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瑞医药: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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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锐科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欣锐科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计249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人数为994人)的25.05%,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492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451.24万股的4.30%。

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451.24万股的0.07%,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1.6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84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451.24万股的4.23%,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98.37%。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情况1工号1624 2工号5778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20日。

医药生物行业周报:第三批药品集采落地,行业分化加剧

医药生物行业周报:第三批药品集采落地,行业分化加剧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免责条款部分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道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中航医药生物行业周报:第三批药品集采落地,股市有风险 入市须谨慎上证综指 3380.68 沪深3004718.84 总市值(亿元) 77,633.86 流通A 股市值(亿元) 55,444.97 PE (TTM ) 53.89 PB(LF)5.86近一年行业与沪深300走势对比图资料来源:wind ,中航证券金融研究所050000100000150000200000250000-20%-10%0%10%20%30%40%50%60%70%80%90%成交金额医药生物(申万)上证指数沪深3009057.33,上涨0.36%;本期申万医药生物行业指数收于12177.86,上涨0.02%。

本期医药生物板块下跌0.26%,在申万28个一级行业板块中涨跌幅排名居第19位。

医药生物7个二级板块中,化学原料药、化学制剂、医药商业和医疗服务跑赢上证综指、沪深300和中小板指。

重要资讯➢ 8月17日,国家医保局公布《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和《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 8月1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 8月20日,上海阳光药品采购网发布公告,对全国第三批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进行公示➢ 8月2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2020年7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102个 核心观点➢ 大盘延续震荡走势,受第三批药品集中采购公示结果影响,医药生物板块分化明显。

政策方面,国家医保局公布《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本次医保目录有进有出,医保基金“腾笼换鸟”结构调整仍在深化。

上海阳光药品采购网公示集采拟中选结果,第三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持续推进,本次集采药品价格竞争仍旧激烈,药品降价幅度较前两次集采略有提升。

短期来看,随着各公司中报的逐渐披露,第三批药品集中采购逐步落地,行情或维持加速分化态势。

恒瑞医药股权激励计划详解

恒瑞医药股权激励计划详解

恒瑞医药股权激励计划详解标题:恒瑞医药股权激励计划详解引言:股权激励计划作为一种重要的激励机制,近年来在中国上市公司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本文将对恒瑞医药(以公司名字为例)的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深入探讨,通过评估其设计和实施方式,以及对公司业绩和员工激励的影响,帮助读者对这一主题有更全面、深刻和灵活的理解。

第一部分:恒瑞医药股权激励计划的背景和目的(约500字)恒瑞医药作为中国领先的创新药企业,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药物。

为了吸引和激励优秀的人才,公司实施了一套完善的股权激励计划。

本部分将介绍该计划的背景和目的,包括公司发展战略、人才引进与培养等方面的考虑。

第二部分:恒瑞医药股权激励计划的设计和实施方式(约1000字)本部分将分析恒瑞医药股权激励计划的设计和实施方式。

首先介绍其计划的基本结构,包括激励对象、授予条件和激励方式等方面的要素。

随后,阐述该计划的具体实施过程,包括股权分配、授予时间和解锁条件等方面的细节。

最后,评估该设计和实施方式的优缺点,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第三部分:恒瑞医药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约1000字)本部分将研究恒瑞医药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通过分析相关数据和案例,探讨该计划对公司的运营、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影响。

同时,评估激励机制对股东权益的保护和增值的效果。

最后,总结该计划在提升公司绩效方面的作用和意义。

第四部分:恒瑞医药股权激励计划对员工激励的影响(约1000字)本部分将研究恒瑞医药股权激励计划对员工激励的影响。

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等方法,探讨该计划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团队合作和个人发展的影响。

同时,评估激励机制在留住和吸引优秀员工方面的效果。

最后,总结该计划在提升员工激情和忠诚度方面的作用和意义。

结论:通过对恒瑞医药股权激励计划的详细解析和评估,我们可以看到它在促进公司业绩和员工激励方面的积极作用。

然而,也需要注意激励计划的设计和实施中存在的一些挑战和风险。

在未来,恒瑞医药及其他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不断优化和调整股权激励计划,以实现更好的效果。

688599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2020-12-09

688599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2020-12-09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

三六五网: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六五网: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95 证券简称:三六五网公告编号:2020-055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按该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19名激励对象1463036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8月24日。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摘要已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1、权益种类: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在2019年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9人,为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中层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4、价格: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45元/股。

5、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安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安排的说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可解禁首日是指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后第一个考核期期满后一日(如授予日与第一个考核期满日之间不足12个月,则为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一日)。

6、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需满足有关法规要求,且达到考核要求才能按规定解除限售。

考核分为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由于考虑到环境不确定性较大,考核的重点在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恒瑞医药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恒瑞医药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公告编号:2020-092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18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山路7号)(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现场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一致推举,由董事长周云曙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2、议案名称:《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上述三项议案均以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股份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刘向明、张秋子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688015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688015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公告编号:2021-058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6.278万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66.4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000.00万股的1.04%。

(3)授予价格:15.73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5.73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总人数为21人,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0-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2019年营业收入值或毛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值定比2019年度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A),或各考核年度的毛利润累计值定比2019年度毛利润基数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个人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两档,各档对应的归属情况如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恒瑞医药股权激励制度

恒瑞医药股权激励制度

恒瑞医药股权激励制度一、制度背景恒瑞医药是一家以研发、生产和销售抗肿瘤药物为主的公司,由于该领域的技术门槛较高,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人才支持。

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恒瑞医药决定实施股权激励制度。

二、制度目的1. 激励员工积极性:通过股权激励,让员工感受到公司对他们的认可和重视,从而激发他们更加积极地投入工作。

2. 提高员工忠诚度:员工持有公司股份后会更加关注公司业绩和发展,从而增强对公司的忠诚度。

3. 吸引优秀人才:股权激励是一种长期有效的吸引人才手段,在同等条件下可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公司。

4. 提升企业价值:通过股权激励可以提升企业价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恒瑞医药工作满一年的员工。

四、股权激励方式恒瑞医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股权激励:1. 股票期权: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授予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员工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好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2. 股份奖励: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员工赠送公司股份,员工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相应的股份收益。

3. 限制性股票: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授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但该股票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转让或出售。

五、激励对象和条件1. 激励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恒瑞医药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包括高管和普通员工。

2. 激励条件:(1)业绩目标:员工必须达到规定的业绩目标才能享受股权激励。

业绩目标包括销售额、利润增长率、市场占有率等指标。

(2)服务期限:员工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继续为公司服务才能享受股权激励。

服务期限为三年。

(3)离职处理:员工在服务期限内离职的,其股权激励将被取消或者按照公司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六、股权激励计划1. 股票期权计划:(1)授予时间:每年年初授予。

(2)授予对象:符合条件的员工。

(3)行权价格:行权价格为当时公司股票市场价的90%。

(4)授予数量:根据员工贡献和职位不同,授予数量不同。

高管最多可获得10万股,普通员工最多可获得5万股。

赢时胜: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赢时胜: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公告编号:2020-060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即2020年2月4日至 2020年8月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已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3、公司向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登记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查询结果,在自查期间,除附件1中的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附件1中的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获知公司拟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信息,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020年监事会意见(同意授予限制性股票)

2020年监事会意见(同意授予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意见(同意授予限制性股票)
已出版
要点
上市股份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同意授予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意见
作为公司的监事会,对第届次董事会于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过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 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确定
为年月日。

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 公司未出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另,公司本次确定的名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故无论从公司层面还是激励对象层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

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

监事会同意上述议案。

监事会:
年月日。

股权激励对市值管理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以恒瑞医药为例

股权激励对市值管理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以恒瑞医药为例

股权激励对市值管理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以恒瑞医药为例股权激励对市值管理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以恒瑞医药为例摘要:本文旨在研究股权激励对企业市值管理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以中国医药企业恒瑞医药为例进行具体分析。

通过对恒瑞医药的股权激励制度进行研究,发现股权激励对企业市值管理具有积极的影响,能够提升市值管理的水平。

股权激励作用机理主要表现为提高员工激励程度、激发员工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市值等。

具体探讨了恒瑞医药的股权激励措施与实施效果,实证证明了股权激励对市值管理的正面影响。

本文有助于进一步理解股权激励在市值管理中的作用,并为企业在设计和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时提供参考。

一、引言近年来,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重要的薪酬手段,被广泛应用于企业管理中。

股权激励可以激发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企业发展。

同时,股权激励还能够改善企业的市值管理,提升企业竞争优势。

本文将以中国医药企业恒瑞医药为例,探讨股权激励对企业市值管理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为企业提供相关的实践经验和启示。

二、股权激励对企业市值管理的影响股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员工而采取的一种方式,通过给予员工股权,使其与企业的经营成果紧密相连。

股权激励对企业市值管理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1. 提高员工激励程度:股权激励可以将员工的利益与企业利益紧密捆绑,员工通过提高自身的绩效和努力工作来提升企业的市值,从而获得相应的回报。

这种员工与企业利益的一致性可以提高员工的激励程度,激发其更大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2. 激发员工积极性:股权激励可以让员工成为企业的“股东”,增加其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员工通过拥有股权,有机会分享企业经营成果,从而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善员工的工作态度和表现。

3. 促进企业发展:股权激励使企业员工成为企业的伙伴,共同分享企业的利益和风险。

员工与企业的利益紧密结合,会更加关注企业长远的发展,努力为企业创造价值。

员工的积极参与和付出,可以促进企业发展,提升企业市值。

恒瑞医药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恒瑞医药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恒瑞医药高管薪酬管理制度一、薪酬政策制定的背景和意义恒瑞医药一直重视高管薪酬管理,认为合理的薪酬政策是激励和约束企业高管的有效方式之一,对于维护公司长期发展和股东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司高管薪酬制度建立的理念是:合理激励、风险约束、公平合理。

基于此,恒瑞医药建立了透明、公平、可持续的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公司治理的核心体系,为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薪酬政策制度的设计原则为了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健运营,恒瑞医药公司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秉承以下设计原则:1. 紧密联系公司整体战略目标。

高管薪酬设计应与公司整体战略及长期目标相契合,确保高管的激励不脱离公司的战略方向,使高管的激励与企业的长期发展密切相关。

2. 激励与风险相结合。

薪酬设计应当综合考虑企业的长期和短期绩效,同时使高管的薪酬与公司的风险管理机制相匹配,使高管在获得激励的同时,也能够承担一定的风险。

3. 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

公司高管薪酬设计需公开透明、合理公正,确保薪酬的确定过程公开透明,遵循公平的原则,公正、合理对待不同的高管成员。

4. 能够引进和留住高端管理人才。

薪酬设计要能够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留住优秀人才,激发高管的积极性。

以上是恒瑞医药公司高管薪酬制度的设计原则,这保证了高管薪酬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三、高管薪酬政策的具体规定1. 薪酬水平设计恒瑞医药公司高管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年度绩效奖金和长期激励(如股票期权、股票激励计划)构成。

薪酬的设计应兼顾高管的绩效及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达到激励、约束和风险共担的目标。

2. 薪酬绩效考核高管薪酬的绩效考核主要针对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达成情况,同时也考量个人的工作表现、领导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等方面。

通过年度评价和绩效考核,合理确定高管的年度绩效奖金,并对其长期激励予以考核和激励。

3. 薪酬激励与风险分担公司高管薪酬激励与风险分担相结合,以确保高管与公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

恒瑞医药: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恒瑞医药: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8、业绩条件设置的合理性说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 业绩指标选取了“净利润增长率”,该指标有助于直接反映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成长能力、成本费用控制能力等。根据业绩指标的设定,公司 2020 年-2022 年净 利润的复合增长率为 18.64%,所设定的业绩指标综合考虑了历史业绩、经营环 境、行业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指标设定合理、科学。对 激励对象而言,业绩目标明确,同时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对公司而言,业绩指标 的设定能够促进激励对象努力尽职工作,提高上市公司的业绩表现。指标设定不 仅有助于公司提升竞争力,也有助于增加公司对行业内人才的吸引力,为公司核 心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指标的设定兼顾了激励对象、公司、 股东三方的利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风险特别提示:本次激励计划所设定的业绩指标具有一定的可实现性,但未 来由于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行业景气度的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等原因的影 响,公司也可能存在业绩无法达成的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9、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含控 股子公司),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302 人,占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员工总人数 24,431 人的 5.33%。
10、公司承诺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 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且不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1、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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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 召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 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股权激励的动因和效果分析

股权激励的动因和效果分析

股权激励的动因和效果分析摘要:本文以恒瑞医药为例案例分析的形式对股权激励进行分析。

股权激励,也称为期权激励,是企业通过给予员工一部分公司的股权,进而使得员工的利益状况与公司的利益状况紧密联系。

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员工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也是当前阶段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的方式之一。

关键词:股权激励;效果分析1 股权激励的动因1.1 建立企业股东与员工利益共同体。

企业之间的竞争进一步的加剧、环境变化莫测的今天,加强对人才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人才的激励已经变得十分的重要。

但是企业的管理者以及相关的员工重视的是自身的工作业绩以及取得的薪酬,这就造成企业股东以及员工之间的利益取向存在一定的差异,而股权激励能够解决这一问题,有效的缓解利益双方之间的矛盾。

1.2 约束经营者短视行为。

在企业的发展的过程中,加强对于企业的人员激励,对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发展是很必要的。

在对员工进行激励的过程中采用股权激励能够进一步的对经营者的短期行为进行弱化,使得企业能够加强对于自身竞争能力以及竞争实力的提升。

2 以恒瑞医药股权激励案例简介与动因分析2.1 恒瑞医药的公司概况。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在1970年期间成立,在刚刚成立时,公司在品牌构建方面匮乏,仅仅对一些简单的药品进行生产。

在2000年,公司开始在上海交易所上市,形成了比较稳定的股权结构。

股东在持股比例方面也比较的稳定,其中公司持股比例最多的是江苏恒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数为总股份的 24.31%,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合计达62.08%。

由此可以发现,当前公司的股权比较的集中,对于股东之间在经营的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进行全面的讨论以及商议有较大的好处。

但是在股权方面,仍旧需要进一步的优化公司的股权机构,加强对于员工的股权激励,防止股东“一手遮天”的问题的产生。

2.2 恒瑞医药的股权实施的过程介绍。

2010年4月12日,恒瑞医药在上交所,发布了《恒瑞医药: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恒瑞医药: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恒瑞医药: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0.58%
0.47%
0.62%
0.62% 0.58% 0.66% 0.27% 0.23%
90.79%
获授限制性股 票占当前总股
本比例 0.0090%
0.0034%
0.0032% 0.0032% 0.0034% 0.0028%
0.0028%
0.0023%
0.0030%
0.0030% 0.0028% 0.0032% 0.0013% 0.0011%
关键岗位人员
55
邵霞
关键岗位人员
56
李浩
关键岗位人员
57
张文全
关键岗位人员
58
李小保
关键岗位人员
59
郑灿辉
关键岗位人员
60
荀文超
关键岗位人员
61
张金龙
关键岗位人员
62
李十成
关键岗位人员
63
吴秋耿
关键岗位人员
64
钟菲菲
关键岗位人员
65
杨裕相
关键岗位人员
66
蔡良青
关键岗位人员
67
胡旭
关键岗位人员
68
张程
副总经理
邹建军
副总经理
张月红
副总经理
王洪森
副总经理
周宋
财务总监
刘笑含
董事会秘书
关键岗位人员(含控股子公司)(共计
1288 人)
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 (万股) 48
18
17 17 18 15
15
12
16
16 15 17 7 6
2336.60
获授限制性股 票占授予总量
的比例 1.87%
0.70%

恒瑞医药: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恒瑞医药: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年7月前言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含控股子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拟实施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

为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恒瑞医药《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考核目的制定本办法的目的为对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要求的激励对象进行有效考核,为本次激励计划执行过程中各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可否解除限售提供评价依据。

2、考核原则考核评价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基础,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3、考核范围本办法的考核范围为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具体包括以下几类:(1)公司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关键岗位人员(含控股子公司)。

所有激励对象均已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考核组织职责权限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派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考评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与检查各部门绩效考核过程。

4、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

三、考核体系1、考核期间和次数考核期间为激励对象在每次解除限售安排所对应的规定考核年度,即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考核实施次数为各考核年度各一次。

2、考核指标(1)公司层面的业绩指标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本激励计划中所指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使用的净利润指标均指以经审计的不扣除股权激励当期成本摊销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亿联网络: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亿联网络: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28 证券名称:亿联网络公告编号:2020-068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6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2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艾志敏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参与表决监事3名,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19年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6月1日实施完成,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同意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1、截止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列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相符。

2、截止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列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且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

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

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目录一、前言 (2)二、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概述 (3)2.1 激励原则 (4)2.2 激励对象 (5)2.3 激励方式 (5)三、基本薪酬与福利体系 (7)3.1 基本工资 (8)3.2 绩效奖金 (9)3.3 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 (9)3.4 其他福利 (10)四、中长期激励计划 (12)4.1 企业年金 (13)4.2 股票期权 (14)4.3 限制性股票 (16)4.4 员工持股计划 (16)4.5 项目跟投 (17)五、激励计划的实施与管理 (19)5.1 制定与审批 (20)5.2 执行与监督 (21)5.3 评估与调整 (22)六、风险管理与控制 (23)6.1 风险识别 (25)6.2 风险评估 (25)6.3 风险控制 (27)七、附则 (28)7.1 解释权 (28)7.2 施行日期 (29)一、前言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公司要想取得持续的成功和发展,必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是激发员工潜力、提升员工绩效的有效手段之一。

本激励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激励措施,使员工在实现个人职业发展的同时,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平公正:激励方案基于员工的实际表现和贡献,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得到公平的回报。

奖惩结合:将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既鼓励员工积极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又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一定的约束。

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设置合理的激励目标和条件,使员工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也能关注公司的整体利益。

针对个体差异进行激励: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和绩效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激励措施,提高激励效果。

确保可行性:激励方案需要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在实际工作中顺利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本激励方案将围绕公司战略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以期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概述为了更好地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升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本公司制定了全面而系统的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

凯莱英: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凯莱英: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简称:凯莱英证券代码:002821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六月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1、本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计划。

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 股普通股。

5、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22.80万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131.9762万股的0.531%,其中首次授予102.65万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23,131.9762万股的0.444%;预留20.15万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23,131.9762万股的0.087%,预留部分占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总额的16.41%。

恒瑞医药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

恒瑞医药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

-0.14 179,647.5 106,145.11
-100.00 10,648.81 10,648.81
144.41 -
128,924.68 0
14,631.31 0
2,409.31
-9196.24
0 7,645.61
0 2,409.31
-6.66
3,699.96
132,624.64
- 819.24 819.24
恒瑞医药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
一、资产构成 1、资产构成基本情况
恒瑞医药2020年资产总额为3,472,958.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 2,805,003.6万元,主要以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为主,分 别占流动资产的38.52%、20.06%和18.09%。非流动资产为667,955.39 万元,主要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为主,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 49.11%、19.54%和5.11%。
3、负债的增减变化情况
2020年负债总额为394,258.8万元,与2019年的261,894.79万元相比 有较大增长,增长50.54%。2020年企业负债规模有较大幅度增加,负债 压力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内部资料,妥善保管
第5页 共9页
项目名称
总负债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其他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名称
总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其他流动资产 存货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资产主要项目变动情况表(万元)
数值
2019年 差值
增长率(%)
数值
2020年 差值
增长率(%)
2,755,647.5 519,5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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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 11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12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2 四、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 .............................. 13 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 14 一、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 14 二、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14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日、禁售期 ...... 14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 16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 17 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19 七、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 21 八、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公允价值的测算与费用摊销 .............. 23 九、激励计划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 ................................ 24 第六章 实施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解除限售程序 ............. 25 一、实施激励计划的程序 ........................................ 25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程序 ...................................... 26 三、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程序 .................................. 27 第七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 29 一、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 29 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 29 三、其他说明.................................................. 30 第八章 本激励计划的终止、变更及个人异动处理 ..................... 31 一、本激励计划的终止 .......................................... 31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瑞医药”或“公司”、“本 公司”)《公司章程》制定。
2、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第七条”规定的不得 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10、公司承诺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 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且不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1、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12、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 召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 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2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的,可以在未来 36 个月内按 40%:30%:3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
6、激励对象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内公司业绩目标达标,以及个人绩效考 核达到部分达标、达标、优秀或卓越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解除限售的资格。
7、本激励计划中,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公司业绩条件为: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各年度的净利润较 2019 年相比, 增长率分别不低于 20%、42%、67%。公司业绩条件所指净利润指标均指以经审 计的不扣除股权激励当期成本摊销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13、公司审议本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4、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存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而不具备上市条 件的情况。
4
目录
第一章 释义 ..................................................... 7 第二章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 9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 10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1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证券代码:600276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2020 年 7 月
1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限制性股票或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的,激励 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8、业绩条件设置的合理性说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 业绩指标选取了“净利润增长率”,该指标有助于直接反映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成长能力、成本费用控制能力等。根据业绩指标的设定,公司 2020 年-2022 年净 利润的复合增长率为 18.64%,所设定的业绩指标综合考虑了历史业绩、经营环 境、行业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指标设定合理、科学。对 激励对象而言,业绩目标明确,同时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对公司而言,业绩指标 的设定能够促进激励对象努力尽职工作,提高上市公司的业绩表现。指标设定不 仅有助于公司提升竞争力,也有助于增加公司对行业内人才的吸引力,为公司核 心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指标的设定兼顾了激励对象、公司、 股东三方的利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风险特别提示:本次激励计划所设定的业绩指标具有一定的可实现性,但未 来由于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行业景气度的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等原因的影 响,公司也可能存在业绩无法达成的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9、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含控 股子公司),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302 人,占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员工总人数 24,431 人的 5.33%。
3、本激励计划的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 2,573.60 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306,750,341 股的 0.4850%。本激励计划的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或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 的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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