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国检察官工作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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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中国检察官工作状况调查

2006年07月12日11:01:50 来源:法制日报

“基层法检系统严重缺人。”陕西省吴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安平说,老的一批要离退,新的一批又补充不进来,这个问题现在是越来越严重。

安徽省检察官中不满35岁的只占9%;检察院人才流失严重,不少检察官辞职当律师,有的流向沿海地区检察部门。

……

对于这样的报道,人们已经习以为常。

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数据表明,2001年至2005年,全国基层检察院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民事行政案件6160896件,年平均1232179件。案件数量除2002年比上年下降2.41%外,2003年至2005年分别比上年上升了2.53%、4.07%和5.29%。

然而,检察官人数并没有随着案件数量的上升而上升。目前,全国检察机关拥有近16万人,其中具有检察官职务的近11万人。逐年上升的案件,使得一线办案的检察官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

案多人少造成的另一个后果是,部分检察官心理健康状况令人担忧。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不久前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在保证不出现冤、假、错案的压力下,在工作量超负荷运转的情况下,在各种新型犯罪的出现,使得案件的定性以及证据的认定有着许多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在工作和家庭双重压力下,部分检察官出现了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

“让我分身有术吧!”一位过生日的检察官在生日蛋糕前许下了这样的愿望。(杜萌)

几分钟的事几天才完

郝忠,42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处长,曾在批捕、法纪、起诉、反贪等多个部门工作。

我们办案子讲的是抓住最佳时机,一旦错过,后果就严重了。

有一天,都下午两点多了,接待室来了一个人,是举报单位里有人挪用公款的。

举报线索非常简单。除了举报材料中描述的通过审计发现的基本事实以外,银行证据、证人证言,都没有。多年的直觉让我意识到:这个案子必须马上办!打电话,叫人!

不大一会儿,全处15个人在第一时间聚集在六层的一间会议室里。主管检察长孙长柱亲自坐镇,迅速讲明案情后,所有人放下手头的活儿,全力突击这个“突发状况”。

晚上6点,主要证据回来了。

9点,还在找证人。

11点,口供拿下,最后一个证人找到了,对犯罪嫌疑人宣布立案、拘留。

11点以后,开始搜查。两拨儿人,一路去犯罪嫌疑人单位办公室,一路去他家。

夜里两点,所有搜查工作结束,开始讯问。

这一宿,整个侦查二处,没有一个人合眼。

这就是我们的工作状态,每个人都像上了“发条”一样,每天的工作都围绕着“初查”这个词展开。

我们经手的案子有两类,一类是根据现有材料有计划有步骤经过“初查”掌握一定证据后突破的;另一类就是

像上面这个案子这种突发状况,因发案单位报案及时而给收集相关证据提供了便利条件,因此在一天之内就全部突破的。这一天的“爆发”,是办案人员的神经最为紧张、最为兴奋的一天,也是决定案件能否成功告破的一天。

反贪侦查工作面临许多困难。就说找人吧,犯罪嫌疑人难找,证人同样难找。据我所知,目前,北京市检察机关已经立案的反贪案件中,就有高达80起因犯罪嫌疑人外逃而导致案件无法往下追查的。实践中,碍于与案件的牵连性,许多证人同样顾虑重重、难以配合;出于各种利益的考虑,有些涉案单位也常常采取各种方式推诿、避讳与侦查人员的接触。

我就遇到过,有些公司掌握着几十甚至上百个虚开的分公司的账户,专门用来倒账,光查清楚这些账就得花上几个月时间。然而,检察机关侦查力量相对薄弱,会计、审计、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包括其他国家机关在内的部门或组织,在协助反贪部门侦查活动中也缺乏有效配合,社会资源难以共享,本来几分钟就能得到的信息,侦查人员却要花费几个小时甚至几天的时间才能得到。

在赃款赃物的处置上,没有划拨权是一个十分别扭的问题。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侦查部门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但是不能划拨。冻结一次最长半年,已立

案的犯罪嫌疑人在逃案件几年都没抓回来,这些赃款就要反复冻结,侦查人员就得时刻想着哪件案子的赃款得续“冻”了。一不留神,赃款就有可能被提走。

3月1日起,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北京市部分检察院开始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个要求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就难了。不是技术装备不到位,而是对检察官的要求更高了。同时压力也更大了!(见习记者范玲莉记者李松)

一年办理近百起案件

向大杰,土家族,41岁。1985年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干考试,考入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

每当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侦查终结报告,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将整个案件的资料全部录入电脑储存,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程序、强制措施的使用,是否在法定期限内侦查终结,是否该立案而没有立案,或不该立案而立案进行审查。然后,再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逐一核实,看证据是否合法,是否形成证据链条,有无遗漏证据,再写出起诉意见书、公诉词等。

我们兴庆区检察院,每年办理各类案件占银川市检察机关的一半还多,占整个自治区检察机关的三分之一。一年下来,经我手办理的案件就达近百起,除去正常的节假日,平均每两天就要办理一起公诉案件。

目前,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主要采取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法庭上,监督庭审程序是否合法;判决后,监督法院适用法律,定罪量刑是否准确,依法提起抗诉。

我在工作中的最大感受就是,目前检察监督还是有点难。

你看这份《银川市检察监督工作条例》,这是在国家没有出台检察监督方面的法律的情况下,银川市人大常委会首开先河,于2004年颁布实施的,使我们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有了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地方法规。

可是,《条例》规定的立案监督要求侦查机关“将所有受案线索统一登记备查”,这在执行中难以操作。

就拿银川市兴庆区来说吧,所辖派出所多,案件多,很难作到逐一登记备查。而监督程序的不尽完善,监督职责、监督权利的不够明确,尚没有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法律监督管理模式,造成法律监督中检察裁量权过于分散,且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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