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信息立法的现状与存在的不足
网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和建议单位
网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和建议单位网络信息工作是指对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传播和管理的工作。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信息工作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然而,网络信息工作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下面是一些关于网络信息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我对这些问题的一些意见和建议。
首先,网络信息的可信度不高是当前网络信息工作中的一大问题。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信息的传播速度也大大加快了。
然而,一方面,网络信息的产生非常容易,任何人都可以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导致信息的真实性难以辨别;另一方面,网络信息的传播速度非常快,人们在接到信息的瞬间就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我认为要提高网络信息的可信度,首先要加强信息发布者的审核和筛选。
只有经过权威机构或专业媒体的审核和辨别后的信息才可以在网络上发布。
其次,应当建立起一个完善的信息核验体系,可以通过多渠道、多层次进行信息核实,提高信息真实性。
同时,对于已经发布的信息,也要加强事后的跟踪核验,及时纠正错误信息,避免误导公众。
其次,网络信息传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当前,很多人倾向于只关注符合自己观点的信息,而忽视其他不符合自己观点的信息。
这就导致了信息选择的盲目性,影响了公众的全面了解。
针对这个问题,我认为可以通过加强网络媒体的编辑和导向作用,引导公众获取多样化的信息,扩大信息的来源和渠道,减少信息选择的局限性。
另外,还可以借助技术手段,比如推荐算法,为用户提供更为全面的信息推荐,同时避免信息的重复和片面性,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此外,网络信息工作还存在着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泄露的问题。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个人信息的采集、传播和利用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这不仅侵犯了公众的个人隐私权,也给个人信息的安全带来了风险。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体系;二是加强技术防护措施,对于网络信息传输环节进行加密和安全防护,防止个人隐私被泄露;三是提高公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告诉公众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避免个人信息被不良分子利用。
浅析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引言1.1 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现状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现状: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我国网络信息安全面临着一系列严峻挑战和问题。
网络攻击日益频繁,黑客利用漏洞进行网络攻击事件屡见不鲜,给我国网络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增加,随着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等应用的普及,用户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风险也在增加。
我国网络安全技术发展滞后,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水平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导致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不足。
网络安全教育不足,大多数人缺乏网络安全意识和知识,容易成为网络安全漏洞的破坏对象。
网络监管不到位,监管机构和措施存在漏洞,无法有效监管网络空间,造成网络安全隐患。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威胁着我国网络信息安全,需要采取有效对策加以解决。
1.2 网络安全问题的严重性网络安全问题的严重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随着网络攻击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攻击日益频繁,各种网络病毒、木马、勒索软件等威胁不断涌现,给网络信息安全带来了严重的挑战。
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不断增加,随着个人信息在网络上的广泛应用,一旦个人信息被泄露,可能会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个人隐私泄露问题。
我国网络安全技术发展滞后,网络安全教育不足,网络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也造成了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形势的严峻性。
要解决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必须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培养,推动网络安全技术创新,强化网络监管措施,才能有效应对当前网络安全形势的严峻挑战。
2. 正文2.1 网络攻击日益频繁随着我国互联网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攻击日益频繁成为我国网络信息安全面临的严重问题之一。
网络攻击者利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对网络系统、数据和个人信息进行侵入和破坏,给网络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网络攻击日益频繁主要表现在黑客攻击、病毒传播、网络钓鱼等多种形式。
黑客攻击常常利用漏洞对系统进行攻击,病毒传播会造成大量数据丢失和系统瘫痪,网络钓鱼则是通过虚假网站获取用户信息进行欺诈。
浅析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在我国,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也日趋突出,给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对我国网络信息安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找出有效的对策是非常必要的。
一、问题分析1.网络犯罪频发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网络犯罪的频发成为了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一个突出问题。
网络犯罪形式多样,包括网络盗窃、网络欺诈、网络侵权、网络暴力等,给广大网民的生活和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2.信息泄露严重我国网络信息泄露严重,个人隐私、企业商业机密等信息屡遭泄露,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尤其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信息泄露问题更加突出,手机APP、社交媒体等成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
3.网络攻击层出不穷网络攻击是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问题之一,黑客攻击、病毒传播、木马程序等网络攻击手段层出不穷,对我国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国家安全造成了潜在威胁。
4.网络监管不力我国网络监管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和不完善性,互联网上存在大量淫秽色情、虚假信息、非法广告等问题,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和手段。
二、对策建议1.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针对网络犯罪问题,应当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加大对网络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完善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网络安全责任主体,规范网络信息的流通和利用,提高网络空间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2.加强技术研发和应用加强网络安全技术研发和应用,提高网络信息安全的保护能力。
加强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防护和监控,提高网络安全保护技术和设备的使用率。
完善网络安全技术标准和认证制度,建立网络安全技术专家团队,提高网络安全技术水平。
3.强化网络攻击防范加强网络攻击的防范能力,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意识。
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和预警能力,提高对网络攻击的应对速度和效率,及时消除网络安全隐患。
4.加强网络监管和执法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建立健全的互联网内容管理制度,加大对互联网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浅析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信息安全日益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其中包括网络黑客攻击、数据泄露、网络病毒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加强网络信息安全。
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网络黑客攻击网络黑客攻击是一种常见的网络安全威胁,黑客通过入侵系统、窃取用户信息、篡改网页等手段对网络进行攻击,严重危害了网络的安全。
据统计,我国每年因网络黑客攻击导致的经济损失达数千亿元。
二、数据泄露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个人和机构数据被上传至网络。
由于缺乏有效的数据保护和加密手段,数据泄露事件屡禁不止。
近年来,一些知名企业的用户数据泄露事件频频发生,给用户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三、网络病毒问题网络病毒是一种通过网络进行传播的恶意代码,它会破坏数据、干扰系统正常运行、窃取用户信息等,给网络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我国的许多企业和个人用户都曾遭遇过网络病毒攻击,导致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以上这些问题严重危害了我国的网络信息安全,因此我们必须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加强网络信息安全。
一、加强网络安全技术研发我们应该加强网络安全技术的研发,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技术体系。
在网络安全技术方面,我国需要加快网络安全技术的攻关和创新步伐,增强自主研发能力,尤其是在网络入侵检测、数据加密和身份认证等方面进行加强。
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整体水平。
二、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我们应该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当前,我国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网络信息安全立法仍有待加强。
我们应该及时修订并完善相关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规范网络安全行为,加大对网络攻击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网络信息安全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四、加强网络安全监管和协作我们还应该加强网络安全监管和协作,形成网络安全的合力。
政府部门网络信息安全现状分析及增强措施
政府部门网络信息安全现状分析及增强措施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政府部门网络信息安全已成为当今社会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政府部门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国家利益、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职责,因此其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关乎国家稳定和人民生活。
本文将从政府部门网络信息安全现状出发,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增强措施,以期促进政府部门网络信息安全水平的提升。
1. 政府部门网络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1)技术设备滞后:部分政府部门在网络信息安全设备采购和更新方面滞后,导致网络安全设备难以适应当前网络环境的的变化,易出现漏洞和隐患。
(2)人员防范意识不强: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在使用网络和信息系统时存在安全意识淡薄的情况,缺乏对网络风险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3)网络攻击频发:政府部门面临着来自网络黑客、病毒、木马、钓鱼网站等的各类网络攻击,信息系统安全受到了较大威胁。
(4)信息泄露风险增大:政府部门存储着大量的敏感信息和重要数据,一旦发生信息泄露事件,将对国家机密和公民个人信息造成严重危害。
针对上述问题,政府部门网络信息安全建设亟需加强。
政府部门需加大对网络信息安全的投入,提高网络安全技术设备的更新和升级力度,确保网络安全设备具备抵御各种网络攻击的能力。
政府应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从源头上防范信息安全风险。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网络攻击的监测和防范,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类网络安全威胁。
政府应加强对敏感信息和重要数据的加密保护,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审计和监管机制,确保政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增强措施1. 提高网络安全技术设备的更新和升级力度政府部门应当及时更新和升级网络安全技术设备,确保设备具备抵御各类网络攻击的能力。
要加大对网络安全技术研发的投入,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的网络安全技术装备和产品,提高网络安全设备的使用效能和安全性。
2.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他们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不足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不足一、引言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而制定的法律,旨在规范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处理和保护。
然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屡屡发生,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本文将就个人信息保护法存在的不足进行探讨。
二、法律框架不完善1.缺乏明确的定义目前,我国尚未对“个人信息”的概念做出明确界定,这导致了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许多争议。
例如,一些企业或机构认为用户提供的姓名、地址等并不属于“个人敏感信息”,因此可以随意收集和使用;而一些用户则认为这些信息也应该受到保护。
2.法律适用范围狭窄目前我国《网络安全法》中规定了对于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并明确规定了违反规定将面临处罚。
但是,在其他领域中仍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
例如,在医疗领域中,医院或医生可以随意收集病人的个人信息,但是如果泄露了这些信息,也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来保护病人的权益。
3.处罚力度不够目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较为温和,仅规定了对于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可以进行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方式进行处理。
这种处理方式并不能有效地遏制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
三、监管机制不完善1.监管部门职责不明目前我国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主要由工信部、公安部等多个部门共同负责。
但是,由于职责划分不清,导致了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工信部和公安部可能会出现权力冲突,难以协调。
2.监管手段缺乏目前我国对于个人信息泄露事件的监管主要通过投诉举报、检查调查等手段来进行。
但是这些手段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并不能有效地防止或打击违法行为。
因此,在监管机制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四、企业自律不足1.缺乏安全意识一些企业或机构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较为淡漠,认为只要不泄露用户的个人敏感信息就可以了。
这种做法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疏漏,从而导致个人信息泄露事件的发生。
2.缺乏有效的保护措施一些企业或机构虽然认识到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但是缺乏有效的保护措施。
浅析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我国网络信息安全面临的挑战主要有网络攻击、隐私泄露、网络诈骗等问题。
如何有效应对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保障网络用户的利益,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1. 网络攻击频发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攻击手段也日益多样化和智能化。
黑客利用各种漏洞和技术手段,进行网络攻击,给网民和企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2. 隐私泄露严重在互联网时代,个人隐私保护越来越受到关注。
在现实生活中,隐私泄露问题依然严重。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网络手段,窃取个人隐私信息,给受害人带来严重的伤害。
3. 网络诈骗现象屡禁不止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有针对不同人群的诈骗方式,给用户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心理压力。
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威胁着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稳定和可信赖性。
如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保障网络安全,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对我国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的对策1.加大网络安全投入政府应该加大网络安全的投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提高对网络安全的重视程度,提高网络安全监管的力度,加强网络安全的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为网络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2.健全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建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应对网络安全事件,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3.推动网络安全技术创新加强网络安全技术研发和创新,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包括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来保护网络安全,提高网络安全防护的能力,使黑客难以攻破网络安全防护系统。
4. 提高网络用户的自我保护能力尤其是广大网民和企业,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增强网络安全自我保护能力。
合理设置密码,勿随便泄露个人信息,对可疑链接保持警惕,不轻信网络陌生人,是提高网络安全的重要途径。
5. 国际合作推进网络安全推动国际合作,包括经验交流、技术合作、信息共享等方面,推进国际合作机制建设,打击跨国网络犯罪,加强网络安全国际合作,保护国际网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浅析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技术水平滞后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水平相对滞后,虽然国内的网络安全技术在不断发展和壮大,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
特别是在网络攻防技术、信息安全管理和监控方面,我国还需要加大投入并引进更先进的技术手段。
二、信息泄漏严重我国的网络信息泄漏问题比较严重,很多企业和机构都曾出现重要信息泄漏的情况,导致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一些企业的客户信息、财务信息等被非法获取,造成了客户信任度下降和管理意识淡化。
三、网络攻击频发我国的网络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网络攻击频发。
黑客攻击、勒索病毒、网络钓鱼等各种网络攻击手段层出不穷,给我国的网络信息安全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四、管理缺位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层面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监管不力和管理缺位是造成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各级政府部门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上力度不够,导致了很多网络安全漏洞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
针对以上问题,我国应该采取一些对策来提高网络信息安全水平。
一、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政府应该加大对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研发的投入,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网络安全技术研究,提高我国的网络安全技术水平。
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的网络安全技术手段,提高自身的网络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网络信息安全的监控和管理。
加强对网络信息系统的日常运维和安全维护,建立健全的安全防护体系,确保信息安全。
三、加强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政府应该加大对网络安全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网络安全领域的专业人才水平。
引入国外网络安全专家,推动国内网络安全人才的培养和技术能力的提升。
四、加强监管和执法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网络信息安全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网络犯罪活动,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秩序。
对于网络信息泄漏事件加强追责,对于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形成威慑和警示效果。
浅析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 攻击威胁日益严重: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黑客和网络犯罪分子的攻击手段越
来越多样化和复杂化,网络攻击行为层出不穷,对我国网络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
2. 缺乏网络安全意识:大部分人对于网络安全的认知和意识较低,缺乏对网络安全
风险的认知和警惕性,容易受到钓鱼、病毒、木马等网络攻击手段的侵害。
3. 技术水平不足:我国网络安全技术人才匮乏,特别是高端人才稀缺,网络安全防
护技术和手段相对滞后,无法有效应对新型网络攻击。
4. 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备,缺乏对网络安全行为的
明确规范,维权机制不健全,难以有效维护网络安全。
针对上述问题,我国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 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和宣传,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增强广大人
民群众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培养良好的网络使用习惯。
4. 加强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积极参与国际网络安全合作,深化与各国在网络安全
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加强信息共享,共同应对全球性网络安全威胁。
5. 加强网络安全监管和监察: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网络服务提供者
和互联网企业的监察,加强对网络安全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及时发现和应对网络安全隐
患。
我国网络信息安全问题虽然存在一定困难和挑战,但通过加强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加强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加强监管与监察,
我们有信心应对和解决这些问题,保障我国网络信息安全。
网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和建议有哪些
网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和建议有哪些网络信息工作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信息传播、发布、管理、监管等工作。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信息工作也面临了一些问题。
下面是我对网信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一、问题:1.信息泛滥:网络上信息的传播速度极快,大量的信息不经筛选和核实就被广泛传播,导致虚假信息、谣言等泛滥,给公众带来了误导和困扰。
2.信息安全隐患:网络信息工作面临着信息泄露、黑客攻击、电脑病毒等风险,这些安全问题对网信工作的稳定和安全造成了威胁。
3.信息不平衡:网络信息的传播具有去中心化的特点,但是信息的来源、质量和价值往往存在差异,造成信息不平衡现象,影响公众对信息的判断。
4.信息诚信问题:网络信息中存在大量的虚假、夸大、捏造等问题,使得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可信度产生质疑,造成信息诚信危机。
二、意见和建议:1.加强信息真实性核查:各级网信部门应建立信息真实性核查机制,对重要信息进行核实和验证,减少虚假信息的传播,提高信息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2.加强技术保障和安全防范:加强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信息系统的科技含量和安全性,保障信息的安全和稳定。
3.加强信息教育:通过开展信息教育和培训,提高公众对信息的辨别能力,增强网民的信息素养,减少被虚假信息误导的可能。
4.加强信息监管:加大对网络信息的监管力度,加强网络信息采集、发布和传播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信息和谣言的产生和传播,维护网络信息的秩序和良好环境。
5.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国际间的网络信息交流和合作,通过共享信息资源和经验,加强对网络信息安全的合作防范和应对,共同构建和维护一个安全、可信的网络空间。
6.加强舆情分析和处理:建立国家级的舆情监测、分析和处理机制,及时了解公众对网络信息的反馈和态度,及时采取措施回应公众关切,引导舆论氛围和舆论导向。
7.加强行业自律:各行业应该加强自身的信息发布和传播规范,建立行业信息的质量和可靠性标准,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我国网络立法的发展、特点与政策建议
我国网络立法的发展、特点与政策建议作者:陈纯柱王露来源:《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01期摘要:完善的网络立法是保障网络的正常有序运行与维护网民正当权利的前提。
从1994年国务院颁布第一部网络法规至今,我国网络立法工作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已经基本上覆盖了各个领域。
但与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司法实践的实际要求相比,我国网络立法仍存在着立法层次低、法律法规相冲突等诸多问题,完善网络立法势在必行。
为此,文章通过对现阶段我国网络立法发展状况的总结,分析了其内在特点和立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网络立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网络立法;行业自律;政策建议中图分类号:D92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268(2014)01-0031-07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测算:截至2013年5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 5.84 亿,互联网普及率为 43.6%[1]。
伴随着网民数量的不断增加与网络的高度普及而来的是网络安全问题的日益严峻:网络犯罪手段的翻新,网络个人信息的肆意泄露,网络谣言的随意传播,越来越多的学者注意到网络立法的滞后已经严重制约了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在网络立法的必要性已经成为共识的今天,认真总结我国网络立法的发展与特点,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网络立法的政策建议,是法律工作者重要的使命。
一、我国网络立法的发展与特点分析(一)我国网络立法的现状与发展网络立法是指以法律形式保护公民个人及法人信息安全,确立网络身份管理制度,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义务和责任,并赋予政府主管部门必要的监管手段。
据笔者不完全统计①,到目前为止,中国已出台涉及到网络问题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超过800部,已经初步形成覆盖网络信息安全、电子商务、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的网络法律体系。
从法律覆盖范围上来看(见图1),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涉及到互联网问题的法律27部,遍及电子商务、网络犯罪、著作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各个方面,但是直接相关于网络问题的法律事实上仅有三部。
论我国网络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论我国网络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政法学院法学1班吴琛20105321随着网络时代的悄然而至,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兴媒介,日渐呈现出与传统媒体所不同的优势,它广泛而深入地渗透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 孕育出一种新的文化、经济、生活形态, 并产生巨大的社会功能;但是,这把双刃剑在给社会带来曙光的同时,也伴随着一些新的法律问题,如网络安全问题、网络内容问题、网络侵权问题等等,然而我国目前网络立法明显滞后且存在许多缺陷, 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网络立法, 以更好地促进网络建设健康发展。
一、当前我国网络立法现状我国的网络法律包括三个层次: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创制的法律、国务院创制的行政法规以及法规机构创制的行政规章。
目前,在网络法律领域, 最高层面的立法仅体现在宪法规定的公民言论出版自由权利等极少条文中。
第二层次的立法, 只有数量极少的国务院创制的行政法规。
而最低层次的立法, 是部委制定的行政规章及部下属机构颁布的大量规范性文件。
从立法实践来看, 我国网络立法是以行政规章及法规性文件为主要依据进行的, 管理是其主要特征, 规定和通知是其主要内容和表现形式。
另外,集中在部门规定层次上的网络立法, 大多是针对本行业或本领域在计算机网络中的安全和使用问题。
二、当前我国网络立法存在的问题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短短十几年时间里,我国的网络立法已经初步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跨越,在对网络规制方面已经完成了奠基性的工作。
但在我国已初步具备网络安全法律调控体系的同时, 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作为新生代的网络立法在我国尚未达到相对成熟的阶段,已经出台的不少法律文件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诸多不足和缺漏,其大致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1、立法层次不均,体系不完备。
目前我国网络立法力度不够, 立法层次低, 多停留在部门规章的层面上,从法律效力方式来看, 制裁手段较少, 处罚力度较小, 法律效力较弱。
且缺乏一部专门针对网络权益的法律。
立法调研调研报告
立法调研调研报告标题:立法调研报告——加强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立法完善一、引言在信息化时代,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给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了加强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立法完善,本次调研围绕网络安全立法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展开。
二、调研目的和方法本次调研的目的是了解目前我国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现状,发现其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建议。
调研方法主要包括文献资料收集、访谈法、调查问卷法等。
三、调研结果1. 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立法现状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网络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网络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网络安全秩序。
2. 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国已经有了一定数量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1)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够完善:网络安全领域的技术迅速发展,现有法律法规的内容无法跟上时代的进步,对一些新兴技术和问题的规范不够明确。
(2)执法力度不够: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但执法力度不够强劲,导致网络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3)缺乏跨部门、跨地域的协调合作机制:网络安全是一个复杂系统工程,需要各个部门、地方的共同配合,目前存在部门之间合作磨合不足、信息共享不畅等问题。
3. 改进建议为了加强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立法完善,提高网络安全管理水平,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1)加强法律法规的频次更新,及时关注和跟踪技术发展,对网络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规范,确保法律法规的内容适应时代的发展。
(2)加大执法力度和力度,积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网络犯罪的处罚力度,维护网络安全秩序。
(3)建立跨部门、跨地域的协调合作机制,制定明确的合作机制和责任分工,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
(4)提高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培养广大公民的个人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从源头上预防网络安全问题发生。
四、结论网络安全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立法完善,解决现有法律法规的不足之处,确保网络安全。
我国信息化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信息化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我国信息化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与此同时,我们也面临着一些存在的问题。
本文将针对我国信息化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
第一部分:信息化发展现状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的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
我国拥有全球最大的网络用户规模,互联网普及率持续上升。
同时,信息技术产业迅速发展,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得到广泛应用。
我国的电子商务市场也蓬勃发展,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层出不穷,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购物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同时,移动支付的普及也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
我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移动支付市场,手机支付的普及率持续增长。
此外,我国在信息技术领域的研发能力也大幅提升。
越来越多的科研机构和高校投身于信息技术研究,为我国信息化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在人才培养方面,我国也不断加强对信息技术专业的培训和教育,为我国信息化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持。
第二部分: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信息化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首先,数字鸿沟仍然存在。
我国信息化发展在城市和农村之间、沿海地区和内陆地区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距。
城乡数字鸿沟、区域数字鸿沟以及个人数字鸿沟等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造成了信息资源的不平衡分配。
其次,信息安全问题仍然突出。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犯罪、网络攻击和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层出不穷。
我国面临着来自内外的威胁和挑战,信息安全的风险日益加大,需要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手段。
另外,我国信息化建设还存在与企业发展不匹配的问题。
部分企业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投入不足,信息化水平相对较低,导致企业之间的竞争力差距进一步拉大。
最后,缺乏高素质的信息技术人才也是我国信息化发展面临的问题之一。
虽然我国加大了对信息技术专业的培训和教育,但由于信息技术变革迅猛,高素质的信息技术人才仍然供不应求。
关于完善我国网络立法的建议
关于完善我国网络立法的建议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我国网络立法迎来了重要的历史时期。
网络立法对于维护网络空间的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信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当前我国网络立法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以下是我对完善我国网络立法的建议。
首先,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的立法。
网络安全是网络立法的核心内容之一、面对日益增多的网络安全威胁,我国网络立法需要更加重视网络信息安全问题。
从法律层面加强对网络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网络攻击、网络蛋糕、网络钓鱼等行为的惩罚力度。
同时,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网络监管和防护能力。
另外,还需要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加强对网络公司和机构的信息保护义务和责任追究,确保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三,加强网络言论的监管和管理。
网络言论具有广泛的传播和影响力,但同时也存在一些言论过激、恶意攻击他人、传播虚假信息等不良现象。
因此,在网络立法中需要加强网络言论的管控和监管。
要加强对网络社交平台的监管,建立网络言论传播渠道的实名制管理,对于传播谣言、侮辱他人、违法传输禁止信息等言论要依法追究责任。
同时,要加大对网络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个人声誉。
第四,完善网络用户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
网络用户权益保护是网络立法的重要内容之一、网络用户作为网络空间的主体,他们的权益应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完善适用于网络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规范,加强对网络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建立网络用户教育和培训体系,提高网络用户的自我保护能力,防范网络诈骗和网络欺诈等不法行为。
最后,加强国际合作,推进网络立法的国际化。
互联网已经成为全球化时代的产物,网络立法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已成为全球的趋势。
我国在网络立法方面要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和合作,借鉴和学习其他国家的经验和做法,推动网络立法的国际化进程。
同时,要加强对网络跨国犯罪的打击,加强国际合作,共同维护全球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我国网络信息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网络信息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我国的互联网信息资源建设和管理走过了10余年历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总体上仍处于粗放式管理阶段。
本文针对网络信息资源缺乏有效的组织和管理、法制不健全、标准不够统一、技术管理水平偏低、管理人才短缺的现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建立全国性的信息资源管理和协调机构;加快法制建设与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引导;建立网络信息资源管理学学科,推进理论研究;重视网络信息资源管理技术研究应用和注重网络信息资源管理人才的培养。
网络信息资源作为一种不可或缺的战略资源,其规模庞大,内容复杂,牵涉面广,对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有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
随着人类社会的网络化进程加速,网络信息资源在我们的社会中将日益占据主导地位,网络信息资源的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对它的合理利用和有效开发。
因此,对网络信息资源的管理研究是构筑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基础工作,是科技和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信息化建设的核心任务之一。
加强网络信息资源的管理,大力促进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和知识的传播与交流,对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和重要的实际意义。
1、我国网络信息资源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我国的互联网信息资源建设和管理走过了10余年历程。
对网络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发布、传播、开发和利用,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但从总体上看,仍不失为一个粗放式管理模式,处于互联网管理阶段。
而国外发达国家正向下一代互联网管理阶段[1]过渡。
当前我国网络信息资源管理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1 网络信息资源缺乏有效的组织和管理(1)缺乏全局和长远的网络资源建设规划。
社会各界还没有把信息资源与能源、材料同样看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
国家缺乏顶层设计,地区缺乏通盘考虑,单位缺乏长远规划,许多网站信息资源基本上处于一种无序化状态。
(2)在网络信息资源建设方面,各自为政,贪大求全,相对分散,信息资源大量重复,已经严重影响了网络资源建设的速度和规模,造成了资金浪费和短缺、资源闲置和稀少并存的局面。
互联网法律法规的现状与发展
互联网法律法规的现状与发展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人们在各个领域的生活中都离不开互联网。
然而,随之而来的也是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订。
本文将简要介绍互联网法律法规的现状与发展,并分析其对于互联网行业的影响。
一、互联网法律法规的现状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通常是为了维护互联网环境的秩序和安全,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互联网行业的发展。
目前,我国对于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初步建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11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成为我国互联网领域的第一部综合性网络安全法律法规。
该法总共分为七章六十三条,规定了网络基础设施安全、网络运营者的安全责任、网络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8年8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旨在加强对于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管和规范。
该法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注册和备案、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等内容。
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此外,我国还有一系列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等,都起到了一定的管理和引导作用。
二、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发展趋势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展,互联网法律法规也需要与时俱进,以适应新形势下的互联网发展。
1.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未经授权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和滥用的事件时有发生。
未来的互联网法律法规需要更加注重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明确相关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措施。
2.加强网络安全监管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网络安全带来了更多的挑战,网络攻击和网络犯罪频频发生。
因此,互联网法律法规需进一步强化网络安全监管,加大对网络攻击和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3.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互联网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
浅析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信息安全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的一个重要话题。
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更是备受关注。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并提出一些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1. 网络攻击日益频繁我国网络受到的攻击事件屡见不鲜,包括网络黑客入侵、勒索病毒攻击等。
这些攻击行为给我国的网络信息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不仅损害了个人和企业的利益,也影响了国家的安全稳定。
2. 信息泄露严重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的个人信息、企业机密信息等都大量存储在网络上。
由于各种原因,这些信息很容易被泄露,给个人和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3. 网络安全意识普遍薄弱我国大部分人对于网络安全意识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很多人在使用网络时不够谨慎,容易成为网络攻击的目标。
而且一些企业也没有对网络安全问题进行足够重视,缺乏相应的网络安全措施。
二、对策1. 加强网络安全技术研发为了有效防范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我国需要加大对网络安全技术的研发投入,提升网络防护能力。
政府应该加强对网络安全技术的引导和支持,鼓励企业在网络安全技术上进行创新,提高对网络安全的防护水平。
2. 完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我国应该加快立法进程,完善涉及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明确网络安全的责任分工和执法机构,加强对网络安全领域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才能有效地约束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行为,维护网络安全秩序。
政府和企业应该加大对网络安全意识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高人们对网络安全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只有人们自觉地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信息安全。
4. 加强国际合作网络攻击是跨国性的,单一国家的力量很难单独应对。
我国应该加强与其他国家在网络安全领域的合作,共同打击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行为。
我国也需要积极参与国际网络安全规则的制定,为保护全球网络安全做出贡献。
中国互联网法律体系存在的不足
中国互联网法律体系存在的不足根据《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所述: 中国管理互联网的基本目标是,促进互联网的普遍、无障碍接入和持续健康发展,依法保障公民网上言论自由,规范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推动互联网积极有效应用,创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公民权益,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国家安全。
以此为目标,1994 年以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关于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
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部分条款适用于互联网管理。
此外,还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
其中特别是2012 年12 月28 日出台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是在法律的层面对网络信息进行保护,尽管这部法律的出台引发了很大的争议,但是却是我国首部对网络信息进行全面保护的法律,该法为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01 年 5 月,全国性互联网行业组织中国互联网协会成立,该协会制定并发布了《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规范》、《博客服务自律公约》、《抵制恶意软件自律公约》、《反网络病毒自律公约》、《中国互联网行业版权自律宣言》等一系列行业自律规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互联网以及虚拟社会的健康发展。
从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看,尽管有一定数量规范性文件对网络虚拟社会进行规范,但是也存在明显的不足,表现在以下几点方面:一、法律位阶低中国关于互联网的立法,目前已形成包括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多层次的体系。
网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和建议有哪些方面
网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和建议有哪些方面网信工作是指对网络信息内容进行审核、监管、管理的工作。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信息传播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
然而,网络上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加强网信工作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首先,随着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网络信息的发布速度和规模呈现爆炸式增长,网信工作面临的挑战越来越严峻。
当前,互联网上存在大量不合法、不良的信息,如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虚假广告等。
这些信息对社会公序良俗形成了一定的冲击,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了负面影响。
因此,网信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这些不良信息的监管和管理,建立起更加有效的审核机制。
其次,随着社交媒体的兴起,网络信息不仅仅是传统媒体的呈现形式,更多的是由普通网民参与创作和传播的用户生成内容。
这就给网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传统的审核机制主要针对传统媒体的发布内容,对于用户生成内容的监管存在困难。
因此,网信工作需要加强对用户生成内容的审核和管理,为用户提供一个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
另外,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网信工作的管理方式存在差异,且互联网跨国传播迅速。
这就导致了不同国家间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存在差异。
这给网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复杂性和困扰。
因此,网信工作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制定和遵守国际规范,形成网络空间的共治机制。
此外,由于互联网的匿名性,网络上存在大量的谣言和不实信息。
这些谣言和不实信息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对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构成了一定的威胁。
因此,网信工作需要加强对谣言和不实信息的追踪和打击,提升公众的网络素养,引导公众理性获取信息、传播信息。
最后,网信工作还需要加强对网络信息安全的保护。
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给个人和组织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但同时也造成了个人隐私泄露、数据安全等问题。
因此,网信工作需要加强对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的保护,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体系。
综上所述,当前网信工作面临的问题包括信息篡改、用户生成内容审核、国际合作、谣言和不实信息、网络安全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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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带来了信息生产、处理和传播方式的网络化发展,互联网时代和网络社会已经来临,人类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等已经发生了改变,还可能发生更大的改变。
自1994年我国正式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我国信息网络快速发展,同时,我国的网络信息法制建设也取得了长足进步。
我国网络信息立法的现状与存在的不足(一)我国网络信息立法的现状目前,我国已制定上百件有关网络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以及地方性法规。
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是我国互联网安全立法工作的重大成果,是有关互联网安全规定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
就网络信息立法所规定的内容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关于网络安全,我国互联网安全的具体内容包括网络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二是关于网络信息服务与管理。
我国将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并实行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是关于网络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法将计算机软件纳入调整范围,明确了信息网络传播权。
四是关于电子商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合同书、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五是关于个人信息保护。
六是关于未成年人保护。
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
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网络信息等。
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七是关于网络侵权以及预防和惩治网络犯罪。
(二)我国网络信息立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我国,还存在对网络立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一些模糊认识,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网络技术的发展、轻网络法治化的观念比较严重;二是认为信息网络的全球性和技术性特征决定了信息网络立法具有全球的普遍性,因此,只需简单移植他国或国际立法就可以了;三是认为我国信息网络立法条件还不具备,时机还不够成熟,因此,应当等待,不要急于立法。
所有这些,都影响和制约了我国网络信息立法,因而在这方面还存在很明显的不足,从总体上说还比较分散,立法层次还比较低。
第一,没有制定网络信息方面的基本法。
有关规定多是法规或规章,也由于立法层次较低,缺乏权威性,直接影响了法律效力。
第二,多头立法,多头管理,导致立法冲突的现象比较严重。
在我国,有关网络信息的管理机构很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推诿、扯皮现象比较严重。
同时,立法也是多部门的,部门立法的立足点多限于某一特定问题,局限性较大。
其结果是有关规定很分散,有的规定之间相互冲突。
第三,注重从传统行政的角度保护网络安全,既缺乏管理性和技术性内容,也缺乏对公民权利保护方面的内容。
特别是政策制定者与执行者存在着利益相关性,有些甚至就是同一部门,因而,政策或规章往往就带有较深的部门利益痕迹,且往往带有应急目的,急就章偏多。
第四,立法缺乏整体性,有的方面缺位或缺空比较严重。
法律或法规应该对网络信息管理和保护中的一些主要问题作出规定,却没有明确规定,如在电子商务市场准入与工商管理、信息网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网络中的纠纷管辖与法律适用、电子证据、电子支付等等都存在立法缺位。
这为实际执行带来较大困难。
总的来看,我国目前关于网络信息立法的理论滞后,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立法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信息网络健康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
加强网络信息立法的基本原则信息网络正日益成为人们社会活动的主要场所,同时也给人类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
因为它本身是一把“双刃剑”:在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同时,也往往被用作危害社会的工具。
网络要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制的规范和保障。
这已为国外尤其是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所证实。
加强网络信息立法,应当以宪法为依据,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安全原则。
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和技术性使得网络中的信息和信息系统极易受到攻击,信息安全是社会公众选择利用网络的必要前提。
因此,网络信息立法应充分考虑并坚持安全原则,既要保证网络及其运行的安全,也要保证信息在网络传输、存储、交换等整个过程中不被丢失、泄露、窃听、拦截、改变等,保证网络和信息的可靠性、可用性、保密性、完整性、可控性等。
二是鼓励与引导原则。
信息网络是个新生事物,需要通过法律加以鼓励和引导。
通过立法鼓励和引导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是各国信息网络立法的基本原则。
要鼓励和引导网络技术的发展来解决管理上的难题,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利用信息网络进行信息交流和电子商务(政务)活动,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三是尊重网络自身的特性。
由于网络媒体有其特殊的产业发展规律与技术特点,在制定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时,应遵循顺应和促进网络媒体产业发展的原则,注意利用技术、采取税收等经济手段,并加以综合运用,增强可行性。
四是开放原则。
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那些建立在特定技术基础上的电子签名、电子认证、数据电文、对称密钥加密、非对称密钥加密等范畴很快就会过时。
如果立法的基础范畴依附于特定的技术形态,那么就会不适应新技术条件下网络发展的需要。
如果不断修改法律,法律就必将失去必要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因此,信息网络立法对所涉及的有关范畴应保持开放立场,必须适应信息网络技术及其快速发展的特点,保持一定的灵活性。
五是协调性原则。
虽然网络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行为方式,但并没有改变现行法律所依赖的基础。
因此,网络信息立法要协调好与现行法律的关系,协调好网络信息中出现的各种新的利益关系。
网络的全球性和技术性特征,说明网络信息立法有一定的客观同一性,这种同一性要求国内网络信息立法尽量与国际立法相协调。
同时,网络信息的管理是一种综合管理,应该确立一个综合管理框架,综合法律、政策、技术、伦理等多种管理手段,使它们互相配合,互相协调。
总之,在制定与网络有关的法律法规时,要严格遵循网络信息法制建设的原则,同时在立法过程中要采用听证会等公众参与制度,让利益相关的人员充分地参与政策讨论和设计,并充分咨询专家意见,实现网络信息立法的民主化,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网络信息立法的主要任务(一)我国网络信息立法的策略加强网络信息立法,需要进一步明确立法的策略,一方面,要制定网络信息基本法和其他专门法律,另一方面,要修改完善相关法律。
第一,尽快研究制定网络信息(基本)法。
就是要将有关网络信息的基本问题作出统一规定,为治理网络空间提供法律依据,维护网络安全,保障网络运营商和网络用户的正当权益。
具体来说,要明确网络信息的基本原则,理顺网络管理体制,明确信息安全工作的领导体制,进一步明确电信运营企业、接入服务企业、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域名注册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服务企业和信息发布者等主体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第二,抓紧制定一些专门法律,如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等。
第三,修改完善相关法律。
如修改完善刑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处罚计算机犯罪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网络安全网络安全关乎经济、政治、军事、科技和文化等国家信息安全。
但当今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计算机网络一旦陷入瘫痪,整个国家安全就会面临危险。
特别是随着以计算机网络为主要攻防对象的全新作战样式——网络战的出现,美国等一些国家和地区都已经把发展信息战能力作为国家安全战略和军事战略的重点,大力开发计算机网络战武器和手段。
虽然国际上已有了针对网络战的国际公约,但还存在许多漏洞,如对别国的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匿名隐蔽的检测、侦察、攻击和破坏是否构成侵略,受到网络攻击的国家能否以同样的网络武器自卫还击?现有国际法中均无明确规定。
同时,国内法在这方面也存在一些漏洞和空白。
第一,要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提高网络应用的质量和水平;加强互联网技术、无线技术等核心技术的研发,加强下一代互联网的建设,加强信息技术的推广运用,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
第二,要加强国内网络安全立法,规范网络安全工作,健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善风险评估制度、许可证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访问权限制度等,加强应急和灾难备份系统建设,完善网络信息安全监控和技术保障体系。
(三)关于电子商务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出现了恶意欺诈、假冒行为、虚假广告、合同违约、商标侵权、网上拍卖哄抬标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电子商务交易的开展。
目前,我国有关电子交易方面配套设施很不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电子商务信用管理的规定还很缺乏,在这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较大。
需要在电子签名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
第一,要抓紧修改现行的相关法律,比如票据法、会计法、海商法没有对电子票据、电子发票、电子提单等作出规定,因而,还未与电子签名法相衔接。
第二,要尽快出台电子交易法、个人隐私保护法(或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网上仲裁、网上公证、网上调解等网上法律救济方式等方面的法律。
第三,要加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体系,对企业和相关商业网站的信用进行评级,验证客户真实身份,同时还应不断收集客户资料,评估和授予信用额度,大力构建网上信用销售评估模型,加强网上客户档案管理,保障债权,保障应收账款安全和及时回收,为电子商务的发展营造一个较为宽松的信用环境,推动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关于网络著作权我国的网络媒体还处于不规范甚至“混沌”发展状态,互联网的“互抄网”恶名还未消弭,网络媒体在转载传统报刊作品方面还存在大量的版权问题,亟待规范。
第一,网络转载传统报刊需列入“法定许可”。
针对目前频发的网络转载侵权案件、网站在转载传统报刊过程中出现的授权不便等问题,可修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将网络之间互相转载和网络转载传统报刊作品列入“法定许可”,这有利于维护作者权利,促进作品传播,方便使用者获得授权。
第二,要加重处罚。
目前对于侵权网站的处罚过轻,而许多商业网站通过转载、子网站转载、收费手机报、网络广告等赚取的收益远远大于现有的侵权赔偿标准,很难起到震慑的作用。
可以考虑适当加重处罚,提高赔偿标准。
(五)关于网络个人信息保护在我国,个人信息(包括业主信息、股民信息以及隐私)泄露情况相当严重,究其原因,主要就是已经从“木马病毒小规模窃取”逐步转变为商业公司的有目的收集,这些商业公司诱导网民泄露隐私,然后记录用户隐私并牟利,而一些社交网站则表现得尤为突出,往往充当了“个人信息提供商”的角色,因而,社交网站存在多种安全风险。
第一,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划清言论自由与侵权的界限,依法惩治侵犯个人权利尤其是隐私权的网上言论。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为清理网络不良现象提供了依据,应进一步研究制定有关法律,增强其操作性,加大惩戒力度,规范网络行为,保障当事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