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的贯彻实施
比较宪法论文:浅谈我国宪法的实施
般是指宪法委员会、宪法法院或立法机关等,不包括普通法院。 二.我国宪法实施的现状以及问题 有的学者认为宪法的适用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宪法适 用包括公民和国家机关对宪法的遵守和司法中的适用;而狭义 的宪法适用仅指宪法在司法活动中的适用。还有的学者把宪法 的适用分为两部分:一是对违宪案件的审查和处理,即宪法监 督或违宪审查;二是依据宪法来裁决其他的具体纠纷案件。虽然 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 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 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我国政 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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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还不完全适应,需要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要依 法领导依法执政,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按照宪法和法 律办事,实现党和国家关系、党和社会关系的法治化、规范化和 程序化。
权威不是高高在上,而是根植于群众之中。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 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管理社会事务,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实施依 法治国。 ”因而要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宪法,自觉遵守宪法, 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使宪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家喻户晓, 深入人心。同时,要让人民群众懂得保障宪法实施是每一个公民 神圣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学会运用宪法,以宪法为武器, 同违反和破坏宪法的现象和行为作斗争,使人民群众成为捍卫 宪法的坚不可摧的钢铁长城。国家公职人员是人民群众管理国 家事务的执行者,不断增强其宪法观念,全面提高权力与责任 的认识,提高其宪法意识,对依法治国和政治文明建设,具有 重要意义。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国家公职人员真正做到情 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全面提高依法办事、依 法监督的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各级领导干部在建 设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就更应该带头学习 宪法,忠实地执行宪法,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 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
浅析宪法的几点认识与宪法实施的几点建议(1)论文_浅析宪法的几点认识与宪法实施的几点建议(1)论文
论文论文摘要:关于对宪法是国家根本法的理解,除了从宪法的内容、法律效力等方面理解外,还应认识到,宪法是公民的生活规范,是人权的根本保障书,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是国家权力秩序的根本法律保障。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因此,必须更新宪法观念,强化宪政意识,倡导宪政思维;必须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切实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
【论文关键词】宪法;宪法观念;宪政意识;宪政思维;违宪审查一、关于宪法的几点认识对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人们过去一般都是从宪法的内容、宪法的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和程序等方面来加以认识。
尽管这一认识角度并不为错,但它主要立足于宪法的法律特征,因而并不全面。
实际上,对宪法是国家根本法的理解,除这一角度外,至少还应包括以下几点。
1、宪法是公民的生活规范。
在许多人的观念中,宪法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神坛之物”。
可以说,这是我国宪法一直未能真正走入社会、未能真正走向公民生活的症结所在,也是阻滞依宪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
那么,宪法是否真的就仅仅是政治法呢?对此问题的回答,实际上涉及人们对宪法内涵的理解。
然而中西方对宪法的理解却有着不同的特点。
从总体上而言,西方对宪法的理解既有狭义又有广义,而中国对宪法的理解则基本上是狭义的。
西方对宪法的理解可以追溯到古希腊著名思想家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不仅将宪法与普通法律相区分,而且强调一切政治组织、普通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都必须从属于宪法。
然而,这种单纯立足于政治层面来解释的宪法,还只是一种狭义上的宪法。
实际上,亚里士多德的贡献不限于此,他最重要的贡献在于对宪法的广义理解。
他指出,宪法原来就是公民的生活规范,宪法是公民的生活方式。
尽管从方法论来说,亚里士多德说宪法是公民的生活规范,主要是一种感性的、经验的说法,但他关于宪法的广义理解和对于理想宪法的探讨却具有重要意义。
因为虽然宪法在表面上涉及的主要是政权问题、政体问题,但政权和政体的运行,国家权力行使的最终结果还是落实在生活层面。
论我国宪法实施的保障及完善
论我国宪法实施的保障及完善【摘要】我国宪法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至关重要。
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加以解决和完善。
为了保障宪法的有效实施,我们必须在立法、司法、行政等方面做好相应的保障工作,同时完善监督机制和宪法修正的机制。
只有强化宪法保障机制,持续完善宪法实施的体系,才能确保宪法在国家治理中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我们应该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去解决宪法实施中的问题,确保宪法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国家治理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关键词】宪法实施、保障机制、立法、司法、行政、监督、修正、权威性、有效性、完善体系、国家治理、宪法地位1. 引言1.1 我国宪法地位的重要性我国宪法地位的重要性在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遵守和维护的基本法规,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约束了国家机关的权力,并规定了国家机关的职责和权力范围。
宪法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国家发展的重要法律基础。
只有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才能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
我国宪法地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宪法,严格遵守宪法,确保宪法在国家治理中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1.2 宪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在我国宪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由于制度法治建设仍然存在不足,导致宪法在实际运行中遇到了一些挑战。
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在执行宪法时存在着不完全遵守或者随意解释的情况,这直接影响了宪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宪法的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到位,广大公民对宪法的了解和认同程度有待提高。
在宪法实施中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缺乏宪法意识的问题,这对于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保障都带来了隐患。
宪法实施中还存在着一些具体问题,比如一些法律法规与宪法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导致宪法规定的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在宪法实施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存在违法乱纪、滥用职权等现象,这直接损害了宪法在国家治理中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宪法学导论深入理解宪法的制定解释和实施
宪法学导论深入理解宪法的制定解释和实施宪法学导论:深入理解宪法的制定、解释和实施一、引言在现代国家法律体系中,宪法作为最高法律文件,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宪法的制定、解释和实施是宪法学领域的核心议题。
本文将深入探讨宪法的制定、解释和实施过程,并分析其重要性和影响。
二、宪法的制定宪法的制定是指一个国家通过特定的程序和机构来创造、修改和废除宪法的过程。
宪法的制定无论是在新的国家建立阶段还是在现有国家发展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宪法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国家的历史、政治、经济和社会现实等方面因素。
同时,它也应该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维护国家的政治秩序。
三、宪法的解释宪法的解释是指通过法律和司法实践对宪法条款和规定的理解和解释。
宪法的解释对于确保宪法的权威性和适用性至关重要。
宪法解释需要遵循宪法本身的原则,如宪法文字的明确性、历史背景的考虑、宪法宗旨的体现等。
同时,宪法解释还需要注重对宪法条款背后的权利和价值观的理解,以便在具体案件中作出正确的判断。
四、宪法的实施宪法的实施是指国家机构和公民根据宪法的规定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过程。
宪法的实施需要通过相应的法律制度和政府机构来保证。
宪法的实施不仅包括政府机构的工作,还包括公民的参与和行动。
只有通过有效的宪法实施,才能保证宪法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宪法制定、解释和实施的重要性1. 确立国家的法律基础: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文件,它为国家的法律体系提供了基本准则和原则,确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
2. 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利等。
通过制定、解释和实施宪法,可以确保公民享有这些权利和自由,并维护公民的尊严和利益。
3. 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宪法的制定、解释和实施有助于维护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
它提供了国家治理的框架和规则,确保政府机构的正当行使权力,并对宪法违反者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制裁。
4. 促进法治精神的传承:宪法的制定、解释和实施是法治国家建设的核心环节。
论宪法的贯彻实施
论宪法的贯彻实施内容摘要:坚持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切实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本文主要从形成崇尚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完善保障宪法实施的科学机制、坚持依宪治国的基本方略三个方面阐述了如何贯彻实施宪法。
关键词:宪法宪法监督违宪审查依宪治国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一起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是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取得的新认识。
而宪法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产物,是治国安帮的根本性纲领,因此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执政兴国本领,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一、形成崇尚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首要的问题就是要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宪法的地位,形成崇尚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贯彻实施宪法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一)深刻认识宪法的“母法”地位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总章程,是根本法,凌驾于任何其他法律之上,处于“母法”的地位。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和最基本的国策。
如国家的性质、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国家的基本任务、国家的结构形式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根本问题。
这些规定不仅反映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而且从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上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因而与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而且只涉及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些方面或某一方面相比,宪法具有国家总章程的意义。
第二,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所谓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国家的任何法律都应具有法律效力,但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一般法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法律地位。
我国现行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论宪法实施的基础条件
2. 正文
2.1 社会稳定与宪法实施的关系
社会稳定是宪法实施的基础条件之一,宪法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在社会秩序的基础上。社会稳定可以为宪法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在一个社会动荡不安、法治混乱的环境中,宪法的规定很难被有效执行,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也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2.2 法治环境的建立
法治环境的建立对于宪法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健全的法治环境是宪法得以有效实施的基础条件之一。法治环境的建立可以确保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在一个遵循法治原则的社会中,宪法是最高法律,所有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通过建立完善的法治体系,可以保障宪法的权威性,确保宪法不受侵蚀和篡改。法治环境的建立有利于维护公民的权利和法律地位。只有在法治环境下,公民的权利才能得到有效保障,法律的适用和执行才能得到公正和公平的保障。法治环境的建立也有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中,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社会秩序得到维护,经济活力得到释放,社会各界的合作和互信得到增强。要确保宪法得以有效实施,就必须倡导和建设一个健全的法治环境。
宪法的实施是国家政治稳定的基础。宪法规定了国家政治制度的原则和运行机制,保障了政府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只有遵守宪法,才能确保政府的合法性,避免政治动荡和政治危机的发生。
宪法的实施对社会的和谐发展至关重要。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国家的责任和义务,能够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只有在宪法框架下,社会才能实现和谐稳定的发展。
论宪法实施的基础条件
【摘要】
宪法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律,其实施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社会稳定与宪法实施密不可分,宪法为社会提供了合理的制度安排和权利保障,有效维护了公共秩序。建立法治环境是宪法实施的必要条件,只有依法治国,才能确保宪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政府机构的稳定运行是宪法实施的保障,政府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宪法的有效实施。民众的理解与支持是宪法实施的基础,只有引导民众树立宪法意识,才能确保宪法的权威性。国际社会的认可与尊重也是宪法实施的重要条件,国际社会对国家宪法的认可,有助于维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持续完善宪法实施的条件,巩固社会稳定和法治环境,是确保宪法权威性和有效性的关键。宪法实施不仅仅影响国家内部的稳定与发展,也关乎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形象。
论宪法的权威及其落实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理 由, 如从正义 、 理性 、 科学等等角度 。 但是最 重要的理 由
是 , 法 的至 高 权威 是 由于 宪 法 代 表 的是 人 民的 意 志 。 宪 宪
法 的核心精神是制约权 力, 保障人权。 对权 力制约的根 本 目的是保障个人 的基本权利 , 这是宪法的终极价值。 与这
完整的体 系 。 它是 由许 多部 门、 多单 个 的法律组成 的 , 众 在这其中 , 宪法至上是法 律至上原则 的核 心。“ 宪法的层 次、 地位和效力都是最 高 的。 因为其他 法律 的制定 。 必 都
最高法律效力,表现为宪法 的权威大于一切 国家机关和 个人 的权威 , 一切法律 、 法规皆不得和其抵触。 宪法的效 “ 力高于普通法律 。 这就是说宪法与普通法律有主 臣之别 。 普通法律与宪法条文相抵触时 , 则普通法律失其效力。⑦ ”
重 要 的核 心环 节 。
二 、 国宪 法 权 威 的现 状 分 析 我
我 国 宪法缺 乏权 威 具体 表 现 在 以下 几 个 方 面 :
作者简介: 刘登 桥 (9 4 ) 女 , 1 7 一 , 安徽 宣城 人 , 城 市 委 党 校 党 史 党 建 教 研 室 副 主 任 、 师 , 徽 省 委 党 校 法 学 专 业 在 职 研 究 生 , 究 方 向 : 政 理 宣 讲 安 研 宪 论 和党 的建 设 。
一
终极 价值相适应 , 宪法必须具有至上的权威 。
宪法 的权 威 应 该 包 含 两个 层 面 的 内容 :宪 法 的 形式
路,而且搞 的是真正的法治 ,就必须具备一个共 同的条
论我国宪法实施保障制度的完善
论我国宪法实施保障制度的完善美国社会学法学家庞德说过:“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
”这说明法律的实施是十分重要的。
法律的最明显的特征在于它的适用性。
宪法作为“法律的法律”也不例外,它只有被实施,调整社会关系并发生实效,才能体现其作为法律的价值与作用,才能更有效地树立起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它的实施与否尤为重要,关系到国家整个法律体系的尊严与权威。
然而,正如有的学者写到的:“在走向法治的今天,普通法律已越来越深入大众生活,为广大民众所熟悉。
如刑法早就为人们所熟知,民法和经济法也为广为人们运用来解决自己的纠纷,行政法也在日益走向大众生活,民告官已成为耳熟能详的话语,惟有宪法在现实生活中仍默默无闻,备受冷落。
”【1】如何才能保证宪法有效地实施,发挥其应有的实效呢?本文通过查找现阶段我国宪法实施保障中的问题与不足,从而寻求能够适应我国社会发展需要的宪法实施保障途径。
一、我国宪法实施保障制度的现状宪法保障制度,即所有能够使宪法实施过程顺利进行、各类主体严守宪法、并使宪法规范落实实现的制度的总称。
我国宪法实施的保障制度是在1954年宪法中首次确定并开始运行的,主要包括宪法修改、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等,由于设计上的不足和缺少具体程序,加之“左”倾思想干扰,这些规定的宪法保障作用未能得到很好的发挥。
“文革”中被置一旁而名存实亡。
1975年宪法彻底取消了宪法保障制度的规定,形成这方面的立宪空白。
1978年宪法虽然规定了宪法监督和宪法解释,并有所改进,但还是达不到1954年立法的水平。
直到1982年现行宪法颁布,我国的宪法监督保障制度才趋于定型。
依照宪法规定,我国宪法实施的监督和保障制度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规定了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效力。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这是对宪法实施提供的宣言性保障,其意义在于为其他宪法保障体制提供最高宪法依据,并具有推动宪法意识建设的巨大社会政治作用。
论我国宪法的实施及完善
论我国宪法的实施及完善作者:冮佳玉来源:《法制博览》2013年第10期作者简介:冮佳玉(1991-),女,汉族,辽宁人,渤海大学文理学院文法系,研究方向:法学。
【摘要】论及宪法的实施,其取决于诸多方面,包括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等方方面面。
宪法实施的优劣与否是宪法存在价值的共识认同度体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具有最高的实施效力。
迄今为止,我国宪法经历了多次重复修订,旨在促进宪法的科学性和进步性。
但部分缺陷仍在存在。
本文将通过对宪法的实施以及进一步完善宪法方面,透析寻求结合我国实情以及吸收先进外国法制的先进之法。
【关键词】宪法;实施;完善一、宪法实施与社会文化社会文化对于宪法实施起到不容小觑的促进作用。
人们在不同的社会时期,对于宪法的认知和对于宪法的实施情况以及对宪法的实际诉求迥异。
宪法的实施,是我国未来进步发展的中坚节点,具有统筹社会主义的法治建设的全局意义。
因此,我们应当认真地看待这个问题的现实状况和发展概况。
在我国社会文化里,涵盖了我国国民对法治和宪政理念以及公众对宪法感情。
总而言之,宪法的实施好坏与否很大程度上与国民的感情。
故而,社会文化的发展与转型对于宪法的最终实施会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我国社会文化发展转型中,宪法实施的历史经验丰富。
建国初期,社会文化大背景下,民众对待法律的意识薄弱,“法盲”众多。
从大多数国民对宪法的态度来看,他们普遍视宪法是权力强化的工具,而不是反映无产阶级的实际意志。
冷静观止,在当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建国之后,随着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实施,在社会文化的领域中国民高度崇尚国家的权力。
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社会中的法律文化方面是异行的,淡薄的。
国民对于法律的偏见认识甚嚣尘上。
出现了一系列惨不忍睹的破坏法律的行径。
从根本上说,只要公民对待市场有着依赖行为,就会对宪法所授有权力和保护的接受。
从宪法实施的方方面面来说,要进一步促进宪法实施的力度与效度,应当加强宪法执行力。
这就需要对社会文化有着广泛的深度的认识:(一)推广“三为先”理念即党的事业要为先、人民利益要为先、宪法法律要为先的辩证统一在不同的社会时期,国民对待宪法的认知理解是迥异的。
论宪法实施的基础条件
论宪法实施的基础条件【摘要】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法律,其实施的基础条件至关重要。
宪法的制定需要充分代表各阶层利益,并经过广泛讨论和民主程序。
宪法的权威性是实施的前提,必须得到广大人民的认可和尊重。
宪法的容忍性则要求适应社会多样性和变化,保持灵活性和包容性。
宪法的保障机制包括法治体系、监督机制和司法独立,确保宪法权利得以实现和保护。
宪法的实施还需要得到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信任才能使宪法真正落地生根。
宪法实施的基础条件包括制定过程的合法性、权威性和公正性,以及支撑宪法运行的保障机制和社会支持,这些条件相互交融,共同构成宪法实施的坚实基础。
【关键词】宪法实施、基础条件、引言、宪法的制定、宪法的权威性、宪法的容忍性、宪法的保障机制、宪法的社会支持、结论。
1. 引言1.1 引言宪法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律文书,实施的基础条件至关重要。
在对待宪法的执行过程中,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包括宪法的制定、权威性、容忍性、保障机制以及社会支持等方面。
只有在这些条件得到充分满足的情况下,宪法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宪法的制定是实施的第一步,它反映了国家的政治体制、价值观念、权利保障等重要内容,制定过程应该充分民主、公正。
而宪法的权威性则是指它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影响力,这需要确保宪法规定的权利能够被切实保障和执行。
宪法的容忍性是指国家各方面对宪法规定的接受程度,宪法应该能够兼顾各方利益,避免出现严重的社会冲突。
宪法的保障机制和社会支持也是宪法实施的重要基础条件。
保障机制包括宪法监督机构、法治体系等,能够确保宪法的有效执行和实施。
而社会支持则是指广大民众对宪法的信任和拥护,只有得到社会的广泛支持,宪法才能真正成为国家的基本法律,为国家稳定和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
部分的内容至此结束。
2. 正文2.1 宪法的制定宪法的制定是宪法实施的基础条件之一。
宪法的制定是通过具有合法权威的机构和程序依法制定的基本法律文件,具有普遍适用性和长期性的特点。
论宪法实施的评价
论宪法实施的评价作者:许梦莹来源:《智富时代》2018年第09期【摘要】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崇高性,是各种统治阶级意志和精神的集中体现。
宪法充分实施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全面发展。
宪法实施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宪法实施的发展趋势与公民对宪法实施后给予的评价是紧密相关、不可分割的,且必须有机统一在一起,大多数情况下,宪法实施后所产生的结果和信仰为宪法的实施创造了有利保障。
依宪治国离不开宪法的有效实施,体现出其功能的发挥,同理宪法的实施也依附在主体对宪法实施后给予的评价之上的,从而彰显出给予宪法实施存在的肯定价值。
由此,从理论上对宪法实施评价进行研究对宪法的实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宪法实施行为评价;宪法实施结果评价;宪法实施评价机制有学者指出“十亿人民养成人人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观点和习惯,同违反和破坏宪法的行为进行斗争,这是一个伟大的力量。
”i只有全体公民自觉地维护宪法和遵循宪法,同与宪法相冲突相抵触的行为做抵抗,才能为宪法的有效实施创造条件。
宪法实施评价主要指“国家有关机关或公民个人以宪法规范、立宪价值取向及社会发展需要等为标准,对宪法实施行为和宪法实施结果所作的价值评判和衡估。
”ii宪法实施评价主要针对宪法如何对宪法实施的状况作出评论,这种评价更多的是关于宪法实施过程以及产生的结果而作出的。
在学界里常见的分为宪法实施过程产生的行为和结果评价,即宪法实施行为评价和宪法实施结果评价。
一、宪法实施行为评价宪法实施行为评价构成了宪法实施结果评价的前提,没有前提的产生无从谈起行为导致的结果。
从根本上分析,结果决定着行为是否有价值意义,因此宪法实施结果就是宪法实施行为的体现,宪法实施结果评价促成着宪法实施行为的价值实现,同理,宪法实施行为评价是关系着宪法实施结果评价的直接因素,从某种意义上研究,肯定了宪法实施行为评价和宪法实施结果评价的价值意义。
在很大程度上,宪法实施的多样性直接影响了宪法实施行为的多样性。
论我国宪法实施的观念意识支持
自离 不 开 条 文 的 分 析 ,这 是 研 究 的 根 据 。 但 仅 仅 ①②参见2 0 1 2 年1 2 月 5日 《 人民日 报》 。
[ 基金项 目]黑龙江省普通高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 目 “ 诚信 社会建设与 良法之治 关系论 ” ( 1 1 5 5 C _ , 4 2 ) ;黑龙 江大学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 目 “ 诚信社会建设与 良法之治互动关系研究” ( J C 2 O I O W3 )
于 实 施 ,宪 法 的权 威 也 在 于 实 施 ” ( 2 ) 。 事 实 上 ,宪
关 于 宪 法 实 施 的研 究 ,重 在 阐 明 有 利 于 宪 法 实施 的影 响 因 素 。一 般 说 来 ,解 读 有 利 于 宪 法 实 施 的 经 验 启 示 , 既 要 关 注 制 度 也 要 关 注 观 念 。在
中 共 中央 总 书 记 习 近 平 《 在 首 都 各界 纪 念 现 行 宪法公 布施 行 3 0周 年 大 会 上 的 讲 话 》 中 指 出 : “ 全 面 贯 彻 实 施 宪 法 ,是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国 家 的首要 任务 和基 础性工 作 。 ” “只 要 我 们 切 实 尊 重 和 有 效 实 施 宪 法 ,人 民 当 家 作 主 就 有 保 证 ,党 和 国家 事 业 就 能 顺 利 发 展 。 ” 这 里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提 出 了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国 家 建 设 的极 其 重 要 的 问 题
中还要 自觉地做 好 法律 的人 民性 与专 业性之 间的沟通 与平衡 。
[ 关键词] 宪法 实施 ;观 念意识 ;权 力合 法性 ;价值论 法律观 ;泛法制 主 义
[ 中图分类 号]D F 2 [ 文献标 识码]A [ 文章编号 ]1 0 0 0— 4 7 6 9( 2 0 1 3 )0 2— 0 0 5 8 — 0 7
论宪法实施行政法路径反思
论宪法实施行政法路径反思随着宪法的制定与完善,其在各个方面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
特别是在行政领域,宪法的作用愈发凸显。
在实施宪法的过程中,行政法作为一种重要的应用法律,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实际运用中,宪法与行政法之间也存在着不少的难题和复杂性。
因此,在此文档中,我们将围绕着“论宪法实施行政法路径反思”这个主题,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探讨,以期为今后的实践提供更好的参考和借鉴。
一、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宪法和行政法在行政实践中是紧密相关的。
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体系上的关系。
宪法和行政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两个层次。
宪法作为基本法律,其地位高于一切其他法律。
而行政法则是宪法的具体实施规则,是按照宪法制定的,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规章2、具体实施上的关系。
行政法是宪法的具体实施规则。
在行政实践中,行政法起到了具体指导、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的作用。
3、互相补充的关系。
宪法是制定行政法的基础和依据。
而行政法则又通过具体实践的方式体现出了宪法中的原则和规定。
宪法和行政法相互补充,相互协调,是行政实践成功的关键。
二、存在的问题虽然宪法和行政法在理论上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它们之间也存在着种种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法的制定频率过高。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行政法的制定速度明显快于其他法律。
政府和其他行政机构过于频繁地发布行政法规,也会影响宪法规定的权利和自由。
2、行政法的执行效果不佳。
在行政法的实际执行中,往往存在一些执行中的漏洞或者是误解。
尤其是在一些关键性问题上,行政法的执行变得更加困难。
3、行政法的规范性不足。
很多行政法有着很大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很难给行政机构提供明确的行动指南。
这会导致一些行政机构和官员滥用权力或者是侵害公民的权利。
三、反思与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几个建议:1、加强行政法的制定监管。
加强行政立法监管,严格执行立法规程,使其合法、透明和公正,同时也要加强行政法的制定质量检查。
最新 论认真贯彻实施宪法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品
论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只有得到的确认,才能由制度变为现实。
怎样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建设文明?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20周年纪念日。
纪念宪法的颁布实施,是为了更好地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强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把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将政治文明与小康社会内在统一起来,并进一步明确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关系,这是对小康社会内涵的丰富和完善,是对我国政治建设理论的创新。
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只有得到宪法的确认,才能由制度变为现实。
我国现行宪法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
正是因为我们有了一部良好的宪法,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才在20年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
改革了选举制度,把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范围由乡镇扩大到县一级,实行差额选举。
扩大了各级人大的职权,在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人大的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职能不断加强。
人大工作基本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人民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出来。
三是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标志着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达到了一个新的里程碑。
四是民主政治建设提升到了新的境界,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联系起来,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联系起来,强调“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五是基层民主建设有了很大进展。
进一步完善了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制度。
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内容的“四项民主”正在有序推进。
最新-加强组织领导 推动贯彻实施———三论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思想宣传 精品
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贯彻实施———三论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思想宣传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全党全国正在开展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活动。
这对于进一步动员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抓好这项重要活动,取决于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性,把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要切实组织好学习宪法的工作。
各级党委要把学习宪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学习宪法的具体计划。
各级国家机关、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城乡社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等都要作出学习宪法的安排。
尤其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各类新经济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等开展学习宪法的活动。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
省部级领导干部要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学习。
要把学习宪法同干部培训工作结合起来,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要针对不同对象,积极运用新闻媒体、专题讲座、课堂教学、讨论座谈、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学习宪法活动,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
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
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提高广大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培养爱国守法的良好品质。
要把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结合起来,同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增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宪法基础上的凝聚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共同奋斗。
要推动宪法在全社会的贯彻实施。
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团体等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增强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并同违反宪法、法律和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行为进行斗争。
历任国家领导人对宪法的重要论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历届国家领导人都高度重视宪法在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对宪法的性质、地位、权威性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论述。
以下是部分内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我国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
要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维护宪法尊严,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水平。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
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总纲和总则,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根本遵循。
宪法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必须经常适用、有效管用。
这些重要论述反映了历届国家领导人对于宪法在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的认识,也是我国宪法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
宪法_辩论赛_辩题(3篇)
第1篇正方立论:宪法应成为国家最高法律地位一、引言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制度和法律体系的基石。
在我国,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是国家最高的法律。
正方认为,宪法应继续维持其最高法律地位,以下将从几个方面进行论证。
二、宪法是国家根本法的体现1.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宪法明确了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等,为国家的发展提供了根本指导。
2. 宪法确立了国家的基本政治原则。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体制、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保障了国家的政治稳定。
3.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是国家最高的法律规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三、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核心1. 宪法是法律体系的最高层次。
宪法确立了国家法律体系的框架,为其他法律提供了立法依据。
2. 宪法保障了法律体系的统一性。
宪法对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各项法律进行了规范,确保了法律之间的协调与统一。
3. 宪法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制权威。
宪法作为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对维护国家法制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四、宪法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基石1.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保障了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为公民提供了法律保障。
2. 宪法是防止权力滥用的屏障。
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明确了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关系,防止了权力滥用。
3. 宪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等,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宪法应成为国家最高法律地位的现实意义1. 维护国家政治稳定。
宪法作为最高法律,有利于维护国家政治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2. 保障国家法治建设。
宪法作为最高法律,有利于推动国家法治建设,提高国家治理能力。
3.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宪法作为最高法律,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保障。
2024年把握主要内容 领会精神实质———二论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思想宣传
2024年把握主要内容领会精神实质———二论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思想宣传在当今法治社会中,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承载着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任务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重要内容。
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思想,对于加强法治建设、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阐述如何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思想。
一、宪法思想的核心内涵宪法思想的核心内涵主要包括人民主权、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等。
人民主权是宪法的基石,强调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法治原则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公民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
民主集中制是宪法规定的基本组织活动原则,既体现人民民主,又保证国家权力的统一和高效运行。
二、宪法与日常生活的关系宪法虽然是一部大法,但它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如言论自由、受教育权、劳动权等,都是宪法赋予我们的。
同时,宪法也规范了国家机关的行为,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因此,了解和遵守宪法,对于维护个人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三、宪法意识的培养与提升培养宪法意识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首先,要加强宪法教育,让公民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其次,公民要自觉学习宪法,理解宪法的精神实质。
此外,公民还要积极践行宪法,将宪法的理念融入日常生活中,做到言行一致。
四、宪法精神的传播与弘扬弘扬宪法精神是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
首先,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宪法,提高宪法的社会认知度。
其次,要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形成全民尊法守法的良好风尚。
此外,还可以通过开展宪法知识竞赛、讲座等活动,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
五、宪法实施中的监督与保障宪法实施需要有效的监督和保障。
首先,要加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
其次,要建立健全宪法实施机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
此外,还要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宪法实施过程,共同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论宪法的实施
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性和紧 迫性 。怎样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党
在 这 次 会 议 上 , 第 一 次 把 科 学 执
加快 ,人权保障和各项社会事业取
得 显 著 进 步 ,国 家保 持 了和 谐 稳 定
政 、民主执政 、依法执政作为执政 党建设的 目标之一鲜明地提到全 党 面前 。今年7 日,胡锦涛总书记 月1
执 政 地位 不 是 与 生俱 来 的 ,也不 是
一
劳 永逸 的 。我 们必 须 居 安 思危 ,
决定权的行使 与宪法的要求还有一 定距离 ;四是国家机构运转中的监 督制约落实不到位 ,未能发挥应有 效果 ,有法不依 、执法不严 、违法 不究的现 象不能切实得到预防 、监 督和纠正 ,等等 。依法治国核心是 依宪治国。实行依法治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国的基本方
而 形 成 了比 较 稳 定 、完善 的现 行 宪
也 要 看 到 , “ 法 不 依 、执 法 不 有 严 、违 法不 究 的 问题 还 不 少 ,一 些
局 的 第 一 次集 体 学 习 ,就 是 由 中 国 政 法 大学 教 授 徐 显 明 、十 一 届全 国
不 同程度的违宪现象仍然存在 。” 我觉得 ,用这句话评价 目前我 国宪 法实施状况仍然适用。我国宪法实 施工作 目 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 前
2 0年 l月2 日,在现行宪法公布 07 1 7 实施2周年和实施依法治 国基本方 5
略 、建 设社 会 主义 法治 国家提 出 l 周年之际 ,十七届中共 中央政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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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反 映 了 全 国人 民 的共 同意 志 和根 本 利益 , 应 了 中国特 色 社会 主 义现 适 代 化建 设 的 需要 , 一 部 符合 我 国 国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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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宪法的贯彻实施内容摘要:坚持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切实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本文主要从形成崇尚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完善保障宪法实施的科学机制、坚持依宪治国的基本方略三个方面阐述了如何贯彻实施宪法。
关键词:宪法宪法监督违宪审查依宪治国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一起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是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取得的新认识。
而宪法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产物,是治国安帮的根本性纲领,因此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执政兴国本领,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一、形成崇尚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首要的问题就是要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宪法的地位,形成崇尚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贯彻实施宪法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一)深刻认识宪法的“母法”地位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总章程,是根本法,凌驾于任何其他法律之上,处于“母法”的地位。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和最基本的国策。
如国家的性质、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国家的基本任务、国家的结构形式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根本问题。
这些规定不仅反映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而且从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上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因而与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而且只涉及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些方面或某一方面相比,宪法具有国家总章程的意义。
第二,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所谓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国家的任何法律都应具有法律效力,但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一般法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法律地位。
我国现行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
对此,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二是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把自己凌驾于宪法之上。
对此,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既然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法,那么必然要求宪法具有极大的权威和尊严,而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是保障宪法权威和尊严的重要环节。
这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是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并非普通立法机关;二是通过或批准宪法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一般要求由国家立法机关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才能颁布施行,而普通法律只要立法机关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即可。
对此,我国现行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二)深刻认识宪法的政治地位宪法是人类政治文明的产物,宪法的政治地位就在于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是民主事实的必然结果。
这从宪法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
古希腊、罗马曾经有过奴隶制民主,欧洲城市共和国有过封建制民主,但由于民主主体的有限性以及法律形式的诸法合体特征,决定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不可能产生近代意义的宪法。
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有了资产阶级民主事实之后的产物,是资产阶级民主事实的法律化。
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形成和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资产阶级要把革命过程中提出的人民主权和天赋人权理论,以及自由、平等、法治等学说以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要把已经争得的民主事实法律化、制度化,并且把这种规定、确认民主事实的法律提高到根本法的地位。
资产阶级需要用宪法巩固其革命的成果,并依靠宪法为基础的法治来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这才有了宪法。
由此可见,宪法与民主事实密不可分,是伴随着资产阶级民主事实的出现而产生的,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社会主义宪法也是如此。
虽然无产阶级民主与资产阶级民主,社会主义宪法与资本主义宪法存在本质区别,但其是民主事实法律化这一点则是完全一致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工人阶级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
”①毫无疑问,如果无产阶级不能推翻旧的政权,不能使社会成员中绝大多数人成为国家的主人,也就是说没有无产阶级民主的事实,社会主义宪法就根本无法产生。
十月革命以后,在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党的领导下,俄国于1918年制定了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宪法,作为无产阶级的第一部宪法,证明了社会主义宪法是无产阶级民主事实的法律化。
由此可见,宪法与民主紧密相连,民主事实的普遍化是宪法得以产生的前提,而宪法又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宪法与民主的紧密联系决定了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目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同样都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我们深刻认识与民主事实紧密联系的宪法的政治地位,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切实尊重宪法。
(三)深刻认识宪法的社会地位宪法的社会地位在于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这是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
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就明确宣布,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列宁也曾指出:“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②由此可见,宪法与公民权利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联系,这也正是宪法社会地位的体现。
从历史上看,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最早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为了确认取得的胜利,以巩固胜利成果而制定出来的。
英国在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曾于1679年通过了《人身保护法》,1688年通过了《权利法案》,以确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1791年的法国第一部宪法则把《人权宣言》作为宪法的序言。
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1918年的苏俄宪法,也将《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列为第一篇,可见社会主义宪法也同样具有权利保障书的意义。
从宪法的基本内容看,尽管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涉及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但其基本内容仍然可分为两大部分:即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
然而,这两部分内容并非地位平行的,就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说,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
因此,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宪法不仅是系统全面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部门,而且其基本出发点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综上所述,宪法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占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因此,在我国,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3页。
②《列宁全集》第12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0页。
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贯彻落实宪法。
二、完善保障宪法实施的科学机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集中体现统治阶级的根本意志和利益,宪法能否贯彻实施,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安全和全面发展。
因此,一个国家的宪法颁布以后,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切实的使宪法付诸实施。
如果在实际生活中人们不遵守宪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执行宪法,那么再好的宪法也等于一纸空文。
因此,如何保障宪法的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衡量一国民主法制健全程度的重要标尺。
而完善保障宪法实施的科学机制,则是关系到宪法能够全面贯彻实施的最为重要的一环。
(一)完善宪法监督机制现代法治国家为了保障宪法的贯彻实施,积极完善宪法的监督机制。
目前,世界各国在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一是由立法机关监督宪法实施,如英国;二是由司法机关监督宪法实施,如美国、日本;三是由专门机关监督宪法实施,如法国、德国、俄罗斯;以及一些特别的宪法实施保障体制,如瑞士实行由联邦议会、政府和法院共同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①在借鉴国外做法的基础上,国内学者也纷纷提出了宪法委员会模式、普通法院模式、宪法法院模式、复合模式等多种宪法监督机制构想。
②这些模式都有其科学之处,但我们认为,我国的宪法监督机制应是一个以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为引领、以专门机关监督为保障、以人民群众监督为依托的有机整体。
这种宪法监督机制也是与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相一致的。
首先,中国共产党的监督是宪法实施的政治保障。
这一方面体现在中国共产党带头模范的遵守和执行宪法,这是我国宪法得以贯彻落实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领导地位。
但是在宪法和法律面前,中国共产党与其他政党、组织一样,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只要中国共产党真正带头模范的遵守和执行宪法,那么其他政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也会自觉的遵守和执行宪法。
另一方面体现为把党的政策、纲领写入宪法,引领宪法的政治方向。
如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这就把党的思想上升到国家根本法的高度,从而引领整个国家的政治方向。
其次,专门机关的监督是宪法实施的组织保障。
这主要体现在依靠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来保障宪法的实施。
我国现行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这就通过国家根本法的规定,明确赋予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就是监督我国宪法实施的专门机关。
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作为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全国立法制度的基本法律,为保障宪法实施进一步提供了制度保证;并且进一步扩大和强化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合宪性审查。
这集中地体现在该法第90条和91条,根据这两条之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上述规范性文件合宪性的审查主体,查审又分为由有关中央机关、省级人大常委员提请的必要性审查和其他国家机关、公民为代表的权利主体提请的有限的审查两类。
这一制度性安排的价值并不仅仅在其本身,更重要的是其隐含的改革方向的导向性意义,实际上建立了当下宪法实施监督机制的雏形。
但是制度的建构和对制度的贯彻落实却不是一回事,尽管我国宪法和立法法都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并对涉嫌违宪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审查,但却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机构和措施,导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宪法实施监督职能形同虚设,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