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房屋销售广告规定
房屋销售广告规定合同书甲方:(房屋销售商/开发商名称)乙方:(购房者姓名)鉴于甲方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营业资格,专门从事房屋销售业务,并且甲方拥有销售广告的权利和使用权。
为规范房屋销售广告活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任务目的甲方委托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房屋销售广告规定,进行房屋销售广告的撰写、发布,以达到推广房屋销售的目的。
第二条广告内容1. 乙方在撰写广告时,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房屋销售广告规定,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不得含有虚假信息。
2. 广告内容应涵盖房屋的基本情况、规格、价格、交付时间等相关信息,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三条广告发布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指定的媒体、平台上发布房屋销售广告,确保广告的有效传播。
2. 乙方在发布广告前,应提供广告稿给甲方审核,并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广告责任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房屋销售广告规定真实、合法,符合社会公序良俗。
如因甲方提供的广告规定违法、虚假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导致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 乙方撰写和发布的广告内容应经过严格审核,如果因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存在虚假、诽谤、侵犯个人隐私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乙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取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进行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用于其他目的。
2. 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机密用于自身或其他竞争方的利益。
第六条争议解决双方一致同意,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七条合同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作出任何修改或补充的,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合同终止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2. 如双方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对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第九条通知方式1. 合同中各方发出的通知、意见及文件应以书面形式发送,以挂号信、传真、快递或电子邮件方式确认。
最新广告法法律法规(地产篇)
广告法涉及房地产领域规定一、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二、最新广告法禁用词三、最新广告法通用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颁布日期:2015-12-24•执行日期:2016-0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第一条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
居民私人及非经营性售房、租房、换房广告,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四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第五条凡下列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一)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二)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四)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的;(七)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下列相应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三)土地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五)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出售广告,应当具有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销售许可证证明;出租、项目转让广告,应当具有相应的产权证明;(六)中介机构发布所代理的房地产项目广告,应当提供业主委托证明;(七)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2022年】安徽省铜陵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考试(含答案)
【2022年】安徽省铜陵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考试(含答案) 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多选题(10题)1.根据宪法修正案: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A.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B.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C.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D.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2.下列哪些说法是对矛盾特殊性原理的具体运用()。
A.对症下药,量体裁衣B.因时制宜,因地制宜C.物极必反,相反相成D.因材施教,因人而异3.2016年10月,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住建部下发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下列属于《通知》界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的有()。
A.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B.捏造或者散布谣言C.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D.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4.5.下列情形不适用于《政府采购法》的是()。
6.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形成()的创新创业格局,打造“双创”升级版。
A.线上线下结合B.产学研用协同C.大中小企业融合D.多渠道联动发展7.关于清末司法体制变化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改刑部为法部B.改大理院为大理寺C.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D.确立观审制度8.城市规划的实施管理主要是报建审批和监督检察两部分内容。
报建审批管理主要包括核发“一书两证”,其中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A.设计资质管理B.规划资质管理C.建筑管理D.道路管理E.管线管理9. 取保候审中的保证人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A.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B.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C.与本案无牵连D.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10.按照行政组织的系统不同,行政沟通可分为( )。
第五章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五章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3~4分)第一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条件(1)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记的名称和组织机构;(2)有适应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的固定的办公用房;(3)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的程序(1)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2)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暂定资质的条件不低于四级资质的条件。
(3)《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延长期不得超过2年。
(4)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第二节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房地产开发用地应当以出让的方式取得,但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可以采用划拨方式的除外。
采用划拨方式取得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2)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
(二)建设条件书面意见的内容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提出书面意见,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划拨的依据之一:(1)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2)城市规划设计的条件;(3)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要求;(4)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5)项目征收补偿、安置要求。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限价商品住房的控制性销售价位,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保障性住房的配建比例、配建套数、套型面积、设施条件和项目开竣工时间及建设周期等建设条件,作为土地出让的依据,并纳入出让合同。
2023年房地产经纪人之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
2023年房地产经纪人之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单选题(共50题)1、刘某2005年购得一商铺,以每月2000元租金租给吴某,租期5年。
半年后由于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刘某将商铺抵押给银行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1年,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抵押到期后,刘某未能偿还债务。
银行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该商铺。
(2007年真题)A.应当解除B.对购买人仍然有约束力C.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继续有效D.由购买人决定是否继续有效【答案】 B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年的,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
A.4B.3C.1D.2【答案】 C3、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A.风险控制B.风险预测C.风险解析D.风险评估【答案】 D4、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B.备案时应当提交的证明文件中包括书面租赁合同和房屋所有权证书C.备案时只需要提供承租人的身份证件D.如果房屋租赁当事人订立的是口头租赁合同,需到场说明情况【答案】 B5、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A.担保B.抵押人C.抵押权人D.反担保人【答案】 A6、下列关于现房抵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现房抵押的抵押权人可以不是债权人B.现房抵押的抵押人是债务人或第三人C.为了保证债务的偿还,抵押权人应当保管已经注记的房地产权利证书D.现房抵押所担保的主债仅限于债务人再次购买房屋【答案】 B7、个人所得税的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适用于()。
A.定额税率B.比例税率C.风险税率D.累进税率【答案】 B8、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A.承购人B.第三人C.担保权人D.抵押权人【答案】 B9、王某向甲房地产开发企业预购了一套建筑面积为90m2的商品住房,单价为6000元/m2,预售合同中未对房屋面积误差作出约定,商品住房实测建筑面积为93m2,则王某实际支付房款()万元。
2022年-2023年房地产经纪人之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题库附答案(典型题)
2022年-2023年房地产经纪人之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题库附答案(典型题)单选题(共30题)1、下列行为中,不属于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的是()。
A.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B.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C.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支付租金D.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答案】 D2、销售房地产的增值税税率为()。
A.5%B.5.5%C.3%D.1.5%【答案】 A3、2009年,甲按房改标准价800元/m2,购买了本单位A小区的一套60m2的住房。
2013年,甲退休。
2016年1月,甲补齐了标准价与成本价的差价200元/m2。
3月,甲拟重新购买住房,在媒体上看到下列一则广告:“B小区即将全面开工建设,现火爆开盘,决定内部发售。
该小区到CBD商圈仅10min路程,房屋开盘售价每套20万元。
”4月,甲拟购买某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B小区住房。
该开发公司销售人员向甲推荐了C户型,并作了如下介绍:“该户型经实测,套内建筑面积为85m2,套内使用面积为71m2。
阳台为全封闭,阳台底板水平投影面积为3m2,由于阳台围护物向外倾斜,增大了阳台的使用空间5%。
该户型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16m2。
”7月,甲以1500元/m2购买了B小区C 户型的住房,并将A小区的住房出售。
A.93C.101D.104【答案】 C4、房屋拆迁实施过程中,违法建筑应由()认定。
A.拆迁人B.拆迁主管部门C.房地产登记机构D.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答案】 D5、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继续承租房屋的是()。
A.朋友B.共同居住人C.共有人D.近亲属【答案】 B6、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设定抵押的,所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剩余年限。
A.划拨B.出让C.租赁【答案】 B7、在房地产抵押的主要类型中,()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房地产的占有,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债权人的行为。
A.在建工程抵押B.最高额抵押C.一般房地产抵押D.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答案】 C8、男,56岁。
房地产销售广告注意事项
房地产销售广告注意事项
1. 信息准确性:广告中的所有信息,如房屋面积、价格、地理位置、配套设施等必须准确无误。
任何虚假或误导性的信息都可能导致法律问题。
2. 产权清晰:确保广告中所宣传的房产具有明确的产权,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或限制。
3. 广告用语:广告用语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避免使用夸张、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语。
4. 合法合规: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广告法、房地产管理法等。
确保广告中不包含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5. 实景照片:尽量使用真实的房屋照片,避免使用过度修饰或虚假的图片。
如果使用效果图或模拟图,应明确注明。
6. 价格标识:明确标注房屋的单价、总价及付款方式等重要信息。
若有优惠活动,需详细说明优惠条件和期限。
7. 配套设施:如小区内有配套设施,如学校、商场、公园等,应在广告中明确说明。
8. 风险提示:对于房地产购买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如政策变化、市场波动等,应在广告中进行充分提示。
9. 售后服务:广告中可提及开发商或中介机构提供的售后服务,以增强购房者的信心。
10. 广告发布:确保广告在合法的媒体上发布,避免在未经授权的网站或平台上发布广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1.04.02•【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施行日期】2021.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21年3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局长:张工2021年4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为了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一、对11件部门规章予以废止,详见附件1。
二、对5件部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详见附件2。
本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修改的部门规章附件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一、《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2008年10月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6号公布)二、《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证件和徽章管理办法》(1991年5月11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22号公布,根据2003年2月2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规章的通知》修订)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2002年11月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0号公布,根据2008年4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12月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四、《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00年4月24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9号公布)五、《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010年1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7号公布,根据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8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等四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六、《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1991年3月27日卫生部令13号公布,根据2005年5月20日卫监督发〔2005〕190号修订)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2000年10月1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公布)八、《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000年10月2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5号公布)九、《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02年4月1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32号公布)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2004年7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公布)十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管理办法》(2014年12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号公布)附件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修改的部门规章一、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6年7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公布)作出修改(一)将第三条中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修改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6年法律法规清单
序号 1 2 3
文件编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油气罐区防火 防...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3号)国家安全监管 总...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2号)强化煤矿瓦斯 防...
编号 第84号 第83号 第82号
时间 2015/8/7 2015/8/3 2015/7/10
第81号 第80号 第79号 第78号 第77号 第76号 第74号 第71号 第70号 第69号 第68号 第64号 第63号 第60号 第56号 第55号 第57号 第53号 第51号 第50号 第49号 第48号 第47号 第45号 2015年 第18号 2015年 第17号 2015年 第 16 号 2015年 第14号 2015年 第11号 2015年 第12号 2015年 第10号 2015年 第9号
法律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法律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主席令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国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 定》及配套标准的通知 新交通安全法规 法律法规编号 时间 2015/1/7 2014/9/2 2012/1/6 2011/4/29 2008/11/1 2014/1/1 2015/1/1 2016/6/1 2007/9/24 2007/3/19 2006/7/26 2008/6/27 2006/6/30 2005/3/2 2004/02/12/31 2001/12/31 2001/9/4 1999/12/30 1997/7/9 1997/4/10 1996/3/17 2016/1/1 2016/1/1 2016/1/1 2016/1/1 2016/1/1 2016/1/1
2016房地产广告禁用词
广告新规,地产人不要踩雷29个禁用词,快拿小本本记下来!1「最」最、最佳、最高、最高级、最高端、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后、最新、最新技术、最新科学2「一」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遗留、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销冠(需住建委证明方可使用)3「级别」国家级、国际级、世界级、千万级、百万级、星级、5A、甲级、超甲级4「极限词语」顶级(顶尖/尖端)、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致极、极具、完美、绝佳(极佳)、至、至尊、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压轴、问鼎、空前、绝后、绝版、无双、非此莫属、巅峰、前所未有、无人能及、顶级、鼎级、鼎冠、定鼎、完美、翘楚之作、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绝无仅有、寸土寸金、淋漓尽致、无与伦比、唯一、卓越、卓著5「稀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绝版、珍稀、臻稀、稀少、绝无仅有、绝不在有、稀世珍宝、千金难求、世所罕见、不可多得、空前绝后、寥寥无几、屈指可数6「独家」独家、独创、独据、开发者、缔造者、创始者、发明者7「首/家/国」首个、首选、独家、首发、首席、首府、首选、首屈一指、全国首家、国家领导人、国门、国宅、首次、填补国内空白、国际品质8「黄金」黄金旺铺、黄金价值、黄金地段、金钱、金融汇币图片、外国货币9「品牌」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冠军、王、之王、王者楼王、墅王、皇家10「领」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领袖、引领、创领、领航、耀领11「虚假」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百分之百12「权威」特供、专供、专家推荐、国家xx领导人推荐、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除外)13「涉嫌欺诈消费者」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领取奖品、抽奖。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佛府办〔2016〕52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佛府办〔2016〕5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措施:一、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机制,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继续充分发挥佛山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联席会议的作用,统筹、指导、协调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
各区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房地产调控的有关精神,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目标,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属地责任。
建立完善住建、国土、规划、发改、统计、工商、金融、宣传等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调控。
对稳定房价不力的区,市人民政府将启动问责。
二、对部分区域执行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自即日起,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可在上述区域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地产广告违法文案范文
地产广告违法文案范文对于地产广告违法行为,本案件涉及地产公司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下面将对该案进行详细描述并提出相应的法律依据和对地产公司的处罚建议。
案情概述:某地产公司在广告中宣传其房产项目,声称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并且拥有丰富的配套设施和优质的居住环境。
然而,经过调查发现,该房产项目的实际情况与广告宣传大相径庭。
地理位置实际上并不优越,交通并不便利;配套设施并不完善,居住环境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广告宣传中不得使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含有明显的夸大或者虚构成分,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地产公司此次违反了上述规定,发布了不真实的广告宣传,欺骗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处罚建议:1.处以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发布虚假广告的地产公司可以处以罚款的形式进行处罚。
考虑到该公司发布的虚假广告涉及面较广,且对消费者的影响较大,建议对该公司处以较高数额的罚款,以起到警示作用。
2.责令停止违法广告行为:要求地产公司立即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将真实情况公之于众,并在原有广告平台上发布更正声明,还原真实情况,消除虚假宣传对消费者的影响。
3.行政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于故意发布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地产公司可以采取行政处分措施,包括吊销广告发布许可证等。
考虑到该地产公司在广告宣传中故意编造虚假信息,情节严重,建议对其进行行政处分,以示公正。
结语:本案涉及地产公司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应对该公司进行罚款、责令停止违法广告行为和行政处分等处罚。
这样的处罚将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规范经营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对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重大意义,通过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监管创新,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依法保护合法经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正当利益,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等不正当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对消费者在商品和服务质量方面的承诺;要发布真实房源信息和广告,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的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接受政府和公众监督,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通过向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赢得市场。
二、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追求不正当利益,存在违法违规等不正当经营行为,其中包括:(一)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二)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三)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四)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五)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六)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七)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八)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九)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0.01•【字号】成办发〔2016〕37号•【施行日期】2016.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37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0月1日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政府新闻办)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16〕17号)要求,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严格规划用途管理严禁擅自调整项目用地性质,对擅自调整用地性质的依法不予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予办理规划核实。
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管理,对未按规划许可实施的建设项目,要求限期整改;无法改正的,对超出计容面积部分的全部收入予以罚没,并将开发企业等相关责任单位纳入诚信管理。
二、精准调控土地供应按照成府发〔2016〕17号文相关要求实行精准调控。
对商品住房销售偏紧的区域,适时增加供地规模,适度加快供地节奏,有效管控土地价格,确保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居住用地需求。
三、加快项目开工建设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期限开工、竣工开发项目的行为。
在取得出让土地后,开发企业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开工建设。
凡未按期开工、竣工,构成土地闲置的,按相关规定采取收取土地闲置费、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方式依法处置,并按不良信用记录予以企业信用扣分。
2016年西安房地产政策
时间政策政策明细2016.2财政部发文降低“契税+营业税”2月份,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全面降低交易环节税费。
2016.2.2按揭首套房首付降至2成2月2日下午,央行、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2016.2月中旬开放小区+商改住2月中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一件提出,开放小区,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
2016.5.215月21日陕西省政府地产十一条新政出台1、各地6月底前要出台房地产去库存措施;2、商品房存量较大地区全部货币化安置;3、金融机构适度降低农民贷款买房利率;4、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0.7倍;5、房产商不得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6、个人买卖房的税收优惠政策;7、鼓励开发商将其“库存”向社会出租;8、未及时开发及闲置地产用地将被调整;9、因地制宜确定商品房及用地供应比例;10、大力提高房产开发项目综合配套水平;11、鼓励骨干企业兼并收购重组转型升级。
2016.6西安“楼十条”6月份,西安市政府出台《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后被市场上称“楼十条”)提出简化行政审批、优化建设环境、遗留问题处理、用地管控、活跃二手房市场等方面新规定,同时也推行和放开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全国异地贷款及支持农民工购房等政策。
其中提出“非西安市户籍的居民在我市购房落户的优惠政策时限,由2016年12月31日截止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截止。
同时进一步放宽公积金政策,外地缴存职工购房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016年广告法禁用词
2016最新广告法禁用词与“最”有关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档、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时尚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先进加工工艺、最先享受、最后、最后一波、最新、最新科技、最新科学。
与“一”有关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一流、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
与“级/极”有关国家级(相关单位颁发的除外)、国家级产品、全球级、宇宙级、世界级、顶级(顶尖/尖端)、顶级工艺、顶级享受、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
与“首/家/国”有关首个、首选、独家、独家配方、全国首发、首款、全国销量冠军、国家级产品、国家(国家免检)、国家领导人、填补国内空白、中国驰名(驰名商标)、国际品质。
与品牌有关王牌、领袖品牌、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缔造者、创领品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巅峰、奢侈、优秀、资深、领袖、之王、王者、冠军。
与虚假有关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100%、高档、正品、真皮、超赚、精准。
与虚假有关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100%。
与欺诈有关涉嫌欺诈消费者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点击试穿、点击翻转、领取奖品涉嫌诱导消费者秒杀、抢爆、再不抢就没了、不会更便宜了、错过就没机会了、万人疯抢、全民疯抢/抢购、卖/抢疯了与时间有关限时必须具体时间今日、今天、几天几夜、倒计时、趁现在、就、仅限、周末、周年庆、特惠趴、购物大趴、闪购、品牌团、精品团、单品团(必须有活动日期)严禁使用随时结束、随时涨价、马上降价。
与权威有关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特供、专供、专家推荐、质量免检、无需国家质量检测、免抽检、国家XX领导人推荐、国家XX机关推荐、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除外)这些新广告法禁用词在以后的网络营销推广上肯定用的上,而且现在国家也在打击一些违法事情。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16〕17号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16〕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惠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近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部署,落实稳房价、防风险、强管理的要求,切实构建适合我市实际的住房市场体系,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预售制度,强化市场监管,突出做好稳控房价工作(一)严格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
1. 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销售商品房,不得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或以任何形式收取购房人的意向金(诚意金)、定金;不得委托销售代理机构(包括电商)对外销售、收取认筹金或团购服务费;不得由电商或其他机构针对特定项目、特定楼栋、在特定时间以入会等形式收取会费或其它任何费用。
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取得预售许可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对外销售,并在公开销售24小时之前,按照“一套一标”的方式明码标价。
2. 预售商品房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市房管局《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惠市房〔2015〕67号)的有关要求,在销售现场制作“房屋销售信息公示栏”,做好国土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预售项目信息公示工作。
3.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加强对销售人员(包括中介代理机构销售人员)的管理。
销售人员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前,应主动引导购房人了解相关公示信息,向购房人讲解《预售商品房购房须知》相关内容,提醒购房注意事项,并由购房人在《预售商品房购房须知》上签字确认。
2023年房地产经纪人之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高分通关题型题库附解析答案
2023年房地产经纪人之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高分通关题型题库附解析答案单选题(共30题)1、商品房买卖的销售价格().A.由房地产中介机构评估拟定B.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估拟定C.由当事人协商议定D.由市场平均价格决定【答案】 C2、下列关系中,其主体法律地位不平等,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是()。
A.房地产开发关系B.房地产交易关系C.物业管理关系D.房地产行政管理关系【答案】 D3、( )为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部门。
A.国务院B.建设部或其授权的部门C.人事部或其授权的部门D.国土资源部或其授权的部门【答案】 B4、下列行为中,应缴纳契税的是().A.杨某通过继承取得房屋B.某医院承受房产用于病人住院治疗C.中国公民李某受让美国的一套别墅D.刘某以单位分配方式取得一套房屋【答案】 D5、《房屋登记办法》,使用非法印制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的,处罚标准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由房屋登记机构予以收缴B.由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予以收缴C.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D.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答案】 A6、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A.承购人B.第三人C.担保权人D.抵押权人【答案】 B7、国有土地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B.国务院C.省级人民政府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答案】 B8、商品房住宅预售方案的内容不包括()。
A.项目基本情况B.建设进度安排C.预售价格及变动幅度D.准确的建筑面积【答案】 D9、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是()。
A.按月计征,分期缴纳B.按年计征,统一缴纳C.按年计征,分期缴纳D.按月计征,统一缴纳【答案】 C10、确定房地产抵押价值的正确做法是()。
A.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或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后确定B.抵押人自行确定C.房地产经纪人确定D.房地产经纪机构确定【答案】 A11、王某想回乡下安享晚年,将其在某市市区一处居住了几十年的合法房产赠与李某。
房地产企业合规管理法律实务
房地产企业合规管理法律实务一合规相关概念1、合规合规是指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
2.合规风险合规风险是指中央企业及其员工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3.合规管理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二房地产企业合规管理的重点领域根据《中央企业管理合规指引(试行)》,企业应当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结合自身实际,在全面推进合规管理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切实防范合规风险。
该指引第十三条列举了市场交易、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劳动用工、财务税收、知识产权、商业伙伴七个需要重点关注领域。
实践中,房地产企业合规管理的重点领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公司资质合规项目公司成立时,首先应注意项目公司的相关资质问题,就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在实践中,因为税务或其他原因,房地产开发往往选择在当地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展开。
然而,项目公司在设立时因其年限、业绩等原因往往取得的是暂定资质,对其开发的面积规模有一定的限制。
鉴于项目公司为房地产开发的法律主体,项目公司开发的面积如存在超越资质开发等不合规事宜时,会对房地产开发项目产生严重影响。
南京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03.17•【字号】宁工商广〔2016〕7号•【施行日期】2016.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告管理正文南京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宁工商广〔2016〕7号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社会团体:为进一步转变广告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广告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现将《南京市工商局关于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3月17日南京市工商局关于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意见为进一步转变广告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广告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厘清监管职责,提高广告管理效能进一步完善市工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三级广告监测体系,加强广告监测与监管相互衔接,明确各级管理职责,有效开展登记、监测与监管工作,提高管理效能。
(一)广告发布登记、备案1.市工商局负责市区两级广播电台、电视、报刊出版单位的广告发布登记;全市公益广告发布备案、跨区域特定场所广告发布备案。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特定场所广告发布备案。
3.各广告监管部门应确定专人负责广告发布登记、备案,将相关信息录入广告监管系统,严格遵守审批时限和有关规定,依法开展行政许可,为申请单位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二)广告监测工作1.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负责市广电集团、报业集团及市级重点网站和户外广告的监测。
2.区市场监督局负责辖区广播、电视、综合类报纸、期刊及重点网站广告和户外广告的监测。
3.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的报纸、期刊、互联网广告及户外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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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
居民私人及非经营性售房、租房、换房广告,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四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第五条凡下列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
(一)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
(二)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
(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四)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的;
(七)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下列相应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三)土地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五)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出售广告,应当具有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销售许可证证明;出租、项目转让广告,应当具有相应的产权证明;
(六)中介机构发布所代理的房地产项目广告,应当提供业主委托证明;
(七)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七条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必须载明以下事项:
(一)开发企业名称;
(二)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载明该机构名称;
(三)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
广告中仅介绍房地产项目名称的,可以不必载明上述事项。
第八条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第九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单位应当是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的生产、生活空间。
第十条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
第十二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第十三条房地产广告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
第十四条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
第十五条房地产广告中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第十六条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
第十七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贷款服务的,应当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
第十八条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第十九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第二十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房地产价格评估的,应当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使用其他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引用语的,应当真实、准确,表明出处。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公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