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导论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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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导论课后思考题

法学导论课后思考题

法学导论课后思考题第一章1.法的基本定义: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

法是由国家制定的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等的总称。

2.法有哪些基本的表现形态:①制度的法(法最基本的存在与表现形态,即以制度状态存在的法)②观念的法(是在人们思想意识中存在的法;包括应然的法:人们关于法的状况的期待模型;认识的法:人们对现实的法的主观映像。

)③现实的法(以现实状况存在的法)3.法与法律的相互关系:①法是广义上的法律。

②狭义上的法律不同于法(狭义上的法律,仅指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规范性法律文件)4.法的基本属性有哪些及其各自的基本含义:①特殊规范性(规范性:法具有能够指引人们行为,并作为人们行为的评价标准的属性+概括性:法具有能为一般人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的属性+可预测性:人们可以根据法的规定得知国家对自己和他人行为所持有的态度。

)5.法的本质包括哪几个层次的基本内容:①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的归属。

②法作为国家意志的表现形式。

③法的最终根据和决定因素。

第二章1.法律体系的基本含义: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法律部门所构成的统一整体,是由一国宪法作主导,由宪法在内的各个法律部门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2.法律部门的含义及其与法律体系的关系:•含义:法律部门即失调整同类社会关系的同类法律法规的统称。

•关系:①法律体系是法律部门构成的统一整体(法律部门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元素,是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法律体系是由宪法及其主导下的各个部门法律所构成的法律部门体系);②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现行法律部门所构成的。

3.法律部门划分的依据与相关因素:•依据:①法律调整的对象即相关社会关系的性质,是法律部门划分的主要标准。

②法律调整方法是法律部门划分的次要方法和辅助手段。

•相关因素:①法律部门的划分要注意各个法律部门中法律法规的数量;②要注意到人们对法律部门的归类习惯;③要注意到法律部门的发展趋势。

法导期末复习资料:法导练习及答案

法导期末复习资料:法导练习及答案

《引论》思考题一、名词解释:法学答案:所谓法学,就是研究法律现象的知识体系,是以特定的概念、原理来探求法律问题之答案的学问。

也可以说,法学是一门实践知识,实践学问,即通过“实践之思”获取的知识。

律学答案一:中国传统的律学是与成文法同时产生并同步发展的,它作为成文法的附属物,与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分不开,它研究具体的法律原则,阐述法律的宗旨、名词术语,解决法条对具体案件的适用等问题。

答案二:所谓律学,以准确、统一适用法律为目的,通过考证、分析、注释等方法,注释律文、阐发律意的学科。

法理学答案:法理学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法和法学的一般原理(哲理)、基本的法律原则、基本概念和制度以及这些法律制度运行的机制。

因而,就制度层面言,法理学是一门研究所有法律制度中的一般问题、原理、原则和制度的学问。

法学体系答案:法学体系,也称为“法学分科的体系”,即由法学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它的中心问题是关于法学内部各分支学科的划分或法学学科的分类。

法学思维法学方法二、单选题:下列关于法理学的表述,错误的是哪项?(C )1、A 法理学是理论法学,不是应用法学B 法理学围绕实践理性展开讨论C 法理学具有理论意义,不具有应用意义D 法理学是法学的理论基础2、下列有关法理学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C)A、法理学是一门理论法学,因而没有实践价值B、汉语中“法理学”一词来自于日语,与法哲学没有任何关系C、法理学既是沟通法学诸学科的桥梁,也是法学与其他学科联系的纽带D、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体系具有基础地位,因此部门法学对法理学的研究没有影响三、多选题:1、下列有关法学特点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BC)A、法学的语言是独特的B、法学具有实践性C、法学的兴衰取决于法律制度的建设D、法学思想不能用文学作品表达2、下列有关法学和法学体系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ABD)A、法学的产生总是以近代法治国家为前提条件B、法学体系等同于法律学说体系C、法学具有实践性和职业性D、法学的发展规律与文学、哲学的发展规律完全相同3、下列有关法理学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BC)A 法理学是理论法学,具有理论性B 法理学不是应用法学,但具有应用性C 法理学是实践理性四、简答题:1、简述法学的研究对象答案:笼统地说,法学研究法律现象。

法学导论作业参考答案

法学导论作业参考答案

法学导论作业参考:教材《法学导论》卓泽渊习题一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5小题共20分)1.法学1612.法律权利1323.法律体系224.法律渊源455.司法154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小题16分)1.法学产生的条件和标志有哪些?175-176法学产生的前提条件,一般地说有两个:第一,从客体上讲,历史上出现了公开的成文法;第二,从主体上讲,社会上形成了一个职业法学家集团。

法学的生成,具有以下几个标志:1、立法的发达要求对法律问题进行专门探究,法学家职业阶层因此而形成;2、一整套法律概念、原则和规则的构成,法学方法的运用和自成体系的法律理论的创造;3、传授法律知识和探讨法律理论的机构(法律学校)的存在;4、学科分化的程度和满足法律学问独立的知识系统的建立。

2.法律思维的方法有哪些?法律思维方法是认识法律及事实的法律意义所必不可少的手段和工具,亦是法律思维方式内容中最基本的组成部分。

没有法律思维方法,法律人不可能对待处理案件进行归类、分析,也不可能认清事实的法律意义,更无法建构针对个案的裁判规范。

从不同的角度,我们可以对法律思维方法进行不同的分类。

1)、根据思考法律的方法属性,可以把法律思维方法可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作为思维过程的操作方法,如刑法中的定罪、量刑等方法,民法中的确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及其归责方法等。

二是作为理论工具的方法,如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价值衡量等方法。

2)、根据思考法律问题时所站的角度和所要达到的目的不同,我们可以把法律思维方法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立法中心的法律思维方法。

这种思维方法把立法者以及由立法者所创设的法律文本置于核心地位,强调由文本所确立的法律规范是我们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

在这里,作为法律思维的出发点是根据法律进行思维。

第二类是司法中心的法律思维方法。

法官在司法审判中的使命就是针对案件事实,通过法定的程序并运用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及法律论证等方法如何去发现及建构适用于个案的裁判规范。

西方法律思想导论(思考题)

西方法律思想导论(思考题)

《西方法律思想导论》思考题
一、法律是什么:《安提戈涅》问题
1、安提戈涅的悲剧究竟是怎样造成的?在神法与人法的冲突之后,还有哪些悲剧性的因素?
2、安提戈涅问题对后世的影响为何?纽伦堡审判的问题与安提戈涅悲剧有何相同与不同?
二、法律与正义:柏拉图《理想国》
1、柏拉图的正义观究竟是什么?色拉叙马霍斯和格劳孔的正义观有无道理?对后世的影响为何?
2、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法治观有何不同?两者如何看待人治与法治的优劣?差异原因何在?
三、法律与信仰:奥古斯丁《上帝之城》
1、为什么说奥古斯丁是古典政治的终结?奥古斯丁对近现代政治法律哲学有何影响?
2、贯穿古今自然法的核心问题是什么?神学自然法对古代自然法的改造及其意义何在?
四、法律与权威:霍布斯《利维坦》
1、为什么说霍布斯的政治哲学奠定了现代政治思想的基础?霍布斯思想与古典政治有何不同?
2、霍布斯经常被视作专制主义者,但同时又是自由主义的开创者,请问两者的内在关系如何?
五、法律与自由:洛克vs 卢梭
1、较之霍布斯的思想,洛克的自然法与社会契约学说有何异同?洛克对于自由主义的贡献何在?
2、卢梭被视作康德自由主义的先声,但又被视作极权主义的导师,请问如何看待两者之间的矛盾?。

比较法导论复习思考题

比较法导论复习思考题

比较法导论复习思考讨论题(带△者为复习思考重点,带●者为讨论题)1.比较法(学)与一般意义上的比较有何不同?2.单纯的外国法研究是否属于比较法研究?●3.比较法(学)只是比较方法的运用抑或同时还作为一门学科存在?提出和讨论这样的问题是否具有意义?4.历史上和现实中哪些因素有助于促成比较法的形成和发展?为什么?5.自然法学派、历史法学派的思想和方法对比较法(学)的形成和发展有何影响?△●6.您对1900年国际比较法大会提出的比较法(学)的任务在于发现或创立“文明社会的共同法”的主张有何评价?进一步说,您对比较法研究的任务、目的有何认识?比较法的研究基点是“同”还是“异”?比较法研究的目的或归宿呢?7.如何理解方法以及比较法(学)研究方法的意义(价值、局限)?△8.如何理解功能比较与规范比较各自的特点和局限?9.如何理解文化比较的意义?10.比较法研究在实践和认识两方面的功能和意义是怎样的?△11.法系的划分标准究竟是什么?作为分类性概念,法系的划分标准是否可以是综合的?12.您认为法系是一个相对性概念吗?为什么?13.您怎样看待我国法律在法系上的归属?△14.试述在古罗马、中世纪和近现代,civil law在不同的参照系中的各自指称意义。

△15.试述common law 与 jus commune 的各自含义及其相互区别。

△16.裁判官告示和法学家解答在罗马法中的地位和意义是怎样的?△17.就成文法而论,古罗马法的渊源有哪些?18.您如何看待罗马法复兴的原因和条件?19.您如何认识罗马法复兴时期三大法学派别研究罗马法的立场、方法和各自的贡献?20.试析欧洲大陆近代法典编纂的政治、经济、文化及哲学背景。

△21.法国民法典与德国民法典的制定各受到什么学说的影响?对此您有何评价?22.简述法国民法典与德国民法典的区别?△23.法国革命时期对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三权分立学说是如何理解的?这种理解与革命前司法的状况有何关系?其对于革命后法律体制特别是司法体制建构的影响是怎样的?与其他国家有何不同?△●24.民法法系的历史发展中,有哪些因素值得关注或说它们发挥了重要乃至关键性作用?您对这些因素有何评价?其中某些因素在普通法法系形成的历史上是否出现(或假设出现会怎样)?影响如何?为什么?△25.您如何认识民法法系得以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因?26.为什么制定法是大陆法系的主要的法律渊源?△27.在民法法系国家,判例在理论上和在实践中的地位是怎样的?△28.民法法系形成公法和私法划分的原因是什么?为何普通法法系不存在这种意义的实际上的划分?29.在20世纪,导致公私法之分传统动摇的因素有哪些?△30.试分析法国普通法院之外专设行政法院的原因。

民法总论各章思考题

民法总论各章思考题
1
民法总论各章思考题
2
第一章 民法导论

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研究民法调整对象有何重要意义? 怎样正确理解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怎样正确理解“平等主体”的含义?
3
第二章 民法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民法的基本原则的功能、特征有哪些? 我国民法究竟确立了哪些基本原则?
12
第十章 代理

何谓代理?代理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简述代理权行使的原则 何谓复代理 何谓权利外观 无权代理的情形 试论表见代理制度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 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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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时效

何谓诉讼时效?何谓时效利益? 简述时效制度的功能 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及情形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与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简述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 哪些情形不适用诉讼时效


民事权利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民事权利的分类 什么是 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 何谓一般人格权 绝对权、相对权的区分及各自类型 何谓形成权、请求权、抗辩权、支配权? 各有哪些类型?相互区别是什么? 简述民事权利行使应当遵守的原则
10
第八章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4
第三章 民法的法源

什么是民法的法源? 我国民法的法源有哪些?
5
第四章 民事法律关系

何谓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各种类型的法律关系如何区分? 民事法律事实及其分类。
6
第五章 自然人

自然人出生和死亡时间的确定 何谓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简述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征 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构成要件的区别

《法理学》沈宗灵版课后思考题解答.

《法理学》沈宗灵版课后思考题解答.

《法理学》课后思考题解析第一编法的一般原理第一章导论1、法学的研究对象?怎样划分当代中国的法学体系?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所有法律现象中的一般特点、法律现象的本质和客观规律性。

包括:第一,法哲学的基本问题;第二,有关法律运作机制的基本理论问题;第三,法与其他社会现象关系的基本问题。

1) 从各种类别的法律这一角度出发,法学可分为(1)国内法学(2)国际法学(3)法律史学(4)比较法学和外国法学2) 从法律的制定到实施这一角度出发,法学又可分为(1)立法学(2)法律解释学(3)法律社会学3) 从认识论角度出发,法学可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4) 从法学和其他学科的关系这一角度来看,法学又可分为法学本科和法学边缘学科2、如何看待当代中国法学的发展?①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促成了当代中国的第一次法律革命,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法学在当代中国的创立。

②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以及《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国家政权系统做了明确的规定,建立了全新的国家政治制度。

③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为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全面确立奠定了宪法基础。

④从1954年9月到1956年,我国进入了较大规模的法律创制阶段。

⑤1957年以后到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我国法学的发展经历了曲折的过程,法律和法学出现了停滞。

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开启了中国法学的新篇章。

⑦改革开放30年是中国历史上法律和法学发展的最好的时期。

在这30年中,中国社会开始了依法治国的法治之路。

⑧经过30年的立法发展,我国已经基本建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为法治提供了前提。

3、法学自身的方法理论?(一)社会调查的方法这种社会调查的内容可以是极为广泛的,具体的内容自然要依靠调查的目的和计划而定。

习题第一编法学导论-长春理工大学精品课

习题第一编法学导论-长春理工大学精品课

习题第一编法学导论-长春理工大学精品课习题第一编法学导论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一、单项选择题1.“法学是对神和人的事务的认识、关于正义和不正义的科学”,这一观点的提出者是()。

A.乌尔比安 B.亚里士多德C.伊壁鸠鲁 D.托马斯·阿奎那2.德国古典哲学大师黑格尔曾明确宣布“法学是哲学的一个部门”,直到()以后,法学才从哲学中分化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A.18世纪中期 B.19世纪中期C.19世纪晚期 D.20世纪初期3.法学与逻辑学共同关注的焦点是()问题。

A.法律论证 B.法律辩论C.法律推理 D.法律概念二、多项选择题1.法学与历史学的密切关系表现在()。

A.法律是凝结的历史 B.法律的生命更重要的是经验C.历史学的实证研究方法是法学可以借鉴的重要方法D.法学中的概念、范畴、理论观点、学说、学派都是历史的产物2.下列哪些学科属于人们通常所说的“边缘法学”?()A.法律社会学 B.法律心理学C.刑事侦查学 D.法医学3.下列关于马克思主义法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的说法是正确的?()A.马克思主义法学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B.马克思主义法学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C.马克思主义法学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丰富的材料和思想D.可以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真、善、美的一般理论和方法论代替法学的具体原理和方法三、复习思考题1.什么样的法律现象才是法理学的研究对象?2.思考学科分化之于法理学研究的意义,并反思其不足之处。

3.法学教育什么类型的教育?4.法学是不是一门社会科学?部分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 ; 2.B ; 3.C二、多项选择题1.ABCD; 2.ABCD; 3.ABC第二章法学的研究方法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方法的适用范围和重要程度,法学方法可分为()。

A.基本方法和具体方法 B.主要方法和次要方法C.理论方法和实践方法 D.原始方法和派生方法2.列宁指出,为了解决社会科学问题,为了用真正获得正确处理问题的本领而不被一大堆细节或各种争执意见所迷惑,为了用科学的眼光观察这个问题,最可靠、最必需、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每个问题都要从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在发展过程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

法理学每章课后思考题

法理学每章课后思考题

导论法理学概述1、什么是法学?法学产生的条件有哪些?2、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法学和法理学的关系如何?3、简述资产阶级法理学的发展轨迹以及主要法学流派的形成发展。

4、资产阶级古典自然法学派的基本观点有哪些?5、为什么说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产生是法理学史上的一场深刻变革?6、法理学与其他法学学科之间具有何种关系?7、法理学自身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哪些?第一章法的概念1、法的基本特征有哪些?2、强制性是否法律区别其他社会规范的特征之一?3、如何理解法的本质是国家意志的表现?4、法的阶级性是否意味着法可以完全不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意志?5、如何理解法的物质制约性与法的相对独立性的关系?第二章法的要素1、西方法哲学界关于法的要素的代表性学说有哪些?2、法的构成要素有哪些?3、法律规则在法的要素中的地位如何?4、在法的创制和实施过程中,法律原则有何作用?5、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有哪些区别?6、法律概念能否成为独立的法的要素?第三章法的作用1、法的规范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2、法的指引作用有哪些种类?各有什么特点?3、法的社会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4、法的消极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5、为什么说法的作用不是无限的?第四章法的价值1、如何认识"法的价值"的涵义?2、法的价值的内在要求有哪些?3、什么是法的价值体系?怎样理解法的价值体系?4、法的秩序价值主要通过哪些得以实现?5、法律应该如何体现自由,实现自由?第五章法律文化1、怎样认识广义的法律文化定义?2、法律文化的结构有哪些?3、法律文化的特征有什么表现?4、中西法律文化有哪些差异?5、法律文化冲突的原因何在?第六章法律起源1 为什么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调整系统中没有、也不可能有法律的调整?2 法律产生的根源和动因是什么?3 世界各民族和国家法律的产生有何共同规律?4 法律与原始习惯的主要区别是什么?第七章法律的历史发展1、简述法律历史发展的形式和一般规律。

法学导论复习思考题三

法学导论复习思考题三

法学导论复习思考题三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2分)1、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私营经济是()3A.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补充B. 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C.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益补充D.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行政法规的名称有() 3A. 条例、规定、章程B. 条例、办法、规章C. 规定、办法、实施细则D. 条例、规定、办法3、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2A.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B. 占有、利用、收益、处分权C. 占有、使用、收益、转让权D. 控制、使用、收益、处分权4、下列事实中,哪一种事实能发生不当得利之债()3A. 债务人清偿未到期的债务B. 接受赠与的财产C. 养子女给其生父母的赡养费D. 顾客多付售货员货款5、依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可撤销的婚姻是()3A.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B. 未到法定婚龄的C.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D. 因胁迫而结婚的6、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3A. 不能作为继承人,除非被继承人没有其他任何继承人B. 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C. 可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D. 不能作为继承人,但可分得适量财产7、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调整对象方面()3A. 只调整生产消费关系B. 主要调整生活消费关系,同时也调整农民的一部分生产消费关系C. 既调整生产消费关系,也调整生活消费关系。

D. 调整农民购买、使用直接或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的生产消费关系8、环境法学等学科的出现,表明法学与()学科有密切关系。

3A. 哲学B. 思维科学C. 自然科学D. 数学9、法学是正义之学,反映了法学的()3A. 价值性B. 科学性C. 阶级性D. 实践性10、西方学者关于法律责任的本质的理论中,强调事物之间因果关系的是()3A. 道义责任论B. 社会责任论C. 规范责任论D. 阶级意志论11、“恶法非法”的观点反映了法学研究的哪一种方法()2A. 阶级分析方法B. 价值分析方法C. 实证分析方法D. 历史唯物主义方法12、在我国,违宪责任的认定主体是()3A. 人民法院B. 最高人民法院C. 人民代表大会D.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13、中国古代最早提出“以法治国”思想的学派是()1A. 儒家B. 墨家C. 法家D. 道家14、古希腊最早提出“法治优于一人之治”观点的思想家是()1A. 柏拉图B. 亚里士多德C. 苏格拉底D. 乌尔比安15、以适用法律制裁为内容的法律关系叫做()3A. 调整性法律关系B. 第一性法律关系C. 保护性法律关系D. 第二性法律关系16、公民从出生到死亡都享有的法律资格叫做()1A. 权利能力B. 一般权利能力C. 行为能力D. 特殊权利能力17、第一性权利义务与第二性权利义务划分的标准是()2A. 权利义务的效力范围B. 权利义务主体的性别C. 权利之间、义务之间的因果关系D. 权利义务所体现的社会内容18、10周岁以下公民属于()1A. 无行为能力人B. 限制行为能力人C. 完全行为能力人D. 无权利能力人19、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叫()3A. 法律关系参加者B. 法律关系客体C. 法律关系内容D. 法律关系演变20、与法律行为相对应的概念是()2A. 合法行为B. 非法律行为C. 违法行为D. 个人行为二、多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2分)1.下列属于担保形式的有()2A. 保证B. 抵押C. 质押D. 留置2、引起债的消灭的法律事实有()2A. 履行B. 抵销C. 提存D. 免除3、下列属于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主刑有()3A. 拘役B. 拘留C. 管制D. 死缓4、甲年满十五周岁,他实施下列哪些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3A. 故意杀人B. 放火C. 绑架D. 抢劫5、根据法律意识内容的专业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意识分为()2A. 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B. 职业法律意识C. 公众法律意识D. 从属地位的法律意识6、权利和义务从形态上讲分为()3A. 法定权利和义务B. 应有权利和义务C. 习惯权利和义务D. 现实权利和义务7、培养法律专业人才的法律意识的主要途径有()2A. 法制宣传B. 普法教育C. 法学教育D. 法学研究8、拉丁语系国家,法除了具有法律规则的含义外还表示()2A. 权利B. 道德公理C. 正义D. 成文法9、法学研究的对象应该包括()2A. 法的形式B. 法律价值C. 法律与其它现象的关系D. 道德10、体现法学与经济学密切关系的学科有()2A. 民法学B. 商法学C. 经济法学D. 法律社会学三、判断题(共5题,每题2分)1、特别代理是指代理权范围及于代理事项的全部。

法学导论复习思考题三参考答案

法学导论复习思考题三参考答案

法学导论复习思考题三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D2、D3、A4、D5、D6、B7、B8、C9、A 10、B 11、B 12、D 13、C 14、B 15、C 16、B 17、B 18、A 19、B 20、B二、多项选择题1、ABCD2、ABCD3、AC4、ABD5、BC6、ABCD7、CD8、ABC9、ABC 10、ABC三、判断题1、×2、×3、×4、√5、√四、简答题1、答: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特征: (1)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在;(2)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社会关系; (3)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答:(1)概念:是指法律作为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则,应该得到所有人的普遍遵从,不允许有任何例外。

(2)意义:维护法律权威性的需要;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需要;是建立法治的社会基础。

3、答:人权的内容一般认为有三大类:(1)人身权、财产权,例如生命权、生存权、人身安全权、人格尊严权等;(2)政治自由与权利;(3)经济、文化、社会权利。

五、论述题1、答:法的作用指法对人们的行为或一定的社会关系发生的影响。

通常可以把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一)法的规范作用,指法作为一种特殊社会规范自身所具有的、对人们的行为发生影响的性能。

其主要内容包括:1、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预测作用;4、强制作用;5、教育作用。

(二)法的社会作用,指法为达到一定的社会目的或政治目的而对一定的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

其内容包括: 1、法的政治作用;2、法的社会公共作用。

法学概论之思考题版

法学概论之思考题版

第一章法的一般原理1、试述法的本质。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1)意志是一种有目的的意识,即人们的愿望和要求。

(2)法是整个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

(3)法是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是被奉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3、法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试述法的特征。

1、法具有规范性2、产生方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实施方式—国家强制力保证4、调整范围—具有普遍约束力5、表现内容—权利和义务3、简述法的分类。

1、成文法(制定法)和不成文法(非制定法);2、根本法和普通法;3、实体法和程序法;4、一般法和特别法;5、国际法和国内法;6、公法和私法4、试述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1、经济基础决定法(1)性质(2)发展变化2、法反作用于经济基础:(1)反作用不一定是积极的(2)是否积极取决于所维护的生产关系的性质5、试述法与道德的区别和联系。

1、不同点:(1)存在时间(2)产生方式(3)实施方式(4)体系数量(5)调整范围2、相同点:都是上层建筑,都是社会规范,都具有规范性。

3、关系:(1)内容上相互渗透(2)作用上相互促进和补充法以其国家强制性维护统治阶级道德的统治地位。

统治阶级的道德则以社会舆论、内心信念等方式敦促人们遵守法的规定。

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及其关系1、试述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政策的关系。

(1)党的政策是社会主义法制定和实施的基本依据(2)社会主义法是推行党的政策的有力工具既不能等同起来,也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

2、试述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1)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主义法的作用首先:社会主义法的制定必须考虑社会主义道德要求。

其次: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主义法的实施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再次: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主义法的不足部分起着弥补的作用。

(2)社会主义法对社会主义道德的作用首先:通过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形式,确认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原则。

法学导论复习思考题二

法学导论复习思考题二

法学导论复习思考题二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2分)1、卢某的妻子去世时,家中有 4000 元存款,其中 2000 元是半年前卢的岳父去世时,由卢妻继承过来的,现在卢以及卢的岳母都要求继承卢妻的遗产,依继承法规定,该存款()4A. 卢得4000元B. 卢得2000元,卢的岳母得20000元C. 卢得30000元,卢的岳母得100元D. 卢得10000元,卢的岳母得3000元2、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遇到下列哪种情况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3A.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B.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C. 罪行轻微,危害不大的D. 罪行较轻,有悔改表现的3、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什么时间内提出()4A. 1年B. 半年C. 2年D. 3个月4、专属经济区的管辖范围,其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

2A. 不应超过12海里B. 不应超过3海里C. 不应超过24海里D. 不应超过200海里5、地方性法规是指()2A. 全国人大为地方所制定的法规B. 各级地方人大和政府所制定的法规C. 省级人大和较大的市的人大所制定的法规D. 省级人大和政府所制定的法规6、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对现行宪法所作的()3A. 第一次修改B. 第二次修改C. 第三次修改D. 第四次修改7、依据宪法规定,国务院总理由()2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B.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推举C.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8、下列部门法中,不属于公法部门法的是()3A. 刑法B. 经济法C. 诉讼法D. 社会法9、法律义务与法律规则的关系表现在()3A. 义务可以从法律规则中推定出来B. 义务只能由法律规则明确规定下来C. 义务与法律规则无关D. 义务有时需要法律规则的调整10、效力低于宪法,高于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形式是()3A. 法律B. 行政法规C. 地方性法规D. 规章11、习惯上升为法律规则的途径是()2A. 国家制定B. 权威机构认可C. 国家间协议D. 法学家论证12、法律规则效力层次的一般规则是()3A. 等级高的主体制定的效力高于等级低的主体制定的法律规则B.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C. 新法优于旧法D. 文本优于解释13、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生产、贩运、销售假药,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比较法导论复习思考题201009

比较法导论复习思考题201009

比较法导论复习思考讨论题△8.如何理解功能比较与规范比较各自的特点和局限?法的规范作用是法律必备的,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可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

△14.试述在古罗马、中世纪和近现代,civil law在不同的参照系中的各自指称意义。

△15.试述common law 与 jus commune 的各自含义及其相互区别。

common law,即普通法,一般指英美法系中的概念,与衡平法相比较的一个概念,以英国法和美国法为代表;(1)最初来自中世纪教会法学家所称的jus commune,表示教会的一般法律;(2)英国自12世纪以来由王室法官所创立,适用于整个英格兰地区的一般法律;(3)在普通法法系国家,分别与衡平法,教会法和制定法相对的一种法律;(4)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而形成的,与民法法系不同的一种法系;(5)在法德等欧洲大陆国家,指适用于全国的一种法律,不同于地方上的习惯;(6)它也可泛指与根本法或特别法相对称的一种法律,但这种意义上的普通法在英语中又称ordinary law或general law;(7)自欧共体建立后,欧洲一些法学家所倡导的"欧洲普通法",即不通过统一立法,而由法学研究和教育来发展的一种法律。

△16.裁判官告示和法学家解答在罗马法中的地位和意义是怎样的?这些裁判官通过他们所发布的告示对罗马法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

这些告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而构成罗马法的一个渊源。

早期罗马法具有很大机械性、硬性,无论在诉讼范围或诉讼标的等方面都有很刻板的规定,因而对法律救济和居民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极大的限制。

从形式上讲,裁判官无权改变法律,他们的告示所强调的并不是法律上的权利而只是一种法律上的救济,不是诉讼原因而是诉讼形式,但实质上通过法律救济或诉讼形式而创立了新的法律权利或新的法律,所以这种裁判官告示具有发展罗马法的作用。

它有很大的灵活性,使原先包括《十二铜表法》在内的公民法中的硬性规定与现实的需要相协调,并且也使万民法取代公民法。

法学导论试题及答案

法学导论试题及答案

法学导论试题及答案# 法学导论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法学是研究什么的学科?A. 法律条文B. 法律实践C. 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D. 法律制度答案:C2. 法律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公平原则B. 正义原则C. 效率原则D. 绝对自由原则答案:D3. 法律关系的主体通常包括哪些?A. 国家机关B. 公民C. 法人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D4. 以下哪一项不是法律效力的特点?A. 普遍性B. 强制性C. 时效性D. 随意性答案:D5. 法律解释的类型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字面解释B. 目的解释C. 历史解释D. 非正式解释答案:D二、判断题1. 法律的制定必须遵循民主原则。

(对/错)答案:对2. 法律的实施仅指法律的执行。

(对/错)答案:错3. 法律规范具有普遍适用性,因此它适用于所有社会关系。

(对/错)答案:错4. 法律效力的时效性意味着法律只在制定后有效。

(对/错)答案:错5. 法律解释是法律实施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对/错)答案:对三、简答题1. 简述法律的功能。

答案:法律的功能主要包括规范功能、保障功能、教育功能和预测功能。

规范功能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标准和准则;保障功能是指法律保障公民权利和维护社会秩序;教育功能是指法律通过规范行为对公民进行教育和引导;预测功能是指法律使人们能够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

2. 法律关系的特点是什么?答案:法律关系的特点包括:(1) 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法定性,即法律关系的参与者是法律规定的;(2) 法律关系的内容具有权利和义务的性质,即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法定的;(3) 法律关系的客体具有特定性,即法律关系所涉及的对象是特定的;(4) 法律关系的形成和变更具有法定性,即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

3. 法律解释的方法有哪些?答案:法律解释的方法主要包括:(1) 字面解释,即根据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2) 系统解释,即考虑法律条文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位置和作用进行解释;(3) 目的解释,即根据法律条文的立法目的进行解释;(4) 历史解释,即考虑法律条文的历史背景进行解释。

《法学导论》作业参考答案

《法学导论》作业参考答案

《法学导论》作业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B; 2A ; 3C; 4C; 5B; 6B; 7D; 8A 9B; 10C; 11A; 12B; 13A; 14D; 15A;16D; 17B; 18A; 19B; 20A; 21 B; 22D; 23B; 24C;25A; 26B; 27D; 28C; 29C; 30D;31C; 32A; 33C; 34B; 35A; 36C; 37 B; 38C; 39B; 40B; 41A; 42B; 43B; 44 B; 45 D;46 B; 47 C;48C; 49B; 50A; 51B; 52A 53A; 54 D; 55 C;56 C; 57D; 58C; 59A; 60B;61A; 62A; 63A; 64D; 65D; 66B; 67C; 68B; 69D; 70C; 71C; 72D; 73A; 74D; 75C;二、多项选择题1.ABD; 2.ABCD; 3.ABCD; 4.ACD; 5.AB; 6.AB; 7.ABCD; 8.ABCD; 9.ABC; 10.AC; 11.ABC;12.ABCD;13.ABC;14.ABD;15.ABCD;16.ABCD;17.BC;18.ABCD;19.CD;20.ABC; 21.ABC;22.ABC;23.ABC; 24.ABCD; 25.ACD;26.BCD; 27.AB; 28.ABC;29.ABD;30.ABD; 31.ABD; 32.ABC; 33.ABD;34.AC;35.ABCD; 36.ABCD; 37.ABD; 38.ABCD;三、名词解释1.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律职业群体(共同体)特有的处理法律专业问题的意识模型和心理态势,是法律意识的特殊形式。

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律职业者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对感性材料进行分析和综合,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等形式,所形成的合乎逻辑、反映法律现象本质及其规律的理性认识。

法理学试题

法理学试题

法理学试题法理学思考题第1章法学导论思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属于“边缘法学”①民法学②宪法学③法律社会学④刑法学2、孟德斯鸠的代表作品①《论法的精神》②《政府论》③《利维坦》④《社会契约论》二、多项选择题1、法律素质应该包括以下基本要素①法律思维能力②法律表达能力③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④很高的学力2、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分为①中等专业教育②高等专科教育③本科教育④研究生教育三、简答题1、如何理解法学与经济学的关系2、如何看待法律人的身体心理素质3、简述法学与社会学的关系四、论述题:1、试分析当前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2、为什么法律人需要广博的人文基础?第2章法学的历史思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早在就形成了法学家集团①古希腊②古罗马③古埃及④古印度2、一直是中国古代社会最基本、最正统的法律思想①重刑轻罪②公布成文法③平等观念④德主刑辅3、“兼相爱、交相利”是最基本的政治主张①法家②墨家③道家④儒家4、时期,为传授法律专门设立了律博士一职①汉代②三国③唐代④宋代二、多项选择题1、中世纪对罗马法的复兴起到重要作用的学派有①行为主义法学派②综合法学派③注释法学派④存在主义法学派⑤人文主义法学派2、主张实行君主立宪制度的近代学者有①康有为②梁启超③孙中山④章太炎⑤袁世凯三、简答题1、你是如何看待西方法学的发展史的2、为什么说马克思主义法学开创了法学的新纪元?四、论述题综观中西法学发展的历史,你能得出什么结论?第3章法理学概述思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穗积重远在东京帝国讲授“法论”时,提出了“ ”这个译名①法理学②法哲学③法社会学④法经济学2、从学科的角度来看,学习西方法理学首先必须学好①中国法制史②刑法史③西方法律思想史④民法史二、多项选择题1、我国法理学研究的问题基本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法是什么②法应当是什么③法在人类历史上是如何发展的④法在社会中是如何运行的⑤法与社会其它方面是如何相互作用的三、简答题1、为什么说法理学既世界观又是方法论?2、如何理解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3、学习法理学有什么意义?4、如何才能学好法理学?四、论述题中国法理学的将来发展应该呈现什么样的态势?第四章法学方法论思考题:一、什么是法学方法论的原则?法学方法论就是法律方法吗?二、简述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三、如何理解阶级分析的方法?四、实证的分析方法包括哪些方面?五、分析题:小张要写一篇论文,他选的题目是《论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从法学方法论的角度来看,你认为有哪些已经方法可以被援用?为什么?第五章法的本体思考题:一、填空题1、实然法与2、商鞅“法”为3、与是国家创制法律的二个基本途径二、单项选择题1、①秦代以来②汉代以来③宋代以后④清末以后2、“法者,刑法也,所以禁强御暴也”,这是从角度来给法定义的①法的作用②立法者的③司法者的④守法者的3、庞德是社会法学家①法国②德国③英国④美国4、圣·奥古斯丁是中世纪早期著名的①经济学家②法学家③神学家④政治家三、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至五个正确的答案)1、以下法学家中,属于社会学法学的代表人物有①埃利希②狄骥④庞德⑤哈特2、法律规范性的具体体现①法对人们如何行为提出了明确的指示②法的内容具有一般性与概括性③法是反复适用的④法针对具体的人物与事件⑤法对人们行为的调整是个别调整四、简答题1、简述法的特征2、为什么说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五、论述题:如何理解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第六掌法的渊源、形式与效力思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法律溯及力属于①法的地域效力②法的时间效力③法对人的效力④法对事的效力2、在法学史上,首先提出公私法划分的法学家是①乌尔比安②洛克③卢梭3、国家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予以审查、整理并重新确认其法律效力的活动为①法律汇编②法典汇编③法律整理④法律清理4、下面哪一项不属于法的对象效力所实行的原则①属人原则②属地原则③折中原则④从新原则二、多项选择题1、不属于法的正式渊源有①执政党的政策②行政机关的决策③乡规民约④立法活动⑤宗教规范2、现代国家法的渊源重要包括①习惯②国际法③司法机关的判例④道德规范⑤理论学说3、在法律有无溯及力的问题上,各国规定不同,大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①从旧原则②从轻原则③从新原则④从旧兼从轻原则⑤从新兼从轻原则三、填空题1、一般法与特别法是以_____________为标准对法所作的分类。

法理学分析、思考题

法理学分析、思考题

法理学作业第一章导论分析案情:张某在开车上班途中,发现赵某被汽车撞伤,倒在地上。

张某将张某扶进自己的汽车,闯过六个红灯,将赵某送到医院。

后张某由于违反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被交通警察罚款200元。

问题分析:(1)交通警察对张某罚款200元,体现了自然法理论的基本立场,还是法律实证主义的基本立场?(2)假如你为张某的行为辩护,那么应当站在什么样的法学立场上?第二章法的概念思考请运用法的形式特征分析如下案件:一对夫妻在自家的房子中观看黄碟,是否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为什么?(提示:这里关键要分析“在自家的房子中观看黄碟”是关系行为,还是个体行为第三章法的渊源、形式与效力1.讨论:2002年,某省人大制定了一个有关本省未婚女性可以通过试管婴儿的方式生育后代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国务院卫生部向全国医院系统下发了有关禁止通过试管婴儿的方式生育后代的规定。

假设某女A要求B医院为其实施通过试管婴儿生育后代的某些医学措施,B医院拒不接受,后诉至C法院。

问题讨论:C法院的法官D如何对此案做出判决?为什么?(提示:可以根据第10章的事例10-1来一并讨论此案)2.分析假设某家族存在如下习惯——“未按时参加家族祭祀祖先的活动者,视为藐视祖先,因而剥夺其继承权”,假设家族成员A因为未能按时参加当年的祭祀活动而被剥夺了遗产继承权。

后A诉至法院。

他所持的理由有二:其一,A本身既缺乏劳动收入、又缺乏生活来源;其二,我国《继承法》13条第2款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问题分析:如果你是一个法官,对于这个案件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

(提示:这里涉及的是,对于正式法律渊源与非正式法律渊源应如何选择适用)3.分析赖昌星犯走私罪,最后逃往加拿大。

请以此案例分析,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之间的关4.讨论学生们依据法律对人效力的四个原则,讨论在不同原则支持之下,赖昌星是否应当受到我国法律的约束。

第四章法的要素1.分析案情:1994年黄永彬与张学英相识,于1996年底公开以夫妻名义租房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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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导论思考题章一:1.什么是法学?法学是研究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

(1)、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

而作为社会科学的法学,又可分为三个层次:①知识之学。

法学作为一门科学,表现为一种知识系统;②智慧之学,即关于法律的能力、方法、技巧和思维的学问,如破案智慧、立法技术和管控社会等;③精神之学,法学作为精神之学,它应当全面展现并传播法律的精神,如公平、正义精神。

(2)、法学是研究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学问,是研究规则与秩序的学问。

2.试论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律现象。

法律现象是指具有法律意义的、由法律规范进行调整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

例如,法律规范或法律条文、法律意识、法律职业、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文化、立法、执法和司法等等受到法律调整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各种社会现象,都是法律现象。

法学不仅要研究法的本身,还要研究法律现象的规律性。

3.什么是法律现象?请举例说明。

法律现象是指具有法律意义的、由法律规范进行调整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

例如,法律规范或法律条文、法律意识、法律职业、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文化、立法、执法和司法等等受到法律调整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各种社会现象,都是法律现象。

4.试论法学的品格。

(一)法学是治国之学:法学不仅要研究法国理念、法国模式(人治还是法治)、治国体制(共和还是专制)、治国目的,还要研究国家权力的设立和运作等问题(如分权制衡)。

(二)法学是强国之学:任何国家的发展和强盛,都离不开改革和开放。

而改革开放之过程,就是法的废、改、立过程,就是法学对之进行导航和护航的过程。

法学的发展和兴盛,对于国家的强盛具有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法学是正义之学:法学之所以是正义之学,最根本的原因是作为法学的研究对象的法律是正义的体现。

无论作为法学一般理论的法理学,还是作为法学体系组成部分的部门法学,都要研究正义问题,包括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

特别是司法,更是维护正义之神,司法公正和司法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灵魂和生命线。

(四)法学是权利之学:①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律现象,而法律现象说到底就是权利、义务现象;②法学中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都涉及到权利问题,各部门法学的研究重心也是权利问题;③法律问题归根到底都涉及到权利或利益问题,法学是全面、系统地研究权利的学问。

如果法学研究的问题缺失权利这一内容,就会变得毫无意义(张文显是权利本位论的主要代表人物)。

章二:1.概述中国法学的历史发展进程(详见课件第二章,然既为概述,必不会如此麻烦)(一)夏商西周奴隶制时期:法学的萌芽(二)春秋战国时期:法学的产生和繁荣(三)中国封建社会时期:从法家思想的实践到重新呼唤孔夫子的亡魂,最终导致了中国古代法学的进一步发展、辉煌和衰败。

(四)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法学的转折点(五)从“法制”到“法治”的新中国法学60年2.法学产生的前提条件是什么?(一)法律发展到一定程度,出现了公开的成文法。

(二)出现了一批专门研究法律的人,即职业法学家阶层的出现。

3.西方法学的历史发展分为哪几个阶段?其主要内容是什么?(一)古希腊时期的西方法学(萌芽时期):风起于蓝萍之末(二)古罗马时期的西方法学(产生时期):大潮初起(三)中世纪时期西方法学的神学化:暗流涌动(四)近、现代时期的西方法学(发展和繁荣时期):波涛汹涌,卷起千堆雪。

4、近、现代西方资产阶级法学流派众多,请你举例说明和点评。

①自然法学派自然法学派分为古典自然法学派和现代自然法学派。

古典自然法学派,又称理性主义自然法学派,产生和发展于17至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代表性人物有荷兰的格老秀斯、英国的霍布斯、洛克和法国的卢梭、孟德斯鸠。

他们提出了理性主义论、自然状态论、国家契约论、天赋人权论和法治主义论;提出了自然法是人类理性的体现,提出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契约自由、罪刑法定、无罪推定、司法独立等一系列新的法律原则,创立了宪法、国际法等新的法律和学科,并为法学从其他学科中分离出来做了最后的努力。

现代自然法学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由于它是在“复兴”古典自然法学的口号下进行的,所以也叫复兴自然法学派。

现代自然法学的主要特征是:强调法是公平正义的体现,呼吁人们“要认真对待权利。

”现代自然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马利旦、达班、布伦纳、富勒、罗尔斯和德沃金等。

②分析主义法学派,产生于19世纪中叶,创始人是英国的奥斯丁。

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学的任务只限于对实在法进行分析,而不必过问规范的好坏,所谓“恶法亦法”。

分析法学派认为,法的定义应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即主权者、命令和制裁。

到了现代时期,分析主义法学派又发展为新分析主义法学派。

新分析主义法学泛指20世纪对于奥斯丁分析法学的最新发展,典型代表人物是哈特和凯尔森。

其中,凯尔森提出了著名的“纯粹法学”理论,认为纯粹法学的核心是从结构上研究法律,也就是研究法律的一般概念、原则和原理,其研究对象是法律规范,即一个国家具体的实在法,或者“法律的实然”。

哈特的突出贡献是针对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而提出了著名的法律规则理论,认为法律是一种规则体系,并将法律分为主要规则和次要规则两部分。

前者是设定义务的规则,它告诉人们应该或不应该做什么,后者是关于规则的规则,是设定权利的规则。

③社会法学派社会法学派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主要从社会和社会学的视角来观察、研究法律现象,其研究的重点放在法律的社会目的、作用和效果的考察之上,强调社会不同利益的整合,认为法律是一项系统工程,法律是社会控制的一种手段。

法学应该研究植根于社会中的“活的法”和“事实上的法”。

主要代表有法国狄骥的社会连带主义法学、美国庞德的实用主义法学、德国韦伯的法社会学和赫克的利益法学等。

二十世纪西方法学领域最重大的事件和最突出的成就是社会法学派的出现。

5、试论当代中国法学的历史使命。

1.构建适合中国人的行为规则和基本社会秩序,并论证与之相适应的生存秩序、生活秩序和意义秩序,从而形成中国式的法学并走向世界。

2.通过借鉴和比较古今之外之法律资源,增大中国法律文明的含金量,建设现代中国的法律生活,标立中国文明的法律智慧,形成合理而惬意的现代中国人世生活。

3.建立中国式的法律体系和法学知识结构,并向世界贡献出崭新的法学形态。

章三:1.法学研究中的社会学分析方法和经济分析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试举例说明。

社会学分析方法是指采取客观分析和事实分析的态度,运用各种科学方法,有目的、有步骤地去考察各种社会现象,在掌握大量现实生活和历史资料的情况下进行社会实证研究。

社会学的具体研究方法有社会调查方法、实验方法、个案方法、间接方法、理论研究方法与经验社会调查方法等。

其中,社会学中搜集资料的方法就有观察法、访谈法、问卷法、抽样调查法等。

经济分析方法在法学中有双层含义。

首先,是指从经济决定法律的意义和法律的经济基础意义等角度来研究法律现象;其次,是指从经济理论的角度来对法律进行分析研究,认为所有的法律活动如立法、执法、诉讼法等和全部法律制度都以充分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为目的,经济效益是法律活动的唯一宗旨。

而法律存在的依据就在于它可以使整个社会的效益最大化,权利和义务的配置只有在实现了效益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的时候才被认为是正义的。

2、试述法学研究的主要方法主要有阶级分析方法(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价值分析方法、实证分析方法(极力主张恶法亦法)、社会学分析方法、经济分析方法、语义分析方法(威尼斯商人中割肉一案)等3、什么是法学教育?法学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特指由专门学校或其院、系、专业所进行的关于法的专门化教育。

4、当前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和对策问题:(一)理论教学脱离法律实践(二)学生缺乏综合利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三)学生欠缺驾驭专业语言的能力(四)大部分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无法进入法律职业阶层对策:(一)增加实践课程和法务综合能力培养课程(二)改革现行的教材编写模式(三)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四)提高教师的法律实务能力(五)课程教学内容适当与司法职业考试内容相结合章四:1、法和法律的概念。

(一)、法的概念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法的内容是由该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通过规定社会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二)、法律的概念广义上的法律:与“法”的含义相同,泛指国家的全部规范性文件。

在我国,它包括作为根本法的宪法,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及某些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等。

提示:狭义上的法律:在我国,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2、法与法律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法是一种法权要求,而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二)与社会经济基础的关系不同。

法与社会基础条件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而法律与社会基础是间接的联系(三)与国家权力的关系不同。

法与国家权力没有必然的关系,是由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而法律则与国家权力有直接的联系,是国家权力的体现(四)表现形式不同。

法是社会物质条件的内在表现形式,而法律是社会物质条件的外在表现形式3、举例说明法律的基本特征。

国家意志性、行为规范性、权利义务性、明确公开性、国家强制性、可诉性4、试论法的本质。

初级本质,国家意志性;二级本质,阶级意志性;最终本质,物质制约性5、中国法治建设的道路选择。

(一)社会推进型;(二)政府推进型;(三)社会与政府推进相结合的混合型模式6、法制与法治的一般含义。

第一,静态意义上的法制,即将法制理解为法律制度的简称;第二,动态意义上的法制,即将法制理解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各个环节构成的一个系统工程;第三,近代意义上的法制,即将法制理解为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

这一含义的法制实际上相当接近于大多数现代国家倡导和奉行的法治。

法治不仅仅是一种思想和制度,而且是一种治国方略、管理模式、生活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它有五层含义:一是要求良法健全,有法可依;二是要求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三是良法之治、规则之治和法控法统;四是政府限权和保障人权,要求限制和制约公权力,保障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五是司法独立,要求并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办案、独立审案和独立裁判,不受任何干涉;六是要求公民形成守法崇法精神和法律信仰的法治观念7、民间法的概念民间法是由风俗习惯长期演变而来的逐渐制度化的规则。

这些逐渐制度化规则通常可以在不同程度上被视为法律,但又不同于正式的国家法,它们甚至不是通过"国家"正式或非正式"授权"产生,在某种意义上,人们称之为"民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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