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初中部导师制操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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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初中部导师制操作方案传统意义上的“导师”是指导人学习、进修、写作论文的人;本操作方案的“导师”是指具有高尚的师德情操和扎实的专业基础,能给予学生以学业引领、生活咨询、品行指导、心理辅助和人生规划的教师。

一、操作意义:

1.提高教师亲和力,进一步融洽师生关系,营造良好的师生成长氛围;

2.关注学生的整体成长需要,关注学生的精神生活质量和终生发展基础;

3.给予学生以学业、生活、品行、心理、人生等方面的有效指导和帮助;

4.让教师享受在教书育人的情感、人才、科研成功感。

二、操作原则:

1.双向选择原则。学生自主选择导师,导师在学生选择基础上自主选择学生。师生关系民主平等,师生之间互相尊重。

2.尊重了解原则。学生了解导师的品德修养、教学能力、学术水平、个性兴趣等,导师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思想品行、学习成绩、个性需要、潜能兴趣、同伴关系等。导师双方彼此尊重,在了解基础上能建立和发展理想的学导关系。

3.全面关爱原则。导师应关心学生在学业、生活、品行、心理、人生等方面情况,给予正确适当的引导,鼓励学生的进步,发现学生的成功和成就。

4.因材施教原则。导师应重视学生的个性及个别差异,施以适当之指导,使其正常发展,养成健全人格。

三、导师职责:

1.了解学生状况,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定期与学生交流,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

3.关心学生的生活,与家长到得一定的联系,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出现的问题;

4.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志向指导学生制定好个人的学习计划,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5.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和成长需求,辅导学生解决各种心理困惑;

6.引导学生逐步学会规划人生,为其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四、导师素质:

1.校方聘任从教的本校教师;

2.良好的师德、高尚的情操、健全的人格,关心学生成长;

3.比较扎实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能独立开展的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4.比较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能给予学生适当的学业指导;

5.一定的生活规划能力,能与学生家长联系,为学生提供基本的生活咨询和帮助;

6.比较开阔的学业视野和人生视野,能协助学生规划人生,为学生的终身发展负责。

五、学导关系建立:

(一)确定导师队伍:

1.确定导师名录。

根据导师职责和导师素质要求,导师制领导小组确定导师录用标准,并

逐一遴选导师名单,收集导师基本信息,制作简介(教学简历、学科特长、个性特点、兴趣爱好、个人风格)。

2.公布导师名录和简介。

根据导师制实施计划,向导师制实施年级(班级,学导对象一般限于本年级)通过(1)宣传橱窗;(2)校园局域网;(3)导师同名录文字资料;(4)校园电视、广播;(5)其他方式公布。

——确定导师名单必须贯彻自愿原则,尊重教师的选择和决定。

(二)确定学生对象:

由于教师时间和精力的限制,导师制学生对象不宜过多,一般每位教师3——5人,不超过10人。根据导学和导德侧重点不同,学生的确定应有不同的方法。

1.对于需要导学的学生可能通过以下几个方法确定:

(1)由学科教师根据学习情况确定;

(2)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确定;

(3)由班主任结合学生的在校情况或家长意愿确定。

2.对于需要导德的学生的确定要符合心理学规律,不能强求,一般有:(1)由班主任老师确定;

(2)由任课老师确定;

(3)根据家长需要确定;

(4)由学生选择,年级组确定;

3.特别关注年级中的“特殊学生”;

(1)单亲家庭的学生;

(2)行为规范常有问题,自制力较差的学生;

(3)心理有问题的学生;

(4)学业负担重,学习压力大的学生;

(5)某门学科成绩特别突出或薄弱者;

(6)其他。

——确定学生对象必须贯彻自愿原则,尊重学生的选择和决定。

——当学生报名人数偏多时,要突出“特殊学生”重点,做好“一般学生”的思想工作;偏少时,要做好导师制动员,防止“拉郎配”。

(三)报名和年级平衡:

1.参加导师制活动的师生分别向年级组和班主任报名,学生报名应写明需要帮助的具体方面及对老师的要求。

2.年级组根据教师的特点、长处及学生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在师生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做好结对安排工作。

(四)签订师生职责协议书:

1.师生职责协议书(样张)如下:

导师制师生职责协议书

导师(以下称甲方):

学生(以下称乙方):

学校生活对教师和每个学生而言都是他们生命历程中的一段重要经历,是其人生中充满生命活力意义的重要构成部分。为了导师和学生的共同成长,为更好地开展导师制活动,严格遵循双向选择、尊重了解原则,特制定以下协议:

一、乙方恳请甲方作为自己的导师,自愿履行以下义务:

1.与导师坦诚交往,彼此尊重,互相信任;

2.恳请导师分析自身状况,制定发展规划;

3.主动做好阶段发展分析,定期向导师汇报;

4.谦虚接受、认真听取导师的指导意见。

二、甲方愿意承担对乙方指导工作,本着对乙方和学校负责的态度,自愿履行以下职责:

1.了解学生状况,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定期与学生交流,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

3.关心学生的生活,与家长取得一定的联系,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出现的问题;

4.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志向指导学生制定好个人的学习计划,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5.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和成长需求,辅导学生解决各种心理困惑;

6.引导学生逐步学会规划人生,为其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7.对学生选课、文理分班、高考择校给以一定的建议。

三、任何一方违背导师制工作原则,不履行上两条规定的义务和职责,可以向学校年级委员会提出导师就更申请,由年级委员会在接到申请15天内裁决,本协议失效。

1.本协议一式三份,学校、甲方、乙方各持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约人(签名)

乙方签约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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