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预包装食品标签法规解读
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1.3.1.6 可食用的包装物也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原始配料,国家另有法律 法规规定的除外。
1.3.2 下列食品配料,可以选择按表1 的方式标示。
标示内容
表1 配料标示方式
配料类别
标示方式
各种植物油或精炼植物油,不包 括橄榄油
“植物油”或“精炼植物油”; 如经过氢化处理,应标示为“氢 化”或“部分氢化”
各种淀粉,不包括化学改性淀粉 “淀粉”
加入量不超过2%的各种香辛料或 “香辛料”、“香辛料类”或 香辛料浸出物(单一的或合计的) “复合香辛料”
胶基糖果的各种胶基物质制剂 “胶姆糖基础剂”、“胶基”
3
200 mL < Q ≤ 1L; 200 g < Q ≤ l kg
4
Q> l kg; Q>1 L
6
标示内容
1.5.5 净含量应与食品名称在包装物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
1.5.6 容器中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且固相物质为主要食品配料 时,除标示净含量外,还应以质量或质量分数的形式标示沥干物 (固形物)的含量(标示形式参见附录C)。C:\Documents and Settings\shouyanwang\桌面\标签 \IMG_20130420_095057.jpg
1.5.7 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大包装在标示净含量 的同时还应标示规格。
1.5.8 规格的标示应由单件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和件数组成,或只标示件 数,可不标示“规格”二字。单件预包装食品的规格即指净含量 (标示形式参见附录C)。C:\Documents and Settings\shouyanwang\桌面\标签\蛋黄派.jpg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4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4一、引言GB7718-201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中国制订的食品标签规范,于2014年正式实施。
本通则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内容、形式、规格以及使用条件,旨在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维护食品市场的秩序,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在食品生产、加工、包装和销售环节中,以包装形式提供给消费者的食品。
三、标签内容要求1. 产品名称预包装食品的产品名称应当真实、准确,能够正确描述食品的性质、特点和用途。
2. 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包含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以便消费者进行溯源和投诉。
生产者名称应为注册名称。
3. 成分表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应包含成分表,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要求标明食品中的主要成分和添加剂,以及可能引起过敏的物质。
4. 净含量标签上应明确标注预包装食品的净含量,以重量、容量、长度、面积等合适的计量单位表示。
净含量的表示应准确,不得误导消费者。
5.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明确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生产日期可以用年份、月份、日期表示;保质期可以用年份、月份、日期表示,或者用“最佳食用期”、“生产日期加X天”等方式表示。
6. 储存条件和方法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明确标注储存条件和方法,以保证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如冷藏、冷冻、阴凉干燥等。
7. 食品添加剂预包装食品中含有食品添加剂的,应在标签上明确列示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功能。
8. 过敏原信息若预包装食品中含有可能引起过敏的物质(如大豆、花生、乳制品等),应当在标签上明确列示过敏原信息。
9. 清真标志、犹太人食品标志等特殊标志若预包装食品符合特殊食品要求,应当在标签上明确标注相应的特殊标志,如清真标志、犹太人食品标志等。
四、标签形式要求1. 字体、字号、字间距和行间距预包装食品标签上的文字应清晰可辨,字体和字号应适中,字间距和行间距应合理。
2. 标签颜色预包装食品标签的背景色应选用明亮而鲜艳的颜色,以提高辨识度和吸引力。
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解读(一)
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解读(一)作者:暂无来源:《食品与生活》 2015年第2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对《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04)进行了修订,新发布的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将于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什么是特殊膳食用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是指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或)满足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求,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
这类食品的营养素和(或)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
主要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涉及的品种除外)以及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以及其他具有相应国家标准的特殊膳食用食品)。
标准明确规定,只有符合“特殊膳食用食品”定义的食品才可以在名称中使用“特殊膳食用食品”或相应的描述产品特殊性的名称。
新标准的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标签,包括营养标签。
其中涵盖了对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的一般要求,如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以及营养标签要求,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成分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
原《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中所列举的类别如“无糖速溶豆粉”、“强化铁高蛋白速溶豆粉”等属于对普通食品所做的营养声称,不适用于新标准。
与相关标准如何衔接《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了预包装食品(包括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的基本标示要求,而新标准规定了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中具有特殊性的标识要求。
对于符合新标准含量声称要求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如果对能量和(或)营养成分进行功能声称,其功能声称用语应选择《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规定的功能声称标准用语。
强制标示内容一般要求新标准规定,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的标示内容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相应条款的要求。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解读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解读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解读
二十、如何避免商品名称产生的误解 当使用的商品名称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 术语(词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 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如 果因字号或字体颜色不同而易使人误解时,应使用同 一字号及同一字体颜色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一是外包装(或大包装)上同时按照本标准要求标示。
如果该销售单元内的多件食品为不同品种时,应在外 包装上标示每个品种食品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可将 共有信息统一标示。 二是若外包装(或大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 装(或大包装)能清晰识别内包装物(或容器)的所有或部 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重复标 示相应的内容。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解读
十八、销售单元包含若干标示了生产日期及保质 期的独立包装食品时,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 质期如何标示 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标示:一是生产日期标示 最早生产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按最早到期 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二是生产日期标示外包装 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保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 的保质期标示;三是在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食品 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解读
十四、关于标签的中文、外文对应关系 预包装食品标签可同时使用外文,但所用外文字号不 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字号。 对于本标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的强制标识内容,中文、外文应有对应的关系。
预包装食品界定标准
预包装食品是指在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中,以包装形式出售的食品。
预包装食品的定义涵盖了各种食品,如罐头、袋装食品、瓶装饮料、盒装食品等。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国家对预包装食品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和规范。
下面就预包装食品的界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法律法规界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生产的预包装食品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标准号、配料表、营养成分表、食品添加剂名称和含量、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2.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并发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者保质期、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净含量、成分表、营养成分表、食品添加剂名称及其编号等信息。
”二、界定标准1. 包装形式预包装食品必须使用包装材料对食品进行包装,以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和质量稳定。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标注相关信息,如产品名称、净含量、原材料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2. 销售场所预包装食品只能在指定的销售场所出售,如超市、便利店、餐馆等。
销售场所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
3. 标签信息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应包含以下信息:(1) 产品名称:应准确、明确,不能含有虚假成分或误导性描述;(2) 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生产日期应为防腐剂的使用日期,保质期应为食品保持品质的最长时限;(3) 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并标明生产企业的注册地址;(4) 净含量:指食品本身重量,不包括包装材料重量;(5) 成分表:应标明主要原材料,以及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含量;(6) 营养成分表:应标明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营养物质的含量;(7) 食品添加剂名称及其编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GB7718-2021规定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GB7718-2021规定
根据GB7718-2021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 产品名称和成分表: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应明确标注产品的名称,确保准确无误。
同时,成分表需要列出所有食品成分,按照重量百分比或者体积百分比的顺序排列,无需列出微量成分。
2. 净含量:标签上需要明确显示产品的净含量,使用合适的单位进行表示,如克、升等。
3.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上需要标明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生产日期可以使用年月日的格式表示,保质期可以使用年月日的格式或者使用“最佳食用期”、“保质期至”等词语进行表示。
4. 生产企业信息:标签上需要包含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消费者可以找到生产企业并进行咨询或投诉。
5. 储存条件:如果产品有特殊的储存条件要求,标签上需要明确指出,以便消费者正确储存和使用产品。
6. 食用方法:如果产品有特殊的食用方法或者食用限制,标签上需要清楚地标明,以便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
7. 食品添加剂:如果产品中含有食品添加剂,标签上需要明确列出添加剂的名称和作用。
8. 营养成分:标签上可以自愿列出产品的营养成分,如能量、脂肪、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等,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以上是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GB7718-2021规定的简要介绍,生产企业在设计和制作预包装食品标签时应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性。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解读
营养素参考值(NRV)标示要求
NRV计算方法
NRV是根据人体每日所需摄入的营养素种类和数量制定的参考值,计算方法考虑了年龄、性别、身体活动水平等 因素。
NRV标示位置
NRV应在食品标签的显著位置以“营养素参考值(NRV)”作为标题,并列出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 、钠等营养成分的NRV百分比。
VS
豁免和简化
对于一些低风险过敏原,如非过敏原或极 少数人可能过敏的物质,标签上可以豁免 标注。对于一些难以避免的过敏原,如加 工过程中使用的防腐剂、色素等,可以简 化标注。
过敏原豁免和简化
豁免标注
对于一些天然存在于食品中的低风险过敏原 ,如香草提取物、天然色素等,可以豁免标 注。
简化标注
对于一些难以避免的过敏原,如加工过程中 使用的防腐剂、色素等,可以简化标注,但 应清晰标注过敏原名称,并注明“可能含有 ”或其他类似字样。
08
实施与监督
实施时间与要求
实施时间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 作日内实施。
实施要求
预包装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应按照通则规定 ,在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标明相关信息,确
保消费者能够准确获取食品信息。
监督与处罚规定
监督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预 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执行。
标签清晰度和可读性要求
01
02
03
字体大小
需按照标准要求选择合适 的字体大小,确保标签清 晰易读。
颜色搭配
需注意颜色搭配,避免使 用过于刺眼或难以辨认的 颜色。
标签布局
需保证标签布局合理,避 免出现遮挡、重叠等情况 。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解读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解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与现行版本内容进行比较,就其主要变化、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解读如下:
1、明确了生产日期的定义,由原来的“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变为“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避免了企业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产生歧义。
2、对标签的基本要求做了增补,中食安信总结主要变化包括:
①明确了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食品或食品中的某成分具有预防、治疗疾病的作用。
②在条款中明确了同时使用外文和繁体字时,强制性标示内容应与规范汉字含义一致。
③由于强制标示内容的增加,要求预包装食品的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40cm2时,强制标示的内容字符高度为“不得小于2.0 mm”。
3、增加了属性名称的定义,即“能反映食品本身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固有特性的专用名称。
属性名称包括对配料特性、工艺特点、食品类别等一种或多种食品专属特征的描述”。
4、明确提出需要展开标示的复合配料应是“直接加入食品中的”。
中食安信认为这意味着复合配料中的复合配料有望不需再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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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建立标签审核小组
企业应组建专门的标签审核小 组,负责标签的设计、制作和 初步审核。
标签初步审核
标签审核小组应对设计完成的 标签进行初步审核,确保其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标签修改与完善
根据内部审批意见,标签审核 小组应对标签进行修改和完善 ,确保标签内容准确、合规。
监管部门职责与权限
制定标签监管政策
料、减少标签废弃物等。
趋势二
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将推动食品标 签的创新发展,如RFID、二维码等技术的 应用将实现标签信息的快速识别和交互。
趋势四
国际标准的不断融合和统一将推动 GB7718标准的更新和完善,以适应全球 化市场的需求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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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顺序
标签上的信息应当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排列,一般按照产 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 、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等顺序进行排列。
字体大小
标签上的字体大小应当适中,易于阅读。重要信息的字体 应当相对较大,以突出显示。
标签颜色与背景选择
颜色选择
标签的颜色应当与食品本身的颜色有明 显的区别,以便于消费者识别。同时, 颜色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 有毒有害的颜色。
促进食品安全监管
通过标签通则的实施,加强对预包装 食品的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 护消费者健康。
适用范围和对象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 品。
适用对象
预包装食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均应遵守本标准。其中,生产者负责标签的设计和制作,经营 者负责标签的标识和管理,消费者则通过标签了解产品信息。
06
国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国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使用,保证消费者能够了解预包装食品的基本信息,国家发布了《国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本通则主要针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内容、形式、使用等进行规范。
一、标签的基本要素1.1 产品名称:标签上应标明产品的常用名称,以便消费者能够明确其是何种类别的产品。
1.2 生产者名称:标签上应标明生产者的名称、住所、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消费者可以联系到生产者。
1.3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上应标明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以便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时,能够了解产品的保质期限和产品是否过期。
1.4 成分表:标签上应标明产品的成分组成,以便消费者可以清楚地了解产品的成分并鉴别过敏成分。
1.5 净含量:标签上应标明产品的净含量,以便消费者能够了解产品的含量,并进行比较。
二、标签的形式要求2.1 字体、字号:标签上的字体、字号应适中、清晰,以便消费者从标签上得到信息。
2.2 背景色、文本颜色:标签上的背景色和文本颜色应该互相衬托,使得标签清晰明了。
2.4 条形码:标签上应添置条形码,以便消费者在购买时可以轻松扫描。
2.5 标签材料:标签应使用合适的材料,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3.1 标签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贴标,标签不得混搭,标签上的内容不得虚假、误导、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3.2 标签应贴在产品的明显位置,标签和产品之间应有密切的联系。
3.3 标签应保持清洁、完整,避免降低产品的观感和市场形象。
3.4 标签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标签欺骗、误导消费者。
综上所述,国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实施,为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性和知情权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了相应的指导和规范,规范化食品市场,推进食品安全工作,保证消费者的基本权益。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解读、讲解、宣讲PPT
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和“非直 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的
2.7 主要展示版面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容易被观 察到的版面。
基本要求
3.1 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 规定。
例:1)GB19855月饼,标准规定标出类别名称:广式莲 蓉月饼(蓉沙类),配料表:需标出莲蓉在馅料中的添加 量
2)LS/T3213挂面,规定标出食用方法 3)酿造酱油:氨氮、用途(烹调/佐餐),工艺(高盐 稀态/低盐固态) 4)酒类:GB2757、GB2758要求强制标示“过量饮酒 有害健康” 3.2 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 识读。
●强制标示内容既有中文又有字母字符时: 中文字高应大于等于1.8mm,kg、mL等 单位或其他强制标示字符应按其中的大写 字母或“k、f、l”等小写字母判断是否大于 等于1.8mm。
3.11若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 地识内包装物(容器)上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或 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 相应的内容;否则应在外包装物上按要求标示所 有强制标示内容。
1)所用外文字号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字号。
2)对于本标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食品 安全标准要求的强制标识内容,中文、外 文应有对应的关系。
3.9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 面面积大于35c㎡时(最大表面面积计 算方法见附录A)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 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按附录A”规定。
2.5 保质期 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
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 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2.6 规格 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
GB7718-2021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准则
GB7718-2021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准则简介GB7718-2021是中国国家标准,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准则和要求。
本文档旨在概述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要点。
标签信息根据GB7718-2021标准,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应包含以下信息:1. 产品名称:标明食品的通用名称或特定名称。
2. 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标明食品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3. 配料表:列出食品中的主要成分和添加剂。
4. 净含量:标明食品的净含量,以适当的单位表示。
5. 保质期:标明食品的最佳食用期限。
6. 储存条件:提供食品的适宜储存条件。
7. 食品添加剂:如果食品中含有添加剂,应标明其名称和用途。
8. 营养成分表:提供食品的主要营养成分含量,如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
9. 使用方法:提供食品的适宜使用方法或烹饪指导。
10. 食品产地:标明食品的产地。
标签要求GB7718-2021还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些重要要求:1. 标签应清晰易读,字体大小适中。
2. 标签应使用标准化的食品名称,不得使用虚假、夸大或误导性的描述。
3. 标签上的文字、图案和图像应与食品实际情况相符,不得误导消费者。
4. 标签上的信息应持久不褪色,不易破损。
5. 标签应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食品安全法等。
总结GB7718-2021标准的实施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确保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预包装食品生产者应遵循该标准的准则,确保标签上的信息准确、清晰,不误导消费者。
同时,相关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监管,确保市场上的食品标签符合相关要求。
以上是GB7718-2021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准则的简要概述,详细内容请参阅相关标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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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预包装食品标签法规解读
GB 7718-2011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与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关系
GB7718-2011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 应内容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如果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28050-2011 问答(修订版)
《食品安全法》 《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13)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 10344-2005)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及卫生部问答 《关于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证书管理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05〕711号) 》 《卫生部关于预包装饮料酒生产日期标注问题的复函》 《卫生部办公厅预包装饮料酒标签标识有关问题的复函》 《农业部869号公告-1-2007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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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预包装食品标签 法规解读
Content
Part 1:预包装食品标签法规解读
规范食品标签的意义
食品标签法规体系
食品安全法规定
《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八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料的原始配料。
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
25%时,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加入量<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GB2760的代入原则,
且不在终产品起工艺作用,不需要标示。若复合配料中的添加剂在终产品中 起工艺作用,则应该标示。
GB7718-2021预包装食品标签规定
GB7718-2021预包装食品标签规定1. 简介GB7718-2021《预包装食品标签规定》是我国针对预包装食品标签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2.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市场上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包括各种固体食品、液体食品、半固体食品和冻食品等。
3. 标签内容要求3.1 基本信息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包括以下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产品标准代号- 贮存条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营养成分表- 食品添加剂名称和用量- 食用方法-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标明的信息3.2 营养成分表营养成分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能量- 蛋白质- 脂肪- 碳水化合物- 钠- 维生素和矿物质营养成分表中的含量应按每100克或每份食品计量,并标明每种营养成分的含量。
3.3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用量应标明在标签上,以便消费者了解食品的成分。
3.4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清晰标明,以便消费者判断食品的新鲜度和安全性。
3.5 贮存条件预包装食品的贮存条件应标明在标签上,以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4. 标签格式要求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格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标签应固定在食品包装物的适当位置,不易脱落。
- 标签的字体、字号、颜色应清晰可见,易于辨认。
- 标签上的信息应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便于消费者阅读。
5. 附则本标准的实施日期为2021年6月1日,代替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以上是GB7718-2021《预包装食品标签规定》的主要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在当今社会,随着生活节奏加快和城市化进程加快,预包装食品成为了现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大多数预包装食品都需要标签来说明成分、营养信息、生产日期等重要信息。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规范和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我国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标签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解读该标准。
一、标准的背景和意义1.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作用预包装食品标签是预包装食品包装上的文字、符号和图形,用来说明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和位置区域等重要信息。
用户通过预包装食品标签可以了解产品的基本信息,从而做出购物决策。
2. 标准的制定背景随着我国食品工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预包装食品市场也变得越来越庞大。
然而,由于部分生产企业的不良经营行为和产品质量问题,用户在购物预包装食品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制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为了规范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内容和格式,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二、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对象1.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和格式的规范,包括预包装食品的成分、营养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和位置区域等。
2. 适用对象该标准适用于生产、销售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企业,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监督检查。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1. 标签的内容要求(1)标签上应包含中文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名称和位置区域等必要信息。
(2)标签上应标明产品的净含量、成分、营养信息等内容。
2. 标签的格式要求(1)标签应采用不少于1.5mm的字体,字体应清晰可辨。
(2)标签的文字、符号和图形应当布局合理、内容完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
3. 标签的标注位置要求(1)标签应当固定牢靠,不易脱落。
(2)标签应标注在包装的外包装上,并且易于被用户浏览。
四、标准的执行和监督1. 标准的执行生产、销售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进行标签设计和生产,并确保标签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版)GB28050预包装营养标签通则解读
表题为“营养成分表”。(包装的基线是指包装的直
线边缘或轴线,或者是产品的底面形成的基线。在保
证营养成分表为方框表的前提下,其一边与基线垂直
即可。)
源于自然、营养生命!
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应以具体数值标示,数值可通过原 料计算或产品检测获得。各营养成分的营养素参考值 (NRV)见附录A。
营养标签的格式见附录B,食品企业可根据食品的营养 特性、包装面积的大小和形状等因素选择使用其中的 一种格式。
NRV%
22 % 15 % 21 % 24 % 10 % 16 % 6% 6% 31 %
占NRV 百分比
每100g(ml)或 每份的含量
表达单位 数值修约 允许误差 ……
包装的总面积小于100 cm2 的食品,如进行营养成 分标示,允许用非表格的形式,并可省略营养素参 考值(NRV)的标示。根据包装特点,营养成分从左 到右横向排开,或者自上而下排开,如示例5。
营养素参考值 是专用于食品标签、用于比较 食品营养成分含量的参考值。
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 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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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声称 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明,如 能量水平、蛋白质含量水平。营养声称包括含量 声称和比较声称。
含量声称 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 平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 “低”或“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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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 上营பைடு நூலகம்信息的描述和说明。
本标准不适用于保健食品、预包装 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上营养标签的 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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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常见问题解答
答: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是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按照该定义,预包装食品应当同时具有两个根本特征,一是“在一定量限范围内”“预先定量”;二是“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
如对于简易包装荼叶,根据产品销售实际情况判断,该产品已经预先包装完好,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则应按预包装食品管理。
仅靠是否存在包装不能判断一件食品是否为预包装食品。
不同于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在销售场所通常会有现场计量过程。
这两类食品通常有保护性包装,目的是避免或减少在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被污染的可能。
散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以“计量”、“称重”等字样在包装上明确销售方式,同时也鼓励散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尽可能将商品信息在标签上进行标示。
根据GB7718-2011中3.11已描述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者透过外包装能识别内包装的相关标示内容,仅靠包装封口与否也不能判断一件食品是否预包装食品。
2.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包装和储运包装如何区别?答: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中的“消费者”是指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界定的范畴。
“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是指生产者提供给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的预包装食品,包括下游生产者和经营者,也包括生产者提供给餐饮业作为原料使用的预包装食品。
储运包装只是便于生产者和销售者贮存、搬运用途的包装。
储藏运输过程中以提供保护和方便搬运为目的的食品包装是储运包装。
包装物可以提供保护商品、提供方便、传递信息、帮助识别等功能,但某包装物的具体功能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关于食品名称预包装食品应标示食品名称,但不是必须标示其食品分类名称。
根据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预包装食品标签 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是食品生产企业向消费者提供食品信息的重要途径,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依据。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内容和格式,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标准。
本文将就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国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食品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
一、标签内容要求。
1.产品名称,标签上应明确标注食品的产品名称,名称应准确、清晰,与实际产品相符合。
2.成分表,标签上应明确标注食品的成分表,包括各种原料的名称、含量、添加剂的种类和用量等信息。
3.保质期,标签上应明确标注食品的保质期,保质期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标注保存条件。
4.生产日期和批号,标签上应明确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批号,以便追溯产品的生产情况。
5.贮存条件,标签上应明确标注食品的贮存条件,包括温度、湿度等要求,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6.食用方法,标签上应明确标注食品的食用方法,包括烹饪方法、食用数量等信息。
7.生产企业信息,标签上应明确标注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消费者进行投诉和咨询。
二、标签格式要求。
1.字体和字号,标签上的文字应清晰可辨,字体应统一、字号应适中,以便消费者阅读和理解。
2.语言要求,标签上的文字应使用国家规定的官方语言,不得使用迷惑性、虚假或夸大的用语。
3.版面设计,标签的版面设计应简洁明了,内容排版合理,不得出现混乱、模糊或遮挡的情况。
4.标识和标志,标签上应包含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识和生产许可证号,以保证产品的合法合规。
5.颜色和图案,标签的颜色和图案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使用虚假或误导性的颜色和图案。
三、标签标准的重要性。
预包装食品标签国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推动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合格的标签标准可以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促进消费者健康消费,保障食品安全。
同时,标签标准的执行也可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促进食品质量的提升,推动食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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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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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2011
基本要求
3.1 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3.2 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3.3 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 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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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配料: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 品添加剂。
生产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 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规格: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 表述。
பைடு நூலக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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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2011
基本要求
3.4 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 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 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 色差误导消费者。
当使用的图形或文字可能使消费者误解 时,应用清晰醒目的文字加以说明。
“规范的汉字”不包括繁体字,可使用艺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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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2011
基本要求
3.9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 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GB 7718-2011 附录A给出了规则形 状包装和不规则形状包装的计算方法。
GB 28050-2011 卫生部问答中特别 说明:包装总表面积计算可在包装未 放置产品时平铺测定,但应除去封边 所占尺寸。
《新食品安全法(2015.10.1实施)》
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相关资料
GB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2012-4-20实施) GB7718-2011 问答(修订版) GB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2013-1-1实施) GB28050-2011 问答(修订版) 《食品安全法》 《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13)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 10344-2005)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及卫生部问答 《关于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证书管理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05〕711号) 》 《卫生部关于预包装饮料酒生产日期标注问题的复函》 《卫生部办公厅预包装饮料酒标签标识有关问题的复函》 《农业部869号公告-1-2007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适用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 生产者提供给其他食品生产者的预包装食品 生产者提供给餐饮业作为原料、辅料使用的预包装食品
不适用储藏运输过程中以提供保护和方便搬运为目的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 不适用散装食品 不适用现制现售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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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预包装食品: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 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 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食品标签: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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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预包装食品标签 法规解读
Content
Part 1:预包装食品标签法规解读
规范食品标签的意义
食品标签法规体系
食品安全法规定
《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八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3.8.1 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于相应汉字 3.8.2 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 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商标除外)。
GB 7718-2011卫生部问答:“对于本标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 准要求的强制标识内容,中文、外文应有对应的关系。
GB 7718-2011
框架结构
•名称 •前言 •范围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标示内容
–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 内容
–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 示内容
•其他 •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食品标签标注要点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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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2011
适用范围
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 生产者直接或通过食品经营者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 既提供给消费者,也提供给其他食品生产者的预包装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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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2011 基本要求
3.6 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 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 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 用。
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 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 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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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2011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与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关系
GB7718-2011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 应内容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如果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或产品执行标准)有特殊规定的,应同时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 求和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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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2011
基本要求
3.6 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 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3.7 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 器)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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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2011
基本要求
3.8 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 确,易于辨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