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分期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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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分期出资)

有限公司章程(分期出资)

章程〔分期出资〕为了典型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治理 ?〔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有关、行政的,特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宅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宅: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分两期出资。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刻第五条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核发出资证实书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依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四〕依照、和公司章程的猎取股利并转让;〔五〕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采办权;〔六〕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先按照顾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八〕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九〕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第八条股东担负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三〕不按前款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担负违约责任;〔四〕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担负连带责任。

〔五〕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之间能够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局限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章程出资期限(3篇)

公司章程出资期限(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出资行为,明确股东出资的期限,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股东之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出资期限,是指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出资的期限。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股东,包括发起人股东、增资股东和股权转让后的股东。

第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出资方式第五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数额】元,股东出资方式如下:(一)货币出资:股东应以人民币货币形式出资,不得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

(二)实物出资:如股东以实物出资,需经其他股东同意,并依法评估作价,且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

(三)知识产权出资:如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需经其他股东同意,并依法评估作价,且知识产权的转让手续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

(四)土地使用权出资:如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需经其他股东同意,并依法评估作价,且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手续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

第三章出资期限第六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出资。

第七条发起人股东出资期限如下:(一)发起人股东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缴纳全部出资。

(二)如发起人股东分期缴纳出资,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且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两年内缴纳完毕。

第八条增资股东出资期限如下:(一)增资股东应当在增资协议约定的期限内缴纳出资。

(二)如增资股东分期缴纳出资,首次出资应当在增资协议约定的期限内缴纳,且不得低于增资总额的20%,其余出资应当在首次出资缴纳之日起两年内缴纳完毕。

第九条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出资期限如下:(一)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应当在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期限内缴纳出资。

(二)如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分期缴纳出资,首次出资应当在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期限内缴纳,且不得低于股权转让总额的20%,其余出资应当在首次出资缴纳之日起两年内缴纳完毕。

公司分期出资的法律后果(3篇)

公司分期出资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公司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单元,其出资是公司成立和运营的基础。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然而,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股东可能无法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

为此,我国法律允许股东分期出资。

本文将就公司分期出资的法律后果进行探讨。

二、公司分期出资的定义公司分期出资,是指股东在章程约定的时间内,分若干期向公司缴纳其认缴的出资额。

分期出资可以是按月、按季度、按年等,具体期限由公司章程规定。

三、公司分期出资的法律后果1. 缴纳期限内的法律后果(1)缴纳义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期限,足额缴纳其认缴的出资额。

若股东未按期缴纳,则构成违约。

(2)违约责任: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公司可以要求其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公司可以按照《公司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3)权利受限: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其权利受到限制。

如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公司不得向其分配利润,不得以其出资额为其设定担保等。

2. 缴纳期限届满后的法律后果(1)出资不足的法律后果:若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不足,公司可以要求股东补足出资。

股东未补足出资的,公司可以按照《公司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出资超过法定期限的法律后果:若股东未在章程约定的期限内缴纳出资,公司可以要求股东缴纳逾期出资。

逾期出资的,股东应当支付逾期利息。

(3)公司注册资本的变动:若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不足,公司可以依法减少注册资本。

3. 其他法律后果(1)公司设立无效:若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导致公司注册资本未达到法定最低限额,公司设立无效。

(2)公司承担责任:若股东分期出资未按期缴纳,公司承担责任。

如公司因股东分期出资未按期缴纳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营,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总结公司分期出资是我国法律允许的一种出资方式。

章程模板中出资期限

章程模板中出资期限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出资行为,明确股东出资期限,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出资期限是指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公司缴纳出资的期限。

第三条出资期限的设定应当遵循公平、合理、明确的原则,确保公司资金链的稳定和公司运营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出资期限的具体规定第四条股东出资期限分为首次出资期限和后续出资期限。

第五条首次出资期限:1. 股东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完成首次出资。

2. 首次出资比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 首次出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六个月。

第六条后续出资期限:1. 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分期缴纳后续出资。

2. 后续出资比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 后续出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三年。

第七条特殊情况下的出资期限:1. 因国家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导致出资期限无法按照原定计划执行时,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延期申请。

2. 延期申请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按照延期后的出资期限缴纳出资。

3. 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三章出资期限的变更与终止第八条出资期限的变更:1. 股东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出资期限时,应向董事会提出书面申请。

2.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出资期限缴纳出资。

第九条出资期限的终止:1. 股东在出资期限届满前,已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全部出资的,出资期限终止。

2. 股东未能在出资期限届满前缴纳全部出资的,公司有权依法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a. 要求股东缴纳出资;b. 解除股东资格;c. 追求股东违约责任。

第四章违约责任第十条股东未按照本章程规定缴纳出资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 按照未缴纳出资部分的比例,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 按照未缴纳出资部分的比例,向公司支付逾期利息;3. 若公司遭受损失的,股东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司章程实缴出资期限(3篇)

公司章程实缴出资期限(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出资行为,明确公司章程中实缴出资期限的规定,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实缴出资期限是指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约定,应当缴纳出资的时间限制。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股东,包括发起人股东、增资股东等。

第四条公司章程中实缴出资期限的设定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

第二章实缴出资期限的确定第五条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规定实缴出资期限,实缴出资期限的确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二)考虑公司的经营范围、发展需要和股东实际情况;(三)保证公司资金周转和运营需要;(四)便于公司进行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

第六条公司章程中实缴出资期限的确定方式如下:(一)按比例出资:股东按照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在章程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出资;(二)按时间分期出资:股东在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分批次缴纳出资;(三)按需出资:股东在章程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自身资金状况,随时缴纳出资。

第七条公司章程中实缴出资期限的确定,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出资总额;(二)出资比例;(三)出资方式;(四)实缴出资期限;(五)未按期出资的违约责任。

第三章实缴出资期限的变更第八条公司章程中实缴出资期限的变更,应当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提出变更申请;(二)召开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会议;(三)形成决议;(四)修改公司章程;(五)进行工商登记。

第九条实缴出资期限的变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三)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章未按期出资的处理第十条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应当承担以下责任:(一)向公司缴纳出资;(二)支付违约金;(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有权采取以下措施,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一)书面催告;(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采取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出资方式与期限

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出资方式与期限

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出资方式与期限公司章程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用于规定并约束公司内部的组织结构、权责和运营规范等内容。

在公司章程中,股东出资方式与期限被认为是至关重要的内容之一。

本文将就公司章程中股东出资方式与期限的相关要求进行探讨。

一、股东出资方式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出资的方式,这是为了确保公司资本的稳定与规范。

一般来说,公司章程中列举的股东出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现金出资:股东以现金形式向公司出资,实现资金的注入。

公司章程中需要明确规定股东应当以何种方式进行现金出资,例如一次性出资还是分期出资等。

2. 实物出资:股东以实物财产(如房屋、土地、机器设备等)向公司出资。

公司章程中需要明确规定实物出资的评估标准和程序,确保出资的公允性和合法性。

3. 知识产权出资:某些情况下,股东可能以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向公司出资。

公司章程中需要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出资的评估准则和程序,以及双方在出资后的权益保护等内容。

4. 劳务出资:股东以劳动力向公司出资。

公司章程中需要明确规定劳务出资的方式、期限及劳务的评估方式等细则。

二、股东出资期限公司章程中还需要明确股东出资的期限,以规范股东的义务和公司的运作。

股东出资期限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设定,但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股东出资期限采用下述方式:1. 一次性出资:股东在一定时间内将出资款项一次性到位。

这种方式适用于出资金额较小或股东之间已经达成一致的情况。

2. 分期出资:股东将出资金额分为多个阶段进行,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每个阶段的出资比例和期限。

这种方式适用于出资金额较大或需要长期投资的情况。

3. 根据业务需要确定出资期限:某些情况下,股东出资的期限可能和公司的经营计划或项目进度相对应。

公司章程需要明确规定出资期限与具体的业务情况相匹配。

三、股东出资超期处理在公司章程中,还需要对股东出资超期进行处理,以确保公司利益和运营的正常进行。

分期出资有限公司章程

分期出资有限公司章程

分期出资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名称为分期出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本公司的注册地为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第三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金融投资等。

第四条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由股东按照约定的期限分期出资。

第六条本公司的出资方式为分期出资,即股东按照约定的期限分期出资,根据出资约定,公司向股东发行相应金额的有限责任股份。

第七条本公司的经营期限为x年,自公司设立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本公司的章程是公司的根本制度,具有法律效力。

章程的修改必须依法进行,并经股东大会通过。

第二章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公司的股东享有按股份比例分享经营业务利润的权利。

第十条公司的股东有权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公司的决策权。

第十一条股东有权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要求公司提供经营情况,并有权对公司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股东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分期出资。

第十三条股东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滥用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十四条股东有义务为公司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公司的组织结构第十五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

第十七条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事项。

第十八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的决议必须以半数以上董事的同意才能生效。

第二十条董事会会议的决议以书面形式保存,并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和审查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四章股东大会第二十三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二十四条股东大会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一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二十五条股东大会的决议必须以出席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赞同才能通过。

公司章程分期出资模板

公司章程分期出资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设立和运营,明确股东权利和义务,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为(公司名称),系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数额)元。

第四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同意,自工商登记机关颁发营业执照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股东及出资第五条本公司股东为(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出资情况如下:(一)股东一:(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人民币(出资额)元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等)出资日期:(具体日期)(二)股东二:(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人民币(出资额)元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等)出资日期:(具体日期)(三)……(其他股东出资情况)第六条股东出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股东应当以货币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实物、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

(二)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评估作价,并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三)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第七条股东分期出资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分期出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总额。

(二)分期出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三)股东应当按期缴纳出资,未按期缴纳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四)股东分期出资的具体期限和金额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第八条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其缴纳;股东会可以决议对未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采取强制措施。

第三章股东权利和义务第九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二)公司终止后,按照出资比例分得剩余财产。

(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

第十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按照出资额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二)遵守公司章程。

(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章程出资时间范文模板

公司章程出资时间范文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出资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出资,是指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向公司投入的资金、实物、知识产权等资产。

第三条本章程中有关出资时间的约定,旨在明确股东出资义务的履行期限,确保公司注册资本的及时到位,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出资期限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股东按照以下出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一、首期出资1. 出资比例:______%2. 出资金额:人民币______元3. 出资时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__个月内二、后续出资1. 出资比例:______%2. 出资金额:人民币______元3. 出资时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__个月内三、特别约定1. 股东应按照本章程约定的出资比例和金额,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公司缴纳出资。

2. 如有特殊情况,经股东会决议,可以延长出资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______个月。

第三章出资方式第五条股东出资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一、货币出资:股东应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

二、实物出资: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应当提供实物清单,并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三、知识产权出资: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应当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

四、其他合法出资方式。

第四章出资责任第六条股东应当按照本章程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履行出资义务。

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股东出资后,如发现出资存在虚假、评估不实等问题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八条公司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股东出资义务的履行情况,确保公司注册资本的到位。

第九条监事会应定期对股东出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股东会。

第十条股东会应当对监事会的检查结果进行审议,对出资不实的股东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章程由公司股东会制定,经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后生效。

公司章程出资(3篇)

公司章程出资(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出资行为,明确出资人的权利、义务,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出资,是指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将其财产投入公司,成为公司注册资本的一部分。

第三条本章程的出资部分,包括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出资变更、出资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股东出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一致。

第二章出资方式第五条股东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出资:(一)货币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货币出资应当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现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实物出资:股东可以用实物出资,实物应当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且可以依法转让。

(三)知识产权出资:股东可以用知识产权出资,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四)土地使用权出资:股东可以用土地使用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应当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出资方式。

第六条股东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应当依法评估作价,并经公司全体股东认可。

第七条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将财产权转移至公司名下。

第三章出资期限第八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出资。

第九条股东应当自公司设立之日起______个月内足额缴纳出资。

第十条因特殊情况,股东可以申请延期出资,但延期出资的时间不得超过______个月。

第四章出资变更第十一条股东出资后,如需变更出资额,应当经公司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股东出资变更,应当重新评估作价,并按照新的出资额缴纳出资。

第五章出资违约责任第十三条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纳出资额的______%计算。

(二)向公司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股东出资不实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补足差额,并按照差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分期出资的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和章程

分期出资的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和章程

分期出资的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和章程XXX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会决议XXXX年XX月XX日在太原市XX区XX路XX号,召开了XXX有限公司XXXX年第一次股东会议,在会议召开的15日前本公司已以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到全体股东。

到会的股东有XXX、XXX。

会议由XXX召集和主持。

经到会股东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本公司由X位股东组成,股东名单如下:XXX XXX二、本公司申请注册资本XXX万元整,股东首期实缴XX万元整,剩余XX 万元整,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XXXX年XX月XX日前缴纳XX 万元整,XXXX年XX月XX日前缴纳XX万元整。

三、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为法定代表人,选举XXX为执行董事。

四、本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XXX兼任。

五、本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选举XXX担任。

六、以上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产生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一致通过XXX有限公司章程,章程共七页十章三十六条。

八、全体股东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一切责任。

九、一致同意委托XXX代表本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十、一致同意委托XXX办理本公司注册登记手续。

表决情况:对本次股东会决议,持赞同意见的股东X人,代表100 %的股份,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股东签名(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分期出资承诺书XXX工商行政管理局:一.XXX有限公司股东XXX、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股东会公司章程,股东会公司决议,我们郑重承诺如下:在XXXX年XX月XX日第一次出资之后,于XXXX年XX月XX 日之前缴足第二次认缴资本,资本额为XXX万元,占注册资本XX%,其中雷光耀出资XX万元、袁莉敏出资XX万元。

二.根据《公司法》规定:分期按期缴足剩余资本,如未能兑现上述承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公司股东签字:XXXX年XX月XX日XXX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XXX共同出资设立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公司章程范本设立公司时的合法股东出资方式与期限

公司章程范本设立公司时的合法股东出资方式与期限

公司章程范本设立公司时的合法股东出资方式与期限一、引言在设立公司时,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方式和股东权益等内容。

其中,股东出资方式与期限是公司章程的核心要素之一。

本文将介绍合法的股东出资方式与期限,并提供公司章程范本作为参考。

二、股东出资方式1. 现金出资股东可以以现金形式向公司出资,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

股东通过银行转账、支票或现金等方式将款项划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 实物出资股东可以以实物的形式向公司出资,例如房屋、土地、机器设备等。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章程应规定出资物品的评估标准和程序。

3. 知识产权出资在某些情况下,股东可以以知识产权的形式向公司出资,例如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这种方式需明确评估价值和权益转移的规定。

4. 知识技术和专有技术出资某些高科技企业可以以知识技术和专有技术的形式向公司出资。

在公司章程中,应明确技术价值、股权比例和权益转移等相关内容。

三、股东出资期限1. 初始出资期限初始出资期限指的是股东在公司设立之初应向公司出资的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需在设立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完成出资。

一般情况下,出资期限为公司设立之日起三个月。

2. 追加出资期限追加出资期限是指股东在公司正常运营期间应按约定的时间向公司追加出资的期限。

公司章程应规定出资金额、期限和方式等内容。

3. 延迟出资期限在某些情况下,股东可能需要延迟出资,例如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时出资。

公司章程应明确延迟出资的条件、时间和程序等。

四、公司章程范本以下为公司章程的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名称第二条经营范围...第二章出资方式与期限第三条股东出资方式第四条股东出资期限...第三章股东权益第五条股东权益的保障第六条股东权益的转让...第四章公司治理第七条公司组织结构第八条董事会成员选举与任免...五、结论股东出资方式与期限是公司章程中的重要内容,它涉及到公司的资本运作和股东权益的保障。

分期出资有限公司章程

分期出资有限公司章程

滁州银源钢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二O一O年七月八日滁州银源钢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滁州银源钢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第四条公司住所:滁州市开发区花山西路789号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由五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第六条经营范围:货物搬运及装卸服务、货物配载。

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机械及配件、电子产品的销售(涉及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第七条经营期限:长期。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四章注册资本、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800.00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其余注册资本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两年内缴足。

第十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或取得银行出具的《入资资金凭证》。

第十一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执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二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三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出资方式和期限

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出资方式和期限

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出资方式和期限一、股东出资方式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法律文件,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运行方式以及股东的权益与义务。

其中,股东出资方式是公司章程中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

股东出资方式主要用于规定股东应如何向公司投入资金,以获得相应的股权。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股东出资方式:1. 现金出资:股东以货币形式将资金注入公司,从而获得相应的股权。

现金出资是最常见的股东出资方式,因其简便、直接而被广泛使用。

2. 实物出资:股东可以通过以实物形式向公司出资。

比如,以不动产、设备、专利或技术等资产出资。

实物出资需要对资产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确定相应股权。

3. 知识产权出资:在某些情况下,股东可以以知识产权出资。

比如,将自己拥有的专利、商标权或著作权授权给公司,作为出资或股权转让的形式。

二、股东出资期限股东出资期限是公司章程中另一个重要的规定内容,它涉及到股东应在何时向公司出资,以及出资是否需要分期完成的问题。

下面是常见的股东出资期限方式:1. 一次性出资:在一些情况下,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应在一定期限内将全部出资款项一次性支付到公司账户中。

这种方式适用于出资金额不大且较为紧急的情况。

2. 分期出资:较大规模的出资往往需要分期进行。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具体分期的时间和金额,以确保股东按时、分步完成出资。

3. 触发条件出资:有些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在特定情况下才需要出资。

比如,当公司达到一定的业绩指标或发生重大投资机会时,股东需要按照约定出资。

无论采取何种股东出资方式和期限,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规定相关条款,以保证股东权益的平等和公司的稳定运行。

股东出资方式和期限的约定应在公司章程中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充分考虑到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发展需要。

结论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出资方式和期限是公司组织和运行的重要规定,它直接关系到股东的权益和公司的稳定发展。

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和期限,并明确规定在章程中,以确保股东权益的平等和公司的正常运营。

公司章程中的出资时间(3篇)

公司章程中的出资时间(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出资行为,明确股东出资义务,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出资时间是指股东按照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将出资额实际缴纳到公司账户的时间。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公司设立时及公司增资时股东的出资行为。

第二章出资期限第四条股东出资期限分为以下几种:1. 即时出资:股东在公司设立时,一次性将全部出资额缴纳到公司账户。

2. 分期出资:股东在公司设立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分期缴纳出资额。

3. 满足条件出资:股东在公司设立时,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缴纳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出资期限的约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合理:出资期限应公平合理地分配给各股东,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 便于公司经营:出资期限应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避免因出资期限过长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3. 法律法规规定:出资期限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出资时间确定第六条股东出资时间确定方法如下:1. 即时出资:股东应自公司设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出资额缴纳到公司账户。

2. 分期出资:股东应按照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的期限,分批次缴纳出资额。

每期出资时间应明确约定。

3. 满足条件出资:股东应自条件成就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出资额缴纳到公司账户。

第七条股东出资时间应满足以下条件:1. 股东已按照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将出资额实际缴纳到公司账户。

2. 股东已按照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向公司提供出资证明。

3. 股东已按照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完成出资登记手续。

第四章违约责任第八条股东未按约定时间出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 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缴出资额的1%。

2. 在违约金之外,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3. 公司有权要求股东在一定期限内补足出资。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分期出资的解释

分期出资的解释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注册公司时,公司注册资本可以采用分期出资方式,想知道的是各股东是否能先后出资?每一期是否一定要全体股东共同出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人民币。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涉及登记的具体问题,建议携相关书面材料到所在地工商分局当面咨询。

依据上述规定,注册公司股东出资时,第一次必须要全体股东出资,以后可以先后出资,最终在2年内,全体股东缴足注册资本。

公司设立要是分次注资的话,可以一方股东一次把自己该入资的款全部入完,而另一方股东一点都没入,下次再入,这样的分次注资可吗?我觉得应该是按公司的章程规定出资,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要符合公司法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个人觉得:即使是,公司章程也是规定先由一方出资的,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应该可以的。

在不违反《公司法》的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股东之间可以自行协议确定出资的时间进度。

一般是同比例出资。

如果确实约定了不同步出资,并且该约定合法有效的,则股东之间可以约定在该实际出资比例不同于注册资本比例的期间内的收益分配或亏损承担方式(如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实缴资本比例确定)。

公司章程分期出资

公司章程分期出资

有限公司章程(分期出资)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分两期出资。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核发出资证明书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五)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六)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先按照应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八)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九)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三)不按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四)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五)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分次出资公司章程

分次出资公司章程

分次出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运作的基本法规,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规范行为具有重要的作用。

分次出资公司章程是一种公司章程形式,它要求股东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分多次出资。

下面是一份1200字以上的分次出资公司章程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公司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地为XX市XX区XX路XX号。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

第四条具体的分次出资计划、金额以及时间由各股东协商确定,并载入公司的股东会议记录。

第二章公司股东第五条公司可以有多名股东,股东的股权按照出资比例计算。

第六条各股东应按照确定的分次出资计划,按时足额出资。

第七条股东有权获取公司的盈余分配,且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对公司作出决策的表决权。

第八条股东有义务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应负有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股东可以根据自身需要与其他股东约定股权转让的事宜,但需提前征得公司经营管理者的书面同意。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作出讨论并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第十四条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约定,制定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和经营安全。

第四章股东会及股东权益第十五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公司股东组成。

第十六条股东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董事会召集并通知公司的股东参加。

第十七条股东会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并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如股权转让、合并、分立等。

第十八条股东会决议经过股东表决,决议达到过半数即为有效,重大事项需达到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第十九条股东有权参加并表决股东会议,享有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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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XXX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深圳市XXX有限公司住所:XXX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XXX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X个:姓名: XXX住所:XXX身份证号码:XXX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二)股东的住所;(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注册资本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XXX XXX XXXXXX XXX XXX第十三条股东以货币出资。

第十四条各股东应当于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两年内分期缴足首期出资额于公司注册登记前缴付,并且不低于注册资本20%。

股东不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股东可以以非货币出资,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

第四章股东会第十七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作出决议;(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第二十条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十二月召开。

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监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二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有效。

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方为有效。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执行董事第二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权利。

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第二十六条执行董事由股东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七条执行董事任届期满,可以连选连任。

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八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它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报送股东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三十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置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执行董事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三十一条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的资产以个人名义或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十二条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的同类业务或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业务或活动的,所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

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董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股东会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第七章监事第三十四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监事由股东会委任,任期三年。

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八章财务、会计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

第三十六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子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的法定公益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然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八条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九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第四十一条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九章解散和清算第四十二条公司的合并或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

第四十四条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会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会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

第四十五条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例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或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

第四十七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第四十九条财产清偿顺序如下: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第五十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确认。

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一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附则第五十二条本章程中涉及登记事项的变更及其它重要条款变动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本章程的规定。

修改公司章程,只对所修改条款作出修正案。

第五十三条股东会通过的章程修正案,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五条公司股东会通过的有关章程的补充决议,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本章程于公司核准登记注册后生效。

股东签章:年月日深圳市XXX有限公司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和监事任职书时间:年月日地点:公司会议室参会人员:全体股东会议内容:选举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委任监事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股东会决议:选举XXX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任期三年。

姓名:XXX住所:XXX身份证号码:XXX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委任XXX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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