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取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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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原材料试样制作、取样检验、试验规定

06-原材料试样制作、取样检验、试验规定

原材料试样制作、取样检验/试验规定1.0目的明确检测、试验用具管理及原材取样见证送试规定;明确砼、砂浆试样制作养护、焊接试样取样数量规定,满足有关质量检验规定要求。

2.0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有关人员从事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3.0 职责3.1 项目部试验取样员(计量员)负责:1)施工现场原材料的见证取样及送试工作;2)施工现场砼、砂浆的试块制作、养护和送试工作;3)地基垫层(灰土、素土)的检验工作;4)取回、收集原材料、试块、半成品(成品)送检送试报告、记录,并负责保存;5)检测试验用具、试模的自检保管工作。

3.2 项目部质检员负责原材取样、试块制作、检验记录的验证和复核确认工作。

4.0 原材、试块取样制作检验、试验规定4.1一般规定4.1.1 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安排检验、试验项目。

4.1.2 按规定取样、留置试块,取样时应请顾客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见证。

4.1.3 认真填写试验委托单,委托单上要有见证人和送检人签名,并不得涂改。

4.1.4 及时取回试验报告,且在合格的试验报告上签字;当试验报告为不合格品时应及时通知项目部质检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4.2 建材试验取样方法及送样数量规定:建材试验取样方法及送样数量规定家见下表。

建材试验取样方法及送样数量规定(1)建材试验取样方法及送样数量规定(2)建材试验取样方法及送样数量规定(3)建材试验取样方法及送样数量规定(4)材料名称取样方法及方法试验项目送样数量标准依据干压陶瓷墙、地砖以同种产品、同一级别、同一规格实际交货量大于5000m2为一批,不足5000m2以一批计。

其取样方法为随机取样。

吸水率断裂模数破坏强度抗热震性30块GB/T4100-2006沥青A、以一批出厂、同一规格标号的产品20t为一批。

B、从一批沥青的5个不同部位各取大致相等的5份试样,混匀后组成一组试样。

标号测定2kgGB/T494-1998GB/T4507-1999GB/T4508-1999GB/T4509-1999防水卷材A、以同一品种、牌号和规格的卷材,抽验数量为:大于1000卷抽取5卷;500~1000卷抽取4卷;100~499卷抽取3卷;小于100卷抽取2卷做外观检验。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范要求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范要求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的相关规定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 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⑴检测参数: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⑵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亦可从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2.1钢筋原材料⑴频率: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②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0《冷轧带肋钢筋》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20t。

2.2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2.2.1闪光对焊⑴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 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 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每批随机抽取 3 个长约450mm 接头做拉伸,抽取3 个长约350mm 接头做冷弯。

2.2.2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⑴频率: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 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 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 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 个长约450mm 的接头做拉伸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 3 个长约450mm 的接头做拉伸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 个接头做拉伸,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 个接头做冷弯。

钢筋原材取样新规定

钢筋原材取样新规定

钢筋原材取样新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钢筋原材料的取样过程,确保钢筋质量和安全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新的取样规定,具体如下:一、取样对象及标准1.1 取样对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原材料,包括钢筋棒、钢筋线、钢筋网等。

1.2 取样标准:取样必须按照国家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制定的标准执行,确保取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二、取样时间及程序2.1 取样时间:钢筋原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后,需在24小时之内进行取样。

2.2 取样程序:根据不同材料的性质,采用不同的取样程序。

钢筋棒的取样必须在供应商的货车上进行,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随机性。

三、取样数量及方法3.1 取样数量:每批次钢筋原材料的取样数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确保取样的有效性。

3.2 取样方法:取样时必须使用专业的取样工具,避免污染和损坏钢筋原材料。

对于钢筋棒,应选择不同位置的不同支数进行取样,确保样品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四、取样保存及交接4.1 取样保存:取样后,必须及时将样品放入密封的袋子或容器中,并标注好样品的基本信息,如批次号、取样时间等。

对于易腐性和易变质的样品,应采取相应的保存措施,如冷藏、干燥等。

4.2 取样交接:取样完成后,施工现场负责人需要将样品交给专业的质检人员,同时填写相应的取样报告,确保取样过程的记录和追溯。

五、取样结果及处理5.1 取样结果:质检人员根据取样结果,进行相应的化验和检测,确保钢筋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5.2 取样处理:如果取样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施工单位需要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进行退换货。

同时,需要对原材料的采购和使用流程进行调整,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六、监督及罚则6.1 监督检查:质量监督部门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取样过程的合规性和取样结果的真实性。

6.2 罚则:如果发现施工单位故意篡改取样结果或违规操作,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如罚款、吊销资质等。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范要求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范要求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范要求1.引言2.取样设备和容器2.1取样设备应具备可靠的性能和准确度,确保取样过程中不能对原材料产生任何污染或变质。

2.2取样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必要时,还应进行特殊处理,以确保不会影响原材料的质量和性能。

3.取样点的选择3.1取样点的选择应根据原材料的特性和分布情况进行,并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3.2在选择取样点时,应注意取样点的代表性和可重复性,以保证取得的样品能够准确代表整个批次的原材料。

4.取样方法4.1取样时应采用合适的取样方法,如均匀分割、等体积等,以确保样品的均匀性和代表性。

4.2取样时应避免外界杂质的侵入,尽量减少取样过程中的人为误差。

4.3取样时应根据原材料的特性和状态,选择适当的取样方法,如均匀取样、非均匀取样、分层取样等。

5.取样过程的记录和监控5.1取样过程应有专人进行记录和监控,记录取样点、取样时间、取样人员等相关信息。

5.2取样过程中应有相关部门的专人进行监控,确保取样过程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5.3取样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发生,应及时记录并报告相关部门,以便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6.取样样品的保存和标识6.1取样样品应保存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条件下,以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变质。

6.2取样样品应进行适当的标识,包括批次号、取样点、取样时间等信息,以便后续的检测和分析。

7.取样样品的交接和传递7.1取样样品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交接和传递,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7.2取样样品的交接和传递应有专人负责,并进行书面记录,以便后续的追溯和证明。

8.取样结果的分析和报告8.1取样结果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分析和验证,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8.2取样结果应及时进行报告,包括分析结果和评价结论,以便后续的决策和处理。

9.取样过程的监督和审查9.1取样过程应定期进行监督和审查,以确保取样规范的执行和持续改进。

9.2取样过程的监督和审查应由专业团队或第三方机构进行,以提高取样结果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常用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试验取样规定

常用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试验取样规定
试件长度:(单位mm)拉伸试件≥标称标距+350∽400,弯曲试件≥标称标距+200∽250
热轧光圆钢筋
拉伸2个
弯曲2个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拉伸1个
弯曲2个
余热处理钢筋
拉伸2个
弯曲2个
冷轧带肋钢筋
每批由同一钢号、同一规格和同一钢筋级别的钢筋组成
≤50t/批
逐盘拉伸1个
逐盘拉伸1个
序号
材料名称
取样批量
取样数量及方法
2.袋装粉煤灰:
从每批中任抽10袋,并从每袋中各取试样不小于1 Kg,混合拌匀,按四分法缩取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称为平均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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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氨酯防水涂料
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进场时间
甲组份每5 t/批,不足5 t亦为一批
乙组份按产品重量配比相应增加
每一验收批产品的配比取样,甲乙组份样品总重为2Kg。随机抽取整桶样品,抽样的桶数应不低于N/2(N是甲组份产品的桶数)将取样的整桶样品搅拌均匀后,用取样器在液面上、中、下三个不同部位取相同量的样品,进行再混合搅拌均匀后,装入样品容器中,密封并作好标志。
冬季施工的混凝土试件的留置除应符合有关规定外,应增设不少于两组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分别用于检验受冻前的混凝土强度和转入常温养护28d的混凝土强度
试样要有代表性
每组试件(包括相对应的同条件试块及冬施增设的试块)的试样必须取自同一次搅拌的混凝土拌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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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集料混凝土
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生产工艺相同
序号
材料名称
取样批量
取样数量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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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乳型焦油基防水涂料

原材料取样规定

原材料取样规定

原材料取样规定一、目的:保证采购的主要化工原料进厂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取样管理规定:1,取样人员:1)由质量技术部安排检验员负责取样。

必要时原料仓库管理员和质量技术部管理员监督取样,此时,原料仓库管理员和质量技术部管理员同为监督取样人。

2)取样操作人员和监督取样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取样技术方法方能取样和监督取样。

3)取样人由经过培训的原料检验员担当;或者由供应商代表担当,但是必须在原料检验员作为监督取样人在场的情况下所取样品方可有效;4)对不能按照取样技术方法规定所取的样品,监督取样人有权要求重新取样,有权拒绝在原材料取样登记表上签字。

2,取样工具:1)不同原料要按照“取样方法”中规定的取样工具,不得使用非专业工具;2)取样人负责取样工具的发放、回收、清洁、维护和保管;3,取样防护:取样过程要遵循相关安全规定,取样操作人员要配备相关的防护用品;4,取样通知:化工原料到厂后,原料仓库应该及时通知质量技术部,以便安排取样、分析化验等工作。

5,样品送达:1)自测样品:由取样人(或会同监督取样人一同)送往质量技术部,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2)外送检测样品:按照自测样品一样送到质量技术部,由质量技术部安排专人送往指定分析化验机构。

6,样品接受:1)质量技术部按照相关制度办理样品登记,登记内容必须包含:样品名称、取样时间、取样人、确认人等内容;取样人(及监督取样人)需要签名;2)对所取样品保存方式不合要求、样品数量不够等,质量技术部有权拒收。

7,分析结果传递:分析出检测结果后,质量技术部应及时报告原料仓库。

1)检测结果合格,质量技术部在分析报告上加盖质检章后传递给原料仓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库。

2)检测结果不合格,由质量技术部将结果报知原料仓库,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8,样品检测完成应保留24小时后按照废液处理流程处置。

9,本取样方法的解释权在质量技术部。

三、取样方法:1,固体样品1)采样时以批为单位,按批包装袋(桶)数的1/12~1/10抽样,不得少于3袋。

钢筋原材取样标准规范最新

钢筋原材取样标准规范最新

钢筋原材取样标准规范最新钢筋作为建筑结构中的关键材料,其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为了确保钢筋原材的质量,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取样标准规范。

以下是钢筋原材取样的最新标准规范内容:1. 取样批次与数量- 钢筋原材应按照生产批次进行取样,每批不超过60吨。

- 取样数量应根据钢筋直径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直径小于或等于12mm的钢筋,每批取样3根;直径大于12mm的钢筋,每批取样5根。

2. 取样方法- 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随机抽取,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 取样时需注意避免对钢筋造成损伤,应使用专用工具进行切割。

3. 检验项目- 钢筋原材的检验项目包括:化学成分分析、力学性能测试、尺寸偏差检查等。

- 化学成分分析主要检测碳、锰、硅、硫、磷等元素的含量。

- 力学性能测试包括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延伸率等指标的测定。

- 尺寸偏差检查主要针对钢筋的直径、长度等尺寸进行测量。

4. 检验标准- 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如GB/T 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等。

- 检验结果应有详细的记录,并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析和评估。

5. 取样记录与报告- 取样过程中应详细记录取样批次、时间、地点、数量等信息。

- 检验完成后,应出具详细的检验报告,报告中应包含检验结果、分析评价以及建议等。

6. 取样后的储存与保护- 取样后的钢筋样品应妥善保存,避免受到潮湿、腐蚀等不利因素的影响。

- 样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中,并做好标识。

7. 不合格处理- 若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批次钢筋,并进行重新取样检验。

- 对不合格的钢筋原材,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用于建筑工程。

钢筋原材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安全与质量,因此,严格遵守钢筋原材取样标准规范,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请注意,以上内容为虚构的规范示例,实际的钢筋原材取样标准规范应参照国家或行业的最新标准执行。

原材料取样规定及送检要求

原材料取样规定及送检要求

原材料取样规定及送检要求一、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电线套管每一单位工程同一生产厂家在相同生产工艺条件下生产的,每种规1、电线、电缆:各10米。

2、开关、插座:各6个。

3、电线套管:1·2×6米根。

二、粗、细骨料:粗、细骨料以400立方米或600T为一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为准三、砂和砂石地基1、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

2、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应有一点。

3、3000以上工程,每300至少有一点。

4、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一点。

5、基槽每20延米应有一点。

四、土方回填土1、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

2、检查点为每100㎡~400㎡取一点,但不应少于10点。

3、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一点,每边部少于一点。

五、各种窗户:1、试件应为按所提供的图样生产的合格产品或研制的试件。

不得附有任何多余配件或采用的组装工艺或改善措施。

2、试件镶有应符合设计要求。

3、试件必须按照设计要求组合、装配完好,并保持干燥。

六、各种阀门:同一厂家、同规格尺寸。

DN<50每一规格取设计用量的10%。

DN>50取设计用量的100%。

七、各种管材:1、给排水管材:排水【PVC-U】、给水【PVC-U】、给水【PP-R】每一单位工程,同一生产厂家、生产工艺相同、同一批次情况下,每一规格取1.5M×3根。

2、地热管材:给水【PE-X】、给水【PE-RT】每一单位工程,同一生产厂家、生产工艺相同、同一批次情况下:每一规格取5M×1根。

八、砼抗渗:1、同一工程、同一配比取样布少于1次。

2、连续浇筑砼每500立方留置一组试件。

3、每项工程不得少于2组试件。

4、对地下防水预拌砼当连续浇注砼每500立方米应留置不少于2组试件,且每部位(底板、侧墙)试块不少于两组;当每增加250~500立方米砼时,应增加两组试样,当砼增加量在250立方米以内时不再增加试件组数。

九、烧结多孔砖: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等级,每5万块为一批,不足5万按一批,取5块送检。

取样及留样管理制度

取样及留样管理制度

取样及留样管理制度第一节原材料取样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一)本规定仅适用于进厂原材料的采样管理。

(二)原材料的检验结果,作为供需双方验收的依据。

(三)在供需双方同意下,允许将生产厂家的检验结果,作为原材料的检验结果。

(四)所取原材料样品,仅能代表本批产品。

(五)对不同批次原材料的检验一定要每批次单独取样,如果已证明一个批号中不同包装的原材料,由于种种原因质量不尽相同,不均匀,应视为多个批次进行采样。

第二条取样准备(一)在接到申检单后,取样人员应根据申检单上不同的物料分别做好取样准备。

(二)取样前取样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毒面具、防护眼镜等),小心取样。

(三)对于固体原材料应使用固体取样器,取样器应用不锈钢或铜管制成。

盛样器应由不与样品发生反应和被样品溶解而使样品发生质量变化的材料制成,如塑料袋或聚乙烯袋。

(四)对于液体样品,采用取样管采样,采样管为普通玻璃或塑料制成。

盛样器应由不与样品发生反应和被样品溶解而使样品发生质量变化的材料制成,如具塞烧瓶或具塞三角瓶。

(五)取样前应保证取样器械及盛样器清洁干燥,以免污染取样物料。

第三条取样前检查(一)检查待检物料生产厂家、名称、含量、生产批号是否与申检单一致,如不一致,则通知供应部,直至纠正后取样。

(二)检查物料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异常应通知供销部,并准备取样。

第四条固体原料取样(一)开采件数:固体原料采样量,取决于货物的批次总数。

规定如下:小于3批(含3批),从每个批次随机抽取6件,每件产品抽取50g混合均匀后作为一个综合样。

大于3批,则随机抽取3批取样。

(二)取样:固体原料取样应从包装容器的上、中、下三部分取代表性样品。

固体倒入聚乙烯袋中,样品约占袋子的三分之一,密封袋口后上下颠倒10次以上,若采得块状得样品应破碎后再混合。

(三)对于较坚硬的固体原料如不能从上、中、下分别取样的,则上报于化验室主管,由化验室主管上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与供应部、生产部协商后,依据部门负责人反馈的信息进行。

现场原材料采样相关规定

现场原材料采样相关规定

现场原材料采样相关规定现场原材料采样是指在生产现场对原材料进行采集和取样,以保证原材料质量安全和符合规定要求。

原材料采样的规定通常包括采样方法、采样工具、采样点选定、采样操作规范等内容。

以下是一份关于现场原材料采样的相关规定,共计1200字以上。

一、采样目的和原则1.采样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真实、准确、可靠的原材料样品,用于质量控制和监管。

采样结果应能代表原材料批次的整体质量水平。

2.采样原则包括代表性、随机性、均匀性和重复性。

采样应在原材料批次中进行,并严格按照区域、时间等因素的随机选择采样点。

3.采样过程应遵循无菌、无污染的原则,避免对原材料造成污染和损坏。

同时,应保证采样过程对现场操作不产生干扰,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二、采样方法和工具1.采样方法通常包括手工采样和机械化采样两种方式。

对于小颗粒原材料,手工采样是常用的方法。

对于大颗粒或粉状原材料,采用机械化采样能够提高采样效率和准确性。

2.采样工具应使用符合规范的无菌、无毒的钢制、塑料或玻璃工具,以确保采样过程不会对原材料造成污染。

采样工具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以确保采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采样点选定1.采样点应在原材料批次中均匀分布,代表性强。

根据原材料特性和批次大小等因素,合理确定采样点数量,通常应满足统计学要求。

2.采样点应随机选择,并记录采样点的位置和编号。

对于大规模的原材料批次,可采用划分区域、随机抽样等方法确定采样点。

四、采样操作规范1.在进行采样之前,应对采样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确保采样过程不会对原材料造成污染。

2.采样人员应佩戴清洁、无菌的工作服和手套,以防止污染原材料。

对于特殊原材料,可根据需要佩戴防护口罩和护目镜。

3.采样时应避免直接接触手或其他外物,使用无菌工具将原材料采样装入干净的容器中。

避免原材料的二次污染。

4.采样完成后,应及时将采样容器密封,并标明采样点编号、日期和时间等信息。

将采样容器送至指定的实验室进行分析。

五、质量控制和监管1.采样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确保采样操作符合规范要求。

2023年版金属原材料检验组批与取样规定

2023年版金属原材料检验组批与取样规定

2023年版金属原材料检验组批与取样规

一、背景
金属原材料的质量检验对于保证生产和贸易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金属原材料的检验工作,并提高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和贸易金属原材料的企业和机构。

三、检验组批要求
1. 所有金属原材料的检验应由专业的检验组批进行,确保检验
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 检验组批应由至少三名合格的检验员组成,其中一名为组长。

3. 检验组批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操作,严格遵守相
关的检验程序和要求。

四、取样规定
1. 取样应在生产、销售或贸易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2. 取样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操作,严格遵守相关的取样程序和要求。

3. 取样时应注意保持样品的完整性和干净度,避免任何外来污染。

五、检验结果的处理
1. 检验结果应及时记录和保存,并提供给相关方。

2. 如检验结果超出规定的标准范围,应及时通知生产、销售或贸易方。

3. 检验结果的处理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进行,确保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六、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企业和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产整顿等。

七、附则
本规定自2023年XX月XX日起实施。

以上为金属原材料检验组批与取样规定的内容,希望能对金属
原材料的质量检验工作提供指导和规范。

原材料取样规定及送检要求内容

原材料取样规定及送检要求内容

原材料取样规定及送检要求内容一、原材料取样规定1.取样精确度要求:取样过程应严格按照检测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精确度。

2.取样工具:取样时应使用合适的工具,如不锈钢取样勺、玻璃容器等,以防止杂质的污染。

3.取样点选择:取样点应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进行选择,保证取样的代表性和可比性。

4.取样次数:取样次数应根据生产批次和检测要求进行确定,一般建议每批次至少取3个样品。

5.取样量:取样量应根据检测项目和要求确定,确保能够满足检测的需要。

6.取样方法:取样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如均匀搅拌取样、层析取样等。

7.取样记录:取样过程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取样时间、地点、人员、样品编号等信息,以方便样品追溯和跟踪。

二、原材料送检要求1.送检样品数量:送检样品的数量应根据检测要求和需要确定,一般建议每批次至少送检3个样品。

2.样品包装:样品应精心包装,以防止样品的损坏和污染,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

3.样品标识:样品应在包装上进行标识,包括样品名称、样品编号、生产日期、产地等信息。

4.送检记录:送检时应填写送检记录,包括样品信息、送检日期、送检人员等,以备后续追溯和核查。

5.送检时间:样品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送检,以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6.送检温度:送检时应注意控制样品的温度,防止样品变质或发生其他变化。

7.送检方式:送检可以选择快递、专车等方式,确保样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害。

总结:原材料取样规定及送检要求是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通过规范的取样过程和准确的检测,可以及时发现和排除质量问题,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

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的取样规定及送检要求,并进行培训和监督,以确保操作规范和结果可靠。

原材料取样规定

原材料取样规定

60t 60t 60t 500个接头 500个接头 10000平方米 5000平方米 5000米
1块×1 m2 3根*50cm 1袋
检验频率 全项检验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1年 1年 1年 1年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1年 1万方 60吨 200个接头 1000套 30t
Ф 150:2000m,Ф 50:5000m
角钢 钢板 槽钢 钢筋机械连接套筒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 土工布 防水板 止水带 止水条 土工格栅 镀锌管 纤维
拉伸2根350*30mm,冷弯试样2倍腰厚*350mm 拉伸2根350*30mm,冷弯试样2倍腰厚*350mm 拉伸2根350*30mm,冷弯试样2倍腰厚*350mm 母材3根50cm,连接件3根90cm(型式检验12根) 母材3根50cm,连接件3根90cm(型式检验12根) 1.5m*2m,一块 1m*1m,一块 1m,一条
原材料取样规定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材料名称
水泥 粉煤灰 矿渣粉 岩石 砂 碎石 水 减水剂 速凝剂 膨胀剂 压浆料 路基填料
抽样试验取样规定
12Kg 12Kg 20Kg 3块有两个平行面的石头 平行面间距不大于20cm 20Kg 40Kg 2.5Kg 2.5Kg 1Kg 20Kg 20Kg 50Kg
11
钢筋原材 钢筋焊接 锚杆 钢绞线
Hale Waihona Puke 拉伸2根×50cm,弯曲2根28cm 拉伸3根50cm,弯曲(闪光对焊3根) 拉伸2根50cm 3根×1m 3根×1m+1根×2.4m
外形、尺寸,每种批检验10%,且不少于10套 锚具 夹具 连接器 硬度,每批检验5%,且不少于5套 静载锚固系数,每批检验一次(3套) 波纹管 声测管 108*6钢管 76*5钢管 42*3.5钢管 工字钢 3根×1米 4根×0.5米钢管 2根对接钢管(焊缝或接头在中部,两端各0.5米) 拉伸2根350*25mm,压扁2根*10cm 拉伸2根350*20mm,压扁2根*10cm 拉伸2根350*10mm,压扁2根*10cm 拉伸2根350*30mm,冷弯试样2倍腰厚*350mm 60t 60t 60t 60t Ф 150:2000m,Ф 50:5000m

施工材料送检规范规定

施工材料送检规范规定

施工材料送检规范规定抽样规定以下为主要原材料的取样规定:1.水泥:以同一水泥厂、同品牌、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验收批,每批取样一组(12kg)。

随机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或20袋中取等量样品拌合均匀,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2.石子: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或600t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40kg)。

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上从8个不同部位抽取等量试样(每份11kg)。

然后用四分法缩至40kg,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

3.沙子: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或600t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

取样一组40kg(最大粒径10、16、20mm)或80kg(最大粒径31.5、40mm)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上从五个不同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16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底部),取样60kg送试。

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5块)。

5.灰砂砖:同类型的灰砂砖每10万块为一批,不足10万块亦为一批,每一验收批取样1组,每组15块。

6.石膏:以3不超过120t产品为1批,产品不足1批时以1批计。

7.热轧带肋钢筋:每≤50t为一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10根)。

以上为主要原材料的取样规定。

在取样过程中,应均匀分布取样部位,并注意取样数量和试样的制备方法。

接工艺规程》GB-2001规定进行工艺检验试验,每批次取样不少于3个焊缝。

2)焊接质量检验:在正式施工过程中,按同批钢筋、同等焊接工艺规程进行焊接质量检验,每批次取样不少于3个焊缝。

3)焊接接头拉力试验:在正式施工过程中,按同批钢筋、同等焊接工艺规程进行焊接接头拉力试验,每批次取样不少于3个焊缝。

燃烧性能、墙体节能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在单位工程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时,抽查不少于3次;在单位工程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时,抽查不少于6次。

常用建筑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取样规定

常用建筑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取样规定

一、常用建筑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取样规定:1、水泥:⑴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不足200t 时亦按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当生产厂家、等级、品种、批号等发生变化时,须按照上述要求重新取样复试。

⑵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

⑶取样要有代表性,在20袋中,取样数量不少于12kg。

2、砂子⑴验收批的划分: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

用汽车运输的为400m3为一检验批,不足400m3亦按一批计。

⑵在砂堆上取样,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约20kg组成一组样品。

⑶砂和砂石地基的质量检验,对大基坑每层每50~100m2不少于1检验点;对基槽每层每10~20m长应不少于1点;每个单独柱基不少于1点。

3、石子⑴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

用汽车运输的产品以400m3为一检验批,不足400m3亦按一批计。

⑵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铲除表面层,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5份约50kg组成一组试样。

4、砖⑴按同一生产厂家,烧结砖15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亦按一批计算。

从外观合格的样品中,抽取30块进行试验。

⑵烧结多孔砖,每5万块一批,不足该数量时按一批计。

⑶灰砂砖、粉煤灰砖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不足亦按一批计。

⑷烧结空心砖、混凝土空心砌块,每3万块为一批,不足3万块按一批计,抽取6块进行试验。

⑸蒸压加气砼,以同品种、同规格砌块500m3为一批,不足500m3亦按一批计。

抽取9块进行试验。

规格为:100×100×100m3。

5、钢筋(一)原材料HPB235(原I级),HPB335(原II级)。

⑴钢筋材料验收以同厂家、同炉号、同级别、同规格,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亦按一批计。

⑵每一验收批取样试件一组(2个拉力;2个冷弯)。

原 材 料 取 样 规 定

原 材 料 取 样 规 定

原材料取样规定一、水泥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散装水泥:①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②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

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 的水泥作为试样。

二、粉煤灰(GB1596-91)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1)以相同等级的沸石粉每120t为一验收批,不足120t也按一批计。

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不少于1kg)。

(2) 袋装粉取样时,应从每批中任抽10袋,每袋中各取样不得少于1kg,按四分法缩取平均试样。

(3) 散装沸石粉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取10份试样,每份不少于1kg。

然后缩取平均试样。

三、砂(JGJ52-92)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1)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计。

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20kg)。

(2)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3)取样部位应均匀分部,在料堆上从8个不同部位抽取等量试样(每份11kg)。

然后用四分法缩至20kg,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

四、碎石或卵石(JGJ53-92)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1)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计。

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

(2)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3)一组试样40kg(最大粒径10、16、20mm)或80kg(最大粒径31.5、40mm)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上从五个不同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15份(料堆的顶部、中部、底部)。

每份5~40kg,然后缩分到40kg或60kg送试。

原材料见证取样标准

原材料见证取样标准

原材料见证取样标准1、原材料a)水泥(使用现场取样):—散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水泥,以一次进厂(进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且总重量不超过500吨,随机从不少于3个罐车中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12kg。

—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水泥,以一次进厂(进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且总重量不超过200吨,取样应有代表性,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的袋中取等量样品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12 kg。

—须有3d、28d的厂家检测报告。

b)钢筋:— GB1499—1998、 GB13013-1991《钢筋砼用热轧带肋<光圆>钢筋,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钢筋重量不得大于60t。

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生产厂家、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

允许同一牌号、同一冶炼和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

但每批不应多于6个炉罐号,各炉罐号碳含量之差不得大于0.02%,锰含量之差不得大于0.15%。

须有厂家出厂合格证。

每批按如下取样:1)拉伸二根:任选两根钢筋切取2)冷弯二根:任选两根钢筋切取— GB 13788—2000《冷轧带肋钢筋》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60t。

拉伸试验每盘1个,弯曲试验每批2个。

须有出厂合格证。

— JG 3046--1998《冷轧扭钢筋》,同一牌号、规格、厂家、炉号,不大于10吨为一批,每批切3根。

须有出厂合格证。

—焊接钢筋网:JGJ/T114—1997《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钢筋焊接网应成批验收,每批应由同一厂家生产的、受力主筋为同一直径的焊接网组成,重量不应大于20t。

在每批焊接网中,应随机抽取一张网片,在纵、横向钢筋上各截取2根试样,分别进行强度(包括伸长率)和冷弯试验。

每个试样应含有不少于一个焊接点,试样长度应足以保证夹具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0倍试样直径,且不小于180mm。

建筑工程原材料取样规定

建筑工程原材料取样规定
在每一批产品中各随机抽取一桶,甲、乙组份样品总量为3㎏(按配比取,甲组份要半桶,乙组份要一桶),放入不和涂料发生反应的干燥密闭容器中。
材料名称
取样批量
取样数量及方法
14
土工试验
地基填土密实度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每1000 m2以上工程每100 m2至少有1点;3000 m2以上工程,每300 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焊工在现场截取原材焊接成长500㎜,宽20㎜的矩形试件,焊接处要经过打磨光滑。
取一根作拉伸试验,二根作冷弯试验。
9
一般
混凝土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协作比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协作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协作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少于一次。
每组三樘试件。
门窗试件的四周要有木条固定。
铝合金型材最小壁厚不小于1.4mm。
2016年5月
常用原材料见证试验取样方法
材料名称
取样批量
取样数量及方法
1
水泥
一般硅酸盐水泥
对同一生产厂家,同期出厂的同一出厂编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
1、散装水泥:≤500t/批
2、袋装水泥:≤200t/批
3、存放期超过三个月必需复试
1、散装水泥
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实行等量的水泥,经搅拌匀整后,再从中称取至少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8、对于灌注桩,每浇筑50m3必需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需有1组试件。
混凝土结构必需制作:标准养护试件、结构拆模试件和结构实体混凝土试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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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取样规定
一、目的:保证采购的主要化工原料进厂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取样管理规定:
1,取样人员:
1)由质量技术部安排检验员负责取样。

必要时原料仓库管理员和质量技术部管理员监督取样,此时,原料仓库管理员和质量技术部管理员同
为监督取样人。

2)取样操作人员和监督取样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取样技术方法方能取样和监督取样。

3)取样人由经过培训的原料检验员担当;或者由供应商代表担当,但是必须在原料检验员作为监督取样人在场的情况下所取样品方可有效;
4)对不能按照取样技术方法规定所取的样品,监督取样人有权要求重新取样,有权拒绝在原材料取样登记表上签字。

2,取样工具:
1)不同原料要按照“取样方法”中规定的取样工具,不得使用非专业工具;
2)取样人负责取样工具的发放、回收、清洁、维护和保管;
3,取样防护:取样过程要遵循相关安全规定,取样操作人员要配备相关的防护用品;
4,取样通知:化工原料到厂后,原料仓库应该及时通知质量技术部,以便安排取样、分析化验等工作。

5,样品送达:
1)自测样品:由取样人(或会同监督取样人一同)送往质量技术部,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2)外送检测样品:按照自测样品一样送到质量技术部,由质量技术部安排专人送往指定分析化验机构。

6,样品接受:
1)质量技术部按照相关制度办理样品登记,登记内容必须包含:样品名称、取样时间、取样人、确认人等内容;取样人(及监督取样人)需
要签名;
2)对所取样品保存方式不合要求、样品数量不够等,质量技术部有权拒收。

7,分析结果传递:分析出检测结果后,质量技术部应及时报告原料仓库。

1)检测结果合格,质量技术部在分析报告上加盖质检章后传递给原料仓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库。

2)检测结果不合格,由质量技术部将结果报知原料仓库,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8,样品检测完成应保留24小时后按照废液处理流程处置。

9,本取样方法的解释权在质量技术部。

三、取样方法:
1,固体样品
1)采样时以批为单位,按批包装袋(桶)数的1/12~1/10抽样,不得
少于3袋。

2)采样时将采样器自包装袋的中心垂直插入至料层深度的3/4处采样。

3)将所取试样混匀后,用四分法宿分至不少于100g,将样品装于清洁、
干燥、带磨口塞的广口瓶中,密封。

每个批号一个样品。

4)样品瓶上应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及取样
人姓名。

5)检验结果如有不合格项,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单元中取样进行核
验。

2,液体样品
2.1 槽车取样
1)液体由槽车中取样,应采用取样瓶,从上、中、下三处取出等量样
品。

2)将所取样品混匀,置于清洁、干燥的样品瓶中,每瓶不得少于250ml,
盖上瓶盖密封。

一车取样品一个。

3)样品瓶上应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及取样
人姓名。

4)检验结果如有不合格项,应取双份样复验,其中一份封存。

2.2桶装取样
1)每个批号抽取样品的桶数量不低于30%;每个批号分别分析化验。

2)用干净、干燥的取样管分别插入桶内上、中、底部抽取不低于10ml
样品。

每桶抽取三管。

3)使用容量足够的干净、干燥的样品瓶收集,混合均匀后取不少于
250ml的样品装入玻璃器皿送质量技术部。

4)样品品上应注明:生产厂家、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及取样人
姓名。

5)检验结果如有不合格项,应按上述方法从每批物料中选取不低于50%
数量的包装桶取样进行核验。

3,气体样品
1)气体由槽车中取样,应采用专用气体取样钢瓶取样。

一车取样品一
个。

2)取样钢瓶上应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及取
样人姓名。

3)检验结果如有不合格项,应排空钢瓶中残留气体重新取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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