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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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医院“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工作制度
为切实做好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充分发挥医院的学科优势,确保基地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1.基地各项工作由医院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集中协调解决基地创建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3.涉及专业性的问题应提请专家组进行讨论研究,确保相关规范及标准的专业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4.符合卫生部《缺血性脑卒中筛查及防控指导规范(试行)》筛查条件的患者,
由筛查科室动员患者完善相关检查,由主管医师认真填写脑卒中筛查基本信息表(CRF表)。应有专人负责CRF表的收集整理。
5.急诊脑卒中患者入院后应按照医院脑血管疾病绿色通道救治流程进行诊治。
6.基地办公室负责筛查科室相关医务人员脑卒中筛查和防治知识培训的组织、场地协调、人员安排等,培训师资由专家组成员承担。
7.对诊断存在困难的脑血管疾病病例,由收治科室报基地办公室,申请病例讨论,专家组成员参加讨论,共同研究诊治方案。
8.基地办公室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实施方案、工作制度等进行修订和完善。
9.各部门应各司其职,不断总结经验和不足,改进工作机制,探索脑卒中防治体系的新思路、新做法。
七台河市人民医院
关于开展创建“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的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
为贯彻和落实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开展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防治的工作会议精神,力争通过“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医院的检查验收。按照“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有关任务要求,为了更好的做好基地医院的规范化建设,接受卫生部组织的相关专家检查,积极推进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的大力开展,建立并完善中国脑卒中防控体系。现结合我区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经2012年5月11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一、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明确职责及工作目标,提高认识充份调动全院人员的积极性。
2、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3、各个组织及部门各司其职,根据工作计划,认真完成自己部门的相关工作。
4、医院按照工作计划分阶段进行自查自评
㈠考评原则
①以工作成绩为导向原则。
②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原则。
③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④多角度考评原则。
㈡奖惩制度
对未按照工作计划完成相关工作及不重视的,第一次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并限期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第二次自评自查仍未按时完成工作的,扣发当月的奖金,并扣发组长的津贴。
对工作完成较好的,根据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实施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2013年5月-2014年5月
1、确定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的科室设置及相应的诊疗条件和设施,由神经内科牵头,包括神经外科、心内科、急诊科、血管外科、康复科、内分泌科、影像科、超声科、检验科、介入科、功能科、体检中心、社区医院等参与。
2、各专业应建立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实施小组及临床专业队伍,指定专人完成高危人群筛查及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和统计,填写脑卒中筛查基本信息表(CRF表),每月20日前上报脑病中心专人管理,整理后报医院“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办公室备案。
3、医务科负责制定医务人员专业技术培训规划、登记和参加其他各级机构组织的脑卒中相关专业技术的培训登记制度以及收集组织培训活动的文图资料。建立和完善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相关专业培训所需基本教学设施和场地。
4、“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办公室、医保办、各临床科室要逐步与各级医院建立转诊和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的网络服务体系。
5、体检中心、信息科负责将脑卒中筛查与健康常规体检项目相结合,将脑卒中筛查纳入到健康常规体检项目,并指定专人完成高危人群筛查和相关数据的整理和登记工作。
6、总务科要设立脑卒中筛查与防治醒目标识,设立相关诊疗科室醒目的导医标识,门诊部、急诊科开展脑卒中筛查专科门诊、脑卒中单元病房,建立脑卒中筛查与诊治绿色通道。
7、各相关科室制定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录与整理,认真填写脑卒中筛查基本信息表(CRF表),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并按要求报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办公室。
8、党办、防保科、神经内科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医院网站、健康教育手册、健康处方、院报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脑卒中防治知识。
9、神经内科、康复科制定脑卒中患者康复和预防再次发生脑卒中方案,对患者进行科学评估,针对脑卒中患者的不同特点,进行规范的肢体、言语和心理康复指导等,并做好患者出院后跟踪随访工作。
10、康复科对脑卒中患者及家属进行康复理论知识、康复基本操作技能的健康教育和方法培训;定期召开病员座谈会,指导患者及家属做好家庭护理,积极沟通交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二个阶段:2014年6月-2015年6月
1、各部门按照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的工作要求,完成年高危人群筛查量,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录与整理,认真填写脑卒中筛查基本信息表(CRF表),并按要求上报。
2、定期检查和督导落实相关科室对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
3、组织相关人员完成对市区相关专业人员的操作技术和专科培训、医疗义诊咨询和健康教育等活动。
4、建立2家社区、乡镇脑卒中筛查与防治服务协作网,初步建立起区域脑卒中筛查与防治体系。
5、按照规划任务及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的工作要求,进行自评检查及整改。
6、做好本年度工作总结。
第三个阶段:2015年7月-2016年7月
1、按照规划任务及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的工作要求认真改进基地医院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脑卒中疾病管理的质控体系。
2、完成高危人群年筛查量,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录与整理,按要求报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办公室。
3、继续做好县、区医院血管彩超、TCD等操作技术及临床专科医师的进修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完成对县区相关机构专业人员协助开展工作及开展医疗咨询和健康教育等活动,协助做好当地脑卒中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
4、做好阶段工作总结,对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
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科室绩效工资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