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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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公务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成本,确保公务车安全、合理、节约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公务车,包括轿车、面包车、救护车等。

第三条医院公务车主要用于医院行政、业务、会议、培训、调研、出差等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医院公务车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负责车辆的调配、使用、维修、保养等工作。

第五条医院公务车实行统一标识、统一调度、统一登记、统一加油、统一维修、统一保养制度。

第六条医院公务车统一使用加油卡,加油卡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加油时在加油记录上登记备案。

第七条医院公务车行驶里程实行单车核算,每月由办公室汇总上报财务部门。

第八条医院公务车维修、保养、加油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报销。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九条医院公务车使用需提前向办公室申请,填写《公务车使用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医院公务车使用需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公务活动需要合理使用车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二)驾驶员需具备驾驶资格,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三)不得将公务车用于接送亲友、旅游、娱乐等非公务活动。

(四)不得私自将公务车借给他人使用。

(五)公务车行驶途中,驾驶员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

第十一条医院公务车使用完毕后,驾驶员需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关闭车辆电源,锁好车门。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公车私用的。

(二)擅自改变公务车用途的。

(三)未按规定使用公务车的。

(四)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事故的。

(五)擅自将公务车借给他人使用的。

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有效保障医院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医院车辆必须按照交通规则和本制度的规定进行使用,不得超速、超载、违法行驶。

第四条医院车辆使用情况包括:车辆调度、维修保养、加油加气、停车等。

第五条医院车辆管理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

第六条医院车辆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车辆管理知识和技能,并按规定时限参加培训。

第七条医院车辆管理人员应保证车辆随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第八条医院车辆管理人员应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基本情况、维修保养情况等信息。

第九条医院车辆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车辆损坏、故障和事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条医院车辆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医院车辆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在良好状态下使用。

第十二条医院车辆应按规定进行定期年检,确保车辆达到相关安全标准。

第十三条医院车辆停放应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乱停乱放、阻碍通行。

第十四条医院车辆管理人员应建立车辆使用登记簿,记录每辆车辆的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医院车辆管理人员应具备紧急处理意识,能够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故。

第十六条医院车辆管理人员应定期向医院行政部门报告车辆管理情况,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医院可以适时调整本制度,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车辆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医院车辆的安全和有效运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医院车辆按照职能分为救护车辆和非救护车辆。

救护车辆主要用于医院急救工作,非救护车辆主要用于医院行政工作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医院车辆管理的原则是实行统一领导、分类管理、统一规划、专人管理、勤勤恳恳、廉洁自律。

国家医院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国家医院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医院公车管理,提高公车使用效率,确保公车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家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医院所有公车,包括公务车、业务用车、应急用车等。

第三条国家医院公车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明确责任。

医院成立公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车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合理调配,高效使用。

根据工作任务和需求,合理调配公车,提高公车使用效率。

(三)规范使用,安全第一。

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确保公车安全运行。

(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公车使用情况向全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条公车使用范围:(一)执行医院工作任务,如会议、培训、考察等。

(二)运送病人、病员及家属。

(三)执行紧急任务,如抢救、事故处理等。

(四)其他经医院领导批准的事项。

第五条公车使用规定:(一)驾驶员须持有相应驾驶资格证,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

(二)驾驶员上班时间不得饮酒,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宜。

(三)驾驶员未出车时应留守单位待命,确保公车安全。

(四)公车不得用于私人事务,不得用于外出旅游或进行娱乐等活动。

(五)公车使用前,驾驶员应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安全。

(六)公车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六条公车使用审批程序:(一)需使用公车的部门或个人,应提前向公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公车管理部门根据工作任务和需求,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医院领导批准。

(三)批准后,由公车管理部门安排车辆。

第七条公车使用费用报销:(一)公车使用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报销。

(二)报销时,需提供行驶证、加油票、过路费票据等证明材料。

第八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驾驶员违反本制度,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职或解聘处理。

(二)公车使用人违反本制度,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赔偿等处罚。

医院领导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医院领导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领导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出行效率,降低成本,确保车辆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公务出行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领导公务用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合理使用、节约成本、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医院公务用车由医院后勤保障部门统一管理,车辆购置、调配、维修、保养等事项由后勤保障部门负责。

第五条医院公务用车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一般公务用车:用于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日常公务出行;(二)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用于医院相关部门执行执法、执勤任务;(三)应急公务用车: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应急情况下的公务出行。

第六条医院公务用车应保持良好的车况,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七条医院领导公务用车使用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公务出行前,使用人需向后勤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明确出行时间、地点、事由、预计公里数等;(二)后勤保障部门根据车辆情况及出行需求,审批同意后,安排车辆;(三)使用人需按照批准的行程安排使用公务用车,不得擅自改变行程或用途。

第八条医院领导公务用车使用范围:(一)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调研、考察、培训、慰问等活动;(二)医院各部门负责人因公外出执行任务;(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应急情况下的公务出行。

第九条医院领导公务用车不得用于以下情况:(一)公车私用;(二)接送亲友;(三)从事与公务无关的私人活动。

第四章费用管理第十条医院领导公务用车费用包括油料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等,由后勤保障部门统一结算。

第十一条医院领导公务用车费用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一)油料费:根据车辆油耗和实际行驶里程计算;(二)过桥过路费、停车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结算;(三)维修保养费:根据车辆实际维修保养情况结算。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医院领导公务用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医院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制度

医院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公务用车的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保障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公务用车,包括车辆购置、使用、维护、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车辆购置第三条医院公务用车购置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医院公务用车购置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比选,选择性价比高、性能优良、安全可靠的车辆。

第五条医院公务用车购置预算由财务部门审核,经医院领导班子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六条医院公务用车仅限于执行公务,不得用于私人目的。

第七条医院公务用车使用前,需向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公务用车使用申请表》。

第八条医院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九条医院公务用车行驶途中,如遇紧急情况,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处理,并及时向医院报告。

第十条医院公务用车使用完毕后,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电源,锁好车门。

第四章车辆维护第十一条医院公务用车实行定期维护制度,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二条医院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严格按照维修保养手册进行。

第十三条医院公务用车维修保养费用由医院承担。

第五章车辆报废第十四条医院公务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年限,应予以报废。

第十五条医院公务用车报废前,应进行资产评估,并报医院领导班子批准。

第十六条医院公务用车报废后,车辆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报废车辆处置收入上交医院财务部门。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一)擅自将公务用车用于私人目的的;(二)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事故的;(三)擅自改变公务用车用途、性能的;(四)未按规定办理车辆登记、报废手续的。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扣分等处罚。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5篇)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5篇)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车辆使用管理,保证公务用车安全有序,节约经费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隶属管理1、车辆实行管理负责制,各车辆必须建立车籍档案,对车辆行驶全程、用油、维修及安全事故等情况进行记载,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年检及安排驾驶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2车辆维修和购油程序。

驾驶员填写申请院办公室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和购油。

严格控制车辆购油指标,由院办统一管理。

二、使用原则1、小车是医院领导外出公务用车。

在院领导不用车的情况下,接送教授会诊可调派。

2、面包车是医院日常公务专用车。

车辆用途以主任外出开会、市场开发、巡回医疗、职能科室公务外出为主,医院车辆须由专人驾驶,非专职人员禁止驾驶医院公务车辆。

3、“120”救护车是医疗救护专用车,医院指定驾驶员驾驶。

车辆用途以接送病人、拿血等医疗活动为主,非医疗用车一律不得使用“120”救护车辆。

4、用车发生冲突时,先领导后科室,先紧急后一般,先公事后私事。

5、公务用车调派实行出车单管理,驾驶员凭出车单出车。

6、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车辆钥匙由院办公室统一保管。

三、审批程序1、临床、医技科室公务外出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

2、职能科室公务赴市外地区或特殊情况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同意,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

如有特殊情况,先出车后补办手续。

四、驾驶员管理1、医院每部车辆要定人管理,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证正常安全行驶。

2、驾驶员要树立节支的观念,节约用油,认真填写行车记录,出车补助按市卫生局有关规定执行。

3、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带齐全,严禁私自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严禁酒后驾驶。

4、因自身原因违章驾驶被处罚和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所有后果及费用由本人承担。

车辆管理制度为规范我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维护,统一由行政部(车队)具体负责实施。

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行为,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保障公务出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行政公务用车,包括车辆购置、使用、维护、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配置,节约使用;2. 安全第一,保障出行;3.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4. 严格管理,责任到人。

第二章车辆购置与配备第四条医院行政公务用车购置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进行,遵循以下要求:1. 节能环保,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2. 安全可靠,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 经济实用,价格合理;4.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第五条医院行政公务用车配备应根据工作需要、人员编制和车辆使用频率等因素合理配置,确保公务出行需求。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管理第六条医院行政公务用车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下列情况不得使用公务用车:1. 个人私事;2. 乘坐私人车辆;3.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4. 非紧急公务。

第七条医院行政公务用车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用车人应提前向用车管理部门申请用车,说明用车时间、地点、事由;2. 用车人应按照批准的行程使用公务用车,不得擅自改变行程;3. 用车人应爱护车辆,不得随意损坏;4. 用车人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八条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章车辆维护与报废第九条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维护保养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十条医院行政公务用车达到报废标准时,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医院应设立公务用车监督机构,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公务用车考核制度,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用车人评优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医院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医院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医院人员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人员车辆管理工作,保障医院内部秩序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工作人员及相关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人员车辆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管理,依规管理。

第四条医院人员车辆管理工作分为公务车辆和私人车辆管理,各自遵循相应管理规定。

第五条医院对于员工使用车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但对于违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公务车辆管理第六条医院公务车辆的用途主要是为医院工作服务,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车辆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职业资格,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规章。

第八条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应当明确,不得私自挪用或占用公务车辆。

第九条公务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车辆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经验,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耗材及燃油费用应当按规定报销,禁止挪用公款或私自使用。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遇事故或故障应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公务车辆的管理情况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第三章私人车辆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员工私人车辆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保证车辆安全和稳定。

第十五条私人车辆的停放应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避免影响医院内部秩序。

第十六条私人车辆的行驶速度须合乎交通规则,禁止超速、酒驾等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私人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当满足相关驾驶资格和要求,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十八条私人车辆的保险和维护工作应当按规定进行,确保车辆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私人车辆在医院内部使用时不得影响医疗秩序和安全,禁止挪用私人车辆从事非法活动。

第二十条私人车辆的管理情况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医院人员车辆管理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车辆利用率,降低成本及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行政公务用车的管理及使用。

三、用车管理1、车辆购置医院根据实际需求和财务状况,由相关部门统一采购车辆,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选型、比价和谈判。

2、车辆配备医院根据各部门实际需求,合理分配车辆,并根据用车需求和车辆状况进行合理调配。

3、车辆保险医院对所有用车进行全险保险,确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得到充分保障。

4、车辆维修医院配备专职司机和专业维修人员,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车辆在良好的状态下使用。

5、车辆安全医院对用车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可靠,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修复。

6、车辆管理医院建立车辆档案,做好车辆的使用登记和车况记录,确保车辆的管理有据可查。

7、车辆报废医院根据车辆的使用寿命和技术状况,及时报废老旧车辆,并进行规范的处理程序。

四、用车使用1、用车权限医院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用车权限,遵循实际需求和公务原则。

2、用车申请所有用车需事先提出申请,经过审批程序方可使用。

3、用车记录医院对每辆车的使用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里程数、使用时间、用车事由等。

4、用车管理所有用车都要按规定路线和时间使用,禁止私自使用用车。

五、用车审核1、用车审批医院设立专门的用车审批制度,对用车申请进行审批,严格按照申请程序进行审批。

2、用车监督医院设立用车监督机制,对用车申请进行跟踪审批,照片打卡、GPS定位等,确保用车情况真实性。

3、用车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用车管理制度的行为,医院会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六、责任制度1、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管理及维护等工作,并对车辆管理进行全面监管。

2、部门各部门严格按照用车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并积极配合车辆管理部门的工作。

3、司机严格按照用车规定进行开车,确保车辆安全和车辆的正常使用。

4、审批人员对车辆使用申请进行审批,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医院车辆管理规定范本(3篇)

医院车辆管理规定范本(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医院工作秩序,保障患者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所属车辆及其驾驶员、管理人员。

第三条医院车辆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车辆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车辆的配备与使用第五条医院车辆配备应满足医院业务发展和医疗服务的需要,遵循经济、合理、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医院车辆分为公务用车、服务用车和特种车辆。

(一)公务用车:用于医院行政、管理、业务等工作。

(二)服务用车:用于接送患者、运送药品、设备等。

(三)特种车辆:用于急救、手术、传染病防控等特殊任务。

第七条医院车辆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车辆使用前,驾驶员应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确保车辆安全。

(二)车辆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三)公务用车使用,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填写《公务用车申请表》。

(四)服务用车使用,需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并填写《服务用车申请表》。

(五)特种车辆使用,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填写《特种车辆使用申请表》。

第八条车辆使用后,驾驶员应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车辆使用情况。

第九条车辆使用过程中,如遇故障,驾驶员应立即停车,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三章车辆的保养与维护第十条医院车辆保养与维护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车辆保养由医院指定的维修单位负责,定期进行保养。

(二)驾驶员应按照车辆保养手册的要求,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等保养工作。

(三)车辆保养记录应完整、真实,并及时上报。

第十一条车辆维修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车辆维修由医院指定的维修单位负责,维修费用由医院承担。

(二)驾驶员应按照维修单位的维修方案,配合维修工作。

(三)维修记录应完整、真实,并及时上报。

第四章车辆的报废与更新第十二条医院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使用年限,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报废。

第十三条医院车辆更新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车辆更新需经医院领导批准,并制定更新方案。

医院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医院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医院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一、车辆管理及派遣:1、车辆及驾驶员归办公室管理。

负责全院办事人员、病人的接送和抢救运输工作,车辆只能公用,严禁公车私用。

保持车况良好,做好出车登记,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车辆使用由办公室派遣,做好登记。

凡未经办公室派遣的用车,不得报销用车费用,若发生车辆事故,责任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二、驾驶员管理:1、凡未派出车的驾驶员不得擅离职守,并确保退讯畅通。

原则上不外出至市、区范围,确需外出的需经办公室批准,无假外出或关闭手机,发现一次罚款50元,连续两次及以上加倍扣罚。

2、上班期间无工作任务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医院指定位置,车辆未按指定停放发现一次扣50元。

3、驾驶员不服从管理,值班期间饮酒的发现一次扣50元。

4、驾驶员有责任保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不得带故障行车,行车期间应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行驶,不开霸王车。

凡因此被交警扣分、罚款,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确保行车安全,每周一次安全法规学习。

5、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其赔偿费、车辆维修费,按交警或分责任的主次和保险公司按规定额度赔偿后剩余部分中的50%(主要责任),20%(次要责任)的比例赔偿。

三、车辆的检查、保养、维修1、检查: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检查,每天例行检查一次(车容、轮胎、制动、灯光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凡属上述原因造成扣分、罚款的,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2、保养:车辆必须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定期保养,保养一般应在行驶5000—8000公里之间,并在具有规定资质的维修企业中进行。

3、维修:车辆需维修时,应向办公室提出维修建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故障性质安排时间进行维修,(一次性维修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由院长批准)。

车辆进厂维修及完毕出厂时,驾驶员和办公室人员必须同时到场,核准项目、检验质量,并在维修单上签字。

驾驶员应建立保养、维修档案,随时掌握车辆技术状态。

四、车辆行驶费用:1、洗车费:每车每月最多120元,或在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洗车。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8篇)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8篇)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医院车辆的规范化管理应本着“节约开支,合理使用,减少漏洞,杜绝事故”的原则,合理进行调配和使用,保证每部车辆在医院的行政和医疗工作中充分发挥服务作用。

一、医院各种公务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车辆使用范围包括:院领导和各部门因公外出用车、各种会议用车、医院统一_______活动用车、请专家会诊用车以及经院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

二、医疗急救用车,由急救中心管理,院办公室应优先保证。

三、各科室使用车辆,需提前一天到办公室填写派车申请单,经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后,由院办公室统筹安排,通知出车司机;超出本县范围的,必须由院长批准。

凡事先未填申请单的部门,用车不予保障,使用车辆时应按派车单批准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指使驾驶员更改行车路线。

四、医院职工私人用车不予安排。

五、司机必须凭派车单出车,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车,发现私自出车的,对司机严肃处理,发生交通意外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出车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医院指定地点,并将钥匙统一交院办公室保管(120值班车辆钥匙由值班司机保管)。

六、司机每次出车回院后,要及时告知院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掌握车辆情况,合理调配。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通知院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七、医院车辆设专职司机管理,负责车辆的保管和维护,每次出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擦拭,并要定期进行检修、保养,以保证安全行驶。

八、救护车内的急救设备和物品必须保持完善,不得随意挪用。

救护车司机实行____小时值班制度,以适应抢救需要,不得无故脱岗,保证随叫随到。

九、司机驾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戴齐全,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车辆违章或证件不全被处罚,所有后果及费用由驾车司机本人负责。

十、所有车辆有关证件的年检及保险资料统一由院办公室保管,并负责安排。

十一、车辆需要维修时,由司机申请,经院办公室主任核准后方能进行,重大检修项目须经院长审批同意。

路途中遇特殊情况需就近修理的,及时按照上述程序申报申请。

医院公共用车管理制度

医院公共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公共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公共用车,包括公务车、应急车、公务用车等。

第三条公共用车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车辆使用合理、高效、安全。

第二章车辆使用申请第四条需要使用公共用车的部门或个人,应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用途等。

第五条车辆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应根据车辆实际情况和医院工作需要,对申请进行审核。

第六条审核通过的申请,由车辆管理部门安排车辆,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三章车辆使用规范第七条申请人需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用途使用车辆,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或延长使用时间;(二)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完好,不得随意改装车辆;(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不得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四)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将车辆返回指定地点,并将车辆钥匙交还车辆管理部门。

第八条车辆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有效驾驶证;(二)熟悉车辆性能,具备一定的驾驶技能;(三)遵守交通规则,具有良好的驾驶习惯。

第四章车辆维护保养第九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车辆驾驶员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车辆保养:(一)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修;(二)按照车辆保养手册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三)定期清洗车辆,保持车辆外观整洁。

第五章车辆费用管理第十一条车辆使用费用包括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由申请人承担。

第十二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费用的结算,确保费用合理、透明。

第十三条车辆费用结算办法如下:(一)油费:按照实际行驶里程和油价计算;(二)过路费、停车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车辆管理部门有权对申请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对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相应责任。

公立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出行效率,保障公务出行安全,降低公务出行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公务用车的管理,包括车辆购置、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车辆购置第三条医院公务用车购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性原则: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购置公务用车。

2. 经济性原则:在满足公务出行需要的前提下,选择性价比高的车辆。

3. 安全性原则:购置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车辆。

第四条医院公务用车购置程序:1. 部门提出用车需求,填写《公务用车购置申请表》。

2. 医院后勤保障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提出购置建议。

3. 经医院领导审批后,由后勤保障部门组织实施购置。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五条医院公务用车使用范围:1. 医院领导、中层干部执行公务活动。

2. 医院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加学术交流、业务培训、医疗救治等活动。

3. 医院内部公务活动。

第六条医院公务用车使用规定:1. 使用公务用车应事前向后勤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

2. 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领取车辆,并做好车辆登记。

3. 公务用车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路线、时间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驶路线。

4. 公务用车不得用于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5.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医院公务用车行驶里程及费用管理:1. 驾驶员应如实记录公务用车行驶里程,每月向后勤保障部门报送。

2. 医院公务用车行驶里程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车辆维护与保养第八条医院公务用车维护保养:1. 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告。

2. 后勤保障部门应定期对公务用车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3. 驾驶员应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清洁、保养。

第五章车辆报废第九条医院公务用车达到报废标准或因事故等原因无法修复时,由后勤保障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医院领导审批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2024年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例文(七篇)

2024年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例文(七篇)

2024年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例文一、用车管理规范为确保公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务车辆必须专用于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所有车辆的调度安排统一由办公室负责,遵循先领导后科室、工作先急后缓的原则进行统一平衡。

区内用车需提前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派车;原则上,各科室前往区政府大楼开会、办事等应步行前往,不另行派车。

对于区外用车,实行严格的派车登记备案制度,由出车驾驶员填写登记表,并在每月结束后由办公室复核签字。

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公务车辆应封存停驶;确需用车的,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做好用车情况记录。

同时,乘车人员不得强行要求驾驶员超速行驶。

二、停车管理规范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办公室指定的停车位置。

未经允许擅自将车辆停放在其他位置并因此发生事故,责任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若因违规停放导致车辆遭受重大损失或被盗,相关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三、驾车管理规范车辆实行专人驾驶管理制度,非指定驾驶员不得驾驶公务用车。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予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当月出差补助;若因此发生意外事故,由驾驶员和用车人共同承担责任。

四、驾驶员管理规范驾驶员应服从办公室的统一调度安排,工作时间内无出车任务时应在司机室待命,严禁串岗。

驾驶员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将安全行车视为首要职责;不断提升驾驶技能,积极做好车辆保养工作,确保车辆处于良好、整洁的状态,为用车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受到的处罚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严禁擅自出车,若因此发生事故,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

同时,办公室应关心驾驶员的生活和休息,在节假日、双休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安排出车任务;长假期间实行驾驶员值班制度,原则上每人安排一天值班。

五、保养维修规范驾驶员应具备强烈的责任感,精心保养车辆以保持其整洁完好。

对于小故障应及时自行检修;无法自行解决的故障应及时填写维修单并上报。

车辆保养维修需经办公室主任初审后按费用标准分别请示分管机关领导和行政主要领导同意后前往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公务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公务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公务用车、工作用车、应急用车等。

第三条医院公务车辆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规范使用、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务车辆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公务车辆的购置、调配、使用、维护、报废等工作。

第六条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安全驾驶,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使用部门负责车辆的使用申请、审批、报销等工作。

第三章车辆购置与调配第八条医院公务车辆购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医院财务制度执行。

第九条车辆购置前,需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选择性能优良、经济适用的车型。

第十条车辆购置需经医院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一条车辆调配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车辆状况进行调配。

第十二条车辆调配需填写《公务车辆调配申请表》,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由车辆管理部门进行调配。

第四章车辆使用与报销第十三条医院公务车辆使用实行审批制度,使用部门需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驾驶员在驾驶公务车辆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过程中,如遇故障或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采取措施排除故障或处理事故,并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使用部门在使用公务车辆后,应及时填写《公务车辆使用报销单》,并附相关费用票据,经审批后报销。

第五章车辆维护与保养第十七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公务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十八条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条车辆保养费用纳入医院年度预算,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三甲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公务车辆的管理,确保公务车辆安全、高效、经济、合理地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公务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公务车、救护车等。

第三条医院公务车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专车专用;(二)安全第一,确保行车安全;(三)合理使用,节约开支;(四)规范操作,提高效率。

第二章车辆配备与管理第四条医院公务车辆由院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车辆购置、调配、报废等事宜由院办公室报请院长批准。

第五条医院公务车辆实行专车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

第六条医院公务车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保养、维修,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七条医院公务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年检,确保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八条医院公务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驾驶执照,且实际驾龄不少于三年;(二)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三)遵守交通法规,无违章记录;(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九条医院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一)院领导、中层干部因公外出;(二)公务接待、会议、培训、考察等;(三)紧急救援、抢救病人等;(四)医院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

第十条医院公务车辆使用必须遵循以下规定:(一)公务车辆使用前,驾驶员应向院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二)公务车辆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三)公务车辆使用完毕后,驾驶员应将车辆驶回指定地点,并将车辆钥匙交回院办公室;(四)公务车辆使用过程中,不得用于私事。

第四章维修与保养第十一条医院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由院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驾驶员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保养。

第十二条医院公务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财务制度执行。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医院办公室负责对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或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医院对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驾驶员、管理部门的奖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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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车辆使用管理,保证公务用车安全有序,节约经费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隶属管理
1、车辆实行管理负责制,各车辆必须建立车籍档案,对车辆行驶全程、用油、维修及安全事故等情况进行记载,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年检及安排驾驶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2、、车辆维修和购油程序。

驾驶员填写申请院办公室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和购油。

严格控制车辆购油指标,由院办统一管理。

二、使用原则
1、小车是医院领导外出公务用车。

在院领导不用车的情况下,接送教授会诊可调派。

2、面包车是医院日常公务专用车。

车辆用途以主任外出开会、市场开发、巡回医疗、职能科室公务外出为主,医院车辆须由专人驾驶,非专职人员禁止驾驶医院公务车辆。

3、“120”救护车是医疗救护专用车,医院指定驾驶员驾驶。

车辆用途以接送病人、拿血等医疗活动为主,非医疗用车一律不得使用“120”救护车辆。

4、用车发生冲突时,先领导后科室,先紧急后一般,先公事后私事。

5、公务用车调派实行出车单管理,驾驶员凭出车单出车。

6、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车辆钥匙由院办公室统一保管。

三、审批程序
1、临床、医技科室公务外出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

2、职能科室公务赴市外地区或特殊情况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同意,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

如有特殊情况,先出车后补办手续。

四、驾驶员管理
1、医院每部车辆要定人管理,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证正常安全行驶。

2、驾驶员要树立节支的观念,节约用油,认真填写行车记录,出车补助按市卫生局有关规定执行。

3、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带齐全,严禁私自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严禁酒后驾驶。

4、因自身原因违章驾驶被处罚和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所有后果及费用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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