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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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工程名称:XXXXXX一期三标段
编制:
审核: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 10日
XXXXXX项目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建筑工程中所用到的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之一,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材料质量控制的主要手段。为此针对XXXXXX项目基础、主体施工阶段所用到的材料编制本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内容分工程概况及用材特点、编制依据、见证取样和送检材料项目的确定、工程材料用量分析和统计、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方法、数量和要求、见证人员的职责六个部分。本工程装饰阶段所用到的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编制。
一、工程概况及用材特点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地处XX市万寿南路。由2栋高层、2
栋小高层、3栋多层住宅及20栋别墅组成。多层及高层住宅均采用预应力管桩基础,其中高层是筏板基础,框架剪力墙结构、每幢楼由1-2单元组成,呈一梯二户布局,层高3米,多层和小高层为承台基础,层高3米及3.15米。外墙涂料墙面采用发泡混凝土,屋面为上人平屋面。住宅部分各单元每层自成一个防火分区,进户走廊及前室间门为乙级防火门,前室开向楼梯间的门为乙级防火门,管道井门为丙级防火门。20栋别墅为两个户型,均采用独立基础,框架结构,一层高3.6米、二层高3.5米、三层高2.4米。
二、编制依据
1、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2、相关技术标准、施工和试验规范、规程、方法。
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5、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人员实用手册。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材料项目的确定
1、混凝土试件;
2、砌筑砂浆试件;
3、钢材;
4、钢筋焊接及钢筋机械连接;
5、水泥;
6、建筑用砂、碎(卵)石;
7、砌体砖;
8、防水材料;
9、外加剂; 10、基础回填土; 11、建筑装饰材料;
四、工程材料用量分析、统计、计划检测组次(详附件)
五、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方法、数量和要求
1、水泥:取样方法按GB12573-2008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数量不少于6(90规范12)㎏。
水泥取样检验应以同一水泥厂、同编号水泥、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10万吨-30万吨以上,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30万吨以上-60万吨不超过600吨为一编号。一般以400T为一验收批。
主要检验项目:根据GB50164-2011进场水泥应检验强度及安定性,有要求时,尚应检验其他性能。
结构阶段:应按上述规定检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装饰阶段:一般为三个月。大型工程每月一次,小工程每三个月或做两次
2、粗骨料:取样方法按GB14685-2011进行。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选取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共15份,混合均匀,组成一组样品,数量不少于60㎏。
验收批:一般按200 m3为一批。
检验项目: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及针片状颗粒的总含量。
3、建筑用砂:取样方法按GB14684-2011进行,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混合均匀,组成一组样品,数量不少于30㎏。
验收批:一般按200m3为一批。
检验项目: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
4、烧结普通砖
取样方法按GB5101-2003进行,验收批:以3.5万-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以一批计。取样方法及数量: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
验后的样品中抽取25块。
检验项目:强度等级、泛霜、石灰爆裂、吸水率和饱和系数。
4、混凝土试件:
A、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15)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2010)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及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B、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同一楼层的每一个单元不少于2组(其中拆模试件1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C、预拌(商品)混凝土
①、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2012)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3)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②、预拌商品混凝土检测一般规定:
1)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场检验和工地现场交货检验。出场检验的取样试工作,应由供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检验工作,由供需方协商承担单位。其中包括委托供需双方认可的有试验资格的试验单位。
2)当判断混凝土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时,强度坍落度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氯化物含量可以出厂检验结果为依据;其他检验项目应按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