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17年民办幼儿园最新发展细则解读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定细则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提升其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特编制本评定细则。
第二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定的原则是,坚持以儿童为中心,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以保证儿童发展为目标,以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和服务为核心。
第三条评定机构应当依据本评定细则,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科学的原则,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评定,确保评定结果公正可信。
第四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积极配合评定工作,提供评定机构需要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并接受评定机构的评定现场检查。
第五条评定的结果将根据等级划定,即根据评定结果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级为最高等级。
第二章评定内容和标准第六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定的内容包括教育目标、教育环境、教育资源、教育绩效、师资队伍、学习方法、家长参与等。
第七条教育目标评定的标准主要包括:1.教育目标是否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2.教育目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3.教育目标的针对性和灵活性;4.教育目标的实施和实现情况。
第八条教育环境评定的标准主要包括:1.幼儿园的场所是否安全、卫生;2.幼儿园的建筑和设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教室和活动场所的布置是否适宜幼儿活动;4.环境是否干净整洁,是否给人温馨、舒适的感觉。
第九条教育资源评定的标准主要包括:1.是否提供合适的教育教学设备和材料;2.是否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和活动机会;3.是否有儿童教育专业人员指导。
第十条教育绩效评定的标准主要包括:1.是否按照教育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活动;2.教育环节是否生动活泼,有趣味性和吸引力;3.是否能够引导儿童积极参与、主动探索和合作学习。
第十一条师资队伍评定的标准主要包括:1.教师是否具备相关教育教学知识和技能;2.教师的教学态度和教育观念是否科学合理;3.教师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是否良好。
第十二条学习方法评定的标准主要包括:1.是否根据不同年龄段和个体的特点,采用恰当的教育方法;2.是否能够培养儿童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能力;3.是否注重培养儿童的创新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民办幼儿园办学方向内容
民办幼儿园办学方向内容一、民办幼儿园的入园年龄将继续放低上海市公布了《0——3岁婴幼儿教养方案》,首次提出要以科学的原理和方式规范婴幼儿的学习、培养他们的良好习惯、促进其健康成长。
《方案》不仅成为托幼园所的工作指南,也将成为家庭教养的重要参考。
民办幼儿园要以接收3——6岁幼儿为主,尽可能多接;党的17大报告提出:要构建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前教育是建立终身教育体系的发端,是基础教育的第;由于国家对学前教育投入不足,公办幼儿园不仅承担不;2、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模式将更加多样化;全国现有的7.7万多所民办幼儿园,情况很不相同;如何使办得好的民办幼儿园越办越好,使正在拼搏和各;(一)走独立发展之路;民办幼儿园要以接收3——6岁幼儿为主,尽可能多接纳3岁以下幼儿入园。
这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
党的18大报告提出:要构建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为此,就要确立终身教育的思想和终身教育的体系。
终身教育是指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贯穿人生全程的教育。
终身教育是面向幼儿、面向扫盲、面向成人、面向人人的教育。
终身教育是不断造就人、不断扩展其知识和才能、不断培养其思考力和行动能力的过程。
终身教育是打开21世纪之门的一把钥匙。
学前教育是建立终身教育体系的发端,是基础教育的第一环,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奠基工程,是创建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要求。
因此,18大报告强调:要重视学前教育。
由于国家对学前教育投入不足,公办幼儿园不仅承担不起3至6岁全体幼儿的教育,更难承担起3岁以下全体幼儿的教育,这就为民办幼儿园提供了发展机遇。
目前,许多民办幼儿园创办的0——3岁的亲子教育、0——6岁的学前教育,不仅补充了公办幼儿园的不足,而且对我国开展早期教育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这种试验和实践,完全符合建立终身教育体系的要求,必将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因此,谁早认识到幼儿入园年龄下伸的趋势并抓紧付诸行动,谁就会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主动地位。
二、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模式将更加多样化全现有的7.7万多所民办幼儿园,情况很不相同。
工商总局、教育部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156号
工商总局、教育部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工商总局教育部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厅(教委):为进一步落实《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教发〔2016〕20号),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现就做好营利性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民办学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其名称应当符合公司登记管理和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民办学校名称的行政区划、行业表述应当与学校办学所在地、类别、层次等相符合(详见附件)。
达到国家规定条件的,可以不含行政区划。
民办学校的行业表述由学科门类或者办学特色等加学校类别组成。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行业习惯可以不加学科门类或者办学特色的,名称中可以不加学科门类或者办学特色。
民办幼儿园、高中、特殊教育学校的行业表述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不得含有片面强调办学特色等误导家长或者引发歧义的内容和文字。
三、民办学校不得使用已登记的学校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等作字号,但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学校授权,且使用该学校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除外。
该学校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有其他含义或者指向不明确的,可以不经授权。
四、民办学校不得以个人姓名作字号,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民办学校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
幼儿园最新建设标准
设计人员应具备幼儿园设计的知识和能力,又了解幼儿园的特点和各种要求,懂得幼儿的心理需求和审美情趣,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所处环境和相应标准,综合运用物质手段、科技手段和艺术规律,创设出功能合理、舒适优美、特征鲜明,符合幼儿身心成长要求的幼儿园装修设计,使幼儿在幼儿园快乐的学习知识、从而获得丰富的经验.标准速递 | 最新《幼儿园建设标准》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啦!2017-05-29 20:06幼儿/幼儿园2017年1月1日起,由教育部组织编制的《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将开始实施。
《幼儿园建设标准》将为幼儿园的建设项目提供可行性的依据和决策服务。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共包括6个章节和2个附录,具体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选址与规划布局、面积指标、建筑与建筑设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新标准各章节包含的具体内容。
一《幼儿园建设标准》目的、适用范围及原则目的:为幼儿园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幼儿园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适用范围:幼儿园新建项目,改建和扩建项目参照执行。
原则:“以幼儿为本",符合幼儿生理和心理成长规律。
园区布局、房屋建筑和设施应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绿色环保、经济美观,具有抵御自然灾害、保障幼儿安全的能力。
二幼儿园建设项目规模与项目构成这一部分主要包括:幼儿园建设规模分类与服务人口数量、幼儿园建设项目的构成。
1。
幼儿园建设规模与服务人口数量与之前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1988)、《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相比,新标准中将幼儿园的建设规模由原来的3个分类增加至4个分类,并规定了不同规模分类对应的服务人口(如下图所示):2。
幼儿园建设项目构成与之前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1988)、《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相比。
教育部解读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解读开展学前教育的假设干定见教育部介绍全国学前教育情况教育部召开全国学前教育相关情况新闻通气会,未来三年我国将启动学前教育三年步履方案,该方案能否为学前教育大开展注入强心剂呢?通气会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大师比较关心的民办园还有农村教育学前教育的开展问题,有几点办法。
教育部的根底教育司答复了大师关心的问题。
首先是关于鼎力积极搀扶民办幼儿园的问题,有这样几点办法:第一,要通过合理包管合理用地,减免税收等方式撑持社会力量办园。
第二,创新撑持方式,积极搀扶民办园出格是那些面向群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园,提出当局购置效劳,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撑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的效劳。
第三,对公办和民办要一视同仁,进一步强调民办园在像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扬奖励等方面和公办园具有不异的地位,这是民办园。
还有农村塾前教育,国家已经实施了农村塾前教育的推进方案,目前已经有5亿元人民币投入傍边,重点来开展农村的幼儿教育。
有这样几点办法:第一,纳入规划。
就是把幼儿园的农村幼儿的教育纳入到新农村公共效劳设施的统一规划傍边优先建设。
第二,加大投入。
刚刚已经说了重点搀扶中西部地域,各级当局要在园舍的建设,师资步队以及公用经费帮助困难群体等方面加大投入。
第三,完善网络。
通过独立建园、设分园、联合办园,配专职巡回指导教师方面来完善县级、乡级、村级的学前教育网络。
第四,改善条件。
比方农村办学办法、用具、幼儿读物等等,让这些农村幼儿园享受更好的环境。
教育部解读开展学前教育的假设干定见1.问:此刻社会上都在热议学前教育“国十条〞,请您谈谈“国十条〞出台的布景和意义。
答:鼎新开放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开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
但从整体上看,学前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集中表示在资源短缺,投入缺乏,“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突出,人民群众定见较多,必需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12.31•【文号】发改价格[2011]3207号•【施行日期】2012.01.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32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对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五条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
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幼儿园幼儿园园址:幼儿园性质: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办园规模:开设大中小3个教学班第五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办学目的: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
第六条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
第二章办学范围第七条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第八条专业设置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包括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健康幼儿。
)第九条招生对象:适龄儿童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一条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二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促幼儿全面发展,一切为孩子的发展,为一切孩子的发展,为发展孩子的一切,以"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的管理,"宽松、和谐、平等、尊重"的人文环境,"主体探究型课堂教学"为工作目标,全面实施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办好二级一类幼儿园。
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语言特色的校园。
第三条:幼儿园园风:合作、务实、创新、争效幼儿园师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幼儿园教风:求知、求真、求实、求新第四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县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幼儿园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教育局审核、批准方可生效,全体教职员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2017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推动各地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依据《教育督导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幼儿园督导评估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评促建。
推动各地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保育与教育质量。
(二)客观公正。
以幼儿园实际情况为依据,督导评估程序透明,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注重实效。
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为幼儿园提供指导和帮助,为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教育督导机构对面向3-6岁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幼儿园(班、点)实施的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应以薄弱幼儿园为重点。
第四条督导评估周期为3-5年。
在一个周期内,县级教育督导机构按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幼儿园(班、点)至少进行一次督导评估。
第二章督导评估内容与方式第五条督导评估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基本依据,内容重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
(一)办园条件:主要考察幼儿园办园资质、办园经费、规模与班额、园舍与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和图书等情况。
(二)安全卫生:主要考察幼儿园安全和卫生制度、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安全教育、安全风险管控、校车及使用情况等。
(三)保育教育:主要考察幼儿园教育理念与目标、教育内容与形式、教育计划与方案、活动组织实施、师幼关系等情况。
(四)教职工队伍:主要考察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资质,教职工专业成长,师德师风建设和权益保障等情况。
(五)内部管理:主要考察幼儿园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经费管理与使用、招生、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等情况。
第六条督导评估的方式主要是现场观察、问卷调查、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
第三章督导评估组织实施第七条督导评估工作由教育督导机构组织实施。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民办幼儿园是指由个人、社会团体或者其他非营利性组织创办和管理的幼儿园。
为了保证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和营运,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制度,包括招生管理制度、师资队伍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安全保障管理制度和家园合作管理制度。
一、招生管理制度招生是民办幼儿园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公平和透明,民办幼儿园需遵守相应的招生管理制度。
首先,幼儿园应明确招生对象和招生标准,确保招生对象是年满三岁的幼儿,并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其次,幼儿园应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进行招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
另外,幼儿园应公开招生信息,如招生简章、报名表格等,确保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
最后,幼儿园应公开招生结果,并及时向录取幼儿的家长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师资队伍管理制度师资队伍是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支撑,为了确保幼儿园师资力量的专业化和稳定性,幼儿园需建立完善的师资队伍管理制度。
首先,幼儿园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合格的教师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教师职称评定和教师培训。
其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方法、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和考核。
此外,幼儿园应积极引进高水平的专业人才,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教学管理制度教学管理是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核心内容,为了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幼儿园需制定相应的教学管理制度。
首先,幼儿园应制定幼儿园教育教学计划,并按照计划要求进行教学活动的设计和组织。
其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课程体系,结合幼儿的兴趣和特点,设计符合幼儿发展需求的教学内容和活动。
此外,幼儿园应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和策略,以提高教学效果。
四、安全保障管理制度安全保障是民办幼儿园的重要任务,为了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幼儿园需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管理制度。
首先,幼儿园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如消防设备、学生保险等,确保幼儿园的安全环境。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与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关系辨析及路径选择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与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关系辨析及路径选择作者:魏聪王海英林榕陈红敏来源:《学前教育研究》2019年第03期[摘要] 通过对全国11个省2687位民办幼儿园举办者的问卷调查、对全国23个省(区、市)40位民办幼儿园举办者的正式访谈,本研究发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与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究竟是何关系成为困扰办园者的核心议题,且各级地方政府对二者关系的认识和定位也不尽相同。
随着普惠政策、分类改革的深入推进,厘清二者内涵、辨析二者关系由此成为十分紧迫且具有重要现实价值的研究问题。
通过追溯造字之源、查阅法律文本可知,从学理、法理层面而言,二者都传承公益理念,内含仁爱精神,但不属同一范畴;从情理、事理层面分析,二者在政策组合及路径选择时应考虑家长需求,权衡园所资本,立足我国国情。
基于对公益普惠价值的追求和坚守、对世界发展潮流的反思和借鉴,在普惠与否和“选营选非”的组合中,普惠与非营利的融合是初心之选,但任重道远;普惠与营利的联姻虽名利双收,但几无可能;其余两种方式可以实践,但也各有优劣。
鼓励和支持民办幼儿园加入普惠行列,选择成为非营利性质幼儿园是我国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最佳路径,也是政府应承担的重要主导责任。
[关键词] 分类管理改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一、研究背景:普惠政策深入推进,“营非”分类势在必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已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1]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在学前教育领域,出现的“入园难”“入园贵”现象也反映出公众日益增长的对幼有所育、幼有优育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而民办学前教育则在提供学位服务、缓解入园矛盾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自2010年以来,随着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中央层面陆续出台、实施了多项与民办学前教育相关的改革政策。
民办幼儿园章程草案
民办幼儿园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家承认民办幼儿园的合法地位,支持和鼓励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第二条民办幼儿园是一种以非营利性为宗旨,提供学前教育和保育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办学宗旨是:以儿童的综合发展为中心,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培养儿童基本素养,为儿童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的办学理念是:注重儿童个体发展、尊重儿童个性特点、关爱儿童心灵世界、培养儿童社交能力。
第五条民办幼儿园的办学内容包括:学前教育、保育服务、健康教育、艺术教育、体育教育等。
第六条民办幼儿园实行学校与家庭密切合作、互动共育模式,共同努力为儿童提供良好成长环境。
第七条民办幼儿园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基本办学要求开展教育活动,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接受评估。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第八条民办幼儿园设立者负责组建管理机构,明确学校的领导和管理职责。
第九条民办幼儿园设立者应当遴选有幼儿教育及管理相关经验的人士担任园长,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
第十条民办幼儿园设立者应当组建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由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家长代表等组成,负责监督和指导学校运行。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应当设立行政与教育两个管理部门,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第十二条民办幼儿园应当设立教师队伍,确保教师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教育背景。
教师队伍应当定期接受培训,保持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三条民办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学校设施与环境第十四条民办幼儿园应当提供适合儿童学习和生活的教育环境和场所。
第十五条民办幼儿园应当配备齐全、安全、卫生的教育设施,包括教室、操场、图书角、游戏区等。
第十六条民办幼儿园应当配置适合幼儿生活和学习的家具、玩具和教学用品。
第十七条民办幼儿园应当营造积极健康、和谐愉悦的校园文化氛围,注重儿童的情感、品德、礼貌教育。
第四章校园安全与保障第十八条民办幼儿园应当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儿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自发布后30日施行。
为规范当前幼儿园各种名目的收费,《暂行办法》规定,幼儿园收费统一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育教育费一并统一收取。
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暂行办法》要求,幼儿园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招生简章应写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各地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违反收费政策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就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请介绍一下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背景?答: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幼儿园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教育发展迅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幼儿教育资源供需的矛盾。
同时,各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管,规范了幼儿园的收费行为。
但总体看,幼儿教育基础还较薄弱,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一些地方的幼儿园设立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一些幼儿园以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一些幼儿园以开设象棋班、围棋班、珠算班、舞蹈班、绘画班等各种兴趣班名义,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变相强制向家长收取费用。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全新完整版)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幼儿的教育和保育,提供优质的教育环境和服务,充分发挥幼儿的潜能,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本章程制定。
第二条本幼儿园是一所民办幼儿园,依法注册设立,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己任。
第三条幼儿园的名称为_________,位于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办园时间为每年______。
第四条幼儿园的目标是培养健康、快乐、积极向上、独立自主的幼儿。
以德育为核心,注重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的有机结合,为幼儿提供全面发展的教育。
第五条幼儿园的教育方针是以幼儿为中心,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培养幼儿的创造力、社交能力和实践能力,注重个别差异的关注和个性化教育。
第二章办园机构和管理体制第六条幼儿园设立教育指导委员会,由幼儿园管理者、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
教育指导委员会是幼儿园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教育目标、课程计划、教育评价等重要事项。
第七条幼儿园设置教研组织,由教育专家、教师代表等组成。
教研组织负责研究教育教学方法、开展教育改革实验、提升教师专业水平等工作。
第八条幼儿园设置教职工队伍,包括园长、教师、保育员等。
园长是幼儿园的管理者,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工作。
教师是幼儿园的教育者,负责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保育员是幼儿园的保育者,负责幼儿的生活照料和健康管理。
第三章幼儿园的教育内容和课程设置第九条幼儿园的教育内容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
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相应的教育目标和教学计划。
第十条幼儿园的课程设置包括核心课程和特色课程。
核心课程包括语言表达、数学思维、科学探究、艺术欣赏等,特色课程则根据幼儿园的特点和优势进行选择,如音乐舞蹈、美术手工、体育运动等。
第十一条幼儿园注重培养幼儿的社交能力和实践能力,开展各种活动和游戏,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和环境,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2017《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及解读
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民办教育分类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办学校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公益性导向,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设立审批第三条民办学校分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和营利性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的设立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经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发给办学许可证后,依法依规分类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
第四条设立民办学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民办学校的设立应当参照国家同级同类学校设置标准,无相应设置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申请设立民办学校,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设置标准规定的材料、学校党组织建设有关材料。
第六条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三章分类登记第七条正式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到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为事业单位。
第八条实施本科以上层次教育的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登记。
新《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工作条例》解读
细化和完善相关制度
细化 和完 善的
晨检、午检制度,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制 度
调查中发现,幼儿园均建立和实施了晨检、午检制度
新增1 幼儿用药安全和食品安全制度
建立患病幼儿用药委托交接制度,未经监护人委托或者同意, 幼儿园不得给幼儿用药;幼儿园应当妥善管理药品,保证幼儿 用药安全。
新增2 信息管理与公开制度 新增3 教研制度
综合组织健康、语 言、社会、科学、 艺术各领域的教育 内容
新《规程》主要特点
3.细化和完善相关制度
晨检、午检制度,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制度,幼儿用药 安全和食品安全制度,教研制度 ,信息管理与公开制 度,收费公示制度……
细化和完善相关制度,能使幼儿园的内部管理更加缜 密,更好地提升保教行为规范,强化公开透明的社会 监督,不断提升办园质量和水平。
明确一些笼统、模糊的表述
相关内容
幼儿园规模
餐间间隔时间
幼儿户外活动时间 教育的原则和要求
旧的提法笼统、模 糊
不宜过大
两餐间隔时间不得 少于3小时半
“包括户外体育活 动时间”每天不得 少于2小时
合理地综合组织各 方面的教育内容
新的表述明确、清 晰
一般不超过360人
正餐间隔时间为 3.5—4小时
这2小时户外活动中 体育活动不得少于1 小时
对幼儿园教育在基础教育中的地位的进一步提升,强调了 幼儿园与小学和中学教育不仅是相互连接不可分割的统一 整体,而且在其中发挥着扎根蓄势的重要作用。
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共同促进幼儿 良好发展已成为当今幼儿园教育的核心任务。
新《规程》重点内容
2.强化安全管理意识与责任
专设“幼儿园的安全”一章,试图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和职责要求,明确要 求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门卫、房屋、设备、消防、交通、食品、药物、幼儿接 送交接、活动组织和幼儿就寝值守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 和应急预案。
幼儿园落实民办教育新法新政方案
幼儿园落实民办教育新法新政方案推行分类收费政策,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
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经过市场化改革试点,逐渐推行市场调理价,详细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依据办学成本以及当地公办教育保障程度、民办幼儿园发展状况等要素确立。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推行市场调理价,详细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自主确立。
政府依法增强对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看管。
2017 年开始,幼儿园分为营利性、非营利性二大类!2017 年幼儿园推行分类管理。
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幼儿园的,改正幼儿园章程,执行新的登记手续,持续办学; 选择登记为营利性幼儿园的,在依法依规进行财务清理、财富权属确认、缴纳有关税费等程序后,办理新的办学允许证,从头登记,持续办学。
国家不过在税费优惠、用地、收费等方面,将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推行差异化扶助政策。
2、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能够获得办学利润,办学结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派。
扩大办学资本根源利用幼儿园现金流刊行ABS等创新金融工具将更为活跃鼓舞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发合适民办幼儿园特色的金融产品,探究办理民办幼儿园将来经营收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供应银行贷款、信托、融资租借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政府向民办园购置服务民办教育迎来市场化时代,有益于民办教育公司的业务展开。
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舞社会资本参加教育基础设备建设和营运管理、供应专业化服务。
踊跃鼓舞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互相购置管理服务、教课资源、科研成就。
幼儿园的税收优惠和土地政策1、非营利性幼儿园政策解读:对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与公办幼儿园同样的价钱政策。
在土地政策上,民办幼儿园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
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享受公办幼儿园同样政策,按划拨等方式供应土地。
2、营利性幼儿园政策解读:按国家按科教用地管理的政策供应土地。
只有一个意愿用地者的,可按协议方式供地。
民办幼儿园办学章程
民办幼儿园办学章程民办幼儿园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本章程制定。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第三条幼儿园的性质:本幼儿园为自愿举办的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机构,是基础工业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提供3-6岁幼儿保育和教育服务。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幼儿园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地址:第七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第八条本幼儿园举办者为:举办者享有以下权利:一)了解本幼儿园经营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事或理事;(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条本幼儿园办学结构:一)办学规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幼儿园户外活动面积。
审批部门核准在园生人数为个班,人。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办学形式:招收3-6岁幼儿,提供小、中、大班全日制学前教育。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本幼儿园设立董事会,每届三年,是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董事会人员五人以上,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组成。
其中,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应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成员同意通过。
第十五条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
第十六条董事会职权:一)聘任和解聘园长;(二)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幼儿园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七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有情况需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7.10.18•【字号】陕教规范〔2017〕13号•【施行日期】2017.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17〕13号各市(区)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财政局、发改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为进一步鼓励、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2017—2020年)》等有关政策规定,对《陕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陕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联系人:于小亮电话:************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2017年10月18日陕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鼓励、引导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财政性经费举办的条件达标、资质健全、管理规范、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较高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和管理等工作。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doc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决定2017-2020年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期行动计划)。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县为单位实施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财政投入持续增加,长期制约改革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得到突破。
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2016年达到77.4%,“入园难”进一步缓解,学前教育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普惠性资源供给不足,教师数量短缺、工资待遇偏低,幼儿园运转困难,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还普遍存在,仍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期。
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的终身学习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三期行动计划,是巩固一期二期成果,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推动两孩政策落地,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教育扶贫,从人生早期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
各地要深刻认识实施三期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保持学前教育的良好发展势头,切实履职尽责,坚定不移,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期盼。
二、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注重科学规划。
充分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优化幼儿园布局。
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困难群体和薄弱环节,保障大多数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着力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
坚持公益普惠。
公办民办并举,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管理规范制度
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管理规范制度一、前言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是指由非营利性机构或个人举办的幼儿教育机构,其宗旨在于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幼儿教育服务,而非以盈利为目的。
由于其特殊的性质,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管理规范制度进行全面评估,帮助读者全面、深入地了解这一主题。
二、背景介绍1. 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定义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是指由非营利性机构或个人举办的幼儿教育机构,其收益主要用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改善,而非个人或机构的盈利。
2. 管理规范制度的重要性管理规范制度是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基本管理准则和措施,其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经营效益。
三、管理规范制度的内容1. 教学管理(1)课程设置:根据幼儿的芳龄特点和发展需求,合理设置课程,包括语言、数学、艺术、体育等综合课程。
(2)师资队伍:建立规范的师资队伍,保证教师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素质。
2. 资金管理(1)收费规定:明确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合理确定学费和杂费的数额。
(2)资金使用:规定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方式,保证收入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3. 安全管理(1)幼儿安全: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
(2)食品安全: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严格把关食品来源和加工过程。
4. 特色建设(1)办园宗旨:明确幼儿园的办园宗旨和特色,树立办园理念,提升办园品牌。
(2)活动设计:设计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引导幼儿积极参与,培养其兴趣和爱好。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管理规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至关重要。
在管理规范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儿童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注重师资队伍的建设和培训,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共育共育的育人模式。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在幼儿教育中的作用,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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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8日,民办教育促进法草案三审正式通过,国务院发布重要文件《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民办幼儿园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标志着民办教育分类管理,为中国民办幼儿园发展迎来了历史性的春天!
一、社会力量办幼儿园,国务院发文鼓励:各级政府不得限制!
2017年,营利性幼儿园在中国首获官方认可,除了可以进行IPO、上市,其主管部门变更为在工商部门登记。
解读: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管辖权限,幼儿园的审批权放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幼儿园可以自己定价学费,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自主确定。
实行分类收费政策,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
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通过市场化改革试点,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办学成本以及本地公办教育保障程度、民办幼儿园发展情况等因素确定。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自主确定。
政府依法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
解读:这一条,可认为是对幼儿园经营上的利好,对于存量幼儿园资产来说,提价是其未来主要业绩增量渠道,分类收费政策之后,民办幼儿园,尤其是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可实现市场价格调节机制,由民办幼儿园自主确定,故幼儿园收费可依照市场调高收费或者调低收费。
三、2017年开始,分类管理;中国幼儿园分为营利性、非营利性二大类!
2017年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
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幼儿园的,修改幼儿园章程,履行新的登记手续,继续办学;选择登记为营利性幼儿园的,在依法依规进行财务清算、财产权属确认、缴纳相关税费等程序后,办理新的办学许可证,重新登记,继续办学。
国家只是在税费优惠、用地、收费等方面,将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差别化扶持政策。
解读:
1、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将不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
2、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四、扩大办学资金来源,利用幼儿园现金流发行ABS等创新金融工具将更加活跃。
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发适合民办幼儿园特点的金融产品,探索办理民办幼儿园未来经营收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提供银行贷款、信托、融资租赁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解读:对于办学的资金来源,有了更多鼓励和引导,未来ABS、融资租赁等方案,在办学上或将出现较灵活的运用,对于办学者来说,可认为是融资方面的利好;对于资本方来说,也有了更多、更正规的渠道来进行办学方面的融资。
五、政府向民办园购买服务。
民办教育迎来市场化时代,有利于民办教育企业的业务开展。
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专业化服务。
积极鼓励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相互购买管理服务、教学资源、科研成果。
六、幼儿园的税收优惠和土地政策。
1、非营利性幼儿园政策解读:对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与公办幼儿园相同的价格政策。
在土地政策上,民办幼儿园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
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享受公办幼儿园同等政策,按划拨等方式供应土地。
2、营利性幼儿园政策解读:按国家按科教用地管理的政策供给土地。
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按协议方式供地。
需要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但其他税收优惠仍然维持。
解读:从政策来看,不管营利还是非营利,民办幼儿园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支持,从市场准入到师资力量、教学方向、学生资助,都有明确的优惠扶持政策。
而营利与非营利的主要区别,就是看赚的钱是拿来给股东分红,还是继续投入幼儿园建设运营。
部分社会资本考虑到回报问题,会考虑开办营利性幼儿园。
此外,现有民办幼儿园多数以取得“合理回报”为办学目的,并且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投入了大量资产。
而且,现有民办幼儿园也享受了土地、税费的大量优惠。
因此财务清算规则是各校关注的焦点,也是最终决定幼儿园分类的关键因素。
会上,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孙霄兵表示,现有民办幼儿园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财务清算规则由省级政府制定,教育部鼓励各地于2017年9月1日前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