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辩护词
交通肇事逃逸答辩常用问题
交通肇事逃逸答辩常用问题答辩常用问题一:您是否承认自己在交通事故中存在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参考内容:尊敬的评委、尊敬的听证人,我的名字是(姓名),身份证号码是(身份证号码)。
首先,我深切意识到自己在交通事故中可能存在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但很抱歉,我不承认自己存在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就此案件,我要提供一些具体的证据和解释来支持我的答辩。
1. 首先,我是一个有良好驾驶记录的司机,从未有过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录。
我非常重视交通安全和遵守交通规则,始终保持一个负责任的驾驶态度。
2. 根据警方调查结果,事故发生地点没有监控录像,也没有目击证人,因此无法确定我在事故之后是否有逃逸行为。
警方的调查结果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我逃逸了。
3. 此外,我也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主动向警方报告了我的驾驶证信息及车辆的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证据和解释,我不认为我存在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但无论如何,我愿意接受正当的司法程序,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判断。
如果最终证明我有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我将遵守法律判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答辩常用问题二:您是否对事故发生时的事实与证据有异议?参考内容:尊敬的评委、尊敬的听证人,我的名字是(姓名),身份证号码是(身份证号码)。
首先,我对事故发生时的事实与证据并没有异议。
我承认事故发生在(事故发生地点),时间是(事故发生时间)。
然而,我想就一些证据和情况提出自己的解释和观点:1. 对于现场的痕迹和损坏情况:根据我的观察和经验,事发现场的痕迹和损坏情况可能与我没有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相符。
我意识到这些痕迹和损坏情况可能是事故发生过程中其他因素引起的。
2. 对于目击证人的陈述:我希望能对目击证人的陈述进行更具体和详细的调查。
目击证人的陈述可能存在误解或不准确的地方,进一步的调查可能有助于还原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
3. 对于相关倒车雷达数据的获取和分析: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能够获取并分析相关的倒车雷达数据。
庭审交通肇事罪辩护词
庭审交通肇事罪辩护词尊敬的法官、陪审团成员以及各位在座的各位亲友:大家好!今天,我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有幸站在这里,为我的当事人进行辩护。
这是一起涉及交通肇事罪的案件,而我将尽力为被告人辩护,揭示案件的真相,并为他争取公正的裁决。
首先,我想要强调的是,我的当事人并不是一个危险的人。
他是一个勤奋、正直的普通人,他热爱生活,热爱家庭。
他并没有任何犯罪前科,也没有任何交通违法记录。
因此,他并不是一个肇事罪的常犯,而是一次悲剧性的意外。
事故发生的那一天,我的当事人正在驾驶自己的车辆回家。
他并没有任何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
然而,不幸的是,他在一个十字路口与另一辆车发生了碰撞。
根据调查结果,这起事故导致了对方车辆的严重损坏,并造成对方司机受伤。
尊敬的法官,陪审团成员,我要强调的是,这起事故并非完全由我的当事人所造成。
根据调查结果,我们可以得知,对方车辆在事故发生时也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
他们的车辆在红灯亮起之前就已经闯入了路口,这是一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
因此,我们不能完全将责任归咎于我的当事人。
在庭审过程中,控方可能会提出一些证据,试图证明我的当事人的过错。
但我要强调的是,这些证据并不能完全证明他的过错。
我们必须看到,交通事故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往往涉及多个因素。
单凭一些片段的证据,是无法全面了解事故的真相的。
此外,我还要提醒各位,我们不能因为事故的后果而对被告人进行过度惩罚。
事故导致了对方车辆的损坏和对方司机的受伤,这是无法挽回的损失。
然而,我们不能因此而忽视被告人的人权和尊严。
作为一个有家庭的人,他也有权利得到公正的对待。
在这里,我想要向各位陪审团成员提出一个问题:如果这起事故发生在你们身上,你们是否愿意接受过度的惩罚?如果你们是被告人,你们是否愿意被社会舆论和道德谴责?我相信,每个人都有权利得到公正的审判和对待。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法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
在这起案件中,我们不能因为事故的严重后果而忽视被告人的权益。
交通肇事逃逸答辩常用问题
交通肇事逃逸答辩常用问题交通肇事逃逸答辩常用问题及参考内容:1. 您是否意识到您的车辆导致了交通事故?参考回答:是的,我意识到了我的车辆参与了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我立即停下车辆并进行了现场调查。
2. 为什么您选择逃逸而不是留在现场?参考回答:在事故发生时,我的思维陷入了混乱和恐慌之中,我害怕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因此,我错误地选择了逃离现场,但这并不代表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骄傲。
3. 之后您是否曾经和相关当事人联系,例如报警或道歉?参考回答:是的,我意识到逃逸是错误的,并在事故发生后不久主动与过失方报警,并向警方提供了我的身份和车辆信息。
此外,我也向遭受损害的当事人表示了真诚的道歉,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您是否对自己的行为后悔?参考回答:是的,我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和愧疚。
我清楚地认识到逃逸是对法律和社会道德的不负责任的严重行为。
我保证这种错误不会再次发生,并将从此刻开始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5. 您如何解释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参考回答:事故发生时,我由于某种原因(例如分心、操作失误等)未能及时注意到道路情况,导致了碰撞。
我承认这是我个人的错误,但我并没有故意引发这一事故。
6. 您对法律责任的意识如何?参考回答:我对法律责任有充分的意识,我理解作为司机,我有责任确保道路的安全。
我深感愧疚和懊悔,愿意承担起我应有的责任并接受法律的惩罚。
7. 您是否试图规避法律责任?参考回答:虽然我选择了逃逸,但这并不是因为我试图规避法律责任。
反而,我后悔逃离现场并主动向警方报警,以及向受害人道歉并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我希望以此表达我对自己行为的懊悔和意愿去弥补过失。
8. 您是否对交通安全的意义有所认识?参考回答:是的,我对交通安全的意义有充分的认识。
作为一位司机,我明白维护道路安全对于保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从此次的教训中,我会更加注重交通安全,以免再次犯下类似的错误。
总结:在交通肇事逃逸答辩中,应诚实客观地回答问题,承认自己的错误,表达懊悔和愿意承担责任的态度,并以此向法庭和受害者表达诚恳的道歉。
审交通肇事罪辩护词样本
审交通肇事罪辩护词样本尊敬的法庭、尊敬的陪审团成员们:大家好!我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今天我站在这里,为我的当事人进行辩护,就交通肇事罪一案向法庭和陪审团提交我的观点和证据。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我并不否认我的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严重后果,导致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但是,我希望法庭和陪审团能够客观地审视整个案件,理性地判断我的当事人是否具有故意或过失,以及是否符合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标准。
交通肇事罪是一项严重的刑事罪行,它要求我们对肇事者的主观故意或过失进行准确的判断。
根据我所了解的案件细节,我认为我的当事人并没有故意或恶意驾驶,也没有明显的过失行为,导致了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
在这个案件中,事故发生时,我的当事人正常驾驶车辆行驶在道路上,没有违反任何交通规则。
根据现场勘查和证人证言,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事故是由于对方驾驶员的违规行为而引起的。
对方驾驶员在红灯亮起后仍然闯红灯,导致了与我的当事人车辆的相撞,进而引发了这起不幸的事故。
此外,根据交通事故鉴定报告,事故发生时,道路状况良好,能见度正常,没有任何影响驾驶的因素。
我的当事人没有驾驶超速或酒后驾驶,也没有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
这些证据都表明,我的当事人在事故发生时是合法合规的驾驶员,没有明显的过失行为。
当然,我也理解并接受了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这是不可挽回的悲剧。
但是,我们不能仅仅根据后果来判断我的当事人是否有罪。
法律要求我们对行为本身进行评判,而不是仅仅看结果。
在这个案件中,我的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了必要的救助措施,并积极配合了警方的调查。
他对自己的行为负有责任感,并没有逃避或拒绝承认错误。
这种积极的态度应该得到法庭和陪审团的认可和肯定。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审判是一项严肃而庄重的工作,需要法庭和陪审团成员们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来审视每一个案件。
我的当事人并非故意或过失造成交通事故,他是一个普通的驾驶员,也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
如果他被判有罪,将对他和他的家庭造成巨大的伤害和不公平。
交通事故责任辩护词
交通事故责任辩护词尊敬的法官:我是被告人的律师,针对本案涉及的交通事故责任问题,我提出如下辩护词。
首先,根据我对案件的调查和了解,事故发生时存在一定的情节和条件,不能简单地将责任全部归咎于被告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一般由预见性负起各自的责任。
在本案中,被告人在驾驶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行车经验丰富,但由于对方车辆违反交通信号灯的指示,导致事故的发生。
因此,被告人对事故的发生并未具有过错。
其次,事故中对方车辆的超速行驶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报告和证词,对方车辆以超速行驶且无视交通信号灯红灯的情况下冲入交叉路口,与被告人的车辆发生了剐蹭。
若对方车辆没有超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那么本次事故很有可能得以避免。
因此,对方车辆的超速行驶行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在本案中还需要考虑到意外因素的可能性。
根据目击证人的证言,当时正值下大雨的天气,视线不佳,道路湿滑,这些因素都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
被告人并未预料到对方车辆会以如此高速行驶且闯红灯,他在事发前已经减速准备停车,但由于天气和道路状况的不利影响,无法完全避免与对方车辆的碰撞。
这些意外因素应当予以充分考虑,并对责任的划分进行合理的评判。
最后,事故过程中无人受伤,仅仅造成车辆的轻微刮蹭,对方车辆并未停车等待交警的到来,而是迅速离开了现场。
这种行为表明对方车辆的驾驶员也并未将事故当作一件严重的事情对待。
如果对方车辆驾驶员采取逃逸行为,那么他也应当对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
根据以上的辩护理由,我认为被告人对此事故并无过错,事故责任应当由多方共同分担,而非全责归咎于被告人。
同时,我也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客观地审理该案,并依法作出合理的判决。
谢谢您的审理。
被告人辩护律师。
肇事逃逸答辩状
肇事逃逸答辩状尊敬的法庭:我是被指控肇事逃逸的被告。
在此,我对这一指控提出答辩,并就此事向法庭陈述我的辩解和观点。
一、事实经过:我承认,在某个夜晚的车祸事件中,我的车辆与另一辆车发生了刮擦。
然而,我并不同意我是肇事逃逸的行为。
以下是事件的详细经过:当时,我驾驶车辆行驶在人行道旁的道路上,突然,一只小动物窜出来,导致我不得不紧急刹车。
不幸的是,我无法完全避免与其他车辆发生轻微碰撞。
事发后,我感到很害怕和紧张,但我并没有意识到碰撞的严重性。
因此,我选择了停车并下车查看我的车辆情况。
我发现我的车辆只受到了轻微擦伤,而其他车辆也没有明显的损坏。
此时,我意识到情况并不严重,于是我回到车内继续驾驶。
我认为有必要报告此事给警方,因此我打电话到警察局,并告知他们刚刚发生的事件。
由于电话线路不稳定,通话被中断,我无法与警方建立良好的通信。
考虑到当时情况的紧迫性和通话被中断的情况,我决定驶离现场前往附近的警察局报案。
我相信这样做是正确的,因为我寻求帮助的意图是明确的,并没有任何逃避责任的意图。
二、心态和意图:在这个事件发生时,我并没有意识到是否需要在现场等待警方与其他当事人交流。
我的心态是紧张和恐惧的,而且我并不熟悉应该如何应对这种紧急情况。
因此,我选择了报警并前往警察局,希望警方能够了解整个情况,并提供我所需要的帮助。
我承认,我在报案之前并没有返还现场,这是一个错误。
我深刻理解肇事逃逸行为的严重性,并且为我的决定感到后悔和自责。
但我要强调的是,我没有任何故意逃避责任的动机。
三、与事实不符的指责:我认为,当前的指控并没有基于客观的证据和事实。
肇事逃逸既需要有肇事者有意愿逃逸,也需要造成了另一方的损害。
然而,在我的案件中,事故只是导致轻微擦伤,并没有给对方造成实质损失。
同时,我采取了报警并前往警察局报案的措施,这一行为证明了我的诚意和合法举动。
因此,按照法律的定义,我并不符合肇事逃逸的行为。
四、对社会的价值和教训: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对我所犯的过错深感羞愧。
庭审交通肇事罪辩护词
庭审交通肇事罪辩护词尊敬的法官、陪审团成员、各位在座的各位尊敬的各位,大家好!首先,我要对今天的庭审表示感谢,也要对法庭给予我辩护的机会表示感激。
今天,我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站在这里,为我的当事人辩护。
我要向大家阐述一下对于交通肇事罪的辩护观点。
交通肇事罪是一项严重的罪行,它不仅对于被害人造成了伤害,也对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造成了威胁。
然而,在这个案件中,我要强调的是,我的当事人并非故意为之,而是出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了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
首先,我要对案发现场进行描述。
据事发现场勘查报告显示,当时的天气状况非常恶劣,雨势非常大,视线极差。
这种恶劣的天气条件对于驾驶员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即便是有经验的驾驶员也难以保持完全清晰的视线。
而我的当事人,作为一个普通的司机,对于这种极端天气的驾驶经验并不丰富。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天气条件是这起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其次,关于事故的发生,我要指出,我的当事人并非故意违反交通规则。
根据事故现场勘查报告,当时的路况非常拥堵,交通状况混乱。
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当事人试图避让前方的一辆突然停车的车辆,但由于路面湿滑,刹车失灵,导致了与前方车辆的碰撞。
这是一次意外的事故,而非我的当事人有意为之。
此外,我要强调的是,我的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并没有逃逸的行为。
他立即停车并拨打了急救电话,协助伤者就医。
这显示了我的当事人对于事故的负责态度和社会责任感。
他并没有试图逃避法律的制裁,而是积极采取行动来挽救伤者的生命。
最后,我要提及的是,我的当事人是一个良好的公民,平时生活中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从未有过违法犯罪记录。
他是一个负责任的家庭人,对于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这一点也从他在事故发生后的态度中可以看出。
综上所述,我要强调的是,我的当事人并非故意为之,而是在恶劣的天气条件下,出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了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
他在事故发生后也没有逃避法律的制裁,而是积极采取行动来挽救伤者的生命。
秦皇岛律师:交通肇事罪成功辩护词
交通肇事罪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吴XXXX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吴XXXX的一审辩护人。
辩护人仔细查阅了案件材料,会见了被告人,根据法庭调查情况,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对被告人吴某某构成交通肇事罪不持异议,现发表辩护意见如下:一、吴某某没有“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第三条对交通词逃避肇事逃逸的行为作了详细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指为了逃避法律惩处,而逃离现场的行为,该司法解释强调认定逃逸的行为应同时具备主观客观要件,客观方面为逃离现场,同时又强调交通肇事的主观罪过,即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跑的行为。
认定行为人逃逸应当考虑:行为人是否有逃跑行为、“逃跑”的时间、地点。
根据案件材料,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告人严重受伤倒在地上昏迷不醒,旁边淌一摊血,被120送往医院抢救。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主观意志不能控制自己的客观行为,没有逃跑的主观故意,也没有实施逃跑行为,上述情况属确实无法自动去投案。
同时辩护人认为“逃跑”的地点应限于事故发生的现场,“逃跑”的时间也不能无限期延长,故不能认定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二、被告人吴某某具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1、被告人吴某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属过失犯罪,其主观恶性较小。
2、被告人吴某某系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好。
被告人吴某某,平时一贯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之前科。
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对自己所犯罪行无比后悔。
在我会见时他一再表示要吸取这次案件的深刻教训,并对受害人家属表示出深深的歉意,并要求其亲属尽快对本案受害人作出赔偿。
今天法庭之上被告人吴某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亦供认不讳,愿意接受法庭公正审判的态度是积极的。
为此,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吴某某在本案中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请求法庭充分考虑被告人吴某某的认罪态度,在量刑时给予吴某某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谈谈对被告人吴某某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首先,根据被告人吴某某在本案中的具体犯罪情节,辩护人认为:依照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审交通肇事罪辩护词的内容
审交通肇事罪辩护词的内容尊敬的法庭,尊敬的法官先生/女士:我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站在这里为我的当事人辩护,希望能够对交通肇事罪的指控提出一些观点和辩护理由。
在审理过程中,我将尽力解释事实真相,为被告人辩护,希望法庭能够给予公正的判决。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被告人并非有意为之,而是不幸发生的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罪的成立需要有主观故意,而被告人并没有故意造成这起事故。
事实上,他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遵守交通规则的司机,对于安全驾驶有着很高的重视。
这起事故是一个不可预见的意外,被告人并没有违反交通规则或者有任何恶意行为。
其次,我们可以从事故的具体情况来看,被告人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
虽然事故中有人受伤甚至丧生,但这并非是被告人的过错。
事故发生时,被告人已经尽力避免碰撞,但由于其他车辆的突然变道,导致了不可避免的事故发生。
被告人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了救援措施,并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展现了他的善意和合作态度。
此外,被告人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品质也应该被考虑。
他是一个勤奋工作的人,一直以来都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并且在家庭和社区中享有良好的声誉。
他从未有过任何犯罪记录,也从未有过交通违法行为。
这些事实都证明了他的善良本性和对社会的贡献。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判决应该考虑到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和未来发展。
被告人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他的家庭需要他的支持和照顾。
如果判决过于严厉,将对他和他的家人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
相反,如果法庭能够考虑到他的善意和过去的表现,给予宽大处理,对他进行教育和改造,相信他将会成为一个更好的公民。
尊敬的法官先生/女士,我在这里为我的当事人辩护,希望您能够公正地审理此案。
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和辩护,您将会对被告人的情况有一个更全面和客观的了解。
请您在判决时,权衡各种因素,给予公正的判决,让正义得以实现。
谢谢!。
交通肇事逃逸罪的辩护词范文
交通肇事逃逸罪的辩护词范⽂发⽣交通肇事后,不能逃逸,要及时报警并积极救治伤员,否则可能会加重处罚,那么交通肇事逃逸罪的辩护词范⽂怎么写,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店铺⼩编将在下⽂中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了解。
交通肇事逃逸罪的辩护词范⽂尊敬的审判长、⼈民陪审员:四川XX律师事务所受被告⼈陈某及其家⼈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起案件中被告⼈陈某的辩护⼈,参与本次诉讼活动。
开庭前,我会见了被告⼈,详细阅读了起诉书、案卷材料等相关法律⽂书,根据本案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辩护⼈对起诉书指控陈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定性不持异议,从全案来看,被告⼈陈某存在以下法定或酌定的从轻减轻情节:1、被告⼈陈某具有⾃⾸情节,依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本案被告⼈陈某犯罪以后⾃动投案,如实供述⾃⼰的犯罪事实,依照《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第⼀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被告⼈陈某属于偶犯、初犯,犯罪时主观恶性不⼤,恳请合议庭综合考虑,对其宽⼤处理。
依照《最⾼⼈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意见》规定:对于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应当综合考虑其犯罪的动机、⼿段、情节、后果和犯罪时的主观状态,酌情予以从宽处罚。
本案中,被告⼈陈某出于对法律的⽆知才实施本案的犯罪⾏为,主观恶性不⼤。
3、本案使⽤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被告⼈陈某⾃愿认罪应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庭审中被告⼈陈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异议,并⾃愿接受刑事处罚。
依照关于适⽤普通程序审理“被告⼈认罪案件”的若⼲意见(试⾏)第九条的规定:⼈民法院对⾃愿认罪的被告⼈,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4、被告⼈陈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并已经赔偿受害⼈的全部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家属的谅解。
恳请合议庭予以考虑,对其酌定从轻处理。
5、本案中,被害⼈熊洪权存在严重的过错,(1)被害⼈熊某明知⾃⼰处于醉酒状态,仍然坚持驾车并搭乘被害⼈熊某某;(2)被害⼈熊某驾驶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使,对本案的发⽣被害⼈过错明显。
武汉胡某某交通肇事逃逸一案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接受胡某某家属张巧云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为胡某某交通肇事案的辩护人。
庭审前本律师会见了被告人胡某某,并查阅本案的案卷。
现结合的法庭调查,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本案被告人具有如下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的材料和意见,请法庭予以考虑:一、被告人胡某某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胡某某在交通肇事案发后,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人民法院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对本案相关情况的调查处理,多次表示其悔罪服法,应认定为被告人胡某某具有坦白情节,属于自愿认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的规定,依法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二、被告人主观恶意不深,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被告人胡某某虽系本案交通事故的肇事人,但由于本案事发突然,依据事故现场的情况,被告人胡某某主观上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系本人造成,因而驾车离开现场。
正是因为不知道交通事故的发生,被告人胡某某离开现场后,并没有也不可能逃走,也没有实施销毁证据、阻碍证人作证等妨碍司法机关的调查的行为。
事发当晚,被告人胡某某到到回到家休息时才意识到事故可能与其相关,并在接到所在单位武汉欣新汽车运输公司配合侦查机关调查的电话时,明确的表示:‚我当时在事故现场,有什么情况我积极配合‛,所以讲被告人胡某某主观上并没有任何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意识。
我们认为,根据本案的鉴定材料及勘查情况等材料,此次交通事故肇事者确为被告人胡某某,但被告人胡某某并不构成肇事逃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构成要件包括:主观上知道交通事故发生,客观上实施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辩护词
(一)纵观本案案卷材料及庭审情况,起诉书认为被告人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依据为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该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为“某某驾驶车辆从XX身体骑行而过,车辆底盘将其拖行致死”,其出具的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但鉴定受害人XX死亡原因的XXX号《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意见书》在2015年7月7日才形成,其结论为“系钝性物体碰撞、碾压损伤所致,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损伤致死,故XX系颅脑损伤伴脏器破裂死亡”。
(二)就侦查机关在排查上述范围车辆过程中,亦未做到一一排查,根据卷宗材料显示,侦查机关仅排查了XX所驾驶的津HXXXXX轿车、XX驾驶的甘MXXX大客车及XX驾驶的甘LXXXX重型仓式货车,且连XX所述的现场还经过一两辆拉石头的翻斗车都未排查。因此,侦查机关在其排查范围内亦未做到一一排查经过车辆。
(三)补充侦查后,关于车辆的排查,侦查机关仅提交了一份自述报告及车牌号的清单,并未提供车牌号的来源、驾车人是谁、如何排查、在何地排查、排查人员为谁等相关证据,因此,该清单不能证明侦查机关进行过一一排查。再者,纵观本案,并未见监控。
而该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结合上述两条法律规定可得出,“肇事后逃逸”是发生在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基础上,即已经死亡一人且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基础上,而不是以“逃逸”来认定责任。本案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以“逃逸”来认定被告人某某负主要责任,显然与上述法律规定的责任不一致。故,起诉书认为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无任何依据。
再者,本案所有证据均未显示受害人XX死亡的具体时间,亦没有证据显示某某驾车经过时的具体时间(起诉书所确定的时间仅为被告人的推测),更没有证据显示某某驾车经过时受害人是否已经死亡。故,仅凭车辆排气筒处含有被害人血迹的结论不能认定受害人的死亡为某某造成。
交通肇事逃逸答辩常用问题
交通肇事逃逸答辩常用问题一、引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交通事故参与者在事故发生后,故意逃离现场或者未及时报警、报案,违反交通法规和社会道德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了伤害,也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序良俗。
在答辩过程中,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问题,需要我们充分准备和回答。
二、交通肇事逃逸答辩常用问题1. 为什么选择逃逸而不是留下来处理事故?•在事故发生时,我可能处于恐慌和不知所措的状态,没有及时反应过来。
•我担心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选择逃逸,但我深感自己的错误。
2. 逃逸后是否有后悔和自责的情绪?•是的,我深感后悔和自责,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愧疚。
•我意识到逃逸行为给受害者和社会带来了伤害,我深感愧疚和内疚。
3. 逃逸后是否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是的,我在逃逸后不久,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
•我意识到逃逸行为是错误的,我希望通过自首来承担责任。
4. 是否有考虑过给受害者赔偿?•是的,我非常愿意给受害者赔偿,我会尽全力承担自己的责任。
•我深感愧疚和内疚,我愿意通过赔偿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
5. 为什么逃逸后没有立即报警和报案?•在逃逸后,我可能处于恐慌和不知所措的状态,没有及时反应过来。
•我深感自己的错误,我应该立即报警和报案,但当时没有做到。
6. 是否认识到逃逸行为对受害者和社会的伤害?•是的,我深刻认识到逃逸行为对受害者和社会的伤害,我深感愧疚和内疚。
•我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了交通法规和社会道德,给受害者和社会带来了伤害。
7. 是否有类似逃逸行为的先例?•不,这是我第一次犯下逃逸行为,我深感自己的错误。
•我从未有过类似的行为,这次是我犯下的第一次逃逸行为。
8. 是否有意愿改正自己的错误,遵守交通法规和社会道德?•是的,我深感自己的错误,我愿意改正自己的错误,遵守交通法规和社会道德。
•我意识到逃逸行为是错误的,我会从此以后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社会道德。
三、结论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对受害者和社会造成了伤害。
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辩护词怎么写
Always have hope for life, and face difficulties and tribulations with a smile.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辩护词怎么写导读:无罪的辩护词,首先是需要对审判官的一些尊敬称呼,然后是辩护方律师对于整个案件的看法,尤其需要表明委托人不构成肇事逃逸的观点,接下来的辩护内容都是根据这一主题进行的,最后结尾就是综合所有的辩护内容,进行一个总结的。
一、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辩护词怎么写交通肇事罪辩护词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安徽××ls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的委托,指派我们作为其辩护人,出席今天的法庭,依法为其辩护。
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与国家公诉人共同商榷。
一、起诉书认定被告人××构成交通肇事罪证据不足。
起诉书能认定被告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最重要证据是合肥交警大队于年9月6日作出的合公交马(2003)第22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而该责任认定是错误的,理由如下:(一)认定责任的事实是错误的。
××交警大队作出的合公交马(2003)第22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2003年8月20日5时55分,××驾驶皖B××号农用三轮运输车沿中山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盆塘沿地段时,与相同方向范××驾驶的非机动三轮车相碰撞……”这一认定是错误的。
1.从碰撞的部位看。
如果属相同方向相碰撞,只能是前后相撞,前后相撞必然是三轮车的后部与农用运输车向前突出的前轮发生碰撞,而事实上,从现场拍摄的现场图很清楚地看出,三轮车撞击在右侧后轮处,而农用运输车被撞击在左侧大灯处,这种情况只能发生在三轮车从农用运输车左侧拐弯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是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
交通肇事逃逸辩护词
交通肇事逃逸辩护词辩护词某某人民法院: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被告人某某委托,指派某某律师担任其审判阶段辩护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
通过到贵院依法查阅本案侦查卷宗,向被告人某某了解的案件情况以及庭审情况,为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我们了解的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综合发表辩护意见如下:一、起诉书认为受害人为被告人某某驾车碾压、拖拉致死证据不足。
(一)根据侦查机关《呈请侦查终结报告书》显示,侦查机关排查事发时经过的车辆范围为:一是沿途监控所拍摄的车辆;二是XXX 及沿途石料厂、砂石厂出入的车辆。
其排查范围未涉及沿途监控范围外村庄路口所出入的车辆(沿途涉及多个村庄,每个村庄均有道路连接事发路段且可能存在汽车进入事发路段的情况),因此,侦查机关未穷尽排查车辆的范围。
(二)就侦查机关在排查上述范围车辆过程中,亦未做到一一排查,根据卷宗材料显示,侦查机关仅排查了XX所驾驶的津HXXXXX 轿车、XX驾驶的甘MXXX大客车及XX驾驶的甘LXXXX重型仓式货车,且连XX所述的现场还经过一两辆拉石头的翻斗车都未排查。
因此,侦查机关在其排查范围内亦未做到一一排查经过车辆。
(三)补充侦查后,关于车辆的排查,侦查机关仅提交了一份自述报告及车牌号的清单,并未提供车牌号的来源、驾车人是谁、如何排查、在何地排查、排查人员为谁等相关证据,因此,该清单不能证明侦查机关进行过一一排查。
再者,纵观本案,并未见监控。
(四)经过尸检,受害人XXX头部、背部、胸部、臀部、腿部及脚部几乎全身伤害,大量出血并伴有人体软组织剥脱,尸检死亡原因为“系钝性物体碰撞、碾压损伤所致,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损伤致死,故XX系颅脑损伤伴脏器破裂死亡”。
而本案中,被告人某某所驾驶的车辆头部所有部位均无任何碰撞痕迹、其车辆轮胎周围亦未有任何血迹或人体组织。
因此,可以排除被告人某某驾驶的车辆未碰撞、碾压受害人。
(五)如前所述,受害人几乎全身是伤,且存在大量出血及人体软组织剥夺,如受害人真如侦查机关认定的某某驾驶的车辆底盘将其拖行致死,那么,涉案车辆底盘的多个部位均应含有受害人XX的血迹或人体软组织。
交通肇事逃逸答辩常用问题
交通肇事逃逸答辩常用问题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或者弃车逃离现场,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和社会正常生活秩序,也破坏了道德底线。
在接受法院审判时,被告人需要进行答辩,以便阐明自己的立场和辩护自己的行为。
下面是交通肇事逃逸答辩常用问题和相关参考内容。
问题一:是否认肇事逃逸的事实?
回答:我承认我当时的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了相撞,并导致对方的人身损伤和财产损失。
但我并没有故意逃离现场,而是因为受到惊吓和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我无法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或现场交警寻求帮助。
我虽然错了,但并非故意逃逸,希望法庭能够给予我机会悔过自新。
问题二:是否对肇事行为承担责任?
回答: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且非常遗憾和愧疚。
我对肇事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并愿意与受害人进行赔偿和协商,尽力弥补对方的损失,并做到不再犯错。
同时,我也自觉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的处罚和惩罚。
问题三:是否有其他情况解释肇事逃逸?
回答:我当时的思想和行为比较混乱,很难把握和控制。
同时,我也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和逃逸后果的认识,导致自己做出了错误的决策和行动。
但我并没有恶意躲避法律责任,只是因为
自身的局限性和不成熟性而做出了错误选择。
问题四:是否接受法院判决?是否有改过自新的表现?
回答:我完全接受法院的判决,并希望能够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
同时,我也在主动向受害人赔偿和协商,并参加相关的社会公益活动,尽力做到改过自新和有益于社会。
希望法院能够对我进行适当的宽容和温情审理,以便让我重新回归正常生活和社会。
交通肇事逃逸辩护词
交通肇事逃逸辩护词首先写明辩护人,写出辩护意见,将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写清楚,根据辩护意见对被告人的酌定情节辩护,最后写上一段总结,表明辩护人所在单位及时间。
交通肇事往往会涉嫌交通肇事罪,这是要对肇事者进行刑事处罚的,而要是肇事者逃逸的话,那么对其的处罚将更重。
此时,需要一个好的律师为您进行辩护。
那么交通肇事逃逸辩护词怎么写呢?小编为你介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山东百脉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王XX之父王庆刚的委托,指派我担任王XX涉嫌交通肇事罪的一审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仔细查阅了案件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参加了今天的法庭审理。
辩护人现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XX犯有交通肇事罪名无异议,但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一、被告人王XX交通肇事主观上的过失情节较轻。
卷宗证据反映,2011年5月13日21时50分许,被告人王兆涛驾驶鲁AXXX号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章丘XX有限公司门口处时,低头找电话时与行人王某、李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王某、李某受伤。
事故发生后,王XX驾车逃逸。
辩护人认为因为被告人王XX未注意行车安全,驾驶过程中不集中精力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其因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本案中被告人王XX主观上肇事过失的情节较轻。
▲二、被告人王XX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被告人王XX案发后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样的案件重要情节已被起诉书认定。
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据此,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王XX在本案中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望法庭在量刑时给予被告人王XX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被告人王XX系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且已经对受害人积极赔偿,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被告人王XX平时一贯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之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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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词某某人民法院: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被告人某某委托,指派某某律师担任其审判阶段辩护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
通过到贵院依法查阅本案侦查卷宗,向被告人某某了解的案件情况以及庭审情况,为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我们了解的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综合发表辩护意见如下:一、起诉书认为受害人为被告人某某驾车碾压、拖拉致死证据不足。
(一)根据侦查机关《呈请侦查终结报告书》显示,侦查机关排查事发时经过的车辆范围为:一是沿途监控所拍摄的车辆;二是XXX及沿途石料厂、砂石厂出入的车辆。
其排查范围未涉及沿途监控范围外村庄路口所出入的车辆(沿途涉及多个村庄,每个村庄均有道路连接事发路段且可能存在汽车进入事发路段的情况),因此,侦查机关未穷尽排查车辆的范围。
(二)就侦查机关在排查上述范围车辆过程中,亦未做到一一排查,根据卷宗材料显示,侦查机关仅排查了XX所驾驶的津HXXXXX轿车、XX驾驶的甘MXXX大客车及XX驾驶的甘LXXXX重型仓式货车,且连XX所述的现场还经过一两辆拉石头的翻斗车都未排查。
因此,侦查机关在其排查范围内亦未做到一一排查经过车辆。
(三)补充侦查后,关于车辆的排查,侦查机关仅提交了一份自述报告及车牌号的清单,并未提供车牌号的来源、驾车人是谁、如何排查、在何地排查、排查人员为谁等相关证据,因此,该清单不能证明侦查机关进行过一一排查。
再者,纵观本案,并未见监控。
(四)经过尸检,受害人XXX头部、背部、胸部、臀部、腿部及脚部几乎全身伤害,大量出血并伴有人体软组织剥脱,尸检死亡原因为“系钝性物体碰撞、碾压损伤所致,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损伤致死,故XX系颅脑损伤伴脏器破裂死亡”。
而本案中,被告人某某所驾驶的车辆头部所有部位均无任何碰撞痕迹、其车辆轮胎周围亦未有任何血迹或人体组织。
因此,可以排除被告人某某驾驶的车辆未碰撞、碾压受害人。
(五)如前所述,受害人几乎全身是伤,且存在大量出血及人体软组织剥夺,如受害人真如侦查机关认定的某某驾驶的车辆底盘将其拖行致死,那么,涉案车辆底盘的多个部位均应含有受害人XX的血迹或人体软组织。
但,经侦查机关提取涉案车辆底盘中网处、油底壳处、排气筒处、传动轴处等多个部位的斑迹,仅在排气筒提取的斑迹中检测出为受害人所留。
因此,根据所检测的结果来讲,被告人某某所驾驶的车辆底盘不符合拖行致死的状况,该结果仅能说明某某驾驶的车辆经过事发现场。
再者,本案所有证据均未显示受害人XX死亡的具体时间,亦没有证据显示某某驾车经过时的具体时间(起诉书所确定的时间仅为被告人的推测),更没有证据显示某某驾车经过时受害人是否已经死亡。
故,仅凭车辆排气筒处含有被害人血迹的结论不能认定受害人的死亡为某某造成。
综上所述,本案在未穷尽排查范围、未一一排查过往车辆的情况下,仅凭某某驾驶的车辆排气筒处含有受害人DNA斑迹来认定某某涉嫌交通肇事、认定某某驾驶车辆将受害人拖行致死,显系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该认定亦与尸检报告相冲突。
该证据不具有排他性、唯一性。
二、起诉书认为被告人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无任何依据。
(一)纵观本案案卷材料及庭审情况,起诉书认为被告人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依据为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该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为“某某驾驶车辆从XX身体骑行而过,车辆底盘将其拖行致死”,其出具的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
但鉴定受害人XX死亡原因的XXX号《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意见书》在2015年7月7日才形成,其结论为“系钝性物体碰撞、碾压损伤所致,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损伤致死,故XX系颅脑损伤伴脏器破裂死亡”。
因此,在受害人死亡原因并未查清的情况下,侦查机关直接认定受害人的死亡原因为某某驾驶车辆的底盘将其拖行致死的结论,不具备客观性,且该事故认定书的形成程序违法,属非法证据,应予排除。
故,起诉书认为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无任何依据。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而该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结合上述两条法律规定可得出,“肇事后逃逸”是发生在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基础上,即已经死亡一人且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基础上,而不是以“逃逸”来认定责任。
本案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以“逃逸”来认定被告人某某负主要责任,显然与上述法律规定的责任不一致。
故,起诉书认为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无任何依据。
综合本辩护词第一、第二点,受害人XX的死亡是否为某某造成的事实未查清、认定被告人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亦无任何法律依据,那么,被告人某某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请合议庭充分查明本案事实,审慎对待。
三、被告人某某不应认定为肇事逃逸。
(一)如第一、二点所述,认定被告人涉嫌交通肇事的证据严重不足,且已有的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及排他性,因此,无交通肇事就无肇事逃逸之说。
(二)被告人某某驾车经过案发现场时,根本不知发生交通事故,无逃逸故意,更无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心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通过上述法律可得知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主要为:(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2)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
(3)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1、本案中,被告人某某及随车人员XXX驾驶车辆通过事发路段时,仅察觉马路中间有一“黑色物体”,而未察觉躺在马路中间的是人,且经过时,是从该“黑色物体”上骑行而过,无碾压、碰撞,车辆亦未发生明显异常。
骑行通过后,被告人某某还将车窗摇下,亦未听见任何异常的响声。
正是在此种情况下,被告人未下车查看而驾驶车辆驶离现场。
详见笔录:某某(1)第7页第11行:6月21日零时许车辆行驶到XXX路口路段时,我突然看见公路右侧车道靠中间位置躺着一个什么东西,黑颜色的,我就赶紧踩了一脚刹车,没有刹住,车直接从路面上躺着的黑颜色的东西骑了上去。
(2)第7页第14行:由于猛刹车,XXX也被惊醒了,然后我就问XXX:“刚才是个啥东西”,XXX说:“我看见是个黑颜色的东西,有一米多长,可能是个狗”。
XXX(1)第48页第16行:21日凌晨0时许,某某驾车行驶至XXX附近时,我斜靠在副驾驶座椅上,忽然我看到马路中间有一个黑色物体……车子从这物体上骑了过去。
(2)第53页第5行:我坐了起来问某某:“刚路上是啥东西”,某某说:“我没有看清”,我心里想是不是把路上的流浪狗撞了,就说:“是不是把狗撞了”,某某说:“有可能哩”。
(三)、经过事发路段第二天被告人某某、随车人员XXX及雇主XXX查看车辆时,均未发现涉案车辆有碰撞、血迹等任何异常,进一步说明了被告人当时根本不知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
详见笔录:某某(1)第8页第7行:说着我就去车跟前看了一圈,发现车传动轴后端那一块有刮擦硬痕,但我觉得应该是硬器擦印,也就没太在意。
XXX(1)第54页倒数第4行:10时许,我和某某在库房干活的时候,他说他要上厕所……我去取水的时候看见某某在车旁检查车,我问:“撒好着吗?”,某某说:“就是车底下有一点擦痕,没有血迹,在其他撒都好着哩。
”(2)第55页第13行:我们在清洗车的过程中某某对我说:“把车两侧的保险杠及货柜后面的箱门洗干净,把前保险杠左侧位置好好拿拖把擦洗一下,让我看一下车前轮轴位置有没有擦印”,我看了一下没有发现其他可疑东西。
在洗车过程中,我在车上没有发现其他可疑东西。
XXX(1)第65页第3行:我先查看了一下货车车表,车头没有发现痕迹……车头底盘部位也没有发现什么痕迹……在车底把排气管和传动轴部位都仔细看了一下,我在排气管和车前面横梁位置的内侧用手抹了几下,没有发现血迹和刮擦印痕,唯独在变速器部位底部发现一点白色印痕。
(四)事发当天事发路段为有雾天气、再者又是晚上0时许,事发路段经过多辆车辆均未发现躺在马路中间的是人,进一步证实了被告人某某及随车人员XXX未发现“黑色物体”即为受害人XX的可能性,同时更进一步说明了被告人当时不知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
详见笔录:XXX(1)第27页倒数第6行:问:当时天气如何?答:当时天气阴沉,有雾,能见度不是很好。
XXX(1)第40页第9行:凌晨0时许,我驾车路径XXX自然村路段时,我看见路西车道路面上有个东西,我对旁边押车的XXX说:“我看那边路上好像有个啥东西,你看见了吗?”XXX说他没有看清楚。
(2)第41页倒数第6行:问:当时天气如何?答:当时天气阴沉,有雾,能见度不是很好。
综上,本案没有证据证明某某肇事逃逸,且某某亦不确定自己的车辆是否发生交通肇事,不能构成“明知”的故意。
事后在交警调查核实时,其如实的交待了当时的经过,也足以说明其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意图。
再者,司法实践中对于类似情况不作为肇事逃逸亦有诸多先例,其合理性已经达成学术及实务界共识。
因此,本案不应认定被告人某某为交通肇事逃逸。
综上,犯罪嫌疑人某某不属于肇事逃逸,证明被告人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及排他性,故认定其涉嫌交通肇事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因此请求审查机关审慎对待,对本案做出公正处理。
辩护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