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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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以国家教育方针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制度,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学生资助工作,包括资助资金的申请、审核、发放等工作。

3. 各学院(部)负责对本学院(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

4. 学生资助工作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对资助资金严格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资助资金来源1. 国家财政资助资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和标准,拨付给学校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学校自筹资金: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社会捐赠资金: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资助对象及标准1. 资助对象:我校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费用者。

2. 资助标准: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类型的资助标准。

(1)国家助学金:按学年评定,分为一等、二等,分别按照相应标准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评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

(3)国家奖学金:按学年评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

(4)学费减免: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

(5)临时困难补助:对突发意外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给予临时经济援助。

六、资助资金申请、审核及发放1.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

2. 审核与认定:学院(部)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

3. 发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审核结果,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中学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中学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中学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范围内所有中学阶段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第四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资助申请、审核、发放、监督等环节,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合规和高效。

第五条学校应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资助政策的宣传、资助申请的受理、资助审核的执行、资助资金的发放和监督等工作。

二、资助对象和标准第六条资助对象为具有我国国籍,在我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七条资助标准根据国家资助政策和地方财政状况确定,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三、资助申请和审核第八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每年新生入学时,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资助政策,让家长和学生了解资助的相关信息。

第九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设立专门的资助申请渠道,学生或家长可以通过书面申请、网络申请等方式提出资助申请。

第十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收到资助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资助资金的真实、合规。

第十一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定期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复查,对不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及时停止资助。

四、资助发放和监督第十二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每年资助资金到位后,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合规。

第十三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监督,确保资助资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第十四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定期对资助资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学校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生资助服务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资助的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及时、有效的资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以及各类奖助学金、助学金、贷款等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发放和管理。

第三条学生资助服务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学生资助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宣传国家及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组织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活动;(二)受理学生资助申请,组织评审、审批和发放资助资金;(三)建立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对资助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四)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五)处理学生资助工作中的申诉和投诉;(六)完成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设立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实施,其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开展本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二)负责本学院学生资助申请的受理、审核和上报;(三)协助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资助资金发放工作;(四)组织开展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检查;(五)处理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中的申诉和投诉;(六)完成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资助对象及条件第七条学生资助对象为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秀学生和特殊困难学生。

第八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条件:(一)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学费、住宿费等教育费用;(二)家庭成员中无固定收入来源,或者家庭成员因病、残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三)家庭成员有残疾、重病等情况;(四)家庭居住地处于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生活成本较高;(五)其他经学校认定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情况。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为更好地贯彻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维护学生权益,使学生资助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明确学生资助工作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岗、责任到人,保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实施,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制度。

我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兼任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内设在总务处,办公室主任为×××,负责本校学生资助的具体落实和协调工作,成员包括×××,×××,×××,×××、×××。

总务处负责资助资金的收入与支出工作,学籍部门负责受助学生的学籍维护,德育和团委负责学生资助育人工作。

各相关资助管理人员每学期进行至少一次业务培训,如有出现人员变动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交接备案工作。

二、校内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在国家奖助学金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校内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奖助基金提取(结余)和社会捐赠情况,完善优秀学生评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生奖、助等制度,严格规范奖助对象、条件、标准、申请办法、评审程序、公示和申诉渠道。

完善学校奖优、助困和育人等制度,加大资助育人力度,鼓励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资金按照财会工作要求支出和发放,确保各项资助资金及时发放至学生或监护人银行账户,并做好到账确认签名工作。

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做好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接收上级有关部门审计、检查和监督,以及全校师生监督。

四、学校学生奖助基金计提和使用制度。

学生资助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规范和高效使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助学金等各项学生资助项目。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规范和高效使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生资助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学校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政策法规;(二)制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学生资助申请、审核、发放等工作;(四)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档案,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五)组织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六)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七)处理学生资助工作中的投诉和举报。

第三章申请与审核第六条学生资助申请应遵循自愿原则,学生本人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申请。

第七条学生资助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学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三)相关申请表格。

第八条学生资助申请审核程序:(一)学生提交申请材料;(二)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三)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四)审核结果公示;(五)确定资助对象。

第四章资助发放与管理第九条学生资助资金按学期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和方式由学校制定。

第十条学生资助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严禁挪用、截留、侵占。

第十一条学生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学生公开,接受学生监督。

第十二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五章资助终止与追回第十三条学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学校有权终止其资助:(一)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助的;(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三)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受到学校开除处分的;(四)有其他严重违反资助政策的行为。

学校学生信息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信息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学生资助的政策,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接受国家资助的学生,包括但不限于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应以国家资助政策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及时、有效的资助。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和具体工作执行。

第六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1. 制定学生资助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2. 审核和批准学生资助申请;3. 组织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和培训;4. 监督检查学生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5. 处理学生资助工作中的争议和投诉。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1. 学生工作部: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申请审核、资金发放、信息统计等工作;2. 财务部门:负责学生资助资金的核算和发放;3. 教务部门:负责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4. 学生事务中心:负责学生资助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第三章申请与审核第八条学生资助申请条件:1. 符合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2. 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和生活费;3. 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第九条学生资助申请流程:1. 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2. 学校对学生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3.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评审;4. 学校公示评审结果,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5. 学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第四章资助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第十条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1. 学生资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2. 学生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学校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3. 学生资助资金的使用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学校的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的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的资助管理制度学校资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解决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业的问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学校资助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设立资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资助政策和管理办法,监督资助资金的使用。

第三条学生资助分为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及临时困难补助三个层次。

第四条学校将设立资助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学生。

第五条学生必须本着诚实守信、忠诚爱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原则进行申请,资助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六条学校资助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老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定期召开会议,对资助工作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七条学生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其他指定渠道了解资助政策和申请要求。

第二章奖助学金第八条奖助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两个等级。

第九条国家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学业成绩突出、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十条学校奖学金设立各个学院、各个专业的奖学金,按照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社会贡献进行评定。

第十一条奖学金评定按照学期或学年进行,评定标准由学校资助管理委员会确定。

第十二条奖学金资助金额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档次。

第十三条学生在评定奖学金之前需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奖学金资助费用由学校的资助专项资金提供。

第十五条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使用奖学金,并在期限内提交相关报销材料。

第十六条学生在降低学业成绩、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下,将被取消奖学金资格。

第三章勤工助学第十七条学校将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

第十八条勤工助学岗位包括图书馆助管员、校园导游、实验室助理等,工作时间安排在学生课余时间。

第十九条勤工助学岗位将根据学生的岗位评定表和学业成绩进行评分,按工作小时计发相应的工资。

第二十条勤工助学工资由学校的资助专项资金提供。

第二十一条参与勤工助学的学生必须遵守岗位规定,按时上岗、完成工作,并签署勤工助学岗位协议。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确保资助政策的有效实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在校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包括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助对象准确、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资助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设各学院(系)资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院(系)学生的资助申请受理、初步审核和推荐工作。

第六条各班级设立资助工作联络员,协助班级同学了解资助政策,收集资助申请材料,并及时上报学院(系)资助工作小组。

第三章资助对象与条件第七条资助对象主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八条资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二)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三)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四)符合各类资助项目的具体申请条件。

第四章资助申请与审批第九条学生根据学校发布的资助通知,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所在学院(系)资助工作小组。

第十条学院(系)资助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出推荐意见。

第十一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及资助等级。

第十二条评审结果经学校审批后,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资助资金的发放手续。

第五章资助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第十三条资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

第十四条资助资金的发放应严格按照审批结果执行,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十五条受助学生应合理使用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学费、生活费等必要开支,不得用于其他非学习性支出。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学生资助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资助事务,学校建立了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一、资助对象学校学生资助对象主要包括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特殊困难情况下的学生。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资助方案。

对于特殊困难情况下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的救助。

二、资助范围学校学生资助的范围主要包括学费、住宿费、书费、生活补助等。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按照一定比例免除或减免学费,提供住宿和书费的补助,并根据情况发放生活补助。

对于特殊困难情况下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个别资助,确保其正常学业和生活需求。

三、申请与评估学生资助的申请和评估将进行严格的程序。

学生需要填写学生资助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及其他材料。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资助资源的合理分配。

四、资助管理学校设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学生资助的管理和监督。

该机构将根据学生资助的政策和规定,对学生的资助进行细化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公平和透明。

五、资助效果评估学校将对资助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以确保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不断完善。

通过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学校将评估学生资助对受助学生的帮助程度,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资助政策和措施。

六、监督与反馈学生及其家长可以通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和反馈。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渠道,接受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处理各类问题和纠纷,以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公正性和可持续性。

七、宣传与教育为了提高学生和家长的资助意识,学校将加强资助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学校将通过校园官方网站、公告栏、家长会议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介绍学生资助政策,引导他们正确了解、合理利用资助资源。

结语: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有重要意义。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对学生资助的管理工作,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资助项目。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的正确使用和有效监管。

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资助对象的认定、资助资金的发放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资助对象和条件第五条资助对象为我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六条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制度;(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勤奋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四)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

第三章资助项目和标准第七条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

第八条资助标准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如下:(一)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3000元、4000元不等;(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三)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第四章资助对象的认定第九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认定程序如下:(一)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班级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公示;(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班级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四)学校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的材料进行终审,并将终审结果公示。

第十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建立健全资助对象档案,保存学生申请材料、审核结果等相关资料。

第五章资助资金的发放和管理第十一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资助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资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十二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助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冒领、骗领等行为。

第十三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定期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发展,提供经济支持和帮助,确保学生能够积极学习、全面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本文将从学生资助的相关政策和申请流程、资助类别和标准、管理措施和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学生资助政策和申请流程1.1 学生资助政策学校制定学生资助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学业发展。

资助政策囊括了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境补助等项目。

具体政策内容和资助标准应当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够享受到相应的资助待遇。

1.2 申请流程学校应当建立简便高效的学生资助申请流程,以方便学生及时申请并获得资助。

申请流程应包括申请表的填写、资料的提交、申请审核、结果通知等环节。

同时,学校还应指定专人负责资助申请事务,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二、资助类别和标准2.1 奖学金奖学金是对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的奖励,旨在鼓励学生努力学习。

奖学金的类别通常包括综合奖学金、学科竞赛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

其资助标准可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学术活动、社会实践和专业技能表现来确定。

2.2 助学金助学金是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资助,旨在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确保其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助学金的资助范围可以包括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支出,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业表现等因素来确定资助额度。

2.3 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是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的通过勤工俭学获得资助的机会,既可以缓解经济压力,又可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经验。

学校应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学生的工作时间和完成任务的情况支付相应报酬。

2.4 困境补助困境补助是针对遇到严重突发事件或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的一种短期紧急资助。

学校应建立应急资助基金,及时帮助有需要的学生度过困难时期,并通过专人指导和辅导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困境。

三、管理措施和监督机制为确保学生资助管理的公正透明和有效执行,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措施和监督机制。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五章:资助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档案,详细记录每位受资助学生的基本信息、资助类型、资助金额及资助周期等,确保资助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便于对资助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四)发放:根据评审结果发放资助。
第五章:资助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档案,及时更新学生资助信息。
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对受资助学生进行跟踪调查,了解资助效果。
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截留、挪用、冒领等现象。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资助工作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资助对象包括:
(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
(三)有特殊才能或突出贡献的学生;
(四)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
第五条资助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努力进取;
(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贫困线标准。
第十二章:资助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资助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鼓励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参与资助工作的监督与评价,积极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持续优化资助政策和服务。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关注国内外学生资助工作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推进学生资助工作的改革与创新。
第六章:责任与处罚
第十五条学校应明确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24年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2024年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2024年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前幼儿专项资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补助的对象: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受助儿童按在园儿童数的15%测算。
二、补助的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
三、资金来源:经费除中央奖补资金外,不足部分由省、市、县4:3:3的比例进行分担。
勤工助学活动费用,由各用人部门直接向学生支付,标准不得低于《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要求。
第十条 学费减免:学费减免包括中职学生免学费项目、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中职学生免学费、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参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由招生就业处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学生资助办公室具体实施。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学生向户口所在地的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提出贷款申请;当地的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学生到校办理合同回执,盖章确认;当地银行负责审批并发放贷款。
(二)国家、云南省政府、校级的奖助学金
国家、省政府、校级奖助学金的申请及资助办法按照《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社会助学金由出资方与学院共同议定评选细则执行。
第九条 勤工助学:学院设立部分相对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缓解其经济困难。
学院勤工助学活动,依照《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由院团委具体组织管理,相关数据报学生资助办公室备案。校内各用工部门于每年6月,将用工岗位及岗位要求报院团委向学生发布,校内各经营户的用工需求,由后勤管理处报送。学生本人申报后,持系部和院团委审批意见到用工部门应聘,未聘上又自愿服从调剂的学生,由院团委调剂分配。校外与专业学习有关的勤工助学活动,由招生就业处统一安排。未经家长书面承诺,禁止学生个人参与未经学院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提高学校的教学水平,应制定规范的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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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篇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和监督为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组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处主要领导兼任。

资助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纪检监察审计处和财务资产处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监督和审计。

二、资助原则(一)扶贫扶志,“资助”与“育人”有机结合;(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倾斜;(三)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四) 学校建立以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贷、勤、补”和“绿色通道”的资助体系;(五)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公布各类资助项目及受助名单,以保证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六)已受到资助的学生在生活,学习等方面上应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三、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依照《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认定的对象。

四、资助方式资助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方式。

(一)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担保和抵押,但需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学生向户口所在地的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提出贷款申请;当地的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学生到校办理合同回执,盖章确认;当地银行负责审批并发放贷款。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涉及学生资助工作的部门、教职员工和学生。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资助资源合理分配,不歧视、不偏袒。

第二章资助对象和条件第四条学生资助对象主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五条学生申请资助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全部或部分学费、生活费等费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诚实守信,如实填报家庭经济情况和申请资助信息。

第三章资助类型和标准第六条学生资助分为以下类型:学费减免;生活费补助;其他形式的社会资助。

第七条各类资助的具体标准和额度,依据学校财力、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国家相关规定确定,并在每年度的资助政策中公布。

第四章资助申请与审批流程第八条学生资助申请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和流程由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提前公布。

第九条学生申请资助应提交以下材料:《学生资助申请表》;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学习成绩和品德表现证明材料;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第十条资助审批流程: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班级班主任;班主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推荐报名;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确定资助名单和资助类型;复审结果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资助资金或证书。

第五章资助资金使用与监管第十一条学生资助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资助资金的发放和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十三条对于虚报家庭经济情况、骗取资助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回已发放资金,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资助管理员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的修改权归学校所有,修改后的管理制度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公布后生效。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总则1.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专科生等。

3. 学生资助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合理、规范、高效使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办理。

3. 各学院设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资助对象及标准1.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1)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2)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学生;(3)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4)其他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的学生。

2. 资助标准:(1)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助学金,具体金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奖学金: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评选出优秀学生,给予奖学金;(3)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报酬。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1. 学生申请:(1)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学生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2. 学院评审:(1)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2)学院将评审结果公示,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3. 学校审批:(1)学校对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评审意见进行审批;(2)学校将审批结果公示,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五、资金管理及使用1. 学校设立学生资助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 学生资助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3. 学校定期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是为了帮助有需要的学生,提供经济上的援助和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对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详细解读。

一、资助范围学校的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奖学金和助学金:学校设立一定数量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在学校的学习成绩,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资助。

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学术成果出色的学生,助学金则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继续完成学业。

2. 勤工助学:学校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机会,通过校内的工作岗位,让学生在课余时间劳动,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同时也培养学生的工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3. 免息贷款:对于家庭经济困难但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可以提供一定数额的免息贷款,供他们在学期间使用,减轻经济压力。

二、申请与评定1. 申请程序:学生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者至学生资助办公室领取申请表格,填写个人信息和家庭经济状况等相关内容,并提交需要的证明材料。

2. 评定标准:学校会根据申请表格和提交的证明材料,对学生的经济状况进行评估。

同时,学生的学术成绩和参与课外活动等方面也将作为评定的参考因素。

评定工作由学校专门组织的资助委员会负责。

三、资助管理1. 资助发放:学校会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时限,将资助款项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学生。

发放形式可以是转账到学生指定的银行账户,或者发放实体支票等方式。

2. 资助监管:学校设立专门的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对发放的资助进行监管和管理。

他们会定期对受资助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经济状况进行评估,确保资助款项得到合理使用。

3. 资助追缴:如果学生在资助期间出现严重违规或者违规使用资助款项的情况,学校有权追缴已经发放的资助款项,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四、资助的效果与影响1. 提供帮助: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来说,是一种急需的支持和帮助,使他们能够专注于学业,减轻经济负担。

2. 激励学习:通过奖励学术成果优秀的学生,资助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良好的学习氛围。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应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确保资助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制定详细的资助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提高资助工作效率。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建立资助信息公示制度,通过校园网、公告栏等形式,公开资助政策、申请条件、评审结果等信息,接受师生监督。
第五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信息统计制度,定期对资助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第五十五条学校应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资助申请、评审、发放等环节的透明度和便捷性,减少人为干预,确保公平公正。
第五十六条学校应建立资助工作总结和反思机制,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总结,查找不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资助工作激励机制,对在资助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加强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合作,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水平。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制定资助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对资助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估,为优化资助政策提供依据。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在学生毕业或中途退学时,及时调整资助对象,确保资助资金精准发放。
第七十一条学校应建立资助工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公开资助工作相关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
第七十二条学校应制定受助学生毕业后跟踪调查制度,了解资助政策对学生成长的长远影响,为资助政策的完善提供依据。
第七十三条学校应积极倡导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学生资助工作,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日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本专科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留学生等资助管理工作参照本制度执行。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学习需求,学校制定并实施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准确、及时、公平地为学生提供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资助项目学生资助项目包括助学金、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临时资助等多种形式。

具体项目由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规定和调整。

其中,助学金主要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主要面向成绩优秀学生,勤工助学主要面向有勤工助学意愿的学生,国家助学贷款主要面向经济困难但学业表现优秀的学生,临时资助主要面向遇到突发困难的学生。

学校会不断完善资助项目,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三、资助申请与评定1. 学生资助申请学生在每学年开学前需向学校提交资助申请材料,包括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习成绩证明、勤工助学意愿表等相关材料。

学校会严格审核申请材料,确保资助资金的精准发放。

2. 资助评定学校设立专门的资助评定委员会,负责对学生资助申请材料进行评定,并根据学校资助政策和资金情况,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

评定过程公正、公开,确保权益保障。

四、资助发放和管理1. 资助发放学校资助发放遵循“谁申请、谁评定、谁发放”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按时发放到学生手中。

同时,学校会根据不同资助项目的要求,采取定期发放、一次性发放等不同方式,满足学生不同的需求。

2. 资助管理学校建立健全资助管理制度,定期对资助对象进行审查,确保资助资金的合理使用。

对于违规使用资助资金的学生,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保护资助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五、资助监督和评估1. 资助监督学校会建立监督机制,对资助发放和资助管理进行监督。

学校教务部门、学生工作部门等相关部门会定期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资助评估学校将对资助项目进行定期评估,分析资助政策的效果,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学校还会主动征求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满足学生的需求。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同时确保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资助范围和对象(一)资助范围涵盖学校的各个年级和专业。

(二)资助对象1、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

2、因突发变故(如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陷入困境的学生。

三、资助项目(一)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

(二)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生活费用问题。

(三)勤工俭学为有意愿的学生提供校内工作机会,获取一定的劳动报酬。

(四)学费减免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四、资助申请条件(一)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具体条件1、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在班级或年级名列前茅。

2、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需经相关证明材料核实。

3、申请勤工俭学的学生,需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

4、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达到规定标准。

五、资助申请和评审程序(一)申请1、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2、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如低保证、贫困证明等。

(二)班级初审1、班级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在校表现进行初步审查。

2、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给年级。

(三)年级复审1、年级对班级提交的名单和材料进行复审。

2、如有必要,进行实地走访调查。

(四)学校终审1、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年级上报的名单和材料进行最终审核。

2、确定资助名单,并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X个工作日。

六、资助资金的发放和管理(一)发放方式1、奖学金和助学金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到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2、勤工俭学的报酬按月发放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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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管理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学校学生资助项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校内资助资金、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等。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第一负责人,学校资助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统一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资助经费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赠、学校自筹等。

第八条学校要严格按照各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九条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资助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资助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做好资金发放表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总结,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条资助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资助政策没有统一规定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规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

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十二条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章资助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资助对象为在校各方面表现良好,无不良行为或处分记录、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并属以下情况之一的:一、本校家庭困难的在校学生;二、进入低保线的或有农村贫困证家庭就学的子女;三、因特殊情况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四、父母(双方或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五、因其它特殊原因(如家庭成员因重大疾患、意外事故等)造成经济困难的;六、没有享受其他类似的助学金资助(享受政策性减免除外),但家庭特别困难的可以推荐。

第十四条各班审送人数:各班资助审送人数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因特殊原因确需增加人数的,应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方可。

第十五条受助学生审批办法:一、在审送受助学生过程中必须实施“爱心工程”。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提名,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核实。

二、在学校核实的基础上,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按照家庭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并如实填写困难家庭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上报学校。

三、对享受助学金的学生与费用,要实行公开的原则,提高透明度,力求每个困难家庭的孩子都能享受资助,力求每个困难家庭孩子不辍学。

第十六条资助标准:一、减免学费:学校按全年学费的30%、50%、70%、100%几个等级予以减免学费。

二、定期困难资助:一等资助:每月100元;二等资助:每月80元;三等资助:每月50元。

三、临时困难资助:对家庭发生临时性的重大变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经申请,并获得学校认可后,视具体情况予以资助。

第十七条资助活动内容:一、认真开展“帮扶结对”活动。

要求每位教师都要和需要帮助的学生结对,除了给这些学生以经济上的支持、生活上的帮助外,更要给这些学生以心灵上的温暖和成长的引导,让这些学生与其他学生一道健康成长。

二、全面开展“众生帮一生,共育友谊花”活动。

即要求家庭条件好的多位学生帮助本班内的一名贫困学生,号召全体学生坚持每天节省积攒自己的零用钱,然后用来帮助困难学生渡过暂时困难,同时,通过共育友谊花等活动,在学生心中种下关爱种子,培育关爱情怀,使学生在相互关爱中,学会节俭,学会珍惜,并帮助贫困学生正视贫困,养成自尊、自强的意志品质。

三、要求受助学生定期向资助人汇报学习、生活情况。

四、积极争取社会支援,使困难学生感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温暖,更加坚定求学的信心和毅力。

第五章档案管理第十八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资助档案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相关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

档案材料还包括:一、贫困生建档(一)x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二)x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三)x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历届学生统计表二、高中国家助学金(一)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三)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汇总统计表(四)资助对象公示材料、学校认定公示材料。

(五)上级下达的银行单(六)学生签领凭证(七)资助对象受助后相关情况反馈三、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一)受助学生汇总表(二)学生申请材料(三)签领凭证等四、校内资助资金(一)受助学生申请表(二)公示材料(三)受助学生汇总表(四)发放签领表(五)学生品学兼优相关资料。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九条学校负责核定各资助项目的资助人数和资助标准,报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批。

每学期结束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要将各资助项目的落实情况和资金的下达、发放等情况向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资助工作的督查指导。

第七章受助学生管理第二十条关于贫困生的申请条件及申请认定程序均依据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为贫困生建立档案,由所在班对其进行日常量化管理,实行学期考核。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考核期间,发生以下情形者,给予相应表彰:一、担任学生干部职务,且学期学生干部考核优秀的;二、学习成绩优异,或受到校级以上表彰、荣誉称号的;三、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的;四、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参加志愿者活动等的;五、积极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的。

第二十三条学生在考核期间,发生以下情形的,给予相应减分或依据学校其它有关制度或规定给予相应处罚;一、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严重警告、警告处分的;二、不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安排的志愿者活动,勤工助学活动的;三、学期两门以上(含两门)功课不及格的,或在补考中仍未通过的。

第二十四条学生在考核期间,如发生以下情形,取消其贫困生资格,并承担其它相应责任: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理或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二、提交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三、违反中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受到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四、购买奢侈品或佩戴名贵金银饰,或经常烫发、染发者以及平时生活消费超度,如抽烟、酗酒、铺张浪费、通宵上网者等的;五、配备电脑或其它高档消费品的;六、拒绝参加班级、学校举行的公益活动,在考试中违反考场纪律或舞弊的;七、发生休学,转学,退学行为的。

第二十五条考核期内取消资格的学生,由所在班班主任书面说明事实原因并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之后再做处理。

第二十六条每学期第一个月,重新填写并上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卡。

根据班级考核结果,经过班级评议,班主任初审,年级审核,学校审批,重新确定相应等级。

第八章班级评议小组管理第二十七条班级评议小组管理条例:一、评议小组成员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贫困生评选,考核工作;二、班级评议小组成员要加强与贫困生交流和沟通,随时了解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若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反馈;三、评议小组成员不能将受助同学的情况作为和他人聊天的话题;四、评议小组成员在与贫困生交流时应注意方式;五、评议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行事,全心全意为受助同学服务。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xxxxx学校2016年7月1日附:1、x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2、x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诚信承诺书3、x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4、x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5、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6、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明细表7、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诚信承诺书我保证提供的个人身份信息真实有效,家庭贫困证明真实有效,没有弄虚作假的现象和行为。

承诺人:xxxxx学校高年级班个人签名:家长签名:年月日xxxxx学校—学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就读学校名称:年级班别:填表时间:(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4xxxxx学校—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年月日经办人:学校盖章。

附件5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附件6xxxxx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明细表附件7xxxxx学校 - 学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学校名称:日期:年月日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资料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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