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商誉会计准则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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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减值最初估计进行较大调整的
性质和数额。
自创商誉
不确认
不确认
四 、我 国 新 商 誉 会 计 准 则 的 评 价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商誉的处理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同 时, 又考虑了我国具体实际, 对我国现阶段有着特殊的意义。一是 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目前我国企业诚信缺失, 会计信息失 真严重,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会计准则制定的重要目的。新准则将 商誉作为资产单独列示, 可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为真实可靠的企 业商誉价值和企业资产价值的相关信息, 从制度上防止了企业利 用“ 合 并 差 价 ”操 纵 利 润 , 提 高 了 商 誉 会 计 信 息 的 相 关 性 与 可 靠 性。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可以更好地反映商誉资产的实际数 额, 提高商誉资产的质量, 从而反映其未来获取超额收益的实际能
表1
中美商誉会计准则比较
美国
中国
对所有商誉都采用四标准: (1) 商 誉 在 一 般 情 况 下 不 能
可定义性: 购买商誉中核心商誉符 视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只有当
初始 合资产的定义; ( 2) 可计量性: 收购 另一企业承认其价值 , 并 愿 意
确认
成本为购买商誉的初始计量提供了 基础并且使并购商誉的计量成为可 能; (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附注中应对并购商誉账面价值的 并, 如 果 合 并 方 式 为 控 股 合 变 化 进 行 披 露 , 包 括 : ( 1) 取 得 的 并, 则商誉将在合并财务报表 商誉总额; ( 2) 确认的减值总额; 的非流动资产下单独列示; 如 ( 3) 处置报告单元或其中一部分 果合并方式是吸收合并, 则商 的商誉的利得或损失金额。如果 誉将在母公司单独财务报表 商誉确实发生减值, 应披露以下 中的非流动资产下单独列示。 披露 内容: ( 1) 导 致 发 生 减 值 情 况 的 同时, 新会计准则还要求企业 说 明 ; ( 2) 减 值 的 数 额 , 计 量 报 告 在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中 应 披 露 商 单元公允 价 值 的 方 法 ( 市 价 、类 似 誉的确切金额、确 定 方 法, 以 交 易 的 价 格 、现 值 或 其 他 估 价 手 及商誉的减值、计提 减 值 准 备 段) ; ( 3) 如果减值估计没有完成, 等详细内容。 披露其事实和原因, 在以后期内,
比较与借鉴 COMPAR ISON AND R EFER ENCE
中美商誉会计准则比较
天津财经大学 苑泽明 陈广前
一 、美 国 商 誉 会 计 准 则 发 展 美国是最早对商誉会计进行规范的国家, 从 1944 年开始, 美 国 会 计 程 序 委 员 会 就 发 表 了 若 干 涉 及 商 誉 会 计 处 理 的 文 告 。 1944 年 12 月,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 AICPA) 所属会计程序委员会 ( CAP) 发布了第 24 号会计研究公报 ARB24《无形资产》, 第一次 对包含商誉在内的无形资产会计实务进行规范。该公报只解决了 外购商誉的确认、计量问 题 , 并 规 定 商 誉 要 在 其 寿 命 期 限 内 摊 销 。 1945 年 美 国 证 券 交 易 委 员 会( SEC) 开 始 鼓 励 那 些 将 商 誉 作 为 资 产 永 久 性 保 留 的 公 司 进 行 摊 销 。 1953 年 , CAP 又 发 表 了 ARB43 《对第 1 至 42 号会计研究公报的重新研究和修订》, 其中第五章 对《 无 形 资 产 》进 行 了 修 订 。该 公 报 禁 止 将 商 誉 立 即 冲 销 股 东 权 益 和随意摊销, 只有当价值发生减损时方可冲销或摊销。1968 年, 由 安达信会计公司的两位高级合伙人撰写的 《第 5 号会计研究说 明 : 商 誉 会 计 》( Accounting Research Study No.5) 发 布 , 该 说 明 的 结论是, 商誉不是资 产 , 因 而 应 在 收 购 日 注 销 , 且 减 少 权 益 。1970 年, 美国会计原则委 员 会( APB) 颁 布 的 第 16 号 意 见 书( APB16) 《 企 业 合 并 》和 第 17 号 意 见 书( APB17) 《 无 形 资 产 》: 规 定 企 业 合并可以同时采用权益联合法和购买法, 并要求在购买法下确认 的商誉必须在不少于 40 年内摊销; 统一了商誉实务。1985 年, 美 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第 42A 号员工会计公报 ( Staff Accounting Bulletin No.42A) , 规定金融机构可接受的最大商誉摊销年限为 25 年。1994 年, 美国投资管理与研究协会( AIMR) 所 属 财 务 会 计 政 策 委 员 会( FAPC) 、财 务 分 析 师 职 业 协 会 发 表 了“90 年 代 及 以 后 的财务报告”的文告。该文告建议外购商誉应在收购日注销, 原因 在于商誉描述的仅是一个特定时日的价值; 资产负债表上披露的 商誉金额对评估主体的未来现金流量或主体的价值没有显著用 途。1995 年, 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第 121 号财务会计准则 公告》, 这标志着减值项目的完成, 但仅在长期资产减值时才涉及 商誉减值问题。1999 年, 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公布的《企业 合 并 与 无 形 资 产 》征 求 意 见 稿 中 , 首 次 提 出 了“ 核 心 商 誉 ”的 概 念。FASB 认为, 被购方继续存在 的 营 业 中“ 持 续 经 营 ”要 素 的 公 允价值以及收购方和被购方净资产及营业进行合并而产生的预期 合并协同利益和其他利益的公允价值构成“核心商誉”。2001 年 6 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 FASB) 一致通过财务会计准则第 141 号( FAS141) 《 企 业 合 并 》和 第 142 号( FAS142) 《 商 誉 及 其 他无形资产》: 规定取消联合收益法, 要求企业合并统一采用购买 法, 并且改商誉的系统摊销为减值测试, 商誉减损则确认为损失, 未 减 损 则 不 予 摊 销 。 2005 年 7 月 美 国 财 务 会 计 准 则 委 员 会 ( FASB) 和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委 员 会( IAS) 共 同 发 布 的《 企 业 合 并 》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 商誉是不可单独辨认和确认的资产所带来的 未来经济利益, 在数量上等于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整体公允价值与 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控股合并方式下, 当存在 少数股权时, 应分别确认属于控股方的商誉和属于少数股权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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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 2008 年第 7 期
比较与借鉴 COMPAR ISON AND R EFER ENCE
誉确认方面, 根据我国具体国情, 新准则采用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 一致的做法将商誉排除在无形资产范围之外, 作为一个独立的资 产项目单独列示, 而美国商誉会计准则将商誉作为无形资产处理。 二是由于合并商誉的产生源于企业合并, 中美法律体系的不同造 成了企业合并内容的不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把企业合并分为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两种情况, 允许 购买法和权益法并存,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 非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美国会计准则中的企业合并 不包括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并明确规定企业合并统一采用购 买法。
为此付出代价时, 企业的资产。
方可确认为
性的确认标准; (4) 可靠性。
商 誉 按 收 购 成 本 的 剩 余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额— ——收 购 成 本 的 公 允 价 值 超 过 并......购买 方 对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 初始 额进行初始计量。不确认负商誉, 将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计量 负商誉按比例调减长期非货币性资 额”进行初始计量。 新 准 则 只 产的公允价值, 若不够抵减时, 剩余 确认和计量正商誉。 部分确认为一项递延收益, 并在确 定的期限内摊销为收益。
企业合并必须采用购买法; 商 取消了对商誉进行摊销的
外 购 商
摊销 与减 值处
誉不再在有限年限内摊销, 只有 存在减值时才计提无形资产减值 准备。
方法, 要求企业只对商誉进行 减值处理。对于确认的商誉, 无 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企业都
应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
誉理
试, 一经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
不得在以后会计期间转回。
誉。初始确认后, 商誉不再摊销。每个会计期末, 合并方依据 FASB 第 142 号公告和 IAS36 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二 、我 国 商 誉 会 计 准 则 发 展 我 国 商 誉 的 研 究 起 步 较 晚 , 直 至 1992 年 12 月 发 布 的《 工 业 企业会计制 度 》 才 首 次 涉 及 商 誉 问 题 。1993 年 7 月 1 日 生 效 的 《 企 业 财 务 通 则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工 业 企 业 财 务 制 度 》明 确 了商誉属于无形资产的范畴, 并规定商誉应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1995 年 2 月 9 日《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对合并商誉未进行单 独确认, 而是包含在“合 并 差 价 ”项 目 中 , 对 合 并 差 价 是 否 进 行 摊 销或减值也未明确作出规定。1995 年 4 月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 计 准 则 — — — 无 形 资 产 》确 认 并 购 商 誉 的 成 本 为 购 买 企 业 支 付 的 价 款扣除被收购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余额, 负商誉确定企 业的递延收益, 在不短于 5 年的期限内等额摊销, 计入各期损益。 1996 年 1 月财政部公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合并》( 征求 意见稿) 中规定了正商誉和负商誉的摊销期限: 正商誉一般应当 在不超过 10 年的期限 内 采 用 直 线 法 摊 销 , 并 记 入 各 期 费 用 ; 负 商 誉一般应当在不超过 5 年的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并确认各期 收益。1997 年 8 月《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规定 企业合并过程产生的商誉记入 “无形资产— ——商誉” 会计科目。 2001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企业会计准则— ——无形资产》将商誉确 定为不可辨认无形资产, 同时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不能加以确认。 2006 年 2 月财政部发布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商誉问题作了修改。 《企业 会 计 准 则 20 号— ——企 业 合 并 》规 定 : 购 买 方 对 合 并 成 本 大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应 当确认为商誉。同时《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资产减值》改商誉 的系统摊销为减值测试。与以往会计准则相比, 新准则将商誉排除 在无形资产之外, 明确了合并商誉是一项独立的资产要素, 同时改 系统摊销法为减值测试法。 三 、中 美 商 誉 会 计 准 则 比 较 美国对商誉的处理采用 FASB 的相关规定, 而我国对商誉的 处理则采用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现阶段中美商誉会计准则对 比如表 1 所示。 从表 1 可以看出, 中美商誉会计准则有许多相似之处。首先, 在商誉的初始确认方面, 只确认外购商誉, 由于自创商誉不能被可 靠计量以及其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 对于自创商誉都不予确认; 其 次, 在商誉的计量方式上都采用间接计量法— ——将企业收购成本 与其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商誉处理; 再次, 在商誉的计 量方面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 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买卖双方对 企业价值的判断, 以及被收购企业的未来盈利能力; 最后, 在商誉 摊销与披露上, 合并商誉都被看作是企业的一项永久性资产, 由合 并方将其作为一项永久性资产列示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不对其 进行摊销, 只在减值时对其进行减值处理。 但我国商誉准则与美国商誉准则相比有其特殊性。一是在商
性质和数额。
自创商誉
不确认
不确认
四 、我 国 新 商 誉 会 计 准 则 的 评 价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商誉的处理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同 时, 又考虑了我国具体实际, 对我国现阶段有着特殊的意义。一是 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目前我国企业诚信缺失, 会计信息失 真严重,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会计准则制定的重要目的。新准则将 商誉作为资产单独列示, 可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为真实可靠的企 业商誉价值和企业资产价值的相关信息, 从制度上防止了企业利 用“ 合 并 差 价 ”操 纵 利 润 , 提 高 了 商 誉 会 计 信 息 的 相 关 性 与 可 靠 性。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可以更好地反映商誉资产的实际数 额, 提高商誉资产的质量, 从而反映其未来获取超额收益的实际能
表1
中美商誉会计准则比较
美国
中国
对所有商誉都采用四标准: (1) 商 誉 在 一 般 情 况 下 不 能
可定义性: 购买商誉中核心商誉符 视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只有当
初始 合资产的定义; ( 2) 可计量性: 收购 另一企业承认其价值 , 并 愿 意
确认
成本为购买商誉的初始计量提供了 基础并且使并购商誉的计量成为可 能; (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附注中应对并购商誉账面价值的 并, 如 果 合 并 方 式 为 控 股 合 变 化 进 行 披 露 , 包 括 : ( 1) 取 得 的 并, 则商誉将在合并财务报表 商誉总额; ( 2) 确认的减值总额; 的非流动资产下单独列示; 如 ( 3) 处置报告单元或其中一部分 果合并方式是吸收合并, 则商 的商誉的利得或损失金额。如果 誉将在母公司单独财务报表 商誉确实发生减值, 应披露以下 中的非流动资产下单独列示。 披露 内容: ( 1) 导 致 发 生 减 值 情 况 的 同时, 新会计准则还要求企业 说 明 ; ( 2) 减 值 的 数 额 , 计 量 报 告 在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中 应 披 露 商 单元公允 价 值 的 方 法 ( 市 价 、类 似 誉的确切金额、确 定 方 法, 以 交 易 的 价 格 、现 值 或 其 他 估 价 手 及商誉的减值、计提 减 值 准 备 段) ; ( 3) 如果减值估计没有完成, 等详细内容。 披露其事实和原因, 在以后期内,
比较与借鉴 COMPAR ISON AND R EFER ENCE
中美商誉会计准则比较
天津财经大学 苑泽明 陈广前
一 、美 国 商 誉 会 计 准 则 发 展 美国是最早对商誉会计进行规范的国家, 从 1944 年开始, 美 国 会 计 程 序 委 员 会 就 发 表 了 若 干 涉 及 商 誉 会 计 处 理 的 文 告 。 1944 年 12 月,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 AICPA) 所属会计程序委员会 ( CAP) 发布了第 24 号会计研究公报 ARB24《无形资产》, 第一次 对包含商誉在内的无形资产会计实务进行规范。该公报只解决了 外购商誉的确认、计量问 题 , 并 规 定 商 誉 要 在 其 寿 命 期 限 内 摊 销 。 1945 年 美 国 证 券 交 易 委 员 会( SEC) 开 始 鼓 励 那 些 将 商 誉 作 为 资 产 永 久 性 保 留 的 公 司 进 行 摊 销 。 1953 年 , CAP 又 发 表 了 ARB43 《对第 1 至 42 号会计研究公报的重新研究和修订》, 其中第五章 对《 无 形 资 产 》进 行 了 修 订 。该 公 报 禁 止 将 商 誉 立 即 冲 销 股 东 权 益 和随意摊销, 只有当价值发生减损时方可冲销或摊销。1968 年, 由 安达信会计公司的两位高级合伙人撰写的 《第 5 号会计研究说 明 : 商 誉 会 计 》( Accounting Research Study No.5) 发 布 , 该 说 明 的 结论是, 商誉不是资 产 , 因 而 应 在 收 购 日 注 销 , 且 减 少 权 益 。1970 年, 美国会计原则委 员 会( APB) 颁 布 的 第 16 号 意 见 书( APB16) 《 企 业 合 并 》和 第 17 号 意 见 书( APB17) 《 无 形 资 产 》: 规 定 企 业 合并可以同时采用权益联合法和购买法, 并要求在购买法下确认 的商誉必须在不少于 40 年内摊销; 统一了商誉实务。1985 年, 美 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第 42A 号员工会计公报 ( Staff Accounting Bulletin No.42A) , 规定金融机构可接受的最大商誉摊销年限为 25 年。1994 年, 美国投资管理与研究协会( AIMR) 所 属 财 务 会 计 政 策 委 员 会( FAPC) 、财 务 分 析 师 职 业 协 会 发 表 了“90 年 代 及 以 后 的财务报告”的文告。该文告建议外购商誉应在收购日注销, 原因 在于商誉描述的仅是一个特定时日的价值; 资产负债表上披露的 商誉金额对评估主体的未来现金流量或主体的价值没有显著用 途。1995 年, 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第 121 号财务会计准则 公告》, 这标志着减值项目的完成, 但仅在长期资产减值时才涉及 商誉减值问题。1999 年, 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公布的《企业 合 并 与 无 形 资 产 》征 求 意 见 稿 中 , 首 次 提 出 了“ 核 心 商 誉 ”的 概 念。FASB 认为, 被购方继续存在 的 营 业 中“ 持 续 经 营 ”要 素 的 公 允价值以及收购方和被购方净资产及营业进行合并而产生的预期 合并协同利益和其他利益的公允价值构成“核心商誉”。2001 年 6 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 FASB) 一致通过财务会计准则第 141 号( FAS141) 《 企 业 合 并 》和 第 142 号( FAS142) 《 商 誉 及 其 他无形资产》: 规定取消联合收益法, 要求企业合并统一采用购买 法, 并且改商誉的系统摊销为减值测试, 商誉减损则确认为损失, 未 减 损 则 不 予 摊 销 。 2005 年 7 月 美 国 财 务 会 计 准 则 委 员 会 ( FASB) 和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委 员 会( IAS) 共 同 发 布 的《 企 业 合 并 》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 商誉是不可单独辨认和确认的资产所带来的 未来经济利益, 在数量上等于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整体公允价值与 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控股合并方式下, 当存在 少数股权时, 应分别确认属于控股方的商誉和属于少数股权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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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 2008 年第 7 期
比较与借鉴 COMPAR ISON AND R EFER ENCE
誉确认方面, 根据我国具体国情, 新准则采用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 一致的做法将商誉排除在无形资产范围之外, 作为一个独立的资 产项目单独列示, 而美国商誉会计准则将商誉作为无形资产处理。 二是由于合并商誉的产生源于企业合并, 中美法律体系的不同造 成了企业合并内容的不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把企业合并分为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两种情况, 允许 购买法和权益法并存,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 非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美国会计准则中的企业合并 不包括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并明确规定企业合并统一采用购 买法。
为此付出代价时, 企业的资产。
方可确认为
性的确认标准; (4) 可靠性。
商 誉 按 收 购 成 本 的 剩 余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额— ——收 购 成 本 的 公 允 价 值 超 过 并......购买 方 对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 初始 额进行初始计量。不确认负商誉, 将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计量 负商誉按比例调减长期非货币性资 额”进行初始计量。 新 准 则 只 产的公允价值, 若不够抵减时, 剩余 确认和计量正商誉。 部分确认为一项递延收益, 并在确 定的期限内摊销为收益。
企业合并必须采用购买法; 商 取消了对商誉进行摊销的
外 购 商
摊销 与减 值处
誉不再在有限年限内摊销, 只有 存在减值时才计提无形资产减值 准备。
方法, 要求企业只对商誉进行 减值处理。对于确认的商誉, 无 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企业都
应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
誉理
试, 一经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
不得在以后会计期间转回。
誉。初始确认后, 商誉不再摊销。每个会计期末, 合并方依据 FASB 第 142 号公告和 IAS36 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二 、我 国 商 誉 会 计 准 则 发 展 我 国 商 誉 的 研 究 起 步 较 晚 , 直 至 1992 年 12 月 发 布 的《 工 业 企业会计制 度 》 才 首 次 涉 及 商 誉 问 题 。1993 年 7 月 1 日 生 效 的 《 企 业 财 务 通 则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工 业 企 业 财 务 制 度 》明 确 了商誉属于无形资产的范畴, 并规定商誉应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1995 年 2 月 9 日《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对合并商誉未进行单 独确认, 而是包含在“合 并 差 价 ”项 目 中 , 对 合 并 差 价 是 否 进 行 摊 销或减值也未明确作出规定。1995 年 4 月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 计 准 则 — — — 无 形 资 产 》确 认 并 购 商 誉 的 成 本 为 购 买 企 业 支 付 的 价 款扣除被收购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余额, 负商誉确定企 业的递延收益, 在不短于 5 年的期限内等额摊销, 计入各期损益。 1996 年 1 月财政部公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合并》( 征求 意见稿) 中规定了正商誉和负商誉的摊销期限: 正商誉一般应当 在不超过 10 年的期限 内 采 用 直 线 法 摊 销 , 并 记 入 各 期 费 用 ; 负 商 誉一般应当在不超过 5 年的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并确认各期 收益。1997 年 8 月《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规定 企业合并过程产生的商誉记入 “无形资产— ——商誉” 会计科目。 2001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企业会计准则— ——无形资产》将商誉确 定为不可辨认无形资产, 同时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不能加以确认。 2006 年 2 月财政部发布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商誉问题作了修改。 《企业 会 计 准 则 20 号— ——企 业 合 并 》规 定 : 购 买 方 对 合 并 成 本 大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应 当确认为商誉。同时《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资产减值》改商誉 的系统摊销为减值测试。与以往会计准则相比, 新准则将商誉排除 在无形资产之外, 明确了合并商誉是一项独立的资产要素, 同时改 系统摊销法为减值测试法。 三 、中 美 商 誉 会 计 准 则 比 较 美国对商誉的处理采用 FASB 的相关规定, 而我国对商誉的 处理则采用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现阶段中美商誉会计准则对 比如表 1 所示。 从表 1 可以看出, 中美商誉会计准则有许多相似之处。首先, 在商誉的初始确认方面, 只确认外购商誉, 由于自创商誉不能被可 靠计量以及其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 对于自创商誉都不予确认; 其 次, 在商誉的计量方式上都采用间接计量法— ——将企业收购成本 与其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商誉处理; 再次, 在商誉的计 量方面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 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买卖双方对 企业价值的判断, 以及被收购企业的未来盈利能力; 最后, 在商誉 摊销与披露上, 合并商誉都被看作是企业的一项永久性资产, 由合 并方将其作为一项永久性资产列示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不对其 进行摊销, 只在减值时对其进行减值处理。 但我国商誉准则与美国商誉准则相比有其特殊性。一是在商