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声乐在新时期的发展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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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声乐在新时期的发展探究【摘要】新时期我国民族声乐发展存在着不少认识误区,本文在对这些认识误区进行解读的基础上对新时期我国民族声乐的发展进行了探讨,重点对“混声唱法”的保护与传播、发扬创新精神及保护民族音乐多样性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民族声乐;新时期;发展

一、对新时期民族声乐发展认识误区的解读

第一,将国外的声乐技术作为我国民族声乐的基础

众所周知,我国民族声乐历史悠久,然而我国开始正式的音乐教育还是在新文化运动以后了,我国的音乐教育直到那时才得到了初步的确立,刚刚发展的音乐教育在各个方面处于萌芽阶段以至于非常不成熟。与我国不同的是,西方的音乐教育起步较早,早在十五、十六世纪时就有了较为正规的例如配器、声学、复调及曲式学等音乐教育的系统理论。我国音乐教育从发展之初就没有形成自己的音乐理论体系,大多数音乐理论都是模仿、借鉴甚至照搬西方已有的理论,像来源于西方传统和声的调试和声就是如此,原来在我国音乐体系中只有支声复调而没有对位和赋格,更不用说系统的音乐理论体系了,在我国近现代的音乐创作过程中西方大小调式仍是调式时使用的主要方式。

随着科技和时代的不断进步,国外出现的各种音乐思想浪潮给我国的民族声乐发展带来一些融合与动力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产

生了诸多的文化失衡现象。现在的人们一直不断地渴望追求新鲜事物,而我国传统的民间音乐或者戏曲却遭受到了冷落,传统的艺术文化被抛弃在一变。最为明显的是民族声乐专业发生技术的教学开始使用意大利美声的方式,民族唱法则不重视地方与民族特色而转将普通话作为基础。九十年代以后我国音乐教育的主流已经如此,当时的专业声乐教育中非常缺乏向戏曲与民间歌曲学习的意识,传统民间歌曲和创作歌曲的数量相差太远,这样以来我国的传统音乐与戏曲独特唱法的魅力遭到了埋没,长此以往这种错误的意识已经对我国的民族声乐发展产生了严重阻碍作用,这个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第二,民族声乐必须建立在对传统的继承之上

我国的民族声乐的教育人士一直以来对我国目前的民族声乐收到的西方化及边缘化忧心忡忡,他们认为,我国民族声乐的发展已经到了被异化的危险境地。他们对各种西方及其他外来的音乐报着敌对的态度,拒绝接受一切非民族的音乐因素。

那些捍卫传统民族音乐的人们认为西方音乐理论不断对我国传统音乐冲击的今天,我国的传统音乐走上了一条错误的道路,在他们看来带有其他任何的非本土音乐都是不是真正的民族音乐,只有完全本土化的音乐才能称之为民族音乐,这种观念的产生于我国几千年以来思想及精神上受到的各种束缚,民族音乐在狭隘的地域观念及极端民族主义的声浪中停滞不前。虽然有不少的人士已经意识

到这样的问题且一直在努力改变,但是最终都因传统观念太顽固而失败。

二、对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发扬与传承的探讨

第一,我国“混声唱法”的保护与传播

在清朝末年出现了一种京剧唱法“云遮月”,这种唱法与“混声唱法”的内在意义相同,名家谭鑫培这种“云遮月”唱法的代表人物。一般常用“明”和“暗”来代表声音的真声与假声,在“云遮月”唱法中的“云”和“月”对应的就是“明”与“暗”,中国的“混声唱法”讲求的就是一种明中有暗,暗中有名的境界。这种能够展现人体机能的唱法运用到口咽腔、头声区以及脑声区,在歌唱时将这三区充分融合贯通以达到音色一致且拓展了音域。因为“混声唱法”这一名称来源于西方音乐界,所以我国声乐界的许多同仁便认为这是美声唱法即西方音乐理论成果,这种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观念,事实上,无论在美声唱法还是民族唱法中都存在“混声唱法”。在原先中国的传统民族唱法中通常使用的是纯假声及真声的演唱

方式,“混声唱法”是在随后经过长期的演变发展与实践探索而出现的。我国传统民族声乐在不断的传承与发展中形成了这种唱法并且在许多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所以我们后人对这种特殊的民族声乐技艺不断地进行总结与提炼是非常有必要的。其实我国传统声乐在长时间发展中形成的独具特色的“混声唱法“的时间与西方国家相差无几。我们使用”混声唱法“这一名称只是方便大家更理解这

种唱法,而且我国的“混声唱法”里面有着与西方不同的独特之处,这种唱法应该受到我们大力的保护与发扬。

第二、发扬创新精神弘扬民族声乐

拥有创新精神是一个民族不断发展进步的灵魂,我们民族想要立于世界音乐之林就需要具有创新精神。我国的民族声乐虽然在近些年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然而,因为国外流行音乐的传播与影响,外来音乐的个性化每年都在减少,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我国民族声乐对传统声乐的继承与发展。创新精神从本质上来说,首当其冲的第一点是要有继承、有吸收、有选择,只有这样才能创造出新的形式来。除此之外,我国当前已经有少部分地区已经开始突破传统的观念,对不同风格的声乐引入到教学中去,把我国的民族声乐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台阶。在民族声乐中,创新精神主要体现在既要让各民族的风格都要原汁原味的进行保留,又要提升这个时代的高度。所以,我国的民族音乐人士需要尽早就要意识到这些,在已有的民族声乐中,进行新的创新,新的发掘和突破,把我国的民族声乐不断发扬光大,从而散发着独特而悠久的魅力。

第三,民族声乐的多元性应受到大力保护与发扬

我国民族声乐想要得到更好的传播并最终屹立与世界音乐之林,我们必须首先从意识上重视我国民族声乐的价值性与艺术性,应从研究传统的角度继承与发展我国民族声乐中例如表演、服装、神韵、色彩风格等多元的艺术特征,并对这些丰富的文化遗产进行

更好地保护。不少人说现今随着各种商业的加入并伴随着多种民族文化的大融合,真正纯正、原始的民族音乐机会不存在了。事实上,世界音乐的融合与交流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而且这种趋势是必然的,也是音乐发展的需要,我们应该积极地去适应这种趋势而非盲目的排斥。我们眼前的首要问题是在音乐世界中大融合的基础上民族的音乐到底怎样发展自己的道路,我们认为面对这样的形式,我们应该辩证的去判断,不能全盘否定也不能全盘接受,正所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只有批判的吸收才能为我所用。在判断什么是“精华”什么是“糟粕”是没有所谓统一的判断标准,要是要适合本民族的,可以为我所用的就可以称之为“精华”,不适用与本民族音乐的便是“糟粕”。有句话说的好,“民族的便是世界的”,我们只有将我国传统民族声乐与世界音乐相结合,要协调发展的同时讲求求同存异,只要这样才能真正让我国民族音乐屹立与世界音乐之林。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已经了解中国民族声乐在新时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传承与发展我国民族声乐,我们认为只有在对民族音乐有着正确认识的基础上加大对传统唱法的保护与传承并不断发扬

创新精神,同时关注音乐的多元性,这样才能够有利于我国传统民族声乐的保护与发展,才能真正让我国民族音乐屹立与世界音乐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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