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法社会学写作方法-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法社会学写作方法-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法社会学是一门研究法律与社会关系的学科,它探讨了法律如何塑造社会,以及社会如何影响法律的制定和实施。
作为一门交叉学科,法社会学将法律与社会科学方法相结合,研究法律与社会相互作用的复杂关系。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法社会学已经成为法学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
传统的法学研究主要关注法律的规范性、逻辑性和技术性,然而,法律的实际运行往往与这些理论假设存在差距。
法社会学的出现填补了这一空白,它将法律置于社会背景下进行研究,以深入理解法律规则在实践中的影响以及社会对法律体系的反馈。
在法社会学的研究中,学者们通常采用多种不同的方法。
比如,他们可能选择进行实地观察,观察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应用情况。
同时,调查研究和案例分析也是常见的研究手段,以了解法律在特定社会背景下的效果和影响。
此外,定量研究方法也在法社会学中得到广泛运用。
通过统计数据和计量分析,研究者可以发现法律规则对社会行为的影响,并揭示法律变迁的趋势和规律。
总之,法社会学的出现填补了单一法律研究的不足,将法律置于社会背景下进行深入研究。
不同于传统的法学研究方法,法社会学采用了多种方法来研究法律与社会关系。
通过这些方法的运用,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则的实际效果,为法律制定和实施提供更有效的参考。
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论述:1. 引言:在这部分,将对法社会学的概念进行简要概述,介绍本文的目的以及文章的整体结构。
2. 正文:2.1 法社会学的定义和背景:该部分将详细介绍法社会学的定义,解释法社会学在社会科学领域中的地位以及其研究领域和范畴。
此外,还将探讨法社会学的背景,包括其历史渊源、发展演变以及相关的学术流派和理论框架。
2.2 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这一部分将重点讨论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将介绍并分析常用的法社会学研究方法,例如质性研究方法和定量研究方法,并阐述它们各自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
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卓有成效的研究方法使得社会学成为了能够研究社会规律、解释社会秩序和进步的科学。
一、观察法孔德指出任何一门科学都离不开观察,越是复杂的自然现象越是需要采用观察的研究方法。
孔德将在实践理论指导下的观察称为“合理的观察”,他认为,没有理论的指导,观察者看不到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看到的只是一些孤立的事实。
社会学研究社会规律就是建立在对社会现实进行观察的基础上。
孔德从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的理论出发,把复杂的社会现象也划分为静态现象和动态现象两大类,与之相对应的观察分别称为静态观察和动态观察,其中,对于社会静态现象的观察必须在社会静力学的指导下进行,而对于社会动态现象的观察自然离不开社会动力学理论的指导。
二、实验法实验法是一种让研究者探索因果关系的观察方法,孔德在排除了直接实验用于社会学研究的可能性之后指出,对于社会现象的研究只能采用间接实验的方法。
所谓间接实验,是指实验者—社会研究人员,不是在人为的条件下,而是利用社会本身的特殊状况向人们提供的机会开展的社会研究。
三、比较法比较法在社会学研究中占有核心地位。
两点重要性:1、通过对人类社会和动物社会的比较,可以从中窥探出人类社会关系的萌芽,进一步弄清人类与动物界的联系和区别2、可以直接比较世界各地同时并存的各种社会形式,发现社会进化的不同阶段一点不足:就其本质而言,比较法是一种对事物的静态的思考,要求人们具有明确的社会发展总体观念,它不能揭示社会状态的连续性、事物发展的先后过程,而只能把他们当做同时并存的现象加以表述,因此有可能使人们形成错误的进化观念,要求人们具有明确的社会发展总体观念。
四、历史法历史方法是社会学研究的专门方法。
其本质上是一种比较方法,只不过是他们比较的时空不同,历史的方法是相对于过去事物的一种纵向的和历时性的比较。
小结接下来给大家补充一些关于社会改建的实证主义思想,关于社会改建的实证主义思想孔德特别强调的是普遍的道德教育和发挥牧师的特殊作用。
当代中国法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构成
当代中国法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构成[内容摘要]当代中国法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构成可以分为实证主义的进路、比较主义的进路和解释主义的进路。
这种划分有助于清晰化对当代中国法社会学研究的现状的认识。
对当代中国法社会学研究方法构成的理论概括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模式研究的系列成果之一。
标签:法社会学研究方法实证主义比较主义解释主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分类号:DF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106(2011)01-0065-03研究方法是学科得以自治和完善的基础。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有文本、问题、历史、模式四大路径。
对当代中国法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构成进行剖析属于模式路径的分析范域。
在西方,传统的法学研究方法有五种,即分析的方法、历史的方法、比较的方法、社会学的方法和哲学的方法。
以此为指导,也便形成了分析法学、历史法学、比较法学、社会法学和哲理法学等不同的法学流派。
自19世纪以来,法社会学不断吸收、接纳诸如社会学、历史学、心理学、生物学、实证主义、自由主义、现实主义等思想和研究方法丰富了西方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法社会学是西方法学的舶来品。
中国社会实践与法治发展的历史进程为法社会学的研究不断地开拓出新的理论问题和研究方法。
那么,什么是当代中国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当代中国法社会学研究的学者们丰富和发展了哪些法社会学研究方法?梳理当代中国法社会学研究的方法进路,不仅是对法社会学研究进路的理论探究,同时也可以从研究方法的视角,回答或者再现当代中国法社会学研究的基本状况和发展水平。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必须以中国法学的具体问题为理论关怀的落脚点㈣。
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本文将当代中国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构成概括为三类,即实证主义进路下的法社会学研究方法、比较主义进路下的法社会学研究方法和解释主义进路下的法社会学研究方法。
一、实证主义进路下的法社会学研究方法何为实证主义进路下的法社会学研究方法?汤唯教授指出:“当然,法社会学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又有所发挥、有所创造,主要特点是将实证主义方法与社会学方法紧密结合,从社会观察的角度进行实证研究,开拓了法学研究的新思路和新视野。
法社会学研究方法问卷调查法的利弊分析-法社会学论文-社会学论文
法社会学研究方法问卷调查法的利弊分析-法社会学论文-社会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法社会学是对法的社会现象进行研究的一门学问,在社会学中运用的研究方法,在法社会学中的研究中同样可以应用.在对法律在社会中所起到的作用以及法律在社会中所产生的后果进行研究的过程中,社会调查法是进行这种研究较为常用的方法,其中问卷调查法又在法律现象的社会的调查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法社会学调查中最为常用的一种调查方法.以问卷调查运用为主的研究方法在法社会学研究中已是最主要的类型之一,在法社会学的调研中应用比较广泛.美国社会学家艾尔?巴比称问卷是社会调查的支柱,英国社会学家莫泽则说十项社会调查中就有九项是采用问卷进行的.问卷调查法,是指调查者根据研究的问题和研究的方案,通过设计一套要求被调查者回答的问题表来收集资料的方法.作为具体方法的问卷调查法有着与之密切相连的方法论背景或基础,是区别于其他某些方法的重要标志.问卷调查法的理论基础是实证主义哲学指导下的方法论,在本质上是一种实证性的研究方法.实证主义方法论渊源于近代经验主义哲学,并在实验科学发展的条件下,由孔德首先提出来.他相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一样,有着客观规律,这些规律应该通过观察、实验、比较以及其它与自然科学一样的方法去发现.其基本的观点是:一切关于事实的理论知识都以经验的实证材料为根据,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纯客观的,社会现象也如同自然界一样服从于基本规律,我们在因果规律的探究中,就能够确定社会的秩序和运行.涂尔干实证主义社会学以客观性和社会事实为研究对象,认为社会与自然在本质上是一致的,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一样都是受客观必然性支配,这就决定了其研究方法必然采用自然科学中研究自然现象的实证的方法,通过观察、实验、比较、检验等方法找到事物发展的规律及事物之间的联系.解释社会规律的具体方法就是在自然科学中已成功运用的观察、实验和比较的方法.正如涂尔干自己所说:实证社会学的主要目的是将科学的理想方法扩大到人类行为的解释上,说明因果关系的必然性,社会现象的可理解性,对于科学和实践同样是必要的.实证性的研究方法可以概括为通过对研究对象大量的观察、实验和调查,获取客观材料,从个别到一般,归纳出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的一种研究方法.笔者从问卷调查法的一些重要特征探析其实证性的特质:问卷调查法主要针对社会中出现的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从一、从事物的现象出发体现实证的逻辑前提中进行抽样调查,在进行抽样调查的过程中,抽样的标准以及抽样的准确度都经过精密的计算.这种抽样调查的结果具有代表性,能够体现社会现实的一般状况,体现了从个别到一般的发展规律.进行抽样的问卷调查的设计主要针对现实社会中出现的各种表征,社会现实生活中所出现的各种现象.问卷调查法主要针对这种出现的社会现象进行分别的归类统计分析,从而得出法社会学中所出现的各种法的表现形式,体现出法所产生的社会效果.问卷调查法所针对的调查对象体现了实证主义的逻辑前提.实证主义强调知识必需建立在观察和尝试的经验事实上,通过经验观察的数据和尝试研究的手段来揭露一般结论,并且要求这种结论在同一条件下具有可证性.实证主义排斥传统哲学形而上学的思维体式格局,传统哲学包罗万象的哲学体系和高度笼统思辨的哲学,主张哲学该当建立在来自观察试验的经验事实和实证科学的基础之上,把哲学的研究对象、方法和任务局限在与科学有关的范围和领域.试图用经验、觉得、要素等传统哲学中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资的对峙,以中性哲学自居.实证主义主张把知识局限在觉得经验或现象的范围之内,强调科学认识论的根本任务只是记录觉得、描绘现象及其彼此干系.实证主义者以为,人们通过观察和尝试,得到某个事物的色、香、味、声、形,那么人们对于这个事物的色、香、味、声、形的经验知识是牢靠的.布莱克试图像研究自然现象那样研究法现象,试图从法现象中发觉一个贯穿始终的描绘法的发生与运行的根本规则或法则.他以为真正科学的法学研究是:(1)只分析法现象而不探究法本质;(2)法学的观念应是具体的,可与经验相参照;(3)从经验事实中不能推出价值判断.②这三条准绳构成了布莱克实证主义方法论的核心,也是所有实证主义者所共同拥有的方法论条.问卷调查法研究事物的外在表象,并且对事物的外在表象举行统计、分类、分析,体现了实证主义研究事物的动身点,及从客观的外在表象为动身点,具备了其实证性的动身点.问卷调查法主要针对调查的对象,设计一整套的调查问题,从二、高标准化要求从形式上确认实证性纷繁复杂的各种法社会现象中,根据在工具及程序上的高度标准化要求,将原本很复杂的社会问题,归结为事物的现象或者表象的一些规范化的问题,形式上表现出了从事物的现象出发来研究事物的本质.问卷是进行变量测量和资料收集的工具,而统计分析则是处理这种虽来自于样本却要反映总体的,以问卷形式收集的大量资料的程序.问卷调查研究的规范操作程序,还使得其研究结果具有较高的可度,可以迅速反映动态的社会息,应用范围十分广泛.通过问卷来收集研究资料,所设计的问题与项目都是由研究者根据课题研究目的和课题需要,严格筛选和精心设计的简明易答的问题或表格,因而它的标准化程度较高,较容易对事物的表象与体现进行定量评估.问卷调查法在工具及程序上的高度标准化要求,符合了形式上的实证性.但是又常常使得原本很复杂的问题流于表面化,即形式的要求导致了内容的肤浅.形式化的表面的问题,很难对被调查者产生某种思想、行为的背景原因,获得直接的、切实的感受.无论是纷繁复杂的人类的行为,还是各种形式的社会生活现象,研究者在设身处地的研究同一问题,与他们面对一叠问卷表或一堆统计数据时,获得的感受是大不相同的.它只能获得书面的社会息,而不能了解到生动、具体的社会情况.因此也只是从形式上确认其实证性.实证主义研究方法所采用的研究方式最为典型的是定量研究,通过定量研究将社会现象及其关系和变化趋势用精确的统计语言描述出来,从而达到认识和预测社会世界的目的.定量研究在形式上确认高度标准化的要求,体现实证的准确性和严密性.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涂尔干指出,社会学既然是以社会事实为研究对象的,那么它就必须注意到社会事实同时具有的物质性和观念性双重特征.因此,社会学方法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从社会事实的物质性特征出发,社会学是可以借鉴自然科学中某些普遍性方法的;另一方面,从社会事实的观念性出发,自然科学方法又需要经过某种形式的改变,才能允许被应用到社会研究中去.从法社会现象的物质性特征出发,即以形式的方式来体现其准确性、确认实证性.诺内特对此评论道,拒价值判断于千里之外的实证主义立场的实质,意味着在法学研究中宁要无知也不要偏见;但实际上偏见(即利益、同情、感觉力、兴趣等)具有促进思考的能量,在无视一切价值的场合知识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发展.问卷调查法也因此只是从形式上体现了实证性,而不能从本质上体现实证性.问卷调查法的优点是它既可以用来描述某一事物总体的概况、三、逻辑演绎的特质体现实证性特征,以及进行事物总体各个方面之间的比较,也可以用来解释不同变量之间的关系,体现其逻辑演绎的特质.作为一种实证的方法,问卷调查法有着于众多自然科学方法相类似的逻辑程序.问卷调查法的逻辑演绎的这种实证性质,决定了它与随机抽样、与统计分析密不可分.或者说,问卷调查法实际上意味着抽样、问卷与统计分析三者之间存在某种必然的、内在的联系.抽样解决的是调查对象的问题,问卷则是进行变量测量和资料收集的工具,而统计分析则是处理这种来自于样本却要反映总体的,以问卷形式收集的大量资料的必要方法.问卷调查法的抽样、问卷与统计分析体现逻辑演绎的特质.实证主义方法论最大的特点是,要求每一步演绎推断必须有坚实的实践基础,即推理的结果也可以直接用实践进行检验.问卷调查法完全依靠问卷、依靠被调查者的自我敷陈来收集四、问卷的准确性较低,其实证性降低资料,调查者难以了解被调查者是认真填写还是随便敷衍.填答问卷比较容易,有的被调查者或者是任意打勾、画圈,或者是在从众心理驱使下按照社会主流意识填答;或者被调查者对问题不了解,对回答方式不清楚,无法得到指导和说明;或者对问卷的回复率和有效率低,对无回答者的研究比较困难.问卷回收不确定因素而影响回收率外,还有问卷的灵活性不够,多数问卷要求由结构式来回答问题,使被调查者的态度与观点不能充分说明和表达,并且,问卷调查与被调查者的文化素质有直接关系,特别是问卷要求用文字表述自己的观点或意见时,对文化素质较低的被调查者较为困难,因此问卷调查使用范围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不能全面准确的反映客观现实的实际.因此问卷调查法的准确性较低.问卷调查法在法社会学的调查中,体现其实证性的特质,但是在具体的操纵过程中因为人为因素的缘故原由,和问卷调查的问题不可能面面俱到而影响到其准确性.法社会学举行研究的逻辑演绎的前提,即事物的现象出现了不准确的现实状况,那么在实证的逻辑演绎的过程中,因为其前提的不准确性,也导致了逻辑演绎结果的不准确性,下降了问卷调查法的实证性的特质.而问卷调查法的实证性的下降,主要缘故原由在于问卷调查法在实际操纵的过程中,因为现实条件的限制,和调查者和被调查者在具体的问卷调查过程中,因为其人为因素的影响,其中当然也包括了主体的主观因素的影响.在现实的操纵过程中,问卷调查法的实证性的程度有所下降,但并不影响问卷调查法作为实证主义方法论的最主要的方法.问卷调查法由于其明显的实证方法论背景、以假设演绎为主的逻辑程序、结构化、标准化的操作方式,加上它与抽样和统计分析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以个人作为主要分析单位、以精心设计的问卷作为收集资料的工具等众多特点,是一种有着明显的实证色彩,适于进行大规模的、定量研究的调查方法.在法社会学研究中,它是一种从宏观的角度、采取定量的手段、依据客观的验证来认识和说明社会现象的调查研究方式.现实社会是复杂多样的、多面向的,而人类对它的认识也是具有多种手段和多种方式的.在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中实证主义方法论占据着重要的地位,问卷调查法在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中是最为重要的研究方法.不同的视角和方法将导致我们认识现实的不同部分、不同面向从而得到不同的社会实在,从而获得不同的理论建构,问卷调查法从实证性的视角来解读法社会学现象,从法律所体现的社会现象的层面来研究法律的实施和建构.理论的多元化从多角度对社会的实践的研究方法进行引导,实证主义的哲学及方法论为我们认识、分析、说明法的社会现实提供了一种理论视角和方法工具,让我们得以认识社会的某些部分、某些面向.问卷调查法是实证主义哲学和方法论在社会调查研究中的具体体现,但是其在体现实证性的同时,由于其在实践的具体操作过程中某些人为因素的影响,使得问卷调查法的这种实证性有所减弱.从根本上讲,问卷调查法是具有实证性的社会研究方法,在法社会学的领域中同样得以适用,从法律的社会现象中通过逻辑演绎归纳出法的原因和规律,进而进行理论的构建.[1]风笑天.方法论背景中的问卷调查法.社会学研究.1994(3).参考文献:[2]风笑天.社会调查方法还是社会研究方法?--社会学方法问题探讨之一.社会学研究.1997(2) .[3]陈常森.浅谈问卷调查中模糊性问题的处理方法.价值工程.2006(7).[4]杨凤荣.问卷调查中无回答问题的偏误及处理.调研世界.2006(9).[5]曾琪.谈谈问卷调查法在实际运用中的几点认识.消耗导刊.2008(21).[7]傅克俊.实证方法在管理学研究中的应用.山东工商学院学[6]鲁志鲲.问卷调查法.中小学管理.1993(5).报.2005(5).[8]胡建新.实证方法在知识社会学中的地位演变.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4(3).。
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三、社会学研究的范式
• 范式 概念是由库首先提出来的,用来表达科学研究活动的一般特征和规律。 • 所谓范式,是指一定时期内,科学研究共同体成员在进行常规科学研究过程中
所共同遵循的规范和理论与方法论模式。 • 在社会学发展过程中,根据研究的逻辑特征以及所采取模式的不同,社会学的
范式大体可概括为三大类型:实证范式; 解释范式; 批判范式。
• 社会学研究方法论的原则,是确定研究者的基本方向、影响研究性质的基本观 念和定律。方法论原则通常包括:(1)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2)逻辑思 维方法原则;(3)社会学的一般化理论。
二、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特征
• 第一,动态性。社会学的立场和视野是动态的,它关心的是变动中的尤其是现 实社会的各种事实和关系的动态过程。
• 问卷调查法是社会学研究中用于收集资料的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 问卷调查法是向研究对象系统询问社会背景、态度和行为,以发现社会现象和
过程的原因或影响因素。文化价值观与社会成员的行动有着密切的关系。 • 问卷调查法的基本步骤包括:确定调查总体、选择抽样方案、设计调查问卷、
实施调查、汇总和录入数据、分析数据等等。
的。参与观察法是指观察者进入观察对象的生活或工作场所,参与他们的生活 和工作活动,在参与过程中观察研究对象的各种行为及其变化情况。 • 深度访谈也是田野调查中获得信息和资料的重要途径,只有与当地人进行交流 和沟通,才能了解当地人的内心世界,才能真正理解当地文化的内在意义。
三、实验法
• 实验法,就是在控制某些条件的情况下研究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方法。为了控 制某些自变量可能对因变量产生的影响,实验法常常在实验中将被试或实验对 象分为两个组:一组是实验组,另一组是控制组。通过对两组实验结果的比较, 检验某些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社会学研究方法(21)
观察:分为直接观察和间接观察,对社会事实的观察是社会学研究的基础。
实验分为直接实验和间接实验,后者研究劳动动荡产生的病态性偏差,从而显示社会机体的规律。
观察法:社会学研究方法之一。
通过直接感知和直接记录的方式,获得由研究目的和研究对象所决定的一切有关的社会现象和社会行为的资料。
是对某个对象、某种现象或事物有计划的知觉过程。
与日常生活中的观察不同,它是有目的,有计划,并要求观察者对观察结果作出系统描述和实质性解释。
与自然科学中的观察也不同,在社会学研究中,观察者与被观察者之间存在某种社会联系和相互影响。
有效的观察,需有明确而具体的观察目的,以及关于所观察对象的一定预备知识,对客观事物的分析和综合能力,记录和整理材料的具体方法等。
参与观察法社会学研究方法之一。
观察者在某种程度上使自己成为被研究群体或社区中的一员,并避免使自己的出现改变或影响群体的行为模式,经过亲身感受和观察,将观察到的现象记录下来。
主要用于调查小群体、小社区、非正式组织、监狱、军队、医院病房等。
个案法:对单个人、家庭、团体等社会单元进行个别、系统观察的研究方法。
包括对个人、群体生活史或发展史的跟踪考察,对行为动机和社会文化背景的理解以及对社会单位与整个社会环境之间复杂关系的分析。
旨在通过全面深入地解剖某一个案来推断同类社会现象。
主要采取参与观察和访谈法进行,同时伴以文献资料的收集利用。
通常分三个步骤进行:收集所需的各种资料;对资料进行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
优点是焦点集中,对现象的了解深入细致,能够更好地反映出事物或事件发生、发展及变化的过程。
调查法:根据研究目的对一定对象进行实际考察,获得相关信息的研究方法。
通常需要采用的一定工具如问卷等。
问卷法:一种搜集资料的社会学调查方法。
为研究某种社会现象,设计一组问题,让受试者按要求回答。
有填充、选择和作文等方式。
一般顺序是:设计调查问卷、选择调查对象、分发和回收问卷、审查问卷、对问卷调查的结果进行分析研究、得出调查研究结果。
法律社会学研究方法
实验法分为自然实验法和实验室实验法,在小范 围的研究中,常常可以运用实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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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观察法
为了发现和认识社会系统中法律现象和过程的本 质和特征,研究者常常需要对这些现象和过程进 行系统地观察。观察法就是研究者有目的地、系 统地对所要研究的变量的变动情况的系统观察和 记录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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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体研究的阶段
具体研究阶段是进行一项研究的完整过程, 包括研究的具体方案和研究的具体实施程 序或步骤。一般来说,具体研究大致可分 为八个主要阶段:(1)提出和界定问题;(2) 回顾别人的相关研究;(3)进行研究设计;(4) 收集资料;(5)整理和分析资料;(6)解释从 资料中获得的发现;(7)得出结论;(8)发表 或出版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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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社会学研究中,通常运用的具体方法 基本上可分为两大类:定量研究方法 (quantitative research methods)和定性研究方 法(qualitative research methods)。通常情况下, 一项具体研究可能包含两种方法,或将两 种方法结合起来。
问题
理论
检验
假设
操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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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社会学解释
从经验中观察和发现法律与社会关系的理 论问题,用经验材料来证明这些理论,运 用理论来解释法律与社会的关系,这是法 社会学研究的基本思路。在法社会学的研 究中,对社会系统中法律现象的理论解释 主要包括:概念和变量、假设、变量测量 和分析、假设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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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法分为参与观察法和非参与观察法。在运用 观察法来获取研究材料时,需要注意这样几个问 题:首先,要明确观察的理论目标。其次,为了 使观察资料具有更高的准确性和可信度,观察者 在观察过程中,需要在控制观察环境和变量的同 时,应尽量避免影响被观察者的常规反应。
社会学研究方法
社会学研究方法
社会学是一门研究人类社会行为和社会组织的学科,其研究方法多种多样。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用的社会学研究方法:
1. 实地观察:社会学研究中,实地观察是最常见的方法之一。
研究者亲自走访社会场所,观察人们的行为和互动。
通过这种方式,研究者可以深入了解社会现象,并发现其中的规律和特点。
2. 访谈:访谈是社会学研究中常用的方法之一。
研究者通过与被调查者进行深入交谈,获取他们对某个社会问题或现象的主观看法和经验。
访谈可以是结构化的,即按照事先准备好的问题进行;也可以是非结构化的,即灵活根据被访者的回答进行深入探讨。
3. 实验研究:实验研究是社会学中用于验证特定假设或理论的方法。
研究者设计实验条件,操纵自变量,观察和测量因变量的变化。
通过实验可以控制其他干扰因素,从而更好地分析因果关系。
4. 文献研究:社会学家常常通过研究文献资料来了解过去的社会情况和事件。
通过分析历史文献、统计数据、报告和文化创作等,研究者可以揭示社会变迁和社会现象的演变规律。
5. 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社会学中广泛使用的一种方法,通过给受访者分发问卷、进行网上调查或电话访问等方式,收集大量数据。
这些数据可以用于分析社会现象和验证研究假设。
6. 案例研究:案例研究是对个别对象或具体事件进行深入研究的方法。
研究者通过收集和分析大量的细节信息,揭示其中的模式和原因。
通过以上研究方法,社会学家可以深入地了解社会现象和社会组织,揭示人类行为和社会变迁的原因和规律。
不同的方法可以相互补充,从不同角度深入研究社会问题。
社会学研究方法论
社会学研究方法论
社会学研究方法论是指社会学研究中所采用的理论和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实证主义方法论:实证主义认为社会现象可以通过观察和实证研究来获得客观真实的结论。
在实证主义方法论下,社会学研究通常采用定量研究方法,如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等。
2. 解释主义方法论:解释主义认为社会现象的理解和解释是通过对个体或群体的感知和理解来实现的。
解释主义方法论下的社会学研究通常采用质性研究方法,如访谈、观察等。
3. 批判理论方法论:批判理论认为社会现象的生成和变化是由社会结构和权力关系决定的,因此社会学研究应对社会结构和社会不平等进行批判和分析。
批判理论方法论下的社会学研究通常采用批判性分析和研究、社会政治经济批判等方法。
4. 符号互动主义方法论:符号互动主义认为社会现象是通过人们的符号制造和交流来构建和共同创造的。
符号互动主义方法论下的社会学研究通常注重对符号和交互的研究,如观察社会行为、分析社会互动等。
除了以上方法论,社会学研究还可以采用其他多种混合方法,如案例研究、草根
研究、比较研究等。
不同的方法论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研究结论等方面存在差异,研究者可以根据具体问题和研究目的选择合适的方法论进行研究。
社会学研究方法
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任何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特殊的研究方法,而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在其学科体系中又占据有突出的地位,它是社会学特点和社会学学科价值的重要体现。
我们对于社会学研究方法的讨论分为三个层面:首先是方法论层面,其次是具体研究方法,再次是技术手段。
一、方法论所谓方法论是关于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原则,它处在社会学方法体系的最高层,指导或决定社会学研究将采取何种具体方法。
在社会学发展的历史上,有两种基本的方法论原则曾产生深远影响并成为当今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基本指导思想,他们是实证主义论和反实证主义论。
1、实证主义方法论实证主义方法论的早期代表人物是孔德、斯宾塞和迪尔凯姆。
其基本观点认为,首先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和自然科学一样,都是纯客观的,其次社会现象同自然现象一样是可以被认识的,进而应当被肯定的是,经验是科学知识的唯一来源,只有被经验证明了的只是才是科学,因此作为一门科学的社会学,它的任务就在于说明社会现象“是什么”而不是该说明“应当是什么”,因为科学只回答真与假的问题。
不能回答善与恶、美与丑的问题。
实证主义方法论在社会学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实证主义无视任蕾行动的有意识性和不可重复性,简单地将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移植到社会现象的研究中,这一点是其难以否认的理论缺陷,由此反实证主义应运而生。
2、反实证主义方法论也可被称作人本主义社会学,是反对实证主义,主张价值关联的一派。
反实证主义与实证主义构成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另一大传统。
该方法论的代表人物首推韦伯。
韦伯的反实证主义思想是和他对社会学研究对象及研究出发点的不同见解——不是从社会整体结构方面而是从个人及其行动方面来研究——联系在一起的。
事实上作为一代社会学大师,韦伯并不反对用实证的方法研究社会现象,比如归纳和抽象的科学方法也适用于人类社会的研究,所以韦伯并不把价值中立绝对化。
反实证主义思想包括后来其他一些理论学派如互动理论、民俗学方法论等等。
总体而言,反实证主义方法论的基本思想是:突出强调社会现象的特殊性和不可重复性,进而反对把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绝对化,主张价值关联。
社会学研究的方法和手段
社会学研究的方法和手段社会学研究是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它旨在探究社会的结构、组织和运作方式,以及人类行为和社会关系的本质。
要深入研究社会学,就需要了解其研究方法和手段。
本文将探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和手段,以及它们的优缺点和应用。
一、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是社会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它采用标准化的问题和答案,通过调查一定数量的人群来收集信息。
这种方法通常适用于需要了解大量人群态度和行为的情况。
可以通过问卷调查了解人们对当前社会热门活动的看法、对于某些产品的喜好或者是困惑点等信息。
但是,问卷调查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首先,它依赖于受访者的真实回答。
如果受访者不诚实或者不愿意回答问题,结果将被误解。
其次,由于问卷调查通常是通过自报名的形式完成的,因此调查结果可能不够全面或准确,因为一些人可能不参加调查,或者部分人面临回答难题;此外,受访者可能有挑选性的回答问卷;最后,问卷调查只能获取定量数据,且不可能获得深入的理解和解释。
二、深度访谈深度访谈是一种针对少数关键人物或群体的调查方法。
它通常采用非结构化或半结构化问答方式,以便在访谈中更深入地探讨某个问题。
深度访谈适用于需要了解个体或特定社会领域的相关问题。
深度访谈具有许多优点,如可获得丰富的个体资料、深入的问题阐释、了解细微差别、个体差异和信任感等等。
它能够从个人和社会活动的角度考虑人们的行为和体验,并提供深入的社会和文化背景的了解,从而帮助社会学家理解身份、社会规范、文化和权利语言等方面的问题。
然而,深度访谈也有一些限制,如难以获取大量信息、并不能很好地证实和表明特定社会领域的趋势和理解。
三、参与观察参与观察是一种通过对社会和人群的直接参与来研究和观察其行为和文化的方法。
社会学家将自己长时间融入到特定的社会环境中,以进一步理解团体现象的根源和发展趋势。
参与观察的优点是,它可以获得直观、真实、详细的数据,并能更好地反映个体和群体的情况。
它也可以通过直观参与,考虑到与受访者和组织之间的互动,从而提供深入的理解。
法律社会学
社会对法律的影响和制约
社会文化对法律的影响
社会政治对法律的干预
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下的法律观念、法 律原则和法律制度存在差异,社会文 化对法律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政治权力对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具有干 预作用,政治体制、政治力量对比等 因素会影响法律的走向和效果。
社会经济对法律的制约
社会经济条件决定了法律的实施效果 和适用范围,经济发展水平、社会财 富分配等因素对法律制定和实施具有 制约作用。
法律社会学
CATALOGUE
目 录
• 法律社会学概述 • 法律与社会关系 • 法律社会学核心理论 • 法律社会学研究方法论 • 法律社会学应用领域探讨 • 法律社会学前沿问题及挑战
01
CATALOGUE
法律社会学概述
定义与发展历程
定义
法律社会学是研究法律与社会相互关 系的学科,探讨法律在社会中的功能、 作用以及法律与社会其他因素的互动 关系。
策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 其在法律决策中的应用逐渐增多, 对法律社会学的传统理论和方法 提出了新的挑战。
大数据与法律实证
研究
大数据技术的运用为法律实证研 究提供了丰富的数据来源和分析 工具,推动了法律社会学的定量 研究发展。
网络空间与法律规
制
网络空间的快速发展使得传统法 律制度面临诸多挑战,如何在网 络空间中实现有效的法律规制是 法律社会学亟待解决的问题。
社会工作方法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如社区矫正、心理辅导等,有助于减
轻司法系统的压力,提高司法效率。
法律服务行业中的社会学支持
法律咨询与社会问题分析
社会学能够为法律咨询提供深入的社会问题分析,帮助律师更准 确地理解客户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社会学研究方法社会工作考点复习资料
社会学研究方法人类求知的方法:科学法、权威法、经验法、思辨法。
社会调查研究是一种挖掘社会事实的活动。
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的定义:1、认为社会调查是收集社会资料或社会事实的行为。
(感性认识)2、认为社会调查是对某种社会事实(社会现象及其规律)进行完整的认识过程,既有资料收集活动,又有分析研究资料等活动。
(感性+理性认识)3、认为社会调查即是认识社会的认识行为,又是改造社会的社会实践行为。
(认识+实践)方法论包括历史、社会、透视、机率、整体等观点。
社会研究:是一种以经验的方式,对社会世界中人们的行为、态度、关系,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各种社会现象、社会产物所进行的探究活动。
社会研究的特征:1、研究的主题是社会的,而非自然的。
2、研究的方式是经验的,而非思辨的。
3、研究的问题是科学的,而非判断的。
社会研究中的困难:1、人的特殊性。
2、研究的干扰性。
3、社会现象的复杂性。
4、研究受到特定的制约。
5、保持客观性的困难。
社会研究的方法论所涉及的主要是社会研究过程的逻辑和研究的哲学基础。
社会研究的主要方式有:调查研究、实验研究、实地研究和文献研究。
研究方式:指的是研究所采取的具体形式或研究的具体类型。
理论:一组具有逻辑关系的假设或命题。
理论的构成要素包括:概念、变量、假设与命题。
理论的特征:1、理论来自于经验的实践。
2、理论是一种抽象的、系统的认识。
3、理论的目标是对经验现实作出解释。
概念:是对现象的一种抽象,它是一类事物的属性在人们主观上的反映。
概念的来源:从日常用语中引进、移植、创造、吸收。
概念的界定方法:直接性界定、操作性界定和理论性界定。
概念的功能:分类,比较,计量,设模。
概念与变量之间的关系:概念包含两类:取值为1的常量、取值大于1的变量。
概念作用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1、有用的概念所指称的现象必须至少是潜在可观察的。
2、有用的概念必须是精确的。
3、有用的概念是具有理论重要性的概念。
变量:具有一个以上不同取值的概念。
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法社会学是研究法律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学科,强调法律在社会中产生的历史、社会和文化背景。
在研究法社会学时,学者通常采用多种研究方法,以理解法律如何在社会中产生、传播和实施,以及这些过程如何影响和塑造社会。
首先,法社会学常采用定性研究方法,如案例研究和实证研究。
案例研究通常通过深入分析具体事件或团体来理解特定社会现象。
研究者可以对个别案例进行详细的描述,并对其中的法律、社会和文化因素进行分析。
这种方法使研究者能够深入了解法律和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并揭示了法律如何在特定环境中产生影响。
实证研究则更加重视数据和统计分析。
通过收集和分析大量的数据,研究者可以归纳出法律在社会中的一般特征和规律。
例如,研究者可以分析法律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或者法律政策对特定社群的影响。
实证研究强调通过数据的定量分析来证实或否定特定假设,以及预测法律变革的结果。
其次,法社会学还可以采用历史研究方法。
通过对历史文献和档案的研究,研究者可以追溯法律和发展的过程,了解法律是如何在特定历史背景下产生和演变的。
历史研究方法可以揭示法律和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法律如何受制于特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
此外,法社会学还可以运用比较研究方法。
比较研究旨在对不同社会或国家之间的法律系统和制度进行对比,以找出共通点和差异。
研究者可以比较不同国家的法律政策,研究它们的相似性和相异性,并分析其背后的社会和文化因素。
比较研究方法可以帮助研究者深入理解法律在不同社会中的功能和变化。
此外,一些研究者还采用革命波、社会运动和抗议活动等事件研究法来研究社会运动如何影响法律的发展和变革。
这种研究方法通过对社会运动、社会变革和法律的连系进行分析,来理解社会运动如何通过对法律制度的影响来推动社会变革。
最后,许多法社会学研究还采用了混合研究方法。
混合研究方法结合了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以多角度、多层次地审视法律和社会的关系。
例如,研究者可以通过混合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的方式,既搜集定量数据又获取受访者的主观经验,以全面了解法律在社会中的运作和影响。
法社会学方法
法社会学方法(最新版4篇)目录(篇1)1.法社会学方法的定义2.法社会学方法的应用领域3.法社会学方法的特点4.法社会学方法的发展趋势正文(篇1)一、法社会学方法的定义法社会学方法是一种以社会学理论为基础,研究法律现象、法律制度以及法律实践的方法。
它强调从社会文化、政治经济、人类行为等多个角度去理解和分析法律问题,旨在揭示法律背后的社会机制和动态。
二、法社会学方法的应用领域1.法律解释:法社会学方法可以帮助法律专业人士和社会学者更深入地理解法律条文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2.法律政策制定:法社会学方法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可以帮助政策制定者更好地理解社会需求和法律实践。
3.法律教育:法社会学方法在法学教育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意识和实践能力。
三、法社会学方法的特点1.跨学科性:法社会学方法结合了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的理论,具有很强的跨学科特点。
2.实证性:法社会学方法注重实证研究,通过调查、数据分析和案例研究等方法,揭示法律现象背后的真实情况。
3.动态性:法社会学方法关注法律的动态变化和社会发展,能够及时反映社会的变迁和进步。
四、法社会学方法的发展趋势1.多元化:随着社会的发展,法社会学方法将更加多元化,涉及更多的学科领域和理论观点。
2.全球化:随着全球化的深入,法社会学方法将更加注重国际比较研究和跨国合作。
目录(篇2)1.法社会学方法的概念和特点2.法社会学方法的应用范围和优势3.法社会学方法的发展趋势和前景正文(篇2)一、法社会学方法的概念和特点法社会学方法是一种将社会学理论和方法应用于法学领域的研究方法,其特点是将法律现象和社会现象相结合,探究法律制度的社会基础和影响。
二、法社会学方法的应用范围和优势1.应用范围:法社会学方法可以应用于法律制度、法律文化、法律实施等方面,探究法律现象与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2.优势:法社会学方法可以提供更加全面、深入的法律研究,有助于理解法律制度的本质和社会影响。
法社会学方法
法社会学方法一、引言法社会学方法作为一种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旨在探讨法律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
近年来,在我国法学研究领域,法社会学方法日益受到广泛关注,其对于深入理解法律现象、推动法律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法社会学方法进行探讨:法社会学方法的定义、核心理论、应用领域、具体操作步骤、优缺点以及在我国的发展与挑战。
二、法社会学方法的核心理论1.社会构造主义:认为法律是社会构造出来的,强调法律与社会关系的互动与演变。
2.社会现实主义:关注法律在社会现实中的运行状况,强调法律的实际效用。
3.社会解释主义:主张从社会的角度解释法律,探究法律的社会根源和社会意义。
三、法社会学方法的应用领域1.法律实证研究:通过收集和分析实证数据,探讨法律现象背后的社会因素。
2.法律改革与发展:运用法社会学方法对法律改革进行评估,为社会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
3.法律与社会政策的评估:分析法律在社会政策实施过程中的作用和效果,为政策改进提供参考。
四、法社会学方法的具体操作步骤1.研究设计:明确研究目的、研究问题、研究对象等。
2.数据收集:采用访谈、问卷调查、案例分析等方法收集实证数据。
3.数据分析与解释:运用统计学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揭示法律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4.结论与建议:根据数据分析结果,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五、法社会学方法的优缺点1.优点:(1)跨学科性:法社会学方法综合了法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优势,有助于全面深入地研究法律现象。
(2)实证性:强调实证数据的研究,使法律研究更具说服力和可靠性。
2.缺点:(1)研究难度较大:法社会学方法要求研究者具备较高的跨学科素养,对研究者的能力要求较高。
(2)应用范围有限:并非所有法律问题都适用于法社会学方法,其在研究选题上存在局限。
六、我国法社会学方法的发展与挑战1.发展现状:近年来,我国法社会学方法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逐渐成为法学研究的一种重要方法。
2.面临的挑战:(1)研究水平有待提高:我国法社会学方法的研究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法律社会学研究方法了解法律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法律社会学研究方法了解法律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法律社会学作为一门跨学科的科学研究领域,通过运用一系列的研究方法,旨在深入探究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用的法律社会学研究方法,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法律社会学的研究过程和方法。
一、历史研究法历史研究法是法律社会学中最为常见的研究方法之一。
通过对法律的历史演进、变迁和发展进行深入研究,可以揭示出不同历史时期法律对社会的影响力以及社会背景对法律的塑造作用。
历史研究法常常涉及对法律文件、案例、判决书和相关文献的分析和解读,以及对历史事件和制度变革的考察。
例如,通过研究一个时期的法律文件和判决书,我们可以了解到该时期社会背景、法律制度和权力结构的变化,进而揭示出法律对于社会和个体的意义和影响。
该方法需要研究者具备较强的历史综合能力和分析能力,能够准确理解和解读历史文献中所蕴含的法律、政治、经济和社会信息。
二、案例研究法案例研究法是另一种常见的法律社会学研究方法。
通过详细分析和研究个别案例,揭示出法律在具体社会情境中的运作方式和作用机制。
案例研究法通常涉及对案例的深入访谈、资料搜集和分析,可以从中获取实地调研和个案分析的独特数据,以便揭示出个案背后的普遍规律性和趋势性。
例如,通过对某一案例的访谈和观察,我们可以了解到案例中的当事人在法律制度和社会环境中所扮演的角色、权力关系、意见分歧等信息。
在揭示个案背后规律性的同时,这种研究方法也能够帮助研究者深入了解案例当事人的行为和心理动机。
三、统计分析法统计分析法在法律社会学的研究中也占有重要地位。
通过采集和分析大量的统计数据,可以揭示出法律与社会因素之间的关联和相互作用。
统计分析法可以通过定量研究方法,如问卷调查、实验研究等,获取大规模数据,并运用各种统计模型进行数据分析。
例如,在研究法律政策对社会公平性的影响时,我们可以通过问卷调查收集到大量的关于人们对公平和正义的认知和评价的数据,使用统计模型进行数据分析和回归分析,以探索法律政策变化与社会公平性之间的关系。
社会学研究方法有
社会学研究方法有社会学作为一门研究人类社会现象的学科,通常采用多种研究方法来进行调查、观察和分析。
下面将介绍一些社会学常用的研究方法。
1.问卷调查:这是社会学中最常见也是最广泛使用的一种研究方法。
研究者通过编制一系列问题,将问卷分发给受访者,并收集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
问卷调查可以帮助研究者更全面地了解人们的态度、价值观和行为等。
优点是调查对象较多,容易获取大量数据,缺点是可能存在误差和回答偏差。
2.访谈法:访谈是一种系统地与受访者进行面对面交流的方法。
研究者可以通过访谈深入了解受访者的观点、经验和看法,这种方法常用于研究个案或小规模的社会现象。
访谈的优点是能获取到丰富的深入信息,缺点是受访者可能存在回答偏差或主观主义。
3.观察法:观察法是通过观察对象的行为来获取和分析数据的一种方法。
观察可以是直接观察或间接观察,可以进行自然观察或实验室观察。
观察法可以帮助研究者认识到人们在自然环境中的行为和互动,但观察者的主观性和观察对象的行为变化可能会影响观察结果。
4.实验法:实验是社会学研究中一种常用的方法。
实验通过人为操纵自变量,观察其对因变量的影响。
通过实验,研究者可以控制其他可能影响因变量的因素,从而更明确地了解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
但实验的场景通常是人工环境,无法完全复制真实的社会情景,因此实验的结果可能难以推广到真实生活中。
5.文献研究:文献研究是通过分析已有的书籍、期刊文章、报道和其他文献来回答研究问题。
这种方法可以帮助研究者了解已有的研究成果,并将其与自己的研究进行比较和分析。
这种方法常用于理论研究和历史研究。
6.历史研究:历史研究是通过对历史事件、社会变革和个案的详细研究来了解社会现象和社会变迁的过程。
历史研究通过考察社会和文化的变化来理解其产生的原因和影响。
7.网络研究: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研究成为一种新兴的社会学研究方法。
研究者可以通过分析社交媒体、在线论坛和博客等在线平台的数据,了解人们的言论、行为和网络社会互动等。
社会学研究方法与技巧
社会学研究方法与技巧社会学是一门研究人类社会行为和社会组织的学科,而社会学研究的方法和技巧则是帮助研究者深入了解和解释社会现象的重要工具。
在进行社会学研究时,合理的方法和技巧能够帮助我们提供可靠的研究结果,并有效地回答我们所提出的问题。
第一种社会学研究方法是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是一种定量研究方法,通过向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收集数据并进行数据分析,从而得出研究结论。
问卷调查可以通过实地调查、邮寄、电话、互联网等多种方式进行。
在进行问卷调查时,研究者需要注意设计合理的问题,确保问题的表述清晰明了,不引导或干扰被调查者的回答。
此外,样本的选择也应该是随机的,以确保研究结果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第二种社会学研究方法是深度访谈。
深度访谈是一种定性研究方法,通过与个别或少数研究对象进行面对面的深入交流,获取他们的经验、观点和感受。
深度访谈通常以开放性问题为主,研究者需要耐心聆听和引导被访者的回答,以获取更加详细和深入的信息。
在进行深度访谈时,研究者需要保持客观中立,并尽量减少自身的主观影响。
此外,研究者还应该注意保护研究对象的隐私,并尊重他们的意愿。
除了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之外,社会学研究还可以运用其他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
例如,观察法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通过观察社会现象和行为,了解其背后的原因和意义。
观察可以以参与观察或非参与观察的形式进行,研究者需要记录所观察到的细节,并尽可能客观地进行分析和解读。
此外,社会网络分析也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
社会网络分析通过研究人际关系和信息传播的网络结构,揭示社会行为和社会组织的模式和规律。
研究者可以通过调查问卷、观察、深度访谈等方式收集社会网络数据,然后使用专门的分析工具进行网络的可视化和分析。
在进行社会学研究时,研究者还可以运用案例研究、文献研究、历史研究等方法,根据具体的研究问题和对象选择合适的方法和技巧。
而在实际操作中,研究者还应该注意数据采集的伦理问题,确保研究过程的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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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的自由发现
法律的自由发现
• 埃利希也是20世纪在欧洲大陆一度流行的自由法 学(又称自由法运动)的创始人之一。他在 1903年发表的《法律的自由发现和自由法学》 中就系统的论述了他的这种学说。他首先反对概 念法学,即认为法律是供国家官员做出决定或法 官做判决的根据。他认为这种规则不过是法律的 一小部分。因此,法官仅靠国家制定的成文法规 则是不够的。
法律的自由发现
• 埃利希认为,法学家在法律的发现和创制中处于 举足轻重的地位。因为他们既是次级的法(即作 为法律规范和法律命题的法)的创造者,有事获 得法的发现者。既然如此,那么,作为法学家的 一部分的法官在死法活动中的角色,就不是如概 念法学家所描述的那种法律的“自动售货机”, 而是起着发现和创制法律规范的重要作用。基于 此,他提出了“法律的自由发现”(the free finding of norms)的重要命题。
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 基于对社会组织关系的考察,埃利希提出了不同于以往传 统的法律概念。首先他明确反对三种法律概念:第一,法 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第二,法律是法院和其他 审判机关判决的基础;第三,法律强制是判决发生效力的 基础。埃利希认为法律是一种秩序,一种组织,一种规定 其每个成员在共同体中地位和义务的规则。在上述理念的 基础上,埃利希通过法律规范的应然和实然分析,法律规 范的社会性构成机制的描述,如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以及 欧洲法学的变化发展的回顾与展望,最后提出了著名的“ 活法”理论。
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 活法的知识还具有一种独立的价值。他构成了人 类社会法律秩序的基础。这种不同于国家的法律 代表者社会秩序本身的法律,构成了法律主要的 部分。研究法律就必须从确定这种法律开始。埃 利希认为,这种活的法律的知识的来源有两个: 第一,现代法律性文件;第二,对生活、商业、 惯例、一切联合的直接观察。这些观察的对象不 仅包括所承认的东西,而且还有法律条文所忽视 和省略到的东西,而且甚至还有为法律条文所不 赞成的东西。
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 2、埃利希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对象——社会生活 • 正如美国著名法学家庞德在为埃利希的《法律
社会学之基本原理》的英译本所写的序言中提到 的,与19世纪的形而上学和历史法学派相比,埃 利希认为在法律上,应当研究的不是抽象的个人 ,而是社会关系、集团和团体。
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 埃利希认为,社会不是一种孤立的抽象的个人的 集合,而是彼此间发生着千丝万缕的人的团体的 总和。这些团体的内部的有序化是历史的出发点 。埃利希的方法旨在理解判决规则意义上的法律 关系和构成社会的各种团体关系中的内在秩序。 凭借这种方法,人们可以发现“活法”。从“活 法”中可以最终得出普遍化的准则和判断这些准 则的标准。具体而言,埃利希对于社会生活的考 察重点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法社会学研究的方法
1 埃利希法学方法论中的法律概念——“活法” 2 埃利希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对象——社会生活
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 1、埃利希法学方法论中的法律概念——”活法” • 埃利希之所以被公认为法律社会学的创始者,在于他
对法律概念和法律来源的解释不同于传统的观念。他既否 定古典自然法学学说把法说成是人类理性,公平正义之术 ,也否定实证主义将法作为主权者的命令、一种严密的自 治的规范体系。他提倡人们应该讲眼光更多的投向到社会 生活中,这样我们将会发现法只是众多社会团体中通行规 范的一种,它的存在不依赖于通常理解的国家强制力,而 是由社会团体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而决定。
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 (1)社会生活对法律的塑造作用。 • 社会生活蕴涵的具体范围要远远大于所谓传统的
“法律命题”(legal proposition)的概括。 在如何体现出社会生活对法律塑造作用,埃利希 通过对传统“法律命题”的概念的分析和批判而 确立社会生活的地位。
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 (2)法律命题不可能构建起一个时代的法律制度 • 法史学家可以从法律文件的研习中获得有关法律制度的第
一手知识,但是法律文件不能使研究者获得原来法律完整 的图画,法律历史,正如历史法学派所指出的那样,应该 指出法律命题和法律制度均成长于人们的生活之中,成长 于社会、经济组织之中。如果在法律生活中存在一种同意 的规律,为了发现并描述其在社会学中的作用,研究者就 必须在与特定社会和经济组织相联系的法律生活的现象之 中去寻找;如果存在着特定领域法律的发展,则应当在与 整个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相联系的关系中去认识和我把握。
法律的自由发现
• 所谓“法律的自由发现”指的是法官在司法活动 中如果遇到已有的法律规范未作明确规定的事项 ,就应当本着正义精神和遵循创制法律规范的正 确途径去寻找新的法律规范,以补充已有的法律 规范。每一种制定出来的规则,从本性上说是不 完整的,一当它被制定出来,就已过时了,它既 难管现在,更不用说管将来。负责适用法律的人 是本民族和本时代的人,他将根据本民族和本时 代的精神,而不是根据“立法者意图”,依以往 世纪的精神来适用法律。
三、法社会学研究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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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社会学研究的方法
• 埃利希认为,要使法社会学成为一门学科,必须探讨其特 有的方法,这种方法的核心,是用社会学来观察、研究法 这一社会现象。他指出,早在18世纪,法国著名法学家 孟德斯鸠就开始了对法的社会学研究。以后,经过几代人 的共同努力,至现代,这种方法的运用已有了长足的进展 。他指出,“在现代,法社会学的方法所应当解决的最重 要问题是社会学家以什么现象为对象,用什么方法来收集 各种事实,认识这些事实,说明这些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