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环境保护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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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环境保护方案

目录

1、工程概况

2、编制依据

3、环境措施

3.1、管理措施

3.2、扬尘污染防治

3.3、噪声污染防治

3.4、废水污染防治

3.5、光污染防治

3.6、建筑生活垃圾处理

3.7、工地环境卫生

华诚学府花园一期二标段由阆中华诚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深圳市鑫中建筑设计顾问有限设计,四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该工程主体建筑为地上7层,建筑物总高度22M,总建筑面积15376平方米。开工日期2016年3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5月20日。施工范围桩基工程、土方工程、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工程。

2、编制依据

2.1、JGJ146-2004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标准

2.2、四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B/T24001-2005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

2.3、成都市政府、市建设厅、市质安总站有关文明施工规章规定。

2.4、华诚学府花园一期二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5、华诚学府花园一期二标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方案》。

3、环保措施

3.1.1、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彭超为首的,由技术、生产、物资、机械等部门组成的环保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并有项目副经理林战兵同志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和具体管理工作。设立专职环保员一名。

3.1.2、施工现场环保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职环保员:

3.1.3、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明确职责、权限。环保员切实做好本职工作,随时进行信息反馈,每月召开例会,由专职环保员总结汇报,集体解决落实,保证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持续改进。

3.1.4、建立环保信息网络,加强与本地环保局联系。

3.1.5、不定期组织工地的业务人员学习建设部、成都市环境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环境手册、程序文件、方针、目标、指标知识等内部标准,使每个人都了解ISO14001环保标准和“成都市文明工地”要求和内容。

3.1.6、施工现场经上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施工人员进场集体进行环保教育,知晓率达95﹪以上,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未通过环保教育考核者不得上岗。

3.1.8、环境及扬尘污染费用满足。

3.1.9、凡违反环保制度,屡教不改的人,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的处罚。

3.2、扬尘防治

3.2.1、对施工工地内堆放的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封闭性围栏。

3.2.2、脚手架外侧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防止作业施工扬尘飘到建筑物外。

3.2.3、不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楼地面、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3.2.4、施工工地的地面及时进行硬化处理。

3.2.5、在进行桩基等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3.2.6、工地临时搅拌相对集中,搭设封闭式搅拌棚。

3.2.7、工地周边设置不低于2.5m的硬质封闭围挡,不使用黏土砖为砌体。

3.2.8、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排水、泥浆沉淀池,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3.2.9、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物,并采取遮盖等防尘措施。

3.2.10、基础混凝土拆模时安排专人及时洒水,防止扬尘。

3.2.11、安排专人每天对施工现场道路,大门出入口进行清扫和洒水。

3.2.12、在对楼层内、脚手架、高处平台等清理建筑残渣或废料时,洒水润湿,经升降机、塔吊运至地面,禁止凌空倾倒或从楼内电梯井、采光井、通风井道内倾倒。确保无扬尘现象。

3.2.13、挖土装车不超装,车辆行驶不猛拐,不急刹车防止洒土,卸土后注意关好车厢。

3.2.14、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毯、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废木料、各种包装袋等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

3.2.15、工地茶炉采用电茶炉,食堂大灶使用液化气,使烟尘降至允许排放标准。

3.2.16、施工现场扬尘降至最低点,扬尘以目测无尘为标准,指标以各扬尘源为对象进行分解;

3.2.16.1、土方施工扬尘高度小于1.0m;

3.2.16.2、现场道路、堆料场地全部采用硬化处理,目测无尘。料具场地扬尘高度小于0.5m;

3.2.17、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干土方回填、建筑垃圾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

3.2.18、表层土方开挖前应进行洒水降尘,土方开挖及铲运土方,扬尘低于1.0m。

3.2.19、土方运输必须使用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密闭式运输车辆。

3.2.20、土方施工期间指派专人负责现场大门外清理。

3.2.21、材料运输和卸运时,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做到密闭存放,使用过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并为作业工人配备相应的劳防用品。

3.2.22、地基处理,塔吊基础,砌筑、抹灰需要使用石灰粉时,其堆放场地应封闭或做好良好覆盖,大风天气禁止搅拌作业,必须进行时应采取有效的围挡措施。

3.2.23、施工场地木工间、贮存20包以上水泥库,采用全封闭结构。

3.2.24、不得使用有明显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

3.2.25、强调工完清场制度,并及时对外脚手架进行清洁处理。

3.2.26、使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砂浆配备砂浆自动化成料机,以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物。

3.2.27、工程项目竣工30日内,平整施工工地,清除集土、堆物。

3.3、噪声污染防治

3.3.1、按GBL2523-90噪声控制标准在施工期土方机械(推土机、挖土机等)噪声限值。

3.3.2、白天控制噪声在75分贝以下,夜间控制噪声在55分贝以下。

3.3.3、结构阶段:(混凝土输送泵、震动棒、电锯、电刨等)白天控制在70分贝以下,浇筑混凝土尽量安排在白天,夜间施工持有许可证,噪声控制在55分贝以下,做好周围居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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