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监高任职要求.doc

合集下载

上交所董监高任职要求规则

上交所董监高任职要求规则

上交所董、监、高任职要求整理一、关于董事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2、《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十七章第三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则或者向本所作出的承诺,本所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惩戒:(一)通报批评;(二)公开谴责;(三)公开认定其三年以上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上第(二)项、第(三)项惩戒可以一并实施。

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第八条:董事候选人除应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二)近三年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三)未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日截止起算。

二、关于独立董事1、《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二款: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一条第二款:各境内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深交所董监高任职要求及兼职规则

深交所董监高任职要求及兼职规则

深交所董监高任职要求及兼职规则
深交所董监高的任职要求如下: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此外,董监高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情形,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同时,董监高候选人存在其他不适宜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的情形,也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至于深交所董监高的兼职规则,独立董事不得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兼职。

具体的兼职规则可能会根据上市公司的不同板块有所差异,建议查阅相关板块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法对董监高的要求有哪些

公司法对董监高的要求有哪些

公司法对董监高的要求有哪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公司法》148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挪用公司资金;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一个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营,少不了高层人员的管理经营,董事高即是起着这种作用的存在,董即为董事,监即为监事,高即为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主管等),并不是任何人都适合这个位置,那么公司法对董监高的要求有哪些呢?▲1、任职资格《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公司法》147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二)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

上市公司董监高任职资格要求

上市公司董监高任职资格要求

上市公司董监高任职资格要求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个人素质要求: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具备代表公司形象的能力和形象,具备良好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较高的沟通表达能力及决策能力。

2. 学历和经验要求:通常要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特别是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来说,还要求具备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成功案例。

3. 专业背景和能力要求:要求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具备相关行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公司的战略决策、业务拓展和风险控制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持和建议。

4. 法律法规要求:根据相关的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法规要求,比如董事和监事一般不能同时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职位,必须忠实履行法定义务等。

5. 人格和背景审查:上市公司一般会对候选人进行人格和背景审查,以确保其个人的诚信和可靠性,防止潜在的风险和不良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董监高任职资格要求可能会因公司的规
模、行业特点以及监管要求等因素而有所差异,以上仅为一般性的要求,具体要求还需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文件。

公司法董监高任职资格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董监高任职资格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董监高任职资格规定是什么公司法董监高任职资格规定一、引言公司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在公司管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任职资格的规定成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合法利益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就公司法董监高任职资格规定进行详细说明。

二、董监高任职条件1. 法定代表人资格:董监高应为公司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具备法定代表人的权益和义务。

2. 年龄要求:公司法规定,董监高的年满法定退休年龄之前,方可担任相关职务。

3. 资格要求:董监高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a. 具备彻底民事行为能力;b. 未被判刑或者正在刑罚执行期间;c. 未被依法宣告破产;d. 未被中国证监会列为市场禁入人员;e. 未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职、撤职或者移送监察机关调查。

三、董监高任职程序1. 提名程序: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由提名委员会或者股东大会提名。

2. 选举程序:董监高的选举应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普通采取相对多数表决方式。

3. 任职期限:董监高的任职期限普通为三年,但可连选连任。

四、董监高权利和义务1. 权利:a. 参预并表决与公司重大事项相关的决议;b. 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c. 要求公司行使自己在公司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d. 要求公司赋予相应的待遇和权益。

2. 义务:a. 忠实、勤勉地履行与职务相关的职责;b. 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c.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章程;d.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五、董监高任职准则1. 独立性准则:董监高应独立于公司利益、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履行公正、无偏的职责。

2. 背景准则:董监高应具备与公司业务相关的背景和经验,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

3. 职业道德准则:董监高应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准则。

4. 能力准则:董监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决策和专业知识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务。

六、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公司章程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3. 董监高选举程序4. 董监高任职期限确认文件5.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七、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 股东大会: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3. 提名委员会:由股东为董监高提名组成的委员会。

上市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规定Word版

上市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规定Word版

上市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规定一、董事二、监事三、高级管理人员四、独立董事五、董事会秘书六、注意事项一、董事1. 法定董事会人数五人至十九人(《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公司法没有规定必须是单数,但一般为方便表决会是单数。

2.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因此,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经理,但需由董事会决定。

3.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监事1. 法定监事人数不少于3人(《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公司法没有规定必须是单数,但一般为方便表决会是单数。

2. 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3. 董事和高管不得担任监事(《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4.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规范运作指引)。

5. 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规范运作指引)。

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1.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因此,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

对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也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

除此之外,公司章程可以单独规定其他人员为公司的高管,如销售总监、总法律顾问等。

2. 对公司高管的约束1)法律规定的约束:主要指高管的忠实和勤勉义务;2)公司章程规定的约束:董监高并列,成为公司章程规范的对象,收到公司章程的制约;3)劳动合同的约束:高管作为公司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同时收到《劳动法》的调整。

四、独立董事1. 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 独立董事中必须有一个会计专业人士,最好有一个法律专业人士,一个行业相关的专业人士。

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任职资格汇总201506026

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任职资格汇总201506026

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任职资格汇总201506026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任职资格汇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上市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他们在公司中发挥着重要的决策和监督作用。

为了确保上市公司的良好运营和稳定发展,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任职资格要求和准入标准。

本文将对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任职资格进行汇总。

一、董事的任职资格1. 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

董事在公司中担任重要职务,需要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具备独立决策和签署合同的能力。

2.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道德品质。

董事作为公司的代表人,应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诚信,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

3. 具备相关从业经验和知识。

董事需要具备相关行业的从业经验和专业知识,熟悉公司的业务和运营,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4. 具备良好的管理和决策能力。

董事需要具备良好的管理和决策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和协调公司内部资源,做出正确的战略决策。

二、监事的任职资格1. 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独立性。

监事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需要独立行使职权,确保公司的合规运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2. 具备法律、财务和会计等方面的知识。

监事应具备相关法律、财务和会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够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经营状况进行独立审查和监督。

3. 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素养。

监事需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素养,能够提供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公司做出正确的决策。

4.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监事需要能够与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各方沟通和协调,维护公司与股东、投资者的利益关系。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1. 具备相关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具备相关行业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管理公司的各个部门和团队。

2.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高级管理人员需要能够与员工、客户和合作伙伴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公司运营的顺畅和高效。

3. 具备创新和开拓精神。

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具备创新和开拓精神,能够不断推动公司的创新发展,适应市场变化和竞争压力。

中小板、创业板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任职要求

中小板、创业板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任职要求

中小板、创业板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及要求一、中小板董监高任职资格及要求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以下情况(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以上为公司法要求)(6)在职国家公务员。

(公务员法规定)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二)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3、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首发管理办法)4、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可以】(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可以】(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五)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董监高任职要求

董监高任职要求

董监高任职要求一、中小板董监高任职资格及要求1、《公司法》第六章第147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以下情况(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以上为公司法要求)(6)在职国家公务员。

(公务员法规定)2、《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3.1.3条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二)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3、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首发管理办法)4、《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独立董事有以下相关规定: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可以】(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可以】(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五)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董监高任职资格规定(问题汇总)

董监高任职资格规定(问题汇总)

董监高任职资格规定(问题汇总)【董监高任职资格规定(问题汇总)】一、引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和权力,对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素质和能力,本旨在规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并阐述了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

二、董监高任职资格规定1. 董事任职资格1.1 年龄要求:董事应年满18周岁。

1.2 学历要求:董事应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如本科以上学位。

1.3 经验要求:董事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其中行业相关经验尤为重要。

1.4 背景要求:董事应无违法犯罪记录,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1.5 能力要求:董事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沟通能力。

2. 监事任职资格2.1 年龄要求:监事应年满18周岁。

2.2 学历要求:监事应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如本科以上学位。

2.3 经验要求:监事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对公司内控和风险管理有较深入的了解。

2.4 背景要求:监事应无违法犯罪记录,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2.5 能力要求:监事应具备较强的审计和监督能力,能够独立行使职责。

3.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3.1 年龄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应年满18周岁。

3.2 学历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如本科以上学位。

3.3 经验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行业经验。

3.4 背景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应无违法犯罪记录,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3.5 能力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优秀的领导才能、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问题汇总及解决方案1. 任职资格审核流程问题详细描述:目前公司在审核董监高任职资格时存在流程不清晰、审批周期长等问题。

解决方案:制定明确的任职资格审核流程,包括申请、初审、复审等环节,并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核周期。

2. 监管政策变化问题详细描述:近期监管政策频繁变动,公司对董监高任职资格的要求不明确,存在不合规风险。

解决方案:建立监测机制,及时了解监管政策的变动,并对公司的任职资格规定进行相应的更新和调整。

北交所董监高任职资格要求

北交所董监高任职资格要求

北交所董监高任职资格要求
北交所董监高的任职资格要求如下:
1. 资格条件:通常要求具备相应的学历、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例如证券、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 诚信要求:需要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3. 管理能力:需要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经验,能够有效地管理公司,并保证公司合规经营。

4. 专业能力: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能够履行相应的职责。

5. 其他要求:还需要符合北交所的其他相关规定,如任职回避、兼职限制等。

总的来说,北交所董监高的任职资格要求较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以确保公司合规经营,保护投资者利益。

【实用】上市公司董监高任职资格

【实用】上市公司董监高任职资格

【实用】上市公司董监高任职资格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任职资格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规定,它保障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促进了上市公司的良好运营和规范发展。

本文将围绕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任职资格进行详细介绍,包括资格要求、核查程序和经验要求等方面。

首先,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任职资格要求涉及多个方面。

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任职资格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年龄要求、学历要求、从业经验、职业行为和专业背景等。

年龄要求方面,上市公司董监高的年龄要求一般为35岁至70岁之间,这是根据长年期服务的考虑,以确保他们具备足够的经验和能力来履行自己的职责。

学历要求方面,上市公司董监高的学历要求一般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尤其是对于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来说,更多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以确保他们具备全面的知识背景,能够更好地参与决策和管理。

从业经验方面,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从业经验要求包括管理经验和相关行业经验两个方面。

管理经验要求董监高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包括公司管理和领导团队的经验;相关行业经验要求董监高在相关行业有一定的从业经验,以确保他们了解所处行业的动态和规律。

职业行为方面,上市公司董监高的职业行为要求包括诚信、勤勉和保密等几个方面。

首先,诚信是董监高的核心职业素养,要求他们具备高度的道德和职业操守,不得有诚信缺失的行为。

其次,勤勉要求董监高履行职责时要勤勉尽责,不能怠慢职责。

最后,保密是董监高的重要职责之一,要求他们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具有保密意识。

专业背景方面,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专业背景要求因公司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董监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知识,如财务、经济学、法律和管理等。

这样可以确保他们在担任董监高职位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能够更好地为公司决策和管理提供支持。

其次,对于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任职资格的核查程序是非常重要的。

核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申报材料的提交、材料的审核、审查委员会的评审、公示和监管部门的最终审核。

2023版董监高任职要求及兼职规则

2023版董监高任职要求及兼职规则

2023版董监高任职要求及兼职规则董监高任职要求及兼职规则如下:一、董监高任职要求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挪用公司资金;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擅自披露公司秘密;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8.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董监高兼职规则由于不同交易所的规则之间存在差异,董监高的兼职规则也会有所不同。

董监高任职规定

董监高任职规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一般规定一、《公司法》得规定(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得法定限制第一百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不得担任公司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得公司、企业得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得破产负有个人责任得,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得公司、企业得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得,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得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得,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得,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二)《公司法》对董事得有关规定(1)董事得产生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选举与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得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得报酬事项;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得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得其她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得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得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她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九十一条: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选举董事会成员;第一百条:本法第三十八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得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得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她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综上,有限责任公司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董事由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她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且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设职工董事。

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任职资格汇总201506026

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任职资格汇总201506026

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任职资格汇总201506026 范本: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任职资格汇总201506026一:引言本文档旨在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汇总整理,以确保他们的资格和经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二:董事的任职资格1. 董事候选人资格:a) 年满18周岁;b)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c) 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被依法宣告破产;d) 没有被证监会、交易所或其他监管部门否决担任董事的记录;e) 具备与所属公司业务相关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f)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

2. 董事任职资格审查程序:a) 提交董事候选人资料包括个人简介、履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b) 进行背景调查,包括个人财务状况、与公司交往情况等;c) 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进行投票选举。

三:监事的任职资格1. 监事候选人资格:a) 年满18周岁;b)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c) 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被依法宣告破产;d) 没有被证监会、交易所或其他监管部门否决担任监事的记录;e) 具备与所属公司业务相关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f)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

2. 监事任职资格审查程序:a) 提交监事候选人资料包括个人简介、履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b) 进行背景调查,包括个人财务状况、与公司交往情况等;c) 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进行投票选举。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1.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a) 年满18周岁;b)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c) 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被依法宣告破产;d) 没有被证监会、交易所或其他监管部门否决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记录;e) 具备与所属公司业务相关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f)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

2.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程序:a) 提交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料包括个人简介、履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b) 进行背景调查,包括个人财务状况、与公司交往情况等;c) 在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审核通过。

国有企业董监高任职资格

国有企业董监高任职资格

国有企业董监高任职资格背景:国有企业作为国家授权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监高)的任职资格是关乎国家利益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

为了保证国有企业的稳定经营和高效运作,国家对董监高的任职资格有一定的规定和要求。

一、法律法规依据国务院《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是确定国有企业董监高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

这些法规对董监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职业背景等有一定要求。

二、任职资格要求1. 年龄要求:国有企业董监高的年龄不能超过60周岁,符合年龄要求是担任董监高的基本条件之一。

2. 学历要求:董监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通常要求硕士及以上学位。

学历水平是董监高任职资格的重要参考标准。

3. 工作经验要求:国有企业董监高需要具备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特别是在企业管理领域积累的经验。

4. 职业背景要求:董监高的职业背景应与企业的经营业务相匹配,以确保其对企业的决策和管理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选拔任用机制国有企业董监高的选拔任用工作,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遵循合格、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

通常会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方式来选拔适合的候选人,并由企业股东代表大会或董事会作出决策。

四、任职资格审查制度为了确保董监高任职资格的合规性,国有企业建立了严格的任职资格审查制度。

此制度会仔细审核候选人的个人资料、学历学位、职业背景等,以及进行相关的调查和核实。

结论:国有企业董监高的任职资格是保障国有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遵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确保董监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和职业背景等要求的合规性,并通过公正的选拔任用机制和严格的任职资格审查制度,才能选拔到合适、胜任的人才来管理国有企业。

新三板公司董监高的任职资格和禁止行为

新三板公司董监高的任职资格和禁止行为

新三板公司董监高的任职资格和禁止行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港股董监高任职要求

港股董监高任职要求

港股董监高任职要求
港股董监高的任职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年龄要求:通常要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 资格要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该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做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

此外,他们还应该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没有犯罪记录。

3. 学历要求:一般来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该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拥有相关专业的学位或证书。

4. 经验要求: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特别是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经验,能够更好地理解公司的运营和市场环境。

5. 专业素质要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包括专业知识、技能、经验等方面,能够对公司的战略、财务、市场、产品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管理和规划。

6. 独立性要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该具备独立性,能够独立于公司管理层之外,对公司事务进行客观、公正的判断和决策。

7. 语言要求:由于港股市场的投资者主要是海外投资者,因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该具备流利的外语沟通能力,能够与投资者和合作伙伴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要求并非必须完全符合,但如果有明显不符合的情况,可能会影响到公司上市申请和未来的运营。

同时,具体情
况还应当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市场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评估。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董监高任职要求一、中小板董监高任职资格及要求1、《公司法》第六章第147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以下情况(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以上为公司法要求)(6)在职国家公务员。

(公务员法规定)2、《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3.1.3条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二)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3、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首发管理办法)4、《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独立董事有以下相关规定: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可以】(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可以】(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五)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5、家族企业的董事、高管不能主要由家族成员担任,监事不能由家族成员担任。

6、《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对董监高有以下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

本所鼓励公司选举董事、监事实行差额选举,鼓励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人选。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上市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成员中由单一股东或者具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提名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半数。

董事会应当【主板为可以】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

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四)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主板无此条】(五)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主板无此条】以上期间,按拟选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等机构审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聘议案的时间截止起算。

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主板无此款】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担任。

【主板无此条。

创业板: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经理、副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因特殊情况需由其他人员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应经本所同意】二、创业板董监高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对董监高有以下规定: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以下情况(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6)在职国家公务员。

2、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除应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外,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二)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三)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五)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日截止起算。

4、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5、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经理、副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可以】(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可以】(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五)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7、董事会应当【主板为可以】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三名。

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89、家族企业的董事、高管不能主要由家族成员担任,监事不能由家族成员担任。

三、保代培训对董监高任职资格要求《2011年第1期保荐代表人培训纪要》对董监高任职有以下相关规定:第二部分第(四)点:要注重发行人的公司治理结构:特别是家族企业,尽量不要出现除独立董事外董监高均为家族成员的情况,这样董事会很难真正发挥作用;另外,监事不能为董事、高管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该情况最终的判断原则就是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

第(六)点几个具体问题:2、董事、高管诚信问题和重大变化,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能与发行人共同办企业。

如果董监高有竞业禁止,要如实披露。

董高的重大变化,重点要判断该变化对发行人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关于报告期内董事及高管人员发生重大变化的理解和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2006年5月17日颁布,以下称《首发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确定了发行上市条件有一个重要的判断标准是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或称管理层)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以判断公司是否存在规范且运行有效的治理结构。

由于重大变化的标准不统一,造成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如公司董事会正常换届造成人员变化较大是否属于发行上市障碍;如拟上市公司在报告期期初为有限公司,只设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在改制前或改制时改设董事会,是否存在报告期内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股份有限公司强调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当分离,股东会只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以及公司的其他重大事项,董事会一般作为公司的业务决策机构,经理层为公司业务执行机构。

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管理水平与公司的管理层密切相关,如果公司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经营决策、组织机构运作及业务运营等都可能发生重大变化,给发行人的持续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确定性。

因此,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必须明确发行人的管理层在报告期内未存在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考虑到实践中的普遍做法,并参考部分国外发达市场的判断标准,所谓最近3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发行人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营销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的变动依法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且每一会计年度内累计未发生1/3以上变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