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版)
国家标准公告2016年第23号——关于批准发布《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国家标准公告2016年第23号——关于批准发布《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等292项国家标准和23项国家标准外文版的
公告
【法规类别】国家标准管理
【发文字号】国家标准公告2016年第23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12.13
【实施日期】2017.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标准公告
(2016年第23号)
关于批准发布《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等292项
国家标准和23项国家标准外文版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等292项国家标准和23项国家标准外文版,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2016年12月13日。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指标体系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指标体系智慧城市是基于信息化技术和智能化应用的新型城市发展模式,旨在通过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提升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改善居民生活品质,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为了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在国家层面制定和推广智慧城市试点指标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智慧城市试点指标体系需要考虑如下几个方面:一、基础设施建设指标:1.信息通信网络:包括覆盖范围、传输速度、信号质量和安全性等指标,要求城市建立高速、稳定、安全的信息通信网络,为各类智能设备提供可靠的连接支持。
2.物联网设施:包括传感器、无线通信设备、云平台等指标,要求城市建设广泛分布的传感器网络,实现对城市环境、交通、能源等各个方面的感知和传输。
3.数据中心:包括数据存储、计算能力和数据安全等指标,要求城市拥有高效、可靠的数据中心,实现大数据的存储、处理和分析。
二、智慧城市管理指标:1.政府服务:包括政府网站、政务大厅、政务服务热线等指标,要求政府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渠道,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2.城市治理:包括行政审批、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指标,要求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实现数字城市管理。
3.公共交通:包括公交车辆智能调度、交通信号控制、智能停车等指标,要求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效率和智能化水平,减少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
三、智慧城市应用指标:1.智能交通:包括交通信息系统、智能交通管理、车联网应用等指标,要求实现交通信息共享和智能化交通管理,提升交通系统的效率和安全性。
2.智慧能源:包括能源监测、能源管理、智能用电等指标,要求实现城市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和高效利用,推动能源的智能化管理和应用。
3.智慧环保:包括环境监测、废物处理、绿色建筑等指标,要求实现城市环境的智能化管理和保护,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4.智慧社区:包括社区信息化、社区服务平台、社区公共设施智能化等指标,要求营造智能化、便捷化和便于居民参与的社区环境。
四、智慧城市评价指标:1.影响力评价:包括智慧城市的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影响评价,要求从综合的角度评价智慧城市对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贡献。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指标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指标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评价指标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基础设施建设:评价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标包括网络
覆盖率、数据中心建设、智能交通、智能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
程度。
2. 公共服务水平:评价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标包括行政
管理、公共安全、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的提供水平。
3. 城市治理能力:评价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标包括城市
规划能力、环境管理能力、水资源管理能力等城市治理的能力。
4. 数据资源利用:评价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标包括数据
收集和利用的能力,包括数据开放程度、数据集成能力、数据隐私保
护等。
5. 社会参与能力:评价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标包括社会
各界参与程度、用户体验满意度等。
6. 可持续发展:评价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标包括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可持续发展的指标。
以上指标主要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市治理、数据资源、社
会参与和可持续发展等多个方面来评价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
2016年第23号
关于批准发布《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等292项国家标准和23项
国家标准外文版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等292项国家标准和23项国家标准外文版,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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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3日—2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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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总局各司(局)、直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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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单位,全国各直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印发
—23 —。
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1智慧城市的概念
智慧城市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满足城市发展和改善城市治理所追求的数字城市模式。
它融合了物联网、智能语音、人工智能、大数据及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对传统信息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帮助实现城镇化、新型市政管理、企业智能化运营、普遍信息居民化和智能服务。
2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智慧城市的完善不仅要看技术本身,还要从综合评估入手,即建立一系列衡量智慧城市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以定量化的方式把握智慧城市建设及发展的方向、动态和成效等。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应该从技术、管理、经济与社会三个方面进行构建:
(1)技术指标:有线宽带、无线宽带网络覆盖面积、信息化建设、智慧交通、智慧管控、节能减排、人才培训等技术指标。
(2)管理指标:规划规划、空间管理、信息共享、服务精准度、服务民生需求的满足程度、社会管理、公共安全管控和公共服务等管理指标。
(3)经济与社会指标:技术运用、就业率、投资率、运营效率、社会公平、环境友好、满意度等经济与社会指标。
以上是构建一种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的原则与方法,这些指标体系可以可以根据特定城市的需求做一定修改,以实现合理评价。
综上所述,智慧城市评价指标有效地体现了技术的发展、管理的完善以及经济和社会的建设,它不仅可以帮助城市优化改善,而且可以作为衡量一个城市智慧城市发展水平的依据。
工信部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工信部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一、引言智慧城市是指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务水平,以提高城市内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是评估一个城市是否达到智慧城市标准的工具,本文档旨在提供一套全面详细的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供工信部及相关机构参考使用。
二、基本概念⑴智慧城市定义:阐述智慧城市的基本概念和内涵。
⑵智慧城市指标:介绍智慧城市评价所涉及的各项指标及其定义。
⑶评价指标体系结构:描述评价指标体系的整体结构和各级指标之间的关系。
三、基础设施建设⑴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包括通信设施、数据中心、宽带网络等。
⑵交通基础设施:涵盖道路、桥梁、交通信号、公共交通等。
⑶水、电、气、热基础设施:考虑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的情况。
⑷公共设施:包括医疗设施、教育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等。
四、城市治理⑴数字化:信息化水平、政务服务水平等。
⑵公共安全:治安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⑶社会管理:居民联系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保障管理等。
⑷企业管理:企业注册、税务管理、营商环境等。
五、公共服务⑴教育服务:学校数量、教师素质、教育资源配置等。
⑵医疗服务:医疗机构数量、医生资源、医疗设备等。
⑶文化服务:文化机构数量、文化活动举办情况等。
⑷社会服务:社区服务中心、婚姻登记服务、老年人照料等。
6、经济发展⑴产业结构:考察城市产业结构的多样性和适应性。
⑵创新能力:研发投入、科技人才资源等。
⑶产业竞争力:企业数量、产值、出口额等。
七、环境保护⑴空气质量:评估城市大气污染情况。
⑵水质和水环境:考察城市水资源利用和水环境保护情况。
⑶垃圾和废物处理:评价城市垃圾处理和废物利用情况。
⑷生态环境:评估城市绿地覆盖率、植被保护情况等。
八、社会满意度调查⑴居民满意度调查: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获取居民对城市发展的满意程度。
⑵企业满意度调查:调查企业对城市经济环境和市场开放程度的满意程度。
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办法及指标
附件1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智慧城市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为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中的综合应用,整合信息资源,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指导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实施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的范围包括设市城市、区、镇。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成立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试点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是完成当地试点任务的责任主体,负责试点申报、组织实施、落实配套条件等工作。
二、申报第五条由申报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申报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第六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已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二)已完成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编制;(三)已有明确的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保障渠道,如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四)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组织管理。
第七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需提供下列材料:(一)申请文件及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签章)。
(二)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
纲要应体现以现代科学技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理念,明确提出建设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产业与经济等方面的发展目标、控制指标和重点项目。
(三)智慧城市试点实施方案。
具体内容:1.基本概况.包括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现状,社会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情况等。
2。
可行性分析。
包括创建国家智慧城市的需求分析、基础条件和优势分析及风险分析等。
3。
创建目标和任务。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照《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提出合理可行的创建目标和建设任务,以及建设期限和工作计划。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智慧城市成为全球瞩目的发展方向之一。
作为这一概念的关键要素之一,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的制定和应用起着重要的引导和评估作用。
本文将从不同维度探讨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并提出建议。
一、整体框架类指标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的整体框架类指标主要涉及城市基础设施、智慧交通、智能能源、环境保护与治理等方面。
其中,城市基础设施指标包括城市网络基础设施、信息安全和可靠性等关键指标;智慧交通指标包括交通流量控制、智能交通设施等;智能能源指标包括清洁能源利用率、能源监测与管理等;环境保护与治理指标包括空气质量、噪音污染、水质监测等。
二、经济发展类指标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的经济发展类指标主要涉及城市创新能力、经济竞争力、产业发展等方面。
其中,城市创新能力指标包括科研机构数量、专利申请数量等;经济竞争力指标包括城市对外贸易、GDP增速等;产业发展指标包括新兴产业占比、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等。
三、社会服务类指标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的社会服务类指标主要涉及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民生福利等方面。
其中,公共服务指标包括居民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社会保障指标包括社会保险覆盖率、养老金发放等;民生福利指标包括居民幸福感指数、社区服务能力等。
四、政府治理类指标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的政府治理类指标主要涉及政府决策效率、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等方面。
其中,政府决策效率指标包括政务大数据应用、快速反应机制等;政务公开指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政务服务质量等;电子政务指标包括政务平台建设、电子证照应用等。
综上所述,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涵盖了整体框架类、经济发展类、社会服务类和政府治理类等多个方面。
为了科学有效地应用这些指标,需要建立完善的数据收集和分析体系,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版]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版]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版]智慧城市建设是我国城市化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为了全面衡量和评估各城市的智慧城市程度,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
本文将介绍一套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评估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1. 基础设施建设指标智慧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其发展的基石。
评价指标中应包括城市的网络覆盖情况、电力、水务等公共设施的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以及交通系统的智能化程度等。
2. 数据资源利用指标智慧城市建设离不开大数据的支持与应用。
评价指标中应涵盖城市数据的收集、存储、分析和应用能力,以及数据开放和共享的程度,以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的效率。
3. 公共服务能力指标智慧城市的核心是为市民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评价指标中应考量城市的教育、医疗、环保、交通、安全等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智能化水平,以及市民满意度和体验。
4. 政府治理能力指标智慧城市建设需要政府的主导和支持。
评价指标中应包括政府治理的科学化、信息化和透明化程度,以及政府与企业、市民之间的互动与合作程度,以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5. 创新创业环境指标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评价指标中应考量城市的创新资源和创新能力,包括科研机构、企业创新力、创业投资环境等,以鼓励创新创业活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6. 可持续发展指标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兼顾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评价指标中应考量城市的能源利用效率、环境保护措施、低碳交通等方面,以及社会公平和城市安全等,以构建宜居、宜业、宜游的智慧城市。
7. 社会融合指标智慧城市建设应促进社会融合和共享发展。
评价指标中应考量城市的社会平等、多元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以及城市的社区建设和社会治安等,以构建和谐、包容的智慧城市。
8. 智慧经济指标智慧城市建设需要推动城市经济的转型升级。
评价指标中应考量城市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创新型产业增长、人工智能应用等,以推动经济发展和提升竞争力。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第3部分智慧社区指标
实现残疾人托养跨区域结算;残疾人信息、残疾人托养服 务机构信息全面纳入平台,并与统一服务热息化手段加强社区退役军人 实现社区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管理,为拥军优属活动提供技
服务
服务。
术支撑。
L2P10
居民电子 投票
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电子投 票方式,对区域内需共同决定的事 项进行表决。
I
DB37/T 3890.3—2020
前 言
DB37/T 3890《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市级指标; ——第2部分:县级指标; ——第3部分:智慧社区指标。 本部分为DB37/T 3890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山东省大数据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山东省大数据中心、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中国信息通信 研究院、青岛赛迪国软信息系统治理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庄广新、王妍、崔光磊、方可、陈才、任保东、华昱森、张育雄、仇申鹏。
指标考核
光纤宽带网络覆盖和速度等方面的 光纤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 100%,计算方法:光纤入户覆盖家
基础网络建设。
庭数/区域内上网家庭总数;允许多家电信运营商自由接入。
社区内 4G、5G 和公共 WiFi 等无线网 按照公共区域类型,实现无线网络按需覆盖。
络基础设施建设。
高清数字电视网络接入能力全覆盖;数字电视和 IPTV 互动电
ICS 35.240.01 L 7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3890.3—2020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 第 3 部分:智慧社区指标
中国智慧城市发展的三个阶段
中国智慧城市发展的三个阶段国家发改委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国将推出100个新型智慧城市试点。
中国智慧城市建设以综合性试点和具体领域试点展开,目前已经覆盖全国的所有重要城市,以“分级分类”试点建设模式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智慧城市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而目前我国正处于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的过渡时期。
第一阶段:电子政务阶段(1999年-2012年)电子政务阶段的出现源于国家信息化发展,以“电子政务”建设为排头兵,推进数字化,旨在提升政府效能。
主要通过政府外包和工程建设来实现。
它包含多方面的内容,如政府办公自动化、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建共享、政府实时信息发布、各级政府间的远程视频会议、公民网上查询政府信息、电子化民意调查和社会经济统计等。
在90年代末,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进步和互联网在国内兴起,在现代计算机、网络通信等技术支撑下,政府机构日常办公、信息收集与发布、公共管理等事务具备了数字化、网络化的环境。
2002年,政府“政府先行,加快全国电子政务建设”,并已经起草指导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方案。
在电子政务建设中,目前将采取三项具体措施:一是优先建设统一平台,统一网络,整合政府资源。
二是加快建设重要的业务系统,使政府更好地发挥公共职能,如财政税收、金融监管、审计等系统。
三是加快重要战略性数据库建设,如人口数据库、农业信息库等。
目前,80%省市级以上的部门建立了核心办公类应用系统和主页,95%以上的部门建立了辅助业务管理信息系统,30%左右的部门建立了领导决策支持类应用系统;大部门省市级政府部门建立了政府网站。
预计未来5年内政府机构对硬件设备的全部购买量可能达到1000亿元。
第二阶段:智慧城市(2012年-2015年)智慧城市开始试点建设,目的是促进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提升政府政务服务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主要通过政企合作的PPP模式实现。
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智慧城市模块的碎片化推进。
例如,交通体系的智慧化运营,税收系统智慧化,智慧化建筑,政府网站增加服务功能等等。
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
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智慧城市已经成为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方向。
为了推动智慧城市的发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逐渐展开。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介绍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包括智慧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应用创新和数据资源共享。
1. 智慧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城市的建设离不开支撑的基础设施。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指标体系将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之一。
首先是宽带网络覆盖和提速改造,确保城市内各个区域都能享受到高速稳定的网络服务。
其次是智慧能源与智慧交通的建设,通过智能化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交通系统运行效率。
此外,智慧安防系统的完善也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包括视频监控、入侵检测、应急预警等方面。
2. 信息化应用创新智慧城市试点的核心目标是提高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信息化应用创新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指标体系对信息化应用创新给予了重视。
在市政管理方面,采用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城市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
在公共服务方面,通过智慧医疗、智慧教育和智慧交通等应用,提供更高效、方便、智能的公共服务。
此外,还要加强对城市居民的信息安全保护,确保信息化应用创新的可持续发展。
3. 数据资源共享智慧城市的建设离不开数据的支撑。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指标体系将数据资源共享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之一。
数据资源共享可以实现不同部门和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提高数据的利用效率和价值。
在数据共享方面,要加强对数据开放的管理和监管,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保护数据的安全和隐私。
同时,还要建立智慧城市的数据共享平台,提供便利的数据接入和交换机制。
总结: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是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方向和指导手段。
通过智慧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应用创新和数据资源共享,可以实现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
然而,智慧城市的建设仍然面临着许多挑战,包括技术标准的制定、隐私保护和公众参与等问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的通知-陕发改高技〔2016〕1555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的通知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的通知陕发改高技〔2016〕1555号各设区市、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2016-2018年工作分工》的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务实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2476号,以下简称《通知》),开展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务实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一、评价组织工作1.此次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以城市为单位组织开展评价工作。
2.参与此次评价工作的城市,要本着认真客观的态度,按照《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年)》(见附件)要求,组织评价工作。
3.城市可根据可根据自身智慧城市发展特点,制定自选评价指标,全面评价智慧城市建设工作。
4.各城市要及时总结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当中好的经验做法,编制形成新型智慧城市优秀实践案例。
5.各城市参照《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年)》,形成智慧城市评价工作报告。
二、工作要求1.请参与此次评价工作的城市,于12月16日前完成政务外网网络连通性测试,并于12月30日前,通过政务外网完成新型智慧城市评价线上填报工作(具体方法参见附件)。
政府数字化转型理论与实践
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政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本书阐述了什么是政府数字化转型,国内外政府数字化转型发展历程,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意义。
然后分析了全球政府数字化转型态势以及美国、加拿大、德国等发达国家政府数字化转型情况,总结了我国政府数字化转型发展情况以及浙江、上海、江苏、广东等省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发展经验。
接着论述物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及其在政府部门的应用。
最后描述了政府信息基础设施,指出了政府面临的网络安全问题,介绍了网络安全技术,提出了完善政府安全基础设施的对策措施;阐述了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与开放问题,论述了如何建设新型智慧城市与智慧政府。
一、中国智慧城市发展现状(一)建设智慧城市成为许多城市的共识面对城市病和城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问题,越来越多的城市选择建设智慧城市。
截至2018 年11 月,全国已有600 多个城市计划建设或正在建设智慧城市。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西部地区城市加入了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的行列。
作为城市发展的新方向,智慧城市受到越来越多市领导的重视。
(二)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推广了建设经验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部委也在积极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2016 年1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标准委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务实推动新7 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组织开展2016 年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
(三)智慧城市政策法规体系越来越完善在国家层面,《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提出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2014 年8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6 年12 月,国家标准委发布了《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国家标准(GB/T33356-2016)。
二、中国智慧城市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调研情况来看,目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 一) 智慧城市理论方法研究滞后于实践,目前智慧城市理论方法研究还比较零散,不成体系。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标准总体组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标准总体组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国家新型智慧城市标准总体组成立是为了推动我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智能化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组成成立背景、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等方面对国家新型智慧城市标准总体组进行介绍。
一、成立背景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建设的不断完善,新型智慧城市已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方向。
为了统一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标准和规范,促进城市之间的互联互通,国家新型智慧城市标准总体组成立。
这也是基于国家发展需求和部委工作部署的要求,为了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而成立的。
二、目标任务国家新型智慧城市标准总体组的目标任务是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品质。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和完善新型智慧城市标准和规范,建立统一的标准体系,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规范化和标准化。
2. 配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推广和应用新型智慧城市标准,推动城市互联互通,实现城市信息共享和交互。
3. 加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技术研究和创新,促进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的深度融合,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
4. 完善城市智慧化设施和服务,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便利性和幸福感,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内容国家新型智慧城市标准总体组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评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现状,分析和总结各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经验和不足,为制定新型智慧城市标准提供依据。
2. 组织专家论证和讨论,研究和制定新型智慧城市标准和规范,推动相关标准的发布和实施。
3.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沟通和协调,促进新型智慧城市标准的贯彻落实,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全面推进。
通过国家新型智慧城市标准总体组的建立和工作,我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将得到更好的规范和推进,城市建设将更加科学、智能化,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服务。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和企业积极响应国家新型智慧城市标准总体组的工作,共同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助力城市可持续发展。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版)
数据来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城市服务L1P7
(7%)
1.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推进“互联网+”城市服务,发展便民服务新业态,实现城市服务与信息通信技术深度融合的情况。
2.本指标由移动互联网城市服务提供情况、移动互联网城市服务公众使用情况、一卡通应用情况等三个分项进行评价。
数据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包括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务服务事项,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由各省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确定。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公民个人政务服务事项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务服务事项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并在办理过程中使用了电子证照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取截至2016年10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3.网上统一入口率(L1P1-A3):
计算方法:L1P1-A3分项分数= 40%×(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数量/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数据要求: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与分项L1P1-A1要求相同。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在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能够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实现“一次认证、多点互联”,无需在不同平台间进行多次认证。数据取截至2016年10月底的数据。
就业服务L1P6
(3%)
1.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推进多元化就业信息服务创新模式,以信息化提升就业服务水平的情况。
2.本指标由就业信息服务覆盖人群情况和就业服务在线办理情况两个分项进行评价。
3. 本指标评价得分=3%×两个分项分数之和。
1.就业信息服务覆盖人群情况(L1P6-A1):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一、指标体系总体框架
新型智慧城市是指基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通信技术为核心,依托智慧网络实现政府、企业、民众三方合作,实现智慧化的城市治理体系,实现智能化服务,并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协调的现代智慧城市。
因此,新型智慧城市的评价指标体系应当建立在智慧政府、智慧总体规划、智慧交通、智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二、指标体系详细介绍
(一)智慧政府
1、政务服务能力:包括政务服务提供能力、政府服务创新能力、信息服务资源完善程度、信息安全能力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能力等指标;
2、政务服务质量:包括政务服务质量、政务服务公平性及公众满意度等指标;
3、政府信息公开:包括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网上信息服务程度及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指标;
4、政务流程简洁:建立政务服务审批流程的透明化和简洁化,降低政府服务的操作成本;
5、智慧数据管理能力:包括建立数据库能力、数据共享、数据服务能力及数据分析决策能力等指标。
(二)智慧总体规划
1、城市发展理念:依托智慧城市建设。
GBT 33356—2016《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GB/T 33356—2016《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作者:
来源:《中国标准导报》2017年第01期
2016-12-13发布 2016-12-13实施
標准范围
标准规定了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的指标体系、指标说明和指标权重。
适用于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及以上城市的新型智慧城市评价。
评价指标
标准规定了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21个,每个二级指标下不多于3个指标分项,整体上有54个指标分项。
标准第3章通过表的形式对指标进行了说明,包括计算方法和数据要求。
指标的重要程度和权重分配有相应的匹配,第4章列出了一级指标及二级指标的权重。
其中权重最高的两个一级指标分别为惠民服务(37%)、市民体验(20%)。
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框架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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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 年版)一、总体说明(一)指标构成。
本指标共包含8 项一级指标, 21项二级指标, 54 项二级指标分项。
(二)评价方法。
评价采取百分制,总得分满分为100 分。
总得分为各一级指标得分之和。
各级指标得分为其下层指标得分之和。
计算时各分值保留 2 位小数。
(三)指标权重。
各级指标设置相应的权重。
一级指标权重为其各二级指标权重之和,二级指标下的各分项权重之和为100%。
二、评价指标一级指标及权重二级指标及权重二级指标释义及评价方法二级指标分项及计算方法惠民服务L1 政务服务 L1P1 1.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政府创新 1. 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37%)(8%)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L1P1-A1):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计算方法: L1P1-A1 分项分数= 30%× (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的情况。
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2.本指标由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子证照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包括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务服务事项,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由各省市根据相关一站式办理率、网上统一入口率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确定。
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等三个分项进行评价。
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办理的3.本指标评价得分=8%× 三个分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公民个人政务服务事项以公民身份号码为项分数之和。
标识,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务服务事项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并在办理过程中使用了电子证照的政务服务事项。
数据取截至 2016 年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2.一站式办理率(L1P1-A2):计算方法: L1P1-A2 分项分数= 30%× (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数据要求: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与分项L1P1-A1 要求相同。
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可以在同一地点或同一窗口即可办结的政务服务事项。
数据取截至2016年 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3.网上统一入口率(L1P1-A3):计算方法: L1P1-A3 分项分数= 40%× (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数据要求: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与分项L1P1-A1 要求相同。
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在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能够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实现“一次认证、多点互联”,无需在不同平台间进行多次认证。
数据取截至2016年 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交通服务 L1P2 1.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发展“互 1. 城市交通运行指数发布情况(L1P2-A1):(3%)联网+”便捷交通,提供交通出行计算方法: L1P2-A1 分项分数= 40%× (b1+b2+b3)信息服务的情况。
b1:城市交通公共管理部门具有城市交通运行指数计算和分析4.本指标由城市交通运行指数发能力,能够实时识别洞悉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况。
如满足得6布情况、公共汽电车来车信息实0 分;不满足则b1+b2+b3得 0 分,即本项整体不得分。
时预报率、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b2:具有公共发布能力(通过可变情报板、电视、广播、手机付使用率等三个分项进行评价。
APP等公共媒介的至少一种发布)。
如满足得20 分,不满足5.本指标评价得分=3%× 三个分得 0 分。
项分数之和。
b3:城市交通运行指数分析达到次干路及以上(城市道路网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如满足得20 分,不满足得 0 分。
数据要求:数据取截至2016 年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公共汽电车来车信息实时预报率(L1P2-A2):计算方法: L1P2-A2 分项分数= 45%× (可提供来车信息实时预报服务的公共汽电车线路数/ 公共汽电车线路总数)×100数据要求:提供来车信息实时预报服务的方式包括通过网络、手机、电子站牌等方式提供公共汽电车实时行驶或到站信息服务。
数据取截至2016 年 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6.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使用率(L1P2-A3):计算方法:L1P2-A3 分项分数= 15%× (使用电子支付的人次/公共交通出行总人次)×100数据要求:电子支付包括一卡通、移动支付、近场通信(NFC)支付等方式。
公共交通出行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等出行方式。
数据取2016年度数据(截至到10 月底)。
数据来源: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社保服务 L1P3 1.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社会保障 1. 社保服务在线办理情况(L1P3-A1):(3%)计算方法: L1P3-A1 分项分数= 30%× b领域拓展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推动跨地区、跨层级业务协同联动b:通过网站实现业务经办、自助服务一体机、手机APP、123的情况。
33 电话及短信等 4 种创新服务模式,每实现 1 种得 25 分,满5.本指标由社保服务在线办理情分 100 分。
况、社保自助服务开通率、社保数据要求:数据取截至2016 年10 月底的数据。
异地业务联网办理情况等三个分数据来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项进行评价。
2. 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社保自助服务开通率(L1P3-6.本指标评价得分=3%× 三个分A2):项分数之和。
计算方法: L1P3-A2 分项分数= 30%× (开通社保自助服务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数/ 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总数)×100数据要求:社保自助服务方式包括社会保险自助服务终端、社银服务自助终端等。
暂不对开通的业务种类和设施数量进行要求。
数据取截至2016 年 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7.社保异地业务联网办理情况(L1P3-A3):计算方法: L1P3-A3 分项分数= 40%× bb:通过与部、省级异地业务联通,实现社保关系转移、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养老保险待遇状态比对查询等 4 项异地业务的联网办理情况。
实现 1 项异地业务办理得25 分,满分100 分。
数据要求:数据取截至2016 年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医疗服务 L1P4 1.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发展智慧 1.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普及率(L1P4-A1):(3%)计算方法: L1P4-A1 分项分数= 40%× (已建立电子病历的二健康医疗的便民、惠民服务,提升健康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的情级以上医疗机构数/ 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总数)×100况。
数据要求:数据取截至2016 年10 月底的数据。
7.本指标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数据来源:城市卫生计生主管部门。
电子病历普及率、预约诊疗率和 2.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预约诊疗率(L1P4-A2):门诊健康档案调阅率等三个分项计算方法: L1P4-A2 分项分数= 30%× (年度二级以上医疗机进行评价。
构预约诊疗人次/ 年度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1008.本指标评价得分=3%× 三个分数据要求:预约诊疗包括通过电话、网站、手机APP等进行预项分数之和。
约的挂号,在医院现场挂号预约的不计算在内。
数据取2016年度数据(截至到10 月底)。
数据来源:城市卫生计生主管部门。
8.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健康档案调阅率(L1P4-A3):计算方法: L1P4-A3 分项分数= 30%× (年度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健康档案调阅次数/ 年度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总数)× 100数据要求:数据取 2016 年度数据(截至到10 月底)。
数据来源:城市卫生计生主管部门。
教育服务 L1P5 1.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在教育领 1. 学校多媒体教室普及率(L1P5-A1):(3%)计算方法: L1P5-A1 分项分数= 30%× (全部教室配备多媒体域为师生构建智慧学习环境,利用网络开展学习的情况。
教学设备的学校数/ 学校总数)×1002.本指标由学校多媒体教室普及数据要求:学校范围为中小学校。
数据取截至2016 年10 月底率、师生网络学习空间覆盖率和的数据。
学校无线网络覆盖率等三个分项数据来源:城市教育行政部门(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进行评价。
系统)。
3.本指标评价得分=3%× 三个分 2. 师生网络学习空间覆盖率(L1P5-A2):项分数之和。
计算方法:L1P5-A2 分项分数= 40%× [ (教师开通网络学习空间数+学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数)/ (教师总数 +学生总数) ]× 100。
比率如超过 1 则按 1 取值。
校、高等学校。
数据数据要求:学校范围为中小学校、职业院取截至2016 年10 月底的数据。
(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数据来源:城市教育行政部门系统)。
9.学校无线网络覆盖率(L1P5-A3):计算方法:L1P5-A3 分项分数= 30%×(统一提供并覆盖主要教学区域的无线网络的学校数/ 学校总数)×100数据要求:学校范围为中小学校、职业院校、高等学校。
数据取截至2016 年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城市教育行政部门(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
就业服务L1P6 1.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推进多元 1. 就业信息服务覆盖人群情况(L1P6-A1):(3%)计算方法:L1P6-A1 分项分数= 50%×∑(每类人群系统数据化就业信息服务创新模式,以信息化提升就业服务水平的情况。
量/ 该类人群统计数据量)×100/3 。
若系统数据量超过统计数9.本指标由就业信息服务覆盖人据量,即比率如超过1,则按其倒数取值。
群情况和就业服务在线办理情况数据要求:人群类型分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口、就业困难人口、两个分项进行评价。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口等三类。
按人群类型进行系统数据量与10.本指标评价得分=3%×两个分统计数据量的比对。
数据取截至2016 年10 月底的数据。
项分数之和。
数据来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4.就业服务在线办理情况(L1P6-A2):计算方法:L1P6-A2 分项分数 = 50%×bb:通过网站实现业务经办、自助服务一体机、手机APP、12333 电话及短信等 4 种创新服务模式,每实现 1 种得 25 分,满分 1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