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原则
临床处方书写规范
![临床处方书写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717a64e23186bceb19e8bbf1.png)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 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 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如无收载,可采用通 用名或商品名。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 写法。
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 准的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 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 (mg)、微克(μg)、纳克( ng)为单位;容量 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 单位(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 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 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 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 气雾剂以瓶或支为单位。
15、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 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 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 由。
1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 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
17、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处方时,需同时打 印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处 方经签名后有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核发药品时, 必须核对打印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处 方收存备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 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 处方。
《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320d16af50e79b89680203d8ce2f0066f53364e0.png)
处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处方管理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处方是指医生或者其他合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开具的用于患者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医用器材的文书。
第三条处方的开具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合理”的原则,确保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第四条医生或者其他合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在特定场所开具处方,如医疗机构、诊所等;(二)在开具处方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询问和检查,了解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及用药史等相关信息;(三)根据患者需要及病情选用必要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明确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及疗程等;(四)在处方上填写医生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姓名、所在单位、执业证号、联系电话及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情诊断、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及疗程等相关信息。
第二章处方开具第五条医生或者其他合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开具处方,不得违反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合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各自职业范围、专业知识和技能开具处方,不得超越自己的职业能力范围。
第七条开具处方的医生应当有医学执业资格证书,并应当在处方上注明其执业证书编号。
第八条开具处方的医生应当遵循“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切实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索取、收受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财物。
第九条医生或者其他合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规范处方管理制度,不得为个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涂改、伪造处方。
第十条医生或者其他合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开具的处方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纸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个人签章。
第三章处方保管和使用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药品管理制度和处方管理制度,做好处方的收集、归档、保管和报送等工作。
第十二条医生或者其他合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开具处方后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泄露患者个人隐私信息,不得私自处理、转让处方。
处方书写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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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方书写的基本原则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依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经所在医疗保健机构业务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授予处方权的医务人员,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二、处方权的获得与取消(一)处方权的获取:医师须在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1、医师处方权的授予:(1)注册执业医师(2)有明确的执业地点(3)有明确的执业类别与执业范围(4)根据个人申请,科主任签属意见,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的主管部门批准授予处方权。
(5)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应在执业地点的相关部门签名留样或留专用签章式样。
2、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权的授与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中执业助理医师,根据医疗诊治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只在注册的执业地点有处方权,获取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应在相关部门签名留样或留专用签章式样。
3、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试用期医师、实习医师,开具处方,须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责任由签名医师负责。
处方签名形式为(带教医师名/实习或进修医师名)。
4、执业医师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在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处方。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b07daa75ae45b307e87101f69e3143323968f53b.png)
处方管理制度处方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开具、使用、管理处方药过程中应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为了加强处方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处方开具1. 处方开具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2. 处方应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等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3.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不得使用商品名。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4. 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5. 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6. 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二、处方使用1. 处方开具当日有效,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
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
2. 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保存期满后,经诊所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3. 处方药应当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患者不得擅自调整用药剂量或更换药品。
4. 处方药不得转让、赠与或出售给他人。
三、处方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处方管理制度,加强对处方开具、使用、管理的全过程监管。
2.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处方审核小组,对处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确保处方质量。
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对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干预和纠正。
4.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四、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患者用药安全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违反处方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处方管理办法(修改版)
![处方管理办法(修改版)](https://img.taocdn.com/s3/m/c523896c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d36c5f1.png)
处方管理办法(修改版)为了提高处方开具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处方管理办法(修改版)。
一、处方开具原则1. 处方开具应遵循合理用药原则,确保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
2. 处方开具应遵循个体化用药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性别、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用药方案。
3. 处方开具应遵循知情同意原则,向患者充分告知药物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等信息,征得患者同意后方可开具处方。
4. 处方开具应遵循连续性原则,对于需要长期用药的患者,应制定连续性用药方案,确保患者用药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处方开具要求5. 处方应由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医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取得处方权。
6. 处方应使用规范的处方笺,处方笺应包括医疗机构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或门诊号、科别、床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医师签名等信息。
7. 处方应清晰、规范、完整,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剪贴。
8. 处方开具的药品名称应使用通用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称或别名。
9. 处方开具的药品剂量、用法用量应准确无误,不得使用模糊不清或容易引起误解的表述。
10. 处方开具的药品应与临床诊断相符,不得开具与病情无关的药品。
三、处方审核与调剂11. 药师应对处方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处方开具的规范性、药品的适应症、剂量、用法用量等。
12. 药师应确保调剂的药品与处方开具的药品一致,不得随意更换药品或调整剂量。
13. 药师应向患者交代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信息,并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14. 药师应建立处方审核记录,记录处方审核结果和药师签名。
15. 对于存在问题的处方,药师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医师修改处方。
四、处方保存与追溯16. 处方应按照规定保存期限进行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为2年。
17. 处方保存应采取妥善措施,防止处方丢失、损毁或泄露。
处方和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和处方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d6d215cf68a6529647d27284b73f242336c31bc.png)
(1)患者应按照处方指示使用药物,不得擅自更改药物用法、用量;
(2)患者在使用药物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就诊,并向医疗机构报告;
(3)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患者用药的指导和宣传教育,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四、处方管理与监督
4.1处方管理
(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处方管理制度,加强对处方的管理;
(2)特殊药品包括但不限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
(3)医疗机构应制定特殊药品处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3.2特殊药品处方开具与使用
(1)特殊药品处方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开具;
(2)特殊药品处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调剂、使用;
(3)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特殊药品使用的监管,确保用药安全。
(4)处方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调剂。
三、处方调剂与使用
3.1处方调剂
(1)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药品调剂部门,负责处方的调剂工作;
(2)药品调剂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业务能力,熟悉药物相关知识;
(3)药品调剂应遵循“四查十对”原则,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4)药品调剂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药品管理规定,确保药品质量。
(3)医疗机构应将评价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处方异常处理
8.1异常情况识别
(1)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异常情况识别机制,及时发现问题;
(2)异常情况包括处方开具不规范、用药不适宜、超说明书用药等;
(3)医务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患者用药风险。
8.2异常处理流程
(1)医疗机构应制定处方异常处理流程,明确责任人;
12.2信息安全
(1)医疗机构应采取必要的信息安全措施,确保处方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处方点评原则
![处方点评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85aed740b94ae45c3b3567ec102de2bd9605deb9.png)
处方点评原则
医生作为处方权的合法持有人,需根据以下原则对患者的处方进行点评:
1. 合理性原则:医生在点评处方时,需结合患者的病情、身体状况、年龄、其他疾病等方面因素,制定出合理的治疗方案。
2. 安全性原则:医生要注意患者的身体情况,选择对患者最安全的药物和剂量,避免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3. 准确性原则:医生需要对患者处方中所含药物的名称、规格、剂量等信息进行核对和审查,确保处方信息准确无误。
4. 规范性原则:医生应在处方上注明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诊断和用药建议等信息,并遵守相关药品管理政策和规定。
5. 综合性原则:医生应对患者的处方进行全面、系统的点评,包括处方中各药物的药理作用、适应症、禁忌症、用药剂量和用药期限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开药原则
![开药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cb1a22eeaef8941ea76e0536.png)
开药原则
1、不得重复开药。
(同种药品同种剂型、同种药品不同剂型、复方制剂所含成分与某种药品相同)有以上情况坚持要开的,要求医生分开处方开药。
2、不得分解处方。
[同一天开两张(含两张)以上处方的同一种药〕
3、用药必须与诊断相符。
4、不得超医师级别开药。
5、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6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师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7、儿童药品中说明书未提到有成人用法用量的不能使用
成人的卡开药。
8、超过两个诊断的处方必须另外再开一张处方。
处方的设计原则
![处方的设计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4909f8d26394dd88d0d233d4b14e852459fb3942.png)
处方的设计原则
处方的设计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切实可行性:处方应该是可行的,并且能够解决患者的问题。
设计处方时应考虑患者的身体状况、病情轻重以及其他可能的限制条件。
2. 安全性:处方应该尽量避免潜在的危险和不良反应。
医生应对患者的病史、药物过敏史和可能的药物相互作用等进行充分了解,并谨慎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
3. 有效性:处方应该能够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临床经验,选择合适的药物、剂量和疗程,并监测患者的反应和治疗效果。
4. 个体化:处方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性别、体重、肝肾功能等个体差异进行个体化调整。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特殊情况,为其量身定制最适合的治疗方案。
5. 经济性:处方应尽可能考虑患者的经济情况,并选择价格适中的药物。
医生应合理使用药物资源,避免不必要的开药和浪费。
6. 文字规范:处方应使用统一的书写规范,并清晰、准确地描述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用量和疗程。
正确的书写和标示有助于患者正确使用药物,并避免发生药物误用或错误。
总之,设计处方时应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疗效、安全性、个体差异和经济性等多个因素,以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和患者满意度。
医生应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专业知识和对患者的综合了解,制定合理、科学的处方。
中医的用药原则
![中医的用药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e56962c751e2524de518964bcf84b9d528ea2cc4.png)
中医的用药原则中医的用药原则处方原则,从大的方面讲有二条:一是必须在辨证立法之后处方;二是以《内经》提出的君、臣、佐、使等制方理论为指导组成方剂。
第一条已见前述,本节重点讨论第二条。
《内经》提出的处方原则—君臣佐使,是对处方用药规律的高度概括,是从众多方剂的用药方法、主次配伍关系等因素中总结出来的带有普遍意义的处方指南。
《素问·至真要大论》曰:“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谓使”,正是对这一原则的高度抽象总结,反映了它的实质和意义,也说明它具有普遍性和指导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故李杲曰:“主病之谓君,兼见何病,则以佐使药分别之,此制方之要也”。
无规矩不能成方园,因此处方用药决定何药为君、为臣、为佐使,必须遵循这个原则。
也只有如此,方能组出主次分明,配伍严谨,疗效可靠的良方。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掌握它的含义与用法。
其含义是:君:即方中针对主病或主证起主要作用的药物,为一方中的核心。
如麻黄汤中的麻黄;白虎汤中的石膏。
臣:有两种意义。
①辅助君药加强治疗主病或主证的药物;②针对兼病或兼证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
如麻黄汤中的桂枝;白虎汤中的知母。
佐:其义有三。
①佐助药,即配合君、臣药以加强治疗作用,或直接治疗次要症状的药物。
如麻黄汤中的杏杜;银翘散中的牛蒡子、桔梗;②佐制药,即用以消除或减弱君、臣药的毒性,或能制约君、臣药峻烈之性的药物。
如大乌头煎中的蜂蜜;小青龙汤中的五味子;③反佐药,即病重邪甚,可能拒药时,配用与君药性味相反而又能在治疗中起相成作用的药物。
亦可理解为在治纯寒证时,于热剂中少加寒品,以免热性上升,不肯下降,如加胆汁童便于热药中,引入肝肾之类;治纯热证时,于寒剂中少加热药,以行散之,以免凝闭郁遏之患,如左金丸之用吴茱萸。
他如为避免病势格拒,寒药热服,热药寒服,亦反佐之意也。
使:有两个含义。
①调和诸药,即具有调和方中诸药作用的药物。
如麻黄汤中的甘草;②引经药,即引药直达病所的药物。
《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b9cb436e3d1ec5da50e2524de518964bcf84d2a8.png)
《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处方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二条处方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处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医师应当按照职业道德和医学知识规范合理用药。
2. 严谨科学:处方应当准确、规范,明确药物的用量、用法和用时。
3. 患者安全:处方应当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避免给患者造成不良反应或其他药物相关问题。
第三章处方管理的主要内容第三条处方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 处方书写:医师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规范要求书写处方,准确记录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等信息。
2. 处方审核:医师应当主动配合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合理、安全。
3. 处方保存: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保存制度,保存处方原件和电子处方信息,保存期限为两年。
4. 处方调查:药监部门有权对医师的处方进行调查,以保证处方合规。
第四章处方管理的具体要求第四条处方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处方标识:处方应当标注医师的姓名、职称、签名、签字日期等信息。
2. 处方副本:医师应当在处方交付给患者后留存一份处方副本。
3. 处方审查:医师应当在处方签发之前对该处方进行审查,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4. 处方调配:药师应当按照处方的要求准备药物,确保药物的质量和准确性。
5. 处方存档: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档案,保存处方原件、复印件或电子处方信息,确保处方的追溯性和可查询性。
第五章处方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五条处方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由药监部门负责。
药监部门有权对医疗机构的处方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章处方管理的惩罚措施第六条对于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的行为,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暂停处方权、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所涉及附件如下:1. 处方书写示例2. 处方审核流程图3. 处方保存制度4. 处方调查程序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基本法律之一,用于规范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方面的管理。
医院处方管理办法
![医院处方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2e56c50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9a10b42.png)
医院处方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处方作为医疗服务的核心环节之一,其合理管理对于医院的运行和患者的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医院应建立规范的处方管理办法,推动医疗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一、处方管理的原则处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2. 便捷性原则:简化处方流程,提高医患沟通效率,方便患者就医。
3. 规范性原则:建立标准化的处方书写、审核和存档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的操作行为。
4. 效益性原则: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实现医院的经济效益。
二、处方管理的具体措施为了落实处方管理的原则,医院应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 规范处方书写:医务人员在书写处方时,应明确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用药剂量、用药频次等内容,并注明医生的姓名和签名,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责任的明晰。
2. 强化处方审核: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处方审核部门,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 建立电子处方系统:通过引入电子处方系统,实现处方的电子化管理,提高处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患者可以通过手机等终端在线预约挂号和获取电子处方,方便患者的就医体验。
4. 加强药品管理: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药品的进货、存储和配送环节,杜绝药品的滥用和浪费现象。
5. 健全处方存档制度:医院应建立长期有效的处方存档制度,将处方信息进行归档,并妥善保存,以备日后查阅和参考。
6. 开展培训和宣传活动:医院应定期组织处方管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向患者宣传处方管理的重要性,倡导患者依法使用处方药。
三、处方管理的效果评估为了确保处方管理的效果,医院应定期进行处方管理效果的评估。
评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处方错误率评估:评估医生开具处方的准确率和规范性,降低处方错误率,提高患者的用药安全性。
2. 患者满意度评估: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了解患者对医院处方管理服务的满意度和意见反馈,及时改进和优化服务质量。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fcad1b5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e996ff7.png)
处方管理制度一、前言处方管理是医疗机构的重要工作之一,它关系到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医疗机构的形象。
科学规范的处方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医疗质量、防止药物滥用和管理处方药物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一套不同于传统的处方管理制度,旨在完善患者用药过程中的各环节,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提高药物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政策依据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药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2. 医疗机构相关政策文件;3.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专业协会的标准文件,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规范》等。
三、处方管理的原则1. 准确性原则:处方应准确无误,包括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信息的正确填写;2. 合理性原则:处方应符合临床要求和用药规范,不得滥用或乱用药物;3. 完整性原则:处方应包含患者基本信息、医生签名、开方时间和药品使用说明等;4. 可追溯性原则:对处方的信息进行电子记录和存档,方便追溯和查证;5. 审核与复核原则:对处方进行审核和复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标准化;6. 保密性原则:对患者的隐私信息进行保护,不得泄露。
四、处方管理的流程1. 开方环节(1)医生开方:医生应在熟悉患者病史基础上,根据临床判断合理使用药物,并将处方书写清晰、准确,包括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信息。
(2)处方审核:医生开具的处方应由药师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处方复核:处方审核通过后,需要由另一位药师进行复核,并在处方上签字确认。
2. 调配环节(1)药品准备:药师根据处方需求,合理配药并按要求正确计量药品,确保药品的准确性。
(2)质量控制:药师应对所配药品进行质量把关,包括外观、包装、有效期等,并与处方上的药品进行核对。
3. 发药环节(1)发药核对:药师将配制好的药品进行核对,包括药品的名称、剂量等与处方上的一致性。
(2)发药交付:药师将已核对无误的药品按照规定交付给患者或代表患者领取。
处方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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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处方9] R 10%Ung.Lchthyoli 30g Sig us.ext b.i.d R 10%鱼石脂软膏30g 用法:涂红肿处 2次/日
处方的调剂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 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 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 查。 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 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四、处方书写规则及书写示例:
(一)处方书写规则 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 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 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 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二)书写示例 【示例处方1】总量法形式 R Mist.Pepsini 100ml Sig 10ml t.i.d a.c R 胃蛋白酶合剂 100ml 用法 10ml 3次/日 饭前 【示例处方2】单量法形式 R Tab.vit.c100mg×40 S. 100mg t.i.d 维生素C片100mg×40 用法: 100mg 3次/日
二、处方权的获得与取消
(一)处方权的获取:
医师须在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 可开具处方。
1、医师处方权的授予:
(1)注册执业医师(2)有明确的执业地点(3)有明确的执业类别 与执业范围(4)根据个人申请,科主任签属意见,经所在医疗、预 防、保健机构中的主管部门批准授予处方权。(5)取得处方权的医 师应在执业地点的相关部门签名留样或留专用签章式样。 2、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权的授与: 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中执业助理医师,根 据医疗诊治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只在注册的执业地点有 处方权,获取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应在相关部门签名留样或留专用 签章式样。
处方及处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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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原则
01
02
03
遵循医学指南
医生开具处方时应遵循相 应的医学指南,确保处方 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药物用法用量明确
处方中应明确药物的用法 用量,包括用药时间、次 数、剂量等,以便患者正 确使用药物。
药物选择合理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 药物特点,选择合适的药 物进行治疗,确保治疗的 有效性和安全性。
处方的审核要求
审核处方是否由合格的医生开具
01
处方应由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生开具,并且医生应具有
相应的处方权。
审核处方用药是否合理
02
处方用药应符合临床医学治疗原则,不应对患者造成不必要的
伤害或损失。
审核处方剂量和用法是否恰当03处方上的药物剂量和用法应符合患者的病情和年龄等因素,确
保安全有效。
合法性原则
遵循法律法规
医生开具处方时应遵循国家相关 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处方的
合法性和合规性。
处方内容完整
处方中应包含患者的个人信息、 诊断、药品信息、医生签名等完 整的内容,以确保处方的真实性
和有效性。
药品使用合理
医生应遵循药品说明书和相关指 南,合理使用药物,避免滥用抗 生素等药物,以确保患者安全和
电子处方在方便患者的同时,也带来了信息安全风险,如黑客攻 击、信息泄露等。
处方审核难度大
由于处方药物的种类繁多,审核处方的难度较大,容易出错。
处方的发展前景
完善处方管理法规
通过完善处方管理法规,规范处方行为,保障患者权益。
提高处方质量
通过加强处方质量评估和监管,提高处方质量,确保患者安全。
拓展处方的应用领域
处方的监督要求
监督处方医生的执业行为
处方审核的基本原则
![处方审核的基本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cb329e73e55c3b3567ec102de2bd960590c6d9c7.png)
处方审核的基本原则
处方审核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1. 合理性原则:处方所规定的药品、剂量、用法、用量和疗程应符合临床实践指南、药理学基础和药学知识,经过合理性审查后方可通过。
2. 安全性原则:审核时需注意患者的过敏史、禁忌症、药物相互作用等,避免给患者带来危害、风险或不良反应。
3. 经济性原则:审核时需考虑药品的价格和患者的经济能力,选择经济、有效的药品,避免对患者造成过大的经济负担。
4. 可行性原则:审核时需考虑患者的实际情况,如患者的年龄、性别、肝肾功能等,选择合适的药品、剂量和用法。
5. 专业性原则:审核人员需具备一定的医学和药学知识,能够全面、准确地评估处方的合理性,避免主观判断和片面的审核。
6. 法律性原则:审核时需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职业操守和法律规定。
7. 客观性原则:审核时需客观公正,不受任何不正当因素的影响,保证处方审核的独立性和准确性。
《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6e63125a200a6c30c22590102020740be1ecd96.png)
《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处方管理,提高药品使用安全性和合理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药店等有处方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处方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1. 个人隐私保护原则:严禁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2. 质量控制原则:保障处方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3. 安全管理原则:确保医疗活动的安全进行。
4. 合理用药原则:合理开具处方,合理使用药品。
第二章处方开具第四条处方开具前,医生应当对患者进行细致的询问、体格检查,准确判断患者病情,合理决定药物治疗方案,明确疗效预期和药物使用风险。
第五条处方应标明以下内容:1.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2. 诊断结果及诊断依据;3. 药品名称、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等详细信息;4. 开具医生的姓名、签章及执业医师执业证书编号;5. 处方日期。
第六条处方应当采用电子处方或纸质处方,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由医生亲自签字。
第七条电子处方应遵循以下要求:1. 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处方格式;2. 采用安全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3. 保障处方信息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第八条药店在验收处方时,应核对处方上的患者信息和药品信息,并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
第三章处方审核和调配第九条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药学服务部门,负责处方审核和药品调配工作。
第十条处方审核应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进行。
第十一条药师在审核处方时应关注以下内容:1. 处方合理性:药品的适应症、病情、用药禁忌等;2. 药物相互作用:避免不良药物相互作用的发生;3. 药物剂量: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体重等特征合理确定药物剂量;4. 处方准确性:核对处方上的药品名称、剂量等信息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药师在调配药品时应按照处方的要求准确配制药物,并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四章处方使用第十三条医师在执行处方时应按照诊断结果和治疗计划,合理向患者解释药物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告知可能的不良反应和药品合理使用的期望。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b552575f011f18583d049649b6648d7c0c7087f.png)
处方管理制度【标准格式文本】处方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处方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处方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范。
该制度旨在确保医生合理用药、合理开方,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防止滥用药物和药物交互作用等问题的发生。
二、适合范围本制度适合于所有医疗机构的处方行为,包括门诊、住院、急诊等各个环节。
三、处方管理的基本原则1.合理用药原则:医生在开方时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史、年龄、性别等因素,选择适当的药物,遵循合理用药原则。
2.规范开方原则:医生在开方时应遵循相关的药物使用指南和规范,按照规定的剂量、用法和疗程进行开方。
3.信息记录原则:医生在开方时应详细记录患者的个人信息、病情描述、用药依据等,并将处方信息及时录入电子处方系统或者病历系统中。
4.药物监测原则:医疗机构应建立药物监测机制,对开方药物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药物相关问题。
5.处方审核原则: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药学科室或者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四、处方管理的具体要求1.开方医生资质要求:医疗机构应对开方医生的资质进行认证,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医学知识和临床经验。
2.处方书写要求:医生在开方时应使用规范的处方格式,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情描述、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疗程等信息,书写清晰、易读。
3.处方审核要求:医疗机构应设立药学科室或者药师团队,对处方进行审核,包括药物选择、剂量、用法、疗程等方面的合理性。
4.处方存档要求: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处方存档系统,将处方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存档,并定期进行备份。
5.药物配送要求:医疗机构应与合法的药品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配送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处方的要求进行。
五、处方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监督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管理的监督机制,包括定期抽查处方、召开会议讨论处方质量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处方质量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处方质量进行评估,包括合理用药比例、处方错误率等指标,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改进。
医院处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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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医院处方管理制度医院处方管理制度是医院内部的重要管理制度之一,它对保护患者的权益、规范医生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一份医院处方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处方管理,保证医疗行为合法、合规、科学,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质量,本医院制定了本处方管理制度。
二、处方管理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处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准则,符合本医院的内部规章制度。
2.准确性原则:处方必须准确反映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防止误诊、漏诊和滥用药物。
3.完整性原则:处方必须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意见、药物的名称、剂量和用法等完整信息。
4.保密性原则:处方必须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任何人不得非法获取或泄露处方信息。
三、处方的内容和要求1.患者的基本信息:处方必须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2.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意见:处方必须准确反映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意见,让患者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
3.药物的名称、剂量和用法:处方必须准确标明药物的通用名称、剂量和用法,避免模糊不清或错误。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4.处方的签署和盖章:处方必须由医生本人签署,并加盖医院公章,以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四、处方的开具和执行1.处方开具:处方必须由合格的医生开具,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选择合适的药物和剂量,并准确填写处方的内容和要求。
2.处方核查:处方必须由院方专门的药师核查,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防止处方的滥用和错误。
3.处方执行:处方必须由合格的药师按照医嘱和医疗相关规范配药,确保药物的质量和用药的安全性。
五、处方管理的监督和反馈1.处方管理的监督:医院设立专门人员负责处方管理的监督,监察和检查医生和药师的处方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不良反应的报告和处理:医院鼓励患者和医生及时报告药物不良反应,并加强对不良反应的处理和处方的追踪分析,以提高药物的合理使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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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视的处方原则最低负镜度数的最佳矫正视力近视眼看近物是不用或少用调节的,所以调节少于集合,当戴矫正眼镜后,无论看近物和远物都要使用调节,而且调节与集合之间的关系由分开运用恢复到正常或接近正常联合运用。
正视眼的调节和辐辏存在着相互平行的关系,即视近物时调节增加。
辐辏也相应增加。
但伴有屈光不正时,调节与辐辏间失去了正常的相互平衡的协调关系。
远视者,视近时需加强调节,就会产生过量的辐辏,过量的辐辏,就可能导致内斜;近视者由于不需要或很少需要调节,就会产生辐辏不足,从而可能导致外斜。
那么,青少年配镜有哪些原则?具体介绍如下:青少年初次配戴眼镜者 -2.50DS的不要完全矫正,应在半年内分次矫正。
青少年中、高度近视患者,除配有近用眼镜外,最好是再配一副度数较低的眼镜专作近用,这样可以减轻眼睛的调节负担。
高度近视患者,一般不必全部矫正,要根据患者的舒适程度,可以适当降低-1.00DS至-2.50DS屈光度。
特别是老年高度患者,能满足生活需要用眼视力就可以了。
1、0-2岁,一定要用强力睫状肌麻痹,处中底一般不建议配镜,若高度,则部分矫正2、3-6岁,小于-1.50D要观察,此阶段配镜处方目的是预防和治疗弱视3、6-18岁,不过矫基本原则4、19-40岁,突然加深要注意应激,病症等5、40-60岁,出现视近困难,看远屈光力若患者感觉良好且没有太大变化基本不变,患者眼晶状体皮质开始出现明显老化和浑浊,糖尿病,血糖浓度在,心脏病等都要注意近视眼的配镜应是以最小的度数达到最好的矫正视力,这是很重要的原则。
比如戴150度或戴200度同样矫正视力达到1.0,则应选择150度。
验光时矫正视力达到1.0即可,不要为追求矫正视力非达到1.5而无限制增加度数。
远视的处方原则最高正镜度数的最佳矫正远视力效果远视患者的配镜原则:中高度远视,即大于300度以上者,此类儿童,远近视力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大部分有视力疲劳症状。
可分阶段配镜。
先戴上稍低于验光所得度数的远视眼镜,待适应后再按验光结果将全部远视度数比例给予处方,配戴第二付眼镜。
有眼球内斜者,原则上要配足远视度数。
尤其是戴镜后内斜完全矫正或基本矫正且获得双眼单视功能者,即使戴镜后视力反而降低,亦要按医嘱配足度数。
若戴镜后眼位暂无改观,且视力下降明显,上课时黑板也看不清,走路亦有困难,则开始时可适当戴浅一些度数的眼镜,待适应后,再重新配镜给足度数。
通常情况下,初戴眼镜总会有些不舒服,一般戴2个月以上便会适应。
戴镜适应后要坚持常戴忽摘,并经常检查视力,对伴有弱视者要常遮盖健眼并训练患眼,以使患者视力恢复正常。
1、0-3岁,与近视一样,有斜弱视,足度矫正为优先2、3-6岁,即300度以下学龄前儿童,视力正常或接近正常,无视力疲劳症状者可暂不配镜。
因为许多小儿都有300度的生理性远视。
有视力疲劳症状者,若戴镜后能够提高视力,则应配戴。
但不一定配足,可保留50~100度。
3、6-18岁,若出现视疲劳症状,开具有矫正显性远视的近用处方,要求视近时需要佩戴,看远低度则不要求,若有内斜视,尽量足度矫正4、19-40岁,当调节够用的时候,欠矫即可,使其快速适应,若出现视近眼酸,头痛等症状需要足矫5、40岁以上,近远都需要足度矫正,同时要注意“保守原则”散光的处方原则散光是屈光不正的一种类型,一般散光会给患者造成视力下降、视觉疲劳等危害,甚至会导致患者产生头痛等症状。
因此对于散光患者来说,及时地矫治非常重要。
散光的矫治主要有验光配镜和手术矫治两大种。
对于选择配镜矫治的散光患者来说,科学配镜非常重要。
中医院眼科近视眼治疗中心的专家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散光配镜的原则。
散光配镜原则普通眼镜片只能矫正规则散光,而不规则散光则不能用它来矫正,最好办法是采用硬性角膜接触镜来矫正,效果较好。
用普通镜片矫正规则散光效果也不一样,散光度数越大其效果就越差,中度以下散光一般可以矫正到正常值,而高度散光则较难矫正到良好效果。
特别是高度远视散光,看远和视近都不能依赖调节看清物体,若在幼儿期不尽早矫正,视功能发育会受到一定抑制,待到长大才带矫正眼镜时,矫正视力会更差,往往形成中度弱视。
高度近视散光则好一些,虽然看远不清楚,但视近还较好,视功能还可得到一定锻炼没有完全受到抑制,矫正视力一般比高度远视散光要好。
但也需尽早配镜矫正。
无论何种高度散光,矫正越早效果就越好。
因为矫正早,不仅能促进视功能的发育,且物体变形和空间定位的误差反应要小,病人能承受的程度也大。
1、0-3岁,低度散光,不用矫正,观察情况,有斜弱视情况,需要足矫2、3-6岁,尽量足矫,适度欠矫,减少弱视情况3、6-18岁,看适应情况,尽量足度矫正或适度欠矫,有斜弱视需要足矫4、19-40岁,1年龄越大,适应性就越差2柱镜轴向的改变比度数的改变更难适应3轴向调整尽量向垂直和水平方向靠拢4可采取等效球镜法,部分矫正进行验配5、40岁以上,散光会发生变化,角膜晶状体发生了变化,由顺规向逆规方向改变,需要考虑适应性斜轴散光最难适应,其次是逆规散光,最好适应是顺轨散光老视的处方原则一、根据患者的阅读需要和习惯,按照“宁低勿高”的原则。
二、不要轻易降低老视患者的近附加度数。
对老花眼的正确理解和科学的验光是老花眼矫正的首要前提,但目前有相当多的眼镜验配从业人员对此认识不足,对待老花眼,简单而机械地采用年龄~调节力曲线,轻率地确定阅读近附加度数,很大程度上损害了老年(老年食品)顾客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健康食品)。
老花眼的个体差异人都会变老,在眼屈光系统中,随着年龄的增长,晶状体的基质纤维,也不断新陈代谢,老纤维细胞核退化,纤维收缩,被挤到晶状体的中央,逐渐形成致密无弹性的晶核,从而使整个晶状体弹性下降,调节功能衰退,出现视近精细工作困难的现象。
在人的一生中,调节幅度不是固定不变,而是随年龄的增加有规律地不断减少,从而使调节近点有明显变化,使其逐渐远离眼前。
当近点接近工作点,近距离工作要使用全部调节力,易产生视觉疲劳,当近点比工作点还远,则不能完成阅读等精细工作,出现视近工作发生困难的现象,这就是老视。
虽然老花眼的发生在一定的年龄段里,并且可以有早有晚,但人人都会经历,因此老花眼是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
Hofstetter在20世纪50年代,经过大量临床实验统计,提出年龄与老视的经验公式:最小调节幅度=15-0.25×年龄平均调节幅度=18.5-0.30×年龄最大调节幅度=25-0.40×年龄我们从此公式中可看出,同样40年龄的人,因各自生理状态,身体素质的不同,他们的调节幅度相差甚远。
有些人调节幅度仅为5.00D,而有些人调节幅度仍可达9.00D。
所以我们验配人员,不能仅按最小、平均、最大调节幅度计算公式,简单地给出阅读近附加度数,而是要充分认识到不同个体的具体差异,以此计算值作为参考,认真全面地进行老视的验配与矫正,才能使老视顾客达到看清、舒服、持久的效果。
老花眼的科学规范验光方法每位能亲自到眼镜店进行定配老视镜的顾客,都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科学护眼的常识,所以我们对待此类顾客不能掉以轻心,而必须认真仔细地进行老视验光的各项检查,演示各种类型老视镜的助读效果,使顾客按各自的需要得到最好的服务。
具体方法与要求如下:1、严格按屈光不正眼的验光方法和步骤,确定矫正远用屈光不正的验光处方。
严禁使用电脑验光和检影结果直接作为远用屈光不正的矫正镜度。
2、按国情确定近用视力表检查位置的合适距离:近用视力表位置的确定,欧美为1000px,日本为750px,我国也为750px。
在某些医学院校教学中和部分外资眼镜店仍采用欧美标准。
但在实际运用中,要充分考虑各民族身体素质,身高,手长,习惯工作距等因素,不能死搬国外教科书的教条。
目前我国眼镜商店近用视力表位置一般采用825px。
3、近用镜光学中心水平距(近中心距)的确定:考虑集合、工作点距离、镜眼距等因素,近用镜的光学中心水平距应进行测试或计算,以减少棱镜效应的干扰。
例如:工作点离眼距离为825px,远瞳距为PD,镜眼距为300px,角膜前顶点至眼球转动中心距离为325px。
近中心距=PD(330-12)/(330+13)=(318/343)PD=0.927PD当PD=50~70mm时,单眼内移2~2.5mm。
4、近用光学中心垂直高度的确定:近用视线与水平视线的夹角约为20~250,所以在老视镜的制作中,必须把近用光学中心垂直高度按镜架倾斜角的大小、低头看书的姿势、视线与水平线的角度进行调整,一般在水平基准线的下方约1mm,使近用视线与镜片的光学中心重合。
5、初步确定阅读近附加度(Add)的方法:近用镜屈光度=远用镜屈光度+1/工作点距离-1/2调节幅度:从以上公式可看出,正确确定近用镜屈光度,不但要测定眼的远点(远用矫正屈光度),还要测眼的近点(调节幅度),并询问工作距离,用这三个数据计算出初步的阅读镜片屈光度,才能配出一副看得清,使用时间相对持久的近用镜。
由于近用镜屈光度=远用屈光镜度-阅读近附加度。
所以阅读近附加度=1/工作距离-1/2调节幅度只要确定了习惯工作距离,测定出调节幅度,采用“一半调节幅度储备”原则,就可确定阅读近附加度。
(1)调节幅度(调节近点)的测定;①移近法:把最小需求的近用视标(一般为0.8~0.6)置于已矫正为正视眼的老视者眼前,并逐渐由远向眼球移近,直至感觉视标模糊的瞬间,即为调节近点,用近距尺量出调节近点距眼球的距离。
此距离的倒数即为调节幅度。
②凹镜法(阳性比较性调节)被测老视者,注视825px处近用视力表。
用凹球面镜加在远用镜上,度数由浅到深,直至最小需求的近用视标(0.6~0.8)刚变模糊为止,此时的凹球面镜度数就是所能增加的最大调节量。
调节幅度值为:3.00D+凹球面镜度①。
(2)FCC法(使用融合性交叉柱镜法)在远用镜基础上放置±0.50DC交叉柱镜,负轴置于900方位,把FCC方形网格视标置于眼前825px处。
让被检老视眼观察水平线与垂直线的清晰情况,若水平线清晰(色深),则逐渐加大正球镜度,直至水平线与垂直线一样清晰,此时所加的正球镜度就是被测者的调节不足量,也就是阅读近附加的度数。
6、试镜确定最后阅读近附加的验光处方以上各项测试中,测试距离是按国际或国内标准设定,但在实际试镜中要充分尊重老视顾客原有用眼的习惯工作距离;以及实际工作、生活中物体与阅读书刊字迹等的大小;戴镜后的感觉,综合考虑阅读近附加度数,并演示不同类型的单焦点、双焦点、渐进多焦点等老视镜片的助读效果,同时让老视顾客有相对足够的时间来感受近用镜的舒适与持久性。
小结老视的验光是一项技术要求非常高的操作,考虑到视近工作时,调节与集合联合作用的存在,所以要考虑的问题就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