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局关于中药膏剂临方加工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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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改革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津价费[2000]699号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改革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津价费[2000]699号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改革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正文:----------------------------------------------------------------------------------------------------------------------------------------------------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改革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津价费[2000]699号)各区县物价局、卫生局,各有关单位:为适应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根据《国家计委、卫生部印发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计价格[2000]962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形式按照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医疗服务价格取消政府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形式。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在政府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制定调整具体医疗服务价格。

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依据医疗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自主制定医疗服务价格。

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权限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医疗服务价格的方针政策,制定我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的作价原则、计价方法等。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其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或调整;根据我市实际,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委托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或调整。

市价格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服务价格,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经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市价格主管部门委托市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服务价格,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审定后执行,并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天津部分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公告

天津部分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公告

天津部分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公告
公告
按照《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人力社保局关于调整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16]号)要求,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将于2016年7月1日降低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根据要求,挂号费调整如下:
号别调后价格糖尿病门诊特需号价格
普通号6元16元
副主任号15元25元
主任号20元30元
中医普通号7元17元
中医副主任号15元25元
中医主任号20元30元
急诊号8元
医指通精准医疗服务平台上,天津三级医院预约检查、预约病床的挂号费调整为20元。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调整部分麻醉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2000]320号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调整部分麻醉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2000]320号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调整部分麻醉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正文:
----------------------------------------------------------------------------------------------------------------------------------------------------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卫生局
关于调整部分麻醉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津价费[2000]320号)
各区、县物价局、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为了促进我市麻醉事业的发展,考虑到麻醉技术的风险性和劳务价值较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参照相关省市麻醉项目收费水平,经研究并请专家论证,决定对我市部分麻醉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通知如下:
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自2000年7月10日起执行。

二000年六月十四日
——结束——。

2020年9月天津市规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2020年9月天津市规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140 140 140
70 70 70
备注
3
序 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 内容
13
CECT1000
肌酸激酶-MB同工 酶活性(CK-MB)测
样本类型:血液。样本采集、签收、处理,定标 和质控,检测样本,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 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

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血清肌酸激酶-MB
同工酶活性测定、 样本类型:血液。样本采集、签收、处理,定标
CEAX1000- 血清肌钙蛋白I测 和质控,检测样本,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
2
Z1 定、血清肌红蛋白 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
测定(三项联合- 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定量 )
4
CEAY1000- 肌钙蛋白Ⅰ(TnI) Z1 测定-定量
和质控,检测样本,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 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
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50
50
50
三项联合 试验不允 人份 210 210 210 许单项收 费
三项联合
试验不允
人份 150
150
150
许单项收 费
项 80 80 80
样本类型:血液。样本采集、签收、处理,检测
14
CECV1000
肌酸激酶同工酶测 定
样本(加样、电泳、加入相关抗体、染色、扫 描),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 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
关咨询。
15
CECU1000
肌酸激酶-MB同工 酶质量(CKMBmass)测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医疗机构膏方推广应用管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14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医疗机构膏方推广应用管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14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医疗机构膏方推广应用管理的通知正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医疗机构膏方推广应用管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膏方在我国应用已有千余年历史,具有因人制宜、处方灵活、服用方便等特点,在保障和增进人民健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随着中医“治未病”工作的不断发展,膏方日益推广普及,尤其在我国南方地区已广泛使用,成为群众广为接受的慢性病调理和养生保健的重要手段之一。

但在发展推广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医疗机构、人员不规范使用和制备膏方等问题,为加强膏方管理,促进规范应用,保证安全有效,推进膏方特别是在北方地区的进一步推广应用和健康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开展膏方服务医疗机构基本要求开展膏方服务的医疗机构应设有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或民族医临床科室,有符合要求的膏方制备场所及相关设备或与具备膏方制备条件的企业签订委托加工协议。

二、膏方人员基本条件及培训膏方处方人员应为具有较丰富临床经验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医疗机构应对本单位能够开具膏方处方人员予以明确,并以适当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膏方制备人员应为具有一定加工制作膏方经验的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医疗机构应积极开展膏方人员专业培训与考核工作,考核应与处方点评等相结合,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我局负责制订《膏方人员培训基本要求》(见附件1),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选择有条件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作为培训机构承担膏方人员培训任务,原则上每省(区、市)选择一所,培训机构名单报我局医政司审核后予以公布,膏方人员培训合格后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发放统一的培训结业证书。

天津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天津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天津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综合检查治疗项目 注射费 皮下注射 肌肉注射 静脉注射 静脉点滴 破伤风试验(OT 试验) 卡介苗接种
置留针穿刺 一次性材料品名
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1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0。5 取耳血,指血同

1.5 含小壶给药、静脉推注。静脉取血同

2 静脉点滴穿刺时不能再收取静脉注射费

2

1 皮试同
含当日封、通、冲洗管。保留置留针,封、

10 通、冲洗管每次 2 元
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一次性输液器
一次性扫床套
一次性注射器
一次性头皮针
一次性尿布(垫)
一次性电极
尿杯、便盒
钡餐杯(口杯)
试管(检验用)
健康册工本费
刺耳针
门诊 X 光片封套
一次性导管
一次性减压器
一次性置留针
一次性药瓶(盒)
一次性口腔器械盒 贴式血压安 一次性口腔护理包 一次性吸痰包 一次性导尿包 一次性换药包 一次性手术包(感染性) 一次性产包(感染性) 一次性输血器

天津市各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目录doc-天津市各级医疗机构

天津市各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目录doc-天津市各级医疗机构
天津市各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目录
一、门诊费门诊费说明
五、核医学
(七)药物监测
二、住院费住院费说明
(一)核素功能检查
(八)血液病检验项目
三、特需医疗服务费
(二)核素治疗
(九)放免试验
四、各项检查治疗费
(三)显像(扫描、r照像、SPECT)
(十)其它
(一)各科综合检查治疗费
六、放射线检查
十、抢救费
(二)专科检查治疗费
7.眼科
(八)X刀立体放射治疗
(五)骨科
8.精神病、心理卫生科
(九)伽玛刀立体定向放射神经外科治疗
(六)肿瘤科
9.脑系科
七、超声检查
(七)脑系科
10.儿科
八、功能及内窥镜检查
(八)妇产科
11.中医科
(一)心功能检查
(九)耳鼻喉科
12.理疗科
(二)肺功能、血气测定
(十)颌面外科
13.病理科
(三)内窥镜检查及治疗
(十一)眼科
14.骨科
九、化验费
(十二)烧伤科
15.肛肠科
(一)临床
(十三)整形科
16.男科
1.血液
十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尸检同)
17.整形科
2.尿
十五、救护车费收费
18.激光科
3.便
十六、传染病人衣物消毒费
19.烧伤科
4.体液
十七、血液制品收费
20.肿瘤科
(二)生化
十八、一次性材料
21.性病检查
(三)细菌、血清、分子生物
22.血液科
(四)动物接种
23.疼痛治疗
(五)免疫
24.其它
(六)毒物分析
(一)透视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我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通知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我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通知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我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2.08.10•【字号】津卫中[2012]471号•【施行日期】2012.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我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通知(津卫中〔2012〕471号)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各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部队及企事业医院: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保证用药安全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2〕2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天津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实施意见二○一二年八月十日附件:天津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保证用药安全,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保证用药安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一、切实提高对加强中药饮片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近年来,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医疗机构的努力下,我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得到了较好保证,中药饮片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有效促进了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

但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积极推进,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中药饮片使用量大幅上升,中药饮片质量和用药安全面临着新的挑战。

各区县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中药饮片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措施,强化中药饮片使用管理,保证中药饮片质量和用药安全。

二、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管理要求责任到人(一)各区县卫生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质量的管理和监督。

切实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监督。

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每料 1 公斤,不足 1 公斤的按 1 千克 120 公斤收取加工费;每增加 1 公斤
加收 50%的加工费。
每料 1 公斤,不足 1 公斤的按 1 千克 60 公斤收取加工费;每增加 1 公斤
加收 20%的加工费。
每料 3 公斤,不足 3 公斤的按 3 3千
300 公斤收取加工费;每增加 1 公斤 克
加收 20%的加工费。
次 80
11 CGJY1000
抗 Ku 抗体测定
次 80
12 CGJW1000
抗 PL-7 抗体测定
次 80
13 CGJV1000
抗 PL-12 抗体测定
次 80
14
抗 PM-Scl 抗体(抗 PM-1)抗体 次 80
CGEW1000
15 CGHA1000
抗钙通道抗体检测
次 150
16 CEBB1000
糖化白蛋白(GA)测定
17 CGCW1000
内皮生长因子
18
CLFE8000 化学药物用药指导的基因检测
19 HQK50101
经皮胆囊穿刺造瘘术
项 50 项 200 项 200 次 500 不含超声定位引导或 X 线引导
20 EDCBJ004 21 BZAD0001 22 HEH89311
9
PCAA0401
10 CGJX1000
耳道异物取出术 半乳糖定性测定 半乳糖定量测定 中药水丸临方加工
中药蜜丸临方加工
中药原粉胶囊剂临方加工
中药膏剂临方加工 抗 mi-2 抗体测定
次 30 项 10 项 30
每料 1 公斤,不足 1 公斤的按 1 千克 160 公斤收取加工费;每增加 1 公斤
加收 50%的加工费。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温灸器灸法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温灸器灸法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温灸器灸法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1.09
•【字号】津医保局发〔2020〕2号
•【施行日期】2020.01.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政医管
正文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温灸器灸法
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津医保局发〔2020〕2号
各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17〕741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温灸器灸法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通知如下:
一、银质针骨骼肌附着点松解术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实行市场调节价格。

由具备开展条件的医疗机构,根据成本和费用等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二、温灸器灸法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试行价格。

实行自主制定试行价格的新增项目执行一年后,按照国家成本监审有关
规定,由有关成本调查部门对所涉及项目进行成本监审。

根据成本监审报告和医疗机构运行情况,再制定价格或调整价格管理形式,履行公示程序后执行。

在市医保局公布价格或调整价格形式前,各医疗机构可继续执行试行价格。

三、上述有关规定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温灸器灸法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1月9日附件
温灸器灸法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天津医疗机构收费标准

天津医疗机构收费标准

天津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天津作为一座现代化城市,拥有着众多优质的医疗机构,为市民提供着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然而,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提高和医疗资源的日益紧张,医疗费用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因此,了解天津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对于市民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天津医疗机构的基本收费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天津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主要包括挂号费、诊疗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等。

其中,挂号费是患者在就诊前需要先支付的费用,一般在5元至20元不等。

诊疗费是医生为患者提供诊断和治疗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根据不同的医院和科室而有所不同。

检查费和治疗费则是根据患者所接受的具体检查项目和治疗方案而定,费用也有所差异。

而手术费则是在患者接受手术治疗时需要支付的费用,根据手术的复杂程度和医院等级而有所不同。

其次,需要了解的是天津医疗机构的特殊收费项目。

在一些高级医疗机构中,除了基本的诊疗费和治疗费外,还可能会收取一些特殊的费用,如特需病房费、特需护理费等。

这些费用通常是针对一些需要特殊护理或者享受更高级别服务的患者所收取的,费用标准也相对较高。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天津医疗机构的医保政策。

根据国家的医保政策,患者在就诊时可以享受到一定程度的医保报销。

在天津,市民可以通过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等方式享受医保报销的政策,可以有效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因此,在了解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时,也需要考虑医保政策对费用的影响。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天津医疗机构的收费透明度。

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了解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和项目,医疗机构也应当在收费时向患者进行详细的解释和说明,确保收费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同时,医疗机构也应当建立健全的收费管理制度,防止出现不合理收费的情况。

综上所述,了解天津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对于市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在就诊前,我们应当了解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和医保政策,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和服务项目,以保障自身的权益和经济利益。

同时,医疗机构也应当加强收费管理,提高收费透明度,为患者提供更加公正合理的医疗服务。

天津市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表(新)

天津市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表(新)
综合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 计价
价格
容 单位 一级 二级 三级
备注
A
一.综合医
本章说明:
一、本章“综合医疗服务”项目指多科室共同使用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如护理、抢救、注射、换药、清创缝合等。
二、本章包括“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治疗操作”、“护理"、和“其它”服务项目四部分,国家规范目录共计142项,此次已对
15天。
7、取暖、空调费按医院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8、体检费:设备、仪器检查、检验均按有关规定收费。
9、院际会诊(含中医):应由副高级及以上资质人员进行会诊,并出具会诊诊断报告。
AA
(一)一般
AAA
1.诊察费
1
AAA00000Z1
特需服务 专家门诊 诊察费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AAAA-AAAD 西医诊察
副主任医 子或纸质病历),核实就诊者信息,就
5 AAAA0002 师门诊诊 诊病历传送,病案管理。询问病情,
察费
听取患者主诉,病史采集,向患者或
家属告知,进行一般物理检查,书写
病历,开具检查单,根据病情提供治 指由主任医师在专家门诊提供技术劳
务的诊疗服务。挂号,初建病历(电子
主任医师 或纸质病历),核实就诊者信息,就诊
答患者咨询,院、科级大查房。不含
AAAG-AAAK 中医辨证
指由主治及以下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
普通门诊 师在中医普通门诊提供的诊疗服务。
10 AAAG0001 中医辨证 通过望闻问切收集中医四诊信息,依
论治
据中医理论进行辨证,分析病因、病
位、病性及病机转化,作出证候诊
11

临方炮制膏方

临方炮制膏方
达了中医临床因人而异、因地制宜、辨证施 治治疗与养生思想。在点滴之间潜移默化地 实现人体机能恢复与协调,最终实现防病治 病中医临床目标
临方炮制膏方
第12页
伴随大家生活水平不停提升,中医治病伎俩和方法不停增多,因而对膏方需求日益增加。在膏方盛行江浙、广东、上海等
地,各大中型中医医院每年冬季都要举行膏方节,或组建专门膏方门珍,并成立以主管院长为首膏方领导小组,实现医生资
·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通 知,即国中医药发[]第3号文件。
临方炮制膏方
第4页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 调剂给付相关问题通知,即国中医药发[]第7 号文件:
四、各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该按照 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调剂 给付要求进行调剂,对未按要求书写中药饮 片处方应由处方医师修正后再给予调剂。对 有特殊炮制要求中药饮片,调剂时应临方炮 制。
· 到了清代,膏剂逐步转变为依据临床诊疗、
因人而异方式应用。这种临床诊疗辨证用药 方式也就是咱们现在所见到膏剂之雏形。清 代膏剂在民间及宫廷应用都十分广泛。如 《慈禧光绪医方选议》中,内服膏方就有近 30例。到了晚清时期,张聿青《膏方》中膏 方用药已达二三十味,在制剂时大多加入了 阿胶、鹿角胶等,同时强调辨证施药理念。
临方炮制膏方
第11页
膏方经过长时间煎煮浓缩而成。近代名医秦伯未在《膏方大全》中指出:“膏方者,盖煎熬药汁成脂液,而所以营养五脏六腑 之枯燥虚弱者也,故俗称膏滋药”。 膏方服用时间普通为2—3个月。大家在冬季以这种缓补方式到达滋补强身目标 膏剂经过“一人一方一炉膏”形式,充分表达了中医临床因人而异、因地制宜、辨证施治治疗与养生思想。在点滴之间潜移默

天津市医疗服务收费价目表(非营利性)

天津市医疗服务收费价目表(非营利性)

C型B减半收费 材料费另收
放射科CR 床旁X光照像

10
10
红本 P145
数字化摄影(DR)
计算机X线成像 照像、造影、透视检查, 如用电视监视系统检查
曝光次数
次 每人次
90
90
90
90
加收10元 加收10元
津卫财【2004】292号 红本 P145
含数据采集、存储 、图像显示。胶片 除外
含成像,含激光照 像,含一张片子。 两张片以上自第二 张起减半收费,即 45元/张 津卫财 【2005】30号
儿科护理费 陪床费 静脉点滴 输液泵(加温器) 静脉注射 肌肉注射 皮试
次 次 次 次 次

天 床日 组 小时 次 次 次
10
10
150
150
50
50
150
150
360
360
270
270
红本 P32 红本 P171 红本 P171 红本 P171 红本 P171
红本 P171
材料费另收
十六层以上(不含十 六层)每超一层加收 9元。 所用一次性 高压注射针(筒) 、造影剂、胶片等 均为进口,按购进 成本据实收费。
黑白打印纸

10
10
红本P175
肾内科
皮下注射 肌肉注射 静脉注射 静脉点滴
静脉取血 置留针穿刺 小抢救 中抢救 大抢救
中西医结 合科 微针针刺
针灸 针灸(十一针以上) 芒针 微波治疗 快针 关节松动治疗 骨伤推拿治疗 电针灸 温灸

1
1

0.5
0.5

1.5
1.5

2
2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和收费实施范围的通知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和收费实施范围的通知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和收费实施范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1.02•【字号】津医保局发〔2019〕76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和收费实施范围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19〕76号各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定点医疗机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93号),结合我市前期试点运行情况,现就进一步扩大按病种付费和收费实施范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扩大实施病种范围。

以国家推荐按病种付费和收费病种目录为基础,结合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情况,经市医保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论证,将我市按病种付费和收费的病种范围,由167个扩大至207个,并对部分原试点病种的疾病诊断名称、主手术操作名称等信息进行调整。

二、确定病种费用标准。

以我市既往病种费用数据为基础,综合考虑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和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等情况,参考外省市相关病种费用标准,经市医保中心与医疗机构谈判协商,确定了新增病种的付费、收费标准,并对部分原试点病种的付费、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新增和涉及调整病种共计117个,其中日间手术病种6个,详见附件《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和收费病种及费用标准》;未涉及调整的90个试点病种,仍按原费用标准过渡执行至2020年3月31日。

三、完善动态调整机制。

按病种付费和收费运行过程中,市医保中心和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适宜技术服务利用以及高值医用耗材、贵重药品价格变动等实际情况,经双方谈判协商后,提出病种付费和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经市医保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审定后实施。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核定卫生防疫防治新增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核定卫生防疫防治新增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核定卫生防疫防治新增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3.05.26•【字号】津价医药[2003]257号•【施行日期】2003.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核定卫生防疫防治新增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医药[2003]257号)市卫生局:你局《关于申请防疫治新项目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3]109号)收悉。

鉴于近年来市防病中心受委托的检验项目和方法不断更新,许多检验项目已由新的方法所取代。

为保证本市卫生防病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现将卫生防疫防治新增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一、此次新增卫生防治防疫收费项目共计74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各项检验程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每项检验收费标准为该项目全过程一次性收费标准,不得重复收费。

三、防疫防治部门必须向委托单位出具检验报告。

收费应在提交检验报告时进行,不得提前预收。

四、卫生防疫防治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收入实行同级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请你局接文后立即通知市和区县防疫防治部门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使用市财政部门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证。

五、上述收费标准自2003年5月15日起执行。

二00三年五月二十六日附件:新增74项卫生防疫防治检验收费项目┏━━┯━━━━━━━━━━━━━━━━━━━━┯━━━━━━━━━┯━━━┯━━━━┓┃序号│项目│检验方法│ 计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 1│消毒剂有效成份含量及pH测定│理化法│次/种│420┃┠──┼────────────────────┼─────────┼───┼────┨┃ 2│稳定性测定(自然留样法)│生物法或理化法│项│1370┃┠──┼────────────────────┼─────────┼───┼────┨┃ 3│稳定性测定(经验加速法)│生物法或理化法│项│1080┃┠──┼────────────────────┼─────────┼───┼────┨┃ 4│消毒剂定量杀菌试验│生物法│项│1350┃┠──┼────────────────────┼─────────┼───┼────┨┃ 5│灭菌与消毒器械杀灭微生物效果鉴定试验│生物法│项│1300┃┠──┼────────────────────┼─────────┼───┼────┨┃ 6│消毒剂能量试验│生物法│项│1330┃┠──┼────────────────────┼─────────┼───┼────┨┃ 7│消毒剂对物体表面消毒效果鉴定│生物法│项│1200┃┠──┼────────────────────┼─────────┼───┼────┨┃ 8│空气消毒效果鉴定试验│生物法│项│3800┃┠──┼────────────────────┼─────────┼───┼────┨┃ 9│消毒剂对医疗器械消毒与灭菌效果鉴定试验│生物法│项│1520┃┠──┼────────────────────┼─────────┼───┼────┨┃10 │需氧菌菌落总数测定│国标法│项│970┃┠──┼────────────────────┼─────────┼───┼────┨┃11 │生活饮用水消毒鉴定试验│生物法│项│1740┃┠──┼────────────────────┼─────────┼───┼────┨┃12 │各种因素对消毒剂杀灭微生物效果影响试验│生物法│项│1270┃┠──┼────────────────────┼─────────┼───┼────┨┃13 │消毒剂杀灭微生物用中合剂筛选试验│生物法│项│1400┃┠──┼────────────────────┼─────────┼───┼────┨┃14 │腐蚀性测定│理化法│次│850┃┠──┼────────────────────┼─────────┼───┼────┨┃15 │卫生巾(含卫生护垫)吸水倍率测定│物理法│次│100┃┠──┼────────────────────┼─────────┼───┼────┨┃16 │药物抗病毒试验│细胞法│次│1570┃┠──┼────────────────────┼─────────┼───┼────┨┃17 │药物抗病毒试验│鸡胚法│次│1370┃┠──┼────────────────────┼─────────┼───┼────┨┃18 │爱滋病确证试验│WB法│次│950┃┠──┼────────────────────┼─────────┼───┼────┨┃19 │病原分离鉴定(肠道、呼吸道、立克次氏体、│细胞法│次│830┃┃│衣原体、性病)│││┃┠──┼────────────────────┼─────────┼───┼────┨┃20 │疫苗效力测定│细胞法│次│650┃┠──┼────────────────────┼─────────┼───┼────┨┃21 │疫苗效力测定│动物法│次│500┃┠──┼────────────────────┼─────────┼───┼────┨┃ 22 │中和抗体测定(呼吸道、肠道、虫媒病毒)│细胞法│份│500┃┠──┼────────────────────┼─────────┼───┼────┨┃23 │病原分离鉴定(呼吸道、衣原体、立克次氏体)│鸡胚法│次│480┃┠──┼────────────────────┼─────────┼───┼────┨┃24 │病原分离鉴定(呼吸道、肠道、虫媒、衣原│动物法│次│300┃┃│体、立克次氏体)│││┃┠──┼────────────────────┼─────────┼───┼────┨┃25 │病原分离鉴定(呼吸道、肠道、虫媒、衣原│PCR法│次│140┃┃│体、立克次氏体、疱疹、肝炎、性病)│││┃┠──┼────────────────────┼─────────┼───┼────┨┃26 │血凝抗体测定(呼吸道、爱滋病)│血凝法│次│110┃┠──┼────────────────────┼─────────┼───┼────┨┃27 │抗原检测(呼吸道、肠道、肝炎、爱滋病)│ELISA(进口)│次│90┃┠──┼────────────────────┼─────────┼───┼────┨┃28 │特异性IgG/IgM抗体测定(呼吸道、肠道、肝│ELISA(进口)│次│90┃┃│炎、爱滋病、虫媒)│││┃┠──┼────────────────────┼─────────┼───┼────┨┃29 │特异性IgG/IgM抗体测定(呼吸道、肠道、立克│间接免疫荧光法│次│60┃┃│次氏体、爱滋病、虫媒)│││┃┠──┼────────────────────┼─────────┼───┼────┨┃30 │抗原检测(呼吸道、肠道、肝炎、爱滋病)│ELISA(国产)│次│30┃┠──┼────────────────────┼─────────┼───┼────┨┃31 │致病性弧菌检验│常规+仪器│次│490┃┠──┼────────────────────┼─────────┼───┼────┨┃32 │细菌肠毒素检测│动物肠断结扎法│次│460┃┠──┼────────────────────┼─────────┼───┼────┨┃33 │抗菌药物抑菌试验│培养法│次│320┃┠──┼────────────────────┼─────────┼───┼────┨┃34 │布氏菌PCR检验│PCR法│次│150┃┠──┼────────────────────┼─────────┼───┼────┨┃35 │军团菌PCR检验│PCR法│次│150┃┠──┼────────────────────┼─────────┼───┼────┨┃36 │脑膜炎球菌分型│血清分型│次│90┃┠──┼────────────────────┼─────────┼───┼────┨┃37 │军团菌血清抗体测定│ELISA│次│40┃┠──┼────────────────────┼─────────┼───┼────┨┃38 │细菌检验(O/129)试验│平皿法│次│30┃┠──┼────────────────────┼─────────┼───┼────┨┃39 │公共场所各类物品细菌总数测定│国标法│件│70┃┠──┼────────────────────┼─────────┼───┼────┨┃40 │化妆品菌落总数测定│化妆品卫生规范│项│90┃┠──┼────────────────────┼─────────┼───┼────┨┃41 │空气细菌总数测定│国标法│项│60┃┠──┼────────────────────┼─────────┼───┼────┨┃42 │矿泉水菌落总数测定│国标法│项│40┃┠──┼────────────────────┼─────────┼───┼────┨┃43 │瓶装饮用纯净水菌落总数测定│国标法│项│60┃┠──┼────────────────────┼─────────┼───┼────┨┃44 │乳酸菌菌落总数测定│国标法│项│100┃┠──┼────────────────────┼─────────┼───┼────┨┃45 │食品菌落总数测定│国标法│项│90┃┠──┼────────────────────┼─────────┼───┼────┨┃46 │水源水菌落总数测定│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项│90┃┠──┼────────────────────┼─────────┼───┼────┨┃47 │游泳池水菌落总数测定│国标法│项│70┃┠──┼────────────────────┼─────────┼───┼────┨┃48 │浴池水菌落总数测定│国标法│项│70┃┠──┼────────────────────┼─────────┼───┼────┨┃49 │酵母菌计数│国标法│项│150┃┠──┼────────────────────┼─────────┼───┼────┨┃50 │霉菌计数│国标法│项│150┃┠──┼────────────────────┼─────────┼───┼────┨┃51 │商业无菌│国标法│项│290┃┠──┼────────────────────┼─────────┼───┼────┨┃52 │公共场所各类物品大肠菌群测定│国标法│件│60┃┠──┼────────────────────┼─────────┼───┼────┨┃53 │化妆品大肠菌群测定│化妆品卫生规范│项│70┃┠──┼────────────────────┼─────────┼───┼────┨┃54 │化妆品粪大肠菌群测定│化妆品卫生规范│项│70┃┠──┼────────────────────┼─────────┼───┼────┨┃55 │矿泉水总大肠菌群测定│国标法│项│80┃┠──┼────────────────────┼─────────┼───┼────┨┃56 │食品大肠菌群测定│国标法│项│110┃┠──┼────────────────────┼─────────┼───┼────┨┃57 │水源水粪大肠菌群测定│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项│70┃┠──┼────────────────────┼─────────┼───┼────┨┃58 │水源水总大肠菌群测定│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项│110┃┠──┼────────────────────┼─────────┼───┼────┨┃59 │饮用水总大肠菌群测定│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项│110┃┠──┼────────────────────┼─────────┼───┼────┨┃60 │饮用水粪大肠菌群测定│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项│70┃┠──┼────────────────────┼─────────┼───┼────┨┃61 │游泳池水大肠菌群测定│国标法│项│110┃┠──┼────────────────────┼─────────┼───┼────┨┃62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VITEK│项│290┃┃││仪器快速法││┃┠──┼────────────────────┼─────────┼───┼────┨┃63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国标法│项│70┃┠──┼────────────────────┼─────────┼───┼────┨┃64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VITEK│项│300┃┃││仪器快速法││┃┠──┼────────────────────┼─────────┼───┼────┨┃65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国标法│项│60┃┠──┼────────────────────┼─────────┼───┼────┨┃66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VITEK│项│380┃┃││仪器快速法││┃┠──┼────────────────────┼─────────┼───┼────┨┃67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国标法│项│70┃┠──┼────────────────────┼─────────┼───┼────┨┃68 │沙门氏菌检验│VITEK│项│380┃┃││仪器快速法││┃┠──┼────────────────────┼─────────┼───┼────┨┃69 │沙门氏菌检验│国标法│项│70┃┠──┼────────────────────┼─────────┼───┼────┨┃70 │铜绿假单胞菌(绿脓杆菌)检验│VITEK│项│380┃┃││仪器快速法││┃┠──┼────────────────────┼─────────┼───┼────┨┃71 │铜绿假单胞菌(绿脓杆菌)检验│国标法│项│60┃┠──┼────────────────────┼─────────┼───┼────┨┃72 │志贺氏菌检验│VITEK│项│370┃┃││仪器快速法││┃┠──┼────────────────────┼─────────┼───┼────┨┃73 │志贺氏菌检验│国标法│项│70┃┠──┼────────────────────┼─────────┼───┼────┨┃74 │空调水分离嗜肺军团菌│培养法│件│400┃┗━━┷━━━━━━━━━━━━━━━━━━━━┷━━━━━━━━━┷━━━┷━━━━┛。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中药膏剂临方加工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中药膏剂临方加工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中药膏剂临方加工等医疗服务收费
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12.11.28
•【字号】津卫财[2012]712号
•【施行日期】2012.1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中药膏剂临方加工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
通知
(津卫财〔2012〕712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公安、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根据2012年11月7日市物价局《关于中药膏剂临方加工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综〔2012〕83号),对中药膏剂临方加工等2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予以核定(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自2012年11月7日起执行。

附件:中药膏剂临方加工等2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天津市卫生局
2012年11月28日附件:。

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2012〕96号)

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2012〕96号)

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2012〕96号)
时间:2012-09-26 字号:[ 大中小]
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鲁价格二发〔2012〕96号
驻济省(部)属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170号)的有关规定,省物价局、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一、附件中所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指导价格,各医疗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下浮。

二、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示医疗项目编码、名称、内涵、计价单位和价格等,方便患者比对和社会监督。

三、本通知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附件: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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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局关于中药膏剂临方加工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
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与服务收费管理
【发文字号】津卫财[2012]712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天津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2.11.28
【实施日期】2012.11.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中药膏剂临方加工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津卫财〔2012〕712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公安、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根据2012年11月7日市物价局《关于中药膏剂临方加工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综〔2012〕83号),对中药膏剂临方加工等2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予以核定(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自2012年11月7日起执行。

附件:中药膏剂临方加工等2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天津市卫生局
2012年11月28日
附件:
中药膏剂临方加工等2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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