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控股、参股公司的管理办法
参股控股公司管理办法
参股控股公司管理办法二)参与决策和管理,包括参与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和表决;三)行使股东提出的权利,包括股东提案、股东提问等;四)获得信息披露,包括控股(参股)公司的财务报告、年度报告、重大事项及其他信息;五)行使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对控股(参股)公司的重大事项提出异议、请求召开股东大会等。
第三章经营管理XXX对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二)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资产运营质量和抗风险能力;三)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各类风险,确保集团整体稳健发展;四)推进产业协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集团整体效益;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第十三条集团应当对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渠道,及时发现和解决经营管理中的问题,确保控股(参股)公司的健康发展。
第十四条控股(参股)公司应当依法合规经营,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各类风险,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第十五条集团应当对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集团整体资产运营质量和抗风险能力。
第十六条控股(参股)公司应当及时向集团报告经营管理情况,接受集团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集团的各项工作,共同推进集团的健康发展。
第四章资产管理XXX对控股(参股)公司的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二)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监督、统一调度;三)加强风险管理,预防和化解各类风险;四)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益;五)实行全面信息化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集团应当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和流程,对控股(参股)公司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度,确保资产的安全、稳定和有效运营。
第十九条控股(参股)公司应当按照集团的资产管理要求,制定资产管理计划和方案,加强资产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营。
子公司(全资、控股、参股)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全资、控股、参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对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本制度部分用语释义(一)“公司”、“本公司”、“母公司”:指XX股份有限公司。
(二)“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据我国境内法律法规和境外有关法律,独资或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本制度依照持股比例及控制与否将其划分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三类公司,见下文所述。
(三)“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为100%,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的公司。
(四)“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1、绝对控股,即公司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50%但低于100%,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的公司。
2、相对控股,即公司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30%(含30%)但低于50%(含50%)。
但公司为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对该公司具有控制性的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的公司。
3、控制性影响,即公司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低于30%,但公司派出的董事人数占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实际控制其经营与决策,或可通过其他方式对该公司实施控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也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的公司。
(五)“参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不高于50%,且公司在该公司的经营与决策活动中不具有控制性影响的公司。
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管理办法
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管理,保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定义在本管理办法中,以下术语定义如下:1.控股参股子公司:指公司通过持有该子公司股权,对其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
2.公司:指本协议中的主体,即拥有控股参股子公司的母公司。
3.子公司:指公司持有控制权的下属子公司。
第三条控股参股子公司的投资管理原则公司在控股参股子公司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合规进行投资,保证股东权益。
2.本着风险可控的原则进行投资,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
3.通过有效监督和管理,提升参股子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公司整体价值。
第二章控股参股子公司的设立与受托经营第四条控股参股子公司的设立1.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决定设立控股参股子公司。
2.控股参股子公司的设立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控股参股子公司的受托经营1.公司可以委托控股参股子公司承担特定业务。
2.对于受托经营的控股参股子公司,公司有权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控股参股子公司的股权结构1.公司在控股参股子公司设立时,应明确其股权结构,包括股份比例、受托经营等方面。
2.控股参股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对其的控制权。
第三章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监督与管理第七条监督责任1.公司作为控股参股子公司的母公司,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
2.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第八条监督措施1.公司可以通过监事会、股东会等方式,对控股参股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
2.公司可以委派专业团队对控股参股子公司进行业务考察、财务审计等。
第九条信息披露1.控股参股子公司应向公司及时提供关键信息和报告。
2.公司应确保对控股参股子公司的信息进行及时的披露,以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第四章控股参股子公司的退出与转让第十条退出方式1.控股参股子公司的退出,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股权、解除受托经营等方式。
参控股管理制度
参控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参控股管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参控股管理组织(一)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对公司参控股管理工作负总责。
(二)参控股管理委员会设立公司参控股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任,成员由市场、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参控股管理办公室参控股管理办公室承担公司参股公司以及控股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公司总经理和参控股管理委员会负责。
三、参股管理(一)参股公司选择公司应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发展需求,科学选择具有发展潜力和合作前景的参股公司。
(二)参股意向书公司向拟参股公司发送参股意向书,明确双方的投资意向、合作方式及预期收益。
(三)尽职调查公司根据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评估参股公司的风险和投资价值。
(四)协议签订公司与参股公司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公司在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监督管理。
四、控股管理(一)控股公司选择公司应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战略规划,科学选择具有战略价值和盈利能力的控股公司。
(二)控股意向书公司向拟控股公司发送控股意向书,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股权转让方式及合作前景。
(三)尽职调查公司根据控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评估控股公司的风险和盈利能力。
(四)股权转让公司与控股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的股权转让价格、转让方式和转让条件,规范公司对控股公司的管理权和经营权。
五、参控股管理(一)公司对参股公司的管理公司应充分发挥股东的权利,对参股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参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公司对控股公司的管理公司应充分发挥母公司的权利,对控股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管理,及时了解控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六、风险管理(一)公司应对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制定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降低风险的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董事和监事履职管理办法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董事和监事履职管理办法1目的和范围1.1为了确保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各项合法权益,促进提高资本营运效益,切实发挥董事、监事作用,完善和规范公司法人治理体系,规范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属于公司管理体系三层次文件中的第二级。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以下简称被派驻企业)委派的董事、监事,或按被派驻企业章程约定由公司提名推荐并由被派驻企业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
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包括专职和兼职。
2本办法主要应对的风险点本办法主要明确和规范被派驻企业中董事、监事人员的委派、管理、职责、权限以及议事程序等方面的具体要求,防范有关潜在风险。
3管理职责3.1公司领导层公司向被派驻企业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须经公司党委会前置审议、董事会审议批准。
3.2职能部门3.2.1公司发展规划部作为派出董事、监事的归口管理部门,及时掌握派出董事、监事参加被派驻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情况以及开展检查和调研工作情况;负责收集被派驻企业的生产经营信息资料(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纪要、财务月报以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以及被派驻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议案、决议等资料;并按照被派驻企业建立派出董事、监事履职工作台账和上述各类资料的详细台账等。
3.3.2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派出董事、监事人员资格审核、考核等工作。
3.3派出董事、监事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被赋予的各项职责1)忠实执行公司股东、董事会和党政联席会对被派驻企业所作的各项决定、决议,维护公司权益和相关利益、声誉;2)履行被派驻企业章程赋予董事、监事的各项职责,出席董事、监事会议,代表股东意愿行使相应表决权;3)及时掌握被派驻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行使监管职权,督促被派驻企业落实年度经营考核目标;4)对被派驻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及重大人事任免提出意见及建议;5)涉及被派驻企业章程修改、重大人事变动、重大经营管理活动、重大经营失误以及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等情况,应专题向公司党政联席会报告;6)行使《公司法》及公司赋予的其它职责。
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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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的支持!控股、参股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完善**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统称“子公司”)管理,促使子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1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第三条1、绝对控股,即公司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50%但低于100%.2、相对控股,即公司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30%(含30%)但低于50%(含50%)。
但公司为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对该公司具有控制性的影响。
3、控制性影响,即公司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低于30%,但公司派出的董事人数占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实际控制其经营与决策。
第二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四条子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劳动合同范本参照母公司合同范本。
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修订相应合同条款,2经母公司审核后组织签订。
—1—第五条子公司人力资源部录用新聘员工当月就须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该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正式的当月,子公司就须为其缴纳社保。
社保基数和公积金基数参照母公司执行。
第六条子公司薪酬福利政策参照母公司制度。
公司负责审核工资发放总额,对工资总额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子公司可在核定的工资总额额度内决定具体的分配事项.第三章财务管理第七条子公司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参照公司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制定。
子公司制定的财务制度、财务实施细则报公司审批后才能正式下发。
子公司涉及重大财务事项、重大资产处置、利润分配方案必须报公司审批后,以正式书面形式通知子公司,子公司方能执行。
第八条子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注销应报公司批3准.子公司不得将银行账号出租、出借或转让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不得利用银行账号为外单位套取现金或结算与本单位无关的经济业务.第九条子公司不得为外单位代开发票.第十条严禁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
参股控股公司综合管理方案
参股控股公司综合管理方案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一份参股控股公司综合管理方案,以确保公司能够有效管理其参股和控股公司,并最大化利益。
本方案将采取简单策略,避免法律复杂性,并确保独立决策。
2. 目标- 确保参股控股公司的有效管理;- 最大化公司的利益;- 避免法律风险和复杂性。
3. 方案概述本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措施:3.1 参股控股公司选择在选择参股和控股公司时,应根据以下几个标准进行评估:-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管理团队;- 公司所处行业的前景和竞争环境。
3.2 风险评估和管理在管理参股和控股公司时,应进行定期的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管理。
这包括但不限于:- 监督参股和控股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 确保参股和控股公司的合规性和法律风险管理;- 及时处理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3.3 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为了确保参股和控股公司的最大化利益,应建立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
这包括但不限于:- 设定明确的目标和指标;- 定期评估参股和控股公司的绩效;- 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激发参股和控股公司的积极性。
3.4 信息披露和沟通确保与参股和控股公司之间的信息披露和沟通畅通,包括但不限于:- 定期沟通会议;- 及时披露重要信息;- 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3.5 法律合规在参股和控股公司的管理过程中,应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并确保合规性。
这包括但不限于:- 参股和控股公司的合规审查;- 定期法律风险评估;- 建立合规管理制度。
4. 结论通过执行本综合管理方案,公司将能够有效管理其参股和控股公司,并最大化利益。
本方案遵循简单策略,避免法律复杂性,并确保独立决策。
同时,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在实施过程中灵活调整和完善管理措施。
参股公司管理办法(2024两篇)
参股公司管理办法(二)参股公司管理办法(二)一、引言参股公司是指控股公司通过购买股权或投资等方式,参与其他公司的经营管理,并持有该公司的股份。
为了规范参股公司的管理,保护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的利益,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和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参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深入探讨,着重介绍二级管理办法。
二、参股公司的分类根据参股公司的性质和目的,可以将其分为战略投资公司、金融投资公司和产业投资公司等。
战略投资公司是指控股公司以获取战略优势为目的,通过参股外部公司来推进自身的发展。
金融投资公司则是以金融业务为主要目标,通过参股其他金融机构或公司来实现自身的利益最大化。
而产业投资公司则是在特定产业领域进行投资,以实现资源整合和利益共享。
三、参股公司管理办法的目标参股公司管理办法的目标是保护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双方的共同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1.明确权责关系:参股公司管理办法应明确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之间的权责关系,明确各自的权益和义务,并约定双方的业务范围和合作方式。
2.规范经营行为:参股公司管理办法应规范参股公司的经营行为,确保其在经营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合同约定,保护各方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3.加强监督管理:参股公司管理办法应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包括监事会、董事会和辅导机构等,以确保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符合规范和要求。
四、参股公司管理办法的内容1.股权比例和投资额度: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应明确股权比例和投资额度,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2.经营决策和业务范围:参股公司管理办法应明确参股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规定控股公司对参股公司的管理权限和参股公司的业务范围。
3.资金投入和风险分担: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应明确资金投入和风险分担的原则和方式,以保证合作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4.盈利分配和退出机制:参股公司管理办法应明确盈利分配的原则和方式,规定退出机制和程序,保障合作双方合理的收益和退出权益。
参股公司管理办法--多篇
参股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参股公司的管理,规范参股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参股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参股等类型的公司。
第三条参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平竞争,提高经济效益,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二)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四)查阅公司财务报表、股东会决议等资料;(五)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六)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股东应承担以下义务:(一)按照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二)遵守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六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七条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五)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六)修改公司章程;(七)解散和清算公司;(八)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
第四章董事会第九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七)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并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九)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控股参股公司的管理制度
控股参股公司的管理制度我们要明确控股公司与参股公司的定义。
控股公司指的是持有另一家公司足够比例的股份,从而能够对其施加控制的企业。
而参股公司则是指那些仅持有一定比例股份,不足以控制对方企业决策的公司。
这两者在权利与责任上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在管理制度上也需做出相应的区分。
在管理制度的设计上,我们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 权责明确:无论是控股股东还是参股方,其权利与责任都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避免未来的纠纷。
2. 利益均衡:制度设计应确保所有股东的利益得到合理体现,防止出现大股东压榨小股东的情况。
3. 决策透明:控股与参股公司的决策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股东都能及时了解并对重大决策发表意见。
4. 管理高效:制度应保证公司运营的高效性,避免因股权结构复杂而导致的管理混乱。
具体到管理制度的内容,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构建:一、股权管理股权管理是控股与参股公司管理制度的核心。
需要明确股权的转让、增减资等操作流程,以及对股权变动的信息披露要求。
同时,要设立股权登记簿,记录所有股权变动情况,确保股权清晰可追溯。
二、决策机制控股公司通常拥有对参股公司的控制权,包括对董事会成员的选举、重大经营决策的审批等。
因此,需要建立一套高效的决策机制,如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等,并明确各类决策所需的表决比例。
三、财务监管财务管理是公司运营的重要环节。
管理制度应规定控股公司对参股公司的财务报告要求,以及审计、监督的权利和程序。
还应设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的财务风险。
四、业务协同控股与参股公司之间往往存在业务往来。
管理制度应促进双方的业务协同,如共同开发市场、共享资源等,同时也要避免不正当竞争和利益输送。
五、信息披露信息的公开透明对于维护股东权益至关重要。
管理制度应规定定期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重大事项等,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XX公司参股企业管理办法
XX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参控股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简化和明确公司(投资主体)与参控股公司间的管理程序,提高效率,强化流程管理,优化程序管理,进一步促进公司加强对参控股公司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利润分配管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国家相关的规定和制度特制订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应于公司投资的控股公司以及投资额占20%以上的重要参股公司和相对控股公司。
第三条各参控股公司的主要职责就是成为公司在所投资领域的利润和专业管理中心,不仅要为公司实现投资利润最大化,而且也应为公司提供和培养所投资行业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各参控股公司应各负其责,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投资所在地的各地方政府的条例和规则,守法经营,依法办事。
第五条本试行办法所指的公司是指投资主体—黑龙江辰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参控股公司是指公司对外投资参、控股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地位的,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
第二章控股公司的财务管理第六条公司应派出得力的财务总监,并为控股公司配备合理必要的财务人员,行使其管理职能。
第七条公司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通过股东会、董事会依法决定控股公司的收益分配、劳动工资的分配和重要财务事项。
第八条公司对控股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监督和控制,即公司对控股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管理、监督和控制,对控股公司的财务指标进行核定和考核。
第九条控股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享有企业自主经营的权利,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依法向国家缴纳税收,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第十条控股公司在财务管理上接受公司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并按财会制度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公司报送会计报表(包括月报、季报、年报)和有关会计资料。
第十一条公司要加强对控股公司各种往来帐款的管理,要督促其及时清理和收回各项应收帐款,加速资金周转,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各项呆帐、坏帐的报损,要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报批制度。
控股和参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业务管理办法
新能源有限公司控股和参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所投资的控股和参股公司(以下简称“控、参股公司”)的管理,规范控、参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业务行为和活动,建立有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维护股东利益,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控股公司”是指公司持股超51(包括51)的子公司和公司持股虽未达到51但相对控股的公司;“参股公司”是指公司直接参股的公司;“三会业务”是指控股和参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业务。
第三条公司向控、参股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控股公司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应遵照本规范要求做好三会业务工作。
第四条公司管理内控部归口负责控、参股公司三会业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管理内控部在控、参股公司三会业务管理工作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归口管理控、参股公司三会业务管理工作;问题,协调安排需报公司研究决策的有关议题;(三)督促、协调控股公司与其他股东沟通,并组织相关部门就三会会议议题进行研究;联系参股公司,与其他股东方沟通,组织相关部门就参股公司三会会议议题进行研究;(四)在三会会议召开前,将所有议题内容及各部门会办结果上报总经理办公会;(五)收集整理控、参股公司三会会议纪要、决议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并负责监督检查三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六)拟定三会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及业务办法,并监督执行;(七)其他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授权事宜。
第六条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是三会业务的会办部门,代表公司对三会业务中相关议题组织研究审查,出具明确表决意见或提出修改建议,并对此意见或建议负责。
各部门在办理三会业务中应遵循“保证时效,分工分责,协调配合”的原则。
第二章董事、监事法定义务第七条忠实、勤勉履行职务。
派出董事、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的监管要求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组织形式,其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在中国的监管要求受到严格的规定。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上市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的良好运作和合规经营。
以下是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的监管要求的主要内容:1. 股权结构要求:上市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控股子公司一般指持有股权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而参股子公司则是指持有股权比例在10%到50%之间的子公司。
2. 独立性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应保持相对独立的经营和管理,确保各子公司自主运作、自负盈亏。
上市公司不能以任何方式侵害子公司及子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
3. 报告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其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相关的信息。
这包括子公司的财务状况、重大经营事项、管理层变动等。
披露信息应符合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并向投资者提供充分透明的信息。
4. 内部控制要求:上市公司应对其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其运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要求。
包括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内部审计等方面的要求。
5. 法律合规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业务活动。
同时,上市公司也应确保其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落实合规责任。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的监管要求的目的是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的稳定与发展。
这些要求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和治理水平,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加强子公司的监管和合规经营,是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对参控股公司委派人员管理办法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对参控股公司委派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对投资参股、控股公司(以下简称“投资企业”)委派人员的管理,提高投资企业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保证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委派人员是指:由股份公司委派到投资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依合同、协议约定或投资企业章程规定,由股份公司选派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主管,以及由股份公司管理的其他高层管理人员。
第三条委派到投资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为股份公司指定的股权代表人,全权代表股份公司参与投资企业的重大决策和各项管理。
第四条委派到投资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主管等,在投资企业董事会领导下主持投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委派人员选任方式和职责第五条根据对外投资管理需要,股份公司可设立专职董事一职,专职董事可兼任若干家投资企业的董事。
第六条委派到投资企业的股权代表人、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管人员,应按照投资规模、产业性质、项目发展潜力等,从在职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方面的高端人员中选任。
第七条委派到投资企业的股权代表人、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管人员的选任,按照谁决定投资,谁选任委派人员的原则办理。
由投资企业董事会履行聘任程序。
第八条股份公司计财部、监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委派到投资企业的财务主管、监事进行专业培训和指导。
第九条股权代表人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投资企业章程以及投资合同或协议规定,促进投资企业发展,维护股份公司合法权益,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完成投资回报计划。
具体职责为:(一)依法行使职权,组织或督促投资企业召开董事会,并参加所有重大决策;必要时,依据《公司法》规定或股份公司要求提议召开董事会,并在董事会上贯彻股份公司的有关决定;(二)贯彻董事会决议,按职责分工履行职责;(三)在投资企业召开董事会之前或投资企业对投资项目、产权变动、利润分配等事项决策前,须提前向股份公司通报会议内容,同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在董事会后十五天内,将会议纪要或决议同时报送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经理办公室;(四)督促投资企业按时向股份公司提交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经营状况分析;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督促投资企业进行年度审计;投资企业出现经营亏损、资产负债率过高、经济案件、重大人事变动等,要及时向股份公司做出说明;(五)依法维护股份公司权益,认真做好投资企业的设立、经营、清算等全过程的股权管理工作,防止资产流失,确保投资回报等计划任务的完成;(六)对在投资企业任职的其他高层管理人员负有教育和管理的责任。
管理参股控股公司策略
管理参股控股公司策略1. 引言本文档旨在详细阐述我们公司对于参股控股的管理策略。
参股控股是公司扩张和多元化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战略目标的关键途径。
本策略旨在确保我们在参股控股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公司的优势,同时对被投资公司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指导。
2. 策略目标我们的参股控股策略旨在实现以下目标:- 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推动公司的持续增长。
- 通过资源共享和协同效应,提高投资回报率。
- 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财务稳定性。
- 增加公司的市场份额,推动公司的长期发展。
3. 选择标准在选择参股控股的目标公司时,我们将遵循以下标准:- 目标公司应与我们公司的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能够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 目标公司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能够为我们的投资带来稳定的回报。
- 目标公司应具有良好的管理团队和企业文化,能够与我们的公司理念相契合。
- 目标公司应具有长期的发展潜力,能够为我们的公司带来长期的价值。
4. 投资比例我们将根据目标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合适的投资比例。
一般情况下,我们会优先考虑取得控股权,以便能够对目标公司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指导。
但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也愿意持有少数股权,以实现投资多元化。
5. 管理方式我们将根据投资比例和目标公司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管理方式。
一般情况下,我们会通过以下方式对目标公司进行管理:- 委派董事和监事,参与目标公司的决策过程。
- 定期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对目标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 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我们能够及时了解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
- 对目标公司的管理团队进行培训和指导,提升其管理能力和水平。
6. 风险控制我们将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以确保我们在参股控股过程中的风险可控。
我们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风险控制:- 对目标公司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确保我们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潜在风险有充分的了解。
- 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流程,确保我们的投资决策是基于充分的信息和合理的分析。
参股公司分类管理制度
参股公司分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参股公司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规范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参股的各类企业,包括股权投资、控股子公司、合资企业、合作企业等。
第三条参股公司是指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借款购买的其他公司的股份、股权等,或者与其他公司联合投资的企业。
第四条参股公司管理制度是公司对参股公司的管理程序、管理机构、管理责任和管理措施的制度。
第五条公司领导班子对参股公司的管理负总责。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对资产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董事会对本制度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参股公司分类原则:1. 按照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控制程度和风险的大小,将参股公司分为控股公司、共同控股公司和其他股权投资公司;2. 对控股公司、共同控股公司和其他股权投资公司依据其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和投资策略。
第二章控股公司管理制度第七条控股公司是指公司持有被投资公司50%以上的表决权股权的公司。
第八条对控股公司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控股公司应制定年度计划和预算,并经董事会审批;2. 控股公司应定期向公司报告经营情况,并接受公司内部审计;3. 控股公司应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履行风险管理职责;4. 控股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5. 控股公司应遵守公司章程和中国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第九条控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控股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由公司指定,接受公司监督。
第十条控股公司应对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经营不善的参股公司进行整改,确保投资安全和效益。
第十一条公司应制定出资管理制度,对控股公司的资金投入进行审批,并按规定进行资金调配和追加出资。
第十二条控股公司应做好与被投资公司的沟通协调工作,维护公司形象,提升市场竞争力。
第三章共同控股公司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共同控股公司是指公司持有被投资公司表决权股权50%的股权少数股东,或者与其他股东共同对被投资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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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控股、参股公司的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为贯彻《公司法》,进一步规范对公司内改制公司的管理,确保公司的投资收益,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特制订本办法。
一、公司内改制公司是指原属公司内部机构,依《公司法》规定由公司和员工共同出资重新组建的控股或参股、具有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主体(以下简称子公司)。
二、公司控股的子公司,由公司派员出任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及财务负责人;公司参股的子公司,由公司派员出任董事或监事。
派出人员按《公司法》规定实施,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负责,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为理顺劳动关系,凡参与改制的原公司员工,与所在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如不同意与子公司签订合同的职工,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作待岗处理,其至终止合同或重新上岗时的费用由子公司承担。
招聘新员工,由子公司自主决定,并自行办理各类社会保险。
(公司办公室给予指导、协助。
)
四、子公司经营者薪酬由公司作指导性限定。
遵循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既要让经营者获得的薪酬水平能够体现其所负责任和经营成果,同时也要使其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形成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根本机制。
经营者薪酬由基本薪酬和效益薪酬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效益薪酬按季核算发放,但必须扣除50%作为风险抵押金待年终审计决算后清算返回。
控股子公司的年工资总额由公司按子公司上一年度销售收入(或毛利)的一定比例限定,超出部分由子公司自行承担。
员工的薪酬及奖励办法由子公司制定方案,报公司备案。
五、子公司的原公司员工在公司的股份(包括职工持股会),根据公司(持股会)章程规定办理。
六、子公司的经营、财务、劳资、党、团及工会组织等各类报表,按要求和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公司,由公司统一汇总外报。
七、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公司借款或需要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明确借款金额、期限、用途、风险抵押措施。
所筹款项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借款或为子公司的银行贷款信用担保最高额不超过公司在该子公司的投资额的两倍,每笔期限不超过6个月。
公司为各子公司信用担保,必须以各子公司股权及子公司全体员工在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
公司董事会接到借款申请后,根据该子公司完成计划任务情况以及风险程度,讨论决定给予借款的最高限额。
计划财务部在董事会决定的最高限额内组织实施。
凡向公司借款和需要公司信用担保的子公司,都必须接受公司对其银行存款开户以及存款监督。
该子公司的所有银行存款支付都必须经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支付。
不需公司担保而自行借款的控股子公司应向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报告资金使用情况,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八、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应登记造册,报公司备案,并按折旧规定办理。
九、控股子公司每年第一季度向公司董事会提供子公司的财务决算及预算;未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应经子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方可开支。
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执行情况,每年审计一次,并向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报告。
子公司每年年初按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的一定比例缴纳风险抵押金,于次年年初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清算,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子公司连续两年未完成公司下达的目标任务的,公司有权建议子公司董事会免去其总经理职务。
十、子公司的党组织、团组织、工会组织关系仍归属在公司党委、团总支、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十一、凡涉及以上各项具体事务的,按相应的操作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