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工程检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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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方案
按照总站年度检测计划,拟于9~11月份对部分在建铁路项目的路基工程质量进行一次监督抽检,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方式
由总站统一组织,各监督站具体实施。
总站负责的工作:制定路基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方案;对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审核监督站初选的检测单位,确定检测单位,并与之签订合同,支付相关检测费用;审核监督站选择的建设项目;派员对现场检测工作进行抽查督导。
各监督站负责的工作:初选名录上资质符合要求的检测单位,上报总站审核确定;选择检测的建设项目,上报总站审核;制定具体检测实施方案,按总站要求做好检测组织工作;审核检测单位上报的检测结果,初步统计分析后,按统一格式上报总站。
二、检测内容及方法
1.现场破检。一是现场破检取得填料样品,检测其粒径、颗粒级配、土的类别是否符合设计、标准规定;二是对填料样品进行标准击实试验,核查施工单位提供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率是否准确;三是现场破检检查土工格栅是否按设
计放置。
2.现场检测压实系数、K30及EVd(其中压实系数采用核查击实试验取得的最大干密度值,不得用施工单位提供的数值)。
3.采用低应变等无损检测方法检测地基处理CFG桩、挤密桩、旋喷桩的完整性,如果无损检测发现较严重质量问题时,应采用钻芯法验证(对同类型较严重质量问题,1个地基处理段钻芯验证不超过2根)。
三、检测依据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1-2010《铁路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2004
四、检测建设项目及检测单位
每个监督站根据建设项目施工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2个建设项目(≥200Km/h)。选定后报总站审核。
检测单位由每个监督站各初选出1~2家,总站对初选的检测单位进行审核,每个监督站确定1家检测单位。同时为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总站要按“本区域的检测单位检测其它地区的建设项目”的原则给各监督站调配检测单位。
五、检测数量
1.每个监督站2个建设项目。对选定的建设项目分别抽检路基及过渡段正在施工的2个施工标段,每个施工标段选择2段路基、2个过渡段。对选定的建设项目抽检正在施工
地基处理的2个施工标段。
2.每段路基随机破检2个断面,每个断面在中部和边缘各破检1处(每处开口大小约为1m×1m);每段路基有代表性的取样检测1组填料是否合格,核查1组击实试验的准确性;每处均核查土工格栅是否按设计放置(破检深度至少见到2层土工格栅为止)。过渡段有代表性的破检1处,破检方法、检测及核查内容同上。
3.每段路基选6个断面,每个断面分别选择3点检测K30、3点检测压实系数;对于基床部位,在满足以上检测内容及数量外,每个断面增加 3点检测EVd。每个过渡段分别随机选6点检测压实系数、6点检测K30、6点检测EVd。
4.每个建设项目2个施工标段中每个施工标段选1个地基处理段,每段随机选20根桩进行完整性检测。
六、时间安排
1. 9月份选定检测单位;确定检测的建设项目。
2. 11月10日前完成现场检测。
3. 11月20日前上报检测结果,11月30日前完成检测结果汇总分析。
七、费用预算
每个监督站10万元,共180万元。
八、有关要求
1.相关监督站要高度重视本次监督检测工作,指定专人
负责,做好现场组织和协调工作。
2.各监督站要根据总站的路基工程监督检测方案和通知要求制定具体的检测实施方案。
3.尽量选择建设单位完成第三方检测的段落,同时对第三方检测情况进行督查。要求监督检测前建设单位提供该段路基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或中间检测报告。
4.各监督站要按时上报检测结果,11月20日前报送电子版检测结果,按附件格式通过内网报送至总站三处(石新桥);11月30日前提交1份文本版检测报告。
5.现场检测和取样时,要求参建各方签字确认。
6.检测单位要加强检测工作的组织,确保在合同时间内报送检测结果。要选派专业检测人员,使用先进的检测仪器。对相关检测内容、资料要严格保密,确保监督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督工作纪律。
附件1:路基工程检测现场签认表
附件2:路基工程质量检测结果汇总表
工程监督三处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