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高职院校课程管理规定
高职院校课程管理规定为了规范课程管理,进一步加强我校课程建设,以调动教和学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进而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现制定如下课程管理规定:一、课程信息规范1.课程信息包括: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类型(公共必修、专业基础必修、专业方向必修、专业选修、公共选修、素质教育)、学分、学时(理论学时、实践学时)、考核方式等。
2.课程信息的规范化:在《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课程介绍、课表、教学日历、学生成绩单等教学资料和管理文件中,同一课程的信息须完全一致。
3.课程信息的认定工作由教务处与课程建设单位共同审定,一经审定后,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课程信息。
如确需要更改,需经教务处和课程建设单位重新审定同意后,方可修改。
二、课程设置与管理1.课程设置的主要依据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学校对所有列入培养方案的每一门课程都要明确相应的开出单位,且由系、部安排课程负责人。
3.管理原则:(1)各专业课程一般由课程所在的系、部进行管理。
(2)全校公共选修课原则上由开课的教师所在系、部进行管理,教务处配合做好课程管理与建设工作。
(3)某一课程开出的教学单位称之为该门课程的课程建设单位。
三、课程建设单位的职责1.课程建设单位需承担归属课程的《课程标准》的制订、教师队伍的组织、教学任务的落实;选用或组织编写教材、建立试卷(题)库、评阅试卷;从事该课程相关的教学改革、课程建设、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价等工作。
2.课程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教学任务,也不得随意更改课程设置或学期安排。
课程建设单位因未安排任课教师,造成教学事故的,责任由课程建设单位承担;课程建设单位可从校内外聘用已通过任课资格认定的教师任课,但必须加强对任课教师及其教学质量的管理。
3.课程建设单位应听取并尽可能满足学生所在系、部对该课程提出的要求和意见, 虚心接受其质量监督,突出服务意识;学生所在系、部要参与课程建设单位制订教学大纲、教材选用、教学质量监控、任课教师选择及成绩考核等环节,突出责任意识;系、部和学生工作人员要多听学生的意见,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
职业院校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课程建设与改革是专业建设的基础,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核心,也是深化教学改革的关键,对于建构高技能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育创新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深化具有高职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有序推动学院课程建设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学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以及国家有关精品课程建设的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从课程管理的角度,按照“分类管理、重点建设、注重实效”的建设原则,构建“达标课程、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三级课程建设体系,带动全院课程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从课程建设的角度,以转变教师教学思想观念为先导,以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用现代高职教育教学理念选择和组织课程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式与方法,更新教学手段,加强教材建设,强化实践性教学环节,改革课程考核制度,打造一批教学团队,建立和完善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带动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目标任务(一)目标利用三年的时间,使全部课程通过达标课程评审,确保每个重点(特色)专业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3-5门“工学结合”的核心课程,力争建成院级精品课程30门、省级精品课程9-1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3门,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覆盖所有重点专业。
1.到2012年,各系(院)、部各专业教学标准所开课程要求全部通过达标课程申报验收。
其中,第一年完成70%,第二年完成20%,第三年完成10%。
2.每一学年度,各系(院)、部至少立项建设3门重点课程,至少建成1门院级精品课程。
3.到2012年,各系(院)、部保证各专业方向均有院级精品课程,省级或国家级精品课程覆盖各重点建设专业。
(二)任务1.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具有良好改革创新精神和团结协作意识的“双师”结构课程建设团队,探索企业兼职教师积极参与课程建设与改革的管理机制。
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我院精品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部门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由教务处归口管理,各系部对属本系部的精品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负有支持和监督的责任。
二、精品课程建设的范围1.学院各专业大专人才培养方案内设置的课程可进行精品课程建设。
2.学院重点资助对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职业能力影响较大的基础课、专业(技术)基础课的课程建设。
三、教学改革的范围1.根据学院的办学定位和特色,在改革职业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方面的研究。
2.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调整专业结构等方面进行的改革探索。
3.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为目标,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的研究。
4.为提高教学质量,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等方面进行的改革。
5.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方面进行的改革和创新。
6.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教学质量评估方面进行的研究和探索。
7.在教育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研究。
8.在实验、实训、实习模式、实验实习基地等教学基本建设方面的改革与创新。
9.在教材建设、教材管理方面的研究。
10.加强学风建设方面的研究。
11.在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化发展方面的改革探索。
三、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申报与验收管理1.立项申请人填写申请书,经所在系部审定和推荐,报教务处。
教务处组织专家审阅申请书,分组进行现场调查,并由项目主持人进行答辩,论证项目可行性,然后进行集体评议决定资助的项目及经费额。
各项目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审并报主管院长批准立项后,由教务处具体负责有关项目的管理工作。
各项目根据核定的建设目标和经费数额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计划,项目主持人与教务处签订立项建设合同书,学校下拨建设经费,各项目开展工作。
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合作者梯队要求力量较强,都必须是从事本课程教学的教师与教辅人员。
项目主持人应对项目的全面建设(包括建设内容、进度、经费)切实负责。
某高职院校课程组织管理规定
某高职院校课程组织管理规定一、总则- 本规定是为规范某高职院校的课程组织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教学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 本规定适用于某高职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和专科课程组织管理。
二、课程组织责任- 课程组织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包括学院、系、教研室等。
- 教学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课程组织管理机制,明确各级责任,确保课程有序开展。
三、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应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学校教学计划,确保学生获得全面系统的知识和技能培养。
- 课程设置应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进行合理调整,及时跟进行业发展和技术变化。
四、课程大纲- 课程大纲应详细说明课程名称、学时安排、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研究要求等。
- 教师应按照课程大纲开展教学工作,确保教学内容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五、教材选用- 教材选用应遵循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学校的选用程序。
- 教材选用应符合教学目标,具有权威性和适用性,并保证学生获取最新的知识和信息。
六、教学质量评价- 教学质量评价应包括学生的研究成绩、研究能力以及课程质量等方面。
- 教学质量评价应公正、客观、科学,对教师的教学水平进行评估与提高。
七、教学改革与研究- 学校鼓励教师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推动教学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
- 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应及时分享和应用,以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
八、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教师或学生,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 违规处理应公正、公开、透明,确保教学秩序和正常的研究环境。
> 注意:本文档内容系根据某高职院校实际情况进行创作,仅做参考之用。
具体操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职校课程建设管理规定
职校课程建设管理规定职校课程建设管理规定为加强课程建设工作,提高课程建设质量,促进学校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提高,制定本规定。
一、课程设置中等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
(一)公共课程1. 公共课程的主要任务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养,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奠定基础,满足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促进终身学习。
2.公共课程包括德育、文化、体育与健康、艺术,以及其他选修公共课程。
德育、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等)、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课为必修课,学生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
学校和专业部还应根据需要,开设关于安全教育、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人口资源、现代科学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选修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
(二)专业技能课程1.专业技能课程的任务是培养学生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和较熟练的职业技能,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2.专业技能课应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采用基础平台加专门化方向的课程结构设置专业技能课程。
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并注重与相关职业资格考核要求相结合。
3.实习实训是专业技能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提高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环节。
学校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重视校内教学实习和实训,特别是生产性实训。
4. 要在加强专业实践课程教学、完善专业实践课程体系的同时,探索专业理论课程与专业实践课程的一体化教学。
(三)公共课程与专业技能课程的安排专业公共课程与专业技能课程的安排,必须在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中体现。
制定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时,要正确处理公共课程与专业技能课程之间的关系,科学、合理确定学时比例,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实现。
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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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管理规定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管理规定一总则课程建设是教学建设的基本内容,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
精品课程建设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院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目标。
其目的在于: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切实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为了加强我院的课程建设,提高课程质量,积极培育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指导思想(一)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培养掌握一定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具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人才质量标准。
(二)精品课程建设要综合学科教师队伍教材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教学环节等各方面的建设和改革,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三)精品课程建设要集教学名师精品教材教学改革成果于一体,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交流与共享,最大限度地提高课程教学的质量。
(四)精品课程重点体现精,即内容精当教艺精湛。
采取重点扶植稳步推进,成熟一门,发展一门的措施,在抓好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培育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建立起以学院重点课程精品课程和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为主的课程建设体系和良性发展机制。
三建设目标与评判标准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
具体标准是:(一)逐步形成一支以主讲教授副教授或具有高级职称教师负责的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并按一定比例配备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
(二)教学内容具有经典性先进性和科学性,在保证必要的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
同时,应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三)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1.教学文件为了规范课程建设,学院将制定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材、教学评价等,确保教学内容科学、合理、规范。
2.教学条件学院将不断改善教学条件,为课程建设提供保障。
包括改善教学设施、提高教学设备的使用率、加强教师培训等方面。
二)课程体系建设学院将根据职业岗位的需要,以通用能力为基础,以职业岗位核心能力培养为重点,科学、合理设计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应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突出高级技工与高职教育的融合,体现本专业、本课程教学的科学性、思想性和先进性特点。
三)教学内容改革学院将逐步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单一,教学内容与培养目标不相适的问题。
通过课程建设,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四)素质教育推进学院将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合格人才。
四、建设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将成立课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课程建设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课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院将加强教师培训和引进优秀人才,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为课程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三)加强教学条件建设学院将改善教学设施、提高教学设备的使用率、加强课堂管理等方面,为课程建设提供保障。
四)加强质量监控学院将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课程建设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五、课程建设的保障学院将加强对课程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为课程建设提供充分保障。
同时,学院将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为课程建设提供实践基础和就业保障。
1.教学文件的保存应该完整,包括课程标准、教材、教案、试题、学生成绩、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教学质量分析总结和学生考核分析等。
课程标准应该明确本课程的性质和在专业教学中的地位与作用,阐明教学目的、要求、基本内容、重点与难点,合理安排各教学环节、课时分配、教学方法及教学组织形式,反映最新成果和教改思路。
实验课程标准应符合培养目标,要有完整、系统的实验讲义或指导书。
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实施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实施管理规定1. 引言本规定旨在规范职业技术学院的课程建设实施管理,促进课程教学质量的提升,确保教学目标的达成和学生能力的培养。
2. 规定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职业技术学院的课程建设实施管理工作。
3. 课程建设流程3.1 课程需求调研在开设新课程或修改现有课程时,应进行课程需求调研,包括对就业市场的调查、本地区产业发展趋势的分析等,以确定课程的设置与调整方向。
3.2 课程设计与审核根据课程需求调研结果,制定课程设计方案。
课程设计方案应包括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方法等内容。
课程设计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入下一步。
3.3 课程教材编写根据课程设计方案,编写课程教材。
课程教材应准确、完整地反映课程内容,并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3.4 教学设备配备根据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要求,配备相应的教学设备。
教学设备要保证完好、安全、有效,并与课程教学内容紧密结合。
3.5 师资培养与评估职业技术学院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课程教学能力。
对教师进行定期培训和评估,确保教师掌握最新的课程教学理念和方法。
3.6 课程实施与评价根据课程设计方案和教学大纲,进行课程实施。
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活动,并根据教学大纲中的评价要求对学生进行评价。
3.7 课程质量监控与改进职业技术学院应建立健全的课程质量监控机制,对课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及时发现和处理。
并根据教学效果和学生反馈,对课程进行改进和优化。
4. 课程建设管理责任4.1 教务处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协调课程建设实施管理工作,并监督各相关部门的落实情况。
4.2 学院领导学院领导应加强对课程建设实施管理的领导和支持,定期组织评估和总结,确保课程建设实施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4.3 教师教师应按照课程建设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授课,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和改进工作。
4.4 学生学生应按时参与课程学习,完成课程作业和实践训练,积极配合教师的教学活动,并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职业技术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教育教学改,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提升教育质量。
根据《关于实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建设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以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主动适应学习者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终身学习需求,立足国情建设在线开放课程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课程建设与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使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化要求,体现和民族风格,体现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课程思政、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第四条在线开放课程和建设与使用管理工作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使用管理,是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完成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
第五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使用管理工作包括明确组织机构、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在线开放课程审核、在线开放课程的教学运行、在线开放课程评价与研究、在线开放课程经费管理与奖励、在线开放课程工作量计算等内容,重点是强化建设,规范管理,以人为本,完善服务,确保在线开放课程的高质量教学。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教学单位在线开放课程的管理。
第二章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第七条建设目标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旨在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推动学校优质课程教学资源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共建共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保证在线开放课的便捷获取和使用,满足学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多样化需求。
第八条建设原则立足自主建设。
发挥我校专业教学传统优势,借鉴兄弟院校的先进经验,采取“院部主体、学校支持”的方式,集聚优势力量与优质资源,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在线开放课程与平台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程建设是学院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和加强学院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促进学院课程体系建设、强化职业能力培养、创新教学模式、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及《学院“十三五”专业改革和发展规划(2016-2020)》,结合我院发展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建设要以现代职业教育理念为指导,遵循高职教育教学规律,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
在课程教学中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
加大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训考核评价。
通过课程建设提高学院整体教学水平,努力培养适合经济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二章课程建设的目标第三条课程等级分为“达标课程”、系(部)级“优质课程”、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资源共享)课程”、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资源共享)课程”和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资源共享)课程”五个级别(具体建设标准参见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院相关文件)。
“达标课程”和“优质课程”由系(部)负责建设与管理;院级及以上课程由学院教务科研处汇同相关系(部)共同建设与管理。
第四条全院所有课程均原则上应设置一名课程负责人(优质及以上课程推荐实施校企合作双负责人制),每位专职教师均应积极承担课程建设任务。
第五条经过2年建设期,将全院现开设课程基本建成“达标课程”,将20%以上的课程建成“优质课程”,将5%以上的课程建成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资源共享)课程”,并在此期间力争建成1-2门省级、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第六条学院对新开设课程,要求其在课程开设之日起,三年内建成“达标课程”。
第三章课程建设的内容第七条课程建设的内容(一)课程设计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与行业企业合作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与设计,课程标准与职业标准对接,强化职业能力培养;充分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要求;课程标准符合培养目标要求,职业标准明确,体现能力培养和创新精神;课程结构体系完整,重点难点突出,学时分配合理,教学措施得当;覆盖课程基本知识点和技能点;课程内容体现专业技术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课程资源丰富多样,符合国家技术要求。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提高课程建设水平,确保我院课程建设科学、规范、合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课程建设的内容课程建设主要包括教师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课程特色等方面的内容。
每一个方面的具体内涵详见《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评审指标体系》。
二、课程建设的等级标准学院开设的全部课程应按照《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评审指标体系》进行建设和评审。
课程建设评审结论分为合格课程、优质课程、精品课程三级。
不能通过合格等级的课程限定在一年内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一)院级合格课程合格课程建设是课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达到合格课程标准是对课程建设的最基本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重视合格课程建设工作,尤其要重视新上专业的课程建设,尽早使其全部达到合格课程标准。
院级合格课程建设,一是要重视教师队伍建设。
课程主讲教师所学专业应与申报课程相符合或经过1学期以上(含1学期)的该专业方向进修学习,并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形成了人员相对稳定,具有一定教学和科研能力的教师梯队。
二是要注重教学内容建设。
教学内容科学,经过主讲教师进行2轮以上(含2轮)教学过程整合,能够吸收一定量本学科领域最新科技成果和先进的教学经验,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安排合理。
三是要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
能够选用较为适宜的教学方法和比较科学、先进的教学手段,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四是要选用教材符合要求,选用高职高专教材和近三出版的教材。
五是要教学文件齐备。
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考核方法及试题库或试卷库等。
按照《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评审指标体系》进行评估,合格课程评估总分值必须等于或大于65分且指标D级不得多于2个。
评估总分值小于65分或多于2个指标出现D级者,为不能通过合格等级的课程。
(二)院级优质课程优质课程建设的目的是以合格课程建设为基础,使达到合格课程标准的课程进一步提高建设质量。
郑州XX职业技术学院课表管理办法(2024年)
郑州XX职业技术学院
课表管理办法
第一条课表是学校执行教学计划的重要依据。
课表一经排定公布,即应保持其严肃性、稳定性,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
第二条全校的课表统一由学校进行编排。
第三条教务人员须在本学期末将本学院下一学期的教学计划及排课在放假前编排好课程表,进行统一审核后,下发给各相关部门及教师。
第四条排课要注意科学性和合理性。
周课时应均匀分布,理论课时不得连排四节,课程上课时间和教师上课时间均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第五条每位教师课时安排时数(含实操),兼职教师平均每周不得超过16-20学时,专职教师平均每周不得超过12-18学时。
第六条下列时间有关教师不排或少排课:
1、学生评估为的教师,
2、学生评估为“C”的教师减半排课。
第七条课表编排完毕,由学校进行审核。
一经批准,即应严格执行。
执行过程中确需要用变动,应由各部门书面申请报学校、经同意后方可调整。
第八条全校所有教室严格按照课程表所指定的教室和时间由学校统一调度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使用。
第九条学校各部门临时需用教室半天或一天者,须与学校书面申请。
第十条除节、假日外,正常上课时间内(白天、晚上)一律不借教室
作为文娱活动场所。
第^^一条学院各机房、实验室由各相关部门及学校统一协调安排。
第十二条本规定从202X年1月1日起实施。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为了加快我院的课程、师资和教材建设,规范教学管理,提升教学水平,实现以老带新,加快年轻教师的成长周期,逐步实现院内精品课建设先行,逐步向省级精品课和国家级精品课过渡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分类与管理课程依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设置,所有课程严格按照归口单位进行管理,由课程归口的教学系部负责进行课程建设与管理。
课程共分为四级:1.院级立项课程:院级立项课程由学院教务处教学系(部)推荐申报,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
学院对院级优质课程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由学院和系部两级共同负责,重点建设。
2.系级立项课程:由各教学系部根据专业建设和发展需要确定。
条件成熟的,可升级为院级立项课程。
由各教学系部负责建设和管理。
3.普通课程:除院级立项课程和系(部)立项课程以外,依照教学计划开出的其他课程。
由各教学系(部)负责建设和管理。
二、课程建设负责人1.每门课程均应设置课程建设负责人,由课程建设负责人具体负责课程的教学组织,课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课程负责人应关注本专业的技术发展前沿,最新技术成果及应用,提出本课程的建设与发展的远期规划和近期计划,并予以贯彻落实。
2.课程负责人采取聘任制。
院级立项课程负责人由学院聘任,其他课程的负责人由系部聘任。
3.院级立项课程负责人由教务处备案,其他课程的负责人由系部备案。
三、课程建设的标准1.院级立项课程(1)课程建设能体现现代教育理念,体现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特色,紧扣专业改革方向。
教学大纲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具有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紧密结合的课程特色。
(2)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开展研究性教学,注重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培养。
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保证精品教材进课堂(包括自编教材、配套的教材、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和多媒体教材)。
注重提高教学信息化水平。
(3)实践教学有特色。
保证高水平教师指导实验、实训和实习。
具有较好的实验实训实习条件。
职业技术学校课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质量,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课程管理制度。
二、课程设置原则1. 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 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 紧密结合市场需求,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就业岗位变化。
4. 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尊重学生兴趣和特长。
三、课程设置与调整1. 课程设置应遵循以下程序:(1)根据国家教育部门发布的课程设置指南,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课程设置方案。
(2)组织相关专家对课程设置方案进行论证,确保其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3)将课程设置方案提交学校管理层审批,经批准后正式实施。
2. 课程调整:(1)根据国家教育政策调整、市场需求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适时调整课程设置。
(2)课程调整应充分听取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四、课程教学管理1. 教学计划:(1)制定学期教学计划,明确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2)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确保教学质量。
2. 教学实施:(1)教师应认真备课,充分准备教学资料,确保课堂教学质量。
(2)教师应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3. 教学考核:(1)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全面评价学生学习成果。
(2)考核方式应多样化,包括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
五、课程资源管理1. 教材选用:(1)选用符合国家教育标准、适合学生实际水平的教材。
(2)教材选用应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市场需求和学生兴趣。
2. 教学资源建设:(1)加强校内实验室、实训基地等教学设施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2)积极引进社会资源,拓宽学生实践渠道。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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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教高厅[2003]3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深化我院教育创新和教学改革,规范课程管理,进一步推动我院课程建设工作,保证课程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的核心,是保证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专业建设的基础,是深化教学改革的关键,对于建构学生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条课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理论和实践一体化教学体系的改革与建设,涉及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师资队伍、教材、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与建设。
学院按照“重点建设、保证质量、注重实效”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基础条件好、学生受益面广的课程进行重点建设,力争建成一批示范性强、辐射面广、影响力大的精品课程,以带动全校课程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
第二章申报与审批第四条课程建设及其申报范围:1、课程必须按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设置,课程名称和学时、学分必须按要求规范。
课程建设分为国家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院级精品课程、重点建设课程、达标课程和新开课程六级。
2、学院开设的所有课程必须达标;课程设置若需要变更或增设,须由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资料(如课程教学标准、主讲教师情况、教材选用等),经系(部)审核、学院批准后方可执行;新开课程开设一年后须通过达标评审。
3、重点建设课程和精品建设课程主要面向学生受益面大的公共课或专业核心课程。
4、学院每年三月份组织一次立项申报评审工作,申请和受理的具体日期由教务处公布。
第五条申报新开课程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符合高职高专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2、开课教师符合岗位教师资格(具有教师资格证,新进教师应通过岗前培训和教师教学技能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3、系(部)应提供教师新开课程的可行性意见和系部审定意见;4、课堂教学文件齐备(包括课程教学标准、至少课程教学内容1/2的教案或讲义、教材、习题或思考题、参考资料等);第六条达标课程应达到以下条件:1、是我院各专业教学计划中开设的课程,符合培养目标要求,且在我院至少开设1次以上;2、开课教师符合岗位教师资格;3、教学文件齐备(如课程教学标准、教学设计方案、教学情景设计方案、课程教学实施计划、教材、教学指导书、实验实训指导书、以工作过程为载体的教学案例库、习题库、试题库、课程考核标准、课程学习指南、参考文献等材料);4、选用公开出版的高质量的教材(或实验指导书);5、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标准要求;6、教学设计方案、教学情景设计方案、课程教学实施计划安排较合理,教学效果较好,学生比较满意。
第七条申报院级重点建设课程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必须经过达标课程验收评审,原则上要求是学生受益面大的公共课或专业核心课程,且在我院开设3次以上。
2、具有学术造诣较深、治学严谨,教学经验较丰富,团结、协作能力强的副教授或是任职三年以上讲师职称的课程负责人,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3、教材、图书资料、多媒体课件、网络教学资源、实验条件较好,教学文件完备,能为持续、稳定地进行课程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4、课程建设规划科学可行,有明确的近、中、远期建设目标和实现目标的建设计划,管理制度较健全;5、注重教学研究,改革教学设计、教学方法与手段,在因材施教、素质培养、教书育人等方面有措施、有成果;6、教学效果好。
7、必须有课程自主学习支撑网站,应提供申报课程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队伍、实践条件、教学效果、课程优势和特色等材料,以保证我院师生能够通过网络共享课程资源。
第八条申报院级以上精品课程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必须经过院级重点建设课程验收评审。
2、精品课程负责人必须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业务水平较高,成果丰富,具有较先进的职业教育教学理念,了解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趋向,具有一定的课程建设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主讲该门课程不少于3次,教学效果良好。
3、有一支不少于3人的教学团队,主讲授课教师不少于2人,具有双师结构,人员稳定,团结协作精神好,团队整体教学水平较高,并有团队建设工作计划。
专业核心课程的实践技能部分由兼职教师授课,其兼职教师数不少于教学团队专任教师的50%,要求是行业专家、技术骨干、能工巧匠、技能竞赛能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教育教学理论与现代教育技术,具备良好的教科研与实践教学指导能力,骨干兼职教师应具备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以上资格。
4、应具备实现建设目标的基础条件,即具备项目导向、行为导向(基于工作过程)、任务驱动等教学模式和方法的改革基础和实施条件。
5、课程教学文件、资料齐备(如课程教学标准、教学设计方案、教学情景设计方案、课程教学实施计划、教材、教学指导书、实验实训指导书、以工作过程为载体的教学案例库、习题库、试题库、课程考核标准、课程学习指南、参考文献等材料),具有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系列化教学材料和丰富的网络教学资源;6、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准确定位精品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教学内容能及时反映本专业领域最新技术成果;精品课程一般在专业核心课程中推荐,必须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基于岗位核心能力和工作过程课程体系所开设的课程,由课程所在专业通过市场调研、岗位工作分析,并经过教学实践开发选定。
公共课中的精品课程开发,也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基础能力与职业素质培养并重。
7、注重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与管理,注重教学研究,在教学思想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的改革与研究上措施有力,成果显著;8、教学效果好。
9、具有完善的课程自主学习支撑网站,应提供申报课程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队伍、实践条件、教学效果、课程特色等材料,以保证我院师生能够通过网络共享课程资源。
需提供以说课为主的介绍课程整体设计的录像(不超过40分钟)以及不超过15分钟的课程教学录像。
第九条申报与评审程序1、各类课程评审实行逐级申报,逐级评审。
2、特别优秀的课程允许破格跨级建设。
由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陈述理由,系部推荐,提请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
3、新开设课程,最迟应在正式开课2个月前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填写《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新开课程申请表》,由系(部)组织专家进行考核,经系(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
4、达标课程由各系部组织申报评审,教务处抽查审核,分管院长批准。
各系部应根据所属各专业的特点,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对学时数多、学生受益面大、基础较好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进行重点建设。
各系部应首先将所有课程建设成为达标课程。
课程团队成员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中有不合格情况或是在当年出现过教学事故,未能及时整改取得成效的课程不能确定为达标课程,已是达标及以上等级课程的视情节可取消其资格。
5、系部报院级及以上重点建设课程必须先经系部立项建设,各系部应健全相应的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6、院级重点建设课程和院级精品课程由教务处组织评审,重点建设课程负责人填写《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建设课程申报表》,院级精品课程建设负责人填写《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申报书》,经系(部)审查后报教务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拟建设名单,公示期满后,确定为院级重点建设课程和院级精品课程。
7、不能按评价标准开出实践课的课程不能评为院级重点建设课程。
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由学院推荐,在院级精品课程中产生。
第三章建设与管理第十条课程的建设1、每门课程必须制定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实现目标的建设计划,院级重点建设课程、院级精品课程需将建设任务分解成若干具体建设内容。
2、课程建设应突出重点,凝练特色,强化优势,尤其应加强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加强师资队伍、网络教学资源、教学规范等建设,积极开展工学结合,全面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和效率。
3、课程建设应与专业建设相结合,注重提高建设实效。
第十一条课程的管理1、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
课程负责人的职责如下:(1)课程负责人负责该课程总体规划及教学基本文件含课程标准、教案、授课进度计划、习题集、试题库、课件及其它教学资料的建设。
(2)课程负责人负责该课程的教学研究,负责组织教学方案设计、教学环境设计、教学情景设计,组织日常教学、改进教学方法、明确课程考核办法、加强课堂管理、组织实践教学等工作。
(3)课程负责人要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指导帮助青年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课程负责人应及时掌握本领域发展的前沿动态、最新学术成果及与相关领域的交叉和应用情况,及时更新课程内容。
(5)课程负责人在确定课程内容设置时应征询专业负责人和相关课程教师的意见,降低授课内容重复率。
(6)在授课任务繁重时,课程负责人必须首先保证本门课程的正常开设,不得随意停开和取消本门课程。
(7)课程负责人必须首先保证本专业授课任务的完成。
(8)课程负责人经过组织、协商,负责对该门课程选用统一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
(9)课程负责人经过组织、协商,负责对该门课程统一划定教学内容、考核方式及考核知识点、能力点分布等。
(10)课程负责人责任期限两年,期满后重新申报评聘。
2、重点建设课程和院级精品课程实行“项目”管理,分段检查,按期验收。
系(部)负责组织新开课程和达标课程的申报、评审和检查,教务处负责组织院级重点建设课程、院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的申报、评审、检查,负责全院课程建设的规划、指导、审核、协调和监管。
第十二条经费管理1、学院每年安排课程建设专项经费,用于院级重点建设课程及精品课程建设,建设经费在示范院校建设经费中安排。
2、所有课程建设期原则上为两年。
根据建设成效院级重点建设课程每年资助3000元/门,院级精品课程每年资助6000元/门,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的经费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3、同一门课程若同时获得两种类型课程立项,建设经费不叠加,原则上按经费标准高的类别进行资助。
4、课程建设经费按照经费标准分三期拨给,第一期经费为40%,在项目立项后拨给;第二期经费为30%,在中期检查后,根据检查结果拨给;第三期经费30%,在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给,验收不合格不予核拨。
5、课程建设专项基金的使用范围凡明确列入用于课程建设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课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开支。
有关开支均应按照学院财务制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