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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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对口联系的意见 津政办发[2013]115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对口联系的意见 津政办发[2013]115号

强 化 存储 管 理 、 科学选择银行 、 注 重 监 督 考 评 为
重点 , 以科 学 化 、 精 细化管理 为 手段 , 确 保 国 库 资 金 安 全 完 整 。通过 引入 招 投 标 等 公 开 竞 争 机 制, 不 断促 进 财 政 资 金 合 理 配 置 、 科学 调度 , 建
二、 工 作 分 工
市 台办 、 市 司法 局 对 口联 系 中 国 国 民 党 革
系制度 , 是 坚 持 和 完 善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多 党
命 委 员 会 天 津 市 委 员会 ; 市教委 、 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 市 科 委对 口联 系 中 国 民主 同盟 天 津 市 委 员 会 ; 市 国资 委 、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对 口联 系 中 国 民主 建 国会 天 津 市 委 员 会 ; 市教委 、 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 市 出版 局 对 口 联 系 中 国 民主 促 进 会 天 津 市 委 员会 ; 市卫生局 、 市 食 品药 品监 管 局 、 市环 保 局 对 口联 系 中 国农 工 民主 党 天 津 市 委员 会 ; 市外办 、 市 侨 办 对 口联 系 中 国 致 公 党 天 津
天津市 人 民政 府公 报
2 0 1 4年第 1 期
市政 府办 公厅 文件
天津 市人 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
加强市人 民政府有关部 门与各民主党派 市委会对 口联 系的意见
津政 办 发  ̄ 2 0 1 3 ] 1 1 5号
有关委 、 局, 有关单位 : 政 府 有 关 部 门与 民主 党 派 组 织 建 立 对 口联
委会 参 加 相关 调 查 研 究 , 充 分 发 挥 民 主 党 派 参
1 7 …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24]2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24]2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
(津政发[2024]2号)

【期刊名称】《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4()3
【摘要】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确定,将《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部署分解为135项重点任务,作为2024年市政府重点工作。

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推动。

《政府
工作报告》明确2024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是向全市人民
作出的庄严承诺。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切实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总页数】23页(P2-24)
【作者】无
【作者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相关文献】
1.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O2O]9号
2.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21〕7号)
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22〕
4号)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23〕1号)5.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2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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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 时 代 中 国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思 想 为 指 导 ,以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对 天 津 工 作 提 出 的 “三 个 着 力 ”重 要 要 求 为 元 为 纲 ,围 绕扎 实 推 进 “五 位 一 体 ”总 体 布 局 、“四个 全 面 ”战 略 布 局 在 天 津 的 实 施 ,坚 持 以 人 民 为
造册 ,及 时 了解 和 掌 握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使 用 情 土房 管局备案 。
况 ,发现违反 规定 使用 公 共租 赁 住 房等 情 况 ,
第 四十 三 条 本 办 法 自 2018年 10月 1
及时报告住 房 保 障管 理部 门。承租 家庭 有 义 日起 施 行 ,有 效 期 2年 。
(二 )优 化 职 业 教 育 与 区 域 发 展 布 局 。 全 面 建 设 国 家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创 新 示 范 区 , 加强 职业 教 育 基 础 能 力 建 设 ,优 化 中等 职 业 学校 布 局 ,提 升 高 职 院 校 资 源 配 置 水 平 ,建 设 具 有 天 津 特 点 、中 国 特 色 、世 界 水 平 的 一
性 互 动 的 总 体 发 展 格 局 ,健 全 完 善 需 求 导 向 育 师 资 培 训 中 心 、国 家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资 源 开
的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人 才 教 育 供 给 与 产 业 需 求 发 与 制 作 中 心 、国 家 职 业 教 育 质 量 发 展 研 究
人 才 .为全 矬 成 高质 量 小 康 社 会 、实 现 “五 个 现 代 化 天 津 ”奋 斗 目标 提 供 有 力 支 撑 。
中心 ,坚持 新 发 展 理 念 ,深 化 职业 教 育 、高 等 流 现代 职业 教育 体 系 。完 善 海河 教育 园 区资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6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地方各级政府公报是刊登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标准文本的法定载体,是政府机关发布政令的权威渠道,在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更好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将政府公报打造成权威、规范、便民的政务公开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政府公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发布工作各设区市要办好本级政府公报,坚持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办刊宗旨,形成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权威发布平台;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逐步做到施行前刊登。

县级政府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办政府公报,政府所属部门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办政府公报。

政府公报原则上不刊登上级政府及上级政府所属部门文件,不得刊登商业性广告。

要加强对政府公报刊登内容的校对审核,杜绝责任差错,确保政府公报准确性;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统一政府公报编排格式,增强政府公报规范性;缩短出刊周期,优化出刊方式,提高政府公报时效性。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公报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审查机制和督促约束机制,建立完善部门文件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和报送刊登情况通报制度。

发文机关应做好公开属性审查,将需主动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转送政府公报编辑部门在政府公报上刊登。

省级各部门报送省法制办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主动报省政府办公厅,供《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刊登。

各设区市政府所属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及时报本级政府办公室(厅),供本级政府公报刊登。

要完善政府公报编校审发等办刊工作规范和制度体系,优化流程,—92—健全机制,严格管理,严把质量关口,实现政府公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管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管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1期究、应用研究及其岗位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支持高校与科研院所自主布局基础研究,建立顶尖人才科技研发绿色通道机制。

进一 步改革完善天津市科技奖励制度,增强科技人 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创新内生动力。

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建立自由探索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活动免责机制。

(二十一)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自律与监督并重,切实加强科研诚信的教育和宣传,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 忍,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增强广大科研人员的诚信意识,对科研失信行为进 行有效遏制,不断巩固和发展科研诚信基础和创新生态。

(二十二)推动科学普及,弘扬科学精神和 创新文化。

加强科普基地建设,推动重点实验 室等创新基地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发挥科学家在科普教育宣传中的影响力,引导公众参与科普活动,增强科学意识,提 高广大市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

天津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3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64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 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2月28日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以下简称职业年金)基金管理,规范职 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合理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职业年金基金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92号)、《人力资源20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1期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职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 厅发〔2018〕32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〇15〕28号)等规 定,制定本办法。

天津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

天津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

天津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23•【字号】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施行日期】2008.07.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已于2008年5月12日经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黄兴国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天津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重大决策行为,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适用本规则。

市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及各区、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遵循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

超越法定职权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行政决策无效。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

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须经市政府全体会议或者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包括下列事项:(一)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财政预算草案的拟定;(二)全市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三)全市经济布局,产业结构调整,市场准入条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国家安全的行业和特种行业管理;(四)制定经济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五)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报告;(六)市人民政府管理的重大国有资产的处置,由市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重大国有资产的处置;(七)重大财政支出、本市财政投资建设的大型基础设施或者市政设施项目及其他重大建设项目;(八)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事业等方面的重大措施;(九)城乡建设、民政、公安、民族宗教事务、司法行政、公共安全、劳动和社会保障中的重大事项;(十)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十一)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国防动员中的重大事项,国防设施保护中的重大事项;(十二)抢险救灾、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十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调整;(十四)市人民政府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十五)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重要机构的设立、撤并和职能划分;(十六)对全市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影响或者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重要事项。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规划用地兼容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规划用地兼容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4期序号工作任务任务分解牵头单位配合单位35有序推进在镇街、园区、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建设地震市地震局,各区政市教委、市卫生健预警信息发布终端。

府、园区管理机构康委等部门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工五、加快业和信息化局、中36地震预警信息社会研发、推广自动化生产线和生命线工程的地震预警自动处置实用技术。

市科技局、市地震局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服务能力铁路办事处、能源建设投资集团、轨道交通集团37建设地震监测预警信息服务系统,与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无缝对接。

市地震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38出台天津市地震预警管理办法。

市地震局市司法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天津市规划用地兼容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8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规划用地兼容性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2月20日天津市规划用地兼容性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市 活力,规范本市规划用地兼容性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 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以及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结合 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6 —第二条在符合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前提下,本市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以 外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修 改以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审批,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兼容情形和内容第三条兼容用地指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单一性质用地可兼容不超过地上总建筑规模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4期市政府办公厅文件15%的其他性质建设内容。

第四条兼容用地应遵循“公益优先、保障安全、功能互利、环境相容”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

被兼容的建设内容不得对主要用地性质的建筑产生安全、环境、消防等负面影响。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 津政办发[2014]1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 津政办发[2014]1号
流 量 的 预测 水平 . 为 制 定科 学 准确 的操 作 计 划 、 切实加强资金管理 、 提 高资金 调度和运 作 能 力
夯实基础 。
期存款 本 息 足 额 划 回 国库 , 以 及 其 他 妨 害 国
库资金 安 全 的 行 为 ,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予 以
制 止 和处 理 。 ( 二) 健 全 商 业银 行 评 价 激励 机 制 。健 全 完
的组织 ( 以下 统 称 各 单 位 ) 要 充 分 认 识行 政 调
知》 ( 津 党 发 2 O 1 3 ] 8号 ) 精神. 进 一 步 加 强 我
市行政调 解工 作 . 经 市人 民政 J 苻同意 , 现提 出
9o
天津市 人 民政府 公 报
2 O 1 4年 第 1期
市 政府 办公 厅 文件
市 政府 办公 厅文件
天津市 人 民政府 公报
2 0 1 4年第 1 期
进行监督 愉查等 。 市金 融 办 、 天 津 银 监 局 主 要 负 责 审 核 代 理 银行报送的相关 数据 , 参 与 代 理 银 行 综 合 评 价
工作等 。
善 评 价 激劢 机 制 , 在 对代理银行 资产 质量 和 内 控 管 理 等 资 质 情 况 进 行 评 审 的基 础 上 , 优 先 选 择 对 我 市 经 济 发 展 贡献 度 高 的商 业 银 行 。对 总 部经济 、 纳税规模 、 政 府 重点 项 目和 小 微 企 业 信 贷 支持 、 作 为 主 承 销 商 代 理 发 债 以 及 参 与 财 政 国库 管 理 制 度 改 革 、 社 保 基 金 代 收 和发 放 业 务 等 方 面 的情 况 . 要 设 置 相 应 的权 重 系 数 , 进 一 步 调 动金 融 机 构 服 务地 方 经 济 发 展 的积 极 性 、 主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津政办函[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津政办函[


3 一
市政 府办 公 厅文 件
天 津市 人 民政府 公报 20侣 年 第 15期
秘 书长 、市 政府 办公 厅 主 任杜 翔 ,市 人 民政府 点 问 题 ,指 导 督 促 各 区 、各 部 门 落 实 改 革 措 施 。
副 秘 书 长 王 璩 、徐 军 ,市 政 府 督 查 室 主 任 李 志
第 十 条 考 核 结 果 的 运 用 : (一 )考 核 结 果 经 市 人 民政 府 审 定 后 ,交 由 干 部 主 管 部 门 和 纪 检 监 察 机关 ,作 为 各 区 领 导 班子 和领 导干部综合考 核评 价的重要参考 。 (二)考核 结果 为优 秀 的区 ,市 发展 改革 、 财政 、水务 、国土房管 、规划 、农业 、林业 等有关 部 门在 相 关 项 目安 排 上 应 当 予 以优 先 考 虑 。 考 核 结 果 为 不 合 格 的 区 ,其 有 关 领 导 干 部 不得参加 年度 评奖 、被授予相关荣誉 等 。 第十 一条 对在 水 土保持 方面造 成严 重 破 坏 并 负有 责 任 的领 导 干 部 ,根 据 《天 津 市 党 政 领 导 干部 生 态 环 境 损 害 责 任 追 究 实 施 细 则 (试 行 )》进 行 责 任 追 究 。 对在水 土保 持 目标 责任 考核 工作 中弄 虚 作假 、虚报瞒报 情况 的,依 纪依 法 追究 相关 人 员 责 任 。 第 十 二 条 本 办 法 自印 发 之 日起 施 行 。
王 嘉 惠 、杨 志 耘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党 组 成 员 、市 京 治 组 、督 查 组 、专 家 组 4个 保 障 组 。 协 调 小 组
津 冀 协 同发 展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常 务 副 主 任 孙 办 公 室 设 在 市 政 府 办 公 厅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港建设世界一流港口领导小组等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港建设世界一流港口领导小组等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13期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港建设世界一流港口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和调整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津政办函〔2019J51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天津港建设世界一流港口领导小组等3个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组成人员。

现通知如下:一、成立3个议事协调机构(一)成立天津港建设世界一流港口领导小组,市长张国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马顺清任常务副组长,副市长孙文魁、金湘军任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兼)许颖悟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港集团、天津海关、天津海事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铁路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充实相关单位及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二)成立天津市城乡困难群众排查解困专项工作组,副市长康义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兼)李荣强和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慈善协会负责同志为成员。

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三)成立天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姚来英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景悦和市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委、市统计局、市合作交流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工商联、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海洋局拟定的天津市海洋生态红线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海洋局拟定的天津市海洋生态红线

调 查处 理渔 业污染 事故 。 ( 四) 天 津 海 事 局 负 责 海 洋 生 态 红 线 区 非军 事船舶 污 染 海 洋 环境 的监 督 管 理 , 并 负
责 污染事 故的调 查处 理 。 ( 五) 市 水 务 局 负 责 海 洋 生 态 红 线 区 内
自然地形 、 地貌 改变 的 围填 海 、 实体坝连岛、
在 禁 止 开 发 区 内禁 止 实 施 一 切
湿地 、 淤 泥质 海 岸 、 海 岛 等 生 态 系 统 的保 护
与修复 , 开 展 自然 岸 线 整 治 修 复 。 第 九 条 根 据 国 家 环 境 监 视 、 监 测 规 范 和标准 , 结 合 海 洋 生 态 红 线 区 的 保 护 对 象 和 控 制指 标 , 开 展 海 洋 生 态 红 线 区 的 环 境 监 测 与监视 , 加 强 海 洋 生 态 红 线 区 周 边 海 洋 工 程 项 目的 生 态 环 境 监 测 。定 期 对 海 洋 生 态 红 线
第 二 条 本 规 定 适 用 于 本 市 海 洋 生 态 红
第 四 条 各 相 关 单 位 根 据 法 律 、 法 规 和
规章 的规 定 , 认 真 履 行 各 自职 责 , 协调配合 ,
做好 以下 工作 : ( 一) 市 海 洋 局 负 责 海 洋 生 态 红 线 区 的 综合 管理 和协 调 , 对 海 洋 生 态 红 线 区 管 理 工 作 中出现 的重 大 问题 提 出处 理 意 见 , 报 市 人 民政 府 批 准 ; 负 责 划 定 海 洋 生 态 红 线 区 界 线 并 设立 标识 , 组 织 开 展 海 洋 生 态 红 线 区 的 环 境保 护和 生态 修 复 , 组 织 海 洋 生 态 红 线 区 的 环境 调 查 、 监测 、 监 视、 评估 和科学研 究 ; 负 责海 洋工程 建 设 项 目、 海 洋 倾 倒 废 弃 物 以 及 其 他 海 洋 开 发 利 用 活 动 对 海 洋 生 态 红 线 区 污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8.05.31•【文号】税总办发〔2018〕79号•【施行日期】2018.05.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的要求,高质量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及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税总发〔2017〕44号)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地指导各地税务机关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持续创新拓展公众参与,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对于从源头上防范税收舆情、推动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在政策解读的及时性、网站信息检索的便利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规范性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各级税务机关应进一步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进短板,提高质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22•【字号】武政办〔2018〕103号•【施行日期】2018.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武政办〔2018〕10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8月22日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工作部署,深入推动全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三办”改革,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称“五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打造审批服务最优城市,特提出如下工作要点:一、深入做好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工作(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深化推进政务公开1.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对公开相关信息的责任主体、内容、时效、形式等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其他各部门)2.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及时通过各级政府权责清单集中发布页面等途径公开调整信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责任单位:市编办)3.进一步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主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28•【字号】市政办发[2006]31号•【施行日期】2006.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06〕31号2006年2月28日) 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108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市政发〔2006〕8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市政府会议信息公开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信息公开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负责。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精神,视议题情况,适时安排邀请专家和行业代表列席常务会议,以及邀请公民代表旁听常务会议。

继续组织好市政府会议的新闻报道。

在讨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以及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议题时,邀请《西安日报》、《西安晚报》、西安人民广播电台、西安电视台记者参加会议,必要时可邀请中央、省驻西安媒体或市内其他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二、关于市政府行政公文信息公开(一)市政府行政公文信息公开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机要处负责。

办公厅各业务处室在办文过程中提出是否公开的具体意见,各分管秘书长、市长在审核、审签文件的同时,对是否公开该文提出意见,由机要处按程序审核印制后,将可公开文件提交政府门户网站、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社、西安市档案馆向公众公开。

时效性强、涉及面广的通告,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西安日报》及时向公众公开。

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处主办的《市政信息》由机要处通过市级机关综合办公系统刊发。

(二)市政府行政公文信息公开范围:1.市政府令类文件应予全部公开;2.市政发类文件,除涉密外应予全部公开;3.市政办发类文件,凡经市政府同意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或转发的涉及到社会公众利益的部门工作意见等,除涉密外,应予以公开;4.市政函类文件,凡市政府对各区、县,各部门涉及到社会公众利益事项的批复,除涉密外,应予以公开。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7.13•【字号】渝府办发〔2020〕89号•【施行日期】2020.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是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制度保障。

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和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确定一名负责人履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依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全面履行法定工作职责。

二、聚焦重点难点,强化主动公开。

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保障、培训指导等工作,认真履行法定工作职责。

要切实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条件和便利,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工作落地。

各责任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各项贯彻举措,相关信息要在本区县、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

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责任,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采集相关数据,对各责任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定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定的通知

津房 委 ( 2 0 o 7 ] 1 号 津房委( 2 o o 7 3 3号 津房委( 2 0 1 0 3 2号
天 津 市 人 民政府 办公 厅 关 于 印发 天 津 市 政 府 系统 值 班 工 作 规 定 的通 知
津政 办发 [ 2 0 l 6 ] 9 2号
各 区、 县 人 民政 府 , 各委 、 局, 各直属单位 :
经市人 民政 府 同意 , 现将 《 天津 市政 府系统值班 工作规定 》 印发给你们 , 请照此执行 。
天 津 市人 民政 府 办 公 厅
2 0 1 6年 l 1月 8日
天 津 市 政 府 系统 值 班 工 作 规 定
第 一 章 总则
国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 办法 》 、 《 天 津 市 突 发 事 件 总体应 急预案 》 ( 津政 发  ̄ 2 0 1 3 ] 3号 ) 和 市委 、
令 全时畅通 , 信息 接报 及时 准 确 , 高效 应 对各
类 突发 事件 , 依 据《 天津 市实施 ( 中华人 民共 和
市政府各 部门 、 人 民团体 、 市属 企 事业 单 位 、 大
专院校 、 中央驻津单位 ( 以下统 称各单位) 的值



市 政府 办公 厅文 件
天津市 人 民政府 公报
天津 市人 民政府 公报
序 号 6
2 O 1 6年第 2 2期
文 件 名 称
市政 府办公 厅 文件
文 号 津房改 C 1 9 9 5 3 4号
印发 《 关 于加 大 公 有 住 房 出售 力度 的意 见 》 的通 知
7 8 9
关 于 调 整 公 有 住 房 出售 收 入 分 配 比例 的通 知 天津 市 市 级 机 关 和 全 额 事 业 单 位 住 房 货 币 分 配 若 干 政 策 问题 的规 定 关于 2 0 0 2 年 调 整 公 有 住 房 租 金 的通 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63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63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63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政府公报是刊登行政法规和规章标准文本的法定载体,是政府机关发布政令的权威渠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分级管理,健全权威发布体系为落实好国家建立以中央、省、市三级为主的政府公报体系,形成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威发布平台的要求,全省设区的市要办好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逐步做到施行前刊登;未创办政府公报的设区的市要在2019年创办完成。

鼓励县(市)政府创新思路,探索创办政府公报。

二、强化创新驱动,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逐步推动政府公报电子化发展。

一是办好纸质版公报的同时,要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立政府公报专栏,每期政府公报清样定稿后可优先发布电子版;二是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扩大政府公报的社会覆盖面;三是建立、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

已创建政府公报数据库的,要把创刊以来刊登内容全部入库管理,探索增加文件内容检索、往期公报查询等便民服务途径。

未创建政府公报数据库的,自创办政府公报之日起,即建立政府公报数据库。

政府公报数据库要与政府网站资源统筹开发利用,避免重复建设。

三、强化定位功能,充分释放社会服务作用政府公报要坚持公益性原则,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免费发送。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全市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全市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全市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30•【字号】武清政办〔2017〕8号•【施行日期】2017.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全市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武清区关于落实全市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7年6月30日武清区关于落实全市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工作方案围绕落实全市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有力推动各项工作高标准开展,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制定具体落实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视察天津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和我市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一)加强预期引导。

1.围绕财政、金融、就业政策,通过政府网站、两台一报、宣传栏等载体,对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进行深入解读,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港口局关于做好2014年春运工作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4]7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港口局关于做好2014年春运工作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4]7号

的部 门和 区县 , 给 予 表 彰 和 奖 励 。对 拐 卖 人 口
犯罪严重 、 防控 打击 不 力 的部 门和 区县 , 依 法 依
纪追究有关人员 的责 任 , 并 实 行 社 会 管 理 综 合
治理一票否决 。
天津 市人 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 市交通港 口局 关于做好 2 0 1 4年 春 运 工 作 意 见 的通 知
( 一) 加 强组 织协 调 。市人 民政 府 反 对 拐 卖 妇 女 儿 童 行 动 工 作 联 席 会 议 要 加 强组 织 领 导 和
统筹协调 , 制 定并 完 善 政 策 措 施 , 及 时研 究 解 决 突 出 问题 和 困难 。联 席会 议 办公 室 负责 协 调 组 织对工作实施 情况进 行督导 检查 , 开 展 阶 段 性
评 估 和终 期 评 估 , 对 拐 卖 人 口犯 罪 重 点 案 件 和 重 点 区县 建 立 挂 牌 督 办 和 警 示 制 度 。区县 人 民 政府要建立协 调机制 , 组 织 协 调 和 督 导 检 查 反 拐工作 , 制定 本 地 区 的 实 施 细 则 和 年 度 实 施 方 案 。各 级 反 拐 工 作 协 调 机 制 成 员单 位 要 密 切 配 合, 根据任务 分 工制 定 本部 门、 本 单 位 实 施 方 案, 并 开展 自我 检查 和评 估 。
2 0 1 4年 1月 1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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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0 — — — —
天津 市 人 民政 府 公报
2 0 1 4年 第 1 期
市 政府 办公 厅文 件
关于做好 2 0 1 4年春运工作 的意见
市 交 通 港 口局
2 0 1 4年春 运从 1 月1 6日开始 至 2月 2 4日结 束, 共计 4 0天 。预 计我 市客运 量将 达 1 0 2 6 . 6 万人 次, 同 比增 长 6 . 7 9 / 6 。按 照《 国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

诉工 作 的重要 意 义 , 敢于担当, 主动 作 为 , 把
加 强 和 改 进 行 政 应诉 工 作 提 上 重要 议 事 日 程, 各区县人 民政府、 各 部 门 主 要 负 责 人 要
亲 自抓 , 切 实 加强 和 改进行 政应诉 工作 。
二、 主 要 内 容
最 高人 民法 院 关于 行 政 诉 讼 应 诉 若 干 问 题
府, 进一步加 强和改进 行政应诉 工作 , 不 断 提 高行政 应 诉 能 力 和 水 平 , 根据《 国 务 院 办
行政 机关要 高 度 重视 行 政 应诉 工 作 的 意 见 》
( 国办 发 ( 2 0 1 6 3 5 4号 , 以下 简称《 意见》 ) 和
小时 内书面报告 。同时 , 要 千 方 百 计 采 取 措 施
府请假工作规 定 , 明确代其 主持 工作的其他领 导, 并 向市政府 请假 , 待市 政府 领 导批 准 后方 可离津 。同时要 按照下管 一级的原则 , 加强对 所属单位 主要负责人在 岗在位情况 的管理 , 严 格落实请 销假制度 。‘ ,
各区 、 县 人 民政府 , 各委 、 局, 各直 属单 位 : 责 。加 强行 政应 诉 工 作 是 保 障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行 政诉 讼 法 》 有效实 施 、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政 、 加 快 建 设 法 治 政 府 的 重 要 举 措 。 各 级
为全 面 推进 依 法 行 政 , 加 快 建 设 法 治 政
作现场推动会 情况进行 大检查 , 发 现 问 题 立 即 督 促 整 改 。 检 查 中发 现 的 问 题 , 将 作 为 年 终 绩
销假 制度 。要 严 格 实行 重要 敏 感 时期 和 重大 节假 日局级领导 2 4 小时在 岗带班 制度 。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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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公报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政办函[2018]38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6.01
【实施日期】2018.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
(津政办函〔2018〕38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政府公报是刊登行政法规和规章标准文本的法定载体,是政府机关发布政令的权威渠道。

做好政府公报工作,是深化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径,对于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将政府公报打造成权威、规范、便民的政务公开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公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完善政府公报工作机制
逐步健全我市政府公报分级发布机制。

市政府办公厅要办好市政府公报;各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办本级政府公报;市、区两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办政府公报。

各部门要做好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将主动公开的文件尤其是规范性文件,及时送市政府办公厅,供市政府公报刊登。

对于通过政府公报发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要在正式刊印前将文稿交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审核,防止出现与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意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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