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职责
政府采购岗位职责
政府采购岗位职责政府采购岗位是国家机关中非常重要的职能部门之一,承担着采购决策、采购执行和采购管理等职责。
本文将从这些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便更好地了解政府采购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一、采购决策政府采购岗位在采购决策中起着核心作用。
首先,他们需负责制定采购策略,确定采购目标和技术要求,进行市场调研和供应商审核,并进行采购需求和采购预算的编制。
其次,政府采购岗位还需要组织采购评审委员会,协调各相关部门、专家和供应商的合作,以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最后,他们还需要制定采购合同,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和签订合同。
二、采购执行政府采购岗位在采购执行中应发挥主导作用。
首先,他们需按照采购合同要求,组织供应商交付物资或提供服务,并进行验收。
其次,政府采购岗位还需要进行交付物资或服务的质量管理,确保物资合格、服务优质。
同时,他们需及时处理供应商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纠纷,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采购项目的监督和检查。
此外,政府采购岗位还需要进行采购过程的记录和档案管理,以备后续审计和监督。
三、采购管理政府采购岗位在采购管理中具有重要职责。
首先,他们需负责建立和完善采购制度、规章和流程。
其次,政府采购岗位还需要监督和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采购活动,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同时提供专业的采购咨询和培训。
此外,政府采购岗位还需要定期进行采购成本和效果的分析与评估,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最后,他们还需要积极参与采购改革和政策研究,推动采购工作的不断创新和进步。
总之,政府采购岗位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责,承担着采购决策、采购执行和采购管理等多项职责。
通过高效的工作,他们可以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平和透明,提高采购成本和效果,为国家机关各个部门提供优质服务和支持。
政府采购岗位的工作虽然任务繁重,但是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因此,政府采购岗位是需要高度重视的。
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职责
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职责前言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是财政局下属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负责财政局各项采购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
本文将详细介绍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其在组织机构中的地位。
职责概述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以下职责:1.采购策划:根据财政局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制定采购计划和采购策略,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2.招标管理:负责组织招标活动,向外部供应商发布招标公告、收集投标文件、组织评标和中标等工作。
3.合同管理:负责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进行合同的履行管理,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4.供应商管理:负责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管理,保证供应商的质量和供货能力。
5.财务管理:协助财务部门对采购活动进行预算控制和资金管理,并做好采购相关款项的结算工作。
6.采购监督:对财政局各级各部门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采购程序的合规性和采购结果的合理性。
组织机构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在财政局的组织机构中通常处于中央位置,直接向局长或副局长负责。
办公室内部通常设有若干个工作小组或部门,每个小组或部门负责特定的采购工作。
1.采购计划小组:负责制定采购计划,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和财政局的预算,合理安排采购事项的时间和资金。
2.招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招标活动,制定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确保招标公正透明,中标结果合理有效。
3.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进行履行管理,解决合同履约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4.供应商管理部门:负责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管理,确保供应商的质量和供货能力。
5.财务及监督部门:负责对采购活动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对预算控制、资金使用和采购程序进行审核和检查。
工作流程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需求确认:与各部门沟通,确认采购需求和计划,并制定采购计划。
2.招标准备:根据采购计划,制定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准备招标公告和投标文件模板。
政府采购涉及的相关部门及其职责
政府采购涉及的相关部门及其职责
政府采购涉及的相关部门及其职责
一、财务会计部门的职责
(一)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二)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及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三)审核政府采购合同;
(四)管理政府采购资金,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五)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备案和有关审批事项;
(六)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及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七)协助财政部处理供应商投诉;
(八)考核政府采购工作业绩。
二、财产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审查、汇总编制政府采购需求;
(二)参与编制相关政府采购文件;
(三)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接收、审验、入库管理等。
三、项目技术部门的职责
(一)拟订技术性较强的政府采购项目技术标准,对产品供应范围提出建议;
(二)参与编制相关政府采购文件;
(三)配合政府采购办公室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四)协助财产管理部门审查技术标准;配合办理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
四、项目需求部门的职责
(一)提出政府采购需求;
(二)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验收。
五、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
(一)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对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兰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兰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6.07•【字号】•【施行日期】2001.06.07•【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兰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国债转贷资金及由财政部门承担还本付息责任的银行信贷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以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的形式获取工程、货物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市财政局确定的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的采购。
本办法所称分散采购,是指经市财政局核准后由采购人自行组织或者委托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
第四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市财政局是本市市级政府采购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财政局所属的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二)组织、协调政府采购业务;(三)管理政府采购资金,调配采购物资;(四)确定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形式;(五)收集、发布、统计、分析政府采购信息;(六)对政府采购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受理政府采购的相关投诉;(七)办理其它有关政府采购的事务。
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的商业活动。
第六条市财政局归口管理的政府采购中心,承办政府采购的下列事项:(一)政府集中采购业务;(二)负责所承办采购项目资金的结算;(三)建立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四)市财政局规定或交办的其它政府采购事项。
政府采购中心可以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代理承办分散采购业务。
第二章采购范围与方式第七条政府采购的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交通工具以及劳务服务等,具体商品和服务项目由市财政局确定。
市财政局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
主要职能
行政科
制订相关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局机关会计核算管理和银行账户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通讯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楼及宿舍区公用房屋物业管理和维修改造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管理工作。
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境)外机构人员生活待遇标准;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
预算科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承担按法定程序向市人大汇报工作,办理市级预算追加追减事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和建议;承担市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承担市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
参与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和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参与制定申报收费标准;研究拟定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及相关资金使用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彩票公益金监管工作;承担清理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等。
科室、单位
主要职能
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制定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协助编制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审批采购计划;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全程管理和监督;根据授权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确定政府采购方式;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管理,确定代理机构选择办法,考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绩;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本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组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监督检查市直部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指导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事宜并对违法违规问题作出处理。
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内容范本
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内容Duties of Director of Government Procurement Center
说明: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1.在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政府采购中心的全面工作。
2.组织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全员综合素质。
3.负责审核政府采购预算经费及采购项目计划。
4.负责投标、评标人资格审定。
5.审定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6.组织拟制、签订中标经济合同。
7.负责管理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8.按政府采购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完成各项政府采购工作。
9.负责政府采购中心人员管理,搞好内外协调。
10.组织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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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职责
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职责
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职责
在局长的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采购中心全面工作,并进行督促落实;
2.负责区级机关车辆的统一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审定工作;
3.负责汇编全区各部门的采购预算,编制全区政府采购年度计划;
4.负责组织培训采购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负责管理政府采购资金,督办资金的结算;
6.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招、投标工作;
7.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全区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贯彻执行上级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和政策;
2.负责管理区级机关车辆的统一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工作;
3.汇编全区各部门的采购预算,编制全区政府采购年度计划;
4.管理政府采购资金,办理大宗物品采购资金的结算;
5.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
6.组织培训采购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7.收集发布和统计采购信息,按时上报报表;
8.政府采购有关档案的归集、整理等其他政府采购管理事项;
9.制定政府采购工作的运作程序;
10.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佳木斯市政府采购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佳木斯市政府采购机构及其工作职责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是政策制定、预算编制、资金支付、信息管理、聘用专家管理、供应商投诉、集中采购机构业绩考核和采购人员培训等监督管理工作。
其具体工作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法》,拟订政府采购的具体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市级政府采购政策,汇总编制、上报全市政府采购决算。
3、拟订和发布政府采购目录,确定公开招标采购和询价采购等采购项目的标准。
4、监督管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5、负责接收各单位采购计划申请,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形式和采购方式。
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临时性采购项目申请进行批复工作。
6、负责对进入本地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含中介机构)进行资格审批;对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进行管理工作;并处理供应商的投诉。
7、负责政府采购咨询专家库的管理工作,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时,随机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
8、负责向省采购办、市纪检委及有关部门上报政府采购信息。
9、负责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工作,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条款,向财政国库科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的拨入和退款手续。
10、负责政府采购宣传工作。
11、负责指导县(市)、区级政府采购工作。
12、负责组织政府采购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13、负责监督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检查采购人对政府采购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定点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情况,并予以通报,提出奖惩意见提请主管局长批准执行;对采购中心的招投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对采购部门有能力自行组织招标采购的项目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14、负责对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业绩考核工作。
15、负责办理汽车控购手续和小汽车定编证。
16、负责《采购证》的设计、发放、回收和统计等管理工作。
17、办理政府采购其他事宜。
二、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佳木斯市政府采购中心是隶属于市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责是:接受委托,认真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工作,制订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负责集中采购业务人员的培训。
政府采购办公室职责与权力
一、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职责(一)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我县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程序。
(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参与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批复;具体组织本级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及资金支付的审核等。
(三)政府采购目录调整。
根据《政府采购法》、省级和市级政府采购目录或限额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对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门槛价、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做出适当调整,报本级政府批准执行,并报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四)政府采购信息管理。
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统计、汇总、分析、上报政府采购信息。
(五)政府采购方式管理。
审批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类采购的集中采购项目,以及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和有特殊要求的分散采购项目。
(六)政府采购资格管理。
对取得资格认证的采购代理机构实行备案管理;规定政府采购专员员专业岗位任职要求,负责其资格认证和业务培训;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管理。
(七)政府采购投诉管理。
受理和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和处理下级财政部门的行政复议。
(八)政府采购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各单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过程;监督政府采购法律、行政规章的执行情况;考核督查政府采购内部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督查科室内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业绩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和违法违规行为。
(九)全县公务用车管理。
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定编、审批、配置、调拨及管理工作,并对全县公务用车的新增、调入调出、报废实行动态管理。
(十)协调、指导全县各乡镇政府采购工作。
二、政府采购办公室权力清单(一)编制和批准部门采购预算采购程序的第一步是解决采购项目的确立问题。
采购项目确立的方式是编制预算和批准预算。
采购专员(部门或单位)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编制部门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管理岗位职责
政府采购管理岗位职责
政府采购管理岗位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处理政府采购相关的事务。
政府采购管理岗位需要负责处理
政府采购程序中的各种事务,如文件审核、采购计划的制定、询价、招标、评标、采购合同签订、采购过程监督等。
2. 负责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和流程的制定和实施。
政府采购管
理岗位需要负责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和流程的制定和实施。
这项工
作需要在深入研究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法规基础上,会同相关
部门协调、商讨,形成具有可操作性、集中统一性、规范性的政府
采购操作流程和制度,从而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高效。
3. 维护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公平竞争环境。
政府采购管理岗位需
要保持中立、公正,公正、公平的处理招标人、采购人和各类供应
商之间的投诉和纠纷,促进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和合作,确保招标制
度的透明公正。
4. 较好地掌场政府采购项目和相关政策法规。
政府采购管理岗
位需要了解有关政策和法规,熟悉政府采购项目的具体内容及供应
商的评估标准,为提供优质的服务,较好地掌场政府采购项目,为
招标人规划采购项目提供咨询及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指导。
5. 履行政府采购数据统计与报送工作。
政府采购管理岗位需
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数据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定期
上报相关政府机关,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和参考。
此项工作需
要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总之,政府采购管理岗位需要具备较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够比较好地处理复杂的政府采购事务,确保政府采购的透明、公正、竞争等原则得到落实。
政府采购岗位职责
政府采购岗位职责政府采购是指政府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旨在满足政府各部门的运转需要,并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作为政府采购团队中的一员,担任政府采购岗位,是一项重要而有责任的工作。
本文将详细阐述政府采购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一、招标文件的准备政府采购岗位负责准备招标文件,并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
招标文件的准备需要认真研究采购需求,了解市场供应情况,并按照政府采购法规的要求进行合理编制,以提供公正、公平的招标环境。
二、市场调研和供应商管理政府采购岗位应深入研究市场情况,寻找具备供应能力和资质的供应商。
通过评估供应商的信誉、财务状况和生产能力等因素,建立供应商库,以确保供应商的可靠性和合法性。
同时,政府采购岗位还需要与供应商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三、招标的组织与实施政府采购岗位需要组织招标工作,并确保招标程序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
在招标过程中,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和评标工作,以及确定中标结果等。
同时,政府采购岗位还需要确保在招标过程中遵循法规,制定合理的评标标准,并根据评标结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四、合同管理与履约监督政府采购岗位需要监督合同的履约过程,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岗位人员需要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根据需要进行验收工作。
同时,政府采购岗位还需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合理处理合同变更和索赔等事宜。
五、档案管理政府采购岗位需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保存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各类文件和资料。
岗位人员应编制和整理相关档案,并确保其安全可靠。
这些档案包括采购计划、采购合同、评标结果、验收记录等,将为日后的审计和监督提供必要的依据。
六、政策法规的研究与培训政府采购岗位需要密切关注政府采购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不断更新和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和专业能力。
对于新法规出台或旧法规变更的情况,岗位人员需要及时了解,并将其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8.10.29•【字号】大财采[2008]558号•【施行日期】2008.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财采〔2008〕558号)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评审专家: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我市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建立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作为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平台。
为规范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的使用和管理,明确政府采购程序,我们制定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从2008年11月1日起,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开评标活动一律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进行。
市本级采购人向市采购办提交《政府采购项目技术需求情况表》时应一并提交电子文档。
各区、市、县(先导区)可申请使用中心场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附件: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附件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我市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建立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平台。
为规范中心的使用和管理,明确政府采购程序,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根据《政府采购法》、《辽宁省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及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机构和人员应遵照本办法使用中心。
第三条大连市本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谈判等政府采购活动须在中心内进行。
各区、市、县可申请使用中心场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中心岗位职责规章制度
政府采购中心岗位职责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中心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政府采购中心内所有岗位。
第二章政府采购中心岗位职责第三条采购策划岗位职责:1.负责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方案;2.协助招标人进行需求评估,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3.对采购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控;4.协调相关部门和供应商,推进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招标代理岗位职责:1.负责制定招标文件,并监督实施招标程序;2.组织开标和评标工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3.跟踪、协调、督促招标项目的进展情况;4.监督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评审过程;5.准备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进行中标通知;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合同管理岗位职责:1.负责起草、审核和管理合同文件;2.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防范风险;3.跟踪、监督、管理合同履约进度;4.协助解决合同纠纷和变更事项;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采购商品质量监督岗位职责:1.形成采购商品质量监督计划,开展采购商品质量抽检;2.对采购商品的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3.及时处理、跟踪、督促供应商处理商品质量问题;4.提供商品质量问题的处理建议和意见;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供应商管理岗位职责:1.组织供应商的甄选和评估工作;2.管理并维护供应商数据库;3.监控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情况;4.组织并参与供应商的评审工作;5.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和协商,解决协作问题;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岗位管理标准第八条岗位资质要求1.采购策划岗位要求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具备政府采购管理相关经验。
2.招标代理岗位要求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熟悉招标文件编制和评审流程。
3.合同管理岗位要求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熟悉合同法律法规和管理流程。
政府采购岗位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岗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岗位的管理,保障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岗位设置1. 政府采购组织设置政府采购办公室,由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 政府采购办公室设置政府采购岗位,包括政府采购主管、政府采购专员、政府采购管理员等。
三、岗位职责1. 政府采购主管(1)制定政府采购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
(2)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工作。
(3)督促政府采购人员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
(4)协调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和纠纷。
(5)其他相关工作。
2. 政府采购专员(1)负责政府采购需求分析和采购方案编制工作。
(2)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和定标工作。
(3)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
(4)协助政府采购主管处理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其他事务。
(5)其他相关工作。
3. 政府采购管理员(1)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管理和履约监督工作。
(2)协助政府采购专员做好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工作。
(3)协调政府采购事务的日常支持工作。
(4)其他相关工作。
四、选拔任用1. 政府采购主管由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选拔任用,具有相关领导管理经验和能力。
2. 政府采购专员和政府采购管理员由政府采购办公室组织招聘,根据招聘条件和面试结果确定聘用人员。
五、培训考核1. 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对政府采购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政府采购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
2. 政府采购人员应定期参加政府采购岗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政府采购工作。
六、激励约束1. 对政府采购人员的工作成绩给予相应的激励和奖励。
2. 对政府采购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和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约束和处罚。
七、岗位管理1. 政府采购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由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制定。
2. 对政府采购岗位的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运行。
八、岗位配备1. 政府采购岗位根据政府采购工作的需求进行合理配置,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
政采部工作流程及员工岗位职责
政府采购部工作流程与员工岗位职责一、工作流程(一)项目参与1、浏览政府采购及招标公司网站(包括央采、省采、市采、区采、招标公司等采购项目信息)。
每天浏览至少四次,浏览时间为9:00、12:00、14:00、17:00。
网站浏览分配表《政府采购网站及招投标公司一览表》浏览方式为:两人一组,配合工作。
2、整理采购项目信息。
根据采购项目信息来源,完善《项目信息一览表》,对采购项目进行登记、整理、筛选,并对采购项目的参与结果进行确认、填写项目参与结果。
项目参与结果分为:①不参与,并简单注明原因;②参与,并注明参与人,标注该项目信息颜色;③暂不确定的项目可先标注颜色待定。
3、整理项目进度表。
对需要参与的项目填写《项目进度表》,登记详细项目信息,做好项目进度记录,需要注意的是要在项目进度表中看到项目的进度。
此项工作一直伴随该项目的整个过程。
4、询价与报价。
了解产品并进行询价,对询价情况(具体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参数满足情况,参数偏移、供货时间、价格等)做出详细的记录,同一种产品货比三家,并登记《货源名单》。
根据询价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确定最终报价及供货周期。
如果参数存在偏移,报价时要在备注中详细说明。
5、购买标书。
根据采购方式的不同,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及时进行报名、购买标书、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购买标书保证金明细》。
6、标书制作。
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标书制作流程》制作标书,标书制作完成后至少两人进行检查。
7、投标。
投标前仔细阅读标书,了解产品情况、售后服务及公司响应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投标。
(二)项目中标1、制作合同。
收到采购中心中标确认电话后,记录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整理好报价分项明细后向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发送邮件,由项目负责人制作合同。
2、联系采购人。
联系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说明中标情况和特别澄清内容,记录单位地址、设备使用人、送货地址,约定签订合同及送货时间,留下个人的联系方式,并登记《客户联系人信息表》。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中心编制和审核采购需求职责分工的通知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中心编制和审核采购需求职责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10.16•【字号】深府购〔2019〕63号•【施行日期】2019.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中心编制和审核采购需求职责分工的通知深府购〔2019〕63号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采购需求编制质量,确保政府采购项目及时有效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就采购人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编制和审核采购需求上的职责分工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人负责编制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申报程序采购人是编制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的责任主体,对于属于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当年度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相关规定和政府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需求并向采购中心申报采购。
(二)采购需求编制要求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市财政局与采购中心联合发布的《深圳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内部工作指引》(深财购〔2019〕16号)等有关规定,不得出现《深圳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2019年版)》中禁止的内容。
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且不得超过配置标准,应当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创新等政策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职责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职
责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职责
主要任务是:根据政府采购制度、采购目录和办法,组织实施有关财政拨款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
其具体职责是:
(一)根据政府采购预算拟定政府采购计划,汇总全市政府采购计划;并依照批复的政府采购计划,组织政府采购。
(二)负责有关市财政拨款单位的物品、工程、劳务的采购工作。
(三)负责对各种物品的储存、发放等工作。
(四)会同有关科室建立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库,提供政府采购咨询。
(五)负责对单位更新回收物品的调剂、处置。
(六)根据工作需要,了解、掌握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基本情况;参与指导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必要时组织全市范围内的集中联合采购。
(七)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9.01•【字号】济政办发[2004]36号•【施行日期】2004.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id]2868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济政办发[2004]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九月一日济南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4)1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发(2004)14号),保留济南市财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将指导监督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职能划归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增加的职能指导监督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全市财政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市财政、税收政策和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财政、税收的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及各县(市)、区财政分配办法;组织贯彻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三)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经市人大批准后执行,汇总全市财政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的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市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以及有关政府性基金;会同有关部门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负责彩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及所属单位职责
市财政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财政、税收、会计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全市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各级政府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县(市)、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2、拟定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受市政府委托,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的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3、编制全市年度预决算草案;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决)算及其执行情况,并组织预算执行分析及其各类报表。
4、参与提出地方税政政策建议,与市地方税务局共同审议上报;根据全市预算安排,参与确定年度地方税收计划;提出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地方所得税和对全市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
5、管理和监督市本级各项财政收入;负责契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农业税的征收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征收的各种规费以及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利息等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和监督;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组织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年度稽查;依法加强税收管理,组织税收及关税的政策研究和税源调查,监督管理税收政策的执行,并对税务部门的征管工作实行财政监督。
6、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票据管理制度,拟定全市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财政票据的购领、使用、保管和用票单位收费收入、罚没收入的解缴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
7、管理全市财政公共支出;对财政性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进行跟踪问效问责;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和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对市本级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收支实行统一管理,综合运用地方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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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职责
主要任务是:根据政府采购制度、采购目录和办法,组织实施有关财政拨款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
其具体职责是:
(一)根据政府采购预算拟定政府采购计划,汇总全市政府采购计划;并依照批复的政府采购计划,组织政府采购。
(二)负责有关市财政拨款单位的物品、工程、劳务的采购工作。
(三)负责对各种物品的储存、发放等工作。
(四)会同有关科室建立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库,提供政府采购咨询。
(五)负责对单位更新回收物品的调剂、处置。
(六)根据工作需要,了解、掌握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基本情况;参与指导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必要时组织全市范围内的集中联合采购。
(七)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