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国有企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在工程建设领域中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监管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国有企业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在工程建设中的所有活动,包括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国有企业在工程建设中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和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第二章接洽和招标第五条国有企业在招标前应当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的需求和预算,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设计、施工等环节进行全面、科学的论证,提出可行的工程方案和施工方案。

第六条国有企业在招标前应当认真编制招标文件,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标准、工期、验收标准、质保期等细节,明确各投标人的投标要求和要求。

第七条国有企业在招标中应当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建立招标委员会组织招标活动,公开招标信息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国有企业在招标中应当对投标人的资质、信誉、技术水平等方面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招标人的工程能力和技术水平符合工程建设项目的要求。

第九条国有企业在招标前应当对招标人的商业信誉、合同履约能力、竞争力等方面进行评估,选择有竞争力的投标人进行招标。

第十条国有企业在招标中应当依据招标规定确定中标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签约和履约,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第三章合同签订和施工管理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在与投标人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的建造标准、工期、验收标准、质保期等详细内容,确保注重质量和进度等核心内容。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照工程施工方案,规范工程建设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公司工程建设设计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建设设计管理办法

XXXXXX公司工程建设设计管理办法1 目的规范公司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加强设计优化和造价控制工作,保证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和先进性。

2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其它项目参照执行。

3 定义设计:是指工程从初步设计(新能源工程为可研)开始至竣工图设计的全过程设计,包括初步(可研)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4 职责4.1 工程部4.1.1 负责执行并监督集团公司发布的工程建设设计标准和设计管理规定,制定公司设计管理相关制度。

4.1.2 参加工程设计集中招标工作,协助集中招标范围外的工程设计招标工作。

4.1.3 负责组织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内审和新能源项目可研内审,向集团公司上报审查申请。

4.1.4 负责组织工程初步设计内审,委托初步设计审查,向集团公司上报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

4.1.5 负责组织工程司令图设计评审。

4.1.6 组织、协调设计优化工作,批复限额以下重大设计变更。

4.1.7 指导、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与设计相关的工作。

4.2 计划部4.2.1 参加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内审和初步(可研)设计内审。

4.2.2 对涉及改变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可研报告)原则的重大设计变更问题提出意见。

4.2.3 会签工程限额以下重大设计变更批复意见。

4.3 财务部参加工程初步(可研)设计内审。

4.4 生技部4.4.1 参加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内审和初步(可研)设计内审。

4.4.2 研究确定主设备选型、主要辅机设备选型。

4.4.3 会签工程限额以下重大设计变更批复意见。

4.5 科信部4.5.1 参加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内审和初步(可研)设计内审。

4.5.2 研究确定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等。

4.5.3 负责工程建设科技项目的立项和验收工作。

4.5.4 会签工程限额以下重大设计变更批复意见。

4.6 物资部负责组织集中招标范围外的工程设计招标工作。

4.7 安环部4.7.1 参加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内审和初步(可研)设计内审。

公司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管理办法

公司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动态管理,规范各参建单位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工程造价,依据国家、XX市及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定义设计变更是指,项目施工图经审核通过后,设计单位根据参建相关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原施工图纸做出的变更。

技术核定是指,为顺利完成项目建设,由施工单位所出具,涉及合理施工措施等技术事宜,并经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协助核定的凭证。

第三条指导原则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的办理应有利于优化工程项目功能、质量、投资和进度,坚持实事求是,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保证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或设计不合理时,各参建人员应及时主动提出变更建议。

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相关参建人员要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类型划分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两种类型。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属重大设计变更:一、涉及建筑使用功能、建设标准等变更的;二、单个变更引起工程造价调整超过100万元的;三、变更后引起工程造价超出项目总投资的。

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变更为一般设计变更。

技术核定亦按上述情况分两种类型,一般情况下技术核定不应出现重大类型。

第五条内容规范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必须具体说明变更原因分政策原因、技术原因、标准原因和依据,有关协调情况,准确描述原设计和变更后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变更部位、图别、图号、轴线位置、实物量变动、位置变化、做法优化等内容。

做到字迹清晰、书写规范,相关图纸要符合《建筑制图标准》。

第六条审批权限重大设计变更应由基建部向分管公司领导报告,由分管公司领导决策审批事项;一般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由基建部会内审部负责决策审批。

单项变更或核定引起工程造价调整不超过2万元,同时同类变更累计工程造价增加额不超过合同金额5%合同额小于1000万元或50万元合同额大于1000万元的一般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由项目负责人报分管经理同意后,按流程审批。

公司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和应用,提高工程质量,规范施工工艺流程操作,提升集团公司整体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加强对工法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法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企业级三个等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工法的编制、申报、评审和管理。

第四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科技创新中心负责企业级工法的征集、形式审查及评审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EPC管理部负责国家级和省部级工法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法的编制第七条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且经过工程实践证明属于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经济适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施工技术。

第八条工法编写主要针对某个单项工程,也可以针对工程项目中的一个分部,但必须具有完整的施工工艺。

第九条工法的选题与分类:(一)通过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形成有实用价值、带有规律性的新的先进施工工艺技术。

(二)通过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

(三)对类似现有的企业工法有所创新、有所发展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

第十条工法编写内容层次要分明,数据要可靠,遣词用句应准确、规范,其深度应满足指导项目施工与管理的需要。

工法主要内容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等11项。

(一)前言:概括工法的形成原因和形成过程。

其形成过程要求说明研究开发单位、关键技术审定结果、工法应用及有关获奖情况。

(二)工法特点:说明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与传统的施工方法比较,在工期、质量、安全、造价等技术经济效能等方面的先进性和新颖性。

企业单位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企业单位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企业单位在建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保障企业单位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单位所有在建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修工程等。

三、组织机构1. 建筑工程部作为企业单位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机构,负责统一管理各类在建工程项目。

2. 项目管理小组是由项目经理、设计师、监理人员等组成的工作团队,负责具体项目建设的施工管理和监督。

3. 国家相关部门是企业单位建设项目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建设项目的合法合规性。

四、责任与义务1. 建筑工程部负责拟订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监督和指导项目的进展。

2. 项目管理小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

3. 国家相关部门负责对企业单位建设项目的审核、验收和监督,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工程管理流程1. 建设项目规划阶段:确定项目需求、选择合适的地段、拟订项目规划方案。

2. 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完成项目的结构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选型等工作。

3.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

4. 建设项目验收阶段:由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竣工并投入使用。

六、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安全: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人工作安全。

2. 建设材料安全: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确保施工质量。

3. 设备安全管理: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七、质量管理1. 施工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 材料质量管理:对选用的建筑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 设备质量管理: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质量。

八、经济管理1. 施工费用管理:制定合理的预算方案,控制项目的施工成本。

2. 经济效益评估:定期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及时调整策略。

公司集团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公司集团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公司集团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集团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集团所有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和维修工程项目。

第三条管理原则1. 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规定。

2. 质量第一: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满足生产工艺需求。

3. 安全至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4. 进度控制:合理制定工期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5. 投资控制:优化设计方案,合理控制工程投资。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组织架构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团队,包括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成本、采购物流等相关部门。

第五条职责分工1.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整体策划、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价。

2. 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工程验收等工作。

3. 质量安全部门: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4. 财务成本部门:负责项目预算、成本控制、资金筹措等工作。

5. 采购物流部门:负责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和物流协调等工作。

第三章工程前期第六条项目策划1. 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 进行项目前期审批,取得相关许可和批准文件。

3. 明确项目目标、规模、投资、工期等要素。

第七条工程设计1. 编制工程设计方案,开展设计审查。

2. 设计应符合国家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要求。

3. 设计变更应严格审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第四章工程施工第八条施工组织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措施。

2.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3.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九条施工质量控制1.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标准和验收规范。

2. 开展施工过程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

3. 工程验收合格后,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建设工程管理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所在。

它涉及规划、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维护等多个环节,需要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协调能力。

因此,一个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对于工程的成败至关重要。

制度范本的核心在于明确各参建方的职责与义务,制定合理的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

施工单位需依据合同要求,配备相应的技术与管理人员,保证工程的正常推进。

同时,项目管理团队要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每个环节符合标准要求。

安全管理是建设工程中的重中之重。

制度范本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所有工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也是不可或缺的,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紧急情况。

环境保护同样不容忽视。

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粉尘等污染,保护周围环境不受破坏。

废弃物的处理也应遵循相关法规,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财务管理则是保障工程经济效益的基础。

制度范本要求建立健全的成本控制体系,对所有费用支出进行严格审核,避免不必要的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人员管理方面,制度范本提倡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培训体系。

通过有效的激励措施,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通过系统的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信息沟通机制的建立对于协调各方利益、及时解决问题至关重要。

制度范本建议设立专门的沟通平台,确保信息的畅通无阻,从而促进决策的透明化和合理化。

这份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制度范本,不仅为建筑项目提供了一套全面的管理框架,还体现了对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经济效益和人才培养的重视。

通过这样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规避风险,提升工程的整体质量和效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公司基建部工程制度管理

公司基建部工程制度管理

公司基建部工程制度管理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基建部的工程制度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工程制度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本工程制度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基建部所有工程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环境保护、安全防护等工作。

三、责任分工1. 基建部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工程制度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 工程部主管:负责具体的工程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管理。

3. 工程质量监督员: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4. 安全管理员: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制定相关安全措施,并监督全面实施。

5. 环保专员:负责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四、工程设计1. 工程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设计方案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工程设计中应考虑相关安全和环保因素,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3. 工程设计文件应详细完整,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工程概况等内容,并应妥善保存。

五、工程施工1. 工程施工应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2. 施工现场应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措施,保障工人和施工环境的安全。

3.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4. 施工结束后应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后方可移交使用。

六、工程验收1. 工程验收应由工程部门进行,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环境保护等方面。

2. 工程验收后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直至符合相关标准才能移交使用。

七、工程管理记载1. 工程管理过程中应做好相关记录,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

2. 工程管理记录应妥善保存,方便查阅和追溯。

八、违规处理1. 如有违反工程制度管理办法的情况,相关责任人应及时整改,并接受公司的处理。

2. 严重违规行为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纪律处分、追究责任等。

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以下是《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参考内容:一、总则1.为加强国有企业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推进工程质量和安全效益的提高,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工程建设,在建项目按照本办法执行,已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3.国有企业工程建设应遵循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坚持节能、环保、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二、工程建设组织管理4.国有企业应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工期等因素,制定详细的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方案,明确工程建设的组织架构、工作分工、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工期计划等内容。

5.国有企业应按照建设项目规模、性质和技术要求等因素,制定详细的工程设计方案,并组织专业团队进行审查。

6.国有企业应按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合同和相关标准要求,统筹施工组织、材料采购、设备租赁、施工进度等,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技术、管理和安全问题。

三、工程建设质量管理7.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按照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管和控制。

8.国有企业要制定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从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到工程交付和使用的各个环节,确保在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

9.国有企业要建立、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体系,依据《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标准,组织专业团队进行质量检查。

四、工程建设监理管理10.国有企业应根据工程的规模、性质和技术要求,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对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

11.监理机构应组织专业团队,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和验收,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建议。

12.国有企业应严格执行监理合同的约定,向监理机构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五、工程建设合同管理13.国有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各项合同进行管理,明确合同的约定事项,确保工程建设的法制合规和规范。

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通用制度模板、范文

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通用制度模板、范文

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提高公司对建设项目指导、服务和监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包括大中型基建项目和小型工程项目。

大中型基建项目是指经国家、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包括授权下级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公司和控股投资企业控股的境内新建、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投资额5千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

小型工程项目是指不需省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即可建设的公司和控股投资企业控股的境内新建、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非经营性基建项目。

境外基建项目暂不约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基建管理本办法所称控股投资企业是指由公司控股或相对控股的投资企业。

本办法所称项目公司,是指负责实施建设项目的控股投资企业。

本办法所称非经营性基建项目,是指公司和控股投资企业控股为生产经营服务而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基建项目,包括为生产经营服务的辅助设施、职工生活福利设施、文化教育与卫生体育设施、科研与培训设施等新建、购置、改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投产,是指商业运营项目或其他项目开始正式投入使用。

第四条在建设项目设计、招投标、建设过程中,坚持基建即经营的理念,通过指导、审批、备案、服务、检查、考核等方式,公司主导项目公司统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和环保等要素,实现安全可靠、指标先进、运行高效的建设目标。

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建设项目提供支持并履行监管职能。

公司是建设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控股和受托管理投资企业的建设项目初可研、可研、项目核准、勘查设计、招投标、施工、工程验收、竣工决算等全过程履行控股股东管理与监管责任;并要从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和标准、集中采购、设计优化、全过程造价控制、现场管理等方面,全面推进基建专业化管理工作。

项目公司是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的执行主体,负责建立工程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责任制以及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环保等方面的管理;负责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材料招标评标工作的具体事宜以及投产前的各项生产准备工作,负责建设期信息和档案管理以及工程达标创优的策划和实施等。

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投资建设程序,加强过程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集团公司总部或集团公司二级及以下企业投资建设的*研、办公、厂房、住宅及配套用房等各类用途的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工类项目,按照**工局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集团公司生产运营部门是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部门。

集团公司其他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分别负责项目各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生产运营部门主要负责房地产类项目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包括项目的总体开发建设计划、营运销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发包模式等内容),以及项目在规划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移交等阶段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规划部门主要负责产业类建设项目(项目用于*研生产,含产业园区)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项目验收和后评价的监督管理。

法律部门主要负责项目重大风险管控和法律事务监督管理。

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在廉政建设、效能监察、信访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审计监督与评价。

第四条企业应依据土地权属、资金来源等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并承担监管责任。

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通称业主方或甲方。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设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实行规范化管理。

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应制定招投标管理、预决算管理、变更洽商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企业内部有建筑、结构、水暖、电气、造价等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少于6人的,可自行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自主管理。

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全]

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全]

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建设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的工作及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包括:工程开工准备管理、工程设计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工程信息管理和工程竣工管理阶段管理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建设项目。

第二章工程开工准备管理第四条工程开工准备管理主要包括公司组建、资金筹措、设计资料交付、主要设备和主要参建单位的选定、五通一平和生产生活临建、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和审查、工程管理制度建立、工程总体目标策划、开工条件考评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开工准备管理职责划分:(一)公司综合部、工程设备部负责项目公司筹建、项目核准报批及相关配套工程报批、资金计划等工作。

(二)公司综合部负责项目公司人员的配备。

(三)公司资金财务部负责项目资本金的筹备和拨付。

(四)公司工程设备部负责工程开工准备工作的管理,主要职责是:1.落实项目核准的各项条件;2.履行报批手续,满足工程建设需要;3.编制资金需求计划和投资计划报公司资金财务部审查;4.组织工程、设备和材料的招标;5.落实施工图设计审查,保证工程施工的需要;6.协调落实附属配套工程(如水电、管网、排洪、排污、取水等)建设的有关条件;7.〃五通一平〃及生产设施、生活临建设施的建设;8.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总体目标的策划,上报公司审查;9.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纲要、施工组织总设计,上报公司审定;10.编制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和实施;11.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体系;12.完成开工前的自检工作。

第三章工程设计管理第六条工程设计管理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管理工作。

公司工程设备部负责工程相关工作的管理,主要职责是:1.开展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支撑性报告的咨询委托及合同管理和费用支付,负责专项报审和报批工作;2.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技术管理、合同管理及报批工作,负责初步设计的费用支付;3.项目重大工程变更的方案、费用上报公司审查及报批工作;4.项目前期工作的合同管理与档案管理工作;5.按照初步设计编制原则,督促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6.承办初步设计审查、设计优化、设计联络等会议,催办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协调解决工程外部接口方面的有关问题;7.对初步设计单位提出设计优化的总体要求;8.组织编制附属设施工程招标设计方案和内部审查;9.督促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全面落实优化设计方案;10.制定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11.建立对设计单位的考核机制,保证设计优化、设计质量、设计进度目标的完成;12.督促监理单位做好施工图会审和交底工作;13.督促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规定及时完成工程资料和移交工作。

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行为,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二、工程建设管理原则1.依法合规: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合法合规。

2.科学决策:工程建设项目应进行科学论证和合理规划,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3.公开透明: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与相关利益相关方进行信息沟通和交流。

4.合理设定目标:工程建设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设定目标和指标,确保工程建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优质高效: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应注重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按时按质完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工程建设管理程序1.项目立项: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应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任务和可行性,制定项目立项方案并报批。

2.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投标,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

3.合同签订:国有企业建设单位与承包商或供应商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

4.工程施工:工程建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5.工程验收:工程建设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6.竣工结算:按照工程合同的约定进行竣工结算,并及时支付款项给承包商或供应商。

7.工程质保:工程竣工后,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应负责工程的质量保修和售后服务。

四、工程建设管理责任1.国有企业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并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达到。

2.工程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

3.承包商或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程施工或供应,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目的规范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管理,确保实现工程项目主控目标。

2.适用范围公司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管理。

3.引用标准无4.术语建设工程: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工程基本单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单位工程所组成。

5.职责5.1 建设工程实施前的可研、立项、规划、土地、安评、环评、能评、职业健康评价、设计、施工图审查、设备订货、三通一平及消防、人防、防雷、特种设备报审等前期工作按《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要求和职责分工落实。

5.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包括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档案管理手续、建筑渣土排放手续等)的办理及工程施工发包、监理发包至竣工验收结算等施工阶段全过程的管理由技术部负责。

5.3建设工程的安全、文明、环保、保卫、消防管理按谁发包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原则实施管理。

公司安全生产部、综合部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

5.4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由综合部负责。

5.5建设工程的资金筹措、价差调整、审核支付及竣工结算审计由财务部负责。

5.6建设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售后服务及实施过程中的对外生产协调工作由安全生产部负责。

5.7建设工程的招标管理、投资控制工作由企管部负责。

5.8工程竣工后的负荷试车由使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6.管理程序6.1 工程发包(※——廉洁风险点,下同)6.1.1工程发包前有关部门应落实以下工作:1)建设工程立项和依法核准或备案,建筑用地规划(含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修建性详规),项目安全、环保评价;2)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第三方审核,消防、人防和防雷的设计审查;3)供水、供电、交通、通讯和施工场地障碍物等外部建设条件;4)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6.1.2工程发包采用招标方式,具体办法和要求按《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6.1.3工程发包前技术部应组织施工图内部会审。

涉及使用功能和生产工艺的应征询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使用单位应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全面审核。

6.1.4工程招标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技术部应依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投资管理/设计管理部门提供的施工图、施工图预算和投资限额,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编制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必要时上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管理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投资管理/设计管理部门未提供施工图预算的,技术部应编制施工图预算。

当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控制价超过投资限额时,须向投资管理/设计管理部门反馈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或增补投资额。

6.1.5招标文件应附详细、明确的合同条件,对合同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提出招标要求。

技术部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对有专业要求的专业分包或工程分包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要进行审查确认。

6.1.6工程合同应统一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020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0202。

工程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6.1.7安全生产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防火管理协议,综合部与施工单位签订保卫管理协议。

6.2工程开工6.2.1工程开工前,需办理质量监督、施工许可手续的,由技术部负责到工程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需办理消防、人防、防雷、建筑节能、特种设备等专项施工备案的项目,各相关部门已办理6.2.2技术部应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并完成以下工作:1)召开首次工地监理例会,宣布对项目监理机构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介绍各方开工准备情况;2)组织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3)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及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4)安全生产部审核并批准施工单位编制的《现场施工安全消防控制措施》。

6.2.3技术部检查落实各方工程开工准备情况后,批准工程开工。

6.3工程物资6.3.1工程设备由公司采购。

技术部对设备订货清单进行审核确认后,转送至企管部;企管部审批后转安全生产部进行采购。

工程材料原则上由施工单位进行采购。

如由公司采购的,由施工单位编制工程材料计划,技术部审核,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转安全生产部采购。

6.3.2工程物资领用、保管。

1)公司采购的工程物资,由使用单位开具领料单,技术部签批后,施工单位领用、保管。

2)施工单位采购的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组织进场、保管。

6.3.3工程物资验证1)公司采购的工程设备,由安全生产部牵头,施工单位、监理、使用单位参与共同验证。

2)公司采购的工程材料,由安全生产部牵头,施工单位、监理参与共同验证。

3)施工单位采购的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监理共同验证,必要时技术部参加。

6.3.4公司供应的工程物资采购,按《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6.4 进度管理6.4.1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安排计划要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总要求。

技术部应编制既满足要求又合理可行的“工程施工总进度控制计划”,明确工程建设的总工期和阶段性工期目标。

6.4.2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要明确和约定工程施工的阶段性工期和总工期要求,并有明确的违约责任。

对不可抗力、不利物质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等可能导致工程工期延期的各类可能因素,合同中应有明确约定。

6.4.3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对照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进行审查确认。

不得单方面改变合同约定的工期计划和进度目标。

6.4.4施工过程中,应对工程进度实施周管理、月考核。

每月审批工程进度款时要同时审批下月施工进度计划。

不得单方面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技术部要积极协调设计管理、设备和材料供应、使用单位/部门、项目监理机构的各类工作,确保设计服务、设备/材料供应和现场管理配合满足现场工作的需要。

6.4.5阶段性进度目标出现严重偏差时,技术部应会同项目监理机构召集施工单位和其他在关单位专题讨论,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不得以降低工程质量赶工。

6.4.6当因非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延期事件时,技术部、监理相关管理人员应作好记录,收集延期事件的相关数据和证明材料,按合同约定办理工期延期手续,报单位主管领导审定后批准确认。

6.4.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对工程实际工期要进行审定确认,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评价。

6.5质量管理6.5.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应依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标准、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进行。

6.5.2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依法实行质量监理和质量监督制度。

6.5.3鼓励争创优质工程。

工程施工招标实施优质优价,对具备条件创建(省)部优、国优的工程项目,可设置优质工程评分/计分相关条件和计算方式。

6.5.4工程施工合同中对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和质量违约责任要明确约定。

6.5.5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深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能据以编制施工图预算,能据以安排材料、设备定货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能据以进行施工和安装,能据以进行工程验收。

6.5.6公司必须向有关施工、监理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的基础资料,且应真实、准确、齐全。

6.5.7公司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6.5.8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部须按规范、标准、合同的要求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把好工程材料、构配件、隐蔽工程、工程半成品和成品验证验收的质量关。

6.5.9技术部要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试验试车进行监督和验证,对监理预验收合格的工程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配合使用单位进行系统联动试车和系统负荷试车。

竣工验收和试车合格的工程,要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手续、签认工程项目和财产移交清单,进行质量评价和合同履约评价。

6.5.10公司建设工程依法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实施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

保修的范围、内容、方法、最低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金按《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6.5.11工程质量事故要认真按照报告、调查、处理的要求严格落实:1)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要逐级向工程管理部门和工程质量督部门书面报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相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2)技术部应加强质量事故的管理,对质量事故的处理坚持“事故原因不调查清楚不放过、当事人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6.5.12技术部要积极开展工程质量信息管理工作:各类质量报表、质量管理活动、质量工作计划、工程创优信息、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分析、处理和统计等。

6.6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6.6.1施工单位与安全生产部、综合部签订《安全保卫防火管理协议》后,方可开始施工。

6.6.2公司建设工程的安全文明和环保管理,按谁发包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考核。

各责任单位要按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落实管理职责和要求。

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

6.6.3工程各参建主体必须坚持安全文明施工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6.6.4公司不得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环保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6.6.5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6.6.6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安全/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6.7批准工程开工前,要对施工安全/环保技术措施条件和措施资料进行审核和备案。

没有安全/环保措施的,不得批准开工。

需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应接受地方安全监督机构监督管理,由技术部向工程当地安全监督机构报审。

对拆除工程,还应提供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6.6.8施工过程中,对安全/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要进行跟踪检查,存在问题的要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当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较大安全/环保事件隐蔽时,技术部和项目属地管理单位应通知暂停施工,直至整改合格、消除隐患。

6.6.9工程竣工后,技术部要会同项目属地单位、安全生产部,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过程的安全文明和环境保护管理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履约评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