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房时依法拒绝收房的十种情况
006开发商怠于履行通知收楼义务
开发商怠于履行通知收楼义务被判承担延期交房违约金70余万元【基本案情】2007年9月,徐先生、刘小姐购买了广东利海集团开发的世纪绿洲花园(君林天下)商品房一套,房屋总价款250多万元。
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为2008年1月10日,交房条件为:该商品房经规划验收合格。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利海公司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3日前通知刘小姐办理交接手续。
合同签订之后,徐先生按约支付了购房款给利海公司;2008年1月4日,利海公司发出收楼通知书,通知刘小姐在2008年1月10日至1月20日办理收楼手续。
2008年1月10日,刘小姐前往准备办理收楼手续,开发商向刘小姐出示了《规划验收合格证》,然而刘小姐在验房时发现商品房存在严重渗水等质量问题,且商品房尚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
因此,刘小姐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尽快整改修缮,在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之后另行通知收楼。
2008年1月15日利海公司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然而,利海公司始终没有再通知刘小姐收楼。
刘小姐也一直没有再办理收楼手续。
【案件进展】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刘小姐委托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专业房地产律师——张旭锋律师。
张律师接受委托之后,对该案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认为利海公司构成逾期交房;起诉要求利海公司交付商品房,并每日按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五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对方答辩】1、商品房已于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达成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且在交房期限之前取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符合法定的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的交房条件。
2、利海公司已按约向刘小姐发出《收楼通知书》。
3、商品房的质量并没有严重影响业主的正常入住使用,请求驳回刘小姐的诉讼请求。
【张律师代理意见】针对对方的答辩,张律师主要发表了如下代理意见: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低于法定交房条件,应强制适用法定标准。
商品房交房、验房流程白皮书
专家解析收房验房十大关键词及其他关键词一:合同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商品房在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应以电话、邮寄或媒体公布的方式,正式通知业主收房;购房者应在获悉收房通知的一定时间内,及时收房,并做好收房的相关准备工作。
合同中的以下四个条款应熟知: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其中包括:位置、结构、层高等内容,业主在验房时应注意对照。
第八条:对于出现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楼盘,业主可依据第九条:出卖人应以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的内容,来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该条款内容中包括水、电、气等内容,在交房时应达到约定的使用条件。
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
这部分内容详细约定了交房时室内门、窗、厨、卫等各部分的装饰标准,是验房时的重要依据。
关键词二:交费契税:2008年1月1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购房者,住宅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成交价格低于5728元/平方米,契税为总房款的1.5%,其他住宅、商铺均为3%。
2008年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购房者,住宅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成交价格低于4290元/平方米,契税为总房款的1.5%,其他住宅、商铺均为3%。
专项维修资金: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多层住宅交纳总房款的2%,高层住宅为总房款3%,商铺、写字楼参照执行,一般为总房款的3%。
以上两项费用,不应由开发企业代收。
专项维修资金应到中国银行西大街支行西安市房屋管理局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指定账户交纳。
契税应到西安市西大街116号,西安市二手房交易市场二楼契税征收窗口或西安市北马道香米园93号,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一楼契税征收窗口,进行交纳。
天然气初装费:开发企业与天然气公司在2007年5月10日以前签定合同的,应缴纳2278元/户,2007年5月10日以后,应交纳1518元/户。
有线电视安装费:350元/户,每增加一个端口加收150元。
关于先验房后收房的制度
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是指在房屋买卖或租赁过程中,买方或租方在正式接收房屋前,可以先对房屋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房屋质量符合约定条件的一项制度。
这种制度有助于保护买方或租方的权益,避免因房屋质量问题而引发的纠纷。
在先验房后收房制度下,买卖双方或租赁双方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以及验收时间等事项。
在验收过程中,买方或租方可以对房屋的建筑结构、装修质量、设备设施等方面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可以要求卖方或出租方进行修复或更换。
若验收合格,买方或租方可以按照约定正式接收房屋,并办理相关手续。
若验收不合格,买方或租方有权拒绝接收房屋,并可以要求卖方或出租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总之,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有助于保障房屋交易双方的权益,降低交易风险,促进房屋市场健康发展。
关于收房验房应注意的细节,非常详细如果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可以拒绝收房。
关于收房验房应注意的细节,非常详细如果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可以拒绝收房。
在进行收房验房时,有一些细节是需要我们特别注意的。
其中,如果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我们是可以拒绝收房的。
《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新房交付时的重要文件,它记录了房屋的建设情况、质量等内容。
没有这个备案表,我们无法了解到房屋的真实情况,因此需要坚决拒绝收房。
此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细节需要注意:首先,要检查房屋的外墙是否存在裂缝、渗水等现象。
外墙是房屋的承重结构,如果存在质量问题,会严重影响房屋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因此,在验房时要仔细检查外墙是否完好,有无裂缝渗水等问题。
其次,要检查房屋的地面是否存在起伏、开裂等情况。
地面是我们生活中接触最多的部分,也是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部分。
如果地面存在起伏、开裂等问题,不仅影响房屋的美观度,还可能导致地面变形、开裂等情况,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不便。
再次,要检查房屋的水电设施是否正常。
水电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设施,如果存在质量问题,将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大困扰。
因此,在验房时一定要检查水电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有无漏水、短路等问题。
最后,要检查房屋的门窗是否合格。
门窗是房屋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存在质量问题,将会导致隔音不良、保温效果差等情况。
因此,在验房时一定要检查门窗是否合格,有无开合不灵、密封不严等问题。
总的来说,在进行收房验房时,我们需要关注房屋的各个方面,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如果发现有任何问题,都应该及时向开发商反映,并坚决拒绝收房。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被拒收不构成逾期交房
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被拒收不构成逾期交房随着人们对于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房屋交付问题也成为了社会焦点。
在楼盘交付时,业主和开发商之间常常会产生纠纷,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业主拒收交付的房屋。
对于这种情况,不是所有拒收房屋的业主都会导致逾期交房,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所谓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就是指房屋符合建设规划、质量检验、验收规定,可以正常使用的房屋。
交房前知情且同意的小缺点可以容忍,如少量油漆脱落、瓷砖存在缝隙等。
但如果涉及到对居住安全或者健康有影响的问题,例如房屋裂缝、抗震等级达不到要求等,属于不符合交付条件的范畴。
二、拒收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第一种情况:因为其他原因业主可以在房屋交付前向开发商提出书面拒收,一般开发商都会对业主提供在场地说明示和合同约定的缺陷情况进行整改,在整改期限内,业主可以提出要求进行再验收。
而如果业主拒绝验收、强行拒收房屋,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种情况: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如果业主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了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拒收房屋。
业主要及时在房屋交付后15天内向开发商提出书面拒收通知,并附上不符合交付条件的具体情况、相关证据和要求整改时的时间要求等,并加盖业主本人签字或指定代理人签字。
在开发商收到业主的书面拒收通知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业验房人员前往现场验收,并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
如果开发商拒绝或者未及时进行整改,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提起诉讼索赔。
三、不构成逾期交房在符合交房标准的条件下,由于业主拒绝验收导致的房屋无法交付所产生的时间不算作房屋逾期工期。
因为这个时候,开发商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了交付,业主的拒收行为不影响开发商按照约定提交产权证书等其他权利证书。
总之,在拒收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时,业主需要提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了解自己的权利,看清条款,统筹考虑,明确自己的要求。
如果房屋合规,那么拒收不会导致逾期交房;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那么拒收是保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
建设工程施工拒绝验收
建设工程施工拒绝验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或者监理单位认为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拒绝接收工程的现象。
在实际工程实践中,施工拒绝验收的情况并不罕见,其原因多种多样,可能涉及到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合同条款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建设工程施工拒绝验收进行分析。
一、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施工质量是工程验收的核心内容。
如果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施工质量问题可能包括:材料不合格、施工工艺不规范、偷工减料、工程结构安全问题等。
在这种情况下,施工方需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满足验收要求。
二、工程进度滞后工程进度是工程验收的重要指标之一。
如果施工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工程进度滞后可能影响到整个项目的投入使用和收益,因此发包人有权对施工方进行追究。
施工方需要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三、合同条款不完善合同是工程验收的法律依据。
如果合同条款不明确、不完善,可能导致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在验收过程中产生争议。
例如,合同中未明确施工质量标准、验收程序等,可能导致验收无法顺利进行。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协商补充合同条款,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四、验收程序不规范验收程序是工程验收的关键环节。
如果验收程序不规范,可能导致验收结果不公正、不客观。
例如,验收组成员不具有相关资质、验收过程未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等。
在这种情况下,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有权拒绝验收,并要求施工方重新组织验收。
五、其他原因除了上述原因外,还有其他一些原因可能导致施工拒绝验收,如施工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发包人要求增加工程内容等。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协商解决相关问题,直至满足验收条件。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拒绝验收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的因素。
在实际工程实践中,各方当事人需要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确保施工质量、工程进度等符合要求,共同维护工程验收的公正、客观和顺利进行。
拒绝收房函
拒绝收房函第一篇:拒绝收房函拒绝收房函致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我们是集体收房小组,受部分业主委托,向贵单位正式提出拒绝收房的理由:一、贵单位未予正式答复我们递交的通知书事宜,本收房小组向贵单位提出拒绝收房,由该事件引起的合同约定逾期收房后果,应由贵单位承担并赔偿业主损失。
二、贵单位在通知信函中的收房程序不合理,收房小组代表授权业主正式提出交涉,未予解决前,提出拒绝收房。
因该事件引起的合同逾期收房后果由贵单位承担并承担业主损失。
三、贵单位要求业主收房入伙前交付购房尾款,业主所购房屋面积未予最后落实和查验,如何缴纳款项?四、物业要求预交三个月物业管理费(有无文件规定),作为服务业收费,预交期过长。
五、贵单位将该项目移交XX物业管理,本收房小组接受授权业主委托,要求查询贵单位与XX物业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协议,针对协议逐一查核,落实贵单位对业主的物业承诺。
七、督促贵方采取积极态度,要求贵方责任人及律师出面,对以往及此次交涉行为双方进行实质性面谈,以免事态恶化。
附:收房委托书样本及授权业主名单 XXXXXX集体收房小组二○○五年七月日附:收房委托书样本收房事宜委托书本人为————区栋号房的业主,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委托——————集体收房小组集体收房。
本人申明如下:一、委托————集体收房小组(以下简称小组)聘请相关法律、水电、测量、房屋结构等方面的人士,进行联合收房,收房费用按户平均分摊。
二、为方便小组工作,特作如下专门委托:1、委托小组对收房必备文件、证书进行查验和审核。
2、委托小组调阅本人所购房屋的相关设计图纸、设计文件。
3、委托小组对开发商提供的各种资料进行查验,对是否按图纸施工、施工变更是否损害业主利益进行复核验证。
4、委托小组对小区绿化情况、容积率等问题进行校核、验证和处理。
5、委托小组对建筑物抗震结构的验证和处理,如果需要取证,本人愿意配合。
6、委托小组对小区私家花园面积计算的合理性和法律依据进行验证及处理。
拒绝收房函的法律效力
拒绝收房函的法律效力房屋竣工以后发现开发商提供的房子是存在问题的,这里漏水,那里又不符合要求的,房子是要生活的地方,当然是要装修得让自己满意,住起来舒适了,如果出现了这些问题,我们该怎么办?今天律伴网小编就来和您谈谈拒绝收房的事情,希望以下资料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交房时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可以拒绝收房吗交房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可拒绝收房,哪怕开发商提供了《竣工验收备案表》,也可以提出异议!如果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可以拒绝收房更加理所当然。
收房流程及收房注意事项一、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1.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
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
2.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
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
特别提示:1.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
2.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
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
3.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4.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二、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1.《竣工验收备案表》――最重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
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
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拒绝收房通知书(完整版)
拒绝收房通知书拒绝收房通知书XXXX有限公司:由于贵公司XXXX小区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即XXX年XXX月XX日前交付符合法定和合同约定条件的房屋及公用配套设施等,构成严重违约,特向贵公司发出本拒绝收房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如下:一、贵公司交付的房屋不符合交房条件贵公司无法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而该表是房屋交付的法定条件,由于贵公司无法提供此表,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二、贵公司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及销售承诺1.按贵公司的交房日期,交房时不能通水,不符合合同约定;2.按贵公司的交房日期,交房时小区安防系统不能完善;3.水云间小区1号楼和2号楼的*01户和*02户的入户门,*03户和*04户的入户门“打架”,不符合《住房设计规范》中5.8.5条中“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公共交通及相邻户门开启”之强制规定;4.贵公司可在销售时及样板间承诺入户防盗门使用“中国十大名牌”,现并未履行承诺;5.交房时小区尚未进行绿化,不符合规定。
三、贵公司交房通知书中的收费明细表中,物业费的各项费用没有文件支持,部分费用偏高。
综上所述,众买受人认为,贵公司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日期前交付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及经验收合格的房屋,已构成逾期。
为此,购买人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交房条件的房屋。
现要求贵公司对不符合约定的部分限期整改,能够整改的必须整改,不能整改的部分可以其他方式替代。
本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限贵公司于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对上述所有问题进行回复,逾期不答复,众买受人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贵公司逾期60日(20XX年03月01日前),仍不能够交付符合法定和约定条件的房屋,众买受人将根据合同约定有权退房,并要求贵公司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特此通知!日期:众业主签字:。
先验房后收房的法律依据
先验房后收房的法律依据在买卖合同中,“先验后收”是通常的交易习惯,而“先收后验”的交易习惯可能存在,但一定是一种非正常现象,具有典型的霸王条款性质,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相悖,为现代民法和经济法所否定。
《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不通过验房,买受人的知情权无从保障,“先收房、后验房”的霸王条款,完全剥夺了买房人对所有购房者的知情权。
开发商可能会认为,因为双方合同中未约定是先验后收还是先收后验,因此其规定先收后验就是有理由的。
对于这种合同中未约定履行方式的情况,《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在交房中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履行方式只能是“先验后收”。
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验收,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
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
不对标的物进行验收,买受人就无法发现标的物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约定,也就无法在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是拒绝还是接受标的物。
如果作出“不论标的物品质如何,不经验收而其所有权和风险都转至买受人”的解释,对买受人是极不公平的。
“先验房、后收房”有利于市场稳定,保证交易安全,实现对经营者的监督。
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
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虽是房地产商自己填写,但要得到有关部门同意备案,是需要向备案部门提供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人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的,购房人可由此知道房地产商所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原来规划的要求。
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看到备案表的正本,并检查上面是否有备案部门同意备案的签署和公章。
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这是国家强制性规范。
依据有关规定,我国目前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因此,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应向买受人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如果出卖人交付的商品住宅未能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中不排除该商品房在建筑质量方面存在重大的缺陷,同时,竣工验收备案表直接关系到房产证的办理,一旦将来发现该房屋始终无法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房产证则始终无法办理。
根据建设部制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湖南省及长沙市的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3、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5项,其主要内容为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5)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6)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7)、工程质量保修书;(8)住宅质量保证书;(9)住宅使用说明书;(10)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已签署意见的竣工结算;(1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2)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房师傅验房维权案例大汇总阅读
验房维权案例大汇总1、房屋质量典型案例:去年9月底交房时,某楼盘“房顶和墙壁多处漏水,地下室一片汪洋,被挖出来的电线套管锈迹斑驳、腐蚀严重,下沉式庭院雨水倒灌……”小区内90余栋别墅几乎没有不渗漏的。
开发商在给业主的公开信中就屋面及地下室渗漏等问题向业主作了道歉,由于施工质量差,总包单位已经被开发商清理出现场。
维权点评:近日建委出台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控制要点》中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全市全面推进新建住宅分户验收制度。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出现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复核发现验收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等重大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责令改正,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组织验收。
违规验收的将记入不良记录或给予其他处罚。
“一户一验”后,如果开发商的房子出现质量问题就会面临整修,这样就会出现延期交付的可能。
如出现延期交付,消费者就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开发商赔偿。
2、收房流程典型案例1:元月一日开始执行的《关于规范预售商品住宅交接前房屋查验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先交房后收钱”,但仍有个别开发商为避免个别业主因小问题而拒绝收房,多数开发商不会轻易放弃“先缴费后给钥匙”的收房方式,如出现业主不满,解决的办法就是让物业限时维修,还可接受退房。
维权点评:据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律师庄清忠介绍,收房纠纷是房地产案件中比较典型的案件。
“事实上是大家没有搞清楚合同关系,开发商有意混淆合同中的买卖关系与委托关系。
”此外,开发商在合同中对品牌产品配置玩文字游戏,也是导致收房纠纷的普遍问题。
在现实操作中,收房纠纷多数是通过物业及时维修或是免交几个月的物业费解决,问题严重的最多就是退房。
但合同中约定的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也不过是万分之二,加上房产升值和已经占用了购房人近一年的首付款,开发商把房子接回来根本就不吃亏。
“不过,今后购房人要是看房后不满意拒绝收房,直至演变为因房屋质量而延期交房,这对开发商影响是很大的。
《国家标准》交房条件 验房、收房、法规及知识汇总
公告第385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住宅建筑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68—2005,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全部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11月30日11.0.1 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1 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2 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
弱势群体的权利:十种情况下可依法拒绝收房根据《住宅建筑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等相关法规,消费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不收楼:1、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的”: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2条2、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1条3、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依据:《济南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4、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五条5、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6、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家认可的: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7、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8、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依据:司法解释第十四条9、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二条10、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三条。
验房须知大全
关于交房费用及最容易发生的十大悲剧 一、必须先明确收房入住流程 1、请按《入住通知书》安排的时间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办理收房手续。
2、由专门接待人员陪同您共同查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无锡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即两书一表)原件。
3、由专门接待人员陪同您共同验房,并填写《房屋验收情况表》。
4、如发现问题,开发商要对业主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整改,直到业主满意为止。
在此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另外,由此造成的延期交房,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5、签署《商品房实测面积结算补充协议》。
6、开发商向业主交付房门钥匙。
7、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开具《办理入住手续通知单》。
执此单在物业公司进行业主登记。
二、验收房屋质量有关书面材料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核验合格证书(填发时间、盖章单位、工程名称等是否清楚、协调); 2、整栋楼的《无锡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一项都不能入住的。
同时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
(注:只有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才能对开发商产生严格约束作用,开发商因此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 3、《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
4、《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 5、《保修卡》。
根据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
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详细细节须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具体规定) 6、《住户手册》 注:上述文件均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三、核查房屋结构、面积 1、交付给您的商品房和合同签订的要购买的商品房是否一致,其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
2、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
帮助你解答验房时 遇到的第一,二,三大问题
关键问题一具备哪些条件才能交房读者疑惑:开发商究竟在什么情况下才能通知业主收房?记者发现,对于这个问题许多购房者仍是一头雾水,不少业主多是在收到开发商通知后就糊里糊涂把房子收了。
特别提醒: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三书一证一表”齐全是楼房质量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准,是开发商交楼的必要条件。
其中,“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判断开发商是否具备交付条件看三个方面:首先,看开发商有没有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因为这相当于商品房交付的法律性文件。
其次,开发商交付房屋时要完成“三通一平”,即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
最后,业主还要看开发商是否按照双方买卖商品房时的约定来交付的,比如对于赠送太阳能热水器、配备智能化安防设备等。
以上三方面,如果有一个条件不具备,业主便可拒绝收房。
关键问题二哪些质量通病是“大病”?读者疑惑:单纯从土建质量看商品房仍存在一些质量通病。
哪些质量通病会对房屋影响巨大?面对各种质量通病应该如何维权?其实,根据土建质量的优劣程度,质量通病对于房屋质量的影响和维权方式也不同。
特别提醒:首先,房屋验收中比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是结构性问题,比如楼体不稳定等。
楼体不稳定主要表现为过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不均匀沉降导致楼体倾斜、楼体受震动后或在大风中摆动等。
严重的可能因部分或全部承重体系载力不够,导致楼体有局部或全部坍塌隐患。
这类问题多会影响到房屋安全,因此必须请求专业的勘探机构出具报告,否则在问题解决之前不能轻易入住。
其次,室内墙体和楼板还常常会因为材料强度不够,抗挤压强度不足,砌筑后干燥不充分等引起裂缝,但这种裂缝往往不影响结构安全。
渗漏也是比较常见问题,多是由于防水工艺不完善、防水材料质量不过关等原因导致屋面渗漏,厨房、卫生间向外的侧漏等。
关于未达收房条件而拒绝收房的律师函》若干情形下的模板
关于未达收房条件而拒绝收房的律师函》若干情形下的模板关于在目前情况下拒绝收房的意见书北京世纪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人是博雅西园________ 号楼______ 单元_______ 房的业主,近日收到贵公司的入住通知书。
在此本人提出如下意见:一、本人认为贵公司提供的两书一表与购房合同中的约定严重不符。
二、本人认为博雅西园一期在没有达到交房条件、房屋质量问题还没有得到完全整改的情况下就通知本人收房是违反商业道德的。
三、本人认为贵公司出具的收房流程以缴纳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作为业主收房的前提,这是不符合国家法规的。
四、本人认为把验房放在收房流程的最后一步是不合理的。
在本人无法确认房屋质量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本人不能收房。
五、贵公司已经延期交房,却只字不提赔付违约金的事项,本人表示强烈抗议。
本人认为贵公司合理的举措应当是:一、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两书一表二、等博雅西园一期在达到交房条件、房屋质量问题得到完全整改的情况下再通知本人收房。
三、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本人收房之后再缴纳。
四、验房应当是收房流程的第一步,以确保本人房屋质量没有问题。
五、请对赔付违约金的事项给出书面承诺。
附件中是本人认为没有达到交房条件的若干地方以及主要房屋质量问题。
所列并非完全,贵公司建设、整改之处不应只限于这些方面。
希望贵公司交给本人的是一个设施完备的小区和质量上乘的房屋。
顺祝商安!2003 年7 月日附件一、关于出卖人拒绝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责任确认函致北京世纪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我是博雅西园楼单元室业主。
我于年月日与贵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清了合同规定款项。
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贵公司应于2003 年月日将房屋交付于我,我于2003 年月日收到贵公司寄送的交付使用通知书,通知我2003 年月日到博雅西园会所进行交接。
我于2003 年月日前往贵公司指定现场办理交付手续。
验房注意事项
1. 五证是买房的时候就必须要查看的,这里就不提。
收房的时候,开发商必须准备好《两书一表》,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没有这三样东西,业主可拒绝收房,并且追究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2. 开发商须出示业主购买单位的《实测面积表》。
实测面积和预售时暂测面积误差在3%以内属于有效误差,按照购房合同上的房价多退少补,超出此范围,业主有权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3. 虽然说大家都希望能先验房再交费,可是目前武汉市整个行业都是反过来的,就是先交费再验房。
4. 目前武汉市现行的规定是,在收房的时候就交公共维修基金,不再是办两证的时候收取。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费用开发商无权代收,是由ZF部门当场办理,委托银行代收。
5. 房产证可以业主自己办理,也不复杂。
开发商要求代办的话,业主有权拒绝,因为代办的话是会收取代办费的。
6. 验房后,对于有质量问题需要维修的部分,按照具体位置/面积大小/最晚解决时间等在验房单上填写清楚,物业和业主双方签字确认,一式两份。
1. 检查栋楼外立面。
比如外墙有没有水渍,瓷砖的牢固性,单元门是否完好,楼道楼梯安全性和公用设备是否完好。
2. 核对购房合同中的附件以及配套设施是否完备。
另外还需要核对各类配套设施的品牌,型号等是否和合同一致。
验房注意事项
需要带的工具:1)1只塑料洗脸盆--用于验收下水管道2)1只小榔头--用于验收房子墙体与地面是否空鼓3)1只塞尺--用于测裂缝的宽度4)1只5米卷尺--用于测量房子的净高5)1只万用表---用于测试各个强电插座及弱电类是否畅通6)1只计算器---用于计算数据7)1只水笔--用于签字8)1把扫帚--用于打扫室内卫生9)1只小凳子和一些报纸、塑料带,包装绳--用于时间长,可休息一下及预先封闭下水管道。
收房篇2时间与物业办公室过程篇--------------------------------------------------------------------------------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建议早晨8:30去或下午2:30去。
过程1)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部分,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需要查验:A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B《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C《竣工验收备案表》D面积实测表 E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带走如果房产商准备充分的话,一般10分钟即可查看完资料。
2)核实面积、合同及价钱多退少补问题。
确认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
(先查看售房合同,看之间的误差为多少,一般为3%,3%之内不考虑,超出部分进行处理,建议定合同为2%误差,但是不超过5%比较好)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一般这个时间因人而变,时间为30--40分钟收房篇3现场验收物业篇A--------------------------------------------------------------------------------看完那些资料后,基本就可以去验收房子了, 提示:暂且先不要交付一些物业费用及相关费用,此时物业会催促你来交付,可同他们交流,验收好后,再交付费用. 从物业处拿钥匙,分别应该有楼层钥匙、进户门钥匙、信箱钥匙、水表、电表(若有远程抄表另)等几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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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房时依法拒绝收房的十种情况(弱势群体的权利)根据住宅建筑规范商品房销售治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题目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等相关法规,消费者碰到下列情况之一可不收楼:
1)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前提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2条
2)未取得竣工验收存案表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1条
3)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实的:
4)开发商无端比原合同商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5)开发商未经有关部分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商定的配套环境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治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6)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家认可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治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7)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分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治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8)合同没有商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划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9)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分歧格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二条
10)房屋质量题目严峻影响正常栖身使用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三条
这样首先作为业主来说不违约,消费者按开发商要求的时间交款收房,但开发商交给的却是一个与合同或行业划定不符的屋子,因此造成的一切如交房延迟等相关责任应均由开发商承担。
因此专家建议大家先按开发商要求进行交款验房,但需要留意的是,每一次签名都要十分慎重,一定要看清晰再签,尤其是涉及到房屋交接的有关文件一定不能等闲下签。
看清晰后在验房职员陪同下,将所有屋子的题目书面写下来后一式两份进行保留。
再者,分户验房后主体更明确了,购房者就发现题目也可以找到相关责任方,但并不代表任何题目都由其解决。
实行分户验房,相关单位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房屋质量的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但在实际操纵中有良多环节,仍是需要政策制定者以及业主等来克服。
例如,不能以为只要是有房屋质量题目,无论是大是小,开发商都要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同样,也不能以为质量题目看起来很严峻就可以退房。
在详细的司法实践中,只有房屋质量题目比较严峻,影响入住的情况下,开发商才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
按照法律的划定,房屋只有存在主体结构的题目或者是地基基础的题目,业主才能要求退房。
因此,假如不是严峻的质量题目,建议业主和开发商之间达成一个整改协议。
一.交房尺度应知道下列前提,方可交付用户使用:
1 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分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分进行存案;
2 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前提。
建设单位应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应用户《住宅使用仿单》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仿单》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机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机能、尺度等做出说明,提出使用留意事项《住宅使用仿单》应附有《住宅品质状况表》,其中应注明是否已进行住宅机能认定,并应包括住宅的外部环境、建筑空间、建筑结构、室内环境、建筑设备、建筑防火和节能措施等基本信息和达标情况。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住宅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和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用户报修的单位,以及答复和处理的时限等。
3. 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讲演》(盖有房产局测绘队公章),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各项用度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
4.《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