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修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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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修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思修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思修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一、引言作为一个现代社会公民,我们必须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尊重法律权威。

同时,在发展中的中国,法治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我们需要积极参与进入,共同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

思修第七章将以此作为主题,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如何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二、了解法律法规了解法律法规是增强法律意识的基础。

我们需要了解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颁发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法规性文件,熟悉常见的案例和实践经验。

同时,要时刻关注最近的新闻事件,了解最新的法律政策和法律变化,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是树立法治意识的重要手段。

尽管很多人都知道不应该做出不法之举,但有时候社会舆论、经济利益等因素会影响我们的判断。

我们必须自觉抵制各种不合法的诱惑,尤其是那些看起来“小题大做”、“无伤大雅”的事情,比如违停、乱扔垃圾等行为。

此外,我们还应自觉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随意诋毁他人的名誉、尊严等。

这些行为都是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

四、维护自身权利维护自身权利是个人增强法律意识的重要方面。

我们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知识产权等权利,同时尽可能多地了解自己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当然,仅有了解是不够的,我们需要懂得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利。

如在人身侵害、财产损失等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报警、起诉、申请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参与法治建设参与法治建设是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方面。

我们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其中,比如自己学习法律知识,加入志愿者组织参与法律援助、提供法律帮助等服务,或者关注和参与法律改革进程,促进国家法治建设的进步。

在人权、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法治等领域,可以参与讨论或组织活动,倡导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发展。

六、结语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不仅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要条件。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是指国家的科学技术系统能够有效地应对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威 胁,维护和实现国家利益的能力和状态。科学技术是国家安全 的支撑力量。
文化安全
是指一国人民能够独立自主地选择自己的价值观念、文化制
度,独立自主地控制和利用自己的文化资源。
在影响国家安全的诸要素中,文化因素是间接的、非显性的。 独立的民族意识形态,是国家安全最重要的精神支柱。
我国目前尚无一部较完整的民法典。 商法是调整公民、法人之间商事关系和商事行为的法 律规范的总和。

4、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监管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
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是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


二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
5、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
务则是某种约束或负担。
3、从范围来看,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有明确的界限。
(二)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1、结构上的相关关系 2、总量上的等值关系
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
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的提出 (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含义
1、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 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
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
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其他任何法律都 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特殊 的地位,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的。目前,经过了四次修订。

第七章_增强法律意识__弘扬法治精神课件

第七章_增强法律意识__弘扬法治精神课件

违法
劫匪威胁 人质
国家机 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 者公民因违反法律规定,致使 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 秩序遭 受破坏,依法应 承担法律责任的 行为。
劫匪被捕
违法的类型:
• 刑事违法 • 民事违法 • 行政违法 • 经济违法 • 违 宪
法律制裁:
• 民事制裁 • 行政制裁 • 刑事制裁
1.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 4.建立社会主义法治政府 5.健全司法体制与制度 6.完善权利制约与监督机制 7.培植社会主义新型法律文化
(一)法治与法制的区别
1.法制与法治之间的区别 ——法制是以法为核心的某国、某地区法律上层 建筑的整个系统。法治是运用法律这样的实体工 具,管理社会和治理国家的原则。 ——法制与国家并存,有国家就有法,就有一定 的法律制度。但是有国家、有法制却不一定实行 法治。 ——“法制”与“法治”这两个概念既有联系也 有区别。
规范作用指法对人们的行为发生影响的性 能。也可以称为“法的功能”。主要包括: 1、指引作用。 2、评价作用。 3、预测作用。 4、强制作用。 5、教育作用。
社会作用指法为达到一定的社会目的 或政治目的而对一定的社会关系产生 的影响。其内容包括两部分: 1.调整社会利益的作用。 2.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6.必要性和重要性 ——依法治国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和发展生产的客观要求。 ——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 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是社会主义文化健康发展的法律保证。 ——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 保证。
(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 务
公共生活中的相关法律规范 (课本第六章第三节,详细条例规范)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依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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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我国社会主义法创制的体制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 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2)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 法规 (3)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 法规 (4)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 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 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 地方性法规 17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四)法律适用——司法
法律适用: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 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司法的特点: (1)司法是一种裁判活动 (2)司法的主体是国家司法机关 (3)司法与法律纠纷、违法行为 的出现相联系 (4)司法活动是严格按照诉讼程序进 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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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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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3.立法程序
提出
审议
表决
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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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二)法律遵守———守法
1.守法的含义: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 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 2.守法的两个方面: 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
3.守法的主体: 一切组织和个人。
《宪法》第5条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 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 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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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三)法律执行——执法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夜间不能起降,因为会打扰“钉子户”休息 2006年11月24日,在日本内阁经济财政会议上, 首相安倍晋三表示希望机场可以24小时运作,夜间也 能起降。很快就有媒体评论说,这将进一步打击成田 机场的地位(东京有成田、羽田两个机场)。 成田机场是无法提供夜间起降服务的,因为根据 和机场内几户居民的协议,夜间禁止起降,以免影响 到这几个“钉子户”的休息。 这几户人家就住在机场里面,他们已经与政府和 机场斗争了40年。很多居民都已经搬迁了,只剩下他 们坚守在这里。热田家就住在规划中的3号跑道上, 这条跑道一直不能动工。热田在一本书中说:“虽然 他们把百姓像虫子一样对待,但我在心情上并没有输, 只要我和我的爷爷住在这里,成田机场就决不会完 工。”
杨村老五社小垭口渔塘处的公路上一辆装有制造火
炮器材的货车突然燃烧,放出浓烟,坎边的野草被
烧焦。此刻一辆载人开往县城的中巴车路过,因火
和浓烟的突然袭击而迷失方向,驶入路旁的水塘中 沉没。此况被该地村民金有现看见,大声呼救,金 有树闻讯奋不顾身跳入塘中,打烂中巴车后面玻璃, 将被淹的19名乘客抢救上坎,其中有老人、中青年、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我国 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 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 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
(一)宪法 (二)行政法 (三)民商法 (四)经济法 (五)刑法 (六)程序法
见义勇为者应当获得赔偿

2004年10月23日上午9时许,开县丰乐镇乌

《民法通则》第109条规定:“因防止、制止国家的、 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 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 补偿。”

思修-第七章

思修-第七章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重点提示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2.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3.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法律保障。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

这个过程主要包括法律制定(立法)、法律遵守(守法)、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适用(司法)等环节,法律制定是国家对权利和义务,即社会利益和负担进行的权威性分配;法律的遵守、执行、适用则是把法定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的权利和义务,把文本上的法律转化为现实中的法律。

1.法律制定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

2.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

3.法律执行在广义上,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在狭义上,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

4.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在我国,司法机关是指国家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

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1.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3.建立社会主义法治政府;健全司法体制与制度;4.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5.培植社会主义新型法律文化四、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主要内容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关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权利义务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等基本观念,养成自觉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习惯。

思修教案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思修教案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一、教学要点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内涵及特征;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运行机制以及建设法治国家的任务二、教学重点与难点1、法、法律的概念,如何理解法的本质;2、法制与法治的区别;3、法律的运行三、教学方法本节主要采取课堂讲授。

针对法理学中具有普遍意义的概念与内容进行简单地分析与介绍,并结合目前法学界就此内容的研究现状予以简单的讲解。

四、教学时数2学时五、教学过程与内容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法律不是从来就存在的,它是伴随着私有制、国家以及阶级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一)关于“法”的古体字“灋”与“法律”二字的语义的介绍“灋”为一个会意字。

有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三点水的偏旁,意为平,无凹凸,引申为“公平”;第二部分:廌,“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独角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是古代的人们用来判断、明辨是非曲直的一种工具。

第三部分:去,驱逐,放逐之义。

这是一种解释,一种传说。

从文字记载的层面上,据中国最早的文字学著作《说文解字》[1][①]记载:“法”具有“公平、正义、正直”之义。

“律”字具有“整齐、统一、一致”之义。

《说文解字》记载“律”字之含义为:律,均布也。

均布是我国古代的一种乐器的调节音律工具。

(二)法的含义法是表现国家意志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和国家强制力的一种社会行为规范。

(三)法律的含义1、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有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教材P133页)2、狭义上的法律(我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2][②]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由此可见,广义上的法律与法的含义相同。

(四)法律的本质特征事物的特征根源于其本质,是其内在本质的外化及表现特征,是与其他事物相比较而存在的不同之处。

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思修第七章

思修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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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增 强 法 律 意 识 弘 扬 法 治 精 神
教学重点和难点
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体系和运行机制。 2、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 3、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4、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 5、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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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增 强 法 律 意 识 弘 扬 法 治 精 神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
(一)法律的一般含义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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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增 强 法 律 意 识 弘 扬 法 治 精 神
(一)法律的一般含义
1、法律的本质
2、法律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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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增 强 法 律 意 识 弘 扬 法 治 精 神
1、法律的本质
(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2)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3)法律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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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培植社会主义新型法律文化
第 七 章 增 强 法 律 意 识 弘 扬 法 治 精 神
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知道,既立足于中国实践, 又充分体现时代精神,既继承中国优秀的法律传 统,又吸收外来有益的法律文化。 2、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 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历年,不断提高维 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基本法律知识,增强 公民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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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增 强 法 律 意 识 弘 扬 法 治 精 神
一、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
(一)国家安全是关系国家生存与发展的重要问题 (二)建立适应时代需要的新国家安全观 (三)新时代的国家安全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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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增 强 法 律 意 识 弘 扬 法 治 精 神
二、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

7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7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教学目的
(理论点)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社会主义法律的内 认识到市场经济需要每个公民具有较 涵 , 认识到 市场经济需要每个公民具有较 强的法律素质,而增强法律意识, 强的法律素质,而增强法律意识, (回应生活需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 从 培育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培育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而提升我国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修养, 而提升我国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修养 , 才 能更好地实现以法治国的方针。 能更好地实现以法治国的方针。
国际上许多国家都把自己国家通过、 国际上许多国家都把自己国家通过、颁布或实 施宪法的那一天确定为“宪法日” 以示纪念。 施宪法的那一天确定为“宪法日”,以示纪念。 德国、西班牙、墨西哥、挪威、丹麦、俄罗斯、 德国、西班牙、墨西哥、挪威、丹麦、俄罗斯、 波兰、保加利亚等国家,或把“宪法日” 波兰、保加利亚等国家,或把“宪法日”规定 国民的节日” 全民的节日” 为“国民的节日”、“全民的节日”,或作为 法定的“休假日” 法定的“休假日”。 韩国“宪法日”这天,股市休市。 韩国“宪法日”这天,股市休市。其作用都是 为了进行全国普法宣传, 为了进行全国普法宣传,让各国公民更多更深 刻地了解本国的宪法,接触法,体验法, 刻地了解本国的宪法,接触法,体验法,有利 于提高公民对宪法的关注度。 于提高公民对宪法的关注度。
目前主要有: 目前主要有: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仲裁法》 《仲裁法》等
教学内容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 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 的过程。 的过程。 这个过程主要包括
(一)法律制定 (二)法律遵守 (三)法律执行 (四)法律适用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制精神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制精神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制精神引言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公民应有的基本素质和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制精神是体现法律意识的一种形式,是指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遵守法律法规、尊重法律的精神状态。

加强法律意识教育,增强法制意识,是全社会推动法治建设的必要手段。

本文将介绍如何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制精神。

入门篇:如何增强法律意识了解法律法规了解法律法规是增强法律意识的基础。

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用于规范社会、约束公民、保障公民权利和维护社会秩序的规则。

了解法律法规,可以让我们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和法律认知能力。

学习法律知识学习法律知识可以深入了解法律法规,并能够正确地运用法律知识进行自我保护。

可以通过学习法律课程、阅读有关法律报道或者法律相关书籍来加强学习。

关注法律新闻法律新闻是指与法律相关的新闻,例如一些重要的法律案件、法规改革等。

关注法律新闻可以及时了解社会法律状况,可以使我们对法律问题有更深刻的认识,避免违法行为。

建立法律意识建立法律意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时刻铭记法律法规,融入法律的精神和理念,把这种精神和理念贯穿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我们应当遵纪守法,不拿小便宜,不偷不抢,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他人权益。

鼓励自己,身边的人和周围的人都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进阶篇:如何弘扬法制精神尊重法律尊重法律是一种法制精神。

我们都应该守法、遵纪守规。

一旦发现有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我们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或者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同时,我们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随意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利。

正义之心正义之心是另一种法制精神。

正义之心是理性、公正、客观的,不仅涵盖了对自己的权利的保护,更涵盖了对他人权利的关注、维护和保护。

我们应该支持所有正义的行为,向着公平和正义的方向前进。

促进法治促进法治是一种深层次的法制精神。

我们应该为推动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付出实际行动。

【精华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讲稿-第七章

【精华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讲稿-第七章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制精神一、教学目的通过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帮助他们懂得马克思主义法学和社会主义法律基本原理,理解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强法律修养,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二、教学内容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本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制定、执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权利与义务的观念及其关系。

3、增强国家安全意识4、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三、教学重点1、法律的内涵及本质特征2、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四、教学难点1、道德与法律的关系2、提高大学生的法律修养五、教学设计1.课程导入(运用故事和设问的方式把学生引入课程教学活动): 人们常说,法律是空气、水,或者是面包,是人们一刻也不能离开的东西。

法律本来是生活本质的呈现,直接决定了人们的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

为证明这一说法,请听一则所罗门的故事。

据希伯莱传说,神赐给所罗门王极大的智慧,“如同海沙不可测量”。

天下列王都差人听他的智语。

《圣经•列王纪上》记载了这样一件事:一日,两妓女争夺孩子,久执不下。

所罗门王令人将孩子一劈为二,各与半,一女愿劈,一女不愿,宁送子与彼。

王遂判子归后者。

而相同的智慧故事也在中国上演。

在《管锥编》中,钱钟书先生举了很多相同的例子,如《风俗通义》中的黄霸判子案、《魏书•李崇传》中断子案、《灰栏记》第四折中的包拯断子案等等。

裁判者与所罗门王使用的技巧完全相同。

在故事中,所罗门王判案依据什么呢?(用2分钟,先让学生们自己相互交流和讨论,然后老师再深入引导。

)[教师总结] 所罗门王依据的是一种生活常识与生活经验——生母一般比其他人对孩子有更深厚的感情,舍不得让孩子被劈而死。

这种生活常识与生活经验是世世代代积累下来的,可以超越时空岁月,为后世人们所用。

所以说,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伴随我们从摇篮走向坟墓。

从出生时起我们就穿上法律的外衣,直到临近死亡脱下法律的外衣并通过遗嘱加以处置,法律伴随我们人生的始终。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第一节 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一)立法 (二)守法 ()执法 (四)司法 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 (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
第二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 (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是社会主义的固有内容和重要特征 (二)民主集中制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内在原则 (三)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根本保证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相互依存、 (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二、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 (一)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性质 (二)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 (一)公民在立法上平等 (二)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 (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三节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一、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 二、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 (一)国家安全一般法律制度 (二)国防安全法律制度 (三)经济安全法律制度 (四)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 (五)生态安全法律制度 (六)社会公共安全法律制度 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三)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的义务 (四)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 (五)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义务 不得非法持有、 (六)不得非法持有、使用专有间谍器材的义务
第四节 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
一、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 (一)法律思维的含义 (二)法律思维的特征 (三)培养法律思维的途径 二、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一)法律权威的含义与必要性 (二)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措施
思考题
• 如何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 联系实际,谈谈如何理解法律权利与义务 的关系? • 大学生应如何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 权威?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大学生硫酸伤熊事件
刘海洋,男, 1980 年出生于北京海淀区,共 青团员,自幼在北京上学, 1998 年考入清华大 学电机系,学校已推荐研究生。曾于2002年1月 29日和2月23日,先后两次分别将事先准备的氢 氧化钠(俗称熊展区的黑熊和棕熊 进行投喂、倾倒,致使三只黑熊、两只棕熊(均 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给 北京动物园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行政法规、部门 国务院及各部、委等 规章 地方性法规、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 较大的市(省、自治区 方政府规章 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 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的人大及常委会和人民 政府
仅在本地方 适用
我国的立法权限
比较内容
法的表现形式
制定或决定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
法律地位
我国的立法权限
比较内容 法的表现形式
制定或决定机关 全国人大
法律地位 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适用范围 全国范围内 (特别行政 区有特殊性) 同上 同上
宪法
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法律的效力次于宪法 行政法规的效力次于宪法 和法律,部门规章的效力 低于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次于宪 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的效力低于地 方性法规
传统的国家安全观将国家安全理解为政治安全和 国防安全。 • 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支柱。 新的国家安全观不仅包括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 还包括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 全、社会公共安全。 • 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
忧国者不顾其身,爱民者不罔其上。 ——(宋)林逋《省心录》 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 一位,对于这一点我们比过去更清楚了。 ——邓小平 有一种荣誉……堪称罕见的最高荣誉,即: 为祖国利益危险,不惜捐躯。 ——(英国)培根

思修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思修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思修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简述法律的一般含义及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A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B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C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法律保障。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国以宪法为核心,以涵盖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7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3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什么是法律制定、法律遵守、法律执行及法律适用?A法律制定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立法)B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

(守法)C广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上,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

(执法)D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司法)司法机关是指国家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

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三)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六)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七)培植新型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二)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三)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二、自由平等观念(一)依法享有和行使自由的观念(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在前面第五、六章,我们分别学习了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法律,大家对法律与生活的关系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我们今天开始学习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制精神”。

本章分为四节:PPT。

我们先来看第一节。

PPT第一节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本节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二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三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四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PPT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先看法的词源,灋字由三个部分组成,三点水、廌、加上去组成。

按照东汉《说文解字》的解释,“灋”之所以这样造,是因为平之如水,从水,有公平的含义。

廌是一种传说中动物:独角兽,在中国古代,是公平正义的象征,代表法的精神。

在古代,打官司由它来判断是非曲直,这是一种神明裁判的传说,但至少告诉我们法的词源的含义代表公平正义。

现代汉语中,法和律最初是分开使用,到了清末法律这个词才广泛使用。

现代汉语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法律是指,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国家强制性的行为规范。

宪法、法律和法规、规章都是广义的法律。

狭义的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但“树立法律权威”、“依照法律办事”、“法律体系”、“法律精神”所使用的“法律”是广义的。

PPT(一)法律的一般含义体现为三个方面:1. 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创制包括两种方式:制定和认可。

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来立法所产生的新的规范。

我国大部分法律都是制定的,即从无到有。

认可,就是某种社会规范已经存在,国家机关赋予其法律效力,使之变成法律。

这里所谓社会规范,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包括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社会团体规范等。

如前所述,法的认可是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的社会规则或先前的判例以法律效力。

例如对已有的道德规范予以认可,赋予其法律效力就是法律产生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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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一、单选题1.法律体现的是()的意志。

A.全民B.统治阶级C.最高统治者D.国家2.维护法律权威的关键是()。

A.党的领导B.完善法制C.加强宣传D.依法行政3.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确的说法有()。

A.完善市场经济秩序B.建立法治政府C.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D.提高各党派执政的水平4.()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根本保证。

A.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B.党的领导C.民主集中制D.人民代表大会制5.狭义的法律适用的主体是()。

A.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B.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C.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D.所有的公民和法人1.下列关于法律实施保证力量的观点中错误的是()A.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

B.法律意识在保证法律的实施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C.道德观念在保证法律的实施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D.纪律观念在保证法律的实施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3.在一个国家里,由不同的法律部门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称为()A.法系B.法律体系C.法学体系D.法的历史类型4.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是()。

A.宪法B.行政法C.刑法D.程序法5.在法律运行中,()是最大量、最经常的工作,是实现国家职能和法律价值的重要环节。

A.刑事执法B.民事执法C.行政执法D.政策调控6.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在法学上称为()A.法律执行B.法律制裁C.法律适用D.法律监督7.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

A.党中央B.国务院C.人民群众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8.我国最早规定国家安全相关内容的法律是()A.国家安全法B.刑法C.国防法D.宪法10.在对法律问题的思考与处理上,应当坚持()优先原则。

A.道德思维B.经济思维C.政治思维D.法律思维二、多选题1.法的基本特征表现为()。

A.法是行为规范体系B.法具有国家意志属性C.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D.法是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环节是()。

A.法律制定B.法律遵守C.法律执行D.法律适用E.法律破坏3.我国的依法治国包括()。

A.依法治国主体是党员干部B.依法治国主体是人民群众C.在我国依法治国是一项简单的工程D.在我国,依法治国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程4.法律责任分为()。

A.违宪责任B.刑事责任C.民事责任D.行政责任5.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包括:()。

A.讲证据B.讲程序C.讲法理D.讲法律1.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属于一般行政法的有()。

A.行政处罚法B.高等教育法C.行政复议法D.公务员法2.下列各法中属于程序法的是()。

A.刑事诉讼法B.民事诉讼法C.城市房地产管理法D.仲裁法3.在我国,行使国家司法权的机关有()。

A.人民检察院B.公安机关C.人民政府D.人民法院4.下述所列各项中属于我国行政执法主体的有()。

A.工商部门B.公安部门C.食品卫生部门D.检察院5.一般来说,可以把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概括为:()。

A.结构上的相关关系B.总量上的等值关系C.功能上的互补关系D.效力上的等价关系三、判断题1.《刑法》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法律。

()2.《兵役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3.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刑法》是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具有强制力的行为规范就是法律。

()6.法体现的全部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

()7.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四、材料分析1.马克思说:“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

”请你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

2. 某全国著名劳动模范涉嫌贪污巨额公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3条的规定,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但是法院合议庭认为,该劳模有功于国家和社会,因此决定从轻处理,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

请运用本章所学的理论和知识分析说明该合议庭的判处是否合适及其理由。

五、简答题1.简述法的本质。

2.如何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是什么?4.简述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

2.简述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

3.简述法律上的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六、论述题2.大学生如何确立正确的法律权利观和法律义务观?3.如何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4.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应该如何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权威。

2.什么是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思维方式有什么特征?如何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参考答案:一、单选题1.B2.C3.B4.B5.C1A;3B;4A;5C;6C;7C;8D;10D。

二、多选题1.BC2.ABCD3.BD4.ABCD5.ABCD1ACD;2ABD;3AD;4ABC;5ABC。

三、判断题1. ×2.√3. √4. ×5. ×6. ×7. √四、材料分析题答案:略五、简答题答案:略六、论述题答案:略五.材料分析题1.1998年,山东省日照市一伙歹徒在街头行凶,110巡警接报后迅速出击,歹徒逃至一刘姓小院,搏斗中,刘家小院的萝卜地被踩得一片狼籍。

户主刘崇汉向公安局提出索赔.这一幕被当时跟踪采访的记者手中摄像机真实地记录下来。

节目播出后,刘崇汉受到所在单位一系列的处分和惩罚,也遭到了市民的一致谴责。

后来,为避免干扰,刘也不得不搬了家。

单位负责人:“索赔萝卜影响了单位的形象,使得公司没有评上当年的市局先进,公司上下引以为耻。

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角度,损坏东西要赔偿,可现在是和平时期,就那么几十棵萝卜……”参战巡警:“咳,几十个萝卜.听说那个姓刘的户主挨了单位的处分,我们这心里也过意不去。

当时他管我们要萝卜,确实很气愤,可事情已经过去了,总得让人家有一个认识过程吧……”请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的看法。

(1)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关系(2)案例中是否存在与法律思维相悖之处?(3)此案例反映出怎样的法制观念水平?第七章题库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二.多项选择题三.简答题1.法的本质是什么?法的本质可以概括为以下方面:(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2)法是被奉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3)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简述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3.简述法律上的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一般来说,证据就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

法律上的证据不同于一般的事实。

特征:首先,证据要具有合法性,即证据的形式、收集和查证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其次,证据要具有客观性,即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的,既不能捕风捉影,更不能主观臆断。

再次,证据要具有关联性,即证据只有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才能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明作用。

4.简述我国法律规定的公民维护国家安全义务的内容。

主要有以下几项:(1)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2)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3)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的义务(4)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5)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义务(6)不得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义务四.论述题2.什么是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思维方式有什么特征?如何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所谓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与取向。

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

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途径:(1)学习法律知识。

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前提。

一个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人,不可能形成法律思维方式。

(2)掌握法律方法。

法律方法是人们从法律角度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

法律方法构成法律思维的基本要素,大学生有必要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方法。

(3)参与法律实践。

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在法律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的思维方式。

脱离具体的法律生活和法律实践,不可能养成法律思维方式。

只有通过参与各种法律活动,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才能养成一种自觉的法律思维习惯。

五.材料分析题(略)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阅读下面材料,并根据本章学习的内容回答问题:3X超市近来经常失窃。

一天中午,女顾客张某到该超市购物,当她离开超市时,保安人员怀疑张某有盗窃行为,责问张某,张某坦然加以否认。

保安认为张某态度不老实,责令女服务员对张某进行搜身,但一无所获,保安不得不放张某走。

请思考:超市保安对张某的搜身是否合法?为什么?4席某与刘某1997年建立恋爱关系之后不久,于1998年2月登记结婚。

婚后,刘某长期不主动找工作,赋闲在家,没有收入来源,席某多次劝说无效。

刘某患有妇科疾病,虽经多次治疗仍未根治,因此一直不能生育子女。

由于双方婚前不了解,导致了婚后生活的不和谐局面。

席某在家庭中感受不到温暖,寻求婚外的慰藉,便有了第三者。

2004年3月,席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对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并无太多争议,刘某的委托代理律师突然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证据,是刘某为证明席某具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委托私人侦探偷拍制作的光盘资料。

原告席某的代理律师对此证据的合法性提出了异议。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是对被告偷拍录像的证据证明力问题。

法院认为,证据的基本特征有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对偷拍录像的客观性和关联性均无争议,对于它的合法性则看法不一。

所谓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依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的程序而取得的事实材料。

它除了要求证据的形式应当合法外,还要求证据的收集、提供甚至审查等环节也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

案例中的席某作为有配偶者又与他人同居,不具有法律规定的值得保护的合法权益。

录像虽然涉及第三者隐私,但是其制作的目的并非是为了侵害第三者的隐私权,而是为了保护更优先的配偶权,涉及他人隐私迫不得已,不采用隐蔽行为不能获得真相。

而且该证据经过审查和鉴定,没有经过剪辑、拼凑、篡改和臆造,不是以违背善良风俗的手段或方法取得,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所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0条第3款的规定,被告取证虽未经原告许可,但未侵犯原告合法权益,该证据符合证据合法性要求,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予以采信。

本案后经法院主持调解离婚,席某在财产分割上对无过错方刘某进行了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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