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说明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考试介绍

2012年6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立,成为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平行的独立法人社团。2013年6月1日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新《基金法》)正式实施,规定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并授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为切实履行新《基金法》赋予的职责,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积极推动各项考试筹备工作,于2015年9月首次启动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考试概况

自2003年起,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体系的一部分,一直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考试工作。为了落实新《基金法》,2015年1月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重新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20号),明确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收费项目,自此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正式从证券业协会移交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行业发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借鉴境内外经验,根据历年各方反馈的意见,对考试内容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考试侧重实际应用,主要考核基金从业人员必备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内容涵盖基金行业概览、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投资管理、运作管理、销售管理、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国际化等七部分基本知识。

随着互联网等销售方式的变革,以及产品类型的丰富和复杂程度的增加,取消只针对宣传推介基金的人员和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系统运营维护人员的基金销售资格考试,一并纳入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截至报名日,年满18 周岁;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考试科目设置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包含三个科目: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

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协会将根据行业与市场发展的需要,酌情增加或调整相关的考试科目。

四、考试时长、题型和分值

1.考试题型均为单选题,每科题量为100道,每题分值1分,总分100分,

60分为合格线。

2.单科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五、考试教材

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所用教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编的《证券投资基金》(第二版),分为上下两册,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第二版教材是在前版教材的基础上进行修订,以继续打造行业精品教材为目标,补充了环保、绿色、社会

责任投资、养老金及长期投资理念、投资者适当性等行业最新发展趋势,并按照监管和行业最新发展情况更新、补充了新法规、自律规则和新的统计数据。为方便读者查阅和学习,新教材使用二维码移动阅读技术与基金行业法规库相关联,实现教材内容与数字学习资源的深度融合。

科目三考试所用教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编的《股权投资基金》,由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股权投资基金》教材是由学界和业界专家编写,期间进行多次专题研讨,反复斟酌和修改,确立了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基本概念、理论及运作流程,成为国内股权投资基金领域的首例统编教材。教材注重知识体系的完整性,涵盖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各项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核心运作环节和监管自律规则,并契合股权投资基金行业最新实践发展,借鉴吸收了国内外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市场运作、行政监管和自律管理的最新发展,为考生考试及基金从业人员日常工作提供参考。

以上教材已于2017年9月25日正式出版,具体购买方法见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从业人员管理”栏目公告。

六、考试组织实施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通过协会官网提供的报名链接进

行报名,也可直接登录报名网站(:10080)按照要求报名。

报名时间:

第一次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日期从2018年2月26日10:00开始,至2018年3月30日24:00结束。

第二次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日期从2018年7月23日10:00开始,至2018年8月24日24:00结束。

2.考试类型:考试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和预约式考试。

3.考试地点:全国统一考试在省会及重点城市同时举行。预约考试根据市场需

求在部分城市举行。

4.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七、考试科目与资格注册

基金从业人员进行基金从业资格注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认可的考试科目包括: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

规范》、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基础知识》(该三个科目已停止组织考试);以及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规定的其他认定方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

其中,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期货资产管理机构、基金服务机构(含基金销售、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机构)的

从业人员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证券市场基础

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考试的,可由所在任职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或科目一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考试的,可

由所在任职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

对于在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宣传推介基金、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系统运营维护的人员,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或科目一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考试的,可由所在任职机构向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基础知识》或

《证券投资基金》考试的,可由所在任职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

销售业务资格注册。为鼓励提升自身合规专业素养,通过科目一和《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基础知识》考试的,可以申请注册为基金从业资格。未来随着业务的发展,基

金销售业务资格将逐步纳入基金从业资格进行管理。

八、考试成绩认可

(1)《证券投资基金》考试成绩认可:已经通过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科目考试的,并在2019年7月1日前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科目一,可

以通过所在机构向中国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2019年7月1日前未

注册的,需重新参加考试或补齐近两年的后续培训30个学时。

(2)《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基础》考试成绩认可:已经通过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基础》两个科目考试,可在2019年7月1日前通过所在机构向中国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2019年7月1日前未

通过所在机构向中国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的,需重新参加考试或补齐

近两年的后续培训30个学时。

(3)《证券发行与承销》和《证券市场基础》考试成绩认可:已经通过证券业协会《证券发行与承销》和《证券市场基础》两个科目考试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2019年7月1日前通过所在机构向中国基金业协会申请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