权协议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签订)及期限为起始至终止。
双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不再继续合作时,本授权随即终止。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识产权授权时,乙方应交还全部技术文件、宣传品(资料)相关所有证照,同时在三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不再使用“_____“字样。
在甲方收回授权后的一年内,乙方不得经营甲方竞争双手的任何产品。
第六条:乙方有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可收回授权:乙方未能专业为甲方代理产品时;将甲方的知识产权擅自转让给他人使用时;为甲方竞争对手销售产品或销售任何仿制产品时;有事实证明其他对甲方的利益有损害的行为产生时;代理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或各种原因合作关系终止时。
第七条: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有效期____年。
第九条:本协议由甲方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机关备案。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一考通题库)
![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一考通题库)](https://img.taocdn.com/s3/m/ea6b1719b7360b4c2e3f64a0.png)
1,知识产权客体的物质性?答:知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所在,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
2,简述知识产权专有性的法律表现?答:一,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品;二,对同一项钟声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同一属性的钟声产权并存;三,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在专有性的效力方面也有区别,所有权的排他性表现为所有权人排斥他人对其所有物进行不法侵占、妨害或损毁,而知识产权的排他性则主要是排斥他人对知识产权进行不法仿制、假冒或者剽窃。
3,为什么对知识产权要有时间上的限制?3,答:知识产权时间性的特点表明:(1)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有效期,相关的智力成果即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
(2)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原则。
(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反映了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需要:既要促进文化知识的广泛传播,又要注重保护智力成果创造者的合法权益,协调知识产权专有性与智力成果社会性之间的矛盾。
(4)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就在于文学艺术作品和发明创造对于社会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规定一定的期限,使智力成果从个人的专有财产适时地变为人类公有的精神财富。
4,简述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答: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法律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失,相关的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
不同性质的知识产权,其法律保护期限的规定不同(具体列举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保护期的规定)。
5,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包括哪些法律制度?答:(1)著作权法律制度;(2)专利权法律制度;(3)商标权法律制度;(4)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工业版权法律制度、商号权法律制度、产地标记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
31,外国人的作品在哪些情形下受我国著作权的保护?答:外国人作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我国法律保护:(1)外国人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受我国法律保护;(2)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3)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模板(国家知识产权局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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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本公司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发明创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中主要包括:(一)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包括新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配方、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以及技术秘密。
(二)商标权:本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本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本公司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公司拥有的经营管理、工程、设计、市场、租赁、服务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委托本公司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本公司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如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权等。
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维护公司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本公司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
知识产权管理部设置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各专业管理岗位,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负责相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具体工作。
其他各相关业务部门还应指定本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兼职人员。
知识产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一) 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划分各岗位的管理范围与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二) 审核业务部门的知识产权申请,组织和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三) 代表本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四) 代表本公司对外处理知识产权相关纠纷、诉讼等事项;(五) 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本专业知识产权内容的各类合同、协议,建立知识产权合同档案;(六) 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并交流经验。
专利使用许可合同模板6篇
![专利使用许可合同模板6篇](https://img.taocdn.com/s3/m/fbf9fa2f00f69e3143323968011ca300a7c3f60d.png)
专利使用许可合同模板6篇篇1甲方(专利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以下专利的所有权及使用权,且同意许可乙方使用该专利,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专利使用许可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专利信息专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利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利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利授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利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利技术领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利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制造、销售、推广等。
其他相关专利信息:______________(双方共同填写)上述专利的相关权利均已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批准与保护。
第二条许可类型及范围甲方同意向乙方授予独家(排他性)或非独家(非排他性)使用本专利的许可,具体类型由双方协商确定。
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指定的地域内对产品进行制造、销售、推广和使用等。
许可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指定日期或永续有效。
乙方在许可范围内使用本专利时,不得侵犯甲方的专利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民法典下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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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下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开发和利用知识产生的特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多个方面。
在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主要法律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多个法律法规。
随着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出台,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也有了更加完善的体系和更明确的规范。
本文将从多个维度来探讨民法典下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变化和影响。
一、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归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七章的规定,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权益,被明确纳入民法典框架中,从而使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被归位于民法的总章节之下。
这种归位的变化,意味着知识产权在法律层面上得到了更为明确和重视的地位。
同时,民法典的出台也为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提供了更加具体和细致的规范,为知识产权的运作创造了更为清晰的法律环境。
二、权利主体的权益保护民法典的出台明确了知识产权权利主体的权益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十一编的规定,自然人及法人、其他组织对其所创建、发现的作品享有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权利,同时也对其在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权益。
这一规定进一步强调了知识产权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知识产权持有者的权益,有利于激励和保护创新活动的进行。
三、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界定民法典对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界定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七编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于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此外,对于故意实施侵权行为的,侵权人还可能面临加倍赔偿的惩罚。
这一规定为知识产权的维权提供了更为明确和具体的依据,加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有助于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四、知识产权保护的多元手段民法典的出台还进一步丰富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多元手段。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知识产权的保护既包括诉讼,也包括其他和解、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手段。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2154ef6db38376baf1ffc4ffe4733687e21fce1.png)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一、概述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指国家为保护知识产权而制定的法律规定的一整套体系。
知识产权是指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由人的智力创造出来的具有独创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思想成果所享有的权益。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建立旨在保护创新者和创意产生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对他们的创造提供保护和激励。
二、专利法1. 专利的定义和概念:专利是指对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新型的工业设计、植物新品种和重要的新的品种通过申请并经国家授权的一种独立的权利。
专利权可用于防止他人在专利保护范围内未经许可进行制造、使用、销售等活动。
2. 专利法的保护范围:专利法保护的是技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技术发明包括发明和改进的发明两类;实用新型指对现有技术的改进或创新;外观设计指产品的外观形状、图案以及其组合。
3. 专利权的获取和保护:专利权的获取需要通过申请专利,并在经过审查合格后获得国家授权。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专利有所不同,一般为20年。
专利权的保护是由国家提供,专利持有人享有对其在专利保护范围内的专有权利。
4. 违反专利权的违法行为:违反专利权的行为包括未经许可对专利发明进行制造、使用、销售等活动,或者明知他人侵犯专利权而提供必要的等行为。
对于违法行为的侵权者,被侵权人可以采取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和损失赔偿。
三、商标法1. 商标的定义和概念:商标是指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标识,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声音、形状等。
商标的主要功能是区分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并消费者进行识别和选择。
2. 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商标的注册需要经过国家商标局的审查和授权。
商标的注册有效期为10年,可以无限期地续展。
商标权的保护是由国家提供的,商标权持有人享有对其商标在商标保护范围内的专有权利。
3. 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行为包括未经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标识进行生产、销售或者提供服务,或者使用与注册商标相似的标识进行混淆,误导消费者或造成公众对其商品或者服务的混淆等行为。
专利权属约定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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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属约定模板第一篇范文:合同编号:__________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__签订:甲方:(全称)乙方:(全称)1.甲方是本合同项下专利技术的研发者和权利人;2.乙方愿意对甲方拥有的专利技术进行投资、使用和推广;3.双方希望通过本合同明确双方在专利权属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基于上述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专利权的定义1.1 本合同所称专利权,是指甲方依法取得的,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内的专利权。
1.2 本合同所称专利技术,是指甲方的专利权及其相关的技术秘密和技术成果。
第二条专利权的归属2.1 甲方的专利权及其相关的技术秘密和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2.2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取得的与甲方专利技术相关的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改进、升级、衍生等,亦归甲方所有。
第三条专利权的使用3.1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权免费使用甲方专利技术,进行生产、销售和推广等活动。
3.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甲方专利技术进行适当标识。
3.3 乙方不得将甲方专利技术转让给第三方,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专利权的保护4.1 甲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其专利权的有效性。
4.2 乙方应协助甲方维护专利权的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参与专利诉讼等。
4.3 乙方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专利权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维权措施。
第五条保密义务5.1 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5.2 保密义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专利权有效期届满后五年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____%。
6.2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024年专利权转让协议参考模板(四篇)
![2024年专利权转让协议参考模板(四篇)](https://img.taocdn.com/s3/m/df34318df9c75fbfc77da26925c52cc58bd690dd.png)
2024年专利权转让协议参考模板合同内容改写如下:一、费用扣还1. 许可证使用费中应扣除受让方已支付的年费。
二、技术资料提供2. 转让方需在合同生效后_____日内,向受让方提供以下技术资料:_____。
三、技术指导3. 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以下技术指导:_________________。
四、受让方主要义务1. 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支付许可证使用费,总额为_____,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_____。
在采取提成支付方式下,当事人可约定: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先支付_____元;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或首件产品销售之日)起____年内,按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_%支付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_月____日前。
2. 受让方需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实施本专利技术。
3. 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许可合同外第三方实施该专利(注:此为排它实施许可合同)。
五、技术性能担保4. 转让方承诺对本专利技术的技术性能和指标承担保证义务。
若技术实施中未达到约定指标,转让方应退还全部(或部分)使用费,并补偿受让方额外开支。
六、经济效益不担保5. 转让方不承担本专利实施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如利润、产值、销售额等)的保证义务。
七、专利权完整担保6. 转让方保证,在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以下缺陷:受物权或抵押权约束;实施受另一现有专利权限制;存在先用权、强制许可证或政府“计划推广许可”情形;本专利发明为非法所得。
若转让方未如实告知上述缺陷,受让方有权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补偿。
八、侵权应诉与法律责任7.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第三方侵权控诉,由转让方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
若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合同随之解除。
宣告前已支付的使用费,受让方不得要求返还。
九至十二、违约责任与分享办法(详见原合同条款,此处省略具体细节)十三、产品质量验收13. 专利产品的质量验收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使用授权协议(模板)5篇
![知识产权使用授权协议(模板)5篇](https://img.taocdn.com/s3/m/9adff9753069a45177232f60ddccda38376be18e.png)
知识产权使用授权协议(模板)5篇篇1甲方(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某些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现甲方愿意将其部分知识产权授权给乙方使用,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授权范围与种类1.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拥有的知识产权,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请在此详细列举授权的知识产权种类、名称、专利号等信息)。
2. 乙方有权在____________(授权使用范围,如特定地区、行业、产品等)范围内使用上述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宣传等。
二、授权期限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2. 授权期限结束后,乙方应停止使用甲方授权的知识产权,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授权使用条件1. 乙方应尊重并遵守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或转让给第三方。
2. 乙方在使用甲方知识产权过程中,应保证产品质量,不得侵犯甲方的名誉和利益。
3. 乙方在使用甲方知识产权时,应明确标注知识产权的归属,不得误导消费者。
4. 乙方应对甲方的知识产权进行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四、知识产权保证1. 甲方保证其对授权乙方的知识产权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不存在任何纠纷和限制。
2.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知识产权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存在他人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知识产权、是否存在侵权行为等。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扩大授权范围或侵犯乙方权益,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扩大使用范围、转让给第三方或侵犯甲方权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其他事项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专利实施许可协议模板(5篇)
![专利实施许可协议模板(5篇)](https://img.taocdn.com/s3/m/4aded98c85254b35eefdc8d376eeaeaad0f3167c.png)
专利实施许可协议模板项目名称:_____被许可方:_____(乙方)许可方:_____(甲方)签订地点:____省市(县)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合同中的甲方就_____专利项目(申请日_____、申请号:_____,授权日〈公开日、公告日〉_____、专利法定有效期限:_____)。
许可乙方实施、(该项目属_____计划※)。
本发明属于: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专利技术内容(包括实施该专利有关的一般技术秘密),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序:二、技术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内在_____(地点)以____方式,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三、※本项目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_____四、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_____五、验收标准和方法:乙方使用该项技术,试生产后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_____),采取____方法验收,由双方签署合同技术验收合同格协议书。
如产品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协商各派代表调查原因并确定双方的责任。
(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第六条)六、使用费及支付方法:(一)一次支付方式总金额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支付: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分期支付: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入门费加提成费方式七、技术服务(地点、方式及费用)(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第五条)八、后续改进的提供和分享:(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第八条)九、专利权无效和侵权的处理办法:(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第九条)十、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民法典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技术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七十六、第七十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024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2024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7d02cedcd22bcd126fff705cc17552707225ecd.png)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知识产权的定义与范围1.1:专利权1.2:商标权1.3:著作权1.4:商业秘密第二条: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与职责2.1:管理机构2.2:管理职责2.3:管理人员第三条:知识产权的创造与保护3.1:创造流程3.2:保护措施3.3:侵权处理第四条:知识产权的运用与许可4.1:运用方式4.2:许可条件4.3:许可流程第五条:知识产权的转让与买卖5.1:转让条件5.2:买卖流程5.3:价格与支付第六条:知识产权的权属确认6.1:权属证明6.2:权属纠纷解决6.3:权属变更第七条:知识产权的培训与宣传7.1:培训内容7.2:培训方式7.3:宣传措施第八条:知识产权的年度审计8.1:审计机构8.2:审计流程8.3:审计结果处理第九条:知识产权的风险管理9.1:风险评估9.2:风险预防9.3:风险应对第十条:知识产权的内部激励机制10.1:激励条件10.2:激励方式10.3:激励执行第十一条:知识产权的违规处罚11.1:违规行为11.2:处罚措施11.3:处罚执行第十二条:知识产权的合同管理12.1:合同签订12.2:合同履行12.3:合同终止第十三条:知识产权的对外合作与交流13.1:合作范围13.2:合作方式13.3:交流措施第十四条:知识产权的持续改进与更新14.1:改进计划14.2:更新内容14.3:实施与监督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知识产权的定义与范围1.1 专利权专利权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对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的独占实施权。
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1.2 商标权商标权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授予的,对注册商标在一定期限内的专用权。
本合同涉及的商标权包括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等。
2024年专利权归属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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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2024年专利权归属合同范本第一篇:通用版范文第二篇:中介版范文第三篇:甲方主导版范文第四篇:乙方主导版范文第五篇:纯商业化应用场景版范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024年专利权归属合同范本本合同目录一览1. 专利权归属1.1 专利类型1.1.1 发明1.1.2 实用新型1.1.3 外观设计1.2 专利申请1.2.1 申请人信息1.2.2 共同申请人信息1.3 专利权归属确定1.3.1 归属原则1.3.2 归属依据1.3.3 归属争议解决2. 专利权行使2.1 专利权行使方式2.1.1 独占许可2.1.2 排他许可2.1.3 普通许可2.1.4 分许可2.2 专利权行使条件2.2.1 许可条件2.2.2 行使条件变更2.3 专利权行使期限2.3.1 许可期限2.3.2 行使期限变更3. 专利权转让3.1 转让条件3.1.1 转让主体资格3.1.2 转让标的3.2 转让程序3.2.1 转让协议3.2.2 转让登记3.3 转让费用3.3.1 费用计算3.3.2 费用支付方式4. 专利权信息变更4.1 变更情形4.1.1 申请人变更4.1.2 专利权人变更4.2 变更程序4.2.1 变更申请4.2.2 变更登记5. 专利权保护5.1 保护范围5.2 保护期限5.3 保护措施5.3.1 侵权行为认定5.3.2 侵权救济5.3.3 侵权纠纷解决6.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6.1 合同生效条件6.2 合同生效时间6.3 合同变更6.4 合同终止6.5 合同终止后的权利义务处理7. 违约责任7.1 违约行为7.2 违约责任认定7.3 违约责任免除8. 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1.1 和解8.1.2 调解8.1.3 仲裁8.1.4 诉讼8.2 争议解决机构8.3 争议解决程序9. 合同的适用法律9.1 合同适用法律9.2 法律适用例外10. 合同的解释10.1 合同条款解释10.2 合同附件解释11. 合同的签订与生效11.1 签订地点11.2 签订日期11.3 合同生效条件12. 合同的修订12.1 修订条件12.2 修订程序13. 保密条款13.1 保密内容13.2 保密期限13.3 保密义务13.4 保密违约责任14. 其他条款14.1 不可抗力14.2 合同的转让14.3 合同的解除14.4 附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专利权归属1.1 专利类型1.1.1 发明1.1.2 实用新型1.1.3 外观设计1.2 专利申请1.2.1 申请人信息1.2.1.1 申请人姓名1.2.1.2 申请人地址1.2.1.3 申请人联系方式1.2.2 共同申请人信息1.2.2.1 共同申请人姓名1.2.2.2 共同申请人地址1.2.2.3 共同申请人联系方式1.3 专利权归属确定1.3.1 归属原则1.3.1.1 法律规定1.3.1.2 约定原则1.3.2 归属依据1.3.2.1 研发投入1.3.2.2 研发贡献1.3.2.3 法律规定1.3.3 归属争议解决1.3.3.1 友好协商1.3.3.2 调解组织1.3.3.3 仲裁机构1.3.3.4 人民法院第二条专利权行使2.1 专利权行使方式2.1.1 独占许可2.1.1.1 许可范围2.1.1.2 许可期限2.1.1.3 许可费用2.1.2 排他许可2.1.2.1 许可范围2.1.2.2 许可期限2.1.2.3 许可费用2.1.3 普通许可2.1.3.1 许可范围2.1.3.2 许可期限2.1.3.3 许可费用2.1.4 分许可2.1.4.1 许可范围2.1.4.2 许可期限2.1.4.3 许可费用2.2 专利权行使条件2.2.1 许可条件2.2.1.1 许可对象资格2.2.1.2 许可项目2.2.1.3 许可地域2.2.2 行使条件变更2.2.2.1 变更条件2.2.2.2 变更程序2.2.2.3 变更生效2.3 专利权行使期限2.3.1 许可期限2.3.1.1 起始日期2.3.1.2 终止日期2.3.2 行使期限变更2.3.2.1 变更条件2.3.2.2 变更程序2.3.2.3 变更生效第三条专利权转让3.1 转让条件3.1.1 转让主体资格3.1.1.1 转让方资格3.1.1.2 受让方资格3.1.2 转让标的3.1.2.1 专利权范围3.1.2.2 转让数量3.2 转让程序3.2.1 转让协议3.2.1.1 协议内容3.2.1.2 协议签署3.2.2 转让登记3.2.2.1 登记机构3.2.2.2 登记程序3.3 转让费用3.3.1 费用计算3.3.1.1 计算方法3.3.1.2 计算依据3.3.2 费用支付方式3.3.2.1 支付方式3.3.2.2 支付时间第四条专利权信息变更4.1 变更情形4.1.1 申请人变更4.1.1.1 变更原因4.1.1.2 变更程序4.1.2 专利权人变更4.1.2.1 变更原因4.1.2.2 变更程序4.2 变更程序4.2.1 变更申请4.2.1.1 申请材料4.2.1.2 申请方式4.2.2 变更登记4.2.2.1 登记材料4.2.2.2 登记方式第五条专利权保护5.1 保护范围5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8.1 合同生效条件8.1.1 签字盖章8.1.2 政府批准8.1.3 其他条件8.2 合同生效时间8.2.1 签字盖章时间8.2.2 批准时间8.2.3 其他时间8.3 合同变更8.3.1 变更条件8.3.2 变更程序8.3.3 变更生效时间8.4 合同终止8.4.1 终止条件8.4.2 终止程序8.4.3 终止后的权利义务处理第九条违约责任9.1 违约行为9.1.1 违约情形9.1.2 违约证据9.2 违约责任认定9.2.1 责任标准9.2.2 责任计算9.3 违约责任免除9.3.1 免责条件9.3.2 免责程序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方式10.1.1 和解10.1.2 调解10.1.3 仲裁10.1.4 诉讼10.2 争议解决机构10.2.1 机构名称10.2.2 机构地址10.3 争议解决程序10.3.1 启动程序10.3.2 执行程序10.3.3 结束程序第十一条合同的适用法律11.1 合同适用法律11.1.1 法律名称11.1.2 法律条文11.2 法律适用例外11.2.1 例外情形11.2.2 例外处理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释12.1 合同条款解释12.1.1 条款内容12.1.2 解释方法12.2 合同附件解释12.2.1 附件内容12.2.2 解释方法第十三条合同的签订与生效13.1 签订地点13.1.1 地点名称13.1.2 地点地址13.2 签订日期13.2.1 日期表述13.2.2 日期证明13.3 合同生效条件13.3.1 生效条件描述13.3.2 生效条件证明第十四条合同的修订14.1 修订条件14.1.1 修订原因14.1.2 修订条件描述14.2 修订程序14.2.1 修订程序描述14.2.2 修订程序执行第十五条保密条款15.1 保密内容15.1.1 保密信息范围15.1.2 保密信息描述15.2 保密期限15.2.1 期限起算15.2.2 期限结束15.3 保密义务15.3.1 保密义务主体15.3.2 保密义务履行15.4 保密违约责任15.4.1 违约责任描述15.4.2 违约责任执行第十六条其他条款16.1 不可抗力16.1.1 不可抗力情形16.1.2 不可抗力后果16.2 合同的转让16.2.1 转让条件16.2.2 转让程序16.3 合同的解除16.3.1 解除条件16.3.2 解除程序16.4 附件16.4.1 附件名称16.4.2 附件内容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说明一:附件列表:附件一:专利权归属确认书附件二:专利申请文件附件三:专利授权证书附件四:专利权转让协议附件五:专利权行使许可协议附件六:专利权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七:专利权保护声明附件八:合同生效证明附件九:违约行为认定书附件十:争议解决机构确认书附件十一:合同适用法律确认书附件十二:保密协议附件十三:不可抗力事件证明附件十四:合同修订记录附件一:专利权归属确认书本附件用于明确专利权的归属情况,包括专利的类型、专利申请号、专利授权公告号等信息。
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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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你知道我国有知识产权法律?那么你对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又知道多少?下面是百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希望大家喜欢(一)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指的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也称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权等人们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法就是保护这类民事权利的法律这些权利主要是财产权利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又被统称为“工业产权”它们是需要通过申请、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才产生的民事权利版权与商业秘密专有权则是从有关创作活动完成时起就依法自动产生了(二)知识产权与一般民事权利的相同点及不同点与一般民事权利一样知识产权也有与之相应的受保护主体与客体发明人、专利权人、注册商标所有人、作家、艺术家、表演者等等是相应的主体新的技术方案、商标标识、文字著作、音乐、美术作品、计算机软件等等是相应的客体在这里专利权与商业秘密专有权的主体与客体有相当大一部分是重叠的发明人开发出新的技术方案后既可以通过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专利公开发明从而获得专利权也可以自己通过保密而享有实际上的专有权就是说技术方案的所有人可以选择专利保护途径也可以选择商业秘密的保护途径与大多数民事权利不同的是知识产权的出现大大晚于其他民事权利恩格斯认为大多数民事权利早在奴隶制的罗马帝国时代就已经基本成型而工业产权则只是在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发展起来的近代才产生的版权则是随着印刷技术的发展才产生的又随着其后不断开发的录音、录像、广播等新技术的发展逐步发展的商业秘密被列为财产权(亦即知识产权)中的一项只是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之后同时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知识产权的内容受保护客体的范围总是以较快的速度变化着至今也很难说它们已经“成型”与有形财产权相同知识产权也是一种专有权就是说不经财产权的权利人许可其他人不能使用或者利用它与有形财产权不同的是:第一知识产权的客体具有“难开发、易复制”的特点如果一个小偷从车场偷了一部汽车(有形财产)他最多只能卖掉这一部车获取赃款他不大可能再复制几部车去卖如果小偷从一个软件开发公司偷出一个软件他完全能很快复制出成千上万盘同样的软件去卖足以使那个软件开发公司破产第二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权虽然都是专有权但有形财产的专有权一般都可以通过占有相关的客体得到保护;知识产权的客体却表现为一定的信息(例如:发明是实用技术的新信息商标是商品来源的信息作品是作者表达出的文字信息、画面信息、音、像信息等等)对信息是很难通过“占有”加以保护的而且有形财产的客体与专有权一般是不可分离的对它们施加保护相对比较简单知识产权的客体与专有权却往往是分离的对它们的保护就要困难得多例如画家卖给我一幅画这幅画无疑是受版权保护的客体这一客体在我手中但我若想把它印在挂历上或印在书上则仍须经该画家许可并向他付酬原因是“复制权”(即版权中的专有权之一)仍旧在画家手里并没有随着画一并转移给我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权的这些不同之处使得可以适用于有形财产权的“取得时效”制度适用于侵害有形财产权的“返还原物”责任等等很难适用于知识产权因此我们又说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三)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也正是由于知识产权与一般民事权利、有形财产权利相比具有这些不同点知识产权法律的完善、不断修订就显得比民事领域的其他法律更有必要发达国家在20世纪末之前的一、二百年中以其传统民事法律中物权法(即有形财产法)与货物买卖合同法为重点原因是在工业经济中机器、土地、房产等有形资产的投入起关键作用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与知识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发达国家及一批发展中国家(如新加坡、菲律宾、印度等等)在民事立法领域逐步转变为以知识产权法、电子商务法为重点这并不是说传统的物权法、合同法不再需要了而是说重点转移了原因是:在知识经济中专利发明、商业秘密、不断更新的计算机程序等无形资产在起关键作用随着生产方式的变动上层建筑中的立法重点必然变更一批尚未走完工业经济进程的发展中国家已经意识到在当代仍旧靠“出大力、流大汗”仍旧把注意力盯在有形资产的积累上其经济实力将永远赶不上发达国家必须以无形资产的积累(其中主要指“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促进有形资产的积累才有可能赶上发达国家我国一批真正能打入国际市场并且站住脚的企业例如家电产业中的海尔、计算机产业中的联想也正是这样做的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以信息化促工业化”2000年初联想公司推出的一项并不算太前沿的新产品——上网计算机就包含了自己的四十多个专利(一)概况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的1979年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三部法律同时开始起草在1979年的《刑法》中规定了禁止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使商标从这时起就被赋予了“专用权”成为一种“从刑法中产生的民事权利”顺便说一句在我国刑法较发达而民法不发达的相当长的历史中许多民事权利都是依刑法产生仅仅受刑法保护的1982年我国颁布了《商标法》(并于1993年2月与现在两次修订);1984年我国颁布了《专利法》(并于1992年9月与2000年8月两次修订);1986年我国颁布了《民法通则》其中明文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1990年我国颁布了保护版权的《著作权法》1991年6月国务院又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3年9月我国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开始明文保护商业秘密;199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除了几部单行法律与行政法规之外我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还列有专章规定了对严重侵犯商标权、侵犯版权、侵害商业秘密及假冒他人专利者进行刑事制裁至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法规已经具备了(二)对几部主要法律的说明我国的《商标法》主要是保护注册商标权人的专用权从1993年起这种保护包括了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虽然《商标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注册商标权人的利益但这一目的又首先要通过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去实现在这一点上《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有交叉的这并不奇怪因为这三部法都主要规范商品与服务在市场上的流通在《商标法》的执法过程中工商管理部门或法院衡量某个经营者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商标专用权也主要是看他使用商标的方式是否欺骗了消费者或误导了消费者亦即是否未经许可使用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我国《专利法》保护发明、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三种不同的专利权重点是保护发明专利委员们在去年4至8月对《专利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对这部法记忆犹新就不多讲了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对于注册商标权、专利权这两种依行政批准而产生的知识产权两部法中都规定了行政机关调解、处理侵权纠纷以及行政机关查处某些违法活动的职能不少外国法律以及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也都允许这种行政执法我国的这类规定是符合国际惯例的我国的《著作权法》首先保护的是文字著作但又远远不止于“著作”音乐、舞蹈、电影、电视、工程设计、地图、计算机软件、演员的表演实况等等凡是有可能被复制即被“复版”、“翻版”或“盗版”的智力创作成果也都在被保护之例以纸张、磁带、电影胶带等形式对作品的复制属于有载体的复制;以表演等形式对作品的复制属于无载体的复制也正因为如此国际条约及许多国家保护这类成果的法律都称之为“版权法”在我国法律中“著作权”与“版权”是同义语法律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在我国不受保护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原创性”与“首创性”(即专利法所说的新颖性)的区别创作成果享有版权保护的首要条件是“原创性”就是说它不能是抄来的、复制来的或以其他方式侵犯其他人版权而产生的它必须是作者创作的“原创性”的要求与“首创性”不同“原创性”并不排除创作上的“巧合”例如甲乙二人分别在同一角度拍摄下八达岭长城的镜头虽然甲拍摄在先乙在后两张摄影作品十分近似但二人都分别享有自己的版权如果乙并没有自己到长城去拍照而是翻拍了甲的摄影作品则属于“抄袭”就不享有自己的版权了正是由于版权保护不排斥各自独立创作的相同作品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在解决版权纠纷时要认定是否构成侵权比起在专利及商标领域都会困难得多对于享有专利的发明则恰恰要求具有“首创性”专利制度是排除开发中的“巧合”的如果甲申请专利在先而搞出了同样发明的乙申请在后则即使乙从来没有接触过甲的开发过程完全是自己独立搞出的发明他也决不可能再取得专利了这就是我国《专利法》中的“新颖性”要求与“申请在先”原则因为在同一个技术领域搞发明的人很多当不同的人以同样的发明申请专利时专利审批机关不太可能断定谁在实际上是首先搞出某个发明的因此就依法推定首先申请的那一个应当被受理其他的就都被排除了所以我们的企业或研究单位一旦有了新发明首先应考虑其他人不依赖于我是否也可能在较短时间开发出同样的技术方案如果认为有这种可能则应尽早去申请专利以免别人占了先自己反倒被排除出市场之外当我们的研究成果属于新的科学发现时为获取同业乃至全世界对“首先发现权”的确认有必要尽早公诸媒体进行宣传但当我们的开发或研究成果属于实用发明(亦即新的技术方案)时我们首先应当考虑的是申请专利占住市场这时如果急于公诸媒体既可能在专利申请上被别人占先也可能自己毁坏了自己的新颖性是不可取的分不清科学发现与实用发明的不同法律地位不加区分地一概抢先宣传曾经使我们失去了相当一部分本来应属于我们的专利成果当然如果自己确信别人不依赖自己就不可能独立搞出同样的发明那就可以选择以商业秘密的途径保护自己的成果而无需申请专利对于可以获得注册、从而享有商标权的标识法律要求其具有“识别性”如果用“牛奶”作为袋装奶商品的商标消费者就无法把这种袋装奶与其他厂家生产的其他袋装奶区分开这就叫没有识别性而只有用“三元”、“蒙牛”、“帕玛拉特”等等这些具有识别性的标识才能把来自不同厂家的相同商品区分开这正是商标的主要功能另一个需要强调的问题是在我国颁布了几部知识产权方面法律之后的相当长时间里许多人对商标的重视程度远远低于其他知识产权在理论上有的人认为商标只有标示性作用似乎不知识产权在实践中有的人认为创名牌只是高新技术产业的事初级产品(诸如矿砂、粮食等等)的经营根本用不着商标实际上一个商标从权利人选择标识起就不断有创作性的智力劳动投入其后商标信誉的不断提高也主要靠经营者的营销方法为提高质量及更新产品而投入的技术含量等等这些都是创作性劳动成果发达国家的初级产品几乎无例外地都带有商标在市场上出现因为他们都明白在经营着有形货物的同时自己的无形财产商标也会不断增值一旦自己的有形货物全部丧失(例如遇到海损、遇到天灾等不可抗力、遇到金融危机等商业风险)至少自己的商标仍有价值“可口可乐”公司的老板曾说一旦本公司在全球的厂房、货物全部失于火灾自己第二天就能用“可口可乐”这一商标作质押贷出资金来恢复生产因为每年“金融世界”都把“可口可乐”的价值评估到数百亿美元我们曾有的理论家告诉人们如果一个企业倒闭了它的商标就会一钱不值实际上企业倒闭后商标还相当值钱的例子很多例如1998年3月广州照相机厂倒闭评估公司给该厂的“珠江”商标估了4千元人民币许多人还认为估高了而在当月的拍卖会上这一商标卖出了39.5万元很明显企业多年靠智力劳动投入到商标中的信誉决不会因一时经营失误(或因其他未可预料的事故)企业倒闭而立即完全丧失可见提高我国经营者(尤其是大量初级产品的经营者)的商标意识对发展我国经济是非常重要的从1980年起我国就已经陆续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等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无论在国内立法方面还是在参加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对外合作方面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前进的速度是相当快的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前总干事与现任总干事都认为中国用了短短十多年时间就走完了发达国家上百年才走完的路当然对于建立起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时间不长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还不容乐观尤其打击假冒商标和各种盗版活动还是任重而道远的(三)我国历史上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贡献虽然现代的多种民事权利保护制度包括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从总体上说主要是我国改革开放后从国外“引进”的但应当注意到:随着印刷技术的发明才产生的版权保护却恰恰首先在中国产生在以刀刻手抄方式复制创作成果的年代不会出现“版权”这种民事权利因为复制者艰难的复制活动不可能生产批量复制品为自己营利创作者也就没有必要控制这种复制活动印刷技术在我国隋唐就有了很大发展宋代发明了活字印刷而版权保护正是起源于我国宋代宋代的《方舆胜览》、《丛桂毛诗集解》等一大批流传下来的古籍中都明白地记载着当时“禁止翻版”、“不许复版”的地方政府榜文载有对“翻版营利”的活动权利人可以“陈告、追人、毁版”等等其中的诉讼程序与侵权责任在直至1956年的英国的《版权法》中还清晰可见而这些古籍中留下的当时的“版权标识”与《世界版权公约》所要求的形式要件几乎完全相同禁止复版或翻版(Copy)的权利(Right)与七百多年后西方产生并沿用至今的“版权”(Copyright)概念是完全相同的而西方的这种保护只是在宋代之后500多年随着古登堡在德国开始使用活字印刷术才慢慢发展起来的中国在印刷术及版权保护上的历史贡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在8O 年代初就给予了承认在20世纪9O年代中期一位美国教授以中国当时存在盗版现象为由断言中国自古就不尊重智力创作成果自古就奉行“窃书不算偷”的信条我当时就以英文在境外发表文章指出他的论断是对中国历史缺乏了解并且全面介绍了上述宋代古籍中的记载这篇文章后来被外国(包括美国)知识产权界的许多学者所引用他们也都认为既然版权保护是随着印刷术的发展而产生的那么它必然会首先出现在中国当然确认我国在历史上对知识产权的贡献并不是要证明我们现在一切都完美了时间毕竟进入了21世纪我国刚刚建立起来的现代知识产权制度还有必要不断完善现在我们正在修订着几部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正是我们认识到这种必要性的一个很好证明(一)世界贸易组织的知识产权制度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协议所调整的主要是商品贸易、服务贸易与知识产权保护三项内容商品贸易指的是有形货物买卖对此大家比较熟悉服务贸易在世贸组织的协议里指四种情况:1.跨境提供(例如电信服务、网络服务);2.人员流动(例如劳务输出);3.出国消费(例如旅游服务);4.商业到位(例如外国银行到中国建点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就在商品贸易与服务贸易两项内容中实际上也充满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就商品贸易而言一切来自合法渠道的商品都有自身商标的保护问题商品的包装、装潢设计、促销商品的广告(包括广告画、广告词、广告影视等)都有版权保护问题销售渠道较畅通的新商品一般都有专利或商业秘密的含量作支撑来自非法渠道的商品则大都有假冒商标及盗版等问题在服务贸易中服务商标的保护及为提供服务所做广告的版权问题与商品贸易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在跨境服务中特别是在网络服务中一个企业在本国作广告可能侵害外国企业在外国享有的商标权因为网络的特点是无国界性商标权的特点却是地域性这种特别的侵权纠纷在有形货物买卖中是不可能出现的世贸组织要求它的成员国必须保护的知识产权有七项:版权、商标、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地理标记、半导体集成电路设计、商业秘密其中的外观设计已经包含在我国《专利法》中了;地理标记将包含在修改后的《商标法》中只剩下半导体集成电路设计的保护在我国尚未立法不过因为这种创作成果的更新换代很快侵权人刚刚复制人家的更新产品可能已经上市了于是复制者无利可图所以世贸组织的成员国在谈判中均未强调这项立法的问题(二)与“入世”有关的知识产权立法建议1.在立法中应注意“扬长避短”从我们立法机关来讲针对“入世”要考虑通过立法与修法使我们的知识产权制度与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协议)不冲突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只要满足知识产权协议的“最低要求”就可以了在现阶段我们还无需追求发达国家的高保护水平在“入世”之后我们要考虑以可行的建议促使我国代表在多边谈判中不断增加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容当然立法机关通过立法先在国内开始自行保护属于我们长项的知识产权客体也是一种积极的促进方式多年来亚非一批国家为争取把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纳入国际公约都是自己首先在国内法中开始保护的世贸组织在下一轮多边谈判中即将讨论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传统知识”的保护纳入知识产权范围的问题这应引起我们的关注大量我国独有而外国没有的动植物品种(包括濒临灭绝的动植物)的保护就属于前者;我国的中医药及中医疗法的保护我国几乎各地均有的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等等则属于后者这些应当说是我国的长项不像专利、驰名商标等在国际上目前显然还是我国的短项我们关注这些问题的目的一是要争取把它们纳入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范围二是一旦纳入之后应考虑我们的立法如何立即跟上这有利于我们在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中“扬长避短”使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知识产权产品也有可能不断增加美国从1996年开始版权产业中的核心产业(即软件业、影视业等等)的产品出口额已经超过了农业、机器制造业(即飞机制造、汽车制造等等)的产品出口额美国知识产权协会把这当作美国已进入“知识经济”发展时期的重要标志此外在《商标法》修订草案中已经提到的地理标记保护我感到还很不够法国仅仅有几个与葡萄酒有关的地理标记就知道要在国内法和国际公约中大作文章不遗余力地强调对它们的保护1985年我国参加了保护地理标记的《巴黎公约》之后法国即要求我们在自产的葡萄酒上禁用“香槟”二字因为它是法国葡萄酒的地理标记而我国有大理石、莱阳梨、金华火腿等等数不清的世界知名的可保护的地理标记我们的立法中却对此轻描淡写意大利出产的许多石料及石制品、我国台湾地区花莲县的许多石制品在国际市场上都叫“大理石”或大理石制品我们要想入世后发挥我国地理标记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优势禁止他人随便使用首先在我们自己的法律中要突出这些受保护客体的地位加强对它们的保护力度千万不可一提起知识产权就似乎我们统统是弱项;一讲知识产权保护好像就只是保护了外国的东西;一谈到“入世”与修订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就只想到那些世贸成员要求我们修改的内容其实我们首先应当考虑的是我们自己有些长项?这一方面保护的力度够不够?2.程序法方面的问题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是第一个对知识产权程序法作出具体规定的国际条约而在保护知识产权的程序上我们还有些明显的欠缺例如诉讼前的证据保全是世贸组织明文为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提出的要求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没有这项制度现有的各种知识产权单行法中也没有这项制度再如对已注册的商标任何人均应有权直接查询而在我国对此既无法律规定在实践中也做不到这一类缺陷如果我们不在法律中作出规定那么在我国入世后遇到具体案例时就会有其他世贸成员提出了3.与“入世”无关的必要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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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受让方)名称:********法定代表人:**********营业地:************联系方式:***********电子邮件:***********乙方(转让方)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电子邮件:***********本合同乙方将其****的专利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
双方经公平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1、为*******(创造、有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2、创造人/设计人:************;3、专利权人:***************;4、专利授权日:****年***月***日;5、专利号:****************;6、专利有效期限:***年***月****日;7、专利年费已交至:***年***月***日;其次条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者许可本项专利的状况如下:1、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1)时间:**********;(2)地点:**********;(3)方式:**********;(4)规模:**********;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1)时间:**********;(2)地点:**********;(3)类型:**********;(4)地域:**********;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创造制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
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
乙方应当在*****日内通知并帮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三编 专利法
![第三编 专利法](https://img.taocdn.com/s3/m/dd0cf892b90d6c85ec3ac6c4.png)
二、一对织物带各装有一列链牙。链牙一端牢固地卡在 织物带的梭缘上,其径向伸出自由端,该自由端顶部 为圆型凸起部,底部为圆型凹槽,这样的圆型凸起部 和圆型凹槽具有相应的斜坡,两边的链牙交错相对应; 当在拉头引导下牢固地将两边链牙的凹槽和凸起部交 替稳定地啮合在一起。
第八章 专利权的要素
第一节 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法》第2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பைடு நூலகம்
发明
明
创
实用新型
造
外观设计
不受专利法保护的对象
一、发明( Patented Inventions)
(一)含义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
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特征: 1、必须利用了自然规律或自然现象 2、是具体的技术方案 3、必须包含了创新
三、中国的专利制度
(一)1949年以前 1859年 《资政新篇》 1898年 《振兴工艺给奖章程》 1912年 《奖励工艺品暂行章程》 1944年 《中华民国专利法》(秦宏济) (二)1949年以后 1950年 《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 1963年 《发明奖励条例》和《技术改进条例》 1980年 中国专利局成立,1998年更名为知识产权局 198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92年、2001年、2008年 三次修改,成为现行专利法
二、专利权
(一)含义 专利权人依法支配其发明创造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二)特征 1、以发明创造为保护对象 2、须经主管部门依法授予才能获得(法定性) 3、具有极强的排他性(独占性)
制度_专利_公司专利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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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_专利_公司专利奖励办法第一篇:制度_专利_公司专利奖励办法XXX公司专利奖励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员工的技术创新积极性,保障公司的职务发明成果及时申报专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职务发明,是指员工执行本公司所交付的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具体包括:(一)员工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员工在履行公司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中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主要利用公司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四)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本公司时所承担的本职工作或本公司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第四条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划分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公司所有,发明人享有署名权。
职务发明经提出专利申请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后,公司将对发明人给予奖励。
第五条奖励形式与奖励额度(一)专利申请奖金:公司各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提案,经公司专利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正式列为专利申请项目,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后对发明人进行奖励。
奖励额度如下:(1)发明专利:每项给予奖金××××元。
奖金的发放分为两次:a.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以后进行第一次奖励,奖金为××××元;b.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以后进行第二次奖励,奖金为××××元。
(2)实用新型专利:每项给予奖金××××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后给予奖励。
(3)外观设计专利:每项给予奖金××××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授权后给予奖励。
(4)对技术上产生重大突破的职务发明专利,经公司专利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认定之后,上述奖励额度可提高到××倍。
专利权的限制
![专利权的限制](https://img.taocdn.com/s3/m/cf0af8c12cc58bd63186bd6d.png)
二、两种主要的理论
(1)默示许可理论 专利的默示许可理论起源于英国。根据该理论, 专利产品在首次合法售出时,如果专利权人未提 出限制性条件,则专利产品的合法购买者就获得 了对该专利产品进行任意使用和转售的默示许可, 专利权人不得再对该合法售出后的专利产品再行 使权利。
(2)内在限定理论
该理论认为,专利权用尽原则应该是对专 利权的一种内在限定,即专利权人在售出专 利产品的时候有权决定是否对售出产品的使 用或者转售提出限制性条件,但是是否有这 样的限制性条件是属于合同法约束的范畴。 而不管有无限制性条件,专利用尽的限定都 是存在的。如果专利权人提出的限制性条件 违背了专利权用尽理论,这样的限定就是无 效的。因此,专利产品的购买者违反专利权 人提出合法限制性条件属于合同违约问题, 而不是侵犯专利权的问题。
2. 权利行使的限制 就是通常所说的专利权的外部限制。这些被反 垄断法所限制的滥用专利权的行为是专利权人 在技术转让中利用专利权进行垄断、限制竞争 的行为,通常是在技术许可或转让协议中附加 不公平的限制性条款,主要有:非必要搭售、强 制性一揽子许可、不允许质疑条款、单方回售 条款、指定专利技术来源或者专利产品销售渠 道、不允许竞争条款、专利产品质量或价格限 制、专利期满后的使用限制等,这些不公平的、 非必要的限制性条款也会对经济发展中的自由 竞争构成较大的威胁。
(4)实施和为实施做好必要准备
4.专利先用权的限制 4.专利先用权的限制
(1)原有范围的限制
国外及台湾地区:
《日本专利法》第79条规定,“先用权应当限制在实 施或准备实施该发明的事业目的范围内”。 《德国专利法》第12条规定:任何人在专利申请日前在 国内已经实施发明或为实施作好必要准备的,专利权对 该人没有法律效力。该人有权为满足其事业需要在自己 或他人的工厂、企业实施该发明。 台湾地区专利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先用权限于在其 原有事业内继续使用”。
专利权案例法律分析(3篇)
![专利权案例法律分析(3篇)](https://img.taocdn.com/s3/m/426b6652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b35c2fe.png)
第1篇一、引言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专利法所规定的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
专利权案例法律分析是对专利权纠纷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探讨专利权的法律保护、侵权认定、赔偿标准等问题,以期为我国专利法律制度的完善和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提供参考。
本文将以一个具体的专利权案例为切入点,进行法律分析。
二、案例背景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研发了一种新型环保材料,并申请了发明专利。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已经研发出类似的产品,并投入市场销售。
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案例争议焦点1. 专利权的有效性2. 侵权行为的认定3. 赔偿标准的确定四、案例法律分析1. 专利权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之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公告。
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本案中,甲公司的发明专利已公告并取得专利权,专利权有效。
2. 侵权行为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享有独占权。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不得实施专利。
本案中,乙公司的产品与甲公司的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构成侵权行为。
具体分析如下:(1)相同侵权:乙公司的产品与甲公司的专利产品在技术特征上完全一致,属于相同侵权。
(2)等同侵权:乙公司的产品虽然与甲公司的专利产品在技术特征上略有不同,但该不同对产品的功能、效果、技术领域等无实质性影响,属于等同侵权。
3. 赔偿标准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权人应当赔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所受到的损失。
赔偿数额按照侵权人的获利或者专利权人的损失确定;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专利权的许可使用费确定。
本案中,由于乙公司的侵权行为给甲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赔偿标准应参照专利权的许可使用费确定。
具体计算如下:(1)甲公司专利权的许可使用费:根据市场调查,甲公司专利权的许可使用费为每年100万元。
专利权许可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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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许可合同模板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专利权许可合同模板甲方(许可方):【甲方名称】乙方(被许可方):【乙方名称】鉴于甲方是【专利号】专利(以下简称“专利”)的合法拥有者,并拥有对该专利实施许可的权利;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专利许可,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许可费用;双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专利许可内容1.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利权(以下简称“专利”)许可给乙方使用。
1.2 乙方取得上述专利的独占许可权,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该专利产品。
1.3 甲方不得在合同有效期内向任何第三方授予与本合同相同的或类似的专利许可。
第二条 许可费用2.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许可使用费总额为【人民币金额】。
2.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足额支付许可使用费。
第三条 合同的有效期3.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3.2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双方同意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合同,需书面协议。
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2 若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许可使用费,甲方有权暂停本合同的履行,直至乙方支付完毕。
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对于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5.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约定6.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以附件形式附本合同。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许可方):【甲方名称】乙方(被许可方):【乙方名称】签订日期:【签订日期】请根据您实际情况修改上述合同内容,以确保其符合您的需求。
专利授权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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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授权书——模板专利授权书编号:(填写专利申请的序号)申请人(或委托人):(填写申请人(或委托人)名称)受权人:(填写受权人名称)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兹授权受权人就下列专利申请所列明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专利申请。
一、专利授权内容1.授权申请号:(填写专利申请的号码)2.专利名称:(填写专利申请的名称)3.专利权人:(填写专利权人名称)4.权利要求书:(填写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5.说明书:(填写专利申请的说明书)二、授权期限授权期限自专利授权日起20年,即(填写专利授权日期)至(填写专利授权日期+20年)止。
三、其他条款1.本专利授权为独占性授权,授权人不得向第三方就该专利提供任何许可或将该专利转让给第三方。
2.如受权人发现第三方在国内或国际上侵犯本专利的权利,授权人应协助受权人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予以制止。
3.如本专利授权条款所述的受权人有多个,则各方应依据相关协议约定各自享有的权益。
4.本专利授权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双方出现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则提交申请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裁决。
附件:1. 专利授权申请书2. 专利审查意见书3. 专利权转移证明文件4.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专利授权:指专利权人投诉证明其所持有的专利是受法律保护的,授权受权人就其专利所提出的权益要求作出专利申请。
2. 专利权:对保护专利权人利益的法律权利。
3. 专利权人:具有专利权的人。
4. 侵权:侵害他人专利权的行为。
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申请人未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专利申请程序,影响授权流程。
解决办法:申请人应仔细阅读《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专利申请程序,避免发生授权流程受阻的情况。
2. 受权人发现第三方有侵权行为,但难以及时制止和维权。
解决办法:受权人需要及时采取法律行动,如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行政诉讼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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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构成外观设计的是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 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
3、是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4、必须富有美感。
二、外观设计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1、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外表的设计,不涉 及产品本身的技术性能;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既涉 及产品的外形和外部结构,也涉及产品的内部构造。
二、专利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一)专利制度的起源 专利制度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 (二)专利制度的发展 英国专利制度的产生标志着现代专利制度步入发展阶 段。
第三节 我国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一、我国专利制度的产生和形成 二、新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 三、1992年对《专利法》的修改 (一)1992年《专利法》修改的背景 (二)1992年《专利法》修改的内容 四、2000年对《专利法》的修改 (一)2000年《专利法》修改的背景 (二)2000年《专利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答案:D
甲乙两单位商定,周某到乙单位承担在甲单 位未完成的研究任务,所以认定为两个单位的协作 完成的发明创造。
第四章 专利授权条件
第一节 新 颖 性
一、新颖性的概念 新颖性(novelty)是指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之前是 现有技术中所没有的、未被公知公用的。
二、判断新颖性的标准 (一)公开标准——不限主体 1、书面公开:出版物公开发行出版 2、使用公开:公开场所使用并使公众由此了解该 技术的实质内容 3、其他方式的公开:口头公开(演讲、报告等)
(二)时间标准 1、以完成发明的时间为标准:美国、加拿大 2、以申请的具体时刻为标准:日本 3、以申请专利的日期为标准:我国
即申请日标准,不包括申请日在内 (申请日公开,不构成对新颖性的影响)
(三)地域标准 1、绝对新颖性标准(absolute novelty),是指在专利 审查中,专利主管部门可以引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出版物或 实际活动去否定一项发明的新颖性,即要求发明创造不构成 全世界范围内的“现有技术”,没有以任何方式在世界范围 内公开过。 2、相对新颖性标准(relative novelty),是指在专利 审查中,专利主管部门只引用一国之内的出版物或实际活动 来判断一项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即要求发明创造没有在该 国相对时间内被公开过。 3、混合新颖性标准,是指兼顾绝对与相对新颖性的标 准,即在出版物方面以世界范围内的出版物上是否公开为标 准,而在实际活动方面则在一国范围内分析是否公开使用过 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未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
未在国内外公开使用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没有他人提出过同样的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后公 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外观设计:与申请日前
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或在国内外公开使用的 外观设计有明显区别,且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权利相 冲突。
第二节 创 造 性
一、创造性的概念 二、判断创造性的标准 1、判断创造性应参照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 2、判断创造性的人应为发明创造所属技术领域 的普通技术人员。 3、判断创造性的客观标准,发明应以“突出的 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实用新型应以“实质性特 点和进步”为标准。
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权属于完成或共同完成 的单位或个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单位 或个人,但委托人可免费使用。
第四节 外国人
一、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 国民待遇:在申请取得专利权是享有与中国单位 和个人完全相同的待遇,没有任何条件限制。 二、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 1、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 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 ; 2、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此外,权利行使须全体共有人同意
第三节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工作单位
一、职务发明创造 (一)职务发明的概念 职务发明创造,又称雇员发明,是指发明创造人执行本 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 的发明创造。 (二)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 1、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属于发明人、设计人所在 单位。但是发明人、设计人享有署名权、获得精神奖励权 、物质奖励权(专利取得后奖励、专利实施后报酬)。 2、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 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节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概念和特征 发明人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完成人,即对产品 、方法或者其改进提出新技术方案的人。
设计人是指外观设计的完成人。
特征:
1、是自然人且不受行为能力的限制
2、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 的人
3、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发明 人或者设计人
三、我国《专利法》对不同专利的实用性要求 专利和实用新型:
可实施、可再现、有益性 外观设计:
美感+可实施、可再现、有益性
第五章 专利权取得
第一节 专 利 申 请
一、专利申请的原则 专利申请的原则,是指专利申请人及专利管理机 关在专利申请阶段应该共同遵守的准则。
(一)书面申请原则 (二)单一性原则 (三)优先权原则 (四)国际申请原则 专利的国际申请也称为“PCT申请”,是指依据 《专利合作条约》(即PCT条约)提出的专利申请。
第四节 专利制度的作用
一、保护和鼓励发明创造 二、促进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 三、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 四、促进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
第二编 著作权法律制度
第二章 专利权客体
第一节 发 明
一、发明的概念和特征 (一)发明的概念 一般意义上的发明,是指通过智力劳动创造或设计 出了前所未有的东西。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 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二)发明的特征 1、发明是一种技术方案。 2、发明是一种具体的技术方案。
3、发明必须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 4、发明必须是一种符合法律要求的技术方案。 二、发明的种类 (一)产品发明 (二)方法发明 (三)改进发明
第二节 实 用 新 型
一、实用新型的概念和特征 (一) 实用新型的概念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 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二) 实用新型的特征 1、必须是一种具有形状或者构造的产品。 2、必须具有应用性技术特征,即具有实用价值, 可以实施,并可以工业方法再现。 3、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即属于一种新的技术 方案,它与现有技术方案相比具有创造性,但对实用新 型的创造性要求低于发明专利。
三、我国《专利法》对不同专利的创造性要求 专利: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与显著进步 实用新型:实质性特点与进步 外观设计:明显区别(独创性要求)
第三节 实 用 性
一、实用性的概念 实用性(practical utility)又称工业实用性或产 业实用性,是发明创造获得专利必须具备的实质条件 之一。
二、判断实用性的标准 (一)可实施性 (二)可再现性 (三)有益性 三、我国《专利法》对不同专利的实用性要求
二、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
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 个人合作研究、设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权属于完成或共同完 成的单位或个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单 位或个人。
三、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
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 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 发明创造。
第二编 著作权法律制度
第三章 专利权主体
第一节 专利权主体概述
一、专利权主体的概念 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 担与此相应义务的人。
二、专利权主体与专利申请权主体 联系与区别
三、确定相同发明创造专利权主体的原则 1、先发明原则。 2、先申请原则。 四、专利权的继受主体 专利权的继受主体是指通过转让、继承或者赠与方 式依法获得专利权的人。
第四节 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一、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一)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 (二)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 (三)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二、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针对人或者动物的诊断、治疗和外科手术方法 三、暂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一)动物和植物新品种 (二)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三)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作出的 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2、外观设计的目的是利用美学原理达到美感效果 ,而不重视技术效果;实用新型作为一种技术方案,旨 在实现一定的技术效果。
3、外观设计把产品作为载体仅对其外表进行独特 设计;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方案与产品本身融为一体,体 现于产品本身。
4、外观设计产品既可以是立体的,也可以是平面 的;实用新型产品必须以固定的立体形态存在。
(三)职务发明创造的分类: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本职工作;履行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外的任务; 退休、退职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 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
2、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 明创造:利用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 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按事先约定支付了使用费的 除外)。
第二编 著作权法律制度
主要内容:
第一章 专利权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章 专利权客体 第三章 专利权主体 第四章 专利授权条件 第五章 专利权取得 第六章 专利权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七章 专利权内容 第八章 专利实施许可与专利权转让 第九章 专利权限制 第十章 专利管理与专利代理 第十一章 专利权法律保护
二、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 1、两者的专利性要求不同。 2、两者的保护范围不同。 3、两者的申请审批程序不同。 4、两者的保护期限不同。
第三节 外 观 设 计
一、外观设计的概念和特征 外观设计: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 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 的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