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船舶垃圾污染的处理技术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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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限制,应选用压实贮存或焚烧后保留灰烬和燃烧结块,待
交港口接收设备处理。在一般情况下,可根据船舶的类型 和估计垃圾产生的数量及类别来决定压实、焚烧或贮存。
船用焚烧炉

焚烧炉用来焚烧处理船上的固体和液体垃圾,一般分为独立 式和与辅锅炉组合式两种。 船用焚烧炉大多数设计为间歇式工作,人工点火,人工添料。 其焚烧后的灰或蒸气可能是有害的。绝大部分塑料废弃物 在焚烧时需要更多的空气和更高的燃烧温度,才能得到彻底 的处理。如果塑料能以安全的方式来焚烧,则焚烧炉是适合 用于这一目的的。一些塑料制品燃烧后的灰渣中可能含有 重金属或可能有毒的其他残余物,因而不能排放入海。这些 灰渣应留在船上,可能时排到港口接收装置。需要注意的是, 塑料制品焚烧后的残余仍被认为是塑料,不能排出舷外。漆 皮、浸渍处理过的木料、聚氯乙烯(PVC)塑料等废弃物的焚 烧可能会带来潜在的环境和健康影响,因而要特别小心。

“73/78防污公约”附则Ⅴ对“垃圾(garbage)”的定义为: 产生于船舶正常营运期间并要不断地或定期地予以处理的 各种食品、日常生活用品和工作用品的废弃物(不包括鲜鱼
及其碎片),但本公约其他附则中所规定的或列举的物质除
外。
《执行73/78防污公约附则 V 的导则》对这 些废弃物具体定IMO定义为:
处置四个阶段。
垃圾加工及其设备

对于垃圾加工(Procesing),可根据船舶类型、航行区域、 船员的配备等情况,船上可选用焚烧炉(Incinerator)、压实 机(Compactor)、捣碎机( Comminutor )或其他适当设备对
船上的垃圾进行加工,并根据需要指定一定数量的船员负
责操作这些设备。

捣碎机

对于主要航行于距最近陆地3nmile以外的船舶,应使用捣 碎机将食品废弃物捣碎,并使之成能通过不大于25 mm 网 孔的颗粒后排放入海中。虽然航行于12nmile之外的船舶
允许排放更大的碎块,但建议在这范围之外还是使用捣碎
机,使这些食品废弃物能更快地被海洋环境所吸收。若被 捣碎的食品废弃物混有塑料制品,则禁止排放入海。
400总吨及以上和经核定可载运15人或以上的船舶, 应制定船员须遵守的一个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该计 划应用书面形式,包括使用船上设备在内的收集、 贮存、加工和处理船舶垃圾的程序,而且须指定一
专人负责执行该计划。该计划应符合国际海事组织
制定的指南,并用船员的工作语言书写。
船舶垃圾管理和处理程序

船舶垃圾管理程序可分:收集、加工处理、贮存和
能范围,可以从硬的和脆性的到软的和弹性的。

塑料在船上有多种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包装器材(防潮 膜、瓶、容器、衬垫)、船舶建造物(玻璃纤维和层状结构、
板壁、管子、绝缘材料、地板、地毯、纤维织物、涂物及
抛光剂、粘合剂、电气和电子元件)、一次性餐具、袋、 薄膜、漂浮物、渔网、胶带、缆和绳。

“生活废弃物( DomesticWaste )”指各种食品废弃
船舶垃圾的处理规定

根据附件v规定:一切塑料制品均不得入海,具有漂浮性 质的垃圾在距最近陆地25nL以外处处理入海,食品废弃物 和一切其他垃圾应在距最近陆地12nl此以外处理入海,如
果达种垃圾在通过粉碎机或磨碎机后、则可允许尽可能远
离最近陆地处处理人海,但禁止在距离最近陆地不到3 nl 处理人海.这种已经粉碎的垃圾.应通过筛眼不大于25mm 的粗筛筛选。
物和来源于船上生活处所的废弃物。 “货物装卸废弃物(Cargo-associatedWaste)”指为 船上货物的装载和卸载而成为废弃物的用具,包括 (但不限于):垫舱材料、托盘、衬垫和填料、夹板、

纸、厚纸板、金属线和钢质箍带。

“维修废弃物( MaintenanceWaste )”指当船舶维
修和运行时,由轮机部和甲板部收集的物质。如: 烟垢、机器结碳、脱落的油漆、甲板清扫物、擦
洗废物和抹布等。

“操作性废弃物( OperationalWaste ) ”指所有货
物装卸废弃物和维修废弃物及“货物残余物”。

“油抹布( OilRags )”是指已浸透本公约附则 I 控制的油类 的抹布。 “沾污的抹布(ContaminatedRags)”指已浸透本公约其他

附则控制的有害物质的抹布。
之间运输的船舶,标牌公告应用英文或法文书写。

来自百度文库
告示的内容为告诉船员和旅客应遵守附则Ⅴ关于
禁止和限制船舶向海上排放垃圾的规定。 告示牌由耐久材料制成,宽度和长度应至少为12.5 cm×20 cm ,被永久性地固定在船上适当地方的显 著位置上(如:餐厅、主甲板等处)。

船舶垃圾管理计划

船舶垃圾管理计划(Garbage Management Plan):

“食品废弃物(Food Wastes)”是指船上主要来源于
厨房和用餐场所的变质或未变质的食品,如:水果、 蔬菜、奶制品、家禽、肉制品、食物废品、食物
碎屑和由这些废弃物污染过的物质。

“塑料( Plastic )”是指一种固体材料,该材料以一种或 多种合成有机高分子聚合物作主要成分,并用加热或(和) 加压把聚合物加工成形或制造成完工产品。塑料的材料性
船舶垃圾记录簿

“73/78防污公约”1995年修正案(附则Ⅴ:防止船

“货物残余物(CargoResidues)”指留剩在船上的货物残余, 它不能排入适当的货舱(装载过量和溢出),或在卸载完成后, 留剩在货舱内和其他处所(卸载残余和漏泄)。
垃圾公告牌

标牌公告(Placards)
总长12m或以上的船舶应以标牌公告向船员和 旅客展示本附则第3条、第5条关于废弃物处理的要 求。标牌公告应以船舶的船旗国官方语言书写;对 于从事公约其他缔约国管辖范围内港口或近海码头

垃圾加工的目的是把某些不允许排放入海的垃圾,经加工
后允许排放入海,而且能促进海洋对排放的垃圾的吸收。
对于不允许排放的垃圾经加工后可以减少在船上贮存的空 间,更便于把垃圾卸至港口接收设备。
压实机

压实机使垃圾更便于贮存和卸至港口接收设备或在允许排 放范围内进行处理。航行在特殊区域距最近陆地3nmile内 的营运船舶,因船上垃圾禁止排放入海,且船上贮存空间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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