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风险普查技术规范
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风险普查技术规范
附件2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普查技术方案(2013年)国家气候中心2013年4月目录一、普查目得 (1)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1)三、普查要求 (1)四、技术路线 (3)五、普查内容 (3)六、普查资料采集指南 (5)七、普查表及填表说明 (5)(一)中小河流洪水普查表 (6)(二)山洪灾害普查表 (32)(三)灾害汇总表 (59)(四)致灾临界阈值汇总表 (61)附件一:上报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前期降水资料要求 (67)附件二:上报降水历史极值统计要求 (69)附件三:上报水文数据格式要求 (70)附件四:上报GIS图件要求 (72)附件五:存在跨省界问题得普查原则 (72)一、普查目得通过开展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与隐患排查工作与基础资料得收集,建立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基础数据库,确定中小河流洪水与山洪灾害致灾阈值,以及制定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为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开展、风险评估与风险区划及风险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全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普查得对象为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未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与台湾省)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河流域与山洪沟。
中小河流为流域面积小于3000km2得河流;山洪就是山丘区小流域由降雨引起得突发性、暴涨暴落得地表径流。
山丘区小流域得流域面积原则上小于200km2,对于山洪灾害特别严重得流域,面积可适当放宽。
普查范围:以中小河流域或山洪沟为单元,全面普查区域内得中小河流洪水或山洪等灾害。
三、普查要求1、流域得选取流域得选取与确定可参考下列标准:(1)所有中小河流。
(2)考虑本省山洪灾害信息,优先选择山洪重点防治区内得山洪沟。
2、收集方式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分解普查任务,通过与水文、国土部门信息交换、资料收集等方式开展工作,省级部门能够完成得,尽量在省级部门完成。
各县在省市级得指导下,开展实地调查及通过信息交换、资料收集等方式获取暴雨引发得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得信息。
27-山洪风险图及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编制技术要求
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要求(水旱灾害No.10-9)山洪风险图及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编制技术要求(第三版)2020年4月目录1基本约定 (1)1.1基本术语 (1)1.2编制对象 (2)1.3编制目标 (2)1.4工作内容 (2)1.5成果要求 (3)2技术路线 (4)2.1资料准备与评估 (4)2.1.1流域基础资料准备 (4)2.1.2保护对象资料准备 (4)2.1.3资料评估与方法选择 (4)2.2危险性分析 (4)2.2.1暴雨计算 (4)2.2.2洪水计算 (5)2.3易损性评价 (5)2.4山洪风险评价 (5)2.5风险图绘制 (5)2.6成果整(汇)编 (5)3山洪危险性分析 (6)3.1设计暴雨分析 (6)3.1.1暴雨历时确定 (6)3.1.2暴雨频率确定 (6)3.1.3设计雨型确定 (6)3.1.4计算方法选择 (7)3.2设计洪水分析 (7)3.2.1净雨分析 (7)3.2.2洪水频率确定 (8)3.2.3洪水计算方法 (8)3.2.4水位流量关系分析 (9)3.2.5合理性分析 (9)3.3山洪危险性计算 (10)3.3.1子要素权重确定 (10)3.3.2村落危险性阈值确定 (10)3.3.3小流域危险性综合评价 (11)3.4危险性成果要求 (11)4山洪承灾体易损性分析 (12)4.1易损性要素分析 (12)4.1.1承险人口及房屋分析 (12)4.1.2现状防洪能力分析 (12)4.1.3其他相关信息分析 (13)4.2易损性计算 (13)4.2.1子要素权重确定 (13)4.2.2村落易损性阈值确定 (13)4.2.3流域易损性综合评价 (14)4.3易损性成果要求 (14)5山洪风险评价 (15)5.1危险区范围确定 (15)5.2风险等级划分 (15)5.3风险等级修正 (16)6山洪风险图绘制 (17)6.1基础信息 (17)6.2核心信息 (17)6.3辅助信息 (17)7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编制 (18)7.1资料准备与评估 (18)7.2设计暴雨分析 (18)7.3设计洪水分析 (18)7.4洪水淹没分析 (18)7.5洪水淹没图绘制 (19)8成果整(汇)编 (20)8.1数据成果 (20)8.2编制报告 (20)8.3附表附图 (20)8.3.1附表 (20)8.3.2附图 (21)附件 (22)附表 (22)附图 (32)报告 (33)1基本约定1.1基本术语山洪灾害:flash flood disaster指由山洪暴发给人们带来的危害,包括溪河洪水泛滥及伴随发生的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基础设施毁坏及环境资源破坏等。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自然灾害是人类无法避免和控制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飓风、山火和干旱等。
其中,水灾是灾害的重要形式之一,它具有突发性、不可预测性和毁灭性等特点,对人类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压力和影响。
为了更好地了解水灾的风险和影响,必须进行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
本文将介绍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
一、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概述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是指在水灾情况下,由于地理位置、地形特点、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使得水系中的各类构筑物和设施受到灾害影响,从而导致严重的经济和社会损失。
水路承灾体包括水库、大坝、堤防、闸门、水利工程、桥梁、涵洞、河流、湖泊等。
二、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确定普查范围和目的在确定普查范围和目的时,需要考虑灾害历史和潜在风险,确定普查对象、范围和目的。
同时,需要考虑普查的时间、地点和周期。
2、制定普查方案普查方案应根据普查目的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调查方案,包括调查对象、范围、指标、方法、工具、人员和时间等。
3、收集基础资料应收集与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相关的资料,包括水文、地质、气象、地形、土地利用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信息。
4、实地调查和监测实地调查是指对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的实地检查和评估,包括地形、水文、建筑结构、设备状态和环境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监测是指对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进行实时或定期的监测和数据采集,包括水位、水流速度、洪峰流量、水温、水质等方面的监测和数据采集。
5、数据处理和分析数据处理和分析是根据收集到的基础资料、实地检查和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的风险和影响,制定预防和防范措施。
6、形成报告根据普查结果,形成相应的报告和数据分析结果,包括风险评估、影响分析、防御策略等方面,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结论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指南的科学性和全面性对于强化防御能力和降低灾害损失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风险普查技术规范
附件2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普查技术方案(2013年)国家气候中心2013年4月目录一、普查目的 (1)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1)三、普查要求 (1)四、技术路线 (3)五、普查内容 (3)六、普查资料采集指南 (5)七、普查表及填表说明 (5)(一)中小河流洪水普查表 (6)(二)山洪灾害普查表 (32)(三)灾害汇总表 (59)(四)致灾临界阈值汇总表 (61)附件一:上报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前期降水资料要求 (67)附件二:上报降水历史极值统计要求 (69)附件三:上报水文数据格式要求 (70)附件四:上报GIS图件要求 (72)附件五:存在跨省界问题的普查原则 (72)一、普查目的通过开展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和隐患排查工作和基础资料的收集,建立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基础数据库,确定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致灾阈值,以及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为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及风险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全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普查的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河流域和山洪沟。
中小河流为流域面积小于3000km2的河流;山洪是山丘区小流域由降雨引起的突发性、暴涨暴落的地表径流。
山丘区小流域的流域面积原则上小于200km2,对于山洪灾害特别严重的流域,面积可适当放宽。
普查范围:以中小河流域或山洪沟为单元,全面普查区域内的中小河流洪水或山洪等灾害。
三、普查要求1.流域的选取流域的选取与确定可参考下列标准:(1)所有中小河流。
(2)考虑本省山洪灾害信息,优先选择山洪重点防治区内的山洪沟。
2.收集方式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分解普查任务,通过与水文、国土部门信息交换、资料收集等方式开展工作,省级部门能够完成的,尽量在省级部门完成。
各县在省市级的指导下,开展实地调查及通过信息交换、资料收集等方式获取暴雨引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的信息。
H-02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技术规范(2021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规范FXPC/YJ H-02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技术规范应急管理部2021年4月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印发国家应急部门 adm i n 国家国家应急部门 adm i n 国家国家应急部门 a d m i n 国家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与定义 (1)4 调查范围和对象 (2)5 调查内容 (2)6 调查方法 (3)7 数据质量控制 (4)附录A (规范性附录)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表 (5)国家应急部门a d mi n国家国家应急部门a d mi n国家国家应急部门a d mi n国家前言本标准是应急管理部门开展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的基本规范。
本标准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云霞、张鹏、张妮娜、刘龙飞、汪洋、刘南江、丁一、孙舟、刘哲、陆野。
国家应急部门a d mi n国家国家应急部门a d mi n国家国家应急部门a d mi n国家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技术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的调查范围和对象、调查内容、调查方法、数据质量控制。
本文件适用于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中的重大历史自然灾害数据的采集、汇总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应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921-2012 自然灾害分类与代码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应急〔2020〕19号)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应急〔2020〕19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自然灾害由自然因素造成的人类生命、财产、社会功能和生态环境等损害的事件或现象。
[GB/T 28921-2012,2.1] 3.2洪涝灾害因降雨、融雪、冰凌、溃坝(堤)、风暴潮等引发江河洪水、山洪、泛滥以及渍涝等,对人类生命财产、社会功能等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方案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方案一、背景介绍自然灾害是指由地球大气、地表或地下的自然力和现象引起的、对人类生活和财产造成伤害的一系列不可避免的灾难。
在自然灾害中,水灾是最常见和严重的一种灾害类型。
为了有效地应对和减轻水灾对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的损失,及时了解和掌握水路承灾体的分布情况是至关重要的。
二、技术方案1.数据准备通过片区划分法将水路承灾体普查区域进行划分,确保每个区域的面积适中,并将区域编号和边界信息记录下来。
利用遥感影像数据或卫星图像获取相应灾害区域的高分辨率影像数据和地形数据,以及相关的地理信息数据,如道路、建筑物、河流等。
2.团队组织成立由地质学、土木工程、测绘学等专业人员组成的调研团队,负责指导工作的实施,并对结果进行分析和解读。
同时,聘请一些地方居民作为普查员,提供他们的居住地和工作地点附近水路承灾体的相关信息。
3.实地调查根据区域划分方案,安排普查员分组进入各个普查区域进行实地调查。
普查员需要详细记录他们所看到的水路承灾体,如被淹、被冲毁的桥梁、堤坝等。
并记录相关的水深、水速等信息。
同时,记录普查区域的人口密度和应急避难设施情况,以及其它可能带来风险的因素,如居民的生活习惯和建筑条件等。
4.数据分析和处理将实地调查所得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归档,建立数据库。
利用GIS技术对水路承灾体进行空间分布分析和风险评估,以确定各类水路承灾体的分布情况和风险程度。
通过统计分析和模型计算,将各种数据综合运用,分析出不同区域的综合风险等级。
5.综合评估和展示根据分析结果,对各个区域的综合风险等级进行评价和展示。
可以使用图表、动画或地图等形式进行展示,以便决策者和公众了解风险的分布情况。
同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防灾建议和措施,并加以推广和应用。
三、技术方案的意义1.通过普查工作,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水路承灾体的分布情况,为应对和减轻水灾的工作提供重要的依据和参考。
2.综合风险评估可以帮助相关部门确定优先应急处理的区域,合理分配救援资源和人力,提高抗灾能力和救援效率。
《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业务规范(暂行)》(气减函〔2016〕65号)
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业务规范(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以下简称“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业务,提升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水平,增强中小河流洪水防御能力,最大程度避免和减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定义)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是在灾害风险普查、确定致洪阈值和预警等级指标基础上,依据流域降水实时监测、预报,评估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等级,适时向政府决策部门、社会公众提供气象预警服务。
第三条(管理原则)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应遵循需求牵引、开放集约,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
根据防灾减灾的实际需求,统筹利用部门和社会资源,提高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业务原则)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应建立分工负责、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业务流程。
第五条(内容)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包括灾害风险普查和灾害信息管理、致洪阈值确定、流域精细化降水估测和预报、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业务检验、效益评估等内容。
第六条(时段)开展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业务的主要时段为每年5月1日-9月30日,在其他时段内,可根据降水强度和服务需要,适时开展此项业务。
第七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从事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业务的国家级、省级气象部门。
省级气象部门依据本规范指导所辖地市、县级气象部门开展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业务。
第二章业务内容第八条灾害风险普查和灾害信息管理根据《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普查技术规范》(气减函〔2013〕36 号)要求,组织开展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普查和灾害信息管理工作,内容包括:1. 普查中小河流流域特征信息、地理信息资料、水文信息、气象信息、承灾体信息、历史洪水与灾情信息、预警指标和防灾措施数据等。
2. 对普查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并及时更新修订。
3. 依托气象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实时和历史灾情信息的收集管理、质量控制、统计评估及服务应用工作。
《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业务规范(暂行)》(气减函〔2016〕65号)
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业务规范(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以下简称“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业务,提升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水平,增强中小河流洪水防御能力,最大程度避免和减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定义)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是在灾害风险普查、确定致洪阈值和预警等级指标基础上,依据流域降水实时监测、预报,评估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等级,适时向政府决策部门、社会公众提供气象预警服务。
第三条(管理原则)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应遵循需求牵引、开放集约,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
根据防灾减灾的实际需求,统筹利用部门和社会资源,提高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业务原则)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应建立分工负责、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业务流程。
第五条(内容)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包括灾害风险普查和灾害信息管理、致洪阈值确定、流域精细化降水估测和预报、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业务检验、效益评估等内容。
第六条(时段)开展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业务的主要时段为每年5月1日-9月30日,在其他时段内,可根据降水强度和服务需要,适时开展此项业务。
第七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从事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业务的国家级、省级气象部门。
省级气象部门依据本规范指导所辖地市、县级气象部门开展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业务。
第二章业务内容第八条灾害风险普查和灾害信息管理根据《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普查技术规范》(气减函〔2013〕36号)要求,组织开展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普查和灾害信息管理工作,内容包括:1.普查中小河流流域特征信息、地理信息资料、水文信息、气象信息、承灾体信息、历史洪水与灾情信息、预警指标和防灾措施数据等。
2.对普查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并及时更新修订。
3.依托气象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实时和历史灾情信息的收集管理、质量控制、统计评估及服务应用工作。
2-山洪灾害调查技术要求
山洪灾害调查技术要求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组2014年8月前言依据《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和《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山洪灾害调查包括防治区山洪灾害调查和重点防治区山洪灾害详查。
防治区山洪灾害调查主要是通过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和现场调查,核对山洪灾害防治区小流域基本信息,收集处理水文资料,调查防治区内山区河道基本信息,调查各自然村落、行政村、乡(镇)、城(集)镇和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位置分布,调查受山洪威胁的区域、灾害类型和历史灾害情况及防治区现状等,并将受山洪威胁的区域范围调查结果标绘在工作底图上。
重点防治区山洪灾害详查是在防治区山洪灾害调查的基础上,对重点防治区内受威胁的居民区人口、住房进行现场详查;对城(集)镇、沿河村落进行河道控制断面测量,对居民住房位置和基础高程进行测量。
为了指导和规范全国山洪灾害调查工作,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编写了《山洪灾害调查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主要内容包括:——规定了全国山洪灾害调查目标和任务,调查的范围,调查原则,调查技术路线;——规定了山洪灾害内业调查和外业调查的内容、调查指标、表格格式和要求;——规定了水文资料收集处理的内容、范围、表格格式和要求;——规定了河道断面和住房基础高程测量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明确了测量成果的要求和表格格式;——明确了山洪灾害调查进度控制和成果质量控制措施。
本技术要求起草单位: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目录前言 (I)1 总说明 (1)1.1 调查目标 (1)1.2 调查任务与内容 (1)1.3 调查范围 (2)1.4 调查基本原则 (3)1.4.1 真实可靠性 (3)1.4.2 规范统一性 (3)1.4.3 充分利用现有成果 (3)1.4.4 有效检核 (3)1.4.5 内外业相结合 (3)1.5 调查基准时点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2.1 规划文件 (4)2.2 主要技术标准 (4)3 调查技术路线 (5)3.1 主要调查方式 (5)3.2 主要工作步骤 (6)4 前期准备工作 (9)4.1 组织协调 (9)4.2 编制工作方案 (9)4.3 组织调查队伍 (10)4.4 开展业务培训 (10)5 防治区基本情况调查 (10)5.1 内业调查 (10)5.1.1 收集整理已有成果资料 (10)5.1.2 内业调查步骤 (11)5.1.3 工作内容和范围 (11)5.1.4 制定居民家庭财产类型和住房类型调查分类标准 (13)5.1.5 内业调查表和说明 (14)5.1.6 标绘对象说明 (49)5.2 外业调查 (50)5.2.1 一般要求 (50)5.2.2 防治区基本社会经济情况调查 (50)5.2.3 危险区调查 (51)5.2.4 小流域基础信息核查 (52)5.2.5 需防洪治理山洪沟基本情况调查 (52)5.2.6 涉水工程调查 (52)5.2.7 沿河村落和重要城(集)镇现场详查 (53)5.2.8 历史洪水调查 (53)5.2.9 外业调查表格和说明 (54)5.2.10 标绘对象及拍摄照片对象 (83)6 水文气象资料收集 (84)6.1 暴雨参数资料 (84)6.2 历年水文站流量及其统计参数资料 (84)6.3 暴雨洪水资料 (85)6.4 测站的基本信息 (86)6.5 小流域设计暴雨洪水计算方法及相应参数取值 (86)6.6 编制水文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报告 (86)7 河道断面测量及居民住房位置和高程测量 (86)7.1 河道断面测量一般要求 (87)7.2 断面特征点选取原则 (90)7.3 断面测量成果 (91)7.4 居民住房位置和高程测量 (94)8 进度与质量控制 (95)8.1 进度控制 (95)8.1.1 准备阶段 (95)8.1.2 内业调查阶段 (96)8.1.3 外业调查阶段 (96)8.1.4 检查验收阶段 (96)8.2 质量控制 (96)8.2.1 质量控制的目标 (97)8.2.2 质量控制的任务 (97)8.2.3 质量控制的职责分工 (97)8.2.4 主要质量控制措施 (97)9 检查与验收 (98)9.1 调查成果整理 (98)9.2 成果质量检查 (99)9.3 数据审核与上报 (99)9.4 报告编制 (99)9.5 成果验收 (100)附录 (102)附录1 名词解释 (102)1.1 山洪灾害 (102)1.2 山洪灾害防治区 (102)1.3 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 (102)1.4 山洪灾害危险区 (102)1.5 小流域 (102)1.6 沿河村落 (102)1.7 成灾水位 (102)附录2 防治区基本情况现场调查成果分类汇总表 (103)附录3 全国水利普查中有关水利工程的调查表格及填写说明 (133)附录4 数据库表结构 (149)1 总说明根据《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和《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制定山洪灾害调查技术要求。
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规范(试行)
..附件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以下简称“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提升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水平,增强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能力,最大程度避免和减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是在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确定致灾临界雨量和风险等级指标基础上,根据降水实时监测、预报,确定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面向各级决策部门、社会公众开展的气象预警服务。
第三条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工作应遵循需求牵引、开放集约,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
各级气象部门应根据当地防灾减灾的实际需求,统筹利用部门和社会资源,提高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各级气象部门从事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应遵循本规范。
第二章业务内容第五条根据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准确、全面地收集、整理、更新灾害风险资料,包括:中小河流水利水文资料、山洪沟和地质灾害隐患点信息、地理信息数据、经济社会与灾情资料等信息,制定数据格式规范,建立灾害风险数据库。
第六条加强辖区内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典型案例收集与分析,按照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技术规范的要求,采用有关技术方法,研究确定辖区内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致灾临界雨量指标体系。
第七条结合辖区内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影响程度,研究辖区内气象风险预警等级标准,确定辖区内气象风险预警等级指标体系。
气象风险等级按四级划分,即Ⅳ级(有一定风险)、Ⅲ级(风险较高)、Ⅱ级(风险高)、Ⅰ级(风险很高)。
第八条开发制作满足气象风险预警所需的精细化定量降水估测、定量降水预报产品。
第九条以SWAN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系统为基础,结合本地实际业务需求,融合本地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基础信息、本地化预警预报技术等进行二次研究开发,建立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本地化平台,并在辖区内推广应用。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湖泊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湖泊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实施方案1. 项目背景由于我国地处多山多水的地域特点,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其中包括了洪涝、地震、山体滑坡等。
其中,湖泊和水路成为了自然灾害的重要承灾体。
为了更好地了解湖泊水路的风险状况,制定出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有必要进行一次普查工作。
2. 工作目标本次普查工作的目标是全面了解湖泊和水路的综合风险承灾体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确定湖泊水路的地理位置和范围;- 记录湖泊和水路灾害历史,分析其对周边环境和人口造成的灾害损失;- 评估湖泊和水路的风险等级,确定其重要程度;- 识别湖泊和水路的潜在灾害源,并提出相应的防灾减灾建议。
3. 工作内容3.1 地理位置和范围确定通过调查研究,确定湖泊和水路的地理位置和边界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收集有关地理信息的数据和文献资料;- 进行实地考察,使用GPS等技术手段标记湖泊和水路的边界。
3.2 灾害历史记录和分析收集湖泊和水路历年来的灾害记录,包括洪水、泥石流、水灾等,分析其对周边环境和人口的影响,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灾害发生的频率、规模和严重程度;- 相关灾害数据和损失统计;- 影响范围和灾害后果。
3.3 风险评估和重要程度确定基于收集到的数据和分析结果,对湖泊和水路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其重要程度和风险等级,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利用专业评估方法,对湖泊和水路的各类灾害进行评估和分类;- 确定湖泊和水路的重要性,包括其对区域经济、生态环境等的影响程度;-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湖泊和水路的风险等级。
3.4 潜在灾害源识别和防灾减灾建议通过综合分析,识别湖泊和水路的潜在灾害源,并提出相应的防灾减灾建议,包括以下内容:- 研究湖泊和水路的地质、水文等特征,识别潜在的灾害源;- 针对不同类型的灾害,提出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包括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 将建议整理成报告,供相关部门和决策者参考。
4. 工作计划4.1 时间安排本次普查工作计划为期3个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地理位置和范围确定,耗时1个月;- 第二阶段:灾害历史记录和分析,耗时1个月;- 第三阶段:风险评估和重要程度确定,耗时1个月。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数据与成果质检核查技术规则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数据与成果质检核查技术规则一、核查目标对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数据和成果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核查内容1.承灾体标识信息:核查承灾体标识是否准确完整,包括名称、编号、位置等信息,确保与实际情况一致。
2.承灾体属性信息:核查承灾体所属类别、规模、结构特点等属性信息是否正确。
3.承灾体自然特征信息:核查承灾体的地质地貌、气象水文等自然特征信息是否准确。
4.承灾体社会经济信息:核查承灾体的社会经济属性,包括对周边区域的影响、经济损失等信息是否准确。
5.历史灾害信息:核查承灾体的历史灾害发生情况、灾情破坏程度等信息是否准确。
6.影响评估信息:核查承灾体对周边区域的影响评估信息是否准确,包括洪水水位、山洪冲击力等信息是否准确。
三、核查方法1.现场核查:对承灾体进行实地勘察,核对现场实际情况与普查数据是否一致,检查标识牌是否完整可读。
2.文献核查:收集相关的地质、气象、水文等文献资料,与普查数据进行对比,核实数据的准确性。
3.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普查数据和成果进行评审,审查其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核查要求1.核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技术和专业知识。
2.核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不得随意修改或删除数据。
3.核查结果必须详细记录,包括核查过程、发现的问题、解决方法等。
4.核查结果必须及时反馈给普查单位,以便进行数据修正和完善。
5.核查过程必须保证机密性和安全性,不得非法传播或泄露核查数据。
五、核查结果1.若核查结果发现数据和成果存在错误或不准确的情况,应及时通知普查单位进行修正。
2.核查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呈现,包括问题清单和修正意见。
3.核查结果应作为灾害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数据和成果发布前的最后一道质量检验,确保其可靠性和准确性。
六、质量管理1.制定质检核查技术规则,明确工作步骤和要求。
2.充分培训核查人员,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3.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机制,包括定期检查核查人员的工作质量、组织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等。
河湖普查技术导则
河湖普查技术导则
河湖普查技术导则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普查标准及内容:需要普查流域面积为50km²及以上河流的名称、位置、流域面积和数量,以及常年水面面积在1km²及以上湖泊的名称、位置、常年水面面积和数量。
此外,还需要普查流域面积为100km²及以上河流的流域水系自然特征、水文特征和常年水面面积在10km²及以上湖泊的形态特征。
2.普查技术路线:首先,根据1:5万3D数据和中巴卫星及2.5m分辨率的遥感数据,通过内业提取山地河流的流域边界和水系结构以及湖泊水面面积等信息,并形成清查图和表下发省普查办。
省普查办通过内业和外业工作核对清查山地河流和湖泊普查对象,根据应用需要和重要性清查区间河流和特殊湖泊,并上报国普办河湖组。
国普办河湖组通过内业完成河流湖泊普查对象的清查工作并形成河流湖泊特征清查表下发省普查办,省普查办再次通过内业和外业工作核对清查河流和湖泊特征,并上报国普办河湖组。
总之,进行河湖普查工作时,应该注意严格按照普查技术导则执行,保证普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在普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试点版)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试点版)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试点版)2020年10月目录目录 (2)1总则 (1)2引用标准名录 (3)3术语、符号 (4)3.1术语 (4)3.2符号 (5)4基本规定 (6)4.1一般规定 (6)4.2调查流程 (6)4.3工作方法 (7)4.4调查内容 (8)4.5归档资料和数据建库 (8)5水路承灾体属性信息普查 (9)5.1一般规定 (9)5.2调查内容 (9)5.3调查方法 (11)5.4数据核查 (11)6水路自然灾害信息普查 (13)6.1一般规定 (13)6.2调查内容 (13)6.3调查方法 (14)6.4数据核查 (14)7水路承灾体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等级划分 (16)7.1一般规定 (16)7.2危险性评价 (16)7.3危害性评价 (18)7.4风险分级 (19)7.5风险区划 (20)附录A 水路承灾体属性信息和自然灾害信息普查表 (21)港口普查表表A.0.1 (21)内河航道普查表表A.0.2 (31)通航建筑物普查表表A.0.3 (37)航运枢纽普查表表A.0.4 (43)1总则1.0.1为规范指导我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对我国水路承灾体的空间分布、基本属性特征和与水路自然灾害相关的属性特征进行全面调查,掌握全国水路自然灾害底数,形成全国水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为全国水路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自然灾害主动治理提供依据,编制本指南。
1.0.2鉴于水路承灾体在规划设计各阶段已经综合考虑地震、地质、气象等自然灾害因素,并采取相应的工程技术措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相对可控。
但由于自然灾害产生原因的复杂性,人类对各种自然灾害发生机理和规律的认识还不够全面深入,且自然灾害逐年呈现强度增加、周期缩短、连发性多等趋势,为加强水路承灾体的防灾减灾工作,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
1.0.3本指南适用于交通行业管辖的在建和营运的水路承灾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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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普查技术方案(2013年)国家气候中心2013年4月目录一、普查目的 (1)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1)三、普查要求 (1)四、技术路线 (3)五、普查内容 (3)六、普查资料采集指南 (5)七、普查表及填表说明 (5)(一)中小河流洪水普查表 (6)(二)山洪灾害普查表 (32)(三)灾害汇总表 (59)(四)致灾临界阈值汇总表 (61)附件一:上报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前期降水资料要求 (67)附件二:上报降水历史极值统计要求 (69)附件三:上报水文数据格式要求 (70)附件四:上报GIS图件要求 (72)附件五:存在跨省界问题的普查原则 (72)一、普查目的通过开展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和隐患排查工作和基础资料的收集,建立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基础数据库,确定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致灾阈值,以及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为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及风险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全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普查的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河流域和山洪沟。
中小河流为流域面积小于3000km2的河流;山洪是山丘区小流域由降雨引起的突发性、暴涨暴落的地表径流。
山丘区小流域的流域面积原则上小于200km2,对于山洪灾害特别严重的流域,面积可适当放宽。
普查范围:以中小河流域或山洪沟为单元,全面普查区域内的中小河流洪水或山洪等灾害。
三、普查要求1.流域的选取流域的选取与确定可参考下列标准:(1)所有中小河流。
(2)考虑本省山洪灾害信息,优先选择山洪重点防治区内的山洪沟。
2.收集方式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分解普查任务,通过与水文、国土部门信息交换、资料收集等方式开展工作,省级部门能够完成的,尽量在省级部门完成。
各县在省市级的指导下,开展实地调查及通过信息交换、资料收集等方式获取暴雨引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的信息。
由省级部门组织本省信息录入。
3.填表上报和逐级审核、汇总根据普查实施技术方案,以流域内的县级行政区为单位,按照统一的技术、数据格式和要求填报普查表,以及录入相关信息,将普查信息进行整理、审核、并上报省级气候中心。
省级对普查成果进行审核、汇总,建立省级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的普查数据(库),各省绘制全省中小河流域、山洪沟分布图,并将普查成果上报到国家气候中心。
4.普查数据总汇总国家气候中心对省级的普查成果进行全国普查数据总汇总,以及资料汇编、成果归档,建立国家级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库管理系统(包括普查成果数据信息库和图表)。
5.填表要求(1)在进行基本资料收集整理前,应以1:5万地形图为底图,统计和标明本地区符合普查技术方案定义的中小河流和山洪沟,列出编码清单。
中小河流洪水的普查信息细化到乡镇单位,山洪灾害细化到行政村单位。
(2)气象、水文等基本资料搜集至2012年,经济社会资料的基准年为2000年和2010年。
(3)对需要收集、整理的可以量化的资料以表格形式填写,对不可量化的资料以文字形式详细说明。
部分内容需提供图或图片(如雨-洪关系图)。
(4)要求对每一条中小河流和每一条山洪沟建档。
四、技术路线图1 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普查技术路线图五、普查内容1.地理信息(1)收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域乡村及邻近县的行政区划图。
(2)收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域河网水系图。
(3)收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域1:1万~1:5万地形图或数字地形图和地质图。
(4)收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域1:1万~1:5万土地利用图。
(5)收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遥感影像资料。
(6)收集其他基础地理信息相关资料:主要包括流域边界、交通和基础设施、隐患点的分布情况。
2.基本情况(1)普查流域内中小河流和山洪沟的基本情况,按照每条中小河流和每条山洪沟填写,建立档案。
(2)普查中小河流域和山洪沟的河道基本特征。
(3)普查中小河流和小流域的人口分布和社会经济情况。
(4)普查中小河流和小流域范围内的主要隐患点、各类交通和基础设施的情况。
(5)普查中小河流和小流域范围内的水利工程情况,包括提防、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分布及其基本情况和特征值等。
(6)普查中小河流和小流域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
(7)普查中小河流和小流域范围内的土壤类型信息。
3.气象、水文资料各省统一按1:25万比例尺绘制本省站网水系分布图,以全面了解区域内的气象、水文观测资料情况,并绘制站点分布图。
(1)收集区域内现有气象站的基本情况资料。
(2)收集区域内现有水文(位)站的基本情况资料。
(3)收集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对应的区域内逐次致灾过程中各站点逐日、逐时的降水数据。
数据格式见附件一。
(4)收集水文数据。
数据格式见附件三。
4.历史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普查(1)普查历次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的灾情损失情况,特别要对淹没情况进行调查。
(2)普查历年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的灾情损失情况。
5.已有预警指标收集及致灾临界(面)雨量的研制收集每个中小河流和山洪沟已有的预警指标情况,包括准备转移预警指标和立即转移预警指标。
研制每条中小河流、每条山洪沟致灾的临界(面)雨量。
6.防灾措施情况收集防灾减灾措施信息。
六、普查资料采集指南建议资料收集渠道及文献包括:1.XXXXXXXXX流域水文年鉴(俗称红皮书)(建站至1986年资料及2003年以后资料;1987-2003年为电子版资料)。
2.《县域地方志》中暴雨洪涝灾情情况,调查访问在水文站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专家、近期灾害可实地调查等。
3.各县的地方志,县域社会经济统计年鉴、最新的人口普查资料等。
水利部门的防汛手册、水利工程手册、水利普查、病险水库普查。
国土资源部地质、土地利用普查资料和信息。
4.水利部门和国土部门临界雨量资料和预警指标等。
5.《县域地方志》中暴雨洪涝防灾措施。
6.2006年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成果及近期普查成果。
7.1:5万GIS数据包含的基础地理信息、居民分布、土地利用等信息。
七、普查表及填表说明(一)中小河流洪水普查表表 F-1 _______中小河流域乡镇基本情况表填表人: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 审查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填写单位:_____省_____市_____县气象局填表日期:201_年____月___日表 F-2 _______中小河流域基本情况调查表7 / 74填表人: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 审查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填写单位:_____省_____市_____县气象局填表日期:201_年____月___日8 / 74表 F-3 _______中小河流域人口及社会经济情况调查表9 / 74填表人: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 审查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填写单位:_____省_____市_____县气象局填表日期:201_年____月___日10 / 74表 F-4 _______中小河流域基础设施调查表11 / 7412 / 7413 / 74填表人: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 审查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填写单位:_____省_____市_____县气象局填表日期:201_年____月___日14 / 74表 F-5 _______中小河流域隐患点调查表填表人: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 审查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填写单位:_____省_____市_____县气象局填表日期:201_年____月___日15 / 74表 F-6 _______中小河流域堤防基本情况调查表16 / 74填表人: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 审查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填写单位:_____省_____市_____县气象局填表日期:201_年____月___日17 / 74表 F-7 _______中小河流域水库基本情况调查表18 / 74填表人: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 审查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填写单位:_____省_____市_____县气象局填表日期:201_年____月___日19 / 74表 F-8 _______中小河流域土地利用调查表20 / 74填表人: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 审查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填写单位:_____省_____市_____县气象局填表日期:201_年____月___日21 / 74表 F-9 _______中小河流域土壤类型调查表填表人: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 审查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填写单位:_____省_____市_____县气象局填表日期:201_年____月___日22 / 74表 F-10 _______中小河流域气象(雨量)站调查表填表人: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 审查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填写单位:_____省_____市_____县气象局填表日期:201_年____月___日23 / 74表 F-11 _______中小河流域水文(水位)站调查表24 / 74填表人: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 审查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填写单位:_____省_____市_____县气象局填表日期:201_年____月___日25 / 74表 F-12 _______中小河流域历次致灾洪水灾情损失调查表26 / 7427 / 74填表人: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 审查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填写单位:_____省_____市_____县气象局填表日期:201_年____月___日28 / 74表 F-13 _______省_______县历年洪水灾情损失调查汇总表填表人: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 审查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填写单位:_____省_____市_____县气象局填表日期:201_年____月___日29 / 74表 F-14 _______中小河流域预警指标收集汇总表填表人: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 审查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填写单位:_____省_____市_____县气象局填表日期:201_年____月___日30 / 74表 F-15 _______省_______县中小河流洪水防灾措施调查汇总表填表人: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 审查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填写单位:_____省_____市_____县气象局填表日期:201_年____月___日31 / 74(二)山洪灾害普查表表 M-1 _______山洪沟行政村基本情况表32 / 74填表人: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 审查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填写单位:_____省_____市_____县气象局填表日期:201_年____月___日33 / 74表M-2 _______山洪沟基本情况调查表34 / 74填表人: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 审查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填写单位:_____省_____市_____县气象局填表日期:201_年____月___日35 / 74表M-3 _______山洪沟涉及的人口及社会经济情况调查表36 / 74填表人: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 审查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填写单位:_____省_____市_____县气象局填表日期:201_年____月___日37 / 74表 M-4 _______山洪沟涉及的基础设施调查表38 / 7439 / 7440 / 74填表人: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 审查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填写单位:_____省_____市_____县气象局填表日期:201_年____月___日41 / 74表 M-5 _______山洪沟涉及隐患点调查表填表人: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 审查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填写单位:_____省_____市_____县气象局填表日期:201_年____月___日42 / 74表 M-6 _______山洪沟涉及堤防基本情况调查表43 / 74填表人: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 审查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填写单位:_____省_____市_____县气象局填表日期:201_年____月___日44 / 74表 M-7 _______山洪沟涉及的水库基本情况调查表45 / 74填表人: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 审查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填写单位:_____省_____市_____县气象局填表日期:201_年____月___日46 / 74表 M-8 _______山洪沟土地利用调查表47 / 74填表人: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 审查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填写单位:_____省_____市_____县气象局填表日期:201_年____月___日48 /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