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管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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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家中学宿管员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学生宿舍科学规范管理,确保住宿学生在校的生命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和安全宿舍,学校经校委会讨论研究决定从公用经费中预算支付每人月绩效考核奖励金200元,作宿管人员的一个月工作绩效奖励。具体管理细则如下:

1、宿管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有事需外出者,必须在政教处请假登记(时间为学生上课时间)。凡请假在半天以上者,需自行安排好工作,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宿管员请假离校期间,由保卫科派人巡查,不经请假离岗者,作旷工论处。

2、管理好本宿舍区水、电设施和门锁及其他公共财产。公共财产因人为破坏而造成损失,由宿营管员负责追回损失。因检查不到位,学生离开寝室未关灯、未关水,每发现一处(次)扣宿管员工资10元。

3、负责本宿舍区的室内外卫生管理和厕所打扫。学生寝室和室外环境未按要求督导打扫到位,又无记载无报告的。发现一次(处)扣宿管员工资5元;厕所未打扫干净,每发现一次扣工资10元。

4、每日须做到四清场,即早上6:50、中午14:20、下午18:50、晚上22:30这四个时间段开始,宿管员必须逐一检查清场记载。若因清场不力造成的内盗和其他安全事故均由宿管员全权承担,并记工作失误一次。严禁课间留宿学生,经请假办理手续的同学必须登记并做好监管工作。

5、负责和值日教师一道管理好就寝纪律,并对值日教师到岗和履行职责情况认真做好记录,。因监督不力或有事故发生苗头未及时上报者,每次扣工资10元,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须一同承担相关后果。

6、宿管员(含家属)不准对学生进行任何盈利性活动(如:洗衣、洗被、烧开水、缝补、打电话、卖货物等),若发现一例,均扣工资50元,并记工作严重失职一次,情节严重者,上报校委会给予处分。

谯家镇初级中学2012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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