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荣誉评选表彰实施办法
少先队红领巾奖章实施方案
少先队红领巾奖章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激励和表彰少先队员的优秀表现,提高少先队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我们制定了少先队红领巾奖章实施方案。
一、奖章设置。
少先队红领巾奖章分为三个等级,金奖章、银奖章和铜奖章。
金奖章颁发给在少先队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为集体荣誉作出显著贡献的少先队员;银奖章颁发给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少先队员;铜奖章颁发给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表现优秀的少先队员。
二、评选标准。
1. 金奖章评选标准:(1)在少先队组织工作中,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2)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为集体荣誉作出显著贡献;(3)品行端正,乐于助人,为他人排忧解难,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2. 银奖章评选标准:(1)在学习方面成绩优秀,积极参与各项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2)在社会实践中,表现积极,为社会做出贡献;(3)在日常生活中,能够独立自理,乐于助人,乐观向上。
3. 铜奖章评选标准:(1)在日常学习中,成绩优秀,课堂纪律好,乐于助人,乐观向上;(2)在集体活动中,积极参与,团结同学,为集体荣誉作出贡献;(3)在社会实践中,表现积极,为社会做出贡献。
三、评选流程。
1. 提名推荐,由少先队辅导员提名推荐,提出候选人名单。
2. 部门评审,少先队委员会成立评审小组,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3. 颁发奖章,在少先队集体活动中,由少先队领导亲自颁发奖章,并宣读获奖理由。
四、奖励措施。
1. 获得金奖章的少先队员将被授予“优秀少先队员”荣誉称号,并获得奖状一张。
2. 获得银奖章的少先队员将被授予“优秀少先队员”荣誉称号,并获得奖状一张。
3. 获得铜奖章的少先队员将被授予“优秀少先队员”荣誉称号,并获得奖状一张。
五、实施效果。
通过少先队红领巾奖章实施方案的实施,可以更好地激励少先队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他们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同时,也能够树立优秀少先队员的榜样形象,促进全体少先队员的共同进步,营造出更加和谐、积极向上的少先队氛围。
少先队一星章颁奖实施方案
少先队一星章颁奖实施方案少先队一星章是对少先队员在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肯定和表彰。
为了有效地组织和实施少先队一星章的颁奖工作,制定以下方案:一、组织机构1. 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学生处负责人、班主任、队辅导员等组成,负责领导和协调一星章颁奖工作。
2. 颁奖小组:由班主任、队辅导员和志愿者组成,负责收集个人申请材料、评选优秀少先队员和组织颁奖典礼等具体工作。
二、宣传工作1. 开展宣传活动:在学校的班级、校园广播、校报等媒体上发布一星章颁奖活动的通知,介绍一星章的评选标准、颁奖程序和评选流程,激发少先队员的参与热情。
2. 发放申请材料:将一星章申请表和评选指南发放给全体少先队员,并告知申请截止时间和提交方式。
三、评选流程1. 个人申请:少先队员根据一星章的评选标准填写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学习成绩单、社会实践报告、志愿活动证明等。
2. 班级初评:班主任和队辅导员根据申请材料对少先队员进行初步评选,并记录评选结果。
3. 颁奖小组评选:颁奖小组根据少先队员的申请材料和班级初评结果进行综合评选,选出优秀的一星章候选人。
4. 审议和公示:颁奖小组将评选结果公示在班级公告栏上,并接受少先队员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5. 最终评选:颁奖小组根据公示期间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最终评选,确定获得一星章的少先队员名单。
四、颁奖典礼1. 时间地点:在学校的表彰大会或校园活动中心举行,可以结合主题班会或少先队日活动进行。
2. 典礼流程:校领导致辞、颁奖小组成员介绍获奖少先队员、领奖和合影留念。
3. 注意事项:在典礼上要注重仪式感,通过庄重的仪式表达对获奖少先队员的肯定和鼓励。
五、奖励措施1. 颁发证书:为获得一星章的少先队员颁发荣誉证书,加盖学校公章,记录少先队员的姓名、学号和获奖时间。
2. 团队表彰:班级可以为获奖的少先队员举行班级表彰会,进行成绩宣读和表彰仪式,激励其他队员向获奖队员学习。
3. 宣传报道:通过校园媒体、学校网站等渠道对一星章获奖队员进行宣传报道,展示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学习成果。
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方案(3篇)
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方案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方案,予以公布,望各班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促进少先队员自觉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日常行为习惯,激励他们树立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逐步形成校风好、班风正、学风浓的校园文化氛围。
一、评选范围、拟授荣誉:2-----___年级少先队员;拟授予“优秀少先队员”荣誉称号二、优秀少先队员条件评选条件:1、安全卫生。
珍爱生命,注意安全,无安全事故发生,对不遵守学校安全规定而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
讲究个人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教室、校园等公共场所的整洁,不随便吐痰,不乱扔垃圾;保护环境,爱护花草树木。
2、品德方面。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方面。
学习态度端正,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技能,学习成绩良好,无旷课现象。
4、班级活动。
在班级自主管理中,首先以身作则,遵守班规校纪,并且能坚持自主管理,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为班级的良好发展做出了贡献;积极参加班级或少先队的活动,勇于实践,敢于创新;能积极配合班主任、班委做好班级工作。
5、文体方面。
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
6、穿着仪表。
衣着整齐得体,符合小学生的打扮;仪表端庄。
7、社会表现。
能自觉维护少先队员荣誉,抵制社会不良现象。
不进网吧、游戏厅等场所。
在校内外主动做好事。
8、特殊条件。
在各级各类比赛(艺术、体育等)、展示(演出)等活动中有优秀成绩或突出表现,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作出积极表现的少先队员。
四、评选过程1、评选采用班级公开投票或民主推荐的方法,鼓励个人自荐。
每班各报___人。
2、当选___将在校园内公示。
如无异议由学校为“优秀少先队员”颁发奖状和奖品。
五、补充规定。
对获得“优秀少先队员”的学生,在以后的学习中因出现以下情况取消其荣誉称号。
2024实验小学红领巾争章评选细则
2024实验小学红领巾争章评选细则(最新版)目录2024实验小学红领巾争章评选细则.......................... (最新版)..............................................一、评选目的 (2)二、评选原则 (2)三、评选标准 (2)1、道德品质章: (2)2、学习进步章: (2)3、体育健康章: (3)4、艺术才能章: (3)5、环保卫士章: (3)6、科技创新章: (4)四、评选流程 (4)5.最终评定:根据公示反馈,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五、奖励办法 (4)六、注意事项 (5)一、评选目的本评选细则旨在确保红领巾争章活动的公正性、透明性和激励性,通过明确的评价标准和流程,鼓励少先队员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展现良好的品质和能力。
二、评选原则1.公平性:确保每位少先队员都有平等的参与和评价机会。
2.客观性:评选过程和结果应基于客观事实和具体表现。
3.激励性:评选结果应能激励少先队员继续努力,追求卓越。
三、评选标准1、道德品质章: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如帮助老人、清洁环境等。
在日常生活中展现出良好的道德行为,如诚实守信、尊老爱幼。
在团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传播正能量。
2、学习进步章:学习成绩有显著提升,或在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6、科技创新章:/ 本页文本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内容本页文本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内容本页文本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内容本页文本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内容本页文本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内容本页文本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内容本页文本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内容本页文本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内容本页文本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内容本页文本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内容本页文本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内容本页文本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内容本页文本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内容2.在队会或学校活动中对获奖队员进行表彰。
少先中队、少先队辅导员表彰激励制度
小学优秀少先中队、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表彰鼓励制度一、优秀中队,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根本要求:1、辅导员老师热爱教育事业,在工作中充满事业心、责任感。
2、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关心学生,做好思想工作,成为学生的朋友,引导听党的话,做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3、中队学生爱集体,有为集体争荣誉的精神,中队有集体与学生个人整合一致的奋斗目标,中队干部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能开展生动活泼的中队活动,定期召开中队主题队会,少先队员素质不断提高。
5、班级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强,各科成绩明显提高。
6、班级综合考评成绩突出,列居年级组前茅。
二、评选方法:1、优秀少先中队、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每学期以年级组为单位评选一次。
2、由学校德育处依据评选条件,班级考评成绩,经校务会议讨论通过,授予“优秀少先队中队〞称号,辅导员老师可被评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三、表彰方法由学校统一公布名单〔学校宣传栏、网站〕,并在期末表彰大会上发给奖状、奖品。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
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财务部签订如下平安生产目标:合,根据我公司2021年度平安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一、目标值: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平安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平安生产费用,保障平安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平安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平安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1、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平安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平安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平安职责,确保平安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平安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平安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平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少先队优秀集体、优秀队长、优秀队员、好苗苗评选方案
少先队优秀集体、优秀队长、优秀队员、好苗苗评选方案各中队辅导员、队员们:评选表彰优秀少先队员、队长、队集体是学校和少先队组织一项重要的教育制度。
通过评选先进、树立榜样,以激励广大少先队员、队集体奋发向上、全面发展。
现根据团市委、市少工委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就我校评选表彰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评选对象小学一年级至六年级的儿童团员、队员、队长、队集体。
二、评选名称实验小学好苗苗、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实验小学优秀少先队集体(包括快乐中队和优秀小队)。
三、评选表彰条件(一)好苗苗、优秀队员条件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为队旗增辉体验活动中成绩突出。
2、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少先队组织交给的任务,为少先队的建设出力献策。
3、在勤奋学习、尊师守纪、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热心服务、艰苦朴素、诚实勇敢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少先队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意志坚强、不怕挫折、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5、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中队、学校增光添彩。
(二)优秀队长条件在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1、热情主动为集体服务、善于动脑,能创造性地开展少先队工作,在带领少先队员开展各项主题活动中表现突出。
2、有民主、团结的作风,以身作则,是非分明,做少先队员的表率。
3、具有自主自动的工作能力。
4、热爱儿童团、少先队工作,是带领弟妹共同进步的第二辅导员。
(三)优秀队集体条件1、组织好:少先队的基本知识教育普及、推广,有具体、形象的共同目标和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有健康的集体舆论和自觉的纪律,有团结友爱的伙伴关系。
2、工作好:中、小队有自主自理的自动能力,中队辅导员在与不在一个样,少先队干部在集体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中队辅导员认真负责,民主辅导。
3、活动好:有经常、快乐的中小队活动,小队作用发挥好。
在大队活动和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在各级各类评比中获得奖励。
小学“十佳”少先队员、少先队组织评选办法模版(2篇)
小学“十佳”少先队员、少先队组织评选办法模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推进,小学少先队工作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为了表彰和激励优秀的少先队员和少先队组织,我校决定开展“十佳”少先队员、少先队组织评选活动,并制定评选办法模板。
二、评选目的1. 鼓励少先队员努力学习,积极参与学校和社区的活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2. 表彰优秀的少先队员和少先队组织,激励他们为少先队事业做出更大贡献;3. 加强和改善少先队工作,提高少先队事业的质量与水平;4. 形成学校少先队工作的品牌效应,树立学生和家长的榜样。
三、评选对象1. “十佳”小学少先队员:学校全体小学少先队员均可参与评选;2. “十佳”小学少先队组织:学校各年级少先队组织均可参与评选。
四、评选标准1. 少先队员评选标准:(1)爱国主义:具有深厚的爱国情感,关心国家大事,热爱中华民族文化传统;(2)团结友爱:与同学和睦相处,乐于助人,具有团队合作意识;(3)学习优异:学业成绩优秀,注重知识的学习和掌握,积极参与课外拓展活动;(4)道德品质: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学校纪律,诚实守信,品德端正;(5)文体特长:具备一项或多项优秀的文艺、体育特长,积极参与校内外比赛和演出活动。
2. 少先队组织评选标准:(1)组织管理:组织纪律执行力强,工作安排合理有效,组织活动积极主动;(2)学风建设: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方法,推进学风良好发展;(3)社会实践: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高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4)风险防控:具备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五、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1)教师提名:每位教师可提名一位优秀少先队员和一支优秀少先队组织;(2)班内讨论:班主任组织班级讨论,提名本班级的优秀少先队员和少先队组织,并填写提名表。
2. 初选阶段:(1)初评小组成立:学校将组建初评小组,由学校领导、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等组成;(2)初评工作:初评小组根据提名表和评选标准进行评议,初选出不超过20名优秀少先队员和不超过5个优秀少先队组织。
少先队表彰奖励制度
少先队表彰奖励制度少先队表彰奖励制度少先队工作制度少先队工作制度是全体队员共同遵守的准则和做好队工作的保证。
常见的几种制度有:1.队干部选举制度。
队章规定每半年至一年改选一次队委会和队长。
这是发扬民-主精神,进行当家做主教育的一种制度。
改选一般在学年或学期初进行。
2.队干部轮换制度。
每个队干部有一定的任职期,期满无特殊情况不再连任。
这种制度能够使更多的少先队员有机会参加队的组织管理,得到锻炼。
3.队干部例会制度。
一般每周或隔周进行一次。
主要内容是汇报、研究和布置工作。
大(中)队例会可由委员轮流组织,并负责向辅导员汇报。
4.队干部培训制度。
培训少先队干部,使他们熟悉和掌握自己的工作职责、方法和技能技巧,这是提高少先队工作水平的必要手段。
培训的方法有举办队长学校、听课、实际操作、现场观摩等。
5.队前教育制度。
新队员入队前要对他们进行队前教育。
如学习队章、学唱队歌、学习敬队礼及呼号、系红领巾、为人民做一件好事。
入队时要举行隆重的入队仪式。
6.表扬奖励制度。
少先队组织应当经常在广播、队报、光荣簿上表扬好人好事,在“六一”儿童节、10月13日建队纪念日,集中表扬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集体。
7.活动制度。
小学少先队的活动一般要求大队活动每学期举行一次至二次;中队活动每月一次;小队活动每周一次。
每次活动的时间不宜过长,内容不要繁杂,要注意年龄特点。
8.小队生活会制度。
是队员交流思想、增进友谊的好形式。
生活会可以在队活动时间或课余时间进行。
9.离队制度。
队章规定年满14周岁的队员在组织上要离开少先队。
超龄队员的离队,由大队举行离队仪式,办理离队手续。
10.阵地教育制度。
阵地是少先队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利用阵地(小家务)对队员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和工作,让他们在管理中学会必要本领。
这些固定的、不可缺少的活动阵地会使队员们实实在在地感到少先队组织的存在,丰富少先队的活动内容,满足队员的各种兴趣、要求,培养他们的组织观念及对组织的责任感。
小学少先队奖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小学少先队组织建设,培养少先队员的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少先队章程》和《小学少先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罚原则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罚分明,树立正确的导向。
2. 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3. 坚持集体荣誉与个人品德相结合的原则,注重集体荣誉的培养和个人品德的提升。
4. 坚持预防为主,惩前毖后的原则,防止不良行为的滋生。
三、奖励制度1. 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标准为: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团结友爱、乐于助人。
评选时间为每学期末。
2. 优秀少先队干部:评选标准为:工作认真负责、组织能力强、团结同学、乐于奉献。
评选时间为每学期末。
3. 优秀少先队活动:评选标准为: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组织有序、参与度高。
评选时间为每学期末。
4. 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标准为:团结友爱、积极向上、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
评选时间为每学期末。
5. 表彰先进:对在少先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包括颁发荣誉证书、奖状等。
四、惩罚制度1. 警告:对违反纪律、影响恶劣的行为给予警告,并要求其写出检讨书。
2. 记过:对违反纪律、情节较重的行为给予记过,并要求其在班会上公开检讨。
3. 留校察看:对违反纪律、情节严重的行为给予留校察看,并要求其在班会上公开检讨。
4. 退队:对严重违反纪律、道德败坏、影响恶劣的行为,经少先队组织讨论,给予退队处理。
五、奖罚程序1. 评选、表彰程序:由各中队辅导员提名,经少先队大队部审核,报学校领导批准后,进行表彰。
2. 惩罚程序:由各中队辅导员提出处理意见,经少先队大队部审核,报学校领导批准后,进行惩罚。
六、奖罚结果反馈1. 表彰结果:由少先队大队部公布表彰名单,并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宣传。
2. 惩罚结果:由各中队辅导员向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反馈,并在班会上进行公示。
七、奖罚监督1. 学校成立少先队奖罚监督小组,负责对奖罚工作进行监督。
班级红领巾奖章实施方案
班级红领巾奖章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激发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提高班级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决定在班级内设立红领巾奖章,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奖章设置。
1. 红领巾奖章分为一、二、三等奖,分别对应不同的荣誉级别和奖励幅度。
2. 一等奖,每学期评选一次,奖励班级内表现突出的学生,奖励形式为荣誉证书和奖金。
3. 二等奖,每月评选一次,奖励班级内表现优秀的学生,奖励形式为荣誉证书和奖励物品。
4. 三等奖,每周评选一次,奖励班级内表现良好的学生,奖励形式为口头表扬和奖励物品。
二、评选标准。
1. 一等奖,在学习成绩、班级管理、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对班级有重大贡献者。
2. 二等奖,在学习成绩、班级管理、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秀,对班级有积极贡献者。
3. 三等奖,在学习成绩、班级管理、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良好,为班级发展做出努力者。
三、评选流程。
1. 提名阶段,班主任和学生代表提名候选人,提名人需写明提名理由和事迹。
2. 投票阶段,全班学生进行投票,选出当次评选的获奖者。
3. 颁奖仪式,在班级团日活动或者班会上进行颁奖,公开表彰获奖学生。
四、奖励管理。
1. 奖励物品由班级经费统一购买,奖金由班级经费支付。
2. 荣誉证书由班主任和班委会成员签字盖章,作为获奖学生的荣誉证明。
3. 获奖学生需在班级内积极宣传,激励其他同学向获奖者学习。
五、实施效果。
1. 通过红领巾奖章的实施,可以有效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班级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2. 评选过程公开、公平,能够激发全体学生的参与热情,增强班级的民主意识和团队意识。
3. 奖励形式多样化,能够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提高奖励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六、总结。
班级红领巾奖章的设立,是为了更好地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班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希望全体师生积极配合,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班级氛围,为班级的发展贡献力量。
小学“十佳”少先队员、少先队组织评选办法
小学“十佳”少先队员、少先队组织评选办法为了表彰和激励优秀的少先队员和少先队组织,我校特制定了评选办法如下:一、评选对象:小学所有的少先队员和少先队组织。
二、评选标准:1. 个人表现标准:(1) 忠诚爱国,关心小伙伴,具有良好的集体观念;(2) 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积极参与集体生活,具备良好的纪律和责任心;(3) 学业进步明显,帮助他人、乐于助人;(4) 具备良好的礼仪和道德修养;(5) 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
2. 组织表现标准:(1) 积极策划和组织各类活动,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2)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组织开展有意义的主题活动;(3) 加强队员的思想教育和品德培养;(4) 组织活动的参与度和口碑好。
三、评选程序:1. 初选:(1) 由各班级少先队辅导员和同学们提名候选人;(2) 校少年团组织委员会成员组成初选委员会,评审提名候选人,确定初步候选名单。
2. 终选:(1) 经初选委员会评审和同学们投票,确定“十佳”少先队员候选人;(2) 校少年团组织委员会成员组成终选委员会,评审“十佳”少先队员候选人,最终确定“十佳”少先队员名单;(3) 根据组织表现标准,校少年团组织委员会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班级少先队组织。
四、奖励措施:1. “十佳”少先队员:(1)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并获得校级奖励;(2) 参加学校或地区组织的相关活动,并作为优秀代表受表彰。
2. 优秀少先队组织:(1)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并获得校级奖励;(2) 参加学校或地区组织的相关活动,并作为优秀代表受表彰。
以上就是小学“十佳”少先队员和少先队组织评选办法的具体内容,旨在鼓励和激励少先队员们更好地发展自己,同时也为少先队组织提供示范和榜样。
希望通过这样的评选活动,能够促进少先队员的全面素质成长。
2024年闵行区红领巾特色奖章争章实施方案
2024年闵行区红领巾特色奖章争章实施方案摘要:一、引言二、红领巾特色奖章的设立背景与意义三、2024年闵行区红领巾特色奖章争章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1.奖章设置与评选标准2.争章流程与时间安排3.评选方式与表彰仪式四、实施方案的推广与实施策略五、预期效果与展望六、结语正文:一、引言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积极倡导素质教育。
为了进一步激发少先队员的荣誉感、自豪感和责任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闵行区在2024年推出了红领巾特色奖章争章实施方案。
二、红领巾特色奖章的设立背景与意义红领巾奖章是少先队组织的最高荣誉,旨在表彰少先队员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
2024年闵行区红领巾特色奖章争章实施方案旨在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激励作用,推动少先队员全面发展,培养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闵行区特色的优秀少先队员。
三、2024年闵行区红领巾特色奖章争章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1.奖章设置与评选标准2024年闵行区红领巾特色奖章共设置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四个方面的奖项,分别为:“美德少年”、“智慧之星”、“运动小将”、“艺术精灵”。
各奖项的评选标准如下:(1)美德少年: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关心他人,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少先队员楷模。
(2)智慧之星: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创新精神,积极参与科技、文艺、实践活动。
(3)运动小将: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备一定的运动技能,身体素质良好。
(4)艺术精灵:具有艺术特长,积极参与文艺活动,能够为团队和学校争光。
2.争章流程与时间安排(1)宣传发动:每年年初,全区范围内进行红领巾特色奖章的宣传发动,让广大少先队员了解争章活动。
(2)自主申报:少先队员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向中队辅导员提出争章申请。
(3)选拔推荐:各中队进行初选,选拔出符合条件的少先队员参加校级评选。
(4)校级评选:各学校组织评审团,对申报队员进行现场测试和面试,选拔出符合条件的队员参加区级评选。
少先队年度表彰方案
少先队年度表彰方案前言少先队员是祖国的未来,是我们党的宝贵财富。
为了激励少先队员不断进步,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成长氛围,本团委特制定此少先队年度表彰方案,以表彰少先队员在各方面的优秀表现,同时也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激励更多的少先队员努力奋斗。
表彰对象本方案表彰对象为全校范围内所有少先队员。
表彰条件根据少先队组织的特点和队员的年龄特点,本方案从以下方面作为表彰条件:组织管理1.工作积极主动,乐于服务,能为队伍做出积极的组织贡献的少先队干部;2.积极向上,勇于担当,认真负责,能够有效地开展本职工作的导员;3.注重学习、善于创新,有涵养、有眼光,有一定社交能力, 建设“好少年”,发展各项特长的青少年中心指导教师。
学习成绩1.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取得优良成绩,有进步的少先队员;2.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总分在班级前20%及以上,科目成绩无不及格的少先队员;3.学习成绩优秀,连续两次年终总成绩在本班级前四名(含)以上,科目成绩无不及格的少先队员。
素质表现1.自觉锻炼身体,学习生活积极健康,品质高尚的少先队员;2.在社会实践、文艺、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得到学校、社区的表扬和肯定的少先队员;3.热爱劳动,劳动积极,无论在家或学校都能够积极参与各种劳动,得到社会认可的少先队员。
表彰方式1. 少先队组织奖奖励对象:表现优异、工作积极,为少先队组织作出积极贡献的少先队干部。
奖励方式:授予“优秀少先队组织干部”称号,并颁发证书。
2. 学习进步奖奖励对象: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有进步的少先队员。
奖励方式:按照成绩优异程度,分别授予“优秀学习进步少先队员”、“进步明显学习进步少先队员”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加分。
3. 数学、物理、化学科学成就奖奖励对象:学科成绩特别突出,科学素养比较高的少先队员。
奖励方式:授予“数学物理化学科学奖”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加分。
4. 素质拓展奖奖励对象:在文艺、体育、社会实践及劳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少先队员。
少先队入队表彰方案
少先队入队表彰方案1. 引言作为学校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少先队是培养学生积极主动、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和具有责任感的一种途径。
为了鼓励少先队员在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中做出杰出的贡献,我们校制定了少先队入队表彰方案,以激励少先队员不断进取,成为校园中的优秀榜样。
2. 表彰级别根据少先队员的表现,我们将设立三个级别的表彰,分别为优秀少先队员、先进少先队员和进步少先队员。
2.1 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员是表彰在课堂学习、学校活动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少先队员。
他们具备以下特征:•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提出有价值的观点和建议;•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按时完成作业和复习任务;•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且表现出色;•在社会实践中,能够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并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
2.2 先进少先队员先进少先队员是表彰在一定期限内取得显著进步,获得优异成绩的少先队员。
他们具备以下特征:•在一定时间内,学习成绩有明显提升或在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并在其中承担重要角色;•在社会实践中积极参与,展示出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举止。
2.3 进步少先队员进步少先队员是表彰在一定期限内取得进步,积极改正缺点和不足的少先队员。
他们具备以下特征:•在一定时间内,在学习或行为方面取得改进;•对自己的不足能够客观认识,并有意识地加以纠正;•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并有积极的态度面对困难。
3. 表彰方式根据表彰级别的不同,我们制定了相应的表彰方式。
3.1 优秀少先队员对于优秀少先队员的表彰方式如下:•发放荣誉证书:学校颁发精美的荣誉证书,以表彰少先队员在学习和活动方面的优异表现;•优先参与学校活动:优秀少先队员将优先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有机会代表学校参加相关比赛或活动。
3.2 先进少先队员对于先进少先队员的表彰方式如下:•颁发奖状或奖章:学校将颁发奖状或奖章,以表彰先进少先队员在学习和活动方面的突出成绩;•先进少先队员集体活动:学校将组织先进少先队员进行集体活动,以增强他们的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
少先队入队表彰方案
少先队入队表彰方案背景少先队是中国特有的群众性青少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组织的先进青少年团体。
在参加少先队活动中,不仅能够增长知识,发展才能,还能培养团结协作的精神和爱国主义情操。
为了激励队员们积极参与活动,提高队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制定一套完整的少先队入队表彰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目的制定少先队入队表彰方案,既是对于入队队员的一个认可和奖励,也是对于少先队活动的一个促进和推动。
具体方案根据入队队员表现的不同,我们提出以下三种表彰方式:优秀的入队队员奖获奖条件1.基本条件:获得少先队入队手册并学习,阅读和背诵《少先队队员宣誓》,有爱国、集体主义、纪律,勤劳、坚强、自主自学、注重卫生、乐于助人,具备优秀少先队员的基本素质。
2.特殊条件:参与本年度的群众性活动不少于10次(例如爱心义卖、环保公益活动等)、参与劳动不少于5次、参加特定主题知识比赛并获奖、在少先队集体中表现突出并深得队友们的赞扬和信任或者取得其他突出成绩。
奖励措施•发放证书一张,证书内容为少先队入队优秀队员表彰证书;•颁发红领巾一条,印有“优秀少先队员”字样;•将获奖姓名公示在班级、学校的荣誉墙上,供全体同学了解和参考。
进步类入队队员奖获奖条件1.基本条件:获得少先队入队手册并学习,阅读和背诵《少先队队员宣誓》,有爱国、集体主义、纪律,勤劳、坚强、自主自学、注重卫生、乐于助人,具备优秀少先队员的基本素质;2.特殊条件:参与本年度的群众性活动不少于5次(例如爱心义卖、环保公益活动等)、参与劳动不少于2次、积极参加特定主题知识比赛并获得一定成绩、在少先队集体中表现不协调,而并非个人品质问题,并且在年度末能够改正和进步、或取得其他积极进展。
奖励措施•发放证书一张,证书内容为少先队入队进步队员表彰证书;•颁发红领巾一条,印有“进步少先队员”字样;•获奖队员可被列为班级、学校的先进之一,并在相关活动中担任重要角色。
努力类入队队员奖获奖条件1.基本条件:获得少先队入队手册并学习,阅读和背诵《少先队队员宣誓》,有爱国、集体主义、纪律,勤劳、坚强、自主自学、注重卫生、乐于助人,具备优秀少先队员的基本素质;2.特殊条件:参与本年度的群众性活动不少于3次(例如爱心义卖、环保公益活动等)、参与劳动不少于1次、每学期参加少先队集体活动并积极配合组织、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比赛,虽然没有取得很大突破,但始终保持良好的态度和较高的参与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少先队荣誉评选表彰实施办法** 少先队荣誉评选表彰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团省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少先队荣誉表彰体系,树立和宣传一批新时期广东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基层少先队组织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在全省少先队组织中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评选原则(一)坚持科学、规范、均衡的原则。
根据新的历史条件下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不断完善评比表彰活动管理。
在评选机制、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表彰奖励及管理监督等方面做到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注重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均衡发展。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将评选项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管理监督公之于众,把推荐参加评选的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三)坚持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原则。
各级少先队组织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对先进典型进行组织推荐。
时建立完善自荐渠道,科学设定自荐审核标准,确保先进典型脱颖而出。
(四)坚持高标准、严把关的原则。
各级评选委员会要认真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符合要求,真正使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第三条表彰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颁发荣誉证书。
各级团委、教育部门、少工委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推广先进经验。
第二章评选项目第四条奖项设置(一)少先队员先进个人奖项包括:“十佳少先队员” 、“优秀少先队员” 。
(二)少先队工作者先进个人奖项包括:“十佳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
(三)少先队先进集体奖项包括:“少先队红旗大队” 、“少先队先进中队” 。
第五条评选范围省、市、县(含中山市、东莞市的镇)根据奖项设置面向本级开展基层少先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荣誉表彰。
县级以下结合自身实际自主开展评选表彰。
第六条奖项命名(一)少先队员先进个人奖项命名原则为第XX 届“地区名称+十佳少先队员” 、20XX 年“地区名称+优秀少先队员”。
(二)少先队辅导员先进个人奖项命名原则为第XX 届“地区名称+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和20XX 年“地区名称+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
(三)基层少先队组织先进集体命名原则为20XX 年“地区名称+ 少先队红旗大队” 、20XX 年“地区名称+少先队先进中队” 。
第七条表彰周期和规模(一)表彰周期:少先队员先进个人、少先队先进集体一般每年表彰一次;少先队辅导员一般每两年表彰一次。
(二)表彰规模:除“十佳”以外,优秀少先队员表彰人数,原则上副省级以上城市不超过500 人,地市级不超过300 人,县(区)级不超过100 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表彰人数,副省级以上城市不超过200 人,县、市级不超过100 人;少先队先进集体表彰规模结合本级集体数量和实际自行确定。
第三章参评条件第八条少先队员先进个人基本条件1.年龄在6-14 周岁的中、小学少先队员;2.热爱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有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热爱队集体,组织意识强,模范遵守队章,积极参加队的活动,集体荣誉感强;3.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善于思考,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兴趣爱好广泛,积极接触自然、了解社会;在学习、活动中成绩突出;4.乐于助人,品德优良。
有爱心、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和劳动意识,在学校、家庭、社会日常表现好;努力锻炼强健体魄,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5.努力争当“四好少年” ,并在各类读书阅读活动、科技竞赛、体育竞赛、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或手拉手及志愿服务活动取得突出成绩,是少年儿童身边真实、可学的榜样。
第九条少先队辅导员先进个人基本条件少先队辅导员先进个人面向担任辅导员岗位两年以上的在职辅导员和校外辅导员开展。
参评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职少先队辅导员参评条件:1.政治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能够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履行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热爱少先队岗位和少先队员,责任感、使命感强;2.认真实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并取得实效,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少工委部署各项工作任务;3.具备良好的职业精神,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和较强的专业化本领,有突出的少先队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懂得儿童心理,善于沟通交流,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4.所在单位少先队工作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或曾获得本级以上团队组织、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二)校外(志愿)辅导员参评条件:1.连续从事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工作至今满 2 年(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义务兵担任志愿辅导员至少1 年以上),且工作成绩突出;2.热心少先队工作,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志愿奉献精神,在与少先队工作密切相关的某一方面(或领域)有一定专长或影响力,主动支持参与少先队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是少先队员的良师益友;3.具体担任一个(或以上)基层少先队组织的校外(志愿)辅导员,富有创新意识,深受少年儿童的喜爱,取得突出成绩。
义务从事少先队工作每年不少于100 小时,累计不少于200 小时。
第十条基层少先队组织先进集体基本条件(一)“少先队红旗大队” 1.努力探索灌输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朴素感情的有效载体和途径,取得明显成效;2.工作制度健全,少先队代表大会制度、大中队辅导员工作会议制度、队日活动、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完备,能认真、扎实落实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和全队重要部署,是当地少先队集体的表率;3.辅导员队伍配备整齐,大队、中队辅导员和校外辅导员配备率达100% ,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辅导员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素质,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高,参加县级以上少工委组织的少先队工作培训超过50%, 辅导员的招募、聘用、培训已形成制度;4.组织建设有活力、有创新,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强,队员的归属感、荣誉感强;5.阵地建设有鲜明的少先队特色,时代感强,利用率高,能发挥显著作用,成为队员们自我教育、实践锻炼的重要课堂;6.开展的活动具有明显的少先队特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大,效果好,活动时间有保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鲜明的少先队大队活动。
(二)少先队先进中队1.队员的主体地位能得到充分尊重,积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创建快乐自主、友爱向上的集体;2.能经常独立开展少先队活动,有效吸引少年儿童参与,每月至少开展两次主题鲜明、有思想教育意义的少先队活动,活动注重实效性、实践性、自主性。
中队有“手拉手” 结对集体,队员有手拉手伙伴;3.队组织设置规范,制度健全,有活力,受到少先队员真心喜爱;中队有簿册、工作档案和知识角、体验教育基地等阵地;组织订好、读好队报队刊。
在阵地活动和兴趣小组活动中,队员能够发挥特长,得到锻炼;4.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少先队小干部,积极为队员创造服务他人、服务集体、锻炼自己的实践机会;5.辅导员热爱少先队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化水平,与少先队员关系亲密。
第四章评选组织第十一条各级表彰项目评选由各级团委、教育部门和少工委共同主办,具体工作由本级少工委办公室牵头组织落实。
第十二条各级成立由团委、教育局、少工委相关工作负责同志以及资深少先队工作者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负责少先队员、辅导员先进个人、红旗大队、先进中队评选推荐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十三条各级奖项推荐申报工作,由评选委员会在开展本级同类评选的基础上进行。
全国评选表彰项目的候选个人和集体原则上从近3 年获得省一级同类表彰项目的个人和集体中产生。
第五章评选程序及要求第十四条各级团委、教育部门、少工委联合下发评选通知具体布置本级评选工作。
第十五条申报个人(集体)按要求及时上报申报材料。
第十六条各级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及要求,严格组织评选,充分审查资料,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召开评审会议。
第十七条各级评选委员会对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考察。
评选结果经在本地区通过网络、文件、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第十八条各级评选委员会负责本级少先队先进个人、集体的评选表彰,并按照要求做好向上一级评选委员会推荐工作。
第六章表彰奖励第十九条获奖集体和个人由本级团委、教育部门、少工委联合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奖章,结合实际于“六一”儿童节及“十一三”建队日期间集中进行表彰。
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期。
第二十条受表彰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应享受同级优秀学生、优秀教师的待遇。
少先队辅导员指导的少先队组织获得县级以上少先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应作为其工作考核、评优评先和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
第七章管理与要求第二十一条少先队评选表彰工作是深入推动少先队创先争优的重要举措,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级团委、教育部门、少工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充分调动基层少先队组织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采取各种形式,发现挖掘先进典型。
要大力宣传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少先队员、少先队工作者创先争优,激励广大教育战线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关心少先队工作,投身红领巾事业。
第二十二条各地应形成上下贯通、标准一致、逐级推荐的有效机制,各级评选委员会要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切实担负起组织和管理本级评选活动的职责,形成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十三条同一奖项原则上不连续两年授予同一集体或个人。
第二十四条加强对获奖集体和个人的考核管理,不搞终身制,对工作不力、退步明显且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通报并撤销荣誉称号。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是对全省少先队组织自下而上的评选表彰项目作出基本规定,各级团委、教育部门、少工委可依据本办法对本级组织开展的评选表彰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省少工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3 :** 市优秀(十佳)少先队员推荐表推荐类别:(优秀/十佳)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何时入队队内职务所在学校班级学校电话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照片区(县)盖章)年月区(县)教团委或少育局意见盖章)年月日工委意见盖章)年月日注:请按推荐类别在“()”中打“√”附4 :*市优秀(十佳)少先队辅导员推荐表推荐类别:(优秀/十佳)事迹简介所在学校意章)年月日注:请按推荐类别在“()”中打“√”附5:* 市少先队先进集体推荐表推荐类别:(红旗大队/先进中队)事迹简介注:请按推荐类别在“()”中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