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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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

民法总论
马俊驹:《民法案例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梁慧星:《从近代民法到现代民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王利明:《民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教学内容】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概念、特征、意义、分类
(一)概念: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结果。
其他组织:如银行、保险公司等法人的分支机构
国家:直接从事民事活动的情况很少,国家机关以机关法人的身份参加民事活动除外,最典型的是财政部代表国家出售国库券,既具有市场性,又具有国家强制性,在民法上没有多大的意义,以国库为担保
在民事主体中,享有权利的一方为权利主体;负有义务的一方为义务主体;在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对主体的称谓不同,如所有权关系中的所有人和非所有人;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和出卖人;出租合同中的出租人与承租人等。
权利:关于权利是否可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有不同见解。权利成为客体的条件:
(1)必须是财产权利;
(2)必须是可转让的财产权利;
(3)必须是法律规定可成为民事权利客体的权利。如对土地使用权和质权的规定。
三、民事权利变动的根据——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符合民事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具体民事法律关系或者具体民事权利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由法律规定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事实,就是法律事实。
其内容表现为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具有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现,与不为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区别开来
(三)意义
民事法律关系理论是民法学的核心。民法学研究问题虽然极为广泛,但中心问题是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理论是民法学理论的基础,也是民法学理论的总纲。甚至可以说民法学整个课程内容都是围绕民事法律关系这一基本框架构建的。可以说民法学就是民事法律关系学。

民事法律关系(16)

民事法律关系(16)
❖ 试分析本案中存在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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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殴打乙致乙死亡,为此甲赔偿乙家属2万元 。乙家属料理后事后,分割了乙的财产。引 起上述侵权赔偿关系和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 法律事实分别是( )。
❖ A、事件、行为
B、行为、事件
❖ C、事件、事件
D、行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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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2月21日,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乙建 筑公司签订了建筑合同,由乙公司承建甲公 司开发的商品房一栋,并约定其建筑材料等 全部由乙公司负责购买。交付期限为一年。 并约定违约金30万元。2009年10月22日,由 于飓风的袭击,将乙公司刚刚建立起来的主 体工程夷为平地,致使乙公司在1999年12月 21日不能够按约竣工.
❖ 试分析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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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甲因诉讼而与法院形成的关系 ❖ 乙因信教而与教会形成的关系 ❖ 丙因存款而与银行形成的关系 ❖ 丁因结婚而与其妻形成的关系
.
❖ 下列纠纷所涉社会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 是:
❖ 甲同学与乙大学就高考录取的纠纷 ❖ 丙同学因考试作弊与学校取消其学位资格的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 教学目的与要求:要求学生掌握民事法律关 系的基本原理,了解民事权利、民事义务、 民事责任的概念及内容。
❖ 重点难点: 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 民事义务与责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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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根据民事法律规范 所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 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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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某与某养鸡场签订鸡蛋购销合同,约定由 养鸡场提供赵某鸡蛋10吨,赵某全权委托孙 某到养鸡场提货,孙某返回途中突患急病住 院,委托其朋友王某将鸡蛋送到赵某的鸡蛋 销售中心,赵同意。王某在开车途中因酒后 驾车与家具厂一辆正常行驶的汽车相撞,造 成王某车颠覆,鸡蛋全部破碎,同时造成家 具厂车辆损坏。

3民事法律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权利 民事义务
客体
物 行为 智力成果 人身利益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概念: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 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并承 担民事义务的人。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双方的。其中一方享 有民事权利,为权利主体,另一方承担民事 义务,为义务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类型
自然人:自然人指因出生而获得生命的人类 个体,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 法人:法人是由法律赋予民事权利能力和民 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团体。 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那些不具备法人条 件的组织体,如合伙、个体工商户、农村承 包经营户。 国家:当国家代表全国人民的利益以国库财 产进行经济活动的时候也可作为民事主体 。
自然 事实
自然人的死亡 自然灾害的发生 意外事故的发生 时间的流逝 -------------
能够引起法律后果的 与当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 ----------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违约行为 -----------
事实行为
主体 法律事实
内容
刑事法律关系 重伤害,触犯 重伤害, 刑律 由公安机关主管,并立案侦察(刑 由公安机关主管,并立案侦察( 事诉讼程序) 事诉讼程序)
打 架 斗 殴 事 件
自诉案件,由法院主管( 自诉案件,由法院主管(刑事诉 轻伤害, 轻伤害,触犯 讼程序) 讼程序 刑律 行政法律关系 由公安机关主管, 由公安机关主管,当事人对公安 违反治安管理 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可向法院提 处罚法 起行政诉讼; 起行政诉讼; 民事法律关系 情节轻微, 情节轻微,造 受害人要求民事赔偿的,由 受害人要求民事赔偿的, 成一定损害 法院主管(民事诉讼程序) 法院主管(民事诉讼程序 情节轻微, 情节轻微,没 有造成损害 法院不受理, 法院不受理,可由有关行政部 门、单位或社会团体处理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 问:你对你的电脑享有所有权,那所有权 体现的是你对电脑的权利还是你对其他人 的权利? • 资源的有限性,配置
2014年5月9日
• 平等主体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团体) • 平等(非命令与服从) • 意思自治(自由、自愿) • 补偿
2014年5月9日
2014年5月9日
谢晋遗孀诉宋祖德名誉侵权案
死者的权利是否受法律保护?
2014年5月9日
• 2009年12月25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就侵犯谢晋名誉权案一审判决宋祖德、刘 信达败诉,并判赔偿谢晋遗孀徐大雯女士 各类损失共约29万元。 • 2010年2月1日下午,谢晋名誉侵权案二审 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之 前声称将亲自出庭的上诉人宋祖德未现身。 法院当庭作出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生理死亡:死亡的时间的确决定于医学技术水
平,应当以医学上确定的死亡时间为准。
1、心脏停止跳动 Vs 脑死亡
2014年5月9日
母爱 永不言弃!植物人怀孕妈妈昏迷中流泪拒堕胎
• 2. 法律对死亡时间的推定:如果互有继承 权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又不能确 定死亡先后时间的,应推定没有继承人的 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 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 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 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 继承。
2014年5月9日
• C. 出生日期认定的证据效力:“户籍证 明”——“医院的出生证明”——“其他 证明”《民通意见》第1条; • D. 特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于自然人达到 法定年龄; • 请举例
2014年5月9日
《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 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特留份)

第二 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 章民事法律关系

(1)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包 括耕地、建设用地、林地、草原、水面、荒 山、荒地、滩涂等。土地中的土沙、岩石以 及地下水为土地的组成部分。但土地中的矿 物,专属于国家所有,并非土地的构成成分。 (2)地上定着物。包括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林木、尚未与土地分离的农作物等。
地上定着物概念:
是指继续密切依附于土地,不 易移动,按交易惯例非为土地 的构成部分,而有独立使用价 值的物。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一) 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根据民法调整对象的不同,民事 法律关系可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 法律关系。
(二) 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根据民事法律关系义务主体的
范围不同,民事法律关系可以分为
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三) 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 根据权利的实现方式不同,可以把财产 法律关系分为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
准不动产的情形:船舶、机 动车辆、民用航空器
区分动产与不动产的法律意 义:
2、流通物、限制流通物、禁止流通物 (1)概念: (2)限制流通物与禁止流通物的大概种类: A、专属国家所有的财产,一般禁止买卖;黄 色淫秽书刊、磁带、光盘等是禁止流通物。 B、非专属国家所有的财产,有的是限制流通 物,有的是禁止流通物。
如何判断定着物? 定着物成为不动产需有两个条 件: 一是继续附着土地,其移动会损 害价值; 二是具有独立的经济目的,以致 不被认为是土地的一部分。
•不动产的出产物在与不动产分离前的性质: •一种观点认为属于不动产的组成部分,而非 定着物,在该出产物未分离前,不能单独成为 权利客体,不能设立抵押权; •另一种观点认为出产物在与土地分离前也为 独立的不动产,可作为独立的权利客体。我国 《担保法》采此观点。第42条第三款规定:林 木可为抵押权的客体。

民法习题——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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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习题练习 2 (1)(第⼆章民事法律关系)⼀、名词解释1、民事法律关系2、民事权利能⼒3、民事⾏为能⼒4、民事法律事实5、形成权6、请求权7、抗辩权8、民事责任⼆、判断题1、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 )2、民事法律关系⼜称民事关系。

( )3、国家亦是普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4、公民没有⾏为能⼒照样可以享有民事权利。

( )5、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为、智⼒成果和⼈⾝利益。

( )6、作为法律事实的事件是指与当事⼈意志有关的客观情况。

( )7、凡是与当事⼈的意志⽆关的情况都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 )8、既得权与期待权的区别实质是权利⽣效要件是否齐备的区别。

( )9、抗辩权的作⽤在于否定对⽅当事⼈所主张的权利的存在。

( )10、共同责任是指当事⼈双⽅对损害发⽣均应承担责任的民事责任。

( )11、混合责任是指多⼈责任中承担民事责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同承担的责任。

()12、公平责任是指对造成的损害双⽅当事⼈都有过错,则双⽅以过错⼤⼩公平承担责任。

()三、单选1、下列中作为知识产权的客体是()。

A物B⾏为C智⼒成果D⼈⾝利益2、将法律事实区分为事件和⾏为的根据是看是否与当事⼈的()有关。

A财产利益B⼈⾝利益C主观意志D客观情况3、民事诉讼的性质属于()。

A、⾃⼒救济B、社会救济C、公⼒救济4、某⼚司机开车不慎撞伤甲,甲经抢救⽆效死亡。

为此某⼚赔偿甲家属10万元。

甲家属料理后事后,分割了甲的遗产。

引起上述侵权赔偿关系、财产继承关系产⽣的分别是( )。

A.⾏为、⾏为B.事件、事件C.⾏为、事件D.事件、⾏为5、下列权利中属于相对权的是()。

A.⼈⾝权B.所有权C.知识产权D.债权6、依据民事权利效⼒范围的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

A.财产权与⼈⾝权B.绝对权与相对权C.主权⼒与从权利D.请求权与形成权7、依据权利()的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请求权与()。

A.作⽤;⼈⾝权B.效⼒范围:⽀配权C.作⽤;形成权D.内容性质:财产权8、解除权在性质上属于()。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绝对权是指效力及于一切人的权利,其权利主体
是特定的人,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一切人。
相对权是指其效力仅及于特定人的权利,相对权
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是特定的人。
主权利是指在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 利可以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是指在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 权利制约的权利。
既得权是指其成立要件已全部实现的权利。
思考题
1.下列不属于形成权的是( )。
A、撤销权
B、解除权
C、债权请求权
D、追认权
2.人身权属于( )。
A、请求权
B、支配权
C、抗辩权
D、形成权
3.依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 )。
A、财产权与人身权 B、绝对权与相对权
C、主权利与从权利 D、请求权与形成权
4.下列权利中,属于财产权的有( )。
C、在主物上设定的抵押权,及于从物
D、只有在交易习惯上视为从物的,方得为从物。
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的法律手段。
分类
人身权与财产权
民 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事 权 利
绝对权与相对权 主权利与从权利
既得权与期待权
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自己直接支配其权利客体 并有权排除他人妨碍其支配的权利。 请求权是指权利人有权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 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单方的意思表示,使民 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 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
分为( )。 A、过错责任 B、无过错责任 C、公平责任 D、共同责任
思考题
❖ 下列关系中,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A、继承关系 B、合同关系 C、物权关系 D、税收关系

民法总论习题二

民法总论习题二

民法总论习题二第一章导论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 )7、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司法机关在没有具体法律规定时,据以裁判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

(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一、判断题2、张某将李某打伤。

张某的打人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 )3、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能够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因而也是法律事实。

( )4、根据权利的作用可以把民事权利划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 )6、法律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权利主体要实现自己的权利,就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适当履行义务。

二、单项选择题1、下列民事权利不属于形成权的是( )A 抵押权B 追认权C 撤销权D 解除权2、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是( )A 支配权B 请求权C 形成权D 抗辩权3、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为( )A 主体、行为、权利和义务B 物、行为、智力成果C 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真实D 主体、客体、内容4、依照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 )A 财产权与人身权B 绝对权与相对权C 主权利与从权利D 请求权与形成权三、多项选择题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A 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B 民事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C 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D 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E 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则第三章自然人一、判断题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天赋的、与生俱来的。

( )2、公民的民事权利是可以放弃、转让的,因此,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也是可以放弃的、转让的。

( )3、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因此,胎儿具有限制的民事权利能力。

( )4、我国法律根据公民的年龄、智力、健康状况把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划分成三种。

( )6、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7、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的行为无效。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义务共同指向 的对象。 2、客体的范围: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及
其他。
第三节 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意义
1、民事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 关系的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现象。 2、民事法律事实的特点

1)客观性 2)法律性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三、民事权利的行使
– –
1、民事权利行使的界定:权利主体为实现民事权 利的内容而实施一定的行为。 2、方式:事实方式和法律方式
四、民事权利的保护
– –
1、私力救济 2、公力救济
第五节 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一、民事义务


1、民事义务的概念: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人为满足 他人的利益需要必须为一定行为或部位一定行为的 拘束。 2、民事义务的分类

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包括主体、客体、内容 要素。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国家。民 事法律关系课题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权 利。民事法律关系内容包括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

3、民事法律事实

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根据与人的意志是否有关分为事件和行为。
– – – –
1、自然事实: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民 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2、人的行为:是指与人的意识有关,直接体现人 的意志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种类 1)事实行为:是指不易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 但却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2)民事行为:是指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 民事行为。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1.界定: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的、符合民事法律规范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对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加以调整的结果。

2.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以下几层含义:1)~是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结果法律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部分民事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部分2)~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强调社会关系的主体是人,人之外的任何物都不能成为社会关系的主体。

人对物有绝对的权利▲人不能成为的法律关系客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3)~是以法律上权利义务为其内容的社会关系人——关系——权利★民法是法律关系就是权利义务关系★研究民事法律关系就是为了把握权利和义务。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意义(略)1.事实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与规范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人——特定的人一般的关系——特定的关系抽象的——具体的法律得不到贯彻就是一纸空文2.民事法律关系的体系价值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民事法律关系就是人在民事社会中(或者说民事社会中的人。

)关系是现实的人,是法律体系的砖瓦。

主体——内容立法体系理论体系司法实践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1.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任意(自治)性指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效力等主要有民事主体自己决定,国家原则上不得介入。

理解:私法自治原则的贯彻权利的自由本质——但是他人的自由就是你的自由的限制立法层面上的——任意性规范为主司法层面上的——当事人自由处分法律适用层面上的——一般民事活动中的自由约定优先——第一百四十二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地位平等平等原则3.民事法律关系以权利义务为(核心)要素私法权利义务私权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一)主体1.主体的概念和类型1)概念——人2)类型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2.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特征1)同一民事法律关系中既有权利主体又有义务主体。

民法期末复习之民事法律关系总结

民法期末复习之民事法律关系总结

民法期末复习之民事法律关系总结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一、人无时无刻不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广泛性)民事法律关系,是现代社会中最重要的一类社会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为法律关系之一种所谓法律关系,是指人类社会生活关系中,受法律所支配的关系。

法律关系之本质在于,因法律之规定而在当事人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司法关系,即由民法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特征是,当事人相会独立,法律地位平等,大多数情形下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民事法律关系由民事法律责任作为保障。

三、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形式实际上,民事法律关系只是一种法律形式,它的实际内容则是各种各样的社会生活关系。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法律关系之构成,分动静两种要素。

静的要素为主体和课题。

动的要素为权利义务及其变动与变动之原因。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内容,变动,变动原因。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民事权利义务的主体,或简称民事权利主体,或权利主体。

民事权利主体一语,有两种意义,其一,就特定权利,而指称改特称权利之所归属;其二,抽象而言得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要成为民事权利主体,首先须是适于享有民事权利之社会存在;其次须经法律之认可。

近现代民法所认可的民事权利主体有两种,即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指有血肉之躯和生命的人类;法人,指无血肉之躯和生命,而由法律赋予权利能力之社会组织。

民法上得为民事权利主体者,成为“人”。

得为民事权利主体之法律资格,称为“人格”。

此所谓“人格”,亦即民事权利能力。

故法律上所谓“人”,指有民事权利能力之主体。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见后文四、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指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主体所负的义务,及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五、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与民事权利的变动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指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

第二章-民事权益保护 追求幸福的基石-第一节身边的民事法律关系20180918-20

第二章-民事权益保护 追求幸福的基石-第一节身边的民事法律关系20180918-20
一体化教案
教学过程
教学课堂组织
时间分配
一、导入
民事官司的典型案例。赢了官司输了钱。
二、新课
(一)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什么是民法
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规范包括哪些?
社会历史现象
2.民法基本原则
五大传统的民事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守法。
选择法制讲座。
集体讲授
5分钟
30分钟
5分钟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绿色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1)民事主体
承担民事义务的人或者组织。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二)民事法律行为及代理
1.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实质要件
形式要件
2.代理
(三)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而赢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民事责任的分类
2.侵权行为的归则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四)民事诉讼时效
P58诉讼时效期间一览表
三、小结
学法、守法、用法。敬畏法律。
四、实践活动安排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包括:物,行为,智力成 果等 不同的法律关系决定了不 同的客体. 物权——物; 债权——行为; 知识产权——智力成果;
第二节 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含义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一)自然事实 包括事件和状态 (二)行为 表示行为和非表示行为 三,法律事实的构成
第三节 民事权利
思考题:
1,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的区别.案例: 私权利被侵害可否通过罚款或者没收的 手段处理? 2,正当防卫,紧急避免和自助行为的 区分.
第四节 民事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物,包 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 的,依照规定. 一般意义上的分为 动产和不动产.除此之外还 有流通物,限制流通物和禁止流通物;特定物 和种类物;主物和从物;原物和孳息等分类 具体内容在物权法中讲解.
(二)特殊意义的物.主要有货币和有价证券. 二,行为 三,智力成果 1,作品 2,发明 3,实用新型 4,外观设计 5,科学发现 6,商标
四,其他客体 如:人格利益等
本节思考题:
1,动物能否成为民事主体 案例:动物可否作为受赠"人"? 2,公司或者企业可否作为客体 案例:公司或者企业被出售或者转让. 3,受精卵的法律地位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 社会关系 特征主要包括: 1,主体法律地位的平等性 2,权利义务一致性和对等性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类型:自然人,法人,其他 组织 发展趋势:民事主体制 度的多元化 分类: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即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 "权利本位"决定了民事 权利成为民法的核心概念之 一.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 重点是双方面的意思表示。撤销权、解除权、 追认权、抵销权、承袭权的丢弃权等都属于构成 权。
4.抗辩权,是指权益人所享有的对立对方当事人 央求权的权益。抗辩权可分为永世性抗辩权和延 期性抗辩权,前者如诉讼时效届满时的抗辩,后 者似乎时实行抗辩权、先实行抗辩权、不安抗辩 权、先诉抗辩权。
〔五〕主权益与从权益
二、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1.违犯民事义务的法律结果 2.以财富责任为主 3.补偿性 4.协商性 〔二〕民事责任的分类 1.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2.过失责任、无过失责任与公允责任 3.财富责任与非财富责任 4.一人责任与多人责任 5.双方责任与双方责任 6.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 7.有限责任与有限责任 〔三〕民事责任方式
〔三〕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 〔四〕可分物与不可分物 区分的意义: 1.便于共有财富的联系; 2.便于明白少数人之债的债务债务,例如是按份 之债还是连带之债。 〔五〕主物与从物 从物的条件〔1〕不是主物的组成局部;〔2〕须 对主物发扬辅佐作用;〔3〕须与主物同属一人。 区分的意义: 确定主物转让时从物的归属
第四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
一、物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民法上的物,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可以满足人们
的社会需求,而又能为人们所实践控制或支配的 物质客体。
1.必需是权益客体 2.物以有体物为限 3.可以满足人们某种需求 4.能为人力所支配和控制
二、物的分类 〔一〕动产与不动产 区分的意义: 1.得以设定物权类型不同; 2.物权变化要件不同; 3.诉讼管辖不同。 〔二〕种类物与特定物 区分的意义: 1.有些法律关系只能以特定物为客体或标的物; 2.物不测灭失的法律结果不同,如特定物灭失只 能要求赔偿。
B.效能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并 非构成权 C.债务人撤销权属构成权

民事法律关系(14)

民事法律关系(14)
和义务,如你从商店购买一台电视机,则你与商 店各自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
.
• 不过,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经常发生变动,变动
必有原因。例如,你与商店签订了一份电器购销合 同,从商店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的电视机,效果不理 想,你要求商店换另一品牌的电视机,得到商店的 许可。你与商店又订立了一份电器购销合同,获得 了新的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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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合法行为,具体分为:
• 第一,民事法律行为;如签订合同
• 第二,准民事法律行为,包括意思通知, 即表示内心某种欲望或意思的行为,如要 约拒绝、履行催告等;观念通知,即表示 对于某种事项之观念的行为,如承诺迟到 通知、发生不可抗力通知、瑕疵通知等; 感情表示,即表示某种感情的行为,如被 继承人之宽恕。
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 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调整的平等主 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可总称为民事关系,民 事关系是一种社会生活关系,但并非所有的社会生活 关系都是民法调整的对象,只有民法所规定的才受民 法所调整,其他的社会生活关系受道德、习惯等的调 整。其中C项因甲的劝酒而导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所产生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受民法所调整,故C项正 确。A项虽然与合同相关,但只是商谈,并没有进入 缔约阶段;BD项属于爱情、友情等领域,都不受民 法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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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 解析:大多数情况下,民事法律关系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 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对意思表示规定严格的条件。但是 这并不是说,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所以 A是错误的,不能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 和法人,国家有的时候也直接参与民事活动,但是基于民 事主体的平等性,国家出现在民事活动中时,其身份只是 公法人。另外,在一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其主体可 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所以B的说法太绝 对,错误,不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之间基 于客体所形成的具体联系,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其权 利义务可以是当事人的自主设定,也可以是法律直接规定 的,所以D错误,不能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 行为、智力成果,其中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C是正确 的,为本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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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邻居家的孩子放爆竹,不慎将屋后的柴 草引着,大火烧着了范某的新房。这时范某正在朋 友家喝酒,有人告诉他说,你家着火了,快回家救 火去吧。范某喝得醉醺醺的对人们说,我和你们不 一样,我家保了险啦,随便烧!反正保险公司得赔 我;我正嫌我家那房子样式落后呢,也该换代了。
由于范某对救火不积极,妻子和孩子只抢 出了一台彩电和大部分衣服杂物,房屋家 具全部被烧毁,于是范某去保险公司领保 险金。可保险公司通知范某说,由于他没 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保险人应承担的防灾防 损特别是积极抢救的义务,在保险公司没 有弄清由此扩大的损失数额前,保险公司 拒绝赔偿。
3包括: (1)规范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
以民法规范的形式表现的模型化的权利义 务关系。具有抽象性和规范性。
(2)事实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
依据规范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创设的具 体权利义务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结构
主体
静态的民事法律关系 客体
内容
动态的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变 动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包括自然人(个体经营户、农村承包经营 户)、法人、其他组织和国家等 。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 )可以成为民 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A.公民 B.个人合伙 C.联营组织 D.个体工商户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所享 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法院最后采纳了第三种意见。
否定说:
如果把尸体作为权利客体,则继承人可以 使用、收益并得抛弃,这是与法律和道德 相违背的,所以尸体不能成为法律上者的姓名权。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的法律关系是债权债务关 系。即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承揽合同,被告错 焚尸体是一种违约行为。
第三种意见认为:被告侵害的是原告的名誉权。 殡仪馆工作人员由于总作失误,致使死者的子女 等向素不相识的人进行吊唁,损害了死者子女即 本案原告的名誉,造成其精神上的损害。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专题 概述 民事法律关系要素
民事法律事实
第二专题 民事权利
第三专题 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
第四专题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 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 的社会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 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1民事权利
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 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自由。
2民事义务
是指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要求而依照法律 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已经投了保,为何失火后保险公司还拒赔?
农村个体户范某盖了新房子,买了新家具。这时村 里推行家庭财产保险制度,范某买了1万元的家庭 财产保险。
思考: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人生吗? 自然人可以自由的处分自己的身体吗?
尸体能否成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原告李某之父死后,李某将其父遗体送到安阳市 殡仪馆,办完手续后,商定于1993年12月20日举 行遗体告别仪式后火化。但是被告安阳市殡仪馆 因工作失误,提前将李父遗体火化。为怕原告方 知道,殡仪馆遂用另一具遗体冒充。12月20日, 李家在殡仪馆举行遗体告别仪式,有270余人参加。 仪式进行过程中,有人发现玻璃棺内的遗体不是 原告之父,死者子女上前辨认后,亦确认系他人。 顿时,吊唁大厅内一片混乱。原告及其亲属精神 上因此受到极大伤害。原告要求赔偿损失、在 《安阳日报》上公开赔礼道歉、确认其父骨灰、 退还工作人员所收的小费。
新闻扫描:关注100万售人生
新浪网招贴栏出现名为《100万售人生》的帖子, 发贴者称欲以100万元的价格出售自己的人生, 购买者可以随意支配他的生活,甚至拿走他的人 体器官。发贴者在帖子中声称,自己为男性,24 岁,任职于某县级政府机关,年收入两万,仅能 满足基本开销,因家人要他年内拿出5万元钱给父 母修房屋,他只能卖掉自己满足家人的需要。
2. 特征 (1)反映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2)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人身关系和财产
关系
(3)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关系。
并非所有人与人的关系都纳入法律调整, 都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生活约会”、 “生活玩笑”与“生活意外”,均不会产 生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不会发生民事法 律关系。
甲乙宴请“违约”案
物 行为 智力成果 人身利益和权利
1.客体(标的) 和标的物
2. 行为
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专指为 满足他人利益而进行的活动,主要是提供劳 务、提供服务一类行为(如运送货物、完 成工作等)。 保管、运输、加工承揽、演出等合同 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3. 智力成果 : 知识产权
4. 人身利益:人格利益、身份利益
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 给你;
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
精中毒住院治疗;
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 筋溺水身亡。
案例
黎男与谢女以朋友名义同居生活,黎男经 常外出且生活无规律,引起谢女的怀疑, 二人产生纠纷。有天,黎男要与朋友一起 外出工作,谢女阻止不成,便从黎男宿舍 楼上跳下,导致双腿残疾,并住在黎男宿 舍。黎男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和谢女的同 居关系。
甲乙是好朋友,某日,甲邀请乙夫妇周日 中午到家中吃饭,乙欣然答应,甲遂精心 准备一桌饭菜,耗资600元,并备好酒一瓶, 价值400元。后乙因心情不好,没有前往。 甲提出应由乙承担违约责任。
问:甲能否对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 宜;
我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第15条规定: “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方有责任采取 一切必要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并将事故 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保险方。如果投保方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保险方对由此扩大的 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三)客体(标的)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共 同指向的对象。
法律关系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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