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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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检测站管理,切实做好超限运输治理工作,根据《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九部委治超要求,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行政执法管理
第二条治超管理
(一)检测站实行四班三运转二十四小时治超工作制,当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二)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路政规定的执法程序进行操作,做到文明执法、礼貌服务。坚持“科学检测、卸载放行”的原则,不得以罚代管。
(三)执法人员必须讲究工作方法,避免矛盾激化、严格遵守治超工作纪律和制度,杜绝“三乱”行为,确保人身、车辆、设备安全。
(四)车辆经检测后确属超限的,要严格按路政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准利用职权参与或者让其亲属、朋友参与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卸载的经济行为;不准接受与超限超载正常执法有关的吃请或馈赠;任何人不得私放人情车。
(五)坚决落实治超责任追究制度,对擅自超限运输车辆通过检测站时而未受到执法人员有力拦截、查处的,将严厉追究正、副中队长及当班执法人员不作为的相关责任;对拦车不停、强行冲岗的车辆不得开车追赶,务必做好详细记录。
(六)各中队微机操作(开票)员的票款要做到日清月结;执法文书填写员要严格按照执法文书进行规范的填制,做到一车一档;各中队要安排专人负责宣传资料的发放及各项表格的填制并及时上交站办公室存档。
(七)做好治超宣传工作,提高司机、业主的法律意识。
第三条卸货场管理
(一)建立卸货车辆登记制度。车辆号牌、时间、货物名称、卸货吨位、当班班次、操作人员姓名等应逐一登记,交站办公室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私自放行未处理车辆。
(二)所卸货物必须由该车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转走,严禁其他车辆代为转运。
(三)卸货场由站安排专人管理,其工作人员不得同司机、车主相互串通,从中谋取私利。严禁本站工作人员私自参与超限运输车辆所卸货物的买、卖、转运、存放及保管事宜;如所卸货物超过保管期或车主不愿转走的,由检测站集体处理,任何人无权自行处理货物。
(四)超限货物的装卸、保管原则上由司机自行与本站协商解决,装卸、保管费用由超限司机承担
第四条执法规范
(一)严格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在工作中严格落实“五个不准”“十条禁令”。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处理各项工作。
(二)规范处罚行为,严格自由裁量标准,公平、公开、公正执法。不准以约定形式收取一定费用而允许车辆进行超限超载运输;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
(三)规范检查行为,执法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严禁一个人单独执法。搓车手势正确,敬礼、出示证件,车辆没有称重检测的不准认定超限超载;没有卸载消除违章行为的不准放行。
(四)规范执法风纪。上班时间必须按站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持证上岗;坚持文明用语,不准刁难、辱骂、殴打驾驶人员。
(五)规范内业管理。做到内业工作有专人管理,各种执法文书、报表及书面材料上报及时、准确,无漏报和延误现象。
(六)规范票据管理。执法人员不准不开收费票据和乱收费、乱罚款;不准对超限超载车辆不卸载而单纯实施罚款和收费的行政处罚;不准将罚款和收取的公路补偿费纳入单位的小金库或者中饱私囊。
(七)规范文书填写。文书制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执法文书填制方法规范填写,做到一车一档。
第三章日常工作管理
第五条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以省级“文明示范站”建设为载体,建设一支管理规范、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队伍。
第六条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即:站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中层骨干会议,内容包括传达上级精神,总结上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通报存在的问题,安全教育等;各中队每周召开一次会议,针对本中队发现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
措施和注意事项。
第七条建立责任追究制。坚持谁带班谁负责的原则,中队长对本中队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检测站工作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讲究工作方法,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做到着装整齐、举止端庄、仪表严整、文明执法、礼貌服务。
第九条建立学习培训制度。每季度组织进行一至二次集中学习、军训,每次会议学习要做好记录,站里将不定期检查会议记录与学习笔记。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和业务技能竞赛,努力提高全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第十条严格考勤和交接班制度。各中队要认真填写交接班日志,如实做好各项记录。当班人员应在下班前做好站内的卫生,确保各项设施齐全完好,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接班人员应在中队长的带领下,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上岗前的准备工作;交班中队长应向接班中队长介绍本中队工作中的遗留待处事项,办好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第十一条抓好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计生政策,协助大队做好职工相关信息登记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大检查。
第十三条设置茶水桶、医药箱、工具箱等便民服务设施,为过往人员提供方便,并作好记录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抓好宣传报道工作,站鼓励职工向新闻单位投稿,宣传我站文明建设成果和好人好事,树立路政执法形象,不断提高检测站的社会地位。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第十六条抓好检测站环境建设,常年保持净、齐、绿、美。
第四章后勤工作管理
第十七条办公室管理
(一)文件收发规定
1、检测站的文书由办公室拟稿。由站长审核文书形成后,并确定报送范围。遵守保密规定,由办公宣印制、报送。
2、向上级报送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存档。
3、上级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交领导阅示。要求送达有关部门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二)文印管理规定
1、办公室文印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传阅。
2、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站长审阅批准后方可打印报送。并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3、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4、文件、资料、文书等应及时报送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1、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请示站长批准后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站长审核并报公路局批准后办。凡因工作需要到小卖部购买物品的,统一由办公室购买,注明名称、数量、事由,按财务报销程序予以报销。
2、各中队所用的文书表格办公用品,由各中队专职人员统一领用。
3、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4、所有职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第十八条宿舍内务卫生管理
(一)站内外卫生区实行划片包干,由办公室统一划分。
(二)各中队卫生责任区要建立每日专人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三)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一套(棉被、棉垫、枕头各壹)。
(四)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不得私自随意调换。
(五)宿舍床位只限职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
(六)每天起床后整理、打扫宿舍卫生,所有物品按规定整理存放。
(七)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八)不得在床上抽烟,危险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宿舍。
办公室将不定期抽查,如有违反由办公室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20元经济处罚。
第十九条食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