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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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实施电力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规定”.doc

印发“实施电力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规定”.doc

关于印发“关于实施电力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发文单位:电力工业部文号:电建[1997]79号发布日期:1997-2-5执行日期:1997-2-5生效日期:1900-1-1为了适应电力建设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建立电力建设项目投资约束机制,培育和完善电力建设市场,根据国家,及有关规定,并结合电力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部制定了“关于实施电力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规定”(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部建设司。

关于实施电力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电力建设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建立电力建设项目投资约束机制,培育和完善电力建设市场,规范项目法人的组织和行为,实现合理工期、控制造价、达标投产,提高投资效益,保护公司和股东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国家计委《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结合电力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项目法人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从事电力开发的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中外合资经营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凡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大、中型火力发电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及本规定组建公司,实行公司负责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

第三条项目法人责任制是电力建设项目出资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组建的项目公司法人,依法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并享有相应权利,责权利相统一的法人责任制。

第二章公司的设立第四条电力建设项目发起人或投资方在申请项目立项时,应报送以下文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有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三)有关部门出具的资信证明;(四)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签字的该发起人或投资方近两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关于“四大责任”的释义

关于“四大责任”的释义

关于“四个责任”的释义一、背景2008年5月6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座谈会在山西太原召开,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出席会议,作了重要讲话。

张德江在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后,提出了工作要求。

在谈到务必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时强调,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企业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要切实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监督责任和现场管理责任(简称四个责任),层层落实到煤矿区队、班组和井下各个岗位,杜绝责任盲区。

二、对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的解析《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的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从法律层面作了明确规定,在张总理的讲话中也强调了这一点。

按照公司法,法人代表多数就是出资者代表,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等决策机构管理经营层。

按照安全生产法,出资者只对投入不足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而经营者因为承担具体的管理工作,承担主要的安全生产责任。

张总理在此之外又提出,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我认为这种提法是针对目前煤矿企业的管理实际的特定提法,是对企业的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一种补充。

由于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煤矿事故的处理力度,尤其是加大对责任者的刑事追究力度,使煤矿业主感到空前的压力。

少数民营煤矿业主为了规避风险,自己或其亲属不再担任企业的行政职务,而聘用其他人员担任。

实际上他们是煤矿的幕后主使,他们对煤矿的生产经营远远超出《公司法》中对出资人的限制,是实际的生产控制者。

针对这种情况,为了有效防范这种回避责任的情况,安监总局曾经提出追究煤矿实际控制者的说法,现在提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我认为是一种变相的说法。

三、对四个责任的分析四个责任的提法是第一次,但每个责任的提法很常规。

我认为,四个责任的提法很类似于电力行业的两个体系的说法。

电力行业的两个体系是指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监督体系主要承担监督职能,不用论述。

一般而言,保证体系是个多面体,它包括决策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制度保证体系、执行保证体系、思想保证体系等等,各个体系运作,共同保证安全生产。

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指企业法人依法承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制。

首先,企业法人应当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企业法人应当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其次,企业法人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企业法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纪律和安全责任制度,确保员工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此外,企业法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潜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评估和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企业法人应当对发生的事故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最后,企业法人应当保证工作场所和生产设施的安全性能,定期检修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企业法人应当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危险物品造成事故。

总之,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法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要求企业法人全面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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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责任约束机制,规范项目法人行为,提高政府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61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以建设项目为目的,从事项目管理的机构、单位或组织。

第三条项目法人责任制是项目法人对项目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

项目法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强化项目法人责任制。

自项目法人组建或启动项目前期工作,到组织生产经营阶段的各项建设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法人包括以下情形:(一)全部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作为建设维护、生产经营、债务偿还等主体的项目,对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项目法人;(二)财政性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注入,由市属国有企业承担建设维护、生产经营、债务偿还等主体的项目,对应国有企业为项目法人;(三)符合本条第一项情形、且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应当实行建设管理代理制,由委托主体和建设管理代理机构按合同约定范围,共同行使项目法人职责。

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采用标准化合同格式,严格界定、规范约束各方权利和义务,重点约定双方违约条件和责任,防范管控好合同风险。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市属国有企业作为项目法人的,应当签订委托合同。

实行建设管理代理制的项目,项目法人应当与建设管理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项目法人或建设管理代理机构与前期论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工程建设参与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数量、价款、质量、安全、进度、工期等要求,全面履行各自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模式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模式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模式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地方各级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设立的,主要从事公益事业、社会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特殊法人组织。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模式是指事业单位内部的组织架构、权力分配、决策机制等方面的模式。

1.部门领导负责制模式这种模式是事业单位中最常见的一种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事业单位的领导层由一位正职领导和若干副职领导组成。

这些领导负责该事业单位内部的各项事务管理,具有决策权和管理权。

在这种模式下,事业单位的正职领导承担着最高决策机构的职责,负责监督和指导中层干部的工作。

副职领导则负责监督和指导基层干部的工作。

各级领导之间存在一定的权限划分和工作协调机制。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权力清晰、责任明确,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效率。

缺点是容易造成领导权力过度集中,决策过程不够透明,对于草根部门的需求和意见反馈比较困难。

2.委员会制模式委员会制模式是指事业单位内部设立一个由多个成员组成的委员会,负责决策和监督事业单位的运作。

委员会由不同的利益相关方组成,包括政府代表、专家学者、业务部门负责人等。

委员会制度具有权力分散、决策程序公开透明的特点。

委员会通过讨论、表决等方式进行决策,并监督事业单位的工作执行情况。

委员会成员的任期通常为一定的时间,可以进行轮换。

委员会制模式的优点是决策过程相对公正,能够多方面考虑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缺点是决策效率低下,容易出现决策拖延和决策结果不可靠等问题。

3.公共参与模式公共参与模式是指事业单位在决策和管理过程中引入社会公众的参与。

这种模式是建立在民主决策理念之上的,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多元化的决策结果。

在公共参与模式下,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等方式,让社会公众能够参与到事业单位的治理和管理中来。

这种模式可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增强公众对事业单位的信任感。

公共参与模式的优点是能够充分发挥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的智慧和经验,提高决策的质量。

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加强项目管理(交流)

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加强项目管理(交流)

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加强项目管理促进水利建设事业健康发展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水利建设的加大投资,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特别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正分年度、分批进行立项建设。

今后一个时期,将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一个黄金时期。

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加强项目管理,对水利建设任务的实现有着现实的意义。

一、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法人作为建设项目的全面、具体负责者,项目建设的成败、建设目标的实现与否系于项目法人。

设置合理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适宜、综合素质强的工作人员是项目管理工作有序、正常开展的前提。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基本要求,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项目法人责任制要求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全面负责。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周期长,地质及汛情等各种影响因素多,工程建设任务艰巨。

机构设置合理,工作人员得当是前提,还应大力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给项目法人担责任、提要求,项目法人管理目标明确,各机构人员责权明确,工程建设目标才能实现。

针对呈贡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工作,呈贡县人民政府以呈政办通[2008]27、28号文通知分别成立呈贡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管理局和呈贡县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管理局,管理局为项目法人单位,具体负责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二、推行招标投标制建设项目管理,前期工作是非常重要且影响是最大的。

目前,项目的管理工作主要从招投标阶段开始,一直延续到施工阶段对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的管理。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是一个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门话题,是一个焦点。

伴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贯彻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目前,项目法人自行组织招投标工作的比例较少,较多项目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投标工作。

通过招标投标选择优秀的监理、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按预期建设目标实现起了巨大的作用。

作为项目法人应从利于工程管理的角度积极参与招投标工作。

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对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和规范,主编制公司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制订安全技术措施。

有步骤地改善劳动条件,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消防事故隐患,消除粉尘毒害,负责督促安全和措施计划的落实。

二、督促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各种安全。

对各级干部和有关人员,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教育。

三、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要亲自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查明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四、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分析事故规律,制订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五、注重对安全生产的投入,随时协调和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营活动的关系。

六、每年至少召开三次计划生育专项会议,接受镇计生办的领导和监督,定期组织工厂已婚育龄妇女参加
镇计生办组织的健康查体。

定期到计生办审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项目法人负责制管理办法

项目法人负责制管理办法

项目法人负责制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实行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偿还债务等的全过程管理,规范项目法人的行为,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和建设质量,保证又好又快完成建设项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的管理办法》(阳煤发[20XX年]569号文)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合集团公司对我公司施行项目法人管理的新建、扩建、增能技改工程,和非本单位施工队伍施工并具备项目管理要素的自有资金工程。

第三条项目法人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四大控制全面负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各项制度。

第四条为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各类工程规范运作,成立工程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各专业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生产、机电、通风、经营、纪检等部门领导任成员。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的管理办法》(阳煤发[20XX年]569号文)的要求,由分管经营领导负责项目管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具体业务。

工程部业务独立于经营管理部,负责工程的前期管理、施工管理、工程预算审批、工程验收决算、工程统计报量、工程资料归档。

牵头办理工程的招投标手续,生产部、机电动力部、通风部等业务部室负责各自专业招投标事项。

经营管理部负责工程核算、工程合同、工程付款。

第二章项目的前期阶段第五条工程计划管理执行《工程管理暂行办法》(阳煤长[20XX年]50号文)第五条的规定。

第六条严格执行《阳煤集团建设项目前期勘察设计管理办法》(阳煤计字[20XX年]483号文)和《关于规范阳煤集团生产矿井新增安全出口及风井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通知》(阳煤发[20XX年]570号文)的规定,通过招标方式委托资质合格的单位进行项目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勘察设计工作。

工程部牵头办理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委托,相关业务部室负责专业审查、沟通并在委托书上签署意见。

第七条项目法人单位的主要领导是项目核准探矿权、地质报告、矿产资源等相关前期证照手续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公司法人负责制法律规定(3篇)

公司法人负责制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我国,公司法人负责制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公司法人对其公司的经营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将从公司法人负责制的概念、法律规定、主要内容、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公司法人负责制的概念公司法人负责制是指公司法人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制度。

在公司法人负责制下,公司法人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独立的民事义务,其对外债务和责任由公司法人独立承担。

二、公司法人负责制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是我国公司法人负责制的根本法律依据,其中对公司法人负责制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情况、公司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事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对公司法人负责制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三、公司法人负责制的主要内容1. 公司设立公司设立是公司法人负责制的基础。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股东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签订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情况、公司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事项。

2.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是公司法人负责制的核心。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公司法人应当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维护公司利益,保证公司合法权益的实现。

公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

3. 公司解散与清算公司解散与清算也是公司法人负责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公司解散时,公司法人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妥善处理公司债权债务,保证公司合法权益的实现。

项目法人负责制度内容

项目法人负责制度内容

项目法人负责制度内容
1. 项目法人那可是要对整个项目负总责的呀!就好比船长要对整艘船负责一样,从项目的启动一直到收尾,都得亲力亲为!比如建设一个大楼,项目法人就得操心资金够不够呀,施工质量咋保证哇,进度能不能跟上啊这些事儿。

2. 项目法人得管好人呀!就像乐队指挥一样,得让各个演奏者各司其职,完美配合。

如果大家都乱套了,那项目还能搞好?比如说在一个科技项目中,项目法人得确保科研人员认真干活,技术人员把好关,大家齐心协力才行哇!
3. 项目法人要把钱给管好咯!这可不是小数目,得像守财奴一样紧紧守住。

要是随便乱花,那可不得了!好比装修房子,项目法人就得核算好每一笔开支,别花冤枉钱呀!
4. 风险来了,项目法人得第一个顶上去呀!这就好比战场上的将军,要带领大家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

像是项目遇到些突发状况,项目法人就得赶紧想办法解决,不能退缩哇!
5. 项目法人得和各方协调好呀,这不亚于一场外交大战呢!要和投资方沟通好,和施工方合作好,这关系处理不好可不行。

就像举办一场大型活动,项目法人得让各个环节都顺顺利利的。

6. 质量可不能马虎,项目法人必须死死盯着!这就像做美食,稍有差池味道就不对了。

比如造汽车,项目法人得确保每一个零部件都没问题,品质杠杠的呀!
7. 项目法人还得有长远眼光呀,不能只看眼前!这就像下棋,得想好后面好几步呢。

比如开发一个新产品,项目法人得考虑到未来的市场变化和需求,提前做好准备呀,你们说是不是?
总之,项目法人负责制度太重要啦,做好了那就是皆大欢喜,做不好可就麻烦咯!。

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模板】

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模板】

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责任约束机制,规范项目法人行为,提高政府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61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以建设项目为目的,从事项目管理的机构、单位或组织。

第三条项目法人责任制是项目法人对项目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

项目法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强化项目法人责任制。

自项目法人组建或启动项目前期工作,到组织生产经营阶段的各项建设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法人包括以下情形:(一)全部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作为建设维护、生产经营、债务偿还等主体的项目,对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项目法人;(二)财政性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注入,由市属国有企业承担建设维护、生产经营、债务偿还等主体的项目,对应国有企业为项目法人;(三)符合本条第一项情形、且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应当实行建设管理代理制,由委托主体和建设管理代理机构按合同约定范围,共同行使项目法人职责。

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采用标准化合同格式,严格界定、规范约束各方权利和义务,重点约定双方违约条件和责任,防范管控好合同风险。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市属国有企业作为项目法人的,应当签订委托合同。

实行建设管理代理制的项目,项目法人应当与建设管理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项目法人或建设管理代理机构与前期论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工程建设参与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数量、价款、质量、安全、进度、工期等要求,全面履行各自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工程“四制”

工程“四制”

“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承包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四大管理机制”这就是工程建设中的“四制”
1、项目法人负责制
某公司为某工程的项目法人,全面承担工程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经营、还贷、资产保值和增值,全面负责工程的建设和经营管理。

2、招标承包制
某公司按照“公开招标、公平竞争、公正评标”的原则,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优选国内的建筑承包商和国内外的设备制造商参与某工程的建设;为避免决策失误,委托中介机构代理招标,聘请专家组进行独立评标,并根据专家组评标推荐意见,通过集体讨论确定中标单位。

3、工程建设监理制
某工程参照国内外成功惯例,通过招标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和设备制造的全过程监理。

监理工程师是项目法人在施工现场和加工车间的代表,全面负责施工和制造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等的监督和管理。

4、合同管理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项目法人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不存在行政领导关系。

合同是维持各方关系的纽带。

项目法人依照国家法律规定,以合同的方式将建设管理目标与责任关系分解并延伸到施工承包商、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形成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对项目法人负责、项目法人对国家负责的工程建设管理机制。

项目法人管理办法

项目法人管理办法

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约束机制,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法人)的行为,明确项目法人的责、权、利,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指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一种项目管理制度。

第三条项目法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遵守规划、环保、土地、劳动、安全、消防、建筑等有关法律法规,并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

第四条项目法人在项目策划和实施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中所规定的建设程序。

第五条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法人和代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年限、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事项应当在《海南日报》、《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第六条项目法人应当建立预算、进度、质量三大控制体系,切实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效益。

(一)项目法人应当建立健全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防止和杜绝各种不合理开支及乱收费、乱摊派;加强“概算、预算、决算”管理,做到设计有概算,施工有预算,竣工有决算;认真编制财务计划,合理分配和使用资金。

(二)项目法人在合理的工期内,应当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方案,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

项目法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禁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三)项目法人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

建立健全现场质量自检体系,对工程的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应当建立质量预检和复检制度。

项目法人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或合同约定的,应当要求施工企业及时改正。

项目法人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要求设计单位及时改正。

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概述什么是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概述什么是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概述什么是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概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试行了各种方式的投资项目责任制度。

但是,责任主体、责任范围、目标和权益、风险承担方式等都不明确。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建立投资责任约束机制,规范项目法人行为,明确其责、权、利,提高投资效益,依照《公司法》,原国家计划委员会于1996年1月制定颁发了《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简称《规定》)。

根据《法定》要求,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必须组建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规定》明确了项目法人的设立、组织形式和职责、任职条件和任免程序及考核和奖惩等要求。

核心内容:由项目法人承担投资风险,项目法人要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及建成后的生产经营实行一条龙管理和全面负责。

项目法人责任制具有哪些重要的特点( ) 产权关系明晰、具有法人地位、有利于责、权、利相一致、有利于保证工程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如何理解项目法人负责制?哪些企业具备法人条件5分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指经营性建设项目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一种项目管理制度。

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在建设阶段必须组建项目法人。

凡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而没有实行的建设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开工,也不予安排年度投资计划。

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基本内容是什么由项目法人承担投资风险,项目法人要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及建成后的生产经营实行一条龙管理和全面负责。

项目法人责任制及其规定是什么?在什么批准后成立? 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组,具体负责项目法人的筹建工作项目法人筹备组应主要由项目的投资方派代表组成。

什么是建设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法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从事项目开发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法人不是出资人,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依法对所开发的项目负有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本的保值增值等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政府投资项目如何深化项目法人责任制

政府投资项目如何深化项目法人责任制

政府投资项目如何深化项目法人责任制政府投资项目如何深化项目法人责任制在建筑行业上,违法违规行为十分突出,欺诈腐败现象层出不尽,工程事故时有发生,为了规范整顿建筑市场,建立健全的工程项目管理机制,对于工程项目就有必要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

而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为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各自为政,多头管理”、“各负其责”又“不知谁最后负责”的弊端,政府投资项目也需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为了适应和推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为了满足社会的文化、生活需要,以及出于政治、国防等因素的考虑,由政府通过财政投资,发行国债或地方财政债券,向证券市场或资本市场融资,利用外国政府赠款,国家财政担保的国内外金融组织贷款以及行政事业性收入等方式独资或合资兴建的固定资产投资工程。

政府投资项目作为政府实践其职能的一种重要手段,在国民经济活动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发展和完善,我国采用积极的货币政策和扩大内需等政策措施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空前巨大。

目前我国每年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为3万亿元,其中“政府投资工程”就占到约10%,达到3500亿元左右。

投资是经济增长的基本推动力,各地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加大了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工程的投资力度,按照投资效益最大化和建设成本最小化原则,有必要实行城市建设职责分工,逐步改变以工程指挥部(筹建处)形式和由建设单位组织管理项目实施的传统建设体制,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进一步明晰建设参与各方的权、责、利,初步形成既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益,又能保障城市快速发展的项目建设体制。

按照国家计委计建设〔1996〕673号文《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组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性机构,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

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一、为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食物中毒事
故处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食物中毒,是指因食用后被生物、化学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
含有有害物质的食品而引起的急性和亚急性食源性疾病。

三、食物中毒实行首接报告制度,卫生主管问责制,法人代表负责制。

1.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接电话或接见报告人的员工应询问中毒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相关内容,并立即向卫生主管领导报告。

2、卫生主管领导在调查核实后,将情况报告法人代表,并按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
6小时内报告省卫生监督所;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中毒事故发生在
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立即上报.
3.中毒人数不足30人的,在基本查明原因后24小时内,向省卫生厅、省卫生监督厅
报告。

四、在法人的授权下,卫生主管领导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抢救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材
材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安全措施。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食物中毒或者疑
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得隐瞒、拖延、恐慌。

六、按照奖惩制度的规定,对食物中毒报告、处理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延误或者
处理不当造成失误的人员、领导分别给予一定的处罚,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追究
沙子很小
2021年4月15日。

工程法人的制度

工程法人的制度

工程法人的制度
工程法人制度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法人,负责工
程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全过程管理。

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通过法人实体的设立,实
现项目资金、技术和管理的独立性,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工程法人制度范本应当明确工程法人的设立条件。

这包括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
力量、管理团队和健全的组织机构。

注册资本是工程法人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基础,而
专业技术力量和管理团队则是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

范本中应详细规定工程法人的职责范围。

工程法人需对项目的前期准备、设计、施工、监
理以及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负责。

同时,还应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控制等方
面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程法人制度范本还需设定合理的决策机制。

工程法人应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确保项目
决策的专业性和合理性。

还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体系,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监控。

在风险管理方面,工程法人制度范本应包含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

工程法人需要对可能影
响项目的各种风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估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应对策略。

为了保障工程法人制度的顺利执行,范本中还应包含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

这些法律法规
将为工程法人的权利义务提供法律支撑,同时也是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的法律依据。

在实际工程项目中,工程法人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
回报。

例如,某大型基础设施项目通过设立工程法人,明确了项目的投资主体和责任主体,使得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决策更加迅速和科学,最终实现了项目的顺利完成和良好运营。

法人负责制公司章程模板

法人负责制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明确公司组织机构、经营管理、财务制度、法律责任等内容,保障公司合法、合规、高效运营。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负责制)第七条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本章程经公司创立大会通过,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

第十条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人数为____人。

第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对外代表公司。

第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第十四条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人数为____人。

第十五条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由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监事长主持监事会会议,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八条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第十九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四)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五)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六)决定公司员工的奖惩、晋升、降职;(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公司设立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营销部、生产部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公司的财务、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和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章财务会计第二十一条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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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法人责任制的落实
2009年“莲花河畔景苑”倒楼事件,2010年胶州路“11·15”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对上海建筑业行业冲击巨大,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事故调查表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缺失不到岗,施工管理混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不到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为深刻吸取重大事故的教训,切实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施工管理混乱和监管缺失等问题,加强各类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市政府印发了2011年1号令,就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出22条意见。

浦东新区根据市府1号令的要求,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企业法人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要求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企业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推动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实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从项目管理、工地管理向企业管理的转型和延伸,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发挥企业法人主体作用。

一、项目管理的现状
目前常见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可大致分为“项目经理挂靠”和“项目经理负责制”,即所谓“项目经理管项目”。

前者项目经理仅挂名,长期不到岗;后者项目经理一手遮天,盲目追求经济效益。

两种模式均容易导致项目部对企业“报喜不报忧”,存在欺上瞒下行为,缺乏必要安全质量意识,忽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同时将物资材料采购权、工程分包权等权利交给了项目经理,又缺乏有效的监督,易发生工程管理的漏洞和腐败。

同时,建设单位出于自身考虑,往往会提出压低造价、压缩工期等无理要求,但由于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管理,对此类无理要求通常“敢怒不敢言”,又不愿向企业进行报告,因而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为了满足造价和工期的要求,将质量安全放在次要位置。

“项目经理管项目”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虽然有利于调动项目经理的积极性,对企业快速做大起了一定作用,却使不利于企业资源的集中和调配,不利于企业的品牌建设和核心竞争力的形成,严重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做大做强和转型升级,也易造成了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的增多和建筑市场的混乱。

这种传统的“项目经理管项目”的管理模式存在的主要弊病是:项目经理具有项目实施的很大权利却不承担相应的义务和法律责任;企业法人实际上失去对项目实施的控制权,却承担了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信贷、成本等工程的可能风险和法律责任。

二、落实企业责任制的必要性
要改变项目管理的现状,保持企业具有竞争力,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企业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推动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就要实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从项目管理、工地管理向企业管理的转型和延伸,就应当将模式从“项目经理管项目”向“法人管项目”进行转变。

在“法人管项目”模式下的项目经理只是代表企业去管理项目,是执行人而不是决策者,项目经理要严格体现企业管理项目的旨意,严格执行企业管理项目的规范制度。

“法人管项目”的优势就在于能通过对项目资源的集中控制特别是人、财、物的“三集中”管控,实现项目是成本中心、企业是利润中心的管理目标,解决传统项目经理管项目的弊病,主要体现在:企业能通过对多项目实施有效的过程管理控制,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成本透明化,有助于争取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实现企业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企业法人通过集中的项目资金财务控制,提高企业资金流动利用率,增强企业的银行诚信度;能有效的保障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工程质量,为社会提供质量优良、使用放心的建筑产品;能有效地堵塞项目管理的漏斗,防止管理人员犯错误、保护人才资源、预防腐败。

三、基本要求
1、实行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以企业自主改变经营模式为主体、政府部门政策激励与指导推进为手段,鼓励施工企业从抓工程质量安全入手,有意识地加大公司一级的调控能力,将人、财、物的支配权从一个个分散的工程项目集中到法人企业,最终实现对工程项目的有效管理,形成规模效益和集聚效应,促使企业内部资源的集中和调控,激励企业注重品牌建设和核心竞争力的形成。

2、实行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原则。

由政府、协会参与,先从自愿试点的高资质的特级、一级房屋建筑总承包企业中,优选一批具有带头作用的龙头企业作为试点,取得经验后,再视情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直至全面推开。

3、实行对试点单位奖罚分明的管理原则。

对通过试点基本实现法人管理项目制的,在企业资质晋级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对试点期间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或滥用优惠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时给予告诫、记不良行为记录、直至取消试点资格的处理。

四、主要措施
1、加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的监管力度。

严格执行企业法人参与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各项规定,规范建设工程招标行为,防范承包工程项目企业法人被挂靠投标或以其他企业名义参加投标的行为。

企业应当设置固定的办理工程投标事务的人员,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审和投标答疑等工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技术文件必须由本单位编制或本单位委托的相关单位编制。

2、试行有利于试点企业法人承揽工程业务的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尽快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试点企业认真抓好法人管理项目制度的落实。

引导建设、招标代理等单位积极参与试点工作,通过标文约定等形式,向实施法人管理项目制度的试点企业倾斜。

3、实行施工企业和注册建造师信息卡管理制度。

通过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对建筑业企业和注册建造师实行动态管理,并对注册建造师等承接的建筑工程业务情况进行网络锁定,其中试点单位项目班子成员的锁定期为签订施工合同至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提出完工报告时止,可有效防范挂靠现象。

4、规范工程项目的分包行为,工程分包必须由企业法人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严禁违法分包和项目部私招乱雇行为。

5、支持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对试点单位在参与企业和工程评优、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评优时给予优先,要引导企业诚信投标、全面履约,支持企业强化内部管理所需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工作。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推行法人管理项目制度的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法人管理项目制度的落实情况,尤其要加大对试点项目的督查力度,对滥用优惠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时取消其试点资格。

要通过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

一、企业法人责任制落实有哪些优点(仅从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的角度):1、执行力;2、威
慑力;3可约束力;4、应急力;5、资源的支配力
二、节点共同参与:1、首次会议;2、竣工验收;3、整改、暂缓;4、创优、通报;5、事
故处理;
三、与建筑业管理部门加强沟通:月报、抄送、座谈会、学习交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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